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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馬克思的實踐觀,最是一種思維方式,是哲學的解釋原則和看待一切問題的思維邏輯。同時,馬克思的實踐觀點是對傳統主體概念的否定與解構,超越了傳統哲學主體與客體的二元對立,實現了主客同一。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是馬克思的哲學革命的實質,以實踐這一本體的中介為基礎,超越了傳統唯物論與唯一心論兩極對立的思維模式。
一、實踐是一種思維方式
“實踐唯物論”、“實踐本體論”和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都是以實踐為核心范疇重新理解哲學的哲學理論,但在對實踐范疇的不同理解中卻蘊含著值得深入研究的學理上的區別。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為實踐,并以此為基礎來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學。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第一次提出了實踐的概念,實踐范疇的提出,標志著哲學天才世界觀的誕生。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公開以實踐作為“新唯物主義”的建構原則和全部哲學變革的出發點。他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都納入到實踐的解釋框架中去理解,指出過去舊唯物主義的缺點在于:“對事物、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觀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義的缺點則是:“和唯物主義相反,唯心主義卻發展了能動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發展了,因為唯心主義當然是不知道真正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_2J這段話充分表明了馬克思是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置于實踐這一全新的解釋原則之下,從實踐的觀點出發看待整個西方傳統哲學,去理解傳統的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哲學,并且從這一角度闡明了自己的哲學與以往哲學的不同。
馬克思不僅從實踐觀點出發去看待整個哲學史,而且還進一步把所有的理論問題都歸結為實踐的問題。所以,馬克思認為,“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并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J緊接著,馬克思又進一步指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凡是把理論導致神秘主義方面去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_4J即便是觀念的東西,包括整個社會的精神生活,也要從物質實踐來予以說明。這樣,實踐范疇便成為哲學的核心范疇,不僅社會物質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而且社會精神生活在本質上也是實踐的,所以,馬克思認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這樣,實踐不僅成為馬克思理解傳統哲學的思維方式,而且也成為馬克思理解所有哲學問題的思維方式。與傳統哲學的思維方式相比,實踐觀點作為一種嶄新的思維方式,也就是哲學對待一切問題的思維邏輯。
從實踐的觀點出發去理解人的社會生活,并以人的實踐活動的觀點去批判“把理論導致神秘主義方面去的神秘東西”,這是“實踐唯物論”、“實踐本體論”和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這三種解釋模式的共同之處,但是,“實踐唯物論”和“實踐本體論”所理解的實踐和所強調的實踐,是人的實踐活動本身,也就是從人的實踐活動的特性——諸如實踐活動的客觀性、歷史性、能動性、目的性等出發去解釋各種哲學問題。這就是說,在“實踐唯物論”和“實踐本體論”這里,實踐是一個被描述的對象,是一個實體性的哲學范疇,尚未構成一種哲學意義的解釋原則或思維方式。因此,“實踐唯物論”和“實踐本體論”既試圖把實踐作為核心范疇而貫穿于各種哲學問題之中,又無法把實踐作為解釋原則而重新解釋全部哲學問題。與“實踐唯物論”和“實踐本體論”不同,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所理解的實踐和所強調的實踐,是馬克思所說的“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也是把實踐觀點作為一種思維方式來理解人、理解人與實踐的關系,從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學問題。正因為是把實踐的哲學意義理解為“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所以,這里的實踐既不是一種“實體”范疇,也不是客體意義上的“關系”范疇,而是一種哲學意義上的解釋原則。這種解釋原則,就是從“現實的個人”即“從事實踐活動的人”出發,去理解和解釋全部哲學問題。因此,馬克思的實踐觀點是一種嶄新的思維方式,是一種哲學解釋原則的創新,這才是實踐觀點的真實意蘊。
二、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的內涵
“思維方式是人們思維活動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評價客觀對象的基本依據和模式”。所以,觀點僅僅屬于哲學理論的個別表現,思維方式才代表哲學家思想的精神實質。理解哲學的思想實質,關鍵就在于理解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的內涵。任何一種哲學,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維方式而與其他哲學相區別的。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是哲學的精神實質,是否貫徹實踐觀點這種思維方式,是判定哲學與非哲學原則界限的基本依據。就哲學傳統而言,馬克思繼承的雖然是歷史上的唯物主義思想傳統,但是他的“新唯物主義”與傳統的唯物主義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這個區別就在于馬克思提出的實踐觀點,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辯證法思想,這是因為馬克思的辯證法思想也是以實踐觀點為理論基礎的。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的最根本之處就在于對人的本質進行了重新理解,把實踐看作人的存在方式,從而實現了從抽象的、虛幻的人到具體的、現實的人的轉換。所以,哲學的出發點就“是一些現實的個人,是他們的活動和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包括他們得到的現成的和由他們自己的活動創造出來的物質生活條件”6J。作為哲學出發點的“現實的個人”與西方傳統哲學的“主體”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傳統哲學的“主體”概念是以主客二分為前提的,而在馬克思的哲學中,實踐成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個抽象的主體,而成為“現實的個人”,從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對立,達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學自笛卡爾以來,便形成了主體性哲學的傳統。康德在批判地總結傳統主體概念的基礎上,正式確立了哲學的主體性原則,把主體概念改造、規定為先驗主體或主體性。所以,在康德哲學那里,主體就是邏輯主體,是絕對的、先驗的自我或意識,而不是一個實體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學中,主體概念基本上僅僅是一個認識論的概念,而沒有進入存在論的領域。與康德關于主體的概念不同,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的序言中明確地提出了“實體在本質上即是主體”的思想,并且進一步指出:“活的實體,只當它是建立自身的運動時,或者說,只當它是自身轉化與其自己之間的中介時,它才真正是個現實的存在,或換個說法也一樣,它這個存在才真正是主體。”在黑格爾的哲學中,主體已經不再是笛卡爾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驗主體”,而是絕對的,“絕對即主體的概念”。主體已經不僅僅是指認識論意義上的自我或意識,而且也是一種存在樣式,即一個在對抗過程中實現統一的自我發展過程,可見,黑格爾的主體概念已經真正地進入了存在論的領域。黑格爾堅決反對康德將現象與本體、主體與客體分裂的二元論,在絕對精神自身發展的過程中,黑格爾實現了主體與客體的統一,但是他卻將這個歷史過程視為精神自我實現的過程。所以,黑格爾的主體是一個最終超越歷史過程的主體,一個“純粹的概念神話”,黑格爾哲學是一種主體性哲學擴張的極致,是一種“理性的放蕩”。
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體概念,但是后來他更多使用的是“現實的個人”或者“勞動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他徹底地把“現實的個人”作為其理論的出發點,這樣,馬克思就從根本上超越了主體與客體的二元對立,實現了哲學思維方式的革新。這是因為“現實的個人”就是從事實踐活動的人,所以,馬克思說:“我們不是從人們所說的、所想象的、所設想的東西出發,也不是從只存在于口頭上所說的、思考出來的、想象出來的、設想出來的人出發,去理解真正的人。我們的出發點是從事實際活動的人”。“現實的個人”是對傳統主體概念的瓦解與顛覆,是主客同一體,這與海德格爾把人稱之為“此在”所具有的意義是一樣的,都是為了與傳統單純的、純粹的主體概念區別開來,無論是“現實的個人”還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對立,是一種主客同一體,表達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與世界共在的性質。哲學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的真實內涵就是從“現實的個人”出發,“現實的個人”就是從事實踐活動的人,就是“他們的活動和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所以,“現實的個人”就是一個主客同一體。雖然黑格爾強烈反對康德現象與物自體、主體與客體分裂的二元對立,也在努力地解決兩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絕對精神自身的發展過程中實現了主客體的統一,但是主客體的統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對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主客二元對立,又怎么會有二者的統一?馬克思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是從“現實的個人”或“實踐活動”出發,而“現實的個人”表明了人與世界的不可分,兩者是同一的,我們不能把人僅僅當作一個純粹的主體去看待。可見,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已經超越了主客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是一種主客同一的思維模式。
