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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法學專業高職教育
我國現有的法學專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務、司法助理、民事執行等,以法律事務專業為主。目前法律事務專業的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和手段幾乎照辦法學本科的教學模式,并沒有形成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法學高職教育自身的特點與優勢。在我國本科教育轉型職業教育的新形勢下,應加強法學專業高職教育以適應我國對應用型、技能型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具體措施如下:
(1)明確法學專業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教育部《關于以就業為導向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清晰準確地提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高等職業教育應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培養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實踐能力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國法學專業高職教育的目標可以表述為:培養具備必需的法律理論知識、綜合實務操作能力(電腦速記、文書寫作、現代辦公技能等)、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良好的人際協調能力和較高職業素養的應用型和輔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進的職業教育改革理念培養高職法律人才這種先進的職業教育改革理念就是對課程進行“項目化”改造,即以學生為主體、以項目任務為載體、突出能力目標。項目化改造的特色與優勢主要有以下三點:第一,項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標。每門法學課程都可以有多種目標:知識目標、能力目標、素質目標等,職業教育必須突出其中的能力目標。能力目標通常表述為:通過完成×××(具體任務),學生能運用×××(知識),根據×××(標準),能做×××(具體的或某類型的事情)。第二,以項目任務為課程內容的主要載體。能力不是“聽”出來的,不是“講”出來的,也不是“看”出來的。能力只能是自己動手、動腦“練”出來的。學生在“做”中學,邊做邊練能力,邊做邊學知識,將直接經驗與間接知識有效融合起來。隨著課程的逐步展開,學生在提高專業能力的同時,學到系統的應用知識。第三,學生是課程教學的主體。學生在老師的引導下,應當興趣盎然、積極主動地投入教學過程中去,通過親自完成每個項目來提高應用能力。對課程的評價也應當以“學生學得好不好”為主要依據。
2、完善法學專業本科職業教育
我國法學專業職業教育體系中本科的職業教育的構建是核心也是難點所在?,F階段,想用學術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出應用型、技能型的法律職業人才是行不通的。因此,我們必須對法學本科教育進行徹底地職業化改造,從教育觀念到課程設置、從教學方法到實踐教學,從教材編寫到教師隊伍建設,每個方面都要進行徹底改革。
(1)明確法學本科教育目標,更新教育觀念我們在法學本科教育的性質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的爭論聲中,迎來了本科職業教育的轉型。那我們現在應該如何定位法學本科教育呢。筆者認為現階段法學本科教育應該是由通識教育向職業教育的轉變。這個轉變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但是這個轉變應該是循序漸進的,不是急轉彎即不是對先前法學本科教育的全盤否定。法學專業本科教育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我們這次職業化改革是為了提高學生的職業素養以適應市場需求來提高就業率,但是我國的法學還需要一定的學術研究性人才來保證法學專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法學本科教育有雙重的責任,既要培養法學研究的后續人才又要為社會輸送大批職業素養高的應用型法學人才。因此法學本科教育的具體目標可以表述為:旨在培養理論功底深厚的學術研究型人才和職業能力突出的應用技能型人才。
(2)完善課程設置在課程設置內容方面,除了法學核心課程以外還應增加培養職業能力的課程,如:司法文書寫作、辯護技巧、證據收集、司法會計等;在課程設置階段上,可以施行分階段因材施教。大一進行以法學基礎、法律邏輯、法制史等為主的基礎法學教育,大二、大三進行以三大法、三大訴訟法為主的應用法學教育。大四則進行分流,允許學生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選擇學術型的在大四主攻考研;選擇職業型的在大四進行全套的實踐教學。
(3)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方法改革是這次職業化改革成敗的關鍵,我們可以借鑒法學高職教育的“項目化”方法,即把若干個相互聯系的法學知識改編成“項目”,讓學生參與其中,通過“項目”的解決全方面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里舉個實例加以說明。這個“項目”是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問題。首先,交給學生兩個典型的導入案例。【案例1】甲、乙于8月15日訂立一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甲于9月1日前交貨。交貨方式是甲辦理鐵路委托運輸,運費由乙支付。8月20日,甲辦妥與鐵路局的托運手續。問:貨物所有權何時歸乙所有?【案例2】甲賣一母牛給乙,價3000,約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間,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為乙所以。