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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于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
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并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并定期對乙方進行
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后,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盡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后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
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簽)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固定期限 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個月。
第二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無勞動關系,并保證與前用人單位無競業限制約定、沒有任何勞動爭議或任何經濟糾紛。對因此而發生的糾紛及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需承擔責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尾頁上所填寫的個人信息及乙方在其向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應當真實*當按通知書所規定的日期到新的崗位工作,如不去新崗位工作,則視為曠工。調整工作崗位后,乙方的薪金按新的崗位標準確定,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隨之變更。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并確保和其他部門及時溝通。乙方的崗位責任及考核標準由甲方制定,經向乙方公示并告知后作為衡量乙方是否如約履行勞動義務的標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一條 工作時間與休假
1、不定時工時
乙方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工作日程。甲方若因生產需要調整工作日程時,乙方應配合遵守。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確實因生產經營需要或不可抗因素需延長工作時間或調整休息休假時間的,乙方須配合加班或調休事宜。
2、休息休假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確保乙方休息權。
第二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標準,對乙方進行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一條 勞動報酬
1、本合同采用計時形式計發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
2、甲方每月20日以銀行轉帳或現金等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提供相應的薪資明細單。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二條 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乙方符合之條件,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轉移社會保險,乙方應于社會保險辦理、轉移過程中積極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社會保險的辦理和轉移,甲方不承擔責任。如保險繳納中有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其執行標準參照國家和本市相應規定執行。
第五章 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政策性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保守企業秘密,維護企業利益。
第二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積極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違反甲方以及外派員工所在公司的勞動紀律、獎懲管理制度及其它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按企業獎懲規定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4.1甲方應當按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2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
4.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意甲方在薪資中代扣或代繳以下相關費用:
涉及如個人所得稅、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需由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的費用;
4.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5.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因下列行為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①違反本合同及相關約定的保密規定的;
②違反國家和上海市法令規定的;
③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活動、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或者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④隱瞞事實,偽造身份證、學歷經歷或提供虛假、不實的個人資料、學歷經歷、健康報告、體檢證明等或用其它不正當手法受雇的,致命本合同無效的;
⑤其他依照甲方規章制度明定的嚴重違規行為。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述5.5款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7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應的離職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按照規
定完畢交接工作后,為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完成退工登記工作。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2本合同期滿,有第5.6款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5.6款第(2)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6.3合同續簽
如乙方就甲方維持或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的前提下,不同意續簽的,視為本合同期滿。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七條 福利待遇
