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7 15:03:37
導語:在對法律法規的認識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何謂規律――報業歷史規律及其特性
報業歷史規律像其他規律一樣是客觀存在的。它是指那些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多次出現的、具有表象相似性或本質共同性的歷史現象及其內部和外部的本質聯系。揭示歷史規律,是我們透過歷史表象探討其深層因果關系,揭示歷史發展中普遍性、統一性,必然性的努力的表現。對于歷史規律的認識,雖然含有許多主觀因素,如有些曾被認為是歷史規律的東西,后來被歷史證明并非規律另有些曾被認為是偶然現象的東西,后來又被歷史證明是規律。由此可見,歷史規律一方面是人類社會確曾存在過的客觀規律,另一方面又因無法經驗地求得和立即通過實驗加以證明而具有主觀色彩,因此,它與自然規律既有相同處,又有不同處。概言之,報業歷史規律具有以下特性。
一是具有重復性。重復性是歷史規律最基本的一個屬性,也是相同于自然規律的一種屬性,由此也表明了歷史規律的客觀。我們正是對歷史現象的多次重復進行探索,抓住其內在的聯系、證明它是歷史規律,一旦如此,它就在一定時期和一定范圍內形成了。這種規律的重復性在我們報業發展中表現得較為明顯,如在新聞宣傳工作中,每年對中央和省市“兩會”的宣傳報道,年復一年既形成了制度,同時也形成了規律。
二是具有預見性。如果沒有一定程度上的預見性,就不成其為歷史規律,如唐太宗等總結出的“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規律,不僅適用于他以后的封建社會,也適用于現當代社會。再如“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既是科學原理,更是基本規律。這一規律不僅適用于不同社會形態,而且也適用于不同的社會階段。這種預見性對社會歷史發展是這樣,對我們報業媒體的歷史發展同樣如此。例如在媒體發展方面就可以斷言“思路決定出路”,“競爭必然帶來提高”等等。
三是具有層次性。某些歷史規律適用于多種歷史階段,而更多的則只適用于特定的歷史時期和地區。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類社會是有低級向高級不斷演進”等等,都是適用于一切時間和空間的普遍規律,并且在所有規律中是屬于最高層次的歷史規律,如在我們報業媒體“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從業人員已從物質需求不斷向精神需求發展”。這既是一種價值趨向,更是一種規律,這種規律就明顯地帶有層次性。
四是具有不確定性。由于人的主觀限定,有時即使是被揭示出來的歷史規律,也要經由長期歷史發展進程的檢驗,看它是否是歷史規律,尤其是看它在什么層次上,或在什么范圍內是歷史規律。例如過去報紙發行一直是采取郵局代辦發行,并在一定時期內行成了普遍規律。但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市場競爭的使然,媒體報紙發行單靠“郵發”已不能滿足媒體事業發展和市場經濟的需要,因此,媒體“自辦發行”、“報郵合作”、依靠“外資公司”、“零售”等發行手段和渠道應運而生,并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由此可見,歷史規律有可能被修正、被限定范圍,甚至被否定。
其實,報業歷史規律和其他規律一樣是客觀的,我們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規律總是以其鐵的必然性起著作用。但對于規律我們可以去認識和掌握、可以去運用。
規律成因――報業歷史規律的自然形成
一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就是人類不斷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歷史,因為人類社會正是在人類自己認識與實踐的矛盾運動中、在一系列的革命和變革的運動中不斷前進的。報業歷史作為人類社會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社會運動發展變化有著一致性,就其運動發展變化的基本形式來講,是一種不斷運動發展變化的歷史進程,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的“革命”。
首先是信息革命。我們認識事物,認識客觀世界,就是通過事物內在矛盾運動釋放出來的信息現象來認識的,信息革命是指我們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感知、反映、接收、傳遞、交流與綜合分析加工處理信息的工具與手段的革命性變革,它使我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能力提高了,并最終導致了我們認識的革命性飛躍,比如語言、文字、印刷術、電腦、信息高速公路等處理信息的工具和手段的出現,就是這樣的革命性飛躍,就屬于我們所講的信息革命。這種信息革命的作用在我們新聞媒體事業發展中體現得尤為明顯。由于網絡技術的開發和利用,不僅使新聞信息的采編、傳版實現辦公自動化,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力地增強了新聞信息的時效性。也正是由于這種信息革命的緣故,才帶來了眾多新媒體如網站、手機報、電子紙等的誕生。
其次是科學革命,科學是我們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科學革命則是指我們認識客觀世界過程中產生的認識上的飛躍,最終表現為新的重大的科學理論的產生和出現,它或者是了錯誤的舊理論;或者是限制了舊理論的適用范圍或說明了它的特殊性;或者是開辟了我們前所未有的一個嶄新的認識領域等等。例如對報業經營理念就從理論上有了一種質的變化認識。過去我們由于受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對報業經營的認識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經營活動也只是停留在低層次循環中?,F在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對報業經營的認識,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理念上,都賦予了新的內涵。由此,從“媒體經營到經營媒體”、以及“兩分開”理論的出現,都為報業的經營和發展帶來了新的生機。
再次是技術革命。何謂技術革命一一我們改造客觀世界的技術和能力的飛躍就是技術革命。這種技術革命從根本上講,它是來源于社會生產發展的需要。人類把自己獲得的關于對世界科學認識的成果,通過技術革命,轉移到生產和生活中去,從而物化為現實的社會生產力。例如報業媒體的報紙印刷隨著報紙印刷設備的不斷更新換代,從“鉛與火”到“光與電”,經歷了一次次重大變遷,這種變遷就是革命的變遷,究起原因應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而引起的一次次技術革命。這種媒體印刷的技術革命,不僅有力地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更重要的是明顯地提高了報紙印刷出版的質量等等。
第四是產業革命。產業革命是指對人類社會生產發展產生極大影響和發生歷史轉折的飛躍,是帶有全局性和整個社會生產體系、組織構成的歷史飛躍,是
那些引起整個社會生產組織結構以及經濟結構體系發生本質性變革的歷史性飛躍,例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媒體事業發展的需要,報業集團的相繼出現,以及為滿足報業集團事業發展而加強產業結構調整等,就是這種曾經引起和正在引起生產方式與經濟發展發生巨大飛躍的產業革命。而這種在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結合中所形成的產業革命,必然會引起新的經濟周期的到來。從我們報業媒體的實際發展狀況來講,應該說選擇先進的產業變革轉移路徑,既是一次極其難得的戰略機遇,更是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由之路……
