三農論文

時間:2023-03-25 10:43:48

導語:在三農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三農論文

第1篇

論文摘要:解決“三農”問題,不能局限在“三農”的圈子里,要充分發揮教育的作用。把農村中小學集中到中心城鎮,降低辦學成本,提高教學質量,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加強職業技術教育與城市適應性教育,促進富余勞動力的轉移與轉化;發揮高校的輻射作用,開展遠程農民教育,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三農”問題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但問題的解決任重而道遠。如何有效地轉移和轉化農村富余勞動力,把沉重的人口壓力和就業壓力轉化為優質勞動力,成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這就對配套的教育措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農村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則成了研究的重心。解決“三農”問題,要跳出“三農”層面,配套的教育措施也不能局限在“三農”的圈子里。

一、降低辦學成本.緩解教育經費緊張的壓力

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迅速提高教育質量,缺的是資金,少的是投人。在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下,要求政府加大投人滿足教育需求只能是難以如愿的美好愿望;加強制度建設,拓寬融資渠道,可以增加教育經費,但是因為體制與觀念的慣性,也非短期所能湊效。所以,在窮國辦大教育的大背景下,緩解教育經費緊張的壓力,提高辦學效益的有效途徑應該是千方百計降低辦學成本,用盡量少的錢辦盡量好的教育。

(一)中小學集中辦學,發揮規模效應

根據目前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各個年齡階段分布情況的分析,近年學齡兒童將逐年減少,這樣,原有教育設施難以充分利用,甚至大量閑置。為了集中資金,提高辦學效益,形成規模經濟,減少重復建設,學校應適度集中,向中心城鎮靠攏。農村居民分散,中小學生奔走于相距較遠的學校和家庭之間,既浪費時間、精力,又不安全,推廣寄宿制有利于問題的解決。各個鄉鎮集中財力物力辦好一所中學,二到四所小學,結合學校內部的領導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簡管理層級,優化教育資源。這樣,既節省開支,降低成本,又能夠提高辦學質量。

(二)就地取材,大力開展遠程農民教育

要改善“農村太窮、農民太苦、農村太落后”的狀況,就一定要加強農民教育,全面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但農民教育經費太少,農民本身對接受教育也沒有多大的興趣。因此,開展農民教育一定要考慮好三個方面的因素:要就近,便于農民學習;要成本低,農民不必掏多少錢就可以學習;要能學以致用,有很強的實用性。從降低教育成本的角度出發,應該就地取材,大力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場地就近利用村公所或者中小學校,如果學校白天不能給農民教育提供教室,就采用一校掛兩牌的方式,白天學生上課,晚上給農民上課;教學方式采用遠程教學方式,有遠程教學服務網絡的,進行網絡教學,條件差一點的,利用優秀教師的課件進行多媒體教學,條件更差的,只需要準備一臺電視機、VCD和幾張光盤影碟,只需中小學的一個普通教師組織教學,就可以把優秀教師和技師的教學內容傳授給農民,大大降低教學成本。

(三)教材回收,重復利用

發達國家的基礎教育教材,通常回收利用五年以上,學生無須購買新教材,大大降低了入學費用,而且能減少因印刷大量教材造成的紙張浪費和環境污染。我們是發展中國家,更應該節約資源,減少費用;農村教育經費緊張,更應該回收教材,重復使用,降低學習成本,減輕教育負擔。

二、職業技術教育與城市適應性教育并重,促進富余勞動力的轉移與轉化

發達國家的農村人口一般在總人口的10%以下,而我國農村人口達70%左右,有9億多農村人口。不改變農村人口基數龐大、人均生產資料稀少的現狀,就不可能達到迅速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只有加快農村人口的轉移和轉化,才能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而且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看到農村目前的富余勞動力,而忽視了學齡階段的農村人口,要充分考慮他們數年后的就業和出路。這里講的轉移是指地點的變換,是指農民工進城;轉化是指質量的變化和提高,進城不能只是城市邊緣人,務農不能停留在原來的耕作方式上。為此,應該加強以下幾方面的教育。

(一)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和有本土特色的職業技術教育

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模式已經進入了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由勞動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的轉型時期,“三農”問題比較嚴重的中西部地區的粗放型、勞動密集型還沒有得到充分轉變,在抓緊時間完成這一階段任務的同時,還需要盡力追趕第二階段的發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大批熟練技術人員,要求職業技術教育朝多元化方向發展,積極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和有本土特色的技術教育和培訓。

1.為獲取勞務輸出收入,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技術培訓。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數據,全國有7800萬農民工,據專家估算,目前有超過1億的農民工在城市就業。數量巨大的農民工每年創造大量的勞務收入。據統計,2001年四JlI省出省農民工560萬人,打工收入400億。盡管進城農民工數量巨大,2004年沿海地區還出現了明顯“民工荒”,但是缺少的主要是熟練的技術工,而不是初級的體力工。針對這一現象,政府要建立信息網絡,及時了解需求信息,組織農民工進行相應的技術、技能培訓,加強針對性,減少盲流。

2.農村成人教育要以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為重點。中國三個產業層次仍然是第一、二產業占主導地位,第三產業的作用和影響還有限,解決“三農”問題,不能超越國情,更不能本末倒置,一定要鞏固第一產業的基礎地位,推進農業產業化。配套的教育措施要強調“科教興農”,充分發揮農村成人學校和培訓機構的作用。農村中小學可實行一校掛兩牌,日校辦夜校,成為鄉村基層的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動基地。建設“高等學校農業科技網絡聯盟”,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為農業科技推廣、農村教育培訓作出貢獻。

(二)推進農民工的城市適應性教育

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出路是城鎮化,這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除了小城鎮的吸納之外,民工潮將成為另外一種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途徑。引導民工潮向良性方向運轉,克服其給城市帶來的弊端,除了改進制度性的因素外,提高農民工自身素質也很重要。提高農民自身素質除了職業技能培訓之外,還要重視城市適應性教育。農民工進城打工,意味著他們再社會化,城市適應性教育的發展狀況決定了其再社會化的速度和水平。通過農民工培訓層面、社區層面和工地文化層面對農民工進行法律法規、良好生活方式與習慣以及豐富多采的文化娛樂活動的教育與培訓,改變其不良習慣,促使其產生歸屬感和認同感。

三、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相互滲透,提高潛在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時代的發展,現實的需要,都要求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的兩只輪子同時轉起來,相互滲透,緊密聯系。特別是在基礎教育內容中,要適當增加職業技術的教育內容,以便學生中學畢業進入高職學校后能夠很快適應。

(一)基礎教育內容應與高中后教育相銜接

傳統教育中,基礎教育與高中后教育存在脫節的現象,學生高中畢業后,要么進入與以前教育很不連貫的高等學校,要么在毫無思想準備和毫無職業技能基礎的情況下被拋人陌生的社會。因此,發揮我國基礎教育較好的優勢,更新部分教育內容,以便其更好地與高中后教育相銜接,如增設進行初步研究活動的選修課程和職業技術課程,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地開發地方課程、校本課程,開設綠色證書課程等。

(二)辦學形式要多樣化,全日制與半日制、日校班與夜校班、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按需開辦

1.配合初中后和高中后分流推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現有高等教育資源有限,不能滿足廣大民眾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要求,甚至也不能保證所有的初中畢業生升人普通高級中學,同時目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也需要大批的高素質普通勞動者和技術熟練工人,因此全日制的高職專科學校既利于高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又利于培養大批社會急需的實用技術人才。

2.適應科技的飛速發展,開展現有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現代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即使是高級知識分子、技術人員,只要不學習,就會很快趕不上形勢,知識技術迅速陳舊、老化,所以要不斷接受繼續教育,定期回爐。要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一定要有高級知識分子和技術人員的加盟。另外,還可以通過對現有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提高其技術等級,盤活現有人才存量,提升現有人才質量。

3.教育內容增強本土特色。雖然通過勞務輸出能增加本地居民的收人,間接促進本地的發展,但人才的外流不利于本地人才直接服務本地,促進本地經濟的迅速發展。因此教育培訓內容應該緊密聯系當地實際情況,強化本土特色。:

4.加強實踐教育,豐富高教、職教的實習、實驗教學。理論與實踐結合不緊密,是當前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培養應用型人才,縮短學生的工作適應期,就要在教育過程中加強實踐教育,使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準人才有理論運用于實踐的時間和場地,能夠在理論一實踐一理論的多次轉換中,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縮短學生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后的適應期和磨合期,降低上崗培訓成本。

第2篇

一、“三農”問題的現狀與產生原因

1、“三農”問題的現狀

(1)農民的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來越大。“九五”期間,我國農民人均收入平均增長2.89%,每年是實際增長率分別是9%、4.6%、3.8%和1.9%,增幅呈逐年下降趨勢。尤其是一些貧困地區和糧食主產區,農民收入呈負增長狀態,相反,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幅度卻是逐年提高的,因此,造成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1995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2.47:1,1997年收入差距為2.51:1,1999年擴大到2.65:1,2000年繼續擴大到2.79:1,2002年則擴大到3.5:1,如果考慮到城市居民的隱性收入和社會福利等因素,真實的差距已達到5:1。這種差距甚至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

(2)農民負擔實際逐漸加重。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經濟波動中,農民因為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下降,農業純收入大幅度減少,而在非農產業中就業又受到排擠,致使總體收入減少,但是農民還要承擔各種集資,攤牌費用,加上社會消費的逐年上升,使得農民壓力越來越大。

我國是人多地少的國家,龐大的農村人口技術基數降低了人均農業資源的占有量,現在全國農民平均每戶占有耕地6.7畝,每個勞動力平均只有1.5畝,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每年還要減少500萬畝耕地,人口卻以每年1300萬的速度遞增。農業資源短缺與勞動力過剩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過去受傳統思維的影響,片面追求糧食產量,過度的開墾使我國的生態平衡受到破壞,土地荒漠化速度加快,環境污染嚴重,水土流失,耕地逐年減少,生態系統十分的脆弱,嚴重影響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2、“三農”問題產生的原因