7.1除基本工資以外,甲方為鼓勵乙方努力工作,視乙方的崗位不同與工作績效成果和對生產經營做出的貢獻,設立相應的獎金形式,比如:績效獎金、崗位津貼等。
7.2獎勵
(1)甲方對乙方的出色工作、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甲方認為合適的獎勵。
(2)甲方可因以下理由給予獎勵:
①對改進甲方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②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和/或防止甲方遭受損失;
③其它按照甲方規定應予獎勵的模范行為。
7.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內部需要和外部環境等變化,變更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等分配制度。甲方保證乙方工資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基本工資將隨甲方工資調整機制而調整,如發生重大調整,甲方將通過書面或口頭等方式告知乙方本人。
7.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等因素可實施相應的福利制度,具體參照甲方適時公示之內容,所適用之對象均平等享受。
第八 條 違反勞動合同責任
8.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令規定、甲方之內部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其他相關協議予以賠償。
第九條 知識產權、服務
期、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一年內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知識產權和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權。
乙方因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已經知悉甲方具有經濟效益之商業秘密,且該商業秘密具有競爭優勢,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
甲方之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各類相關信息,乙方應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且該保密義務的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乙方知悉,甲方之商業秘密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具有重大作用,如違反該保密義務,將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一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制訂并隨時頒布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通知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閱知甲方現已實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第二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上海市現行有規定辦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部分條款與國家和上海市新出臺的勞動管理規定有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員工)
名稱:上海祥艦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姓名:(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栗海生 身份證號碼:
法定地址:浦東新區福山路450號11d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2x15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021-5x6897 58x830 聯系地址: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乙方:_________
為了平衡_________勞動力市場,滿足_________地區各企業的用工需要,同時為了解決各地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安置,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為了雙方的合作順利愉快,持續久長,特協定如下合同條例以之監督執行。
一、乙方組織輸送過來的工人(學生)年齡要在16-35歲之間,要求四肢健全,身體健康,思想純潔,并有吃苦耐勞,勤奮好學的精神。
二、工人(學生)必須辦有真實有效的正本證件,包括(身份證、未婚證、畢業證)。進廠生活用品自備,另須準備_________張相片。
三、工人(學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在未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前,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出發三天前一定要用電話告知甲方所帶人數和其他具體情況。
四、甲方給乙方工人(學生)分配安置的工廠均屬外資企業,廠方包吃包住,在試用期_________月內,每月到手工資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據其表現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資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學生)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后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并保證在三天內全部安排進廠(通常只需5小時左右),如未能安排進廠者,一切費用開支均由甲方承擔至進廠為止。
六、甲方為每個工人(學生)追蹤半年服務,并發給半年期《求職證》為憑,即在半年內工人(學生)在廠里發生的工傷事故,勞資糾紛以及跳槽,轉廠等情況甲方均有專人免費協助解決。
七、工廠因生產或季節關系,有時要求新工人(學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時須與甲方保持聯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數量,甲方安置工人(學生)進廠,其勞務安置費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學生)所進的工廠有:電子廠、電腦廠、電器廠、鐘表廠、機械廠、塑膠廠、五金廠、玩具廠、電鍍廠、化工廠、工藝廠、制衣廠、手袋廠、陶瓷廠、傘業廠、家私廠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經濟交易方式,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也在各種企業中蓬勃發展。它對傳統企業經濟的影響正逐步顯現著。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平臺,以信息交換為手段的交易方式,它的興起與繁榮,給傳統交易方式帶來了沖擊,同時也是對傳統交易方式的一種補充。在電子商務情況下,傳統經濟中的一些基本要素內容也受到了影響。合同這種企業經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不可避免地也受到影響。同樣,作為合同一種的電子商務合同也應運而生。