上述四種革命,無論是在人類社會還是在報業歷史運動發展變化中,都是相互包容、互為因果,互相促進的,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這些革命正是在我們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的斗爭中,主體與客體,認識與實踐、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矛盾運動的深刻反映,是上述矛盾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必然,并充分體現了我們自己創造自己歷史即報業發展的歷史軌跡。
規律形式――報業歷史規律的辯證運動
報業歷史發展規律存在于人類社會的辯證運動之中,報業歷史發展規律和人類社會的辯證運動一樣具有各種表現和特點,大致來說,具有以下幾個大的方面。
首先,報業歷史的多樣性和統一性。報業歷史運動的統一性是指報業形態、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一種普遍的規律性,也就是貫穿于同類歷史現象中的共性。報業歷史運動的多樣性是指同一類型的報業形態、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常常因時而異、因人因地而異,呈現出氣象萬千,各不相同的個性。任何一個具體的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只能出現一次,而不能再次出現,報業歷史運動的這種多樣性,反映了報業歷史運動具有相同或相似于自然界一切的巨大創造力和人類社會內部及其復雜的矛盾斗爭。正是這種無限的創造力和復雜的矛盾斗爭,使報業歷史也呈現出紛繁復雜,千變萬化。而報業歷史的同一性和多樣性的關系是共性和個性的關系,他們之間是辯證統一的。報業歷史的統一性存在于多樣性之中,而多樣性表現著報業歷史的統一性,是統一性和多樣性的結合體,我們續修《報業志》認識報業歷史發展規律。就應該從報業歷史發展的多樣性中尋求統一性,又用這種統一性去說明千變萬化的報業歷史過程和紛繁復雜的歷史現象。
其次,報業歷史的現象和本質。任何歷史過程、歷史人物、歷史事件,都具有現象和本質兩個方面。歷史現象是歷史運動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是歷史本質的外部表現。同時還具有具體性、生動性、特殊性和偶然性等特點。而歷史的本質則是指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根本性質,也就是構成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各種要素的內在聯系。這是由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本身所包含的重要矛盾構成的。歷史的現象和本質是既獨立又統一的。歷史本質在歷史的主要矛盾沒有解決之前是不變的,因此是相對穩定的歷史現象則要隨著外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是多變易失的。歷史本質深藏于歷史的內部,只有靠抽象思維才能把握;歷史現象則是表面的,因此是可以以人們的感官所感知的。例如前些年報業媒體普遍出現過報紙版面改版、擴版問題。這只是報業歷史發展當中的一種現象,而現象總是本質的表現。因此,我們只有透過現象才能看到本質,這種本質就是因媒體自身發展和社會需要而采取的一種舉措。
第三,報業歷史發展的漸變和突變,報業歷史運動的軌跡,如果從縱向來考察的話,我們就會發現,歷史是一個漸變和飛躍、局部倒退和整體上升的辯證運動過程。報業歷史運動和其他一切事物運動一樣,存在著量變和質變的辯證統一,這種辯證統一在歷史運動中就表現為漸變和飛躍兩種形式。歷史的漸變是歷史運動處于量變階段的運動形式;歷史的突變是歷史過程在漸變基礎上所發生的根本性質的變化。當然,歷史的突變又分為全局性的突變和局部性的突變,總之,歷史的漸變和突變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轉化的。例如我省大眾報業集團旗下的齊魯晚報,綜合實力被國家權威機構評估后,在全國晚報類前20強中排第三名,這既是一種實力和榮譽的象征,也是一種層次和境界的躍升。這種評估似乎對于齊魯晚報來說固然是在一夜之間的“突變”,但實則卻是齊魯晚報自1988年創刊以來,勇于拼搏,不斷進步的結果。這種結果既是一種量的積累,也是一種“漸變”的過程,因為漸變為突變提供了準備,而突變則是漸變的結果,當然,突變之后又會開始新的漸變,由此可見,報業歷史就是在這樣不斷地由漸變轉化為突變,再有突變轉化為漸變的反復過程中向前發展的。
第四,報業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在報業歷史的發展中,又存在著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事物發展過程中一定要發生的不可避免的確定的趨勢偶然性則是事物發展過程中可以出現,也可以不出現,可以這樣出現,也可以那樣出現的不確定的趨勢。事物內部的本質聯系引起必然性,而事物內部的非本質聯系和事物的外部聯系則引起偶然性。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必然性決定事物發展的前途和方向,居于主導地位而偶然性最多只能起到加速或廷緩的作用,只能是量的介入,在事物的發展中僅出于從屬地位。例如我國報業集團的的出現,并非只是一夜之間的一種偶然現象,而是我國媒體發展過程中一定要發生的不可避免的確定的趨勢。因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媒體經營發展、以及國內外媒體生態環境改變的主客觀需要,走集團化發展的道路勢在必行。
在企業工商管理過程中存在很多風險,由于工作人員自身的綜合素質較低、監管能力較差,這使得在實際的工作監管中存在很多風險。同時還存在程序風險,工商管理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的時候經常會違反相關法律程序,很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為了走捷徑就忽略了正常的監管程序,出現了違法法規的工作行為。除此之外,還存在著一定的社會風險。社會風險指的就是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因為自身原因和環境原因引起的潛在性風險。
二、工商管理中系統性風險的解決措施
1.增強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