三、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與馬克思的哲學變革
“思維方式的變化是根本性的變化,每一種代表時代精神的新的哲學——思維方式的出現,都具有某種解放思想的作用。”哲學的產生之所以能夠引起整個哲學理論觀點的革命性變革,從根本上說,就是因為思維方式發生了轉換。哲學立足于實踐的觀點去理解一切哲學問題,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就成為哲學看待一切問題的邏輯原則。所以,與傳統哲學相比,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是馬克思的哲學變革的實質。傳統的哲學爭論集中在“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上,這被恩格斯稱之為“哲學的基本問題”。由于傳統哲學不了解能夠把思維和存在統一起來的現實中介,所以,近代以來唯物論與唯心論在此問題上爭論不休,陷入了一種兩極對立的思維模式。而馬克思提出的實踐觀點,正好解決了思維與存在的統一中介問題,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論與唯心論的兩極對立,為哲學的發展開辟了全新的理論視域,并實現了哲學向生活世界的回歸。馬克思提出的實踐概念的意義是十分重大的,它不僅解決了思維與存在統一的中介問題,更重要的是改變了哲學看待問題的基本觀念,為人們提供了一種嶄新的“哲學思維方式”。過去,人們看待哲學問題只是從或者物質或者精神的單一基礎出發,實踐作為人的目的性活動,它的含義則是雙重性的。而從物質和精神的統一關系出發,原來哲學中的許多理論觀念便都需要改變。所以,馬克思的哲學變革的實質就是思維方式的轉換,更確切地說,就是馬克思實踐觀點的思維方式的確立。
由于傳統哲學以主客二元對立為前提,所以,傳統唯物論和唯心論執著于“本原”問題上的自然本體與精神本體的抽象對立,也就造成了思維方式上的客體性原則與主體性原則的互不相容。黑格爾認為,消解自然本體與精神本體的抽象對立,克服客體性原則與主體性原則的互不相容,必須訴諸于把它們統一起來的中介環節——概念的世界。雖然黑格爾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個抽象的、邏輯的中介環節,并不是一個現實的基礎,但是黑格爾“本體中介化”的道路卻為問題的解決指明了方向,整個西方哲學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礎上完成的,馬克思哲學當然也不例外。包括馬克思在內的整個西方哲學都試圖找到某種揚棄自然與精神、客觀與主觀抽象對立的中介環節,并以這個中介環節作為統一性原理實現一種哲學范式的轉換。現代西方哲學找到的中介是“語言”,馬克思找到的是“實踐”,馬克思不僅以實踐范疇去揚棄舊哲學中的自然本體與精神本體、客體性原則與主體性原則的抽象對立,而且也把實踐活動本身視為人與世界對立統一的根據,用實踐的觀點去解決全部哲學問題,這就是馬克思的“新唯物主義”。從對立的兩極出發,并以抽象的兩極對立關系為基礎而形成的舊唯物論和唯心論,被“本體中介化”的現代西方哲學所取代。“本體中介化”的現代哲學,站在歷史主義的立場,排斥絕對確定性的追求。傳統哲學從對立的兩極去思考自然界與精神的關系問題,其實質是把人的自然屬性和精神屬性抽象地對立起來,從人的兩極存在去尋求人類本質。包括馬克思在內的現代西方哲學從中介出發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關系問題,其實質則是以人的歷史活動或生存活動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動具體地統一起來,從人的社會存在去尋求人類的本質。
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首次明確提出“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1]以此為依據,我國現行教科書將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具體內容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何者是本原,何者是第一性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大哲學派別的根本標準;另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有無同一性問題――對這一問題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可知論與不可知論的標準。可見,在哲學的理論體系中,哲學基本問題具有硬性的規范性作用,它是劃分哲學派別的重要標準,影響著哲學其他問題的解決方向和方法。鑒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哲學基本問題一直是我國哲學界爭論的重要問題。
一、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爭論及其理由
哲學不是教條,需要不斷的豐富和完善,所以對哲學要采取既堅持又發展的態度。但是。改革和發展哲學絕不是將其正確的、本質的東西拋棄,而是在結合實踐的基礎上辨明是非、修正錯誤、不斷完善。
近年來,我國關于哲學基本問題出現了不少爭論,大致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內容有幾個方面的問題。傳統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的內容包含兩個方面,即思維與存在何者為第一性問題和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哲學界對傳統僵化的教科書體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學者認為原有哲學基本問題兩個方面的內容沒有充分的反映哲學能動性和革命性特點。因此。哲學基本問題的這兩個方面不夠全面,還應包含其他方面的內容。例如有學者提出“思維對存在的反作用問題”是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三個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學基本問題中不加上思維對存在的反作用,只堅持存在對思維的制約作用,不承認人在客觀世界面前的能動作用,也就是只堅持人能認識客觀世界,而不承認人在認識的指導下,通過實踐能動的改造世界,這就使哲學基本問題無法體現辯證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學唯物主義;其二,哲學基本問題的兩個方面本體論、認識論講的都是怎樣認識世界的問題,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因此,原有的兩個方面沒有強調改造世界,突出實踐的作用;其三,將思維對存在的反作用,即實踐論方面,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三個方面能為認識提供手段,從而提高主體的認識能力和思維能力,使我們能更好的認識世界。在此基礎上,有人提出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關系問題是哲學基本問題的內容之一。
第二種觀點是思維與存在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但其具體形式會不斷變化。面對恩格斯哲學基本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質疑,有學者提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全部哲學的基本問題”。[3]因為,哲學作為一門學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對象決定的,哲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哲學存在于多種多樣的具體理論中,但這些具體的哲學理論是在“統一性”基礎上表現出“多樣性”。哲學的對象決定了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全部哲學的基本問題,哲學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學基本問題,而是合理的解決了這一問題;也有學者提出,要用“歷史的觀點”[4]對待恩格斯哲學基本問題,即在總體上肯定思維與存在的關系是“全部哲學史的基本問題”,但在不同歷史時期這一問題有著不同的表現形態,即在遠古時代表現為靈魂與肉體的關系問題、在古代哲學中表現為一般和個別的關系問題、在中世紀表現為神與世界的關系問題、在近代哲學中表現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
第三種觀點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不是永恒的哲學基本問題,只是近代哲學的基本問題。因為哲學從屬于現代哲學,因此,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不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例如,有學者提出哲學的基本問題是“實踐問題”。[5]認為我們必須把哲學與哲學的具體類型區分開來,哲學是唯一的,與它對應的問題是哲學的元問題,即什么是哲學的問題。哲學有許許多多的具體類型,所謂“哲學基本問題”不是對應哲學而言的,而是對應于具體的哲學類型而言,有一種哲學類型,就有一個哲學基本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只是以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笛卡兒、黑格爾等為代表的知識論哲學類型的基本問題,現代哲學從根本上超越了知識論哲學傳統,馬克思哲學從屬于現代西方哲學,是實踐唯物主義哲學,所以它的哲學基本問題不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而是實踐問題。此外,也有些學者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將“實踐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問題”、“合規律性與和目的性的關系問題”、“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和“人與世界的關系問題”作為哲學的基本問題。