電子商務合同作為信息時代的產物和電子商務活動的重要工具,其應用和發展對傳統合同造成極大沖擊。一方面它以快速、方便的特點給合同的簽署帶來了方便,也便于合同雙方對合同的管理、分類;另一方面它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如信用、安全問題。因此,探討和研究電子商務合同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對于更有效地進行電子商務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特點
電子商務合同作為一種新形式的合同,它與傳統的合同在內容上無本質區別。在訂立電子合同過程中,合同所起的意義和作用并沒有發生改變。但其簽訂過程和載體卻是以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合同出現的。通過比較,電子商務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電子商務合同是以互聯網為平臺,以交換數據電文方式傳輸訂立的。傳統的合同是以面對面地協商、談判以及信函、電傳等方式簽署訂立的。而電子商務合同不需要雙方的直接對話協商和談判,它以網絡電子為媒介進行談判內容的協商和處理。它主要是以合同一方――互聯網――合同另一方這一過程進行合同的協商和簽署的。
(二)電子合同交易的主體不同。傳統的合同交易主體是人,而電子商務合同的交易主體是以互聯網為中介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一個合同方可以同時與幾個主體進行合同的協商和簽署。
(三)電子合同生效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與傳統合同也有所不同。傳統合同一般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電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電子簽名所代替。
二、企業簽訂電子商務合同存在的問題
由于電子合同具有不同于傳統合同的特征,所以企業在簽訂電子合同過程中顯現出與傳統合同簽訂的不同,也出現了新的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與簽訂傳統合同相比,企業存在更大的風險。首先,在訂立傳統合同時,各方當事人一般通過面對面的談判或以其他諸如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方式進行協商,并最終當面簽訂合同。而在電子合同的談判、協商和簽訂時,各方當事人可能互不謀面。交易雙方可以是任何人,當事人的身份需要依靠認證才能確定,而這種確定的過程具有風險性。從這兩方面看,在簽署電子合同過程中,存在著比簽訂傳統合同更大的風險。然而,電子合同以其迅速、快捷和便于管理的特點又極大地吸引著商務活動者去使用它。
(二)信用問題進一步凸顯。簽署電子合同的風險不僅限于簽署一般合同所面臨的風險,它對各方當事人的信用度、文件傳輸的安全性,以及文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當事人各方在簽署電子合同時可能素未謀面,這就需要各方必須以更高的信用作為基礎去進行談判和簽署合同。而在簽署合同前,各方必須相互對對方的信用程度做出必要的評估,這就需要建立一種信用制度,以使各方在事前就能夠比較全面地了解對方。只有相互信任,才能使各方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否則即使達成協議,在執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信用危機,甚至對簿公堂。可是,由于我國在建立信用制度方面還不夠完善,所以一些企業為了規避較大的信用風險,如果使用電子合同,一般也僅限于那些交往多年深為熟知的客戶。企業這樣做,雖然加強了合同的安全性,但同時也限制了企業與其他更廣泛客戶的交流,甚至會因為相互不信任而失去拓展市場的機會。
(三)合同傳輸過程需要更高的安全性。安全問題一直是電子商務活動的瓶頸,尤其是在文件傳輸過程中,文件內容有可能被截取、修改,甚至丟失。所以,與傳統的互傳文書的形式相比,簽訂電子商務合同的安全性較差。面對面的交換意見、協商和簽訂文件總比通過虛擬網絡來得實在可靠。由于網絡的安全問題并未得到徹底的解決,大部分企業對采用電子合同持謹慎態度,這也限制了電子合同乃至總體電子商務的發展。
三、如何規避電子商務合同中的風險
從電子合同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可知,如何規避或減少安全風險成為普及電子合同的關鍵問題。本文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提高電子傳輸過程的安全性。就目前看,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是電子合同訂立的主要方式。前者安全性較高,但費用也高,它主要為大企業所采用。而中小企業更愿意采用相對靈活且成本低廉的電子郵件方式。從使用的廣度來說,如果電子郵件的安全性問題得到徹底解決,那么對于電子商務活動的意義更大。目前,解決這一問題的一種方法是在進行文件傳輸過程中使用電子簽名。這大大提高了安全性,但這種方法并未得到普及。另一種為廣大中小企業普遍采用的方法是:與傳統的工具相結合來簽訂電子合同。借助傳統工具如傳真,既起到確認合同內容的準確性,又可作為簽署合同的法律依據。在合同協商過程中,各方可先通過電話達成合作意向,然后通過電子郵件將各自的要求條件傳給對方,在各方修改后,再相互通過電子郵件交換,這樣反復,最終達成共識。達成共識后,通過傳真確定合同內容的準確性,然后,再通過郵件或以傳統書面形式真正簽訂合同。這種形式相對完全傳統的形式來說,減少了中間環節的時間消耗,提高了效率,同時又提高了單獨采用電子方式的安全性,但它只是一種過渡形式。
(二)建立企業信用機制,提高企業的信用程度。在電子安全性得到滿意解決的情況下,簽訂電子合同的風險將主要來自簽訂各方的信用程度。傳統合同的簽訂雖然存在信用問題,但因為簽訂各方是通過直接面對面的協商和談判,所以降低了各方的信用風險,一旦發現事情有所變化,可以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而電子合同中,減少了直接面對面的交流,這就增加了信用風險。一旦有一方存在欺騙――這種欺騙更隱秘、更不容易被察覺,那么可能給被騙方帶來更大的損失。因此,建立企業的信用機制尤其必要,這需要政府、企業以及相關各方的共同努力。
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
案由: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原審法院查明和認定的事實
1998年1月1日,被告李某與原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農場魯城農工商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規定,李某承包合作社糧田及菜田共計14.02畝,稅金及農業稅附加、農林特產稅由乙方(李某)負擔。合同期30年,交款日期為當年7月30日前交400元,12月30日前交403元。合同同時約定: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款,超過30天的自動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合作社)書面通知乙方,自2000年1月l日開始,被告李某未交納土地承包費。200l年1月起,原告村委會將土地承包費調整為每畝50元,其交款日期不變。2001年7月,原告村委會用廣播的形式通知被告李某交納尚欠的土地承包費用,但被告李某仍未履行義務。另查,原合作社于2000年9月撤銷,原合作社的債權債務由村委會負責。
二審法院查明和認定的事實
200l年1月11日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載明,因天旱無雨造成減產等原因,將2000年的承包費減為每畝30元,并蓋有“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雖然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已變更為“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但2000年12月20日的村民代表證上蓋有“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村委會原保管公章的魯長亮也出庭作證,證明2001年1月11日時舊章并未上交,新、舊章同時使用。后李某因與村委會就承包費問題發生爭議,雙方未實際履行上述村委會決議,李某也未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