隨后甲于5月31日將牛交至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價金。問:母牛何時歸乙所有?其次,給學生布置任務然后分組完成。任務一:兩個案例如何解決,并找出相關法律依據;任務二:兩個案例的相同點與不同點;任務三: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中動產和不動產的異同。任務四:歸納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原則和例外情形。再次,教師對以上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點評,并幫助學生把相關知識點進行系統歸納和相關法理的講解。最后,教師將近三年司法考試中本“項目”的試題交給學生,進行真題測驗。這樣的“項目化”教學模式充分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突出了學生的主體作用,同時鍛煉了學生演繹和歸納的邏輯思維能力,提高了其解決實際問題的具體操作能力。
(4)加強實踐教學現在許多本科院校都已經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開展了多層次、分階段的實踐教學活動。例如:案例教學、法律診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擬法庭、法律咨詢、畢業實習等?,F在的關鍵是要把這項工作真正落實好,而不是走過場。那就需要建立配套的機制,例如:建立實踐教學的科學評價標準、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讓學生真正參與其中,親自動手、獨立思考。
(5)重視教材編寫我國法學本科專業教材的現狀不容樂觀,由于經濟利益的驅使,許多院校還在使用多年前出版的由本校老師編寫的教材。這些教材幾乎是純理論性的從該學科的體系、歷史沿革到概念、性質、特點一應俱全,有些甚至通篇沒有一個案例。要編寫出適應法學職業教育的各門課程的教材是個浩大的工程。首先,編寫的人員應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還要有豐富的職業經驗。其次,編寫的內容要適應法學職業教育要求,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理論知識,還要有現行法律的具體應用。最后,還應編出配套的習題和司考真題。
(6)提高教師職業素質影響法學職業教育成敗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高校法學教師的素質,他們的職業化水平直接影響畢業生的職業化水平?,F在的法學教師大多是出學校門再進學校門,沒有豐富的法律職業經驗,他們培養出來的畢業生的職業素養可想而知。為了法學職業教育的成功,我們必須下大力氣增強法學教師的職業素養。為此,要建立長效機制,真正打通人員交流的渠道,例如,要求法學教師在任期內,最少有半年的時間在相關司法實踐單位進行掛職鍛煉;學校每年必須邀請現任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來學校進行講座或進行實踐教學的指導工作;鼓勵法學教師兼任律師。
3、改革司法考試制度以發揮其對法學職業教育的積極作用
司法考試制度的實施影響了整個法學教育體系,尤其是法學本科教育體系。一方面,許多本科院校逐漸拋棄正常的法學教育模式,開始以司法考試為指揮棒,無論是課程設置還是考核方式都圍繞著司法考試轉,不少高校把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作為評價高校辦學質量的最重要的標準,結果有些高校演變成了司法考試的培訓班。另一方面,它的實施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距離。因此,我們必須改革司法考試制度,充分發揮其對法學職業教育的積極作用,實現司法考試與法律職業的良性互動。具體改革措施如下:
(1)完善報考條件第一,我國的司法考試應該以法律教育經歷為前提和基礎,排除非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報考資格。純應試的司法考試輔導班的出現使得非法學專業的考生能在短時間內提高考試成績,這增大了其通過司法考試的偶然性。這種偶然性使得不具備扎實法律理論功底的人員充實到法律職業隊伍中。這些人員往往只會機械地運用法律條文解決案件,不懂得法律條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對于沒有具體條文可以應用案件更不懂得通過一般法理來實現公平與正義。因此,這些非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應該排除在司法考試之外。當然,這些人員要想參加司法考試完全可以通過本科院校的第二學位或自修獲得法學教育經歷。第二,增加法學??飘厴I生的報考資格。將大量法學??频膶W生排除在司法考試之外是不合理的?,F在大多法學專科教育都能用三年的時間完成法學本科四年的課程,因此,應該將所有的法學專科畢業生納入司法考試范圍,而不僅限于某些特殊地區的法學??飘厴I生。
(2)設立專門的司法考試組織機構現在的司法考試由最高法、最高檢和司法部共同組織,其中以司法部為主。由于各部門職能差異往往在司法考試的命題、標準答案等方面出現偏差,這嚴重影響了司法考試的權威性。因此,建議建立獨立的司法考試組織部門,從命題、閱卷、爭議處理等方面進行專門管理,最大程度體現司法考試的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治安學專業是我國公安高等院校中較早設立的公安類專業,1998年教育部將治安學列入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地方大學也相繼開設了該專業,治安學專業在學科建設和專業教育上有了飛速的發展,為我國公安機關培養了大批的專門人才。但進入新時期以來,高校本科治安學專業的培養目標難以確定,課程體系及課程內容設置混亂,教育教學亟需改革。治安學專業培養目標的變動必將導致課程體系及結構配置的調整,而合理完善的課程科目及課程配置是實現培養目標的必要條件。
一、新時期本科治安學專業培養目標制定的困境
