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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沈陽市鐵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工程小區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沈陽市和平區南九社區
四至:東:海口街 南:南十馬路
西:集賢街 北:南九馬路
占地面積:3.86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63394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物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 、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3年。自 200 年11月1日起至200 年11月1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戶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占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 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范,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9元/月,雙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并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物業管理費的3‰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 自管單位 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6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30天 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工程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沈陽市鐵房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業主委員會):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名 稱: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多層棟數:________高層棟數:________
設備設施情況: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溝渠、池、井、停車場、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樓道、通道、電梯間、走廊、小區內道路、公共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車場管理和車輛進出管理。
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小區安全,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批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預算,并負責物業共用部分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4、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和向業主大會報告;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業主委員會或乙方的關系;
6、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9、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11、負責本物業管理維修基金歸集和續籌;
1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4、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1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對物業實施管理和提供專業化服務;
2、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和制度;
3、積極宣傳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曝光等措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合同義務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第三人;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計劃和方案,并經業主大會決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本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依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7、每半年報告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8、協助處理物業遺留的問題;
9、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0、本合同終止后二十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相關資料。
11、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或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區縣(自治縣、市)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
第十七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________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________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________年粉飾_______次;公共防盜門每________年刷新________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________運行;
水泵、發電機等設備________ 日檢查________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________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________;室內外排水________;
沙井________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 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________次;
(2) 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________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________。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________%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________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___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____個,___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________小時;停電不超過________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________小時;小修:報修________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11、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包括管理、房屋設備運行、保安、日常維修以及提供物業服務的其他公共收費。
物業交付業主前,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業主后,由業主承擔。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日加收應納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 電梯運行費按__________收取(物業服務費中未含電梯運行費);
第二十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合理分攤計收。
第二十一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大中修、更新費用承擔:
1、 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建設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的由該共有部分業主按建筑面積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三條 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托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五條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日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申請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或經業主大會通過(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于毀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雙方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商索賠。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和解、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等方式解決。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版物業管理合同范本