二、法院判決要旨
原審法院判決要旨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被告李某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土地承包費,違反了合同約定,屬違約行為,現村委會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李某給付2000年至200l年土地承包費的訴訟請求,證據充分,理由正當,本院應予支持。被告李某以村委會違反了承包合同中30年承包期限的規定和村委會一直未能收取承包費而拒絕履行合同中約定義務的抗辯事由,理由不當,法院不予支持。為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原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農場魯城農工商合作社與被告李某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簽訂的永農(糧田)承包合同,被告李某將承包的十四畝零二厘土地退還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二、被告李某給付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二OOO年至二00一年土地承包費及農業稅一千五百零四元。
李某提起上訴稱
村委會擅自將承包費提高且未通知上訴人,上訴人不存在拒不交納承包費的情況;村委會未履行通知義務,并未通知上訴人何時何地交承包費。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依法改判。
村委會同意原審判決。
二審法院判決要旨
李某與村委會所簽承包合同系雙方自愿簽訂,內容合法,應屬有效。李某應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村委會曾決議將2000年承包費減為每畝30元,后李某與村委會為此發生爭議,因此,李某未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事出有因,并非無故拒不交納承包費。村委會稱“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已經作廢,關于減少2000年承包費的村委會決議是無效的,但李某提供的村民代表證上的公章及魯長亮的證言均證明“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并未作廢,村委會的此主張不能成立。因此,村委會以李某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土地承包費為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理由不足,二審不予支持。該承包合同應繼續履行。鑒于雙方對減少承包費問題未能達成最后一致協議,且李某也未向村委會按30元交納承包費,故應認定雙方并未實際履行村委會關于減少承包費的決議,李某應按承包合同約定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據此,一審判決李某給付村委會土地承包費及農業稅1504元正確,應于維持;但以李某違約為由,判決解除村委會與李某的承包合同不妥,二審予以改判。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判決:一、維持原判第二項;二、撤銷原判第一項。
三、對本案事實、責任的認定及相關法理分析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李某是否存在違約行為、承包合同應否繼續履行、承包費是按原村委會決議還是按承包合同約定交納,解決上述焦點問題的關鍵是弄清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承包合同的性質等相關法理問題。
一、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必須符合兩個要件:(1)即有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包括不履行、遲延履行、不當履行以及拒絕履行,也包括全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違約之約,須是有效的合同,違約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合同當事人,至于違約是否導致相對人損害、在所不問。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不同,不以損害有無為要件,只要無免責事由,違反合同約定,即構成違約行為。(2)違約行為須無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如有免責事由的,則構成違約阻卻,行為人不負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的類型有:(1)履行不能,指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致合同履行不能。履行不能亦稱合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當構成違約。不履行與能履行不履行不同,能履行而不履行構成遲延履行。合同因履行不能,只能采取請求賠償、給付違約金等救濟方式,無法請求繼續履行。(2)履行遲延,指對履行期已滿而能履行的債務,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未為給付所發生的遲延。履行遲延使債務不能及時滿足,造成對債權人的消極侵害,這是時間上的不完全履行。構成遲延的合同,需已屆履行期,而且履行須可能,如履行不能。合同的履行期,應按約定確定,債務人自期限屆滿之時起,負遲延責任;如未約定期限的,經當事人請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時起,負遲延責任,如催告的約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屆滿起,負違約責任。(3)履行不當,指全債務人沒有完全按合同內容所為的履行,也稱瑕疵履行。如履行的數量不足、方法不當、地點不妥等。(4)履行拒絕,是債務人在債成立后履行期屆滿之前,能履行而明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履行拒絕是債務人能為而不為,若不能履行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未為給付所發生的遲延。,則屬于履行不能。
違約行為的免責事由有三個:(1)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自己有過失。(3)約定免責事由。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1)強制實際履行。我國對于違約行為,采取以繼續履行為主,賠償為輔的救濟原則。對于因履行遲延、發履行不當或履行拒絕的違約行為,原則上均可請求繼續履行或補充履行。但是除金錢以外,債務發生履行不能,以及債務標的不適宜履行,或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的,不得請求強制實際履行。(2)違約金。違約金是依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直接規定,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時,向他方給付金錢。(3)損害賠償,因違約行為而致損害的,債務人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就本案而言,雙方簽訂了農業承包合同,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一審認定李某未按期交納承包金而構成違約,但通過二審審查,原村委會(以前為合作社)的負責人陳述,當時由于新舊村領導班子交接,比較混亂,不是村民不交承包金,而是村里沒有收。再有,村委會2001年11日召開了全體村民代表會議,會議中討論2000至2001年度承包金減少為30元一畝,此份會議決議蓋有村委會的公章。還有村委會計魯長亮出庭作證,當時承包金是按30元一畝計算的,村委帳目中也有記載。綜上,原審法院認定李某違約沒有事實根據,李某不是不交承包費,而是認為應少交承包費,且村里正交接,比較混亂故無法交費,故李某未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不是因可歸于其本人的事由而未為給付,因此,不能據此認定為違約行為。