培養目標一般是指人才培養的規格和質量,它決定了該專業培養方案的制定以及教育教學改革的方向。人才培養的質量和規格既具有統一性,也具有相對獨立性。一切高等教育,都要依據我國教育目的具有統一的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人才,但社會經濟對人才的規格、類型的需求是多樣化的,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高等教育應該具有不同的質量標準,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規格應該多樣化。專業培養目標的制定主要受制于我國特定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需求。一定歷史時期,一般的質量要求是相對穩定的。各級各類高等教育具體培養目標所規定的質量要求,是衡量所培養人才是否合格的質量規格。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學校有不同的培養目標和規格。一直以來,治安學專業就是為公安機關服務的,其主要任務就是培養從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衛、預防和控制犯罪的專門人才。但在新的時期,本科治安學專業的這一培養目標必須做出調整。我國《公務員法》實施后,實行公務員招考制度,必須按照空缺職位的具體要求,一律面向社會實行職位競爭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安院校的畢業生不再是理所當然地進入公安機關工作。這一現實促使治安學專業教育必須關注學生的就業競爭能力培養,否則就是無的放矢,脫離了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
2008年公安部黨委從新時期公安工作的大局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全局出發,決定改革和加強教育培訓,建立大教育大培訓的工作格局和工作體系,啟動了新一輪的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之后,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展開,改革的目的是要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規范進人機制。治安學專業人才培養要遵循公安工作改革的思路。我國司法考試制度的出臺對本科治安學專業教育培養目標的制定也造成了一定的沖擊,它提出了新的要求。誠然,高校治安學專業教育應該注重專業基礎,拓寬學生視野,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但高校治安學專業教育也不能無視司法考試,至于是否圍繞司法考試設置課程體系,以司法考試教育教學作為人才培養的手段,并把司法考試通過率作為檢驗教育質量的依據之一,對此學術界持有不同的看法,也頗為引人關注。
高校專業培養目標的制定,還受高等學校之大學精神影響,大學精神對高校專業的培養目標發揮著潛移默化的功能。治安學專業也不例外。例如,西南政法大學其大學精神為博學、厚德、篤行、重法,前兩者為大學之一般精神,后兩者為法學教育的特殊精神,其治安學專業人才培養無疑就烙上了深厚的法學教育背景印記??傊?,高校本科治安學專業的培養目標需要修正,以此適應社會和市場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二、新時期本科治安學專業培養目標的定位
我國高等教育的一般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人文素質和科學素質有機結合,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專門人才。本科治安學專業培養目標傾向于定位在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治安學是具有強烈實踐性和時代性的學科,要求治安學專業教育必須做到學以致用、知行合一?,F代社會治安形勢的日益復雜性和動態發展變化,要求治安學專業所培養的人才的知識結構與能力多元化,就是要培養具有厚實的專業基礎,較寬的適應面,較強的實踐能力,較高的綜合素質。即所謂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素質。公安工作的一大特點是既有明確的分工,又有較強的業務綜合性與交叉性,所以,本科治安學專業培養的人才規格和質量,應當既是一種應用型專門人才,又須具有復合型人才特質,能夠廣泛勝任社會的各個行業和領域。作為專門人才,必須具有良好的科學素質、人文素質、警察基本素質和技術技能,全面系統掌握治安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在公安機關從業的高級管理人才。復合型人才的衡量標準,首先應是具有跨學科的知識,其次是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還有就是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本科治安學專業教育應當與通識教育有機結合起來,要求學生具有較寬的知識面,在加強專業教育的同時,注重拓展學生的知識面,注重現代科技人文知識的掌握。通識教育是為培養獨立人格和個人生活能力作準備,有利于學生個性和才能的全面發展,擴展就業機會。治安學專業還要主動結合社會需求,教育教學中應當高度重視公務員考試,按照公務員考試的需要,培養和增強學生的社會競爭力。此外,鑒于當前本科治安學專業教育無法回避司法考試制度,那么,高校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拓寬人才培養空間。但一定要分清主次,決不能以此替代專業教育。本科治安學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實際上是強調了能力培養的重要性。治安學是一個實用性非常強的學科,其專業內容具有動態發展性,治安領域的新問題和熱點問題是不斷出現的,治安學專業的教育內容必須反映這種發展變化。堅持本科教育厚基礎、寬口徑的原則就必然會淡化專業教育,而過分突出專業教育又不利于復合型人才的培養,需要協調兩者之間的矛盾。根本上的解決辦法就是強化能力和素質的培養。地方大學開設治安學專業的時間一般較短,警務技能的訓練條件不足,需要強化實踐技能培養和訓練。新時期公安工作對警察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科治安學專業要更加重視能力培養,包括調查研究的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自主學習的能力等等。