企業工商管理的過程中應該加強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提高員工依法行政的意識,在此過程中可以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工作人身上,做到責任制,這樣有利于確保工商管理系統的規范進行和運作。首先,在工商管理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時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來執行。在對每一個市場范圍進行監管、執法的時候都應該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工作人員,當出現問題的時候以便于追究,追究該市場范圍內負責工作的工商管理人員的責任,并且在追究責任的時候要根據事情的嚴重性進行處罰。這樣不但能夠確保工商管理人員按照法律的規定嚴格執行工作,使市場監管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還能夠調動起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避免的情況發生。其次,在工商管理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越權的現象,一旦發現應該立即進行嚴格的處理,輕則調動工作崗位,如果情況比較嚴重,行為比較惡劣就應該作出嚴肅處理。并且,要定期對工商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教育的內容不僅包括一些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還應該著重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灌輸,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企業工商管理工作人員對法律、行政法規的認識,從而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高效地完成依法執政的工作。在培訓完成之后要對培訓的內容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的結果進行評價,對于表現好的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將其與工作崗位掛鉤,這樣才能夠調動起工商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在工作過程中應該重視工商管理人員的工作意識,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從而避免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減少一些經濟糾紛。
2.利用和完善工商法律法規
就我國現在的情況而言,現行的法律法規仍然處于一個落后、不完善的狀況,因此,在工商管理部門的工作過程中,應該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并對法律法規進行合理掌握、靈活利用。加強工作人員對法律的運用能力,能夠靈活運用法律,針對一些鉆法律漏洞的奸商要嚴懲,通過法律武器進行市場監管。同時,工商管理人員是工商法律法規的直接使用者,工商管理部門應該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并在執行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一些合理有效的改進,在原有工商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做出更好的修改。
3.增強職權意識
工商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工作職權意識,懂得自己的職能,明確權限,通過責權清晰地劃分風險界限。想要使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的防范,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確將要承擔的風險,對于行政部門應有的職權進行明確。在隨機抽選與商品有關的原材料相關問題的時候,工商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就是積極參與工作,協助其他部門進行管理和工作。在抽檢過程中如果出現一些原材料問題,涉及的問題是有關于經濟違法的行為,工商管理部門就應該進行處理,并要明確自己應該行使的職權范圍。工商管理人員應增進與地方政府的聯系,使監管工作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從而提高工作質量。
權力清單是對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關于行政權限的梳理、整合、歸納、重新配置等。通過權力清單,可以有效規范和控制行政權力,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目前,權力清單制定中存在著各自為政、一哄而上的現象,導致權力清單內容結構不統一、權力名稱煩瑣、權限差異大、少數質量不高等問題。作為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的權力清單制度,必須進行頂層設計,將權力清單制度的推行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廢改行為相結合,并由國務院及其部委對權力清單內容、結構、名稱、監督、運行平臺等進行整體設計,各省、市予以配合,形成上下聯動協調的權力清單體系。
關鍵詞:權力清單制度;頂層設計;依法行政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7168(2016)01-0059-08
我國權力清單的雛形可追溯到2005年河北省邯鄲市的市長權力清單,但這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權力清單,真正開始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之后的事情。由于這兩個具有權威性的文件的號召,各地紛紛將權力清單制度的推行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程。本文以權力清單已經公布或正在公示的江蘇、浙江、安徽等為例進行研究,從中不僅可以看出我國權力清單推行的現狀,更能看出其中的不足,對其經驗和不足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議,以便在全國各地進行廣泛地推廣。
一、權力清單制度的理論認識
權力清單制度仍在試點中,還沒有完全成熟的經驗可以全面推廣,從理論上對其進行認識具有必要性。
1.權力清單的實質:權力清單是對現行法律法規中關于各行政機關權限的梳理與歸納,或一定幅度內的適當細化,其本身不產生新的權力。
目前,我國行政權限的來源比較復雜,既有法律的,也有法規的,還有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甚至還有上級行政機關的賦予等。在法律層次上,國務院組織法和地方政府組織法從總體上規定了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權力,行政處罰法規定了行政機關的處罰權限,行政許可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在許可方面的權限等。在法規層次上,如國務院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了民政部門對社會團體行政處罰的依據。在規章層次上,如民政部的行政規章《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企業認定的行政處罰的權限。當然,行政權限的來源主要是法律,但法規、規章甚至一定級別的規范性文件往往是對法律規定的細化,也是行政權限的重要依據。從已經實行權力清單的地方來看,權力清單實際上是將行政機關的相關權力通過一份清單形式進行明確列舉,使人一目了然,以便監督其行使的一種制度;權力清單的模式基本上都是逐項列出某一行政機關的權力,在每項權力后面附上該權力的依據,有的還附上實施的裁量幅度等。可見,權力清單制度并不是對行政權限的增減,而是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甚至規范性文件中對某一行政機關權限的規定進行梳理、歸納,以清晰的清單形式予以列舉;它只是對行政權限的集中,沒有改變行政權限的范圍、性質、行使方式,是一種物理性而非化學性的變化。
2.實行權力清單的目的性:清除法外權力和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權力