(1)體制原因,即二元戶籍制度由此帶來的二元經濟結構是形成“三農”問題的本質根源。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形成了以封建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傳統農業與近代工業,傳統農村與少數較繁華的工商業城市并存的二元結構。一方面對農產品實行低價統購制度,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的形式獲得積累,并通過減少交易費用而獲得穩定的原料供應;另一方面國家工業化戰略的實施限于城市工業化,為阻隔資源在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實行了嚴格的戶籍制度和城鄉區別政策,在農村限制非農產業形成的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這種工業化的戰略雖然打下了比較好的工業基礎,但它是以損害農業的發展為代價,使中國經濟的二元結構特征日益明顯,從而使得“三農”問題愈愈演愈烈。

(2)制度原因,即相應的法律制度的滯后與不完善是“三農”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我國的一貫產業政策,但往往僅僅落實在口號階段,同時,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土地產權制度安排使農民又回復到小農經濟狀態,造成農業生產效率低下,而這幾十年來偏向城市的財政體制,缺少法律的有效監管,使得農民成為過度的“輸血者”,進一步加劇了“三農”問題的嚴峻。從我國的金融體制來看,我國金融機構在農村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但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引導及其監管,使其背離設立之宗旨,不但不支持農業的建設、農民的發展,而且還相對歧視農業貸款,使得“三農”問題雪上加霜。

(3)農業本身的劣勢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農產品的生產周期長,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量大值低,不容易保存,需求彈性小、利潤低、風險大,這些自然因素也是“三農”問題積淀下來的重要原因。

二、“三農”問題的經濟法透析

1、“三農”問題是對經濟法理念的生動詮釋

(1)公平發展理念。公平是所有法律價值的共性,而經濟法的公平發展理念主要指經濟生活的公平,并且所注重的是社會總體的經濟公平。因此,以社會經濟發展公平理念的經濟法,開始進行事前的預防以及事后的修補。同樣我國改革開放初期,貫徹“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讓先富帶動后富”的改革開放政策實現了經濟的騰飛,但同時也加劇了地區發展不平衡,從而也導致了目前的地區發展差異。經濟法秉承的公平發展理念,注重最終實際利益的歸屬,注重效率的內在公平,恰好是實質公平的體現。

(2)可持續發展理念。可持續發展一直為經濟發展所關注,其核心在于正確處理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三農”問題不僅要盡快解決,而且解決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道路。當前,農業資源的人均占有量減缺,農藥化肥等泛濫使用,已經使得耕地的種植潛力日趨減弱,又加上農民的盲目開荒,過度伐木,已經使得植被資源遭到嚴重破壞。為此必須讓法律來保障與監管,從而既實現農村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又保證資源、生態系統乃至人為環境發展方向的可持續發展。

(3)安全發展理念。經濟法是以社會為本位的,它的價值是促進國家、社會、個人的和諧發展。因此,安全發展理念是貫徹其始終的。“三農問題”既涉及市場經濟的穩定,又涉及社會發展的潛在不安因素,因此其解決必須把安全發展放在首位,只有安全、穩定才能快速發展。

2、經濟法本身與“三農”問題相吻合

經濟法是產生于市場經濟基礎之上的,體現國家干預經濟意志、綜合運用國家權力和宏觀調控手段不斷解決個體營利性與社會公益性的矛盾、兼顧效率與公平的法律規范系統。“三農”問題的解決需要國家發揮宏觀調控職能,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監管等手段綜合治理。

(1)經濟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間,公權力介入私經濟領域的法,是公法與私法的交融。正是具有公法和私法的這種性質,表明了它可以運用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在“三農”問題上發揮巨大作用。

(2)經濟法在法律表現形式上存在大量單行法規。“三農”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涉及歷史、體制、經濟領域等方方面面,因此,沒有任何一部基本法律能夠完整解決,而且其解決在歷史尚沒有先例,因此,也需要頒布一些單行法規或試行法規,待條件成熟時再制定為法律。

(3)經濟法在體制上大量采取授權立法,這也有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的實際情況也不同,國家在保證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可以授權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靈活性法規,使“三農”問題得以快速解決。

3、加強宏觀調控立法

(1)完善價格法律制度,維護農民利益。我國1993年7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已明確規定:“國家對糧食、食品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實行保護收割制度”,價格法也進一步規定:“政府在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市場價格過低時,可以在收購中實行保護價格,并采取相應的經濟措施保證其實現。”這對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保持農業發展的良好勢頭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與健康發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可以在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和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在條件成熟時制定“重要農產品價格保護條例”,對政府確定價格的程序和權限以及制定保護價的原則、根據和保護價的適用范圍等重要事項做出明確規定。并且在農民與政府博弈中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賦予農民以信息權,具體表現為以法定的形式規定農產品的價格聽證會,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等。

(2)制定計劃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從國外經驗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來看,都制定有國家發展計劃,而我國目前的計劃編制缺乏科學性,執行缺乏相應的約束,監督性,這可從前面所提的“三農”問題產生的原因可以看出,正是當時產業計劃的不科學,造成了以壓制農業為代價而發展工業、以城鄉建設為中心而采取戶籍制度的戰略。因此,必須完善計劃法,重新規范計劃的科學性、執行性。具體來說,可制定《農業資金投入法》,使對農業的投入有法可依,依法執行,同時將經濟“非農業化”、城鄉統籌發展納入產業法的立法目的體系,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及鄉鎮企業,從而分流農村中大量剩余勞動力。

(3)修改稅法,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我國現在農民負擔的法定稅費主要包括農業稅,提留統籌費和“三亂”收費等項,這幾年經過國家的規范治理,“三亂”收費有所遏制,主要集中在農業稅上,雖然農業稅稅率不高,但遠高于發達國家增值稅的基本稅率,也高于發達國家農業所負擔的實際稅率。中國是少數向農民征稅的國家。據統計,2001年農業稅收為164億元,農業特產稅收為122億元,牧業稅0.4億元,合計286.4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1.75%,這說明了取消農業稅并不會對國家財政造成太大的影響。正因為如此,所以溫總理提出要在全國范圍內免征農業稅。

第3篇

【論文摘要】21世紀我國面臨的諸多挑戰中,“三農”問題大概是最嚴峻的一個。“三農”問題的解決是一個系統工程,與我國當前宏觀經濟有著密切的關聯——它的解決將是當前我國擴大內需的重要保證;可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結構調整,利于應對入世帶來的挑戰;可加速我國城市化、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此外,它的解決對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及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也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農業停滯、農民貧窮、農村落后的“三農”問題是當前人們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21世紀中國面臨的話多挑戰中,“三農”間題大概是最嚴峻的一個。“三農”問題不僅是關系到9億農民的生存發展問題,也是關系到整個中國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全局性問題。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在本世紀頭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同時再次將“三農”問題列為政府今后工作的重點。在這種背景下,探討“三農”問題與我國各大主要宏觀經濟間題的關系,為最終解決棘手的“三農”問題提供一個新的視角。

一、“三農”問魔與擴大內需

當前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制約我國國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有效需求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居民消費需求下降,一太面城市居民消費趨于飽和,另一方面是農村消費市場長期啟而不動,潛在消費需求不能轉化為現實購買行為。因此,采取措施啟動農村消費市場已成為當前實現擴大內需的關鍵一環。要啟動農村消費市場,必須解決“三農”問題,因為“三農”問題是阻礙農村居民消費增長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是制約農民消費的首要因素。我國農村還處于消費水平與收人水平基本同

步變化的階段,還沒有進人邊際消費傾向遞減階段。因此,對低收人階層的農民來說,其收人增加,消費支出也會相應增加,收入增長的預期提高,消費傾向也隨之提高。但是近幾年來,農村家庭純收人增長率呈下降趨勢:19%年為9.00!0,1997年為4.6%,1998年為4.3%,1999年為3.8%,2001)年為2.1%o(1996--1999年數據轉引自:《宏觀經濟研究》.2001年第4期,第11頁;2000年數據轉引自:《宏觀經濟研究》.2001年第3期封底)。

農民純收人增長緩慢導致購買力嚴重下降,并直接影響到農民消費需求的增長。提高農民收人已成為啟動農村消費市場的重要前提。為此,必須多渠道、多途經提高農民收人,包括增加農產品供給和減少農業人數雙管齊下;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繁榮小企業和小城鎮,擴大9億農民的就業空間和收人來源等等。

(二)農民負擔過重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農民的支付能力,從而影響了其消費水平的提高。黨的后的農村改革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但是農民收人逐漸增加的同時,其負擔也與日俱增,一些地方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各種攤派現象十分突出,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消費增長。因此,必須大力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和農村行政機構改革,從治本上杜絕各種增加農民負擔的源頭,擴大農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從而提高農民的購買力,增加農民的消費熱情,擴大農村需求。

(三)消費環境不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民消費能力的實現。比如,農村基礎設施落后,阻礙了耐用消費品在農村的普及,從而影響了廣大農民的購買積極性。因此,國家要努力改善農村消費環境,為農民消費水平的提升創造條件。一方面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人;另一方面,建立農戶自我資金積累的投資機制。通過改善農村交通、通信條件,既可使農產品及時轉化為商品,增加農民收人,又使得所需的工業品能夠及時組織進來,解決農民賣難買難的問題。針對目前農村消費的熱點是家用電產品,應加快農村電網、電視轉播站等基礎設施建設。

總之,農村消費市場是一個有著廣闊前景和巨大發展空間的市場,啟動農村消費市場是擴大內需的重點。而要啟動農村消費市場,必須解決“三農”問題。換句話說,“三農”問題的解決是擴大內需的重要保證。