二、承包合同應繼續履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之間為了生產經營集體所有的或依法確定由集體使用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資源,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是行政合同,其反映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存在的生產組織關系或經營關系;合同主體具有行政領導關系和民事主體平等關系的雙重屬性,對于此類合同目前仍無法律、法規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主要是由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調整。行政合同訂立后,對當事人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但是,在合同訂立后,可能會由于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使雙方需要重新調整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發生特定情況時,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參照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行政合同可以變更、解除:(1)相對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損害公共利益,行政機關同意的;(2)國家的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使原合同的履行需要作重大調整或不可能再發履行的,行政機關可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3)相對人由于經營不善虧損等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4)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5)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是相對人違約,行政機關有權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同時對相對人進行制裁;如果是行政機關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相對人可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行政機關賠償其所受的損害。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種行政合同,應遵循行政合同的有關規定。李某在履行合同時并無違約行為,一審以李某違約為由,判決解除村委會與李某的承包合同沒有根據,退一步說即使其有違約行為,也只有在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時,才能解除,且本案沒有前述可以解除行政合同的其它情形,因此該合同應繼續履行。實踐中,因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關系到農村經濟的發展,此類合同不易輕易解除。
科技部發揮科技優勢促進創業就業
科技部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建立了各司局分頭負責、各省科技部門和各類載體共同推動的協作機制。以國家高新區、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特派員為抓手,通過今年前8個月已促進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83.8萬人,實現預期目標總數的82.2%。
全國工商系統鼓勵“小微”促進就業
國家工商總局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今年調動各級工商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營造寬松環境、鼓勵投資創業為重點,把促進民間投資和小微企業發展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結合起來,出臺具體措施和辦法,放寬主體準入、簡化登記程序,優化服務措施,努力促進市場主體總量增加,不斷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登記私營企業1179.62萬戶,比2012年底增長8.65%,從業人員1.19億人,增長5.31%;登記個體工商戶4270.30萬戶,增長5.20%,從業人員8913.67萬人,增長3.31%。
貴州省給予高校畢業生創辦微型企業每戶5萬元財政補助資金、15萬元額度的稅收獎勵、協調15萬元的貸款,激發了大學生創辦微型企業的熱情。截至目前,全省共扶持3468名高校畢業創辦微型企業,主要涉及加工制造、特色食品加工、民族手工藝品加工、科技創新、軟件開發、文化創意等六類重點扶持行業,共帶動就業1.9萬人。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聯合市個私協會已組織7次就業用工洽談會,提供就業崗位5.4萬個,有2萬人次的下崗職工和6萬人次的高校畢業生參加了洽談會,達成3.3萬個用工意向。天津、青海、山東等省市個私協會成功舉辦大學生招聘會,提供用工崗位7.68萬個,現場簽約1.13萬份。其中青海省專場招聘會上現場簽約7146人,當場錄用1327人。
各級團組織開展青年就業見習活動
為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擇業觀、增強職業適應能力,團中央連續4年開展“見習助就業·牽手畢業生”活動。在今年為期半年的活動中,全國共開展各類見習對接活動2396場次,組織4.5萬家企業提供見習崗位42萬個,直接聯系青年103萬人,幫助21萬余名青年獲得見習機會,其中約5萬人在見習結束后實現就業。活動期間,各地共青團組織認真落實通知要求,重點在抓好政策落實、提升見習崗位質量、完善管理機制、提高社會知曉率和見習上崗率上下工夫,一是探索“整行業建基地”工作模式;二是拓寬見習對接渠道;三是積極運用新媒體技術;四是開展見習基地清理整頓工作;五是創新日常管理服務機制;六是組織通過印發宣傳單、投放廣告和開立專題網頁、就業基地微博及微信公共賬號等方式,積極弘揚見習理念,見習信息。
浙江:多措并舉促畢業生就業