長期以來,我國政法類院校偏重于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而綜合性大學注重培養法律研究型人才。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前提下,高校的確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符合實際的人才培養目標。“特色教育,是法學教育培養目標重新定位的重要指標,是實現復合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手段”。[1]新時期本科治安學專業教育應當緊扣時代脈搏,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進行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以實現治安學專業的培養目標。#p#分頁標題#e#
三、治安學專業課程設置與教育教學存在的問題
課程設置是開展教學活動的依據和基礎,是保證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的重要條件,不同的培養目標制約著課程體系設置。高校現有的治安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普遍存在不足,教育教學中需要加強對學生能力與綜合素質的培養。
(一)治安學專業課程體系及課程內容設置需要規范
高校治安學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首先要面對一個問題,即是否要突出公安特色教育。因為要培養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就必須妥善處理反映公安特色的專業課程教育與強化厚基礎、寬口徑、注重能力綜合素質培養教育之間的關系,需要在兩者之間達到平衡。但實際上這兩者之間存在矛盾。目前,我國公安院校普遍重視公安特色教育,過分突出專業課程教學,淡化了綜合素質和復合型人才的培養;而地方院校治安學專業因各種原因其課程體系設置中專業課程教育不夠突出,難以滿足公安機關應用型專門人才的要求。實際上,為了規范治安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加強課程建設,公安院校曾于2005年8月在山東省煙臺市召開了“公安院校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建設座談會”,對課程體系設置中存在的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我國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其改革的目的就是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這對于開展治安學專業教育工作無疑具有指導意義。公安特色教育和職業能力的培養,反映在課程設置上,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注重公安實務方面的教學、訓練。同時,治安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還必須考慮適應公務員考試制度的現實需要,而現在的課程設置則普遍是與這一社會需求相脫節的。毫無疑問,治安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應當與公務員考試結合起來,適應公務員考試的需要,從而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治安學專業的專業課程設置及課程內容老化,課程之間邏輯關系不明確、內容交叉重疊現象嚴重存在。時代變遷,社會治安現象和管理模式的變化,需要對某些課程進行整合,設置一些反映現實治安工作實際的新課程。如公共危機管理、社區警務戰略、網絡安全監管、情報主導警務戰略等課程沒有得到重視和開設。治安學專業教材建設一直也存有較大爭議,因為治安學專業的專業課程內容大多涉及的是治安管理業務,因而一些課程就成了法律、法規、規定條文的注釋和解說。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治安學專業課程教材內容普遍是對公安工作業務的經驗總結解釋多、介紹多,而理論研究、理論基礎顯得薄弱。至于專業課程內容的交叉重復則比比皆是。如犯罪防范控制與社區警務、公共安全管理課程,治安基層基礎與警察學、治安學概論,治安秩序管理與處置等課程設置,普遍存在著內容上的交叉重合現象。治安學專業現有的專業必修課與選修課程設置不夠合理。要實現高校培養目標的多樣化要求,辦好特色教育,就必須構建新的課程體系結構,加大限定性選修和任意性選修課程開設比例,積極推進彈性學習制度建設,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促使人的興趣、愛好、綜合素質得到更好的發展。國外警察教育選修課的開設比例都很高。
關鍵詞 法學 教學方法 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加快了民主法治的建設,對法學人才的培養也越來越重視實踐教學。各個高等院校都對法學教育進行了深入的反思和總結,深入研究實踐教學。然而,我國的法學教學模式依然存在許多弊端和不足,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們有必要對我國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進行革新和完善。
1 我國現行法學教學方法存在的問題
1.1 培養目標不正確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等教育的規模與日俱增,甚至出現了市場飽和的狀態,投入過剩。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想從事法律職業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同時由于社會各個階層對法律人才的能力要求越來越高,法學本科畢業生只會機械地背誦法律知識,而不能處理復雜法律案件中的法律關系乃至解決法律問題,他們早已不是法學高級專門人才,法學培養目標嚴重滯后于社會發展需要,缺乏時代性。另一方面,由于司法考試制度成為衡量法學學生的標尺,很多高校過分重視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忽視了對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導致學生畢業走向工作崗位以后實踐能力差。