二“三農”問題與國民經濟結構調整

(一)入世使解決“三農”問題顯得更為迫切。

人世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來說,機遇與挑戰并存。從農業方面看,加人WTO有利于我國優勢農產品的出口和農民部分消費品支出的減少(由于部分進口消費品價格低于國內同類消費品價格),相應增加可支配收人,也有利于有效解決貿易爭端。但同時也在農業經營和非農產業等方面給農民收人帶來挑戰。我國主要的農產品如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等生產成本較國外高,因此價格偏高,造成農產品出口困難;同時,在質量方面由于過去缺乏產品國際標準意識,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同樣缺乏競爭力。根據WTO的有關協議,我國將在s年內取消所有的配額和數量限制。農產品的進口關稅也將削減到14.s%一巧%,而且對國外農產品的進口也不得使用非關稅措施。因此,農民期望像過去那樣通過農業經營增收將很困難。從非農業收入方面分析,目前我國鄉鎮企業的增長速度開始回落,經濟效益下滑,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下降,農民從鄉鎮企業獲得的收人遞減。人世后,我國一些規模較小、設備落后、職工素質不高的鄉鎮企業將受到嚴重的沖擊,這些企業的兼并破產在所難免。而另一方面一些發展較快的新興產業面對激烈的國內國際市場競爭對勞動者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使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變得更困難。據有關專家預測,人世后中國農民將有966.2萬人失業,這必然形成新的就業壓力,給農民的就業增收帶來嚴重的影響。應對人世后帶來的上述種種問題,根本的途徑是實行戰略性的結構調整。

(二)解決“三農”問題與整個國民經濟結構調整本質上是一致的。

2001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中心任務是實行戰略性的結構調整,基本著眼點在于優化品種、提高質量,從整體上提高農業的素質,提高我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卿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性結構調整,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結果是導致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增多。在目前這個階段如何將這部分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需要研究許多新的課題.要有新思路,要深化改革。(1)要堅持所有制的多樣化,實行多種經營;(2)要堅持技術手段的多層次,不同技術層面的行業可吸納不同素質的勞動力;(3)要大力促進服務業的發展。由此可見,農業的戰略性結構調整,不僅是農業的內部問題,而且牽涉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結構調整。也就說,現階段“三農”問題不過是整個國民經濟結構不合理的一個縮影,“三農”問題的解決必須通過調整整個國民經濟產業結構來實現。

在我國目前的國民經濟結構中,無論產出結構,還是就業結構都不盡合理,而且就業結構轉換的速度也滯后于產出結構轉換的速度。根據統計資料,2000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第一產業為15.9%,第二產業為50.9%,第三產業為33.2%,而1991)年則分別為27.1%,41.6%,31.3%。由此可以看出,在過去十年間,農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下降了很多,工業和建筑業的份額正好有大體的增長,而第三產業卻基本維持在同一個水平,未見明顯的增長。再從就業結構上看,目前大體上是,2000年我國第一產業吸納就業人數為50%,第二產業為22.5%,第三產業為27.5%,而1991)年則分別為60.1%,21.4%,18.5%0蜒表明,在十年里,第一產業就業人數依然占很大比重,第二產業吸收的就業人數變化不大,而第三產業卻有很大的增長。

不難看出,上述關于三次產業的產出結構和就業結構的數字存在著某種不相一致的問題。例如,第三產業產出比重沒有多少增加,但就業比重卻上升了近10個百分點,可見第三產業對勞動力有很強的吸納能力。但目前我國第三產業比重仍然偏低。國際上達到平均發展水平的國家,無論在產出還是就業方面,第三產業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雖然就綜合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來看,我國已經達到國際平均發展水平,然而我國第三產業的比重離50%a仍有較太差距。可見,我國國民經濟結構不盡合理,急需進行調整和優化,尤其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為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創造條件,以實現農民增收的目的.最終解決“三農”問題。

三、“三農”問魔與我國城市化、農村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

(一)解決“三農”問題將為加速我國城市化進程創造條件。

根據國際經驗,工業化與城市化是同步推進的,而我國城市化水平卻嚴重滯后于工業化水平,也滯后于世界平均水平,這對我國的發展很不利。我國城市化滯后的原因主要是:(1)建國初實行以重工業優先發展的趕超戰略,將城市定位為生產城市,制約了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阻礙了城市化的進程;(2)是長期以來的城鄉分割和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3)是農村特殊的工業化道路,即發展鄉鎮企業“務工不進城”對城市化進程會發生一定的阻潛作用;(4)是對城市化認識上的偏差。比如認為工業化可以不走城市化的道路,城市化是資本主義特有的現象等,無形中也成為我國城市化的侄桔。

解決“三農”間題和解決我國城市化間題有著高度的相關性。不論是近期還是長遠,解決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人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加非農就業,而增加非農就業的主要途徑是加快城市化進程,把更多的農民變為非農民。有關專家指出,我國人多地少,要讓大批農民轉到城市,使農民的比重由現在的70%降到30%的時候,“三農”問題才真正解決。

(二)解決“三農”問題的過程也是實現農村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的過程。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城市搞工業、農村搞農業這樣一種單一的經濟發展政策,其效果很不理想。一方面,工業化不可能單靠少數城市人來推動;另一方面,農業是個弱產業,面臨三大風險—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產品賣難)、技術風險(農業技術投資回報率不穩定),人世后,三大風險尤為嚴峻。因此,要實現農業現代化,單靠農業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須走農村經濟工業化的道路,使供應、生產、加工、銷售形成一體化經營,農村工業化同時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

首先,農村工業化是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吸收器。農村工業企業一開始就抓住我國城市工業中相對薄弱的環節和方面,立足于門檻較低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因此,有較大的勞動力吸納能力;其次,從長遠看,農村工業化是增加農民收人,縮小城鄉差別的根本途徑。農民增收緩慢,城鄉居民收人差距大,固然有犧牲農民利益來換取城市工業發展的歷史原因,更重要的是由于工業部門勞動生產率比農業部門高,從而導致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的存在。勞動生產率提高是促進農民增收,使農民由貧變富的關鍵。而農村工業化正是提高農業部門勞動生產率的最佳選擇。再次,農村工業化是實現鄉村城鎮化的基礎。我們所說的農村工業化主要就是指小城鎮日益工業化,這樣,可為鄉村城鎮化提供基礎和依托。歸根到底,農村工業化有利于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制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農民的素質低:二是資金缺乏。而農村工業化將可以解除這兩個制約因素,實現農業的產業化和集約化經營,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業科技的推廣應用,從而實現農業現代化。

四、"三農”問皿解決與西部大開發及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關系重大

(一)“三農”問題的解決與否還會牽涉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成敗。西部大開發首先是西部廣大農村的大開發,而不能只是幾個城市的大開發。東西部的差距主要體現在農村,在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應當把解決西部地區“三農”問題作為大開發的戰略重點之一。就廣西而言,作為一個相對落后的農業大省,更要重視“三農”問題,要繼續推進科技興桂、科技興農戰略。從區域發展看,一方面桂東南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礎、發揮地緣優勢,保持較快增長勢頭,率先實現農業產業戰略性調整,推進農村城市化、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并對桂西北起良好輻射作用;另一方面,桂西北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生態農業,開發特色農產品,增加農業科技含量,并可嘗試搞旅游農業。同時,桂西北還應重視人才引進,培養、開發當地人力資源,從整體上提高農業人口素質,這也是解決我區“三農”問題的重要方略。

第4篇

【關鍵詞】:戶籍制度公民權利三農問題

1958年前,中國的城市對農民基本呈"開放"姿態,但由于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涌向城市,而且日益增多的勞動力使城市無法容納并成為政府的負擔,便頒布了《戶口登記條例》,實施戶口管制制度。隨著1958年的建立,中國形成了城鄉分割現狀,城市居民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就業、住房、教育、醫療和養老基本得到保障,農村居民卻對此基本無緣,人為造成了二元社會結構。

1968年12月22日,發出"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號召,在全國掀起了上山下鄉的熱潮。據統計,期間上山下鄉的知青共有1600多萬人。上山下鄉雖然緩解了城鎮的就業壓力,但在這一代人的青春中造成了不少的悲劇。1978年10月,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決定停止上山下鄉運動并妥善安置知青的回城和就業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居民進城就業管制有所松動,"百萬民工下廣東"和每年"春運"的"壯觀"景象在世界上絕無僅有,逐漸形成了1億4千萬的進城"農民工",[1]為城市化工業化輸送大量的勞動力,為中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城鄉差別仍未打破,更出現眾多"孫志剛"式的悲劇。

目前,取消戶籍限制的呼聲越來越高。2005年10月25日,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在中央綜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透露,公安部正在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擬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界限,探索建立城鄉統一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同時,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為落戶的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大中城市戶口遷移限制。

歷史難道就這樣形成一個輪回?

其實,歷史就是這樣跟我們開玩笑,如在長達近一個世紀(1917-1950)的時間里,占世界總人口1/3的國家進行了建立計劃經濟體制的"試驗",但最終的結果是在20世紀末進行幾乎同樣徹底卻方向相反的體制變革,試圖重新建立市場并重新融入世界經濟之中。在當今全世界將近200個國家中只剩下有2個國家繼續實行計劃經濟--朝鮮和古巴。

對于戶口管制制度和城市人口"上山下鄉"運動這種現象的因由,本人有保留地同意溫鐵軍先生的"實際上我國的經濟確實不可能隨著工業發展來帶動農民的非農就業,而是城市必然要向外排擠過剩人口。……我們對過去很難一言以蔽之,至少不能簡單地把過去的問題歸結為都是計劃經濟造成的"的觀點。[2]因為,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就業渠道單一,城市里的幾乎一切行業都納入國家直接管轄之中,甚至連賣菜的、理發的、修腳的、開旅館的,等等,都在統一嚴格的組織里面,如此僵化的體制怎能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呢?對比實施的市場經濟改革,20多年就吸納了一億多農村剩余勞動力,其結果不言而喻。

對于某些觀點,如"當前農民不能從農村轉移進行城市,從農業轉入非農產業的根本原因,不是所謂體制,而是根本就沒有實現這種轉移的空間"。"鼓勵農民進城,實際上是在制造農民工之間的競爭和農民工與城市藍領工人的競爭,其結果是大大有利于資本雇傭到更加廉價的勞動力且進一步使農民工不可能在城市安居下來"。"如果進城農民不能獲得就業機會,他們又因為賣掉土地而失去了以前的土地保障,誰有辦法來解決數以億計失地農民的生存問題?數以億計的失地農民,將對中國現代化構成何種壓力?"。[3]對此,在這里向其提出幾個問題:1、戶籍制度人為分割出二元社會結構,難道不是體制嗎?2、現在已經有一億多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就業上,這空間很少嗎?3、一億農民進城工作了,是否真的就搶了一億城鎮居民的工作機會呢?4、難道現在農民不希望有機會進城被"廉價"雇傭嗎?他們想進城被"廉價"雇傭為什么還要受很多限制呢?5、如果眾多農村勞動力不能正常進城,只能在農村"使用",這些勞動力難道不就更廉價嗎?6、在當今中國,是否存在數以億計人口的生存問題呢?(也需要指出的是,千百年來,億萬百姓從來不是統治者所養活,而是百姓自己養活自己)。7、如果數以億計的農民只能在一畝三分地耕作,僅維持溫飽的現狀,這就是你們所希望的中國現代化嗎?