(編號:)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占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采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筑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衛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囪”、“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墻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筑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志明顯。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 檢修發電機一次;
9、**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xx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稅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 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后,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戶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 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后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后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采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后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戶、三房20xx元/戶、商鋪20xx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后,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并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并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筑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說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并轉讓或委托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 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 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 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臺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 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 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復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關鍵詞】水利工程 施工 合同管理
一、引言
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實施,基本上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因此,在對水利工程的管理的過程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終是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 然而施工合同管理不單單是簽訂、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同時變更和解除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其主要內容包括:根據項目特點以及施工要求確定施工承發包模式和合同結構、進一步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法、選擇合適的合同文本、采用有效的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與反索賠等。同時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內容,可以說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業實現高額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嚴格按照有關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在不斷規范市場行為的情況下,確保水利工程順利推進,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切實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的實現
二、施工合同的特點
(一)工程實施過程復雜。一般情況下,完成一個工程項目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這使得建設合同的生命期很長。從開始的投標以及簽約,再到中期的項目合理設計、原料采購、項目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和維護,往往需要不少于兩年的時間,長的甚至可能需要五年或更長的時間。要負責任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各種復雜的工程任務。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建設項目的失敗,直接導致經濟損失。所以建設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須與建設項目的實施同步、連續地進行。
(二)復雜的建設合同關系。由于建設項目可以選擇各種不同的融資方式、承包方式以及管理方式。許多項目有很多的參與單位和合作單位。即便是一個簡單的項目也會需要業主、設計、監理、總包、分包、材料供應、設備供應、運輸等十幾家單位共同協作。它們之間聯系緊密,相互間關系復雜。任何―家單位工作的失誤都可能影響到整個項目的正常實施,所以我們必須做好各個工作之間的銜接和協調。
(三)建設合同的多變性。由于工程實施過程中內外的干擾事件多,會導致合同頻繁變更,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變更原先的設計或修改合同條款,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難度,所以我們必須靈活地管理目前的合同,根據實際的變化情況做出調整,以確保各方的經濟利益。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建議
(一)認真履行合同。加強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規定的甲乙雙方的義務。合同簽訂后能否按合同規定的目標順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合同管理與監控等問題。由于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施工企業必須詳細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并且要嚴格遵循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政策法規,尤其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的工作人員對合同進行監督和管理。并且在合同中需要明確指出所應履行的義務和所應享受的權利。只有這樣,才能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做到有理、有據、有節地執行合同,實現信譽的提升效應。
(二)制定合同審查機構。在合同的簽署過程之后,如何更好的實現合同的有效執行,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單純依靠兩方的信譽來執行合同的條例,難免會造成非客觀的矛盾,進一步造成工程的實施出現矛盾計劃問題,造成經濟以及信譽的損失。因此合同審查機制是在此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產物。盡管合同規定了為保證工程質量而必須執行的規范、規定和標準。無論有無甲方監督,承包商都應自覺執行合同的相關條例,但或多或少存在著主觀原因導致承包方沒有完成應盡的義務。因此制定和落實工程合同審查機制,對合同規范管理非常有利,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的各項規范、規程、標準和技術要求,在審查機構的監督作用下將因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和返工降低到零,從而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