1.2 教學內容偏重規范知識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都是以傳授規范知識為核心,教學內容側重法律理論,教師授課也局限于對法條含義的解釋。法學教材通常比較固定,而法律法規卻是不停地制定修改更新,教學內容經常滯后于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也不能及時地反映最新的法學研究成果,教學內容輕實務、重理論,導致學生缺乏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學校沒有重視人文知識的重要性,大多數學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國家司法考試上面,而其他知識的學習比較少,難以培養具有人文素質的法律人才。而且,由于我國法學教育以事實知識為主導地位,很少關注法律價值教育和法律職業倫理的教育,導致學生缺乏法律職業者的人格修養。
1.3 教學形式拘泥于課堂灌輸
目前,我國的法學教學主要是講授式的班級教學方式,研究式、討論式的教學方法還比較少。課堂教授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的始終,雖然有利于學生快速掌握法律理論知識,但嚴重制約了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單一的教學方法造成學習資源、學習方式等方面的片面化,不僅導致學生在法學學習過程中的枯燥無味,而且無法適應個性化的學習和多樣化的培養目標的實現。而且現代的法學教學模式都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被動地接受知識,忽視了學生的主動性,師生之間缺乏互動和交流,學生很難與教師之間產生共鳴,教師也不可能滿足每個學生的需求。
2 法學教學方法的革新
2.1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現代高校普遍采用的法學教學方法,而且也是比較流行的實踐教學方法。學校可以在第四或者第五學期開設模擬法庭課程,要求學生必須參加,修夠學分。學生要將自己所學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知識充分運用到模擬法庭中,了解法庭庭審的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庭審規則,及時發現問題,思考問題,互相討論和學習。通過自身的實際演練,培養學生的組織能力、應變能力以及運用法律知識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一方面,學校要加強對模擬法庭實驗室的投入和建設,為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提供充分的物質保障,營造法庭氛圍,進行真實演練,讓學生切身體驗到庭審過程。另一方面,教師應該引導學生根據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大類型來選擇案件,讓學生掌握不同類型的訴訟程序。
學生在模擬法庭準備階段,應該根據自己的特長選擇角色,合理分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認真設計案件過程,法庭辯論等環節,在正式的模擬庭審時中,指導老師不能打斷學生的模擬程序,讓學生獨立完成演練,保障庭審的順利進行。模擬法庭庭審結束之后,在場旁聽的學生可以對學生團隊的表現進行評價,最后由指導老師對各個團隊以及學生的表現進行點評、打分和總結。參加模擬的學生也應該根據老師的點評和自己的感受進行總結,理論分析,寫出心得體會,鞏固所學知識。模擬法庭的考核就應該是學生代表和評判教師的綜合評定,對模擬案是否專業性、模擬者是否思路清晰、組織工作是否恰當、模擬者的衣著、語言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評定。
2.2 假期實習
假期實習是學生深入法律部門,接觸現實法律問題,將所學知識運用到法律實踐,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重要環節。通過實習,學生有機會接觸到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機構,了解和熟悉基本的法律案件流程,了解司法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深化對實體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法學理論的學習。由于我國大多數高校安排的實習都是畢業實習,不僅造成學生畢業時的就業壓力大,無心參加實習,有的甚至不參加實習,忙于找工作;也與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發生沖突,實習單位在短時間內不能接受大量的學生參加實習,嚴重打擊了實習單位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學校也無法提供充足的實習崗位,很多實習單位沒有發揮監管和培養責任,影響了學生的實習效果。因此,學校應該充分利用社會各種力量和資源,建立實踐教學基地,聯合校外各單位共同建立教學基地,讓學生在真實的工作環境中去學習和鍛煉。同時,學校應該改變傳統的集中實習的做法,按照不同的階段和計劃提供實習崗位,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實習時間,分階段實習。實踐教學不能間斷,連續安排在每年之中,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最后,還應該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測評體系,對分散實習加強管理,定期考核學生的實習態度、實習表現、實習日志等方面,將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完美地結合起來。
2.3 法庭旁聽