第四種觀點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作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已經過時了。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隨著馬克思實現哲學的偉大變革和哲學的產生,哲學基本問題被終結了或被超越了,馬克思哲學不再是什么思維存在何為第一性,有無同一性、主客體之間的改造和被改造的關系。例如有學者提出“人的實踐和人道評價的關系問題或實踐和人道的雙向批判的關系問題”是馬克思哲學的基本問題。[6]
可見,上述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這些觀點大多是針對恩格斯哲學基本問題、針對教科書中傳統的解釋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筆者認為對待哲學基本問題,不僅要結合新的實踐不斷發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學的創始人馬克思那里,去挖掘馬克思本人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一些思想,特別是其思考哲學基本問題時的思維方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繼承和發展哲學基本問題的思想。
二、我國哲學界在解決哲學基本問題時思維方式的缺失
哲學是從總體上研究人與世界的關系,而人與世界最本質的關系是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因此,思維與存在的關系作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時代的哲學之中。因為,人作為實踐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對的是外在客觀的世界,這就促使人從自己的需要出發,按照某種思維方式認識客觀世界及其規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屬性賦予客觀世界以改變世界,這就必然發生思維與存在的關系。所以正確的回答兩者的關系是人在處理人與世界的實踐活動中必須面對的問題,它不是任何哲學家臆造出來的,也不是任何哲學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維與存在的關系是貫穿全部哲學史的一條線,它規定和制約著解決其他一切哲學問題的基本方向。雖然,有人認為哲學研究不能采取帖標簽的方式,不能把對哲學基本問題的回答即哲學陣營的劃分問題作為哲學研究的唯一活動內容,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面對如此繁雜的古今中外的哲學思想,抓住哲學基本問題這條線索有利于考察其發展軌跡和脈絡。
馬克思能夠實現哲學的偉大變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終結了哲學基本問題.而是從實踐出發科學的、合理的解決了這一問題。在傳統觀點看來,哲學基本問題的兩個方面來看,一是思維與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問題,二是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但僅有這兩個方面還不足于體現馬克思實踐唯物主義哲學的特性。因為馬克思的哲學不是要去引導人們從事抽象的理論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為己任,“哲學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7]因此,思維對存在的反作用應該成為哲學基本問題內容的第三個方面。此外,將思維對存在的反作用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三個方面,還能夠揭示思維與存在的作用與反作用的關系,即它們的辯證關系,這就科學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樣存在的問題。因此,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關系問題也是哲學基本問題的內容之一。但是,哲學基本問題要體現馬克思哲學的實踐本性,就不能將視野僅僅局限在抽象的層面來探討思維與存在的一般關系及其所包含的內容。因為,馬克思哲學的出發點是現實的人類實踐活動,隨著人類實踐活動在廣度和深度上的發展及哲學研究的深入,我們還可以在抽象的層面上揭示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內容,會出現哲學基本問題內容的第四個方面,第五個方面甚至更多,這就會使我們在抽象層面上就哲學基本問題一般的關系及其內容陷入無休止的爭論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導人們改變世界。因此,我們不應該將視野局限在思維與存在的關系的一般層面上來探討哲學基本問題的內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應該由抽象上升到具體,返回到馬克思哲學形成的社會歷史背景之中去,依據馬克思哲學的內在規定,去尋找哲學基本問題在馬克思哲學中的具體的存在形式或表現形態。
隨著近年來我國哲學界對現代西方哲學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從現代西方哲學的視角來重新闡釋哲學基本問題,認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只是近代哲學的基本問題,不再是馬克思哲學的基本問題,似乎這樣哲學基本問題就不會“過時”或“落伍”。實質上,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哲學基本問題的是恩格斯在總結全部哲學史的基礎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結果。這也就是說思維與存在的關系作為哲學基本問題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表現為不同的形態或形式。在這不同的具體形態或形式下面。思維與存在關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著。在當前的一些學者看來,恩格斯或傳統教科書體系中的哲學基本問題不能夠體現馬克思哲學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視現實的、具體的人,進而從現代西方哲學的視角出發,在早期的馬克思哲學著作中尋找理論支撐來建立哲學基本問題的新形態或形式。我認為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為,馬克思能夠實現哲學的偉大變革。在于科學合理的解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實現了哲學思維方式的重大變革。因此,把握馬克思的哲學思維方式是我們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學基本問題的重要前提。
三、馬克思以實踐的思維方式來思考哲學基本問題
首先應當明確,馬克思在論哲學基本問題時,是以實踐的思維方式來人思的。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明確的指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義相反,能動的方面卻被唯心主義抽象地發展了,當然,唯心主義是不知道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費爾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體確實不同的感性客體:但是他沒有把人的活動本身理解為對象性的活動。”[8]
從馬克思的上述論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學家特別是德國古典哲學家黑格爾和費爾巴哈在解決思維與存在關系問題上的不同缺點。黑格爾強調思維對存在的能動性、主觀對客觀的改造。以此強調思維與存在的辨證關系。但是“在黑格爾看來,思維過程,即他稱為觀念而甚至把它變成獨立主體的思維過程,是現實世界的創造主,而現實事物只是思維過程的外部表現。”[9]從對思維內容的理解上看,馬克思和黑格爾正好相反,在馬克思看來思維內容是移人人的頭腦而被改造過的感性的東西,即物質的東西。所以馬克思說他只是“抽象的發展了”思維的能動性。費爾巴哈反對黑格爾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觀,反映在哲學基本問題中也就是強調思維要通過“直觀”的方式認識存在,但是“在對感性世界的直觀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與他的意識和他的感覺相矛盾的東西,這些東西擾亂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諧,特別是人與自然界的和諧”。其原因就在于費爾巴哈僅將理論活動看作實踐活動,將真正的人的活動,即物質實踐活動,看作是“卑污的猶太人活動”,所以費爾巴哈“沒有看到,他周圍的感性世界絕不是某種開天辟地以來就直接存在的、始終如一的東西,而是工業和社會狀況的產物,是歷史的產物,是世世代代活動的結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因此,單純的通過依靠感覺的直觀方式雖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觀現實性,但卻抹煞了思維的能動性。可見,以黑格爾和費爾巴哈為代表的德國哲學的問題在于思維與存在的能動性與感性基礎統一不起來。在此問題根源在于,黑格爾和費爾巴哈在處理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時所采取的思維方式就是從思維和存在的兩極對立出發,用一極去統一另一極的思維方式,沒能很好的解決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
關鍵詞: 易經; 取象; 思維方式; 比附推論
On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One of the Arguments on the Cultural Spirit and Its Modern Value of I Ching Learning
Abstract: The thinking mode by adopting symbols is one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hinking modes. Taking its shape in I Ching, this thinking mode depends on symbols of matter in the course of thinking, takes imagination as a medium, to deduce an abstract conclusion by forced analogy. In essence, characteristic of obscurity and mutually complementing with the whole thinking mode, the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is a kind of logic to deduce a conclusion by forced analogy. Correlated to, but different from abstract thinking, thinking in images, thinking by insights, thinking by symbols exerts an indispensable function in the realm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philosophy, literature, art and so on.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is the extremely valuable part of the cultural spirit of I Ching Learning in modern thinking modes.