對于一些觀點認為農村人口卻大量地涌到城市將造成"貧民窟"問題,這個現象在拉丁美洲就表現得比較突出。這是因為拉美國家經濟發展不是很迅速,還沒有具備很強的工業化發展條件,導致城市化發展條件不具備的時候,人們在農村居住反而倒不產生問題。這時讓大量的人口聚集到城市中來,問題倒反而顯得比較突出了。其實,這是"過度城市化"問題。但目前中國的現象剛好相反,經本人研究認為:是城市化不足--即工業化高速發展和經濟快速增長,城市需要補充大量的就業人員,但由于城市對外來就業人員的限制,外來就業人員須在原居住地與就業地之間來回飄擺不能定居,只能寄居于就業地城市的"邊緣位置",造成了有中國特色的"貧民窟"。

對于人地緊張和人均資源短缺,確實是中國的國情,但正因為這樣的問題,就更加要"城市化",使資源來集約利用。城市化才能解決人地緊張和人均資源短缺問題,也能解決就業問題。單從居住用地來說,農村一戶就占用幾百平方土地,城市就比農村節約,而且人類集中居住才能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服務業),可創造出無數種職業,才能吸收大量的就業人員。增加就業人數與經濟規模特別是工業化規模有關但關系不是最大。筆者估計,每百萬元服務業GDP需要就業人員與百萬工業GDP需要的就業人員的比例是5:1。而服務業的發展則需要人員居住集中,在解決吃飽問題后相互提供服務,也代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而且人類也是群居的動物,城市化和工業化除了創造大量的有形的物質消費資料外,還為人類提供了無限的精神糧食生產和消費地方。分散而封閉的農村,阻礙著精神糧食的產生及其信息的傳遞和精神糧食的消費,導致物質與精神資料的匱乏。

非常明顯的道理是:農業只是具有提供糧食、蔬菜和肉類滿足人類食用的功能,農業滿足了人們吃飽的基本需要后,人類的其它物質資料需要則由工業所集中提供,再加上服務業而使人們的生活水準迅速提高。將幾億農村居民束縛在一畝三分地里,不可能快速增加農民的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不將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不可能實現中國的現代化。

自1998年以來,我國城市化水平近幾年每年都保持了1.5至2.2個百分點的增長,截至2003年底,全國城鎮化率已達40.53%。與此同時,我國城市數量也從改革開放初期的193個增加到662個,其中超大、特大城市已達46個。城市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城市經濟對我國GDP的貢獻率已超過70%。[4]然而,這不是人口的城市化,而是地名的城市化。"城市數量增加了兩倍(現在是三倍多),城市人口卻只增加了10個百分點,而且主要是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5]也就是說這樣的城市化仍然是拒農村居民于門外的城市化,根源還是在于戶籍制度。

中國自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后,先后批準和簽署了聯合國兩個人權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規定公民有遷徙自由。我國1954年憲法曾經規定遷徙自由,但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以及現行憲法都取消了這個規定。"如果說在我國早期實行計劃經濟、城鄉嚴格分立的二元體制下,為保證城市人口福利供給和控制城市規模,嚴格控制城鄉間人口流動尚有稍許合理性的話,那么在市場經濟愈來愈充分發展,人口的自然流動、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已越來越迫切的情況下,我們仍然秉持以往的做法來對待遷徙自由無疑會阻礙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6]確實,既然我們選擇了市場經濟道路,包括人員等市場要素就需要充分的合理配置,人口能自然流動,不然,只能是"制造"出中國公民在自己的祖國里"暫住"和大批的"非法務工人員"這種我國特有的現象。

目前,我國在城鎮務工的"農民"數量,根據農業部《二00四年全國農業統計提要》的數據,截至2003年年底,鄉村從業人員數為4.96億,其中勞動年齡內為4.6億,而農業從業人員為3.06億,那么起碼就有1.6億農業人口從事非農業工作,遠遠超過國有單位和城鎮集體單位的共7800萬就業人員城鎮戶籍職工的總數。[7]面對如此龐大的從業人數,我們最終不能讓其存在于城市之中而游離于城市化之外,應該創造條件使其融入城市之中。也需要考慮這龐大人口所產生的子女后代教育等一系列有悖于社會整體發展的嚴重社會問題。而且,由于一直以來各地采取阻礙外來勞動力在本地就業的政策,造成外來勞動力就業成本增大,扭曲并妨礙了勞動力市場發育,也使城市居民過度依賴于政策保護而不積極尋求新的就業機會,從而抑制了就業提供的積極性以及整個經濟的勞動力需求,不利于企業增加投資,損害了產業結構調整和持續的經濟增長,反而影響到當地的經濟發展。

以往建立戶籍制度,是由于農產品短缺而需要建立統購統銷制度確定統銷制度的適用人群,其前提又是計劃經濟。現在,農產品短缺現象已經消失,也實行市場經濟,在一個要素完全流動的市場中,通過資本與勞動力的市場化配置,不同地區間的要素報酬應該逐步趨向均衡。所以,從公民權利和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方面考慮,就必須打破城鄉分隔局面。

城鎮(市)化在今天出現的困境,是由于過去人為造成城鄉之間的巨大經濟差異,形成農民大量從農村流入城市的趨勢,并長期阻止由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的原因,如筑壩攔洪,難免"蓄之愈久,其發必速",再不泄洪,則會有漫堤毀壩的危險,到時候其破壞力就更嚴重。

當然,解決三農問題不止是城鎮化一條路,也并非是打破戶籍管制制度就令到眾多農民進城并能提高他們的收入,三農問題的解決需要相當長的過程,并非一蹴而就,不能有急進的幻想。也并非僅給予進城農民一個城鎮戶口就可以解決,更需要有其他方面措施甚至是更多的綜合配套,如實施土地制度的變革,統籌城鄉建設,既要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也要政府增加對農村的投入,加速農村的建設步伐,減輕農民的負擔;更需要解決教育資源投入和建立包括農村居民在內的全體國民基本一視同仁的統一的社會保障和福利賬戶,使教育投入和社會保障不再成為當地政府負擔等等。

目前,已經不是爭論要不要取消戶籍限制、要不要城鎮化的問題,而是如何掃除消戶籍限制的障礙、如何積極面對和解決城鎮化將面臨的問題,"十一"規劃的新農村建設只是整個過程一只腳邁出一步,城鎮化是邁出另一只腳,也就是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同步進行,這樣才能兩條腿走路。沒有觀念上的轉變、不打破制度上的約束、沒有綜合配套政策和措施,最終是"非不能也,而不為也"!

某些能說"非不能也,而不為也"的專家卻反對去"為",某些要"問為什么?"的學者還弄不清"為什么?"。其實,我們除了用"腳"去觀察外,還需要用"腦"去思考。雖然他們是發自內心想解決三農問題的,但依照其理論卻可能導致三農問題長遠難以解決。

一只鳥籠,當然阻擋不了空氣的流動,但農民不是空氣,卻很像籠中之鳥,雖然能喂飽"它"使其不會挨餓,但始終是沒有在空中飛翔、在森林里覓食和選擇建窩的自由。

當年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真實情況,是一個不愿意來,一個不愿意接受;但現在農村居民進城工作,卻是一個愿意去,一個也愿意接受(不然就出現"民工荒"),我們沒有必要再人為制造籬笆。更有一些觀點認為,農村同樣對城市居民開放,從公民權利、市場經濟的人力資源和資本自由流動方面考慮也是正確的,而且城鄉之間存在比較優勢,農村也需要城市的人才、資金、技術、管理和市場。

因此,能"進城"的可進城,愿"下鄉"的可下鄉。

注釋:

[1]、李強:《轉型期中國社會分層》,遼寧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頁。

[2]、溫鐵軍:《我們是怎樣重新得到遷徙自由的》,《中國改革》.2002.5。

[3]、賀雪峰:《農村研究要問為什么》,三農中國網,/shownews.asp?newsid=7666,2005-9-8。

[4]、新華網:《我國城市化水平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fortune/2004-10/09/content_2068588.htm,2004-10-09。

[5]、溫鐵軍:《中國的"城鎮化"道路與相關制度問題》,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00-04-18。

第5篇

關鍵詞農村公共產品多元供給行為優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不斷發生變化,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進行了研究,其成果主要集中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變遷、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現狀與問題、農民負擔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關系、稅費改革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影響、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與農民增收關系、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機制改革等方面。但是,在現有成果中,專門從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角度進行相應研究的還不多。我們認為,當前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結構與行為優化問題是保證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提升新農村建設水平的關鍵。因此,必須重點研究如何實現供給主體結構的優化,構建政府、私人、第三部門多元互動的制度格局,并著力優化多元供給主體的行為策略和行為關系。