法庭旁聽也是開放式的實踐教學方式之一,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庭審程序,旁聽結束后,學生與法官、指導教師以及同學之間進行交流,寫出個人心得體會,并提交法庭旁聽報告。法庭旁聽可以為學生提供真實的、全面的法律訓練,學生在旁聽過程中,可以領略到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法官、公訴人等各個角色的表現,加深對庭審程序的了解,增強學生對司法審判的感性認識,提高對法律學習的興趣。學校可以在當地的法院建立實踐基地,加強與實踐基地的溝通和聯系,根據學生的學習需要和課程需要,與法院保持密切聯系,選擇適當的案件,組織學生參加旁聽。學校要及時公告案件開庭審理的信息,這樣一來學生就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來選擇旁聽案件,避免枯燥乏味。當然,法庭旁聽也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指導教師應該將旁聽規則提前告知每一名學生,遵守庭審紀律,認真旁聽,分析案件爭議的焦點以及法庭審判程序上的優缺點,撰寫旁聽報告,并將旁聽納入到期末考試的考核范圍之內。
2.4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為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旨在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及時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已經成為現代法治國家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我國的法律制度建立得比較晚,法律援助工作仍然面臨著很多困難。高等學校作為法律援助事業的重要支撐,應該鼓勵學生積極投身到法律援助的事業中去,為經濟困難的群眾提供法律服務,不僅有助于法科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而且有助于他們鍛煉社會實踐能力,培養職業道德。高等學校設置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招聘志愿者,深入社區,定期進行法制宣傳,服務社區居民,鍛煉志愿者的社會實踐能力。同時,法律援助可以與“三下鄉”活動相結合,在鄉下開展法律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服務,了解農業、農村、農民。此外,校園開設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適當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案件,不僅可以鍛煉學生的訴訟能力,還可以為弱者提供法律服務。學??梢栽谛冉⒋髮W生法律援助中心,實現無償公益服務,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列入教學計劃,學校也要提供經費支持,保障法律援助基地正常運轉,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參加法律援助的學生應該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按時完成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任務,熱情對待當事人,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并對學生的法律援助活動進行考核。
2.5 法律診所
法律診所是20世紀50年代由美國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法學教學方法。法律診所的理念就是把法學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教學相結合,以真實的案件和真實的當事人為基礎,讓學生在真實的案件中,親身經歷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由于各方面的因素限制,我國的法律診所教育還處于萌芽狀態,高校沒有足夠的經費來開展法律診所教育,師資投入也十分不夠。筆者認為,法律診所教育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學方法,它應該包括角色模擬教學法、互動式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等等。學校首先應該建立校內真實診所,接待真實的當事人,學生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對具體案件進行處理,教師承擔最終的責任。其次,學??梢越⑿M庹鎸嵲\所,依托一定的法律機構,學生在法律機構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幫助下進行法律服務,解決法律問題。法律診所課程可以安排在第五或者第六學期,學生可以將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法律案件中去,深化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培養自己的法律操作能力。
3 結語
法學專業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非常強的學科,我國的法學教育通常側重于法律理論知識的傳授,忽視對學生法律實務方面的培養,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的問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日益發展,我們應該注重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滿足社會生活的發展需要。革新法學教學方法,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結合,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是我國法學教學的發展方向,也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參考文獻