(三)收集實時信息的重要性。由于水利工程特別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工期長、規模大以及不可預見因素多等特點。因此其對復雜的地質條件以及受意外風險的影響的反應更為強烈。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一定的變更是普遍的現象,同時也是不可避免的。如設計變更,時常會出現施工現場條件變化從而使施工的工作項目超出了合同指標的工程范圍的情況,使實際操作的不確定因素遠遠超出合同擬定的范圍。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實際,減少實際操作中的經濟損失,在條件的允許下,針對合同加以修改有時候也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忽視的一個問題在于:一般情況下工程變更時常會伴有打亂施工安排、現場施工的停滯、造成返工等情況,直接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在擬定合同前收集好實地建設的相關資料對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確保合同的嚴肅性,正確處理合同范圍內各項工程質量監督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針對對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各項重大問題,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的制約下,均應當及時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或者通過協商作出最終的決定,并以此來保證工程建設總進度,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及社會信譽。
(四)矛盾處理。由于各方因素的限定與制約,合同關系破裂也屬于常見合同管理中的經濟糾紛問題。其中索賠就是是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面對工程索賠,如何正確的面對這一問題,對于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信譽來說,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由于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實際建設要求未達到合同擬定的要求,委托商均有權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索賠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同時針對非人為條件造成的設計問題而言,如何正確地、公正地處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分擔總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針對工程建設施工期長短有別,施工條件又千差萬別的問題,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未知因素也相應較多,因此在施工前擬定好風險承擔關系是不能忽視的問題。然而當遇到這些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沒有載明應當由誰承擔的風險,并已造成損失時,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公平合理地妥善處理。一般來說,在判斷承擔風險的責任方面,采取應以最易克服或解決這些風險的一方承擔更多的責任的標準進行責任的分擔。
四、結束語
工程承包是一項充滿風險的活動。只有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過程,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總結,才能使施工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程項目;實施;溝通協調;組織;管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On th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 概論
對于—個工程項目來說,參與方眾多,各參與方都是完成項目總任務中的一部分,且都有不同的任務、目標和利益,他們都企圖指導和干預項目實施過程。使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始終面臨各種各樣的沖突,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實施過程中產生沖突是不可避免的,需要進行必要的溝通來化解沖突和矛盾。只有通過溝通才能得到化解沖突和矛盾所需要的信息,才能進一步作出決策。一旦作出決策又要進行溝通。因此,溝通是否有效直接關系到項目實施的進展,關系到項目是否成功。
2 項目管理中影響溝通協調的障礙
2.1 組織設置引起的溝通障礙
在管理中,合理的組織機構有利于信息溝通。但是,如果組織機構過于龐大,中間層次太多,信息從最高決策層傳遞到下層不僅容易產生信息的失真,而且還會浪費大量時間,影響信息的及時性,同時,自下而上的信息溝通.如果中間層次過多,同樣也浪費時間,影響效率。統計資料顯示,如果—個信息在發送者那里的正確性是100%,到了信息的接受者手里可能只剩下撕的正確性,這是因為,在進行信息溝通時,各級主管部門都會花時間把收到的信息自己甄別,一層一層的過濾,然后有可能將斷章取義的信息上報。此外,在甄選過程中,還摻雜了大量的主觀因素,尤其是當發送的信息涉及傳遞者本身時,往往會由于心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信息失真。這種情況也會使信息的提供者畏而卻步,不愿提供關鍵的信息。因此,如果組織機構臃腫,機構設置不合理,各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分工不明,形成多頭領導,或因人設事、人浮于事,就會給溝通雙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影響溝通的進行。
2.2 技術、經驗水平的差距所導致的溝通障礙
在溝通中,如果雙方經驗水平和技術水平差距過大,就會產生溝通障礙。此外,個體經驗差異對信息溝通也有影響。隨著現代建筑科技的不斷提高,涉及到的專業越來越多,技術要求也隨之提高,每一個專業都有自己特定的技術要求,同時還必須滿足其他專業的施工要求,必須具有一定的知識廣度,從而增加了技術難度和各專業之間矛盾的出現。如果不懂技術,就無法決策,無法按照合理的工藝流程施工,更難以鑒別項目的計劃、工具設備及技術方案的優劣,從而對項目實施中重大技術決策問題沒有自己的見解,給協調溝通帶來技術難度,但只精通技術而不善于溝通,就不能適應現代項目的管理要求,所以管理人員必須在知識和技術上訓練有素,并且在實踐中靈活運用,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總之,新工藝、新技術的使用,專業化和社會化的分工,以及項目管理的綜合性和人們專業化的矛盾增加了溝通協調的難度。
2.3 管理方面
項目管理中缺乏積極有效的激勵機制。目前,建設單位一般習慣于將工程分為各專業進行招標,分包現象普遍存在,其專業分包單位直接對業主負責,在工作范圍的界定上很難做到十分明確,加之部分施工單位組織管理不健全,施工管理人員的水平不一,從而增加了溝通協調的復雜性。項目參與方之間存在利益沖突,其權利義務通過合同來明確。這就導致合同各方只是追求已方的利益最大化,缺乏溝通協調的積極性。因此,應使各方充分認識到,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既有各自目標,又有共同目標;既有各自利益,又有整體利益。項目各參與方之間存在相互依存的利益關系,因此,需要參與方溝通和協調,在多個互相沖突的目標和方案之間作出權衡,以便滿足項目利害關系者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沖突。如果不能有效地處理或處理問題的時間延擱,都會影響工程項目的實施結果,造成返工、延誤工期、工程成本的超支,甚至影響到工程質量或帶來安全隱患。
3 加強協調管理的具體措施與建議
3.1 組織協調方面
組織是目標能否實現的決定性因素。組織中存在著橫向和縱向的分化,這種結構上的分化導致了整合的困難。其經常造成的結果是沖突。不同個體在目標、決策、績效標準和資源分配匕意見不—致。如果選擇的項目組織模式不恰當,各參與方的信息溝通就會不暢通,增加項目管理的難度,最終影響項目總目標的實現。由于項目是一次性的,項目組織是由新的成員、新的對象、新的任務組成,所以一個組織從新成立到正常運行都需要—個過程,都會有溝通上的困難,容易產生爭執。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來溝通,溝通中應遵循組織內部的權力劃分,要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這有助于協調和整合不同的部門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忽視這一點,超過下級管理人員而直接向有關人員發指標、下命令、使下級管理^員處于尷尬的境地,違反了統一指揮的原則。如果確實需要這樣做,也要事先與下級進行溝通。
3.2 技術溝通協調方面
設計圖紙的優劣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提高設計圖紙的質量降低因技術錯誤帶來的協調問題,這就要求項目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要熟悉圖紙,從圖紙會審階段認真了解設計意圖,解決自身專業中存在的問題,在圖紙會審中找出問題并認真落實,從圖紙上予以解決。并將各專業的交叉與協調工作作為工作的重點,從而進一步發現圖紙謝十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及時提請設計單位協調解決,在工程的實施階段更要及時掌握現場實際情況,發現與設計不符的情況后,及時與設計單位協商,解決施工中因圖紙設計問題帶來的矛盾,同時技術交底也是協調的重要環節。及時準確地讓班組充分了解設計意圖,在新工藝,新產品的應用上,充分了解其功能及技術。
3.3 管理協調方面
首先建立科學的管理模式,提高現階段的管理水平,不僅要以技術上的溝通協調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體制。也極為重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科學的管理,協調施工中各團隊之間的配合問題,以甲方項目經理為主,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籌安排各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合理地調配人力資源及施工設備,合理優化工藝,合理安排項目周期,控制施工風險,保證施工的每—個環節有序到位。
建立問題責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層到班組逐級的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適時運用所建立的獎罰制度,嚴格實施,級級落實,層層負責。同時,也應從各專業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協調管理費,建立協調管理實施的獎罰制度,從而提高各級人員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將項目各專業施工的協調工作落到實處。
建立專門的協調會議制度,各參建方應定期舉行協調會議。對于較復雜的部位和關鍵工序,施工前應組織專門的協調會,使各專業施工單位進一步明確質量標準、施工順序和責任。對形成的決議應堅決貫徹落實,實行簽名負責制,并加強統一領導,設立相關的獎罰措施。在各參建單位間建立雙贏的合作管理機制,找出矛盾的平衡點。使沖突各方有限制地滿足自身的利益。
4 結論