浙江省規定,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被選任或招聘到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專職工作的,確保其年收入不低于當地上一年的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的,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中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規定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和信貸條件的小微企業吸納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至2014年底;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電子商務經營并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注冊認證的,經人力社保、財政部門認定,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在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方面,一是幫助高校畢業生解決創業資金問題,將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貼息期限由2年延長至3年。對從事微利項目的,據實給予全額貼息,對從事其他項目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100%貸款貼息,其他人員給予50%貸款貼息。二是給予財稅政策扶持,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可按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納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報經地稅部門批準,可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2000元的限額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優惠期為3年。
河北:九項補貼助力畢業生就業
河北省今年出臺九項補貼措施,全方位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河北省出臺的政策中,增加了就業補貼、租金補貼等內容。對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同時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新增就業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對創業者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
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在各地落實再就業政策過程中,一些地方提出有關考核指標的幾個具體問題。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作為各地落實再就業目標責任的依據。
一、 關于凈增就業崗位的考核(一)凈增就業崗位的概念凈增就業崗位(同新增就業人數)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類城市就業工作的考核指標,主要反映轄區內就業人數的凈增長。凈增就業崗位反映在統計數字上,是實際從業人數的凈增。其計算公式為:
凈增就業崗位個數 = 期末從業人數 - 期初從業人數(二)工作要求1.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提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類城市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把增加就業崗位、有效控制失業和崗位流失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提出明確的凈增就業崗位年度目標,將此列為考核政府政績的重要指標,并向社會公布。
2.要將增加從業人數的工作目標分解到各級政府、各行業部門、大型企業集團,層層落實責任。
3.各基層單位要建立臺賬,記錄從業人員數量變動情況。
(三)統計辦法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統計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分別根據各自職能,對凈增就業崗位進行統計,并按季度對以下三類人員數據進行會審,確定凈增崗位數:
1.單位從業人員(主要由統計部門負責統計);
2.私營個體從業人員(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統計);
3.社區開發公益崗位和其他靈活形式從業人員(主要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統計)。
上述三類人員匯總的期末人數減去期初人數,即為本期凈增就業崗位數(或新增就業人數)。
(四)考核辦法各地應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審核統計臺賬,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為保證考核的客觀性,中央和地方將通過開展勞動力抽樣調查和定點調查,考核各地就業崗位凈增情況。
二、 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的考核(一)“就業”與“失業”的一般概念1.就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6-60歲,女16-55歲),從事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并取得合法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員。
其中,勞動報酬達到和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為充分就業;勞動時間少于法定工作時間,且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本人愿意從事更多工作的,為不充分就業。
2.失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工作能力,無業且要求就業而未能就業的人員。
其中,雖然從事一定社會勞動,但勞動報酬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視同失業。
(二)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界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作為各級政府就業工作的考核指標,主要反映轄區內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情況。
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凡以下列形式實現就業的,均統計為已實現再就業人數:
1.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享受了稅費減免等再就業扶持政策的;
2.已被用人單位錄用,簽訂勞動合同,并享受稅收減免、社保補貼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在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補貼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4.未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但已從事比較穩定的(如三個月以上,具體由各地定)有合法收入的勞動,并且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對于已實現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正在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的,應按規定對其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待遇作相應處理。
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雖從事有收入勞動,但其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視為不充分就業。對不充分就業人員,可暫不停發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同時也不統計為已實現再就業人數。