供給主體結構優化:由政府單一主體轉向政府和民間多元主體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政府壟斷公共產品供給,不可能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單一,缺乏政府以外的其他參與者,從根本上降低了供給水平,制約著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有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02年底,全國83%的村不能飲用自來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不通電話;農村用電電壓不穩、電價偏高,平均電費是城鎮的2倍以上;盡管有93%的村能接收電視,但信號相當微弱;交通不便,距汽車站20公里以上的村占34%。此外,大部分農民基本被排除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完全不能接受醫療、養老等公共保險消費。可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問題相當嚴重。而且,政府作為唯一的供給主體,使得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渠道過于單一,在政府供給能力不足、其他供給渠道又沒有形成的情況下,為了確保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的運轉,政府就不得不強行向農民攤派各種費用,集資興辦社會公益事業,結果必然加重農民負擔。這些,對于農業和農村的發展都是很不利的。

農村稅費改革后,空前的財政壓力使單一主體的公共產品供給模式面臨著更嚴峻的挑戰。為了擺脫困境,必須追求結構優化、實現由政府單一主體向政府和民間多元主體的轉變。

(一)在供給主體結構優化過程中,政府仍應充當關鍵主體、發揮核心作用

以薩繆爾森為代表的西方福利經濟學家們認為,由于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若通過市場方式提供,很容易出現“搭便車”和投資不足的問題,并且在規模經濟上缺乏效率。如果由具有強制力的政府來提供,則可以克服市場供給的缺陷。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結論是:政府應該是公共產品的天然提供者。可見,提供公共產品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在新農村建設中,公共支出政策的關鍵在于確保政府有效地提供農村公共產品,政府要把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納入財政制度框架,真正成為農村優質公共產品的提供者,讓廣大農民能像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并且,政府作為公共產品最重要的供給主體,要盡力在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上,將農民承擔的制度內公共產品成本和制度外公共產品成本都壓縮在最小限度。

對于全國性的純公共產品,包括社會治安、貨幣穩定、公平分配、政府活動等,應該由政府無償足額提供,而不應再讓農民承擔任何成本。其理由如下:(1)廣大農民在工業化初期,就通過農業稅及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等形式將大部分農業積累轉為工業積累,為城市工業化做出了貢獻。

在城市工業具備了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后,政府應無償為農民提供上述公共產品,作為對農民長年來超額貢獻的補償。(2)農民收入明顯太低,嚴重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并進一步延緩了工業化進程,同時也使農民出現了不滿情緒,形成了社會不穩定的隱患。對農民無償提供全國性的公共產品,這是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收入的一個有效途徑。(3)農民不為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直接繳納稅費,并不意味著農民就不為此負擔稅費。農民實際上還通過農用生產資料、生活用品及勞務的購買,支付含在商品零售價格中的流轉稅,其中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絕大部分體現在城市的稅收收入中,并由國家與城市分享。因而,政府對農村供應全國性的公共產品并不是完全無償的。

對于其他主體不能提供或不能高質量地提供的一些農村準公共產品,政府要尋求最優供給機制,保證提高供給水平。

(二)供給主體結構優化要十分重視以私人作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

盡管政府應該是公共產品的天然提供者,但當公共產品完全由政府供給時又存在非市場缺陷。查爾斯·沃爾夫曾詳細探討了這類缺陷:一是使成本和收入分離。非市場活動的收入具有非價格來源,主要由政府稅收支付成本,易導致多余和增加的成本。二是形成內在性。私人的或組織的成本和利潤很可能支配公共決策。三是派生外在性。非市場活動可能產生無法預料的遠離公共目標的副作用。四是分配不公。非市場活動會產生權力或特權(而不是收入和財富)的分配不公。這些非市場缺陷會直接導致政府部門內部的低效率,引致公共產品有效供給不足。因此,考慮以私人作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就顯得十分必要。對于公共產品私人供給的可能性,戈爾丁、史密茲、德姆塞茨以及科斯等人早就從理論與經驗方面作了論證。戈爾丁提出了“選擇性進入”的概念,即消費者只有在滿足一定的約束條件,例如付費后,才可以進行消費。戈爾丁認為,福利經濟學忽視了公共產品供給方式上的“選擇性進入”,若公共產品不能通過市場手段被充分地供給消費者,那是因為把不付費者排除在外的技術還沒有產生或者在經濟上不可行,而不是不能由市場提供。戈爾丁的分析尤其是他提出的“選擇性進入”方式是極富創見性的。繼戈爾丁之后,德姆塞茨指出,在能夠排除不付費者的情況下,私人企業能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他進一步認為,由于不同的消費者對同一公共產品有不同的偏好,因此可以通過價格歧視的方法來對不同的消費者收費。另一位學者史密茲認為,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上,消費者之間可訂立契約,根據一致性同意原則來供給公共產品,從而解決“免費搭車”問題。如果說上述學者是從理論角度論證了私人提供公共產品的可能性,科斯則是從經驗的角度論證了這種可能性。

科斯在其經典論文《經濟學上的燈塔》中認為,從17世紀開始,在英國,燈塔作為公共產品一直是由私人提供的,并且不存在不充分供給的情況,政府的作用僅限于燈塔產權的確定與行使方面。在1820年,英格蘭和威爾士共有46座燈塔,其中34座由私人建造。因此,英國歷史上的燈塔基本上是由私人供給的。⑦科斯的研究表明,一向被認為必須由政府經營的公共產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經營的。借鑒西方學者從理論角度和經驗角度的論證、研究結論,我國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也完全可以采取以私人為主體的方式。

但是,由私人提供的農村公共產品一般限于以下兩類:(1)準公共產品。由于純公共產品一般具有規模大、成本高的特點,只能由政府利用其規模經濟和“暴力潛能”優勢來較為經濟地提供。準公共產品的規模和范圍一般較小,涉及的消費者數量有限,正如布魯貝克爾和史密茲所認為的,這容易使消費者根據一致性同意原則,訂立契約,自主地通過市場方式來提供。由于消費者數量有限,因此達成契約的交易成本較小,從而有利于公共產品的供給。(2)具有排他性技術、可以將“免費搭車者”排除在外的公共產品。這即是戈爾丁提出的“選擇性進入”的公共產品。純公共產品由于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因此很難排除“免費搭車”等問題。而“選擇性進入”的產品則可以有效地將“免費搭車者”排除在外,因此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私人提品的交易成本,從而激勵私人提供某些公共產品。相反,如果缺乏某種排他性技術,則私人提供的公共產品難免會陷入“公地悲劇”。

(三)供給主體結構優化還應該以第三部門作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

農村社區和各種合作性的非盈利性農村社會服務機構都屬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第三部門的范疇。許多國家的實踐表明,第三部門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以美國為例,各類非營利部門一年的運作資金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7%~8%。如果把這些組織中義務工的貢獻折算成金錢,非營利組織活動的價值接近國內生產總值的10%。我國2005年的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2萬億美元,假設從比重上我國的非營利部門能達到美國一半的水平,它一年便可為社會提供價值約9000億人民幣的服務,比政府的整個社會開支(包括福利性開支、轉移性支付和社會保障開支)規模還要大。由此可見,利用非營利部門提供公共產品將會具有戰略性的意義,而利用非營利部門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同樣具有巨大的潛力。

第三部門可以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對政府和市場的雙重失靈形成積極回應。第三部門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門,能夠對政府“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進行有效彌補,能夠在決策咨詢、政策宣傳、政策實施、矛盾疏導、表達民意等方面起橋梁紐帶作用,能夠靈活、高效、低成本地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因此,以第三部門作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有著明顯的好處:

首先,第三部門可以更好地滿足農民對公共產品的多元性需求。對于“市場失靈”的一些公共產品,單靠政府供給是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的。因為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是多元的,但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方式只能是一種。在市場和政府雙雙失靈的情況下,民間非營利的第三部門可以拾漏補缺。它們是非營利的,不會利潤掛帥,因此愿意提供公共產品;它們是民間的,不必行動劃一,因此可以為需求較高的人群提供額外的公共產品,為需求特殊的人群提供特別的公共產品,從而滿足政府和市場都滿足不了的社會偏好。

其次,第三部門可以更好地滿足農民對信息不對稱性產品的需求。信息不對稱的產品有兩類,一類是服務的購買者并不是最終消費者,中間隔了一層;另一類是服務本身的性質太復雜,消費者對它難以評估。信息不對稱的產品在不必由政府提供的情況下,若靠以營利為目的的私營機構來提供會造成一些問題,它們很可能會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對稱關系中的優勢地位,以次充優、以少充多,欺騙消費者,謀取利潤最大化。第三部門與營利組織不同,非營利組織的性質不允許它們分配營業所得。既然營利不是它們存在的目的,這類組織借信息不對稱之機占消費者便宜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

再次,第三部門的社區組織提供公共產品能夠很好地弱化“搭便車”問題。“搭便車問題的嚴重性取決于群體結構的緊密程度如何。在一個結構緊密的社區內,人們個人主義較少并會嚴格遵從社會規范,因而搭便車問題不會太嚴重。”我國農民一般生活在村落之中,社區組織供給這種方式能夠把公共產品的供給范圍縮小到一個以村落為中心、以生活和工作為紐帶的小集團之中,它容易符合農村的村情民意和提高農民的滿意度,因而會有較高的供給效率。

羅西瑙與林德從實際效果上對比了第三部門與私人營利組織提供公共產品方面的差異,在將149個研究進行綜合后,得出結論:在服務質量、需求者可接近性、成本效益和慈善四個方面,都是第三部門優于私人營利組織。

因此,優化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必須充分考慮發揮第三部門的作用,將其作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一個重要主體。

政府主體行為策略優化:營造合作博弈局面和消除背離公共利益的驅動力

在供給主體結構中,政府主體是核心,所以政府主體行為策略的優化對于提高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質量至關重要。理論啟示與實際情況對于政府主體行為策略優化的突出要求有兩個:(一)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不合作博弈為合作博弈