Key words: I Ching; adopting symbols; thinking mode; deduction by forced analogy
一
取象思維方式是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之一,這種思維方式是從古至今普遍地被中國人自覺或不自覺運用著的又頗具神秘色彩的一種思維方法,它發展形成于《易經》,是易學文化精神在現代思維方式中極具價值的部分。對此,筆者討論如下:
取象思維方式本文界定為:在思維過程中離不開物象,以想象為媒介,直接比附推論出一個抽象的事理的思維方法。這種思維方法的核心是以具體事物為載體,靠想象去推知抽象事理,其本質是獨具中國特色的一種直接推論的邏輯方法。它起源于原始時代,發展形成于《易經》。
原始人處于人類文明的史前期,他們在長期的生存斗爭中,已經具備了原始的取象思維能力,其思維水平如同孩童一樣,頭腦中只是存有特定的實物的物象,所使用的詞都是他們所接觸的實物符號,在他們的語言中,沒有包括同一性質的物群的種屬詞匯,也沒有表示一般概念的語詞。例如,他們只有這個人、那個人的有所指的概念,而沒有“人”的一般概念;只有不同種的某一棵樹的概念,而沒有“樹”的一般概念。隨著思維的發展,他們逐漸地把某些專用名詞移用到相關的物類,表示物類的共同性質,由此產生了表達取象思維的用語。其特點是語言中尚沒有這個語詞,而找一個與之相近的、在某方面有關的實物表示出來。例如:“像石頭”表示“硬”、“像太陽”表示“熱”、“圓”等等。這里“硬的”、“熱的”、“圓的”等表示抽象的語詞,是從他們印象最深的石頭、太陽這些實物中抽取出來的,這是取象思維的初始階段。
取象思維的初始階段,就已表明人類思維已經進入到了簡單的比附推論的階段。比附推論是取象思維方式的本質特征。這種思維方式在《易經》中得到了發展、完善,使之逐步成為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之一。
《易經》中的卦象是其推測所占之事吉兇的主要依據。如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等等,并試圖以此表現出宇宙萬物的變化,進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質。卦爻辭也大多運用取象思維方式來闡釋抽象道理。如《困·六三》爻辭:“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這是說一個人被石頭絆了一跤,伸手又抓在蒺藜上面,回到家中,又不見了妻子,故筮遇此爻兇。這是把人處坎坷境地,又依靠壞人,必無好結果的抽象道理,寓于對具體事物的表述中,使人由具體的事象聯想到抽象的事理,而有所感悟。
又如《乾》卦寫龍隱龍現。《井》卦寫井谷射鮒。《大壯》卦寫羝羊觸藩等等。通過對“龍”等具體事物的描述,意在闡釋與之有一定相關的抽象事理,即不是為了說明“龍”等具
體事物本身,而是通過對這些具體事物的描述,啟發人們想象,去悟知出一個抽象的事理這種思維方式,就是取象思維方式。
取象思維的本質是一種比附推論的邏輯方法。所謂比附推論是指通過想象,由具體事物直接推知一個抽象事理的邏輯方法。除上述分析外,又如《易經·大過》九二爻辭:“枯楊生 ,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這里將自然界的枯楊生 ,與人間的老夫娶少女聯系起來,取其相似點,進行想象,然后比附推論出“無不利”的結論。意在告訴求卦者,所占問之事將大吉大利。《易經》設卦觀象,通過想象這一媒介,比附推論出“意”,象及卦爻辭是可見的,而“意”是不可見的,不好說清道明的,對那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內容,人們只要運用取象思維方式便可得到,這正是“得意忘象”、“得意忘形”、“得魚忘筌”的思維秘密所在。所得的“意”便是事理,所忘的“象”、“形”便是所選取的具體事物,而其思維過程是比附推論,思維方式是取象思維。
取象思維方式的主要特征有二:一是與整體思維的互補,二是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取象思維與整體思維的互補,建構了《易經》的思維框架。《周易》古經,以它特有的表達形式,充分注意到了從整體的角度去認識和把握世界,把人和自然看作是一個互相對應的有機整體,八卦及六十四卦是構成這一整體的基本框架。在這里,人和自然是處在完全統一的結構之中的,這一整體觀與取象思維方式互相補充,也就是說,在取象思維過程中,有整體思維,而整體思維賴以形成的基礎又是取象之辭及卦象和卦的排列組合,而這當中也離不開取象思維。例如《乾》卦,以“龍”為具體取象物,通過龍的“潛”、“見”、“躍”、“飛”、“亢”等不同處境的描述,揭示了事物發生、發展和衰亡的全過程,這里取象思維和整體思維是互補的,缺一不可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得意忘象”是指“意”盡得而忘“象”;“得魚忘筌”是抓到“魚”而忘“筌”,盡得的要求就是全面、整體地去把握,可見,有而且只有整體思維的互補,才是提高運用取象思維所推知事理可靠程度的根本保證。
取象思維方式的模糊性,是指運用這種思維方式所推知的事理具有很大的歧義性,因為它不具備必要的敘述,以致于見仁見智,公說婆說,甚或可以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這種模糊性又是因為靠想象這一媒介而造成的。如上述“枯楊生*,”與“老夫得其女妻”之間的所謂聯系,完全是靠想象得來的,靠想象把自然界的反枯為榮現象和社會生活中的“老夫得其女妻”聯系起來,推論出“無不利”,其模糊性可謂大矣。
二
取象思維方式不同于抽象思維方式。因為抽象思維方式是按照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逐級構建的,也就是在概念的基礎上構成判斷,在判斷的基礎上進行推理。由已知的東西出發推得新的知識,它具有間接性和概括性。如“金屬”、“銅”、“能導電”是三個概念,分別組成(1)金屬能導電,(2)銅是金屬,兩個判斷,再由這兩個判斷組成如下推理:
金屬能導電,
銅是金屬;
所以,銅能導電。
從中可見,抽象思維中前提真實,推理過程合乎規則,就能得出一個必然性的結論。上例的邏輯結構可概括為:“所有M是P,S是M;所以,S是P。”這里“M”一般指稱為“中項”。它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這是抽象思維方式得出正確結論的一個必要條件。而這些內容,取象思維方式都不具有,這些是取象思維與抽象思維區別的根本所在。因為取象思維方式的所謂前提是一些具體事象,前提與結論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只能靠想象這一媒介去推知一個事理,沒有論證過程,所以結論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提高結論的真實性或可靠性,只能靠人們的想象力和悟性。如果說抽象思維方式能訓練人們思維的嚴密性,那么,取象思維方式卻只能提高人們的想象力,培養人們的悟性。
形象思維方式,又稱藝術思維,是文學藝術創作者從觀察生活,吸取創作材料到塑造藝術形象這整個創作過程中所進行的主要的思維活動和思維方式。形象思維要遵循認識的一般規律,也就是通過實踐由感性到理性,逐漸對事物本質進行認識。在這個過程中,形象思維不脫離具體的形象。但必須要舍棄那些純粹偶然的、次要的、表面的東西。作家、藝術家的思維是在對現實生活進行深入觀察、體驗、分析、研究之后,選取并憑借種種具體的感性材料,通過想象、聯想和幻想,伴隨著強烈的感情和鮮明的態度,運用集中概括的方法,塑造完整而富有意義的藝術形象,以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凡此種種,表明形象思維與取象思維的區別是明顯的。雖然它表面上與取象思維一樣,都有“具體的形象”,也都要“通過想象”等等,但本質上卻不同,主要在于形象思維是不脫離具體的形象,通過想象、聯想和幻想去塑造完整的藝術形象。例如魯迅在談自己創作“阿Q”這個藝術形象時說:“要畫出這樣沉默的國民的魂靈來,在中國實在算一件難事,……所以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覺察,孤寂地姑且將這些寫出,作為在我的眼里所經過的中國的人生。”(金隱銘魯迅小說全編 桂林:漓江出版社,1996.383)魯迅先生點明了《阿Q正傳》是“依了自己的覺察”寫出來的,目的是“要畫出這樣沉默的國民的魂靈來”,這些正如上述一樣,其創作過程運用的正是形象思維方式。從“阿Q”形象的塑造,可以看出魯迅先生對中國社會生活的熟悉程度、理解程度,以及魯迅先生所具有的豐富的藝術修養和創作經驗,所以他能夠舍棄那些純粹偶然的、次要的、表面的東西去塑造出“阿Q”這一完整的藝術形象。而取象思維則不然,它是建立在生活經驗及對具體的事物的感受而生發出來的一種思維活動方式,一種推論的邏輯方法,其“想象”的事物的兩端或有聯系,或無聯系,有的甚至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也就是說,取象思維方式重在通過具體事物,直接比附推論出一個抽象的事理,而形象思維方式主要是通過塑造藝術形象、達到對事物的本質的認識,二者的區別可見一斑。
取象思維方式與頓悟思維方式也有明顯的區別。頓悟思維又稱“靈感”,是指人們在認識某一事物或思考某一問題,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時候,由于某種偶然因素的啟發,答案突然在頭腦中產生,這個思維過程便是頓悟思維。例如阿基米德躺進浴盆的瞬間,看見水溢出水盆而頓悟出浮力原理等。頓悟思維方式的產生及完成過程,必須以思維者具有足夠的思考養料的儲備為前提,方可對某一問題在百思不得其解時而突然有所領悟,否則是“悟”不出什么東西的。
雖然取象思維方式與頓悟思維方式在進行思維活動時都要有想象,都要去悟知,但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在于頓悟思維方式的成功運用,能使思維者有所發明或創造,所以,有人將這種思維方式稱為創造型思維。其結果是令人“茅塞頓開”;而取象思維方式運用的結果,不會有什么發明創造,因為取象思維所比附推論出的事理已被事先定在了所取之象的框框之中,雖然它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但仍然有一個范圍,只是人們對它理解的程度不同而已。例如對于“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這句詩,人們可以比附推論到愛情上去,也可直接用到從事教師等職業的人身上,去贊美那些敬業愛崗、勤奮努力的人們,其結果是讓人們心遇神悟,感到妙不可言,所以取象思維方式是一種“體悟”而不是“頓悟”。