既然現行法律法規中都有了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即可,為何還要再搞一個所謂的權力清單?這就涉及權力清單推行的目的性問題。目前,雖然已經有了法律法規等對行政權限的規定,但行政機關不僅存在著不執行的問題,還存在著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而行政機關在行使的法外權力,或存在著不少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的行政權力。尤其是那些具有利益可沾的行政審批權,為許多行政機關所青睞。許多行政審批權雖然沒有法律依據,但由于行政機關長期以來一直行使著,即使沒有法律依據,也不愿放棄?!岸嗄甑母母锍霈F了這樣的現象:政府手中的事項,尤其是審批事項如同‘割韭菜’似的,一茬割掉了,另一茬又長了,特別是基層行政部門,砍掉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一段時間之后,又以變相的形式卷土重來?!盵1]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可以達到以下三個目的。第一,對行政機關的合法權力與無法律依據或依據不充分的權力進行區分,以達到剔除非法權力行使的目的。第二,現實中還存在少數權力,雖有法律法規上的依據,但已經與市場經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勢明顯不相適應,屬于即將廢除但因法律法規尚未修改而沒有被廢除的行政權力,對此,需要通過權力清單的方式對其行使進行適當的限制等。第三,一些法律法規規章由于對權限劃分不清,長期處于交叉、扯皮狀態,通過權力清單方式可以進行確認或重新配置,使之更為清晰、明確。
關鍵詞:法制教育;滲透;初中政治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初中階段的政治教育對青少年思想意識形態的塑造具有重要意義。在初中的政治教學中,要把法制教育貫穿于政治課堂中,在培養學生對國家政治態度的正確認識和思想道德品質的同時,達到提高學生法律意識的目標。
一、當前初中政治教學中法制教育存在的不足
(一)教師沿用傳統的教學模式,學生缺乏學習興趣
由于長期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很多教師在日常的教學中仍然以學生的成績為重,以提高學生的成績為主要目標,忽略了在政治教學中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激發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在法制教育教學中,教師只重視教科書中的重點知識,一味地讓學生死記硬背,而不對課本內容進行拓展和延伸,學生難免會覺得枯燥,對法制教育產生厭煩的心理,導致學習興趣缺乏,最終使法制教育發揮不出其應有的作用,達不到預期的目標。
(二)教師自身法律意識淡薄
很多初中的政治教師自身就缺乏法律意識,對必要的法律知識也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在日常的政治教學活動中,由于教師對法律知識的掌握不足,很難在政治教學中合理而巧妙地滲透法制教育,這也是影響初中法制教育的一個重要因素[1]。
(三)復雜的社會思想對法制教育的影響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當前各種社會思想錯綜復雜,而初中生正處于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樹立的關鍵時期,很容易受周圍環境的影響?;靵y的社會思想很容易對學生的“三觀”產生影響,對學生辨別能力的提高產生不利影響。
二、在初中政治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提高政治教師的專業素養
隨著新課改的不斷深入和素質教育的不斷發展,教師作為新型課堂的主導者,必須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要一味地讓學生死記硬背,要讓學生在理解和認同的基礎上掌握知識,提高法律意識。此外,學校要有意識、有計劃地組織政治教師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例如,安排教師參加法律知識的相關培訓活動,還可以邀請法律專家到學校舉辦法律講座,為教師和學生提供學習法律的機會。另外,政治教師在日常的生活中,要注重法律知識的積累,通過網絡技術和多媒體技術,不斷豐富自己的法律知識,使自己對法律知識有一個較為系統的認識,并且對其充分理解,做到在政治課堂上能夠靈活地滲透法律知識,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激發學生的主動性,提高法制教育的水平,同時也提高課堂效率。
(二)充分運用多媒體技術,提高學生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能力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教育領域的現代化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在政治教學中也逐步引入了以多媒體技術為手段的現代信息技術。對初中生進行法制教育,由于法律知識和概念比較抽象,初中生理解起來會有一定的難度。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以運用多媒體技術來輔助教學,幫助學生對法律法規進行理解。例如,在給學生傳授憲法相關知識的時候,可以運用多媒體技術把憲法的創立過程專題片展現給學生,讓學生認識到憲法的神圣地位,加深學生對憲法的起源、地位、特性、作用及法律效力等法律知識的理解。另外,教師還可以利用多媒體技術對教材內容進行拓展和延伸,為學生提供豐富的教學信息。此外,還可以運用多媒體技術帶領學生進行案例分析[2]。在用多媒體展示完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后,從典型的案例著手,帶領學生對法律知識進行分析,加深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運用多媒體技術,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案例相結合,可以提高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
(三)結合生活實際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初中生正處于成長階段,思維非?;钴S,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還未樹立,分辨能力還不高,很難對社會上的不良現象予以抵制。初中階段的政治教育對青少年“三觀”的形成具有重要影響[3]。政治教師在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時,要遵循法律源于生活的觀念,結合生活實際,引導學生觀察生活中的小事,將法制教育和學生的生活實例結合起來進行講解,讓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學會關注生活,提高學習法律知識的自覺性,加深學生對法律概念的理解、認知和掌握,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
三、結語
在初中的政治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既可以讓學生遵守法律法規,不做逾越法律的事,還可以讓學生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初中政治教師要重視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
作者:郭美林 單位:烏蘭察布市實驗中學
參考文獻:
[1]岑光慶.初中政治教學如何有效滲透法制教育[J].新教育時代電子雜志(教師版),2015(10):18.