[1] 韓穎.大學本科法學教學方法剖析[J].中國冶金教育,2013年增刊.
[2] 徐曉玉.法學教學方法初探[J].三江學院學報,2010.6(3).
(一)法學教育目標
關于法學教育的目標,與會代表通過交流、研討,形成了三種鮮明的觀點。
第一,精英說。即將我國的法學教育目標定位為法律精英教育。如有學者提出,我國學院式法學教育應當突破非職業化模式,而轉向重視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同時還應借鑒國外的法學教育模式(如日本的“法律職業精英”模式),在法學教育上側重精英教育。原因在于,一方面精英教育是作為高度經驗理性的法治的需要;另一方面,法律職業者作為“產品”要有眾多的知識,更需要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品格。
第二,職業教育說。有學者則認為,我國的法學教育目標應當定位在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要求的職業法律人才。法學教育的最終目的在于對有志于從事法律實務的人進行科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夠嫻熟地處理社會當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因此,法學教育的使命在于進行職業教育或者說在于進行職業訓練。
第三,通識說。有學者指出,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培養法律人才的首要價值標準。平等、公正、正義的民主思想應當是法律人才職業道德品質的應有內容。有學者指出,法學教育作為現代普通大學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應當是一種通識教育。
(二)法學教育理念
對于法學教育理念,北京大學法學院蘇力教授指出,現在我國的法學教育應當側重于學生能力的培養,而不僅僅是知識的傳授。但是,我們在思考這一問題時卻往往會只是強調學生能力的培養,而忽視了知識的傳授。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因為我國近代法學是作為一種人文知識而非一種職業的科學知識引入的,因此并不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了法學職業的轉化。但是現在教師的知識格局是在此之前形成的,加上現在中國即將加入WTO,因此法學教育改革就必須從這批人開始,實現知識的轉型。由此,進行法學教育改革,在教育理念上不能忽視法學知識的重要性。
二、法學教育體制和內容
法學教育體制的科學與否會直接影響到法學教育質量的好壞和高低。因此,與會代表都對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體制和內容方面的改革給予了極高的熱情和關注。
(一)關于法學教育體制
1.關于法律院校(系)的設立。有學者尖銳地指出,目前我國高等法律院校(系)在設立上存在著很大的盲目性。到目前為止,全國除了原有的法律院校(系)、科研院(所)外,最近幾年內其它各類財經、理工、民族、師范、農林等院校也紛紛設立法律系專業,此外還有法律函授、夜大學、全脫產的成人學歷教育,以及政法干部管理學院、政法干校、廣播電大、業大、職大、自學考試等??梢姡覈叩确山逃粫r間呈現出了遍地開花的局面。從而導致了高等院校的法律教育在教學、管理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多問題,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法律教育和法律職業相脫節的問題。對此,有學者提出,應當從改革傳統辦學體制、制定嚴格的法律教育準入標準、建立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和獨立的、非官方的高等教育質量評估制度等方面入手進行改革。
2.關于法學院的管理。蘇力教授提出,作為高等院校的法學院院長,必須要具備相應的管理才能,而不能僅僅憑借學術聲望。固然名教授對于提高法學院的聲譽是相當重要的,但是作為院長不懂管理是不能帶出好的法學院的。法學院的院長需要具備的是學術鑒賞力,而不一定必須具備學術創造力,院長應當具有長遠的視野和把握人才流動的能力,院長管理應當職業化,從學術研究中脫離出來。同時,法學院的管理人員也應當職業化,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鼓勵人員流動,從而形成行政管理的職業化。此外,還要通過法學院的協調實現教授知識的互補。有學者提出,我國高等法律院校的行政化色彩相當濃厚,由此產生了不利于法學教育現代化、國際化,不利于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需要等問題。為此,要取消行政的管制和壓抑,使高等法律院校獨立并自治;并通過簡政放權,實現高校自治;通過校際合作,加強行業自律;通過裁并高校,實現高校資源整合等。
3.關于法律專業的設置和學制。有代表提出,在法律專業大學本科階段不宜將其劃分得過細,因為我國的本科教育應當著眼于通才教育培養,而非專才教育。另外,有代表指出,不能因為法律是現代社會中的熱門專業就一哄而上,有條件的辦,沒條件的也辦。國家對高校中法律專業的設置應當嚴格控制。關于法律專業學制時間,與會代表提出,應當吸收西方國家法學教育的成功作法,適當延長現行的高等法律院校的學制年限,將現在的4年制本科教育延長至5—6年。這樣有利于學生能夠除了認真學習法律專業課程外有時間學習其它與法律職業教育關系密切的學科(如經濟學、歷史學、邏輯學、社會學等等)。
4.關于高等法律院校的師資。要想改善現行的教育體制,在高校教師的選任上要徹底進行改革,年輕的助教應當花更多的時間去搞科研,只有有了自己的科研成果后才能夠上講臺,同時將競爭機制引入到教師的教學實踐當中來,從而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標準。當讓高校名師都走進課堂,上大課。
(二)法學教育內容
關于法學教育內容方面的討論,與會代表主要集中對現行的專業設置、課程設置、法律教材的編撰、課程的考試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研討。與會的很多學者提出,我們應當借鑒西方國家的做法,除了開設法律專業基本課程外,還要增開像經濟學、法哲學、社會學、歷史學、人類學、倫理學、心理學等方面的課程。這樣有利于培養學生從不同的學科背景下去認真思考現實生活中所產生的各種問題,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道德品質。與此相對應地便是法律教材的編撰和應用體制問題。有學者指出,應當為學生指定兩到三本參考教材,以便于學生能夠自己進行比較學習、研究;另有學者指出,應當將市場機制導入法律教材的編撰和應用體制中來,以取得更大的效益。