取象思維方式與象征之間的關系比較特殊。象征是文藝創作的表現手法之一,指通過某一特定的具體形象,以表現與之相似或相近的概念、思想或感情。如魯迅先生的小說《藥》,結尾用夏瑜墳上的花圈象征革命者的前景和希望。又如楊朔的散文《白楊禮贊》中的“白楊”象征革命根據地的軍民等等。可見,象征一般說來,是在藝術創作中以某一特定的具體現象,表達作者的思想或感情,而“特定的具體形象”的本身,是一個具有特定的內涵和外延的東西,如上例中的“花圈”,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它的含義是特定的,再加上限定“墳上的花圈”,便啟發讀者聯想:這需要有人為紀念來送花圈到墳上,再由“夏瑜”的墳,想到革命者后繼有人,所以說:“夏瑜墳上的花圈”象征著“革命者的前景和希望”。這個解釋,說明象征要放到具體的作品中去,聯系作品的主題,讓讀者把握其象征手法。離開具體作品,單獨一個命題也可運用象征這個語詞,如“長城象征著中華民族”等等。這樣明說的“象征”沒有歧義,因而能得到人們的共識。象征雖然是一種藝術表現手法,但其發生的思維方式的支點,我們認為是取象思維方式。因為象征的過程中具有“具體物象”并“靠想象”、“比附推論”出一個結論來等要素,而這些恰是取象思維方式的主要特征,從這點出發,我們認為象征是取象思維方式的一種特殊的表現形式。
三
取象思維方式反映了中國人善于含蓄、委婉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及其對客觀事理闡釋的思維特點。這種思維方式,充溢著中國人對朦朦朧朧的美感的偏愛,在中國古代哲學、天文學、農學、醫學、建筑學、文學藝術等領域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甚至在今天仍然影響著接受中國傳統文化熏陶的各民族人民的思維方式。這是易學文化精神及其在現代極具價值的重要部分。限于篇幅,本文僅舉古詩當中和現代語言中運用取象思維的例子,說明如下: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
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詩經·碩鼠》)
這首詩根據碩鼠不勞而獲的屬性,通過想象,以藝術形式比附推論出剝削者如同碩鼠,不勞而獲,貪得無厭的可鄙形象。
又如李商隱《無題》中的兩句詩:“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這是千百年來被人們公認的詠唱愛情的佳句。欣賞這句詩的難點在于“春蠶”、“蠟炬”、“吐絲”、“成灰”,與愛情的關系,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但人們通過想象,能得出“到死絲方盡”,“成灰淚始干”似乎與愛情的生發、相戀時的情境,亦或某些心愿等等有相似的地方,讓人們比附推論出結論:我愛你到永遠。
取象思維方式在現代詩文中也多有運用,如大家熟知的:“濤聲依舊,不見當初的夜晚,……這張舊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這里的“舊船票”、“你的客船”所蘊含的深意,只能從取象思維方式這個角度去分析,去解讀,才可體悟出其妙來。
現代語言中的“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其中“腳上的泡”與“自己的過失”根本沒有必然的聯系,但靠想象,卻能比附推論出:“自己的過失是自己造成的”這一結論。這句話可用在責己、責他等場合,并顯得溫情、委婉、含蓄。其他如:
(1)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
(2)卸磨殺驢,過河拆橋。
(3)一針不縫,十針難補。
(4)燒香找不到廟門。
(5)不給馬吃草,卻讓馬兒跑。
例句(1)取象的具體事物是“貓”,不管它的顏色如何,只要能“抓住耗子”,便是“好貓”。這句話表面上是說“貓抓耗子”,而實際上是讓人們通過想象去比附推論出一條抽象的事理:要重實際。這樣,通過想象,體悟出那些只可意會的東西來,是準確把握、使用、理解這句話的關鍵,這正是取象思維方式的妙處。
一、思維的深刻性
1. 引導學生在掌握豐富的感性材料基礎上,用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維方式把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要求學生在廣泛閱讀各類的書籍、報刊、雜志等的基礎上占有豐富的感性材料,與此同時,教師需要善于引導學生學會對所搜集的感性材料進行歸類整理。例如,可以從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領域等角度分類整理。當然,歸類整理后材料的內涵還沒顯現出來,這時候就要求我們教師要引導學生采取“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維方式透過紛繁復雜的現象,抓住事物的核心,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需要注意的是,“由此及彼”是指由一物到另一物的思維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由表及里”是透過現象去抓住本質和規律,這兩種方法是我們拓展思維的基本方法,需要學生好好掌握和運用。
2. 引導學生掌握和運用辯證思維來解決問題、看待事物。辯證思維是從辯證法的視角來審視問題,建立判斷和推理的思維方式,是一種高級的認知活動。教師可以給定學生作文材料,讓學生運用辨證思維進行分析。在教學中,我們可以針對故事、成語等語言材料,采用命題或半命題的方式,對思考的角度作相應提示,讓學生辯證地思考問題。如面對“近墨者黑”、“近墨者未必黑”這兩個題目,就可以引導學生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基本觀點從幾個方面找出論證思路。比如通過內外因的關系來構思:外因是條件,內因是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因此,“近墨者”是否變色,主要取決于內因。用這個論證思路,就可以有力地證明“近墨者未必黑”的論點。再比如從量變到質變的觀點來分析:一定的量變可以引起質變,“近墨者黑”的可能性較大。以此思路可以證明“近墨者黑”的論點。還比如從矛盾轉化的觀點分析,近墨者,原來并不黑,但可以隨著矛盾的轉化,有可能變成黑色,反之亦然。
二、思維的嚴密性
1. 引導學生掌握基本的論證方法,在掌握基礎上鼓勵學生運用舉例、道理、對比等多種論證方式進行論證,使文章更有說服力。主要論證方式包括:舉例論證,道理論證,對比論證,比喻論證,等等。在實際教學中,我們主要還是強化學生的舉例論證,特別是論據的敘述和分析議論,往往是我們培養學生思維嚴密性的一個突破口。
2. 引導學生掌握邏輯推理的基本規律,并能夠在議論文的寫作中自由運用。邏輯推理過程的基本規律有:同一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同一律,是指在思維運行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不能偷換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斷。排中律,通常被表述為:A 是B 或不是B。傳統邏輯首先把排中律當作事物的規律,意為任一事物在同一時間里具有某屬性或不具有某屬性,而沒有其他可能。排中律同時也是思維的規律,即一個命題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沒有其他可能。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真實的判斷必須有真實的、充足的理由或根據。要求學生論據要充分,注意克服論據不充足。
三、思維的批判性
為什么要強調邏輯思維的訓練?因為正確的邏輯思維方式能夠幫助人們依據客觀規律獲得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這是能夠讓人們在社會中處于健康發展良好態勢之模式的必要前提。但在現實生活中,邏輯錯誤混亂的現象數不勝數。缺乏邏輯的言論常常因為情感等元素贏得許多情緒激動的人們的輿論支持,逐漸偏離規律本身,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思考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議論文寫作作為一種思想、情感等元素的綜合表達方式,所體現的是作者心智整體的反映。如果我們不在學生學習議論文的最初階段就注重邏輯思維的能力培養,而是一味地尋求情緒上的感染力,或者文辭上的渲染鋪陳等技法,最終失去的不只是分數,更是正確的思維方式,這或許將對成長中的孩子的將來產生負面影響,背離教育的終極目標。
現階段高中作文教學并不強調對這方面的考查。作為高考改卷的指導,歷年的考試說明大同小異,以《2016年高考全國卷語文考試說明》為例,在必考內容第四部分“寫作”項目中評價標準如下:
作文考試的要求分為基礎等級和發展等級。1.基礎等級:(1)符合題意;(2)符合文體要求;(3)感情真摯,思想健康;(4)內容充實,中心明確;(5)語言通順,結構完整;(6)標點正確,不寫錯別字(注:每一個錯別字扣1字,重復的不計)。2.發展等級:(1)深刻。透過現象深入本質,揭示事物內在的因果關系,觀點具有啟發作用;(2)豐富。材料豐富,論據充實,形象豐滿,意境深遠;(3)有文采。用詞貼切,句式靈活,善于運用修辭手法,文句有表現力;(4)有創新。見解新穎,材料新鮮,構思新巧,推理想象有獨到之處,有個性色彩。
其中并沒有明確提到“邏輯思維嚴謹”等要求。只有在發展等級中的“深刻”和“有創新”部分中表示要“揭示事物內在的因果關系”和“推理想象有獨到之處”。固然,“因果關系”是邏輯推理方式的一種,“推理”二字是邏輯思維的基本過程,但這遠遠不夠,尤其是以發展等級要求,而不是作為基礎等級要求,這似乎意味著分數中等的作文可以不要求邏輯上的嚴密與合理,在筆者看來,這不合理。因為邏輯思維應該是一種基本素養,它應該是寫作的基本要求,讓每個學生在思考問題、下筆寫作時都能具備這一意識。
因為未能加以強調,所以高中議論文中常有許多違背邏輯的現象,下面說兩種。
一是概念混淆問題較普遍。
一作文題中材料顯示:“丹麥人把釣到的不夠尺寸的小魚重新放回河里,孟子說‘魚鱉不可勝食也’,豈不都與這幸福的緣故如出一轍?”學生往往會用“子罕以不貪為寶”進行論證。二者雖然都有放棄的相似點,但是題目中的放棄是暫時的,是為了將來更好地獲得,這是一種“長遠打算”,這是眼光,而子罕不貪是品德問題,這兩個概念就有所混淆。
教師在評卷中會有“混淆概念”一說,但是為什么會混淆?怎么才能避免?這就需要運用邏輯思維中的類比推理和歸納推理。將丹麥人的做法和孟子的說法進行類比、歸納,就是要有長遠的眼光、發展的眼光。而子罕之例并沒有說到“現在不貪”,等“寶貝長大了再貪”的問題,因此不屬于同類問題,也就不適合作為論據使用。
另一個比較普遍的是議論文的論證邏輯。先列舉若干年前議論文流行一種模式:總論點――分論點1+事例――分論點2+事例――分論點3+事例――總結。且三個分論點之間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區別,只是一種類似仿寫的鋪陳。如三個分論點可能為“知識是明燈”、“知識是燈塔”和“知識是指南針”。按照這種“論點+例子”的模式所寫的作文,迄今為止,在許多省份的作文優卷中不在少數。關于這種模式,體現在作文上只是一種格式,但是它反映的思維卻是僵化且單一的。孫紹振先生早年在高考作文評卷現場就有過“黑天鵝”理論:即便你找到九十九只白天鵝,也不能斷言說“天鵝都是白色的”。因為只要有一只黑天鵝出現,這個論點就不成立。
而我們在進行寫作訓練時,為了簡單訂立框架,往往有意回避尋找黑天鵝的論證方式,然后用事例、修辭等技法上的優勢博得改卷老師的眼球。但作為剛剛開始使用手中的筆桿思考人生的青少年而言,他并不了解這只是為了獲得分數才使用的“伎倆”,而有可能將其作為很長一段時間甚至一生思考問題的方式,這就顯得尤其可怕。
其實,高中議論文寫作中的邏輯問題遠不止這兩種,教師在改卷時會指出其不合理,平時卻沒有系統的邏輯思維訓練,導致錯誤不斷重復。
那么如何培養學生在議論文寫作中的邏輯思維?