自建國以來,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經歷了多次變遷。從本質上講,每一次制度變遷過程都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定位、財政資金分配等方面的博弈過程。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充分博弈后形成的契約格局,就是最終所采取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雙方的博弈實際上是信息不對稱狀況下的一種動態博弈。在博弈過程中,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區利益的理性考慮,夸大本地區農民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有效需求,片面強調財政缺口,逃避供給責任,其行為策略可以概括為:“叫苦”和“逃避”。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中央政府要保證各地區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均衡,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中央政府根據各地區夸大的有效需求狀況,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分配供給資金,必然導致嚴重的財政困難。面對各地方政府夸大農村有效需求的行為策略以及自身財政困難的局面,中央政府此時的策略只能是采取一種逆向選擇行為:收回財權、下放事權,進一步把公共產品供給重點轉向城市,其行為策略可以概括為:“收財權”、“放事權”和“轉方向”。可見,農村純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博弈過程中采取了不合作的行為策略。⑩顯然,要改變這種公共產品供給的尷尬困境,最本質的要求是雙方重新選擇行為策略,打破原來的博弈困境,建立起良性互動的合作格局。

要建立和營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格局,首先應該劃分清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供給責任和范圍。責任和范圍不清是當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合作博弈的癥結所在,所以界定清楚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職責范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1.強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公共產品供給責任劃分的兩個要求。

第一,重視農村公共產品效益外溢的成本補償。各級政府間對農村財政支出責任縱向配置的實質,是如何解決各層級政府之間合理分擔向農村居民提供公共產品的總成本問題。如果考慮到農村公共產品的層次性、效益外溢性、公平性、民主性,公共經濟責任在各級政府之間的實際配置關系相當復雜。其中對許多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而言,為了克服其效益的外溢性、兼顧到效率與公平,不僅其決策責權、執行責權、管理責權、監督責權需要分別配置于兩級以上政權機構,而且其中決策、執行、管理、監督等每一項責權都要從不同的側面配置于不同層級政權機構。上級政府一定要以不同比例分擔下級政府負責直接提供的農村公共產品的成本,因為這些公共產品具有正效益外溢性,只有在上級政府給予適當成本補償的情況下,這種公共產品才能在數量和質量上實現最佳提供。第二,要使提供公共產品的責任與財政籌資能力相適應。提供公共產品責任的落實必須以相應層級的政府具有相應的籌資能力為基本前提。在某一層級政府籌資能力被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客觀限定的情況下,如果賦予其超過這一能力的財政支出責任,就應該允許其量力而行提供低于相鄰地區水平的公共產品,或者上級政府必須負責補充為提供涉及農村居民基本生存與發展權利的公共產品所需要的財力缺口。

2.明確劃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具體責任。

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公共產品的制度外供給,而制度外供給的原因是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責任劃分不合理,比如農村義務教育、優扶、計劃生育等外溢性極強的公共產品,全部由鄉級政府提供,既不符合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原則,也不符合公平原則。因此,必須明確劃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具體責任:對于農村義務教育、農業基礎科學研究、農村公共衛生保健、公共文化事業、大江大河治理、農村環境保護等外溢性極強的農村公共產品,應當由多級財政共同承擔,尤其是中央、省級財政應擔負主要的責任;對于電力設施和小流域防洪防澇設施建設、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社會保障、成人教育、水利設施、農村醫療等,應當以主要由縣、鄉兩級政府提供,中央、省、市級政府適當補助的形式供給;對于那些在轉軌時期出現的特別類型的公共產品,比如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行業信息提供等,應當視其外溢性的程度,分別由各級政府負擔全部或部分責任。

(二)約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員背離和損害農村

公共利益的驅動力盡管政府是農村純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但是作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政府并不一定就能按照農民的需求合理供給公共產品。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政治領域中的人也是“經濟人”,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布坎南指出,政治過程就像市場的交換過程一樣,包含著來自自愿交換的互惠性,是一種正和博弈。每個具有獨立價值和利益的個人,都會要求參加政治決策,以謀求實現其個人的目標和利益。“政府,就像一個純粹交換經濟中的市場一樣,完全被視為匯總或平衡個人對公共政策之需求的一種制度。”

政府官員為了追求最大化的個人利益,往往會有背離和損害公共利益的驅動力:(1)自上而下的官員任命體制,導致擁有決策權的基層政府官員缺乏合理供給公共產品的壓力。在政府內部,由于下屬一般只是對上級負責,而上級領導往往以看得見的“政績”來評價官員。因此,政府官員往往樂于想方設法供給能凸現其政績的公共產品,結果就造成了短期能凸現政府“政績”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剩,而符合農民需求但需要大量政府投資又不能短期見效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2)政府決策者對“政績”和“利益”的渴求,導致不符合農民需求偏好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剩。農民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偏好受多種因素影響,但收入水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一定的收入約束條件下,農民會選擇使其效用最大化的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消費組合,但是政府的一些決策者往往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而強制改變符合居民意愿的需求組合,導致超越收入水平的公共產品的過度供給,從而不能真正反映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偏好。(3)政府與農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政府工作人員能夠圍繞自身的利益供給公共產品,以致造成了供給不足和供給過剩并存的結構性失衡。按照現代政治學的基本原則,人民與政府是委托關系。但是,作為委托人的農民由于信息不全很難分清哪些費用是合理的,哪些費用是不合理的;而作為人的基層政府則具有完全信息,在利益驅動下,基層政府及村組織往往利用信息優勢而有意偏離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目標,導致要政府花錢但又不能直接使自己得利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而能直接、短期為政府人員帶來政績或是便于其設租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多。

造成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失衡的一個重要內因就在于政府官員的自利性,因此,要實現農村純公共產品的合理供給,就必須構建一系列制度來約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員的自利行為。

1.改革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機制。要通過在鄉村組織中設立村民對公共產品需求的表達制度和傳導機制,使多數村民的需求意愿得以真實體現。一方面,要量化政府官員的自由裁量權,減少政府官員供給公共產品的隨意性。另一方面,應在農村積極推進村級組織制度改革,推行村委會組成人員直選制度,真正把村委會建設成為一個村民自治組織,使村委會真正對村民負責,把村民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需求意愿及時、準確無誤地傳遞給各級政府和組織,為各級政府合理地供給公共產品提供決策依據。

2.通過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提升農村公共產品

供給的合理程度。考核晉升干部應結合所管轄農民的生產條件、生活的真實改善,通過農民對其政績的認可程度來決定干部的升遷和獎懲,這樣才能徹底避免侵害農民的行為,約束政府官員對農村公共產品“隨意供給”的思想,樹立其“合理供給”的思想。首先,要改革現行的基層干部任免制度,鄉鎮和村干部的任免應充分考慮農民的認同度。其次,要加強對基層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約束,健全基層政府資金收支管理。再次,要完善政府官員決策失誤的問責制度。要充分發揮人大的“質詢”和“罷免”職能,不斷完善不信任投票制、彈劾制以及主要責任人引咎辭職制等。

3.推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聽證制度。要在確保行政的透明度、擴大農民的知情權的同時,健全和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聽證制度,擴大農民的質詢權和參與決策權。

多元主體行為關系優化:形成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的伙伴關系

建立政府與民間主體伙伴關系的一個潛在的邏輯是:它們在農村公共產品的生產和提供過程中,有各自獨特的優勢,同時也有其不足。戴維·奧斯本認為,政府的優勢主要體現在穩定性、不受偏愛的影響;私人部門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革新的能力、產生資本的能力、獲得規模經濟的能力強;第三部門的優勢主要體現在有很強的同情心、責任心和產生信任的能力。其中,政府最適合政策管理、維護公平、防止歧視、提高社會凝聚力;私人部門最適合經濟任務、進行投資、產生利潤;第三部門最適合社會的任務、志愿勞動的任務、加強社區管理的任務。

政府與民間主體伙伴關系的最重要特征在于:二者通過合作追求共同的或者一致的目標,協作的基礎在于相互的利益,強調風險和責任共擔。具體而言,民間主體分擔部分農村公共產品生產的職能,而政府部門則在承擔無法讓渡的職能的同時,還要成為一個協調者、監督者、管制者。政府需要通過制定規則、監督規則執行、考核績效等方式,承擔執行和管制農村公共服務的角色。

(一)完善政府與民間主體伙伴關系的實現形式農村公共產品提供中政府與民間主體伙伴關系可以采取的主要形式有:

1.合同承包。由政府確定某種公共產品特許民間主體經營的項目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通過競爭性招標形式對外承包給民間主體。中標者和政府簽訂合同,并按照合同向農民提供公共產品,政府則通過財政撥款的方式,購買這種產品,同時對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和考核。這里,政府是公共產品的安排者,民間主體是直接生產者。

2.特許經營。政府不是用公共財政購買公共產品,而是把特定的公共產品生產條件租賃給有關的民間主體,由他們從事經營與服務活動。像合同外包一樣,在特許經營方式下,政府成為安排者,民間主體成為生產者。特許經營的民間主體可以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提供公共產品,能有效降低農民負擔,改善農村社會福利狀況。

3.補助。由政府給予一些能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民間主體以補貼,其形式可能是提供資金、減免稅優惠、低息貸款等。補助降低了特定物品對于符合資格的農民的價格,使他們可以向市場上接受補貼的生產者購買更多物品。在補助安排下,生產者是私人營利組織和第三部門,政府和農民是共同的安排者,政府和農民都向生產者支付費用。

4.志愿服務。像慈善組織這樣的民間主體可以通過志愿勞動等,提供很多農民所需要的服務,其他志愿團體也可提供許多社區服務。在志愿服務這種安排中,民間主體中的第三部門可扮演服務安排者的角色,他們可以運用其雇員直接生產服務,也可以通過雇用和付費的方式交給其他組織去做。

(二)健全政府對民間主體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某些農村公共產品由民間主體供給決不意味著要完全脫離政府,相反,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的民間主體供給中應該發揮至關重要的激勵與約束作用。