溝通是管理的核心,隨著現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來越廣,突顯了各專業協調作業的重要性。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協調發展和溝通管理的原則,應充分認識溝通協調的重要性。溝通協調不僅是—個信息傳遞的過程,而目是一個組織行為的過程。應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通過溝通和協調,克服施工中的各種不協調因素,實現各項管理目標。
參考文獻:
認識問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做任何工作,都要認識到位才會引起足夠的重視,認識到位工作才會有動力、有壓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對政府各方面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是對政府工作實施依法監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政協委員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是政協委員向政府獻計獻策、推進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市長直通電話是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暢通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應急事件都是關系到各行各業、千家萬戶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因此,我認為,做好這幾方面的工作,不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至少是以下三個方面的具體體現:
一是踐行宗旨的體現。一方面,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是了解群眾意愿、掌握群眾思想脈搏的重要途徑,更是幫扶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具體過程;市長直通電話大多是一些群眾關心的、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每一個電話都是百姓疾苦的訴求,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改革和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各級政府是不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是不是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辦理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就是一把很好的檢查尺子,是一個很好的衡量標準。
二是依法行政的體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過深思熟慮提出來的,比較符合客觀實際,比較準確地反映了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市長直通電話也是從一個側面反映普通百姓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因此,辦理好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是尊重人民當家做主,尊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使職權的重要體現,對于增強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依照法律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行使好自己的職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一定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把辦理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作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以及人民群眾監督的一條重要途徑,作為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日程,認真辦實辦好。
三是轉變作風的體現。一方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優秀精英,他們提出的建議和提案,不乏真知灼見。這就要求我們在辦理過程中必須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認真的調查研究。通過解決和處理一個個具體問題,更好地體察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府的工作更好地體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原則。另一方面,我們的還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和問題,往往我們沒有發現的,建議提案發現了;我們已經發現的,建議提案中反映得更深刻;我們一時找不到解決的辦法,建議提案給我們提供了具體的思路和措施。這些對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民主決策、科學決策、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聯系群眾,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實效性
建議提案無小事,辦理工作任務重、要求高。各承辦單位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創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辦理效果。具體辦理的要求,剛才幾位領導都講得很具體、很全面,我不再重復,在這里只強調“三個注重”:
一是要注重創新辦理建議提案的方法。有不少建議提案都是在新形勢下提出的一些新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在辦理的過程中,既要嚴格按規范程序辦理,又不能“循規蹈矩”,“按部就班”。一方面,要堅持辦理程序不簡化、不變通,要求不降低,時間不拖延。另一方面,各承辦單位不能停留在簡單辦理、書面答復上,搞“文來文往”,要不斷拓寬同代表、委員聯系和交流的渠道,不論建議提案所提的問題能否解決,都必須加強溝通,做到“人來人往”,有案必答。對一些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問題,要注意了解來龍去脈,掌握問題的癥結,必要時實行“開門辦案”、“現場辦案”、“面商辦案”等,努力取得與建議人、提案人的共識,增強辦理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辦理的滿意率。
二是要注重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辦理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既是一個工作過程,更是一個學習過程,對于我們拓寬視野,提高工作能力有重要幫助。今年交辦政府系統辦理的建議提案共110件,另有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12件,與前兩年相比略有下降,且絕大多數的建議提案都是新提出來的,這說明我們辦理的質量和水平有所提高。但從當前建議提案所反映的問題來看,群眾關注更多的是民生、治安、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等問題,尤其是今年初突如其來的災害性雨雪冰凍天氣和3月份多起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對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這些都務必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不管是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還是市長直通電話,或者是各種突發性應急事件,都是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甚至是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事關全區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因此,各鄉鎮街道和部門單位,要不斷與時俱進,不斷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不斷加強應急處置演練,切實提高應對和處理各種問題和復雜局面的能力。
三是要注重提高辦理建議提案的效果。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的建議提案質量很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貼近區情,貼近民意。各承辦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這些建議提案的價值,并綜合運用好、發揮好,用以改進我們的工作,努力實現“兩個轉變”:一要實現從簡單辦理型向深入開發型轉變。有些建議提案雖然在答復意見上代表和委員簽署了滿意或基本滿意的意見,但并不一定就說明代表和委員們已經真正滿意了,可能還有很多需要完善和落實的工作,必須跟蹤辦理。各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到“答復有止境,辦理無止境”。同時,要善于換位思考,真正做到使代表滿意、委員滿意、人民滿意。二要實現從任務型向動力型轉變。辦理建議提案,不能單純的就事論事,要克服單純的任務觀點,做到由此及彼、舉一反三,不斷拓展辦理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把辦理工作作為促進部門工作的動力,并以此推動各項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強化組織領導,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心
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市長直通電話和應急管理工作是區政府及其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到“三個強化”。