(三)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的考核辦法各地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建立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臺賬,通過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及時了解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狀況,并定期上報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報表。有條件的城市應建立下崗失業人員計算機管理數據庫,進行動態管理。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逐級匯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報表,作為考核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依據。為保證考核的真實性,我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予以核實。
關鍵詞:“京津冀”一體化;大學生就業;對策
項目基金:2016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京津冀協同發展背景下的河北大學生就業研究”研究成果(201604020216)
中圖分類號:F24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11月9日
一、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省大學生就業研究的意義
當前,河北正面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這既是重大的機遇,又是巨大的挑戰。年輕的大學畢業生精力充沛、知識豐富、適應力強,是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人才。如果大學生這一群體不能順利就業,不僅會造成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而且還有可能影響到社會穩定,并相應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反之,如果大學畢業生都能夠人盡其才,找到其理想的工作崗位,對中國夢的實現、對人力資源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對區域經濟持續強勁的發展,都將意義非凡。
二、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省大學生就業不容樂觀原因分析
京津冀協同發展使河北省迎來了新的產業升級換代,這為畢業生就業創造了大量機會,但仍然存在著諸多造成大學生就業難的原因:
(一)畢業生就業期望與現實就業環境不匹配。其中有一部分畢業生青睞北上廣等經濟發達地區,但是北上廣地區高校眾多,人才濟濟,競爭極其激烈;一部分畢業生受傳統思想意識、人際關系等因素的影響,傾向于留在河北本地發展,但是河北省經濟發展的重點主要在第二產業,如鋼鐵、石油化工、醫藥等,且受到壓減產能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影響,并不是吸納大學畢業生的主力,而主要接受大學畢業生的第三產業發展卻相對滯后,再加上部分行業就業崗位縮減,下崗職工的安置又占據了部分新增就業崗位。另外,由于河北省城鄉結構性矛盾的客觀存在,大部分中小型企業多位于城鄉結合部甚至更為偏遠的鄉鎮,與畢業生追求的薪酬較高、工作穩定、環境優越等要求背道而馳;還有一部分畢業生追求鐵飯碗,一心只想成為公務員,或至少在公共事業單位供職,但是國考競爭難度逐年上漲,隨著機構改革的深入,壓縮編制,也不可能大量接受畢業生。
(二)人才培養與人才需求錯位。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人數持續增加。再加上一方面有的高校專業設置常年一成不變,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導致學生學無所用;有的高校在專業設置過程中并未與時俱進的考慮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隨意設置一些所謂的熱門專業,導致其學生人數急劇增加,畢業生供大于求,熱門專業熱不起來,影響了就業;另一方面大多數院校重理論,輕實踐,即使已有的實訓、實習環節也只是做做表面功夫,缺乏必要的實訓設備、技術過硬的指導教師和仿真度較高的實習環境,導致學生上手能力不強,競爭力較弱。
(三)不少用人單位在招工時存在偏差。主要表現在:(1)盲目追求高學歷。不少用人單位不是根據需求而是根據學歷來選人,認為學歷越高越好。這就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使得學歷低但動手操作能力強的高職畢業生不好找工作,又使得高學歷的畢業生能力與崗位不相適應,以至于跳槽或是怠工情況頻繁;(2)性別歧視。用人單位由于女生存在生理、生育等因素,同等情況下女生比男生就業幾率低,造成女生就業更難;(3)過分看重工作經驗。很多單位要求求職人員有至少一年的工作經歷,可是剛步入社會的大學生難以滿足此條件。
三、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省大學生就業解決辦法
大學生就業問題是一項巨大的社會工程,涉及諸多方面的責任和利益,促進大學生就業需要政府、高校、企業以及大學生自身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在京津冀一體化進程中,解決河北省內大學生就業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應從經濟調控、法律法規、提供服務等方面為大學生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產業結構改革。在京津冀一體化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下,為解決河北省畢業生就業問題,應大力發展有較強就業吸納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第三產業。
2、完善就業保障措施和服務,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如,簡化畢業生就業程序,完善人才市場的各項服務;放寬戶籍限制,加強區域性就業市場的成熟和完善,實現資源共享,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制定相關就業法規,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畢業生,消除就業歧視;通過各種優惠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等。
3、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信息。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其先進技術手段與靈通的信息來源,建立全省用人信息平臺,實時權威的職場供求信息,架起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有效溝通的信息橋梁。
(二)高校要以市場為導向,深化教學改革,重新規劃學校定位及專業設置,做好職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提高學生素質,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
1、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方面要緊密圍繞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需要,引導學生樹立區域就業的新觀念,拓寬擇業范圍。同時,主動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系,把學生的求職信息和單位的用人信息掛在網上,并且到畢業生青睞的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進行宣傳,加強學生與企業的溝通。另外,聯系三地用人單位到校園舉辦招聘會,暢通大學生的就業渠道,給其更多的就業機會。