1.為農村公共產品的民間供給者提供制度激勵。這包括對公共產品產權的界定以及給予某些激勵措施等,從而為民間主體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產權作為一種強制性的制度安排,民間無法進行界定,只能由具有“暴力潛能”的政府來界定。而且,由于某些公共產品具有高成本、非贏利性等特點,政府可對公共產品的民間供給者給予補貼或其他優惠性政策。

第6篇

按照農業收入和非農業收入的劃分,依據相關統計數據,2011年,三明市農民非農收入占比為55.62%,比福建省平均水平低13個百分點,雖然近些年三明市農民收入中農業收入所占比重比往年有所下降,但是所占比重為44.38%,依然比較高。而在農業收入中農、林、牧、漁所占的比重分別為32.35%、7.67%、3.96%、0.4%,林牧漁所占份額小,農業收入內部結構不合理,農民收入相對比較單一。

二、三明市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分析

(一)結構相似系數分析

判斷兩地區產業結構是否具有相似性,可利用兩個地區的各產業占比。下式中,Xmk和Ynk表示產業k在地區m和n的總產業結構中的比重,Smn表示兩個地區產業結構的相似度。本研究中,將三明市和福建省的農業產業結構進行對比,按照上述公式計算相似系數,探討三明市農業產業結構同構的現狀與變化。Smn=∑nk=1XmkYnk∑nk=1X2(mk)∑nk=1Y2()槡nk依據《福建省統計年鑒2013》及《三明市統計年鑒2013》的相關數據,計算出農業產業結構相似系數。相似系數值的大小,說明兩個地區的產業結構相似程度。數值越大,說明相似度越高。在本文研究年份中,兩者的相似系數都在0.85左右,說明二者產業結構有一定相似性。另一方面,二者相似系數呈現總體減小的態勢,表明三明市與福建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還是存在一定差異。表1的絕對離差顯示,2009—2012年,三明市農業和林業的調整幅度高于福建省整體水平,其他如牧業、漁業等調整幅度則低于均值。

(二)農業產業結構的灰色關聯動態分析

利用三明市各產業以及農業總產值的相關數據,運用灰色關聯度動態模型,對三明市各產業和農業之間的關聯性進行分析。研究中,將農業總產值設為參考序列,其他指標構作為比較序列,計算結果見表3。從表中數據可知,在農業各產業結構中,對農業總產值影響大小依次為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牧業,其中農業和林業值關聯系數相對較大,關聯程度較高,而其他三個產業的關聯系數相對較小,且相差不大,表明漁業、服務業和牧業對農業總產值的影響較小,相對農業和林業來說,上述三個產業的發展也較為滯后。表中X1、X2、X3、X4、X5分別表示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牧業。

三、三明市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政府的職能效能

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應該堅持市場的調節作用,發揮政府的政策引導和指導作用,以及政府在市場監測與調控的主導作用,強化農民在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中的主人翁作用。提高政府的引導職能,及時提供更多各產業結構的相關市場信息與咨詢,給予農民在知識教育、技術指導、市場等方面的幫助與引導,有效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生產;尊重農民在農業生產中的自和決策權,使農民根據市場需要自發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改變以往決定權由政府一手抓的局面,在有效調控市場的基礎上提高政府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上的職能效能。

(二)加大對農業產業內部的調整

農業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制約和阻礙了三明市農業經濟的發展,如何開展農業產業的內部結構調整是三明市農業產業調整的一個重大課題。在內部結構的調整過程中,要以提高產品質量、保證產品品種為重點。在減少糧食耕種面積的基礎上,改進種植條件,擴大品種生產,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特色農業,做到品種多、新、奇,質量優質,為農民設更寬更長的經濟道路。要以科學技術為基礎,促進農業科技成果創新,不斷完善農業基礎條件建設,生產出更加優質,用途更廣的產品,滿足消費者需求。

(三)調整農業主導產業項目

根據主導產業選擇理論,任何產業在不同的時期都有不同的主導產業,而主導產業對經濟水平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充分結合三明市的資源優勢,不斷擴大和調整三明市的主導產業,對于三明市的農業經濟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根據三明市生產力發展現狀選擇產業經營模式,根據自身有利條件和有利優勢,選擇適合并富有特色的主導產業。從三明市農產品的品種來看,水果、蔬菜、茶葉、烤煙和部分畜牧產品等相對于福建省其他地區都具有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搞好農產品加工業的開發,在“深”“精”“優”字上做文章,爭取多出優質名牌產品,可以考慮將其培育為三明市的主導產業。

(四)正確處理農業各產業的關系

從農業來看,當前三明市農業產品結構不合理,且糧食加工率低;從林業來看,三明市的杉木和松木占比接近90%;從畜牧業來看,2012年,三明市的全市畜禽產品總產量25.77萬t,同比增長10.16%,羊、家禽和兔的出欄量同比均有一定增長,但牛羊等養殖受到自然條件限制而影響飼料供應;從漁業來看,2012年鰻魚產量4 779t,養殖面積225hm2,漁業產值3億多元,約占全市漁業總產值30%,相比三明的淡水資源和淡水魚產量,產量很低,淡水養殖有很大的提高空間。因此,要進一步利用三明市空氣、水源、土壤無或少污染的特點,發展生態農業、特色農業、旅游農業,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機會;調整農業產品結構,優化農業產品品種,發展優質品質,縮小普通品種,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不斷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競爭力;調整森林資源結構,優化各木種之間的比例和品種,著力推進生態保護,加快林業產業發展;優化畜禽品和魚產品種結構,在具有比較優勢的品種上進行深加工,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

(五)正確有效處理農業與非農業之間的關系

第7篇

[關鍵詞]三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措施

[中圖分類號]F323.3[文獻標識碼]A

1當前階段“三農”與基層農技推廣的發展現狀

1.1“三農”建設的現狀

根據研究可以發現,農業生產科技水平的提升,是促進整體農業建設發展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推進農業相關產業優化升級的核心力量。然而,現階段農業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由于生產模式的限制,使得大部分農產品種植、產業經營、勞動生產處于分散狀態,生產水平較低。在我國,農民生產大多采用分戶生產—經營模式,較為分散的管理生產結構,導致現代化技術的普及成為建設難點;其次,農業產業機器化、自動化程度不高,人力資源投入較大。目前,農產品的供需市場以買方市場為主導,對農產品的質量與生產量有著較高的要求。但由于區域化農業發展的特性,使得部分地區出現產品過剩,價格低迷的情況。

1.2在基層建設技術推廣體系面臨的主要問題

1.2.1體制結構不合理

在基層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對體制的專業化管理有著較高的要求。但基層的農業技術推廣模式仍舊沿用計劃經濟的管理,鄉鎮組建的農業科技部門大多參照上級縣政府單位農、林、畜牧業等部門進行建設,是縣級農業相關部門的延續。這使得鄉鎮農業部門以雙重管理為主,其農業技術的推廣有上級部門進行指導,人力、財政等管理工作則主要有鄉鎮政府負責。雙重管理體制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技術推廣工作的靈活性,保證縣級單位對鄉鎮基層政令執行的有效監管。但在另一方面,人權、事權的歸屬不同,不利于鄉鎮基層專業技術推廣隊伍的穩定建設,降低了推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此同時,鄉鎮一級的技術推廣人員時常被其他單位抽調,發生“在編不在崗”的情況,分散了技術人員的精力,人才流動性大。

1.2.2工作人員專業化水平不強

現代化技術在農業領域的廣泛應用,使得當前階段農業技術的分類逐步細化。新技術的研發、優良品種的培育、土壤成分的配比技術等方面研究的不斷深入,提升了農業技術推廣對專業化人才的要求。然而,基層推廣人員的編制問題及財務、事務的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導致政府專業化人才儲備匱乏。一方面,農業專業相關的專業人才引進力度不足,實際工作缺乏專業的理論指導;另一方面,專業推廣人才的流失,導致技術推廣隊伍的專業技能水平不高,出現技術斷層、先進技術的推廣經驗不足等問題。尤其是在實踐階段,技術掌握不熟練、缺乏相關經驗地情況下,使得部分技術人員在進行推廣工作時進度緩慢。

2在基層完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有效建議

2.1深化技術推廣體系的改革,創新管理機制

農業在產業結構類型劃分上屬于勞動密集型,現代化技術的管理、生產模式在農業領域的應用程度不深。為此,深化農業領域技術改革,政府應大力推廣先進技術,應創新技術引進方式,立足農業發展的實際,不斷進行嘗試。首先,根據區域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結合專業理論指導,合理地將科學技術引進到農業發展建設中來。提升農業建設的技術水平,完善農村基礎配套設施的建設,其主要目的在于改善農業發展的單一性產業結構,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提升農民的生活品質,從而提高農民的整體收益,為農業產業的飛速發展提供技術上的支持。其次,深化農業技術的應用程度。在保證合理引進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將其大范圍地應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等行業。在農業領域深化技術的利用程度,不僅可以提升農產品的生產效率,還能在提高農產品生產質量的基礎上,優化農業資源配置,從而促進區域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

2.2擴大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領域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農業科技和農業現實生產中起到橋梁作用,應當改變目前過分側重種子供給、播種培育指導等產中領域的現狀,把服務領域前推后移。一是加強對本區域農業、農民需求的調研,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機制,推進農業科技研制培育更適合土地生長的作物新品種,生物肥料、動植物疫苗等,提高農業整體科技化水平;二是把農業推廣由單項向綜合服務延伸,向農民提供訂單式服務,開展市場營銷服務,引導農民進入市場,參與競爭,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2.3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的支持力度

一是把農業技術推廣納入法治軌道。相關部門要積極出臺農業技術推廣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同時各地各部門應強化對農業技術推廣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督察力度,確保把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到實處;二是加強政府財政支持力度,調整財政支農資金結構,參照其他項目資金的申報、管理、使用、評價成熟的做法,建立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申報、管理、使用、評價一整套流程,確保農業技術推廣資金充足、使用有效果。