一是要強化領導責任。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辦理工作做得好不好,質量高不高,關鍵在領導。各承辦單位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抓,職能科室要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我本人是區政府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我將堅持做到經常關注和參與辦理的具體工作;每位副區長、區長助理每年也要帶頭主持辦理1至2件建議提案,并親自協調處理市長直通電話反映的重大問題。各承辦單位的主要領導作為本部門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把一般建議提案辦實、辦妥,把重點建議提案辦成“示范點”、“模范點”。
二是要強化協調辦理。這次交辦會后,各承辦單位要立即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辦理工作,盡快分解任務,制定措施,把建議提案和市長直通電話辦理工作與部門年度工作結合起來,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真正做到交辦有人接,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辦,件件有著落。涉及到幾個部門單位共同承辦的,區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主辦單位要認真牽頭,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共同把各項工作辦理好,落實好。
摘要:目的:觀察痛瀉要方加減治療肝郁脾虛型腸易激綜合征(IBS)的臨床療效。方法:隨機將60例患者分為治療組30例和對照組30例,治療組采用痛瀉要方加減治療,對照組采用得舒特治療。結果:治療4周后計算療效指數,治療組療效指數為90.10%,顯著高于對照組76.73%;同時在腹脹、腹瀉、腹痛、情緒障礙等癥狀改善方面明顯優于對照組。結論:痛瀉要方加減治療肝郁脾虛型IBS有較好的臨床療效。
關鍵詞:痛瀉要方加減;腸易激綜合征;肝郁脾虛;臨床觀察
中圖分類號:R574.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197(2008)10-0067-02
腸易激綜合征(irrtablebowelsyndrome,IBS),是一種病因尚不清楚的胃腸功能紊亂性疾病。臨床主要表現為長期、反復腹痛、腹脹,伴有排便次數和性狀的異常,但無形態和生化學異常改變。由于病因不明,現代醫學尚缺乏療效確切的藥物。我們運用痛瀉要方加減治療30例肝郁脾虛型腸易綜合征患者,取得了良好的療效。
1臨床資料
1.1一般資料
采用隨機對照的方法將60例患者分為治療組30例和對照組30例。其中治療組男16例,女14例;年齡在25~28歲,平均37.5歲;病程1~10年,平均3.55年。對照組男15例,女15例;年齡在22~57歲,平均38.26歲;病程1~9年,平均3.42年。
1.2診斷標準
病例診斷按羅馬國際標準(1998)[1],即有腹痛不適,排便后緩解,并大便頻率或大便性狀改變,持續或反復發作時間3個月以上,經內鏡、X線和實驗室檢查排除器質性疾病者;腹痛不明顯者,符合以下5項之中的2項者:①排便頻率改變;②大便性狀改變;③排便異常;④粘液便;⑤腹脹氣等癥狀至少在1/4時間出現維持3個月以上者。
中醫辨證標準:常因抑郁惱怒或精神緊張而發病或加重,腹痛即瀉,瀉后痛減,腸鳴矢氣,伴少腹拘急,胸脅脹滿,曖氣少食,痢下粘液。舌淡紅,苔薄白,脈弦或弦細。
2治療方法
2.1治療組
以痛瀉要方加減:白術18g,白芍12g,陳皮9g,防風12g,山藥18g,生麥芽15g,郁金9g,合歡皮12g,甘草6g,每日1劑,連服4周,不再服用其它藥物。
2.2對照組
口服得舒特50mg,tid,連服4周,不再服用其它藥物。
治療期間,每周復診1次,觀察腹痛、腹脹、腹瀉、情緒障礙等癥狀的變化。
3療效觀察
3.1療效標準
按《臨床疾病診斷依據治愈好轉標準》[1]擬定。痊愈:主要臨床癥狀消失,大便成形、粘液便消失,療效指數為100%;顯效:主要臨床癥狀基本消失,大便近似成形、黏液便消失,療效指數大于66%;有效:主要臨床癥狀好轉,大便溏、粘液減少,療效指數大于30%而小于66%;無效:臨床癥狀無改善,療效指數大于30%。癥狀變化按程序和頻率分級記分法。如腹痛、情緒障礙、腹瀉按程度記分:0分=無;1分=輕微,但不影響工作;2分=中度,影響工作及生活但可堅持;3分=嚴重,影響工作及生活且不可堅持。腹脹按頻率記分:0分=無;1分=偶爾;2分=經常;3分=持續。癥狀積分變化=治療前某癥狀得分-治療后某癥狀得分;治療指數=(治療前癥狀總分-治療后癥狀總分)/治療前癥狀總分×100%。
3.2治療結果
無論是在各周療效指數、總體療效,還是癥狀改善等方面,治療組均明顯優于對照組。(見表1、表2、表3)
4討論
現代醫學對IBS的病因尚不清楚,但是隨著近年來研究的不斷深入,有相當多的證據表明,應激和精神異常在這一疾病的病理、生理方面起作用,有85%的IBS患者精神癥狀或早于腹部癥狀或與腹部癥狀同時出現[2]。根據IBS反復腹痛、腹瀉的主癥,屬于中醫“腹痛”、“泄瀉”的范疇。《醫方考》曰:“瀉責之于脾,痛責之于肝。肝責之實,脾責之虛,脾虛肝實,故令痛瀉。”從中醫臟腑生理功能而言,肝為陽臟,體陰而用陽,主疏泄喜條達;脾為陰土,主運化,喜燥而惡濕。脾須依賴肝之疏泄,始能運化有度,此為“土得木而達”。若憂思惱怒,久郁不解,導致肝氣不舒,日久橫犯脾,脾氣漸虛,形成肝脾不和而發病。故治宜疏肝健脾,養心安神,使腸道通降和順,恢復正常的傳導功能。本方由痛瀉要方加山藥、生麥芽、郁金、合歡皮、甘草而成。方中白芍疏肝緩急而止痛;白術健脾燥濕;陳皮理氣醒脾;山藥健脾滲濕;防風辛散微溫歸肝、脾二經,助白芍、白術疏肝健脾;郁金、合歡皮以增強疏肝行氣解郁之功;生麥芽助白芍疏肝理氣,且能消食,張錫純謂“麥芽為谷之萌芽,與肝同氣相求,故能入肝經,以條達肝氣……”[3]諸藥配伍,補瀉兼施,寒溫并用,實現疏肝補脾、行氣解郁之功,使肝氣平、脾氣健、氣郁解對肝郁脾虛型IBS有顯著療效。
參考文獻:
[1]孫傳興.臨床疾病診斷依據治愈好轉標準(第2版)[S].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8:79.
法發[200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省、自治區建設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各直轄市房地產管理局:
為保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及時執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現就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時,需要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協助執行事項。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執行時,除復制有關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費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費用。登記過戶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實施查封或者進行實體處理前,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該土地、房屋的權屬。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土地、房屋權屬情況時,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并出具協助查詢通知書。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或者房屋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時,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并出具查封、預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三、對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預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查封或者預查封登記。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土地使用權、房屋時,不對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實體審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認為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或者處理的土地、房屋權屬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審查建議,但不應當停止辦理協助執行事項。
四、人民法院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并復制或者抄錄的書面材料,由土地、房屋權屬的登記機構或者其所屬的檔案室(館)加蓋印章。無法查詢或者查詢無結果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
五、人民法院查封時,土地、房屋權屬的確認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登記或者出具的權屬證明為準。權屬證明與權屬登記不一致的,以權屬登記為準。
在執行人民法院確認土地、房屋權屬的生效法律文書時,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的權利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屬同一權利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同時查封;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屬不一致的,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權或者房屋。
七、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登記名義人(案外人)書面認可該土地、房屋實際屬于被執行人時,執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如果登記名義人否認該土地、房屋屬于被執行人,而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認為登記為虛假時,須經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或者通過其他程序,撤銷該登記并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八、對被執行人因繼承、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但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執行法院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被執行人取得財產所依據的繼承證明、生效判決書或者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辦理查封登記。