一、執法三要素的現狀
執法三要素是指執法活動涉及的三個方面,即法律法規、執法者以及執法對象。目前,這三個方面在執法實踐中都存在著需要進一步解決和完善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滯后性。法律法規存在的滯后性。已經成為影響執法水平、產生執法風險的核心問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非常多,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范經營行為的法律法規為例,這些法律法規的頒行之時,是我國剛剛邁入市場經濟門檻之時。此時,市場經濟是如何運作的,各市場經濟主體應當如何在市場中開展經營活動,市場調解機制在我國運作后會產生什么樣的實際效果,對這些問題的認識無論是政府、學者還是普通的經濟主體都是比較模糊的。經過近20年的發展,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建立起來,社會經濟方面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有些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與時俱進,做出相應的調整,產生了諸多問題。筆者認為:一是法律條文過于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適用隨意性強。比如對執法者的權力和當事人的義務都缺乏連續性的規定。二是各法律條文之間缺乏統一,執法的公正性難以保障。三是一些量化標準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比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抽獎式有獎銷售的上限依然界定為1993年的5000元。
(二)執法人員背景不同,對法律的理解和執行存在較大差異。執法者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對執法活動有很強的影響。目前,執法者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法條理解僵化,不能準確把握法律規定的內涵。二是基層執法顧慮多,不能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比如基層執法人員執法時常常以規避復議或訴訟為前提條件,導致一些執法活動看似風平浪靜地完成了,實質上卻造成了對法律公平正義的侵蝕以及執法對象對法律的誤解。三是執法活動中理性分析不夠,感性化現象突出。法律適用應當是理性的,是一個從事實認定到法律條文的嚴密的邏輯推導過程,感性化是與之背道而馳的。四是對證據的理解不夠深入。比如過于重視言辭證據。對其他物證的發掘缺乏積極性等。
(三)執法對象以及老百姓對法律法規認知度低,增加了執法的難度。在日常執法過程中,特別是在無照經營取締過程中,常常會聽到執法對象或者圍觀老百姓質問我們:“又沒有殺人放火,不就是討口飯吃嘛,怎么就違法了?”可見,無論是執法對象還是普通老百姓,對違法行為的理解還局限在比較嚴重的刑法范疇,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非常缺乏認識和理解。“擺攤的方便了我的生活,但不要擺在我家門口?!边@句話真切地反映出老百姓的利益觀,只要符合自己的利益就支持,侵犯自己的利益就反對,而不論這樣的支持或反對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影響。缺乏民主與法制意識的執法對象和老百姓,也大大地增加了行政執法的風險性。
二、控制執法風險須協調好執法三要素的關系
如何解決執法三要素所存在的問題,從而有效控制執法風險的發生?在以往的實踐中,我們采取的措施多數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認識到執法三要素之間的聯動關系才是執法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也沒有以執法三要素的關系為切入點,構建執法風險的預警和控制機制。
(一)執法三要素能動地影響執法活動。從執法三要素的角度看,執法活動就是這三個要素之間互相作用的能動過程。首先,法律能夠約束執法者和執法對象。執法者和執法對象在執法過程中的任何行為都應當符合法律的衡量標準,否則,可能導致不利后果。其次,執法者和執法對象能夠選擇法律的適用。法律對執法者和執法對象的約束是在一定的框架下完成的,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約束并不是絕對的。執法者和執法對象可以通過選擇自身的行為模式在一定范圍內來選擇法律的適用。再次,執法者與執法對象之間存在永恒的制約和反制約關系,雙方圍繞著法律的解讀、行為事實的認定會展開各種各樣的博弈。執法三要素之間的這種能動作用,最終體現在執法活動的各種不確定性上,使執法活動的后果存在各種可能。
(二)執法三要素對執法水平的影響。在這里,須提出一個與執法風險相對應的概念,即執法水平。執法水平大意可以理解為:法律在被貫徹執行的過程中,其立法意圖得以實現的順利程度、難易程度等。如果法律意圖能夠比較容易實現,那么執法水平就比較高,反之則比較低。在評價執法水平時,通常我們主要強調執法者的能動性,認為執法水平主要受執法者能力的影響。實際上,執法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執法三要素之間的協調程度。執法三要素的能動關系對于執法水平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執法三要素的協調性越好,執法水平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三)執法三要素對執法風險的影響。由于執法水平與執法風險是呈反向關系的,即執法水平越高。執法風險就低;執法水平越低,執法風險就高,所以,控制執法風險就必須提高執法水平。從執法三要素與執法水平的相互關系以及執法水平與執法風險的相互關系中,我們可以明確的理解執法三要素與執法風險的相互關系,即執法三要素的協調性越好,執法風險就越低,執法三要素的差別越大,執法風險產生的可能性就越高。因此,控制執法風險,不能依靠單獨提升某一個執法要素的水平,而是要強調執法三要素的共同發展,著眼于協調執法三要素的能動關系。
三、協調執法三要素的關鍵是構建信任機制
協調執法三要素的能動關系,須從構建執法三要素之間的信任機制著手。
(一)法律與執法對象之間的信任。法律是為了被遵守而制定的。就執法對象而言,只有在充分信任法律的基礎上,才會自覺遵守法律。哈羅德?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狈梢氆@得執法對象信任,其規范必須是有公義的、有道理的,必須是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的。這就要求法律的制定必須與時代的精神、現狀相統一,能夠與時俱進。比如,在違法行為的認定上,除原則性的問題不需要頻繁的修改外,對于一些量化的標準,則必須隨著各種環境的變化進行調整,以便與社會的發展相適應。
精神層面的信任必須有行動予以實踐,有制度予以保障。筆者認為,增強法律與執法對象之間的互信應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倡導法律意識,增強執法對象對法律的理解,擴大法律的認知程度。二是要不斷啟發和鼓勵人民群眾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對法制建設的各個環節,積極反映并提出自己的意見,充分行使當家做主的民利。通過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形成法律與人民的互信機制,營造良好的法律文化環境。
(二)法律與執法者之間的信任。在工商行政管理這個范疇內,法律與執法者之間的信任也是存在問題的。首先,法律對執法者的信任度比較低。如在討論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什么只采用單純列舉式立法。規定了11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而沒有給執法機關留下一個兜底條款時,學者談到“如果允許判斷,將導致一種危險:將許多正當行為當成不正當行為進行制裁”,“考慮到我國執法機關的實際水平狀況,不能給予這種權力”,可見,“立法機關對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的不信任”是存在的。同時,執法者對法律也是不信任的,認為法律規范不具有可操作性,法律對基層實際執法環境不了解等。