首先,出題者應避免“心靈雞湯”式的作文命題。在社會上廣為流傳的很多“雞湯”文章本身是不合邏輯的。如“感謝傷害過你的人”這一話題。其邏輯為因為這些傷害使你更堅強,所以當你功成名就之后要回頭感謝曾經給你挫敗的人。且不論感情上能否接受,單從被傷害到堅強這一過程,就有許多“意外”:許多人在受傷之后從此一蹶不振,甚至放棄生命。理性分析起來,要感謝的應該是在你受挫之后幫助你走出困境的人。孔子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冷靜理性地看待問題才能扶正是非,這在邏輯上體現為要求學生學會全面、多角度地看待問題。
一、法學碩士培養目標的重點
(一)明確學術研究的價值
研究應該是一系列的活動:研究者設計全面的策略來挑選可能供解答問題的資料。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研究者的任務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去找到相關的資料。只不過同律師或者其他實務工作部門的人相比,學術研究者需要主動去尋找需要研究的問題,而實務中很多問題無論如何必須解決。學術型的研究與其他工作者如律師商人之間的報告本質生只有程度的區別,其實只有側重點不同。這個程度的區別就在于問題的提出的環節,實務中的問題不找自來,而學術研究需要尋找現實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并將其轉化為法律問題。而這也正體現了學術研究的價值,因為學術研究需要立足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將其轉化為法律問題,這屬于識別問題轉化問題的過程,然后再嘗試搜集資料探討從不同的路徑解決這個問題。即使對于律師來說,高端的律師業務所面臨的實務前沿問題也是可以轉化為學術研究問題的。①
(二)重視法律思維方式的形成
知識體系的構建已經是如今法學院課程設置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法律思維方法的培養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具體來說,法律人的思維方式蘊含著十分復雜的概念體系,價值體系,邏輯推理方式,也蘊涵了一系列涉及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分配體系。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是體現法律人專業素養的核心競爭力。實務工作中,面對同一個問題不同專業人的思考問題的角度不同往往會產生摩擦碰撞。思維方式猶如“道”,掌握了“道”的層面,在面對錯雜復綜的問題時就會站在更高的層面理解。王澤鑒老師提出,學習法律的最佳方式是,先讀一本簡明的教科書,期能通盤初步了解該法律的體系結構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實例作為出發點,研讀各家教科書,專題研究,論文及判例評釋等,作成解體報告。實例研習的目的在于培養思考方法,去面對處理“未曾遇見”的法律問題。②法律思維方式可以在實例研習過程中形成,下文詳述。
二、對學術型法學碩士課程設置及教學方式改革的建議
(一)應結合具體課程加入法學理論方法論教學內容
方法論類課程在研究生階段沒有受到普遍重視。本科階段法學方法論類的課程屬于選修課,研究生階段在公共課程中設置了法理學課程,而且是在研究生一年級開設。(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為例)。而對于學生學術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的課程大多被設置為選修課程。研究生階段方法論課程不宜單獨開設。最好在學生構建了相應的法學知識體系的基礎上,在進階課程如研究生的專業課程中引入方法論的課程,與課程論文相輔。因為課程論文的寫作往往是由學生感興趣的法律問題出發,為解決相應法律問題同學自然會運用相應的法律方法,即使他們自己沒有意識到自己運用了某一類法律方法。這時有經驗的老師對不同同學的法律方法的運用加以評價,并配合相應的專著,效果會比單獨開設法學方法論的課程要好。因為這樣結合某一部門法的方法論輔導,可以在同學深入思考問題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方法論的學習,印象深刻。
(二)教師角色的重新定位-發揮教師的引導作用
毋庸贅述,學生已然厭倦了填鴨式教學方式。教師與學生的互動及教師對學生表現的反饋應該在研究生階段得到重視。講師提供了對原材料不同的評價的知識,或者是示范了批判的技能,但是問題的關鍵是學生本人的批判性技能并沒有得到提升。教師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加強對學生的引導。
1.蘇格拉底式教學模式
問題教學模式的引導下,更需要老師的引導。這種模式強調把學習設置到復雜的有意義的問題背景中,通過讓學生合作解決真實性問題,來學習隱含于問題背后的法律規則,形成解決問題的技能,并養成自主學習的能力。問題教學模式很大程度體現了建構主義的思想。將學習與更大的任務或問題掛鉤。通過老師的引導學生對一個感興趣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在頭腦風暴中解放思想,一切圍繞解決問題這個中心。問題設計的原則:(1)問題必須能夠引出計劃學習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問題應該盡量開放并且真實有爭論價值(3)問題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鼓勵學生探索(4)問題的選擇要考慮到教學的具體目標以及學生的知識技能水平。要想取得良好的課堂效果,教師要精心設計問題。③這個過程可能會占用教師大量時間,遠比按照教科書的體系傳授知識要耗費精力。在科研任務的壓力下很多教師會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倡導案例學習模式
臺灣學者王澤鑒認為:實例研習考察學生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實例多偏重特殊或個別問題,為避免知識體系不健全,實例研習應該與傳統法學教育方法密切配合。就現代法學教育而言,實例研習與課堂講義及研討會應該鼎足而立,不宜偏頗。④這是大陸法系法學教育改革的一個縮影。霍姆斯法官說:“一般的命題不能處理具體的案件。“大量判例和事實圖案的印記可以改善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水平思考是指解決問題時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從固定的一個方面思考。”⑤
筆者在聽過臺灣學者王澤鑒的講座后曾組織過小范圍的案例研習活動。但是因為沒有教師指引,目標不明確,大家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所以非常期待老師能夠引入案例教學,這種案例教學不是指由老師來分析案例展示給同學們,而是指老師布置作業讓同學組成小組討論而由教師引導。何美歡老師結合法學教育的特點將教育心理學范疇的布盧姆分類學⑥與判例法體系的特征相協調,可以認定判例閱讀所需要的特定技能。⑦教師可以參考以上分類層次設計案例研習課程并對學生的案例研習加以評價。如果有經驗豐富的老師指導,同學們在老師的指引下掌握閱讀判決書的技巧并通過閱讀判決積累一定的社會常識,再去組織案例研習小組討論就會事半功倍。但是事實上很多老師似乎并沒有這個引導學生閱讀判決書的意識,他們的理念還停留在傳授知識的層面。而我認為老師的作用更應該體現在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并在學生需要的時候引導他們,可以給學生反饋意見使學生能夠養成自主學習的能力。
4.教師重視對作業的設置-教師加強對作業的設計
設計作業的方案:為好奇心創造基礎
(1)重視過程大于重視結果
首先教師要做的不是將教師認為重要的問題交給學生去研究。這樣就錯過了培養學生發現問題的重要的能力。好的教師應該要求學生提出他們自己認為需要解決的問題或難題,注意這里作者用的是“或”,并將“問題”與“難題”并列,這都是從學生的理解能力出發的。
(2)設計相應的情境-設定有興趣的讀者
具有效果的作業會要求學生將私人利益轉化為公共利益。我的理解是,這種設計作業的思路也要求學生在寫作的時候注意到讀者的感受,在寫作伊始就明確自己的文章的潛在的讀者群。所以教師在設計作業時要幫助讀者明確他們的讀者群,激勵他們想象特定的讀者群。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把班上的同學變成自己的讀者群,但是這種做法的前提是學生能夠界定出他們感興趣的難題。這種做法的優點是可以方便和班上的同學進行交流。⑧
(3)作業設計與學生成績考核關聯
研究生階段老師大多是通過學生提交的論文考核學生的研究能力,但是這和老師課堂講授的內容有些脫節。筆者很不贊同一次考核定成績的做法。筆者認為應該通過課程進行過程中老師對學生的多次考核來確定最終的成績才比較公平。考核的目的不僅僅是評判學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其還有一個功能就是教師可以通過考核反饋了解到學生是否掌握到其希望學生學習的技能。但是這樣假設是建立在任課教師對學生能夠達到何種水平有所期待的前提下。如果老師上課沒有目標,沒有計劃,只顧著把課上完,那么在學生沒有選課自主權的情況下學生們只能通過用腳投票的方法決定是否上課,抑或采取消極對抗的態度上課。
(4)作業設計與課程大綱的提前公開
研究生是沒有指定教材的,有的課會由幾名老師共同任教,這樣子同學們對每個老師要講的內容及課程安排在課前并不清楚。建議每門課在第一節課就由一個老師負責將課程設置大綱及課程考核標準公布,并給同學提出對課程安排疑問的機會。這種做法在網易公開課中美國大學的公開課中很常見,可以讓學生感受到老師對一門課的重視。如果學生發現老師對課程安排都不明確,就很容易逃課。所以教師對課程的精力投入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學生對課程的態度。