九、對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已經受理被執行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的過戶登記申請,尚未核準登記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查封,已核準登記的,不得進行查封。
十、人民法院對可以分割處分的房屋應當在執行標的額的范圍內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體查封。
分割查封的,應當在協助執行通知書中明確查封房屋的具體部位。
十一、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期限屆滿可以續封一次,續封時應當重新制作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再續封的,應當經過所屬高級人民法院批準,且每次再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繼續查封手續的,查封的效力消滅。
十二、人民法院在案件執行完畢后,對未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應當及時作出裁定解除查封,并將解除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
十三、被執行人全部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該土地使用權進行預查封。
十四、被執行人部分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權,按已繳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認被執行人的土地使用權,人民法院可以對確認后的土地使用權裁定預查封。對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全部進行預查封。
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全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應當將被執行人繳納的按照有關規定應當退還的土地出讓金交由人民法院處理,預查封自動解除。
十五、下列房屋雖未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人民法院也可以進行預查封: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執行人購買的已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屋權屬初始登記的房屋;
(三)被執行人購買的辦理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或者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屋。
十六、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和所附的裁定書辦理預查封登記。土地、房屋權屬在預查封期間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預查封登記自動轉為查封登記,預查封轉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從預查封之日起開始計算。
十七、預查封的期限為二年。期限屆滿可以續封一次,續封時應當重新制作預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預查封的續封期限為一年。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再續封的,應當經過所屬高級人民法院批準,且每次再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十八、預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預查封期限屆滿之日,人民法院未辦理預查封續封手續的,預查封的效力消滅。
十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宗土地使用權、房屋進行查封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為首先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人民法院辦理查封登記手續后,對后來辦理查封登記的人民法院作輪候查封登記,并書面告知該土地使用權、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實及查封的有關情況。
二十、輪候查封登記的順序按照人民法院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時間先后進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輪候查封自動轉為查封;查封法院對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全部處理的,排列在后的輪候查封自動失效;查封法院對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部分處理的,對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輪侯查封自動轉為查封。
預查封的輪侯登記參照第十九條和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二十一、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并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并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撤銷不合法的抵押、轉讓等登記,并注銷所頒發的證照。
二十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預查封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在查封、預查封期間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明知土地使用權、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仍然辦理抵押、轉讓等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的,對有關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和直接責任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
二十三、在變價處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歸屬不一致的,受讓人繼受原權利人的合法權利。
二十四、人民法院執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經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可以裁定予以處理,但應當告知權利受讓人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有關稅費。
對處理農村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人民法院應當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后再行處理。
二十五、人民法院執行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原土地用途和出讓年限。
二十六、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協商同意,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裁定將被執行人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經評估作價后交由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但應當依法向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二十七、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裁定送達權利受讓人時即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應當明確告知權利受讓人及時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轉移登記。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生效法律文書進行權屬登記時,當事人的土地、房屋權利應當追溯到相關法律文書生效之時。
二十八、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時適用本通知。
二十九、本通知下發前已經進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計算期限。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關鍵詞 財務人員 風險防范 企業經營風險 合同協議法律風險
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有三大類:商業風險、自然風險、法律風險。商業風險受市場因素影響顯著,自然風險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而法律風險的主要特征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現代企業的經營活動都是通過各種合同協議體現出來的,合同協議是參與經濟活動的橋梁,也是各種糾紛產生的根源。因此,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要注重防范合同協議法律風險。
一、財務人員參與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在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各環節審查、監督管理、預防控制等各種行為的總稱。其中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屬于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管理、預防控制是企業進行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工作貫穿于企業的經營管理全過程中,包括企業的經濟貿易交易、合作經營、租賃及用工管理等等,這是一項全過程的、動態的、系統的工作內容。這些合同管理的內容非常廣泛,涵蓋企業的物料采購、質量管理、技術、運輸、核算管理等等。合同管理不可避免地會存在法律風險。根據合同風險的不同來源,可以把執行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分為兩大類:內部風險及外部風險。內部風險主要有決策風險、合同履行風險、合同違約風險等等;外部風險主要包括社會法律環境變更風險、信息不對稱風險、客戶風險、過程風險等等。