2、高校在進行專業設置時,要加大對市場和用人單位的調查力度,科學分析人才需求狀況,進行合理的專業設置,實現招生、教學和就業的良性循環。同時,高校要解放思想,拓寬辦學思路,改革辦學模式,加強與用人單位的合作與交流,進行訂單式培養。
3、積極開發就業、創業類課程,加強就業、創業指導。高校應通過櫥窗板報、校園網絡、廣播、講座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在校生介紹就業政策,分析就業形勢,講解就業技巧,分享成功經驗。同時,開展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設立大學生創業基金等渠道,激發其創業精神。另外,設立專門的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就業指導和答疑解惑。
4、高校要以培養全面發展、具有較強綜合素質的高質量人才為目標。一方面學校不僅要注重專業知識的學習,更要注重培養學生道德品質、協作能力、溝通能力等綜合能力;另一方面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提高學生的動手實踐操作能力。
5、河北省各大高校應當主動加強同京津之間的人才交流,大力開展校際合作模式。通過京津冀各高校之間聯合培養,一方面有利于河北高校實施開放辦學,提升學府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參與交流的學生經歷不同的學習環境,擴大學科視野,提高河北省生源的綜合素質。
6、加強職業資格培養。很多用人單位把求職學生是否具有從業資格證書作為篩選的基本條件之一。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缺乏對學生考取職業資格證書的重視,由此導致有的學生沒有意識到職業資格證書的重要性和考取的必要性,有的學生雖然有此類向往,但由于信息閉塞、對考試地點不熟悉、對社會需求不了解、自身能力有限等原因最終放棄了考試或是考取了不正規的或者用處不大的資格證書,影響了就業。因此,學校應加大與用人單位的聯系,了解其對哪些職業資格證書比較重視,對哪一類人才比較急需,并將其信息傳達給學生,以此保證學生在面對各種資格考試時有相應的側重點。在課程設置中,增加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的選修課程,并為有志于通過考試的學生提供相關培訓。并且在每年各項資格考試即將開始的時候,在校內加大宣傳,防止學生因為各種原因錯過報名機會。同樣,鼓勵并輔導學生參加各類有助于求職的技能大賽,獲取證書的同時提升學生的就業實力。
(三)企業與學校協作,實現共贏
1、深入創建校內外實訓、實習基地,大力開展預就業模式和訂單式培養。企業為學生提供參觀學習的條件和真實的工作環境,同時給學生進行講座、培訓,使學生了解企業實際工作流程、體驗企業文化,這樣一方面學生可順利就業,一方面企業也保證了優秀的人才儲備。
2、企業要樹立正確的用人觀。大學生能否順利就業,不僅取決于其擇業觀,也取決于企業的用人觀。用人單位要根據發展需要引進人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使不同層次的畢業生找到各自的歸屬。
3、企業要加強規范用人制度。招聘、用工政策要符合國家要求,如五險一金等,以保證畢業生應得的待遇。要消除在年齡、性別、戶籍、工作經驗等方面存在的就業歧視,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企業要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和保障機制,實行優勝劣汰的良性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大學畢業生不斷學習、進取的精神。
(四)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1、轉變就業觀念,適當降低就業期望值。有的大學生沒有意識到我國的高等教育已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還停留在精英教育階段,因此就業期望值有些偏高。實際上,大學生應該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調整期望值,使其更加符合當今市場需求、更加理性和切合實際。摒棄一味追求大城市、高薪水、好環境的就業期望,從基層做起,到最需要自己的地方去施展才華、實現價值;有的大學生抱著一次性就業的觀念,認為找工作就要一次性找個滿意的好工才作,否則寧愿在家待業。事實上,當今社會競爭如此激烈,僅憑剛畢業時微薄的一己之力實在難以達成心愿,要樹立多次擇業的思想,在工作中不斷提升自己,逐步實現自己的就業夢想;有的大學生認為找到工作就可以一勞永逸了,殊不知這樣很有可能由于跟不上形勢,失去工作成為待業人員。因此,要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不斷打造全新的自我。
2、熟練掌握擇業技巧。大學生要放棄依賴心理和從眾心理,通過多種途徑提高自身實力,以求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大學生首先要明確自己的職業目標,規劃好大學時間,然后根據自己的目標和興趣、在大學期間豐富專業學識,考取相關證書,通過兼職等方式增加工作經驗,積極參加實習、實訓和其他社會實踐,真實接觸工作環境。然后,在畢業前夕廣泛收集用人單位信息,精心設計簡歷,搜集面試常出問題,多次模擬演練,最后自信、得體地應對面試。
3、全面提高自身素質。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希望自己的員工忠誠、敬業、團結合作、敢于創新、勇于拼搏。同時,人際交往能力影響人與人的各種關系,影響工作事業的成功。因此,大學生應該根據社會實際需求不斷磨煉、發展自己,使自身成為一個被需要的人。
4、轉換思維,將就業改為創業。在京津冀協同發展背景下,河北省的限制產能、環境治理等因素將使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形勢變得更加嚴峻。但同時,河北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大學生自主創業支持性文件,比如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自主創業專項資金等,大學生應樹立服務區域經濟的理念,抓住機遇,以主動創業代替被動就業。比如說,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可以考慮在軟件開發、網頁制作、網絡服務等項目上創業;旅游和管理專業的學生可以在旅游服務這一行業創業;學習物流、財經、外貿、金融、電子商務等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在現代物流這一行業創業;實在不具有專業優勢的學生可以考慮在農業、服務業等領域創業。
(五)政府、企業、高校、畢業生四方聯動促就業。大學生求職主要通過上網搜索或是參加各種類型的招聘會,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網絡上的招聘信息充斥著大量的虛假宣傳,招聘會上參與的企業良莠不齊,導致學生求職時經常陷入彷徨甚至上當受騙的境地。政府應建立一個專門的就業信息管理中心,用人單位定期向其上報招聘信息,經審核后傳達給各大高校,高校通過各種方式傳達給學生。同時,高校收集學生的求職信息,并將其反饋給政府就業信息管理中心,再通過管理中心推薦到各個招聘單位去,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由三方共同參與的、有效的就業信息網絡。
四、結語
總之,在解決河北省大學生就業問題上,既要政府良好的布局,也需要高校與企業的精誠合作,還需大學生加強自身的思想轉變,更需要多方聯動,在京津冀一體化協同發展這樣良好的社會經濟發展環境下,有效推進大學生就業工作,并為區域經濟持續發展添磚加瓦。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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