克服法律與執法者之間的不信任感,必須加強雙方的溝通與交流。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要充分了解和采納基層執法者的意見,將基層執法過程中一些有創意的好做法上升至制度的層面。執法者也應當克服那種上邊走過場、下邊敷衍了事,在制定政策時不說話、政策制定好后不執行的惡性循環情況,敢于表達自己的意見,敢于真實反映情況。
一、及時傳達,做好對自查工作責任落實
自接相關文件通知后,我鎮賡及召開專題會議對相關自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嚴格按照督查清單分解工作任務,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人員,整合鎮黨政辦、維穩辦、司法所等力量,對我鎮“七五”普法工作進行全面梳理,認真對照工作任務,查漏補缺,清理自身問題,同時嚴格按照方案時間節點完成工作落實,完善對“七五”普法檔案卷宗的歸類整理工作。為之后迎接省、州相關檢查做好迎檢準備。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設,切實落實工作責任
我鎮自活動開展以來,嚴格按照省、州、縣相關要求加強對“七五”普法工作落實,將“七五”普法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點工作中,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編撰了本鎮“七五”普法五年規劃,成立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認真開展對“七五”普法專題研究。同時在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當年“七五”普法工作計劃及相關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并將對“七五”普法工作任務落實,納入對全真領導干部的目標考核中,切實保障我鎮“七五”普法相關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深化“法律七進”活動,強化對重點內容宣傳
嚴格對“法律七進”活動開展推進,有機的將“法律七進”活動與重點宣傳工作相結合,針對不同社會群體,開展廣泛法治宣傳工作,將主題宣傳作為重點內容,同時根據本地區群眾法治需求,制定適合本地區的“法律七進”工作方案,切實將群眾需求與普法宣傳工作相結合,確保法治宣傳工作見真章有成效。進一步充實了基層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務志愿者、法治宣講團人員,強化基層普法宣傳力量。加強對新媒體平臺運用,廣泛提升干部群眾對宣傳省、州、縣相關新媒體平臺的關注度,利用本鎮鄉、村兩級微信群實時轉發各類法治宣傳內容。同時針對本鎮農牧民群眾、學生、僧侶、基層領導干部等重點人群眾,采取因人宣法、因時宣發等方式,確保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的實用性、有效性。進一步加深對提升我鎮干部群眾法治意識級法律素養。
(三)加強學法用法守法,提升干部群眾法律認識
在干部群眾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用法”活動,將《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作為學習內容,提升干部群眾的學法積極性。一是針對本鎮干部職工,在充分利用每周二干部例會開展會前集中學法的同時,積極發揮領導先鋒帶頭作用,將法律法規學習及黨內規章學習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積極強化領導干部對法律規章的認識度。同時嚴格按照縣委要求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守法述職工作。二是嚴格要求各村支兩委,強化對本村黨員群眾的法律學習工作,充分利用好群眾大會、支部“”等時機,將對法律法規級、近期重要精神及相關政策學習作為重點,積極進行落實。三是做好對寺廟僧侶的學法工作開展,各寺管會嚴格落實學法工作要求,積極組織僧侶開展學習。同時鎮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定期深入各寺廟看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
(四)加深法律服務縱深,落實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切實將法律法律服務工作縱深延伸到基層,在為群眾發放相關便民法律服務明白卡的同時,依托縣司法相關項目建設,為我鎮完成鎮法律法律服務站規范化建設一個,部分村建立健全對村法律服務工作室規范化建設,相關制度及硬件基本完成,初步完成對鄉村兩級的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并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依托共創共建工作,為全鎮11個村配備法律顧問。同時建立本鎮法律服務工作微信群,方便群眾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咨詢。通過相關工作開展,切實確保我鎮群眾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五)落實法治文化建設,積極強化法治示范建設
積極投身法治示范縣、法治示范鄉鎮級法治示范村的建設,將示范創建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在本鎮內廣泛開展。積極提升對法治文化的建設工作,切實將法治文化與本地區文化相結合,打造適應本地區特色的法制文化。積極在法治宣傳作品、方式等方面開拓創新,在本鎮內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
三、存在問題
經此次自查驗收,我鎮在“七五”普法工作中仍然有許多不足之處:一是法律專業人才依舊欠缺,在普法宣傳及法律服務工作中,缺乏大量專業法律人才,特別是對于基層村寨。二是工作方式創新不足,大多數工作開展,依舊采取以前的工作模式,缺乏群眾參與度,造成群眾法治意識提升依舊緩慢。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體制,不斷引導公民信仰法律。進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充實基層普法工作力量,加強普法網絡建設和普法隊伍建設。要創新機制,明確職責,建立信息反饋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引導人們信仰法律。
一、活動主題
關注災害,關愛生命,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
二、活動重點
應急知識進學校、進企業、進村場、進農戶。
三、宣傳內容
(一)宣傳應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知識。
(二)防震減災知識宣傳。
(三)宣傳介紹各類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普及防災減災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
(四)應急知識、應急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和預案的解讀。
四、宣傳形式
(一)自主宣傳。宣傳周期間,各村場部門單位要在本單位轄區內設立宣傳點,采取設立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廣播會等形式,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活動。
(二)媒體宣傳。宣傳周期間,鎮廣播站、有線電視臺每天播放一次《突發事件應對法》、應急常識和應對處置特大突發事件情況等。