財務人員作為企業的核心管理人員,可通過項目招投標、會議等方式參與合同管理,同時負責監督執行合同的大部分環節。財務人員既要面對企業內部的合同執行人員,又要面對合同外部的另一方合同主體;既是合同的主要履行者,同時也是合同履行的監督者;既要承擔合同履行過程中絕大部分工作,又要監督合同在談判、制定、執行各環節的執行狀況;同時合同票據的審核工作、支付工作也是由財務人員執行。財務人員嚴格監督合同履行各階段,可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風險,保護企業利益免受損失。因此,財務人員參與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二、財務人員與合同管理
(1)財務人員存在認識上的誤區。相當一部分企業財務人員沒能正確認識到自己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片面地認為只要執行好簽署完畢的合同就萬事大吉了,而沒有現代合同管理觀念意識,沒有意識到如果財務人員能將財務專業技能與法律知識相融合,在合同的簽署及執行過程中必將能有效降低合同的法律風險。因此,企業財務人員要轉變合同管理觀念,不斷地增強法律意識,有效利用財務專業知識,加強對合同自簽訂到結案整個過程中的管理控制,有效降低企業法律風險,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2)財務人員應具備怎樣的合同管理意識。首先,財務人員要參與合同談判,組建專門的合同談判小組,集思廣益,搜集相關市場信息資料,在簽署合同的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數。其次,財務人員要仔細研讀合同內容中涉及的財務數據、工程擔保、支付結算方式、支付結算條件、違約責任處理等等條款,將潛在的合同法律風險及時扼殺。再次,財務人員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各種款項的支付,還要嚴格審核合同票據是否合法、有效,嚴格審核票據的開具單位名稱,避免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糾紛產生,同時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付款時間,以杜絕因付款時間模棱兩可而不能及時收款。最后,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條款中沒有提及的事項,應及時上報,及時尋找解決途徑,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在涉及企業重大工程招投標業務時,財務人員通過對方提供的財務報表數據,可及時、準確地分析出簽約企業單位的經營狀況、業績狀況等等,審核其是否具備相應的合同資質、是否具備相應的風險及損失承擔能力,以確保當對方違約時是否具備相應的賠償能力,保證公司利益免受損害。如果重大工程項目涉及分期付款,財務人員在付款前要向項目部了解合同的實際執行進度等等問題,并由項目部領導確認該筆款項是否應該付款;如果款項已確定可支付,財務人員務必在合同規定的支付期限內完成付款,以免產生合同違約風險;如果因項目延期完工而延期付款,也要及時與對方就違約賠償進行溝通,確保公司權益不受損失。
三、財務人員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風險
(1)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的高效運轉、全體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都離不開科學的管理制度。一家企業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合理,必然存在法律風險隱患。在企業合同管理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合同在項目審查、擬定、簽署、執行等各環節都標準化、制度化,員工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可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究,財務人員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也可做到有章有據。這樣既能提高員工在合同管理中的責任意識,督促其不斷主動地學習相關知識,提高合同執行效率,也可以在實際工作中有效降低合同法律風險。
(2)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法律培訓。相關法律培訓與宣傳可有效地提高財務人員的合同管理意識,降低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只有不斷增強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體人員,尤其是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才可有效地防范與控制合同法律風險存在。而增強員工法律意識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加強對企業員工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與培訓。可定期組織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也可通過企業網站、內部郵箱、企業刊物等等多種渠道宣導合同管理相關法律知識;同時要制定完善的企業員工年度法律培訓計劃,尤其是對財務人員的法律培訓,要明確培訓內容、培訓目的,結合財務專業技能培訓,實現法律知識與財務技能培訓的相互貫通,增強財務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并將該理念帶進日常工作中去。
(3)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及追責制度。將經濟合同的履約率作為企業績效考核指標之一,并與相關部門的經濟責任掛鉤。對那些金額較高、持續履約時間較長的重大經濟合同,設置相應的階段性履約考核指標,這樣更能及時發現并解決經濟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年終考核時也應結合年中階段性考核結果。建立合同管理績效考核及追責制度,將合同管理中的職責明確到人,使合同管理相關人員都具備較強的責任心,以制度的條款規范其操作、以制度的權威要求其工作中具備相應的責任心。一旦合同參與者因個人主觀因素出現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看似嚴厲的制度可有效降低公司由于合同管理出現的問題而帶來的損失,可有效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法律風險。
四、結束語
在企業經營運轉過程中,法律風險無處不在,因此企業要給予足夠重視,并及時防范化解。合同法律風險如果沒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會造成很嚴重的后果,給企業帶來嚴重影響。財務人員參與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意義重大,企業財務人員結合法律知識,充分發揮專業技能,可有效防范企業合同法律風險、減少企業損失。
(作者單位為華信匯通集團有限公司)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1.合同管理的目標
工程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它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具體地說,合同管理目標包括:
(1)使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的成本(投資)、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實現工程項目的三大目標。
(2)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執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地履行合同責任。
(3)保證整個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最終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價格和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要求。
2.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地位
現在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合同管理在現代工程項目管理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為與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投資)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區別于其他類型項目管理的顯著標志之一。
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價格(成本)、工期和質量(功能)等目標,規定著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廣義地說,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他工作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
二、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1 合同的重要性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
(1)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2)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以及對方近年的信譽及工程業績。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3 合同審核和批準
(1)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2)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合同的嚴密性其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