5.小組分工與課堂展示
筆者修習過的法律英語(下)課堂采用小組工作的形式,老師在開學就明確告知大家每次課都會提前發給大家一單元的英文課文資料,并會在下一次課由指定的小組負責用展示PPT的方法幫助大家理解英文課文。課堂展示的情況是,雖然分了小組,但是課下大家并沒有在小組內討論交流,課堂上也是每位小組成員單獨展示,因為老師的評分標準是每個人的個人表現。
這種方法需要教師的引導,因為設置的問題非常重要。問題教學模式的一般過程包括1.組織小組2.教師課前布置問題3.學生發現和提出問題4.老師貨學生回答問題5.學生討論和爭論問題6.老師歸納和總結問題7.老師提出擴展性或前瞻性問題 這種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學生日后的工作中非常重要。其特點是加強學生的課堂參與感。老師傳授的外在的知識體系如果不能轉化并融入學生內在的知識系統,就不會發揮任何作用。筆者非常贊同這種教學方法,因為回顧以往的法學課堂的上課經歷。韓龍老師任教的國際經濟法課堂就會在每節課將下節課要講授的內容提綱發給大家,這樣子非常方便大家為預習課程做好準備。
三、學生自我努力的方向
(一)通過講座獲取學術動態
有關學術動態的信息大多可以到法學院網站上看到相關講座通知。如果是自己感興趣的講座聽講后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筆記嘗試總結歸納講座所傳遞出的學術動態。一般來說法學院的講座都會圍繞熱點話題或者某位學者的專長來展開。去聽學術講座應該事先做好預習,否則動輒兩三個小時的講座時間往往會打水漂,那些抱著一睹名師風采的心態去聽講座的同學大可不必浪費寶貴的自習時間。
(二)通過法學核心期刊獲取學術動態
學術動態也可以通過法學核心期刊的目錄來獲取。尤其推薦的是人大復印資料,其門類覆蓋了全部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領域,能夠代表學科研究前沿狀況,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很多老師都推薦同學多閱讀復印資料的內容。
(三)通過年會主題獲取學術動態,消除對年會的誤解
同時研究生也可以多關注年會信息,年會的主題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關學術動態。因為年會都是分不同的部門法依托相應的法學會來舉辦,所以年會更加適合研究生撰寫論文后參會學習,參加年會可以幫助同學們從年會的論文集中發現同齡人所關注的焦點。年會也會吸引一些社會實務人事參加,也會有報告人,認真聽他們在年會上的發言也可以挖掘到相應的學術研究點。同時為了年會撰寫的學術論文往往會為以后的學術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礎。
(四)加強與實務部門的溝通-從了解商業思維對法律學習幫助的角度出發
從學習商法的角度出發,多接觸實務可以增進對商業交易流程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再把商業交易框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這就是法律風險所在,這種思維方式對于企業法務及公司法律顧問來說都很重要。
實習是接觸法律事務的好方法。實習也可以幫助增強法學基本功。筆者在廣州實習時發現律師事務所非常重視北大法寶等數據庫的使用,法律檢索技能在實習期間大大提高。實務中常用的工具有“無訟案例檢索”、北大法寶等,隨著互聯網發展微信上也涌現出很多有實務價值的文章供大家學習,比如“高杉legal”等,都是良好的學習資源。
5.正確認識閱讀與寫作的關系
學生往往更側重閱讀而忽略寫作。但是研究生階段的閱讀更應該傾向于一種主題閱讀。寫作活動本身與“構建”法律活動密切相關,構建法律是指描述并歸納適用法律適用法律規則,進行類推區分事實展開法律論證。法律寫作是法律推理及分析的培訓的中心部分。學術論文有專題研究論文,綜述,評論研究簡報及學術動態等不同的題材。任何學習過程都是由簡單到困難的。遵循這個原理,初學者可以在學習和研究之初先寫一些學術動態,研究簡報和綜述,在此基礎上,就會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問題。肖老師介紹的這種方法循序漸進,對于學術型研究生寫專題論文不失一種好的建議。⑨結合本人的學習經歷,在論文寫作及法學方法論在我校研究生課堂中缺位的現象,學術型碩士應該加強自主思考問題研究問題的能力,多動筆寫作,然后主動邀請老師修改。
一、創造型品格內涵豐富
創造型品格是指個體影響其自身創造的心理特征,是創造能力的精髓和動力,它是伴隨著人的成長、發展所形成的品性和風格,具有創造品格的校長應具有以下四個鮮明的特點:
1.頭腦冷靜、審時度勢的敏感品性
校長要善于通過多種渠道獲取教改信息,并及時反映到校內決策中來。在成績和榮譽面前不能固步自封,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審時度勢,找準本校不足,采取有效措施,針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2.傳承創新、堅持到底的意志品質
校長既要繼承優良傳統,又要打破陳規陋習,改革創新。面對困難時,要有無畏的氣概,不害怕、不退縮、不莽撞、不急躁,積極研究對策,勇往直前。創立曉莊師范的陶行知先生,提倡革新的校長,都是這方面的楷模。
3.集思廣益、獨立自主的平常心態
校長要放下架子,善于聽取各方意見,廣思集益,從而做出科學的決策。
4.開朗明快、積極向上的樂觀性格
性格不僅決定人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在人的發展中也起著重要作用。好性格可以彌補某些能力的不足。因為教育者的言傳身教都是通過外顯行為來實現的,所以善于與教師交流溝通的校長,容易受到廣大教師的擁護和愛戴,有利于創新工作的貫徹和落實。
二、創造型品格重在培養
1.努力轉變思維方式
創造型品格的核心是創造型思維。校長的思維方式制約著學校管理行為的運行路線與方向,校長必須轉變思維方式,培養創造性品格,以適應現代化管理。
(1)滯后性的經驗思維超前性的理論思維。傳統思維模式的顯著特征之一就是滯后性。由于經驗思維總是落后于思維對象的運動變化,造成了一定的時間差,遇到問題時,往往只能被動應付。因此,校長的思維方式應盡快從滯后性的經驗型向超前性的理論型轉變。
(2)封閉性思維方式開放性思維方式。傳統思維模式的又一顯著特點是它的穩恒性與封閉性。遇到問題,它習慣于去尋找唯一正確的答案,樂于接受現成的公式。教育要“面向世界”,校長的思維方式必須由封閉性轉變為開放性,形成立體、多維的思維方式。只有善于接受新事物、新信息,以開放的思維去迎接開放的時代,學校教育才能適應人類發展的需要。
(3)習慣性思維方式創造性思維方式。傳統思維模式的第三個顯著特征是求同排異,囿于常規,具體表現為思維主體總是習慣于從已知條件和既定目標中尋求答案。對于現存的觀念、知識和經驗,尤其是那些來自賢者、尊者和權威人士的意見都會表示認同、接受,而不會反思、反駁。表現在具體行動上容易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缺乏創新精神。比如:小學六年級學生李小明寫了兩篇關于昆蟲的小論文,都獲得了省一等獎,被評為“昆蟲研究小能手”,但他在評“三好生”的問題上卻成爭論的焦點。反對者認為:一個班級“三好生”應該是班級的學習尖子,李小明雖然在昆蟲研究方面小有成就,但其文化課的平均成績只有80多分,年級排名第28名,還有一門功課只有73分,因此他不符合“三好生”的標準,不能被評為“三好生”。贊成者認為:李小明是全班、全年級乃至全校少有的特長生,他刻苦鉆研生物,制作的標本多次展覽、發表的論文多次獲獎,分數不能完全代表并反映他的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因此李小明應該被評為“三好生”。對于這場爭論,校長的裁決是:學校教育不是造“標準件”的機器,學校教育要打破條條框框的束縛,讓有專長的人才脫穎而出。李小明的成績排名不是很靠前,但他有較強的應用能力和創造精神,且成績不俗,對于這樣的好苗子,學校不能用固有的“框框”把他壓成“標準件”,應該支持他評為“三好生”并鼓勵他放開手腳在學好各門功課的基礎上搞昆蟲研究。
隨著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與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健全,習慣性思維方式應該被打破,因為新時代需要創新型人才。只有校長鼓勵創造性思維,學校教育才能適應社會變化對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2.培養創造性個性品質
個性是一個人的整體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總和,是一個人共性中所凸顯出的一部分。創造性個性品質是創造型品格的主要內容。所以,要培養創造型品格,首先必須培養創造性個性品格。
(1)要培養無畏勇敢與自信果斷的性格。普希金說:“做勇敢的人吧,勇于掃視廣闊的視野,創造性思想也就隨之而來……”創造的最大敵人是膽怯,它會磨滅人的想象力和獨創精神。勇敢與自信是創造性個性的主要內容。所以,要培養自己勇敢的性格,使人沖破各種束縛,頭腦清醒地審視和評價一切。自信是創造型人才必備的心理特征,是一個人成功的必要前提。因此,校長應充滿自信,爭當改革的先行者,勇敢面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在培養自己創造性品質的同時,搞好創造性教育工作。
論文關鍵詞:文化語境,翻譯解碼,翻譯方法