(三)集中宣傳。月日。鎮召開機關干部、村場班子成員大會,現場咨詢,發放宣傳資料,開展宣傳活動。
五、活動安排
1、月日,召集各村場部門單位召開宣傳周活動籌備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2、按照要求印制好宣傳資料。
3、月日—日,鎮廣播站、有線電視臺每天播放一次《突發事件應對法》、預防甲型h1n1流感知識、手足口病及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等應急知識。
4、月日,鎮機關設點統一集中開展宣傳,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開展宣傳咨詢、發放宣傳資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鎮長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場、各部門單位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是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最大限度減少社會災害的需要。各村場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集中精力抓好宣傳周各項活動的開展。
關鍵詞 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 刑事責任
中圖分類號:D922.26 文獻標識碼:A
一、會計法律責任基本概述
會計法律責任是指會計主體(包括單位和個人)違反會計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這里所指的法律法規不僅包括《會計法》以及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同時還包括證券法、公司法、審計法、CPA法、稅法、破產法等。作為會計法律義務履行的保障機制和會計法律義務違反的矯正機制,會計法律責任在會計法律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目的在于通過對權利的救濟和對違反會計法律法規的行為的制裁,來使會計責任制度所保護的權利得以實現,義務得以履行,從而有效預防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行為的發生,為國家經濟健康穩定和有序發展保駕護航。
法律責任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作不同的分類,在法律實踐中,最基本的分類方法是根據法律責任的類型所作的分類,一般可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是我國目前會計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會計法》的不少規定涉及對會計行為的行政管理,屬于行政法律規范?!稌嫹ā穼`反這些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規定了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兩種法律責任。刑事責任是因違反刑事法律而應當承擔的法定的不利后果。行為人違反刑事法律的行為必須具備犯罪的構成要件才承擔刑事責任?!稌嫹ā贰ⅰ缎谭ā贰ⅰ豆痉ā肪O定了刑事責任。刑事責任作為最具威懾力的制裁形式,適合于嚴重違反會計法規的犯罪行為。會計責任中的民事責任在國外、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中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現象。在我國則不突出,只在證券法、CPA法及法院有關司法解釋中有所涉及,而《會計法》則根本沒有設定。
二、我國會計法律責任的現狀分析
首先,從我國會計法律體系來看,會計法律責任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重行政責任輕民事責任。我國現行會計法律體系在會計的法律責任方面最注重的是追究行政責任,同時輔之以刑事責任制裁,從而形成了偏于行政責任,少刑事責任,基本不關注民事責任的會計法律責任現狀。二是法律責任銜接不好?!稌嫹ā贰ⅰ缎谭ā芳啊蹲C券法》、稅法等相關經濟法律在會計法律責任的規定方面存在不協調性,以致有法難依。如《會計法》從第42-46條列舉了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具體違法行為,而且在上述每一條中都提到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我國《刑法》并沒有對上述所有行為單獨規定為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再如,《會計法》與《證券法》、稅法等規定的會計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不一致,這必然導致執法機關有法難依,也為違法單位逃避法律懲罰提供了操作空間。三是會計法律責任不夠明確?!稌嫹ā返葧嫹ㄒ帉嫹韶熑蔚囊幎ū容^籠統,在許多地方不夠明確,不具備可操作性,造成法律執行上的困難。
其次,從會計法律責任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來看,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不少單位負責人沒有認清肩負的會計法律責任,對于《會計法》規定的自己應承擔的會計責任未予足夠重視,從而疏于對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與管理。二是核算與監督同為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但會計人員往往只重視會計核算,而忽視了其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主體的作用。而且,由于會計人員的從屬地位,也決定了其很難堅持依法行使內部監督職權。三是許多會計人員對法律本身的理解熟悉程度令人堪憂,會計法律普及工作尚需進一步推進。四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普遍存在,會計違法行為往往得不到應有懲處。
三、針對我國會計法律責任現狀的改進措施
1、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律責任意識。單位負責人不僅是單位的決策者,對單位的重大事項和全局負統領責任,而且也是本單位會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單位負責人首先必須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會計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自己在單位會計工作中應承擔的會計責任和法律義務,從而擔負起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責任,不斷提高單位會計管理水平。
2、加強對《會計法》及其他財經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會計人員法制觀念。作為一名會計人員,除具備一定的財會專業知識外,對財經法律法規熟練掌握也是至關重要的?,F實中,很多會計人員對于會計工作的基本職責和規范,尤其是會計法律責任方面的知識都較欠缺,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因此,進一步推進會計法律普及工作,加強會計人員對《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促使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會計工作,十分必要。