4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3)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5 合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①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②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③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2)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的足夠的時間。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送貨、提貨、托運、驗收、FP 等有關憑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應對措施
1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關鍵詞:醫療設備采購合同;合同生命周期管理;采購風險;采購成本
醫療設備采購合同管理是對醫療設備采購項目過程中涉及到合同的管理。醫療設備采購項目的過程是圍繞合同進行的,合同是作為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文件,是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合同管理是一個過程,它保證合同按照一定標準履行,從而充分達到醫院(買方)和供應商(賣方)約定的合同目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合同雙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質量、工期、進度等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最終促成采購項目的順利完成。
一、合同的定義
1、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二、醫療設備采購合同管理的意義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合同管理要保證合同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還必須充分協調好雙方之間的合同行為,分清權責,在合同雙方建立起一種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合作共贏的伙伴型關系。合同管理時應當遵循以下三個管理的原則:
1、誠信原則
即誠實信用原則,是指當事人在簽訂和執行合同時,應該講究誠實、恪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規避法律和合同。這里包含著相互關聯的兩層意思:一是量力而行作出現實、可行的承諾;二是嚴格履行自己的承諾。在一般情況下,應該認為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都認真閱讀和理解了合同文件,都明白該合同的各項條款的意義。一般應該認為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都具有善意,遵循對等原則,不刻意添加隱瞞或故意疏漏合同條款。
2、公平原則
法律是維護公平的,維護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各公民、團體之間的公平。根據公平原則,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對合同進行解釋時,應該兼顧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對合同文字的相互矛盾或其他缺陷,如果按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和有關整體解釋慣例進行解釋后仍含糊不清,則可按不利于合同起草一方(業主)的原則進行解釋。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理解為業主故意使用了這種有歧義的詞句,因此他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效率原則
經濟合同其管理與實施當然受經濟學原理的約束。經濟學講究的是效率,及如何以盡量少的資源來達到既定的目標,或以既定的資源實現目標的最優化。在項目管理中,項目經理需要維護的是整個項目的效率,即實現項目質量、成本、進度、范圍等目標的綜合最優。根據效率原則,有時需要比較靈活地執行某些合同規定。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必須追求項目整體的效率,而不要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效率。由于項目各分目標的相互矛盾,某一個分目標的優化可能必須以另一個或幾個分目標的損害為代價。
三、合同生命周期管理在醫療設備合同管理中的應用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對項目采購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或所涉及到的采購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索賠、爭議解決、終止與評價的全過程進行的管理。項目采購管理過程所涉及的各種活動構成了合同生命周期。通過對合同生命周期進行管理,在簽訂合同時仔細斟酌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措詞,盡可能的回避或減輕某些可識別的項目風險,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證項目有效的完成。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在設備合同的管理過程中,著重做好設備購置的可行性論證。通過需求論證、效益論證和市場論證,為設備的引進和購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合同在產生和完善過程中,做到科學、規范、嚴謹,發現誤差及時糾正。同時,合同管理人員積極做好溝通協調工作,確保環環緊扣,流程暢通,執行及時、準確、快捷。并且在設備合同生命周期管理過程中,重視了以下幾個環節:
3.1設備購置的可行性論證
(1)需求論證。即設備購置的必要性。臨床科室根據各自的功能特點,從滿足患者就醫的需要、醫療技術發展的需要、教學和科研的需要及與醫院等級和品牌相匹配的需要幾方面著眼,制定合理的設備購置計劃。(2)效益論證。引進設備前,醫院根據年度發展計劃及財務預算,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對現有同類設備尤其是大型設備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利于準確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及需求度,避免醫療設備重復購置、設備閑置或使用率低等,造成資源浪費,為設備的引進和購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3)市場論證。在進行需求論證的同時,設備采購部門通過調研了解國內外市場行情,收集相關信息資料,引導科室開展業務。對確定購買的設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對購買的設備進行綜合調研評估,如:使用科室、已知商家及歷史價格等,同時要求參加投標的商家提供全套資質證件及待購設備的主要用戶名單、業績,了解其市場份額占有率。經嚴格審核后,再在醫院領導牽頭下,組織相關科室主任、護士長和醫學專家、工程技術人員以及財務審計等相關人員共同進行醫療設備招標選型或商務談判,通過貨比三家,選擇性價比較高的商家,確保引進設備的功能先進、質量上乘、價格合理。
3.2設備購置合同的形成
(1)合同簽訂。醫療設備確定購置后,醫院和供應商簽訂經濟合同。合同上詳細注明購置設備的產地、品名、規格型號、配置清單、付款方式、安裝調試、技術培訓、質量保證及維修保養等條款。(2)合同交接。設備處將經使用科室認可,供應商和項目工程師、設備管理部門領導、院領導逐級簽署的合同定點存放,由專人編號、蓋合同章后進行分發。在合同交接過程中,注重細節,對合同交接的每個環節進行書面登記,謹防在交接過程中的遺失和誤差現象。(3)合同錄入。建立設備合同管理臺賬,及時錄入新的合同信息,以便于及時、便捷、準確、科學地查找和執行合同條款。及時按照固定資產編碼規則進行錄入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做到及時、準確,確保沒有疏漏。
3.3設備購置合同的執行管理
(1)設備驗收。設備送達指定地點,由相關人員和項目工程師共同進行到貨、安裝與技術驗收,列入《檢驗檢疫機構商品目錄》內的進口醫療設備需進行商檢,調試正常運行后,憑驗安裝驗收單和發票,錄入固定資產管理庫。(2)設備付款。合同付款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拖欠款項也不在不具備付款條件的情況下預付合同款。(3)合同核對。為確保設備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準確無誤,我們建立健全了查對制度,定期由設備處領導、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和財務處等相關人員參與合同核對,要求賬實相符、合同條款有效執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4設備購置合同的收尾
合同收尾管理就是結束合同管理并結清賬目,結束合同工作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進行采購審計并將有關資料收集存檔供未來使用,包括解決所有尚未了結的事項。采購結束后,未決爭議可能需要進入訴訟程序。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以下幾點:(1)財務結算退還質保金。(2)合同建檔設備購置合同及時歸檔。同時設備處對設備購置的申購報告、論證材料、訂購合同、驗收清單、設備資料(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一律登記、編號、建立索引、歸檔。(3)定期開展采購審計是對從計劃采購過程到管理采購過程的所有過程進行結構化審查。其目的是找出可供其它采購項目借鑒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4)根據合同實施過程的情況,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教訓。
四、結束語
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同臨床科室、資產管理部門以及法務部門積極合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通過規范的流程和完善的制度依法管理,實現對醫院設備采購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作者:楊 儀 單位: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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