有學者提出,在法學教育當中要充分重視學生法律思維的訓練,把培養學生良好的法律思維品質放在法學教育的重中之重。因為良好的法律思維品質是法律職業訓練和法律職業綜合能力的基本要素之一。為此要在教育觀念、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包括課堂教學、案例教學、論文寫作、考試方式、社會實踐等方面)、法學教材等方面進行相應的改革。
(三)關于成人法學教育
有學者提出成人法學教育已由過去的補償教育轉變為繼續教育,成人法學高等學歷教育的歷史使命尚未終結。在成人的法學教育的改革方面,有必要引入市場機制,使教育市場在成人法學教育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同時,成人法學教育要轉變觀念,強化改革和服務意識,并加強對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規則的研究,做好相應的準備。另有部分代表認為,在法學教育日趨精英化的背景下,成人法學教育應當逐漸取消,更不能運用所謂的市場機制來調節它。
三、國外法學教育對我們的啟示
與會的很多代表對國外的法學教育進行了考察,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借鑒意義的啟示性建議。近些年來,我國學者針對我國高等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呼吁改革我國的法學教育,徹底改變我國的學院式教學機制。國內已經有相當的法律院校(如北大、清華、人民大學等)開始在法律教學實踐中引入英美法的案例教學法。有學者認為,針對我國司法體制在不同領域的不同需要,以及針對不同的學科、不同的教育對象在法學教育的選擇上應當采取多元化的原則。
(一)國外法學教育動態
1.意大利法學教育。有學者通過對意大利高等法學教育(包括課程設置、教材、課堂教學法、考試)的介紹,提出我們不能完全以英美法上的案例教學法取代我們國家長期沿用的大陸法系國家學院式教學法,而應當以演講式教學法為主,同時吸收案例教學法的優點。
2.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是將醫學院診所式教育的模式引入了法律教育中的一種新型的教育模式。有學者指出,我國在法學教育改革中應當吸收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方法。有學者明確提出,在我國的高等法律職業教育中應采用“法律診所課程”,并且目前在我國開展法律診所課程的許多條件已經具備,只是在學生從事法律實踐的過程身份合法化仍然存在問題。還有學者對“診所式法律教育”的特點、運作模式及在中國的現狀作了介紹。
3.德國的法學教育。邵建東教授通過考察德國的法學教育,指出我們應當從德國雙軌制法學教育模式中借鑒有益的作法,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適當延長學生實習時間,加強學生法律實踐(法律職業)訓練等是很有必要的。
4.英國的法學教育。周世中教授向我們全面介紹了英國大學的法律教育模式。英國大學的法律教育在培養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育評估以及素質能力培養等方面都保持著自己的特色。由此,周教授指出了英國大學法律教育對我們的啟示:(1)法律理論的學習與法律實踐的培訓相結合;(2)知識的傳授與能力的培養相結合;(3)專才教育與通才教育相結合;(4)法律教學與科研直接結合;(5)大學的法律教育必須開放且富有創造性。
(二)網絡法學教育
信息時代、知識經濟的到來,使得通過互連網絡進行遠程高等教育不再是夢想。有的與會代表對此也給予了關注。有學者以知識產權教學為例,分析了信息化背景下的三種法律教學模式,提出了教學改革的技術方案,改革教學內容,轉變教育觀念。有學者指出,網絡法學教育具有很多傳統法學教育所不具備的優勢,但目前我國網絡法學教育也存在著諸多尚待解決的問題。為此,我們應當在嚴格控制試點高校的設立、建立網上網下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和嚴格的質量評估體系等前提下,穩步地發展我國的網絡法學教育。
四、法律職業教育
法律職業(LegalProfession)是指直接從事與法律有關的各種工作的總稱,通常又指從事這些工作的人員,其中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顧問、公證人和法學教師等。但主要指法官和檢察官,特別是律師。法律職業教育就是針對法律職業者的職業教育。
1、法律教育與職業教育:有學者回顧了我國法律教育大發展的20年,指出我國法律教育中存在法律教育與職業教育脫節的突出問題,并對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建議我國法律教育要改革傳統辦學體制,引入市場部分機制,制定嚴格的準入標準,建立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獨立的非官方的高等教育質量評估制度。有學者認為應將本科階段的法學教育定位于職業技能訓練或培訓,將本科階段以上的法學教育階段定位于學術培養。一些學者從我國現行高等專科法律職業教育的模式出發,對法學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課程內容、內容方式與目標、引入市場機制、辦學層次與規模及教育機構設置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2、法律職業倫理教育:針對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有學者通過比較法律倫理與一般倫理、法律職業倫理與一般職業倫理、法律職業倫理與法律倫理三組概念解析了法律職業倫理教育的內涵和外延,分析了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應關注的目標及實現途徑,轉變大學教育觀念,改革我們的教育手段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