3結語

將先進的科學技術合理的引用到農業生產、管理、經營的各個環節,不僅可以有效提升農產品的生產效率及質量;還能在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保障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提高農業產業的整體發展水平。為此,相關政府部門應從基層出發,通過改革技術推廣管理機制,運用創新推廣模式,提升員工專業化技術推廣水平,強化政策扶植力度等方式,深化先進技術在農業領域的適用范圍,提升農業技術的利用效率。

作者:李紅芳

    [參考文獻] 

第8篇

作為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報銷醫院之一,該院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實施《云南省提高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按云南省衛生廳相關要求與指示,對符合兒童先天性心臟病診斷以及臨床路徑的住院治療費用執行重大疾病報銷政策。自2010年8月1日起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共有1例先天性房間隔缺損按照重大疾病報銷政策進行報銷,實際費用為21947.2元,補償費用為19800元(數據來源于該三甲醫院醫保科,下同,不再說明)。2011年該醫院結合自身情況在原有的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的基礎上新增宮頸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終末期腎病(終末期腎病和重癥精神病包干費用報銷比例在2013年提高到90%)、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5病種。全年累計收治6例重大疾病,實際費用累計為121439.97元,補償費用一共是103700元。2012年該院在農村兒童先心病的基礎上,新增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等11個病種。其中全年累計按照重大疾病報銷病例49例,先天性心臟病48例,乳腺癌1例,實際費用共1000334.76元,補償費用累計為849702.81元。2013年該院成功申請成為兒童白血病定點報銷醫院。至此,新農合重大疾病共18個病種穩步運行,全年按照重大疾病報銷病例62例,其中兒童先心病8例,乳腺癌1例,終末期腎病1例,肺癌25例,食道癌1例,直腸癌5例,急性心肌梗死1例,甲亢20例,實際費用共計659384.71元,補償費用合計為489001.93元。

二、存在的問題

1.不停上漲的醫療費用削減了新農合重大疾病的報銷

伴隨物價上漲的醫療費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農合重大疾病的報銷比例。舉例來講,2011年人均住院費用相比較2010年人均增長204.12元,漲幅1.22%;2012年比較2011年人均住院費用增長了787.24元,漲幅4.65%;2013年較2012年人均住院費用增長了913.56元,漲幅5.16%。而新農合重大疾病的實施方案自制定之日至今,相關行政部門都沒有對20個重大疾病病種的費用標準進行相應的調整。2012年全年收治的980例重大疾病中,931例未納入重大疾病進行報銷,其中有359例的費用超過了重大疾病費用標準,超費用比例為38.56%;2013年全年收治的508例重大疾病中,446例未納入重大疾病進行報銷,其中194例的費用超過了重大疾病費用標準,超費用比例為43.5%。

2.監管缺位不利于醫療費用使用效益的有效發揮

當前,針對云南省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其行政監管部門采取了多樣化的監管方式,如總額控制、總額預付、質信雙評(服務質量評價表和履約誠信評價表,是一種考核模式)等,在立足于和醫院之間建立的結算關系,對醫療費用的不合理支出起到了很好的抑制效果,并通過病歷審核、對違規收費行為進行罰款等措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迫使臨床醫生樹立起相應的費用控制意識。然而與城鎮職工、城鎮居民不同的是,云南省新農合的政府主管部門,雖然也出臺了新農合的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但是具體到省內各市、區、縣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并沒有和該三甲醫院建立結算關系,因而這些經辦機構無法對本轄區內新農合病人到該三甲醫院的住院費用進行有效監管,即便存在違規行為,也無法進行處罰,甚至有的縣合管辦對費用超過5萬元的病例僅僅通過電話核實,并未親臨現場查閱有關材料。于是,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幾率在無形中得以增加。

3.新農合重大疾病的低報銷率與臨床醫生不無關系

在臨床治療中,只有臨床醫生熟悉重大疾病的病種、治療方法以及費用標準,才能在第一時間提醒或告知病人所患疾病是新農合重大疾病,在提醒病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同時,能夠在臨床治療中減少不必要的治療,降低治療費用,病人才能享受重大疾病政策。然而,訪談結果卻顯示只有少部分的臨床醫生熟知重大疾病病種、治療方法及費用標準,很多醫生僅“耳聞”或“略知”,其中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臨床醫生本身的臨床治療工作已經很繁重,很難再分出精力來學習新農合重大疾病的相關政策、方案;二是按照省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重大疾病支付標準中的結余留用,歸科室,但實際上很難落到實處,而醫院也沒有相關的政策、機制來執行這一規定,沒有實際利益就很難調動醫生的積極性,因而政策的落地效果有待提升。

4.各地政策多樣性帶來的不便

云南省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重大疾病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重大疾病中按照定額支付,患者按病種定額支付標準的30%支付自付金額,新農合管理部門對在省級和州(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重大疾病患者全程住院醫藥費按定額標準的70%支付,最高不能超過70%。但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州縣往往會根據自己地方的經濟條件、財政狀況等另行制定新方案。如澄江縣將比例提高到75%,臨滄市提高到80%等等。另一方面,該三甲醫院報賬系統中的報銷比例早已設定為70%,如果遇上這些地方來的且符合新農合重大疾病相關要求的病人,則該醫院就需要請軟件公司的工作人員對報賬系統中的報銷比例重新設定,以便對接當地新農合管理部門的報銷比例。

三、對策建議

1.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強化政府服務職能

建議省級主管部門建立新農合專項基金管理辦公室,對新農合重大疾病的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同時加強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考核、通報、督促制度,逐步完善監管機制。具體來講,可制定出操作性強、按新農合重大疾病病種結算考核獎懲的措施,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病歷,嚴格考評,對于那些不必要的檢查、分解住院、大量使用進口耗材和自費藥品而沒有經過患者家屬同意的事件進行嚴肅查處,再制定出相應的評分等級,依照評分情況來決定對醫療機構的獎罰及其力度、范圍。

2.利用二次補償提高新農合重大疾病的結算率

省級主管部門制定新農合重大疾病有關報銷方案后,一方面是醫院嚴格執行政策,將報銷上限比例設定為70%;另一方面是全省各地州實際情況不同,報銷比例參差不齊,良好的惠民初衷卻遇上技術性“關卡”。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出臺辦法,以“二次補償”來緩解這一局面。例如,某地的新農合重大疾病報銷比例為80%,但醫院僅報銷70%,那么符合條件的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在該三甲醫院病愈出院時先按照70%的比例進行報銷,剩余的10%待回到當地再到相關部門進行報銷。這樣有利于緩解該醫院面臨的“夾心餅”困境,從而也部分消除了新農合重大疾病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的內生阻力。

3.加大宣傳,加強對臨床醫生的監管

第9篇

一、傾斜的國民收入分配與“三農”問題

改革開放以前,因為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及優先發展工業的發展戰略,國民收入分配表現為農業向工業傾斜、農村向城市傾斜,國家以隱蔽的價格形式(即“剪刀差”)、稅收方式及儲蓄方式從農業提取大量剩余為工業化積累資金。據有關部門測算,1979年以前的29年里,農業部門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的資金約為4500億元。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確立了以家庭經營為主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戶經營的主體地位得到承認,同時,國家提高了農副產品的價格,國民收入分配中不利于農業的局面有所改觀,可供農戶分配的財力大幅度增加。但是,國家分配政策調整的另一方面,卻是減少了財政對三農的支出比例,造成財政支農投入不足,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

(一)財政支農投入不足

1.財政支出中支農投入的比例趨于下降

20世紀90年代以來,雖然國家財政性支農支出(預算內,下同)的絕對量從1991年的347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1691億元,但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整體上卻呈現下降趨勢(見圖1),從1991年的10.26%下降到2009年的7.66%.其中,1998年支農支出比例提高到10.69%,這是因為1998年國家增發1000億元債券中有350億元用于與農業相關的長江中下游、松花江、嫩江、黃河的堤防工程,蓄洪區建設移民建鎮和水利樞紐工程等,但實際上直接用于農業的只有20億元.

2.國家財政性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遠低于農業GDP在整個GDP中的比重

從圖2可以看出,財政性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一般只及農業GDP在總GDP中比重的1/2到1/3.也許有人會說國家稅收中來自農業的也就一般在4%左右,但須知農民對財政的貢獻還有鄉鎮企業納稅,這一塊占到國家稅收的不小比例。以2001年為例,農民通過農業、鄉鎮企業上交的稅收就占國家稅收的18.7%,高出當年財政支農比重13.6個百分點,上交的金額達2352.7億元,多出財政支農支出金額1388億元.

熱門文章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亚洲伊人久久精品影院| 四虎永久精品免费网址大全| 亚洲制服在线观看| 在线免费观看h片| 欧美中日韩免费观看网站| 国产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亚洲欧洲久久久精品| 窝窝午夜看片七次郎青草视频| 欧美区在线播放| 国产探花在线观看|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AV无码偷窥| 黄瓜视频在线观看视频| 日本激情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一区内射最近更新| 中文字幕无线码一区二区| 美女下面直流白浆视频| 少妇AV射精精品蜜桃专区| 免费av一区二区三区| AAA日本高清在线播放免费观看| 污到下面流水的视频| 国产精品毛片无遮挡| 亚洲av无码久久寂寞少妇| 黄色网页免费观看| 日本三区四区免费高清不卡 | 国产午夜视频在线观看第四页| 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网站| 色综合色综合久久综合频道| 成人免费无码精品国产电影| 免费一级特黄欧美大片勹久久网 | 国产精品理论片在线观看| 亚洲午夜精品久久久久久人妖 | 无遮挡边吃摸边吃奶边做| 好男人社区神马www| 伊人影院在线播放| 91精品国产高清久久久久| 欧洲动作大片免费在线看| 国产又黄又大又粗的视频| 中文字幕第三页|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无码免费直播| 在线观看无码的免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