3、進一步完善我國會計法律責任制度。針對我國會計法律責任制度的不足,政府相關立法部門應緊隨時代步伐,密切注意會計的發展,及時有效地制定、健全有關會計法律法規。一是建立完善的民事賠償責任制度。民事責任在會計法律責任體系中的缺位使得難以對違反會計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有力的懲戒,因此應加強民事責任立法,尤其是在《會計法》中應補充民事法律責任制度,以加大違規者的違規成本和保障出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受害損失能得以彌補。二是針對我國會計法律責任制度體系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甚至法律法規內容相互矛盾的狀況,立法機關應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和修訂,彌補法律規定的漏洞,排除法律規范相互之間的矛盾,使《會計法》與其他法律中有關會計法律責任的規定得以協調、銜接和統一。
關鍵詞:經濟發展;法律法規;四大關系
一、經濟發展與法律法規的相互作用
我國的改革開放提出了兩條主線:一條是法律建設,另一條是經濟發展,近年來,社會的經濟逐漸向著市場經濟發展,而法律的建設也逐漸應用法治的內容,在此基礎之上,經濟的發展與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也逐漸被更多人重視。經濟發展與法律法規的相互作用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兩個方面:(1)經濟發展是法律法規得以完善的基礎。在20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國家對于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幾乎沒有,甚至沒有可以滿足市場經濟需要的法律制度。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2)法律法規促進經濟發展。健全的法律法規可以保障經濟的快速發展,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經濟也處在飛速發展的過程。
二、前后關系與保護關系
前后關系指的是在經濟先行的基礎上法律實施跟上,這體現出的是一種很明顯的前后關系,這種前后關系應該是步步為營,不能離得很遠,前后關系的實質是經濟的發展與法律法規兩者各自處的位置,屬于時間與理論關系的一種。前后關系中一定是經濟發展在前,法律法規在后,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實踐性強,法律法規的特點是理論性強。因此,也可以將法律法規看成是經濟發展的總結。經濟的發展至少具備三個特性:(1)經濟發展具有階段性,主要有低級階段、中級階段以及高階階段,還會有一定的平穩期以及動蕩階段等。所以,在經濟的低級階段只適用于低級階段的法律實施,不能將高級階段的法律應用于低級階段發展的經濟;(2)經濟發展具有周期性,經濟的周期性發展需要有彈性的法律實施;(3)經濟的發展具有特殊性,需要法律適應經濟的變化。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法律法規最主要的實施手段就是立法與執法,兩者的對象都是經濟,立法是以經濟為基礎的總結,規范相應的經濟行為,主要的目的是維護經濟的發展,執法是在法律的基礎之上具體實施的經濟發展管理,實現立法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法律的發展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完善的。保護關系又稱為服務關系,保護主要是指服務經濟的發展,促進經濟的發展,也為經濟行為畫出來框架。法律的實施是保證經濟發展的核心功能,對經濟的發展中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保護關系體現的是主次關系,這里的主角是經濟發展,法律法規主要是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屬于配角,這也證明法律法規的實施應該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服務于經濟發展。保護關系有三點需要注意:一是法律法規設立了經濟發展的底線,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法律法規的底線不可越過,但經濟政策可以隨時更改和突破,法律的實施保證了經濟發展中的權利和利益,設置了一定的利益邊界,保證了自身的權力和利益不會隨意被他方占借,保障了基本的權力和利益;二是經濟發展中的規范是靠法律法規完成的。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大部分的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都是依靠法律來濟你想那個調節、規范以及維護的。因此,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實施是為了更好的建設經濟秩序;三是法律法規可以糾正在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錯誤問題,并及時處理矛盾和糾紛,為經濟發展掃清障礙。
三、間聯關系與反作用關系
間聯關系是指經濟政策、法律法規、行政法規是通過間接地關系產生相應的聯系,可以看成是間接關系,過于重視兩者的直接關系而忽視間接關系是百害而無一利的,法律法規的實施也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更談不上經濟法制。因此,認清經濟發展與法律法規之間的間接關系,并處理好這一間接關系,是衡量法律法規實施與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從經濟政策方面來看,我國的經濟正處在改革的過程,經濟政策對于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促進和調節作用,除此之外,經濟政策還有一定的約束力。因此,經濟政策也可以看成是在履行法律法規中的一些內容。從行政法規的角度看,中國的行政法規是法律實施的基礎。從法律法規的角度看,法律法規的實施是經濟政策與行政法規的最高階段,具有使用周期長的特點,對經濟的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反作用關系就是在經濟發展中起到的負面作用,就是阻礙經濟發展的作用,當負面作用達到一定程度時將會對正作用造成很大的傷害,嚴重者會抵消正作用。反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過于滯后的法律法規。不及時立法就會造成經濟野蠻增長的狀態,致使經濟混亂無序;(2)沒有及時的修改或者更新法律法規。法律法規過于之后會嚴重影響經濟的發展,新變化以及新事物的出現會導致原有的法律法規不適用于新的經濟形式,沒有對法律進行及時的修改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經濟的發展;(3)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執行力度不夠。對于違法人員沒有嚴格執行應有的懲戒,就會導致在某種程度上的法律失效,逐漸法律就會形同虛設,法律的執行力度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對經濟產生的正向作用。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必須清楚地認識法律法規對經濟發展的反作用,才能保證法治經濟的順利實施。
綜上所述,正確認識經濟發展與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保證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法律法規從而促進經濟發展。解決好反作用關系中存在的問題,加強經濟管理部門與法律部門的合作,為更好地實現法治經濟建設奠定基礎。
作者:劉冰 單位:白城市商務綜合執法支隊
參考文獻:
[1]何輝.周口市規劃局認真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J].中州建設,2016,12(1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