文化語境是研究語言使用和功能的重要語言學范疇之一。多年來國內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和層面對文化語境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每個言語社團都有自己的歷史、文化、風俗習慣、社會規約、思維方式、道德觀念、價值取向。這種反映特定言語社團特點的方式和因素構成了所說的‘文化語境’。”(黃國文,2001:124)“翻譯是語言交際活動,它取決于聽/讀者從譯文中所獲得的信息。”(奈達,1993:116) 譯者既要準確傳遞原文的內容、意圖、風格等,又要滿足在特定歷史時期特定社會文化背景下譯文讀者的要求。“翻譯中對原文意思的理解,遠遠不是單純的語言理解問題,它受著文化的影響和制約。”(張美芳,2001:29)
本文從語境順應論的觀點出發,討論語境順應性在翻譯解讀中的作用,提出譯文語篇連貫的重構過程是譯文讀者尋找文化語境的順應過程,因為文化是由不同層次的內容構成的, 翻譯也就是不同文化層次的內容的翻譯。在此基礎上用例句說明文化語境在翻譯實踐中的啟示和指導意義圖書館,來說明翻譯是不能脫離有關的文化語境而獨立存在的。
1. 文化語境與翻譯
文化語境這一概念最早是由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年提出的(參見劉潤清,1999:278-284)。文化語境包括當時政治、歷史、哲學、科學、民俗等思想文化意識。語境是翻譯的基礎,翻譯的本質是一定的語境下的跨語言―跨文化―跨思維的交際行為。事實上圖書館,譯者翻譯的是文化語境下的語言。語言本身是不能與其文化語境相分離的。BronisLaw 及 Sapir 的理論認為語言基本上來說應該是扎根于文化的現實中的,沒有語境就不能對語言加以解釋。Franz Boas 曾指出圖書館,語言的形式是由其文化語境的形態來塑造的。他認為,語言就其本身來說并不是思維的障礙圖書館,并且在語言、文化與思維之間存在著動態的關系。
同時翻譯也是跨思維的交際行為,在翻譯過程中思維方式的差異及對差異的處理方式將直接影響翻譯的準確性及質量。從中西思維方式來看圖書館,兩者存在的差異可以用領域依附與無領域依附來說明。這是由 Witkin 提出的。表現在認知領域的差別可能是在思維活動時對環境的依靠程度方面。這兩個極端在思維方式上分別代表的是整體式思維方式和分析式思維方式論文格式模板。在翻譯過程中如果沒有注意到思維方式的差異必然會導致翻譯這種交際行為的交際失敗。
2. 文化語境順應與翻譯解碼
翻譯之所以不像人們想象的那么容易,是因為語言反映文化,并受著文化的制約。語言的翻譯實質上是文化的翻譯。隨著科學的發展與進步,人們對語言的研究已超出了“純語言”的范疇。人們已將信息論用于翻譯研究。按照信息論的觀點,翻譯猶如一種解碼過程。碼(code)指從一種符號系統到另一種符號系統變換信息的一套預定規則。在信息論中,語言被認為是極其復雜的信息系統,那么,翻譯就是一種將原語的信息變為目的語的有意義的信息的過程。
在翻譯界有關翻譯的理論與原則一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爭議最大的是翻譯究竟是采用“交際翻譯”還是“語義翻譯”,兩者有何差異。Peter Newmark對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釋:“交際翻譯試圖對譯文讀者產生與原文對原文讀者所產生的效果盡可能接近的效果。語義翻譯試圖在譯語的語義與句法結構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貼切地傳達原文的準確的語境意義。”可見,兩種譯法的根本區別在于文化方面:交際翻譯完全以譯語文化取代原語文化;語義翻譯卻強調保留原語文化。順應論強調:人們使用語言的過程是一個基于語言內部與外部的原因,在不同的意識程度下不斷作出語言選擇的過程。任何語言在使用過程中都要作出動態順應。這種順應應根據不同的文化語境而變化,從而最大限度地滿際雙方的需要。不同的文化層次在翻譯中應采取不同的翻譯方法,使譯文語境順應,從而達到交際的目的。
2.1表層文化內容的直接轉換
翻譯中的直接轉換,指在符號層面上進行直接轉換的翻譯方式, 即能用譯語中某單一表達方式替換原語中某一單一表達方式,這種方式被稱為“一對一等值”(one-to-one equivalence)。這種直接轉換法很少考慮人文、心理、深層無意識價值觀等因素。因此,一旦在一種文化中形成固定的表達方式,在另一種文化中找到相對應的方式也就不困難了。如:“The streets around the three-storey red brick law court sproutedwith rickety stands selling hot dogs, religious books and watermelons.”
在紅磚砌成的三層樓法院周圍的街道上,突然擺滿了東倒西歪的貨攤,出售熱狗、西瓜和宗教書籍。譯文所表達的表層文化內涵通過“一對一等值”轉換已清晰明了。(“hotdogs”譯為熱狗,已被接受。類似對應的表達方式如:hotline熱線,chain stores連鎖店,round-table conference圓桌會議)。
2.2 深層文化內容的間接等值
文化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早就賦予語言文字以豐富的內涵,因此,在本民族特定的語言文化中,很多字詞、習語、典故所具有的比喻義、引申義等都不言而喻,而在另一文化語境下,卻很難理解。等值的概念是首先由里烏(E.V.Rieu)在1953年提出的。他認為在語際翻譯中,符號與符號之間一般不可能有完全等值的關系,只有信息才可用來充分解釋外來的符號和信息。翻譯涉及到的是兩種不同語符中的兩個等值的信息。卡特福德提出了篇章等值概念(textualequivalence,1965)。在不同的語言文化語境中追求完全等值幾乎不可能。Verschueren的語境順應理論卻給在不同的深層文化語境中求得間接等值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間。不管是什么譯論,譯者都應從尋找文化語境順應的過程中求得原語與譯語的間接等值。
例如: If you are expecting the stork to visit your home this yearand he has to come by way of Royce city, he will have to bring a check-book topay his bill before delivery. 如尊夫人有喜,要來羅伊斯城留產,請備足款項交費,才能接生。特此通告。(王宗炎譯《光榮與夢想》)。本例出自美國現代史The Glory and the Dream.它是得克薩斯州羅伊斯城兩位醫生所登的一則廣告,目的是為了預防經濟大蕭條年代的美國人產后賴帳。根據英國民間傳說,嬰孩是由鸛鶴stork帶來的。倘若不了解這一文化語境的深層含義,譯文將此翻譯成鸛鶴,那就無法順應該文化的深層語境了。
3. 文化語境及其翻譯
在翻譯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源語和目的語的文化語境,并采用合適翻譯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一種語言把另一種語言所表達的思想內容準確而完整地重新表達出來,從而達到有效的跨文化交際。下文從幾個不同方面來說明文化語境順應在翻譯過程中的應用。
3.1 中西方歷史文化的差異及其翻譯方法
由于各民族和國家的歷史發展不同,因而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所沉淀形成的歷史文化語境也不盡相同。在兩種語言之間進行翻譯時,會經常遇到由于歷史文化語境差異而出現的翻譯難題。例如,“東施效顰”這一漢語成語典故,對中國人來說,不難理解其文化內涵,但對于不甚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西方人來說,若僅僅直譯為Tung Shih imitates His Shih,就沒有準確、形象地表達和再現原典故的含義。為了讓西方讀者能了解這一成語的內涵,比較合適的做法是采用意譯和增譯的辦法論文格式模板。Dongshi, an ugly woman, knitting her brows in imitation of thefamous beauty Xishi, only to make herself uglier----crude imitation withludicrous effect. 中國是一個有著5000年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其文化博大精深,與此聯系,在翻譯時,應在弄懂典故意蘊的基礎上,注重歷史文化語境之間的差異,采取恰當的翻譯方法。要譯好這些歷史典故,必須注意中西方兩種文化語境之間的差異,采取適當的翻譯方法。
3.2中西方的價值觀念的差異及其翻譯方法
在社會、文化因素的作用下,不同民族的價值觀念反映到跨文化語際中,也會造成理解上的困難。所以,我們必須注意中、西方民族在價值觀念上的異同。西方人對個人隱私(privacy)、個人的獨立自主看得很重。這種文化差異必然會影響人們的言行和思維習慣,不了解這種差異,勢必會造成誤解。比如,一位中國人在聽到一個外國女孩是素食主義者,而且已經十幾年沒吃過肉的時候,表示出極大的震驚和疑惑,隨后是一連串的問題:例1.A: You do not eat meat? Whynot? Are you Christian? You do not eat meat because you want to lose weight? B:No. It is just my habit. A的問題涉及個人的宗教信仰、體重、身體狀況等隱私問題。外國人是忌諱的。按照西方的文化,問這樣的問題是無禮的。但問問題的人卻覺得無所謂, 因為中國的民族文化并不認為這些問題有什么失禮之處。所以文化差異會影響到對同一信息的認同感受。
3.3中西方宗教文化的差異及其翻譯方法
由于不同的宗教文化,不同民族在崇尚、禁忌等方面表現出不同的文化差異,在翻譯中應予以充分注意。例如下面一句:I believe, because of my religious faith, that I shall “return toFather” in an afterlife that is beyond description.( From Why Measure Life inHeartbeats; from Reader’s Digest, Feburary, 1980) 由于受東方宗教文化特別是東方佛教文化的影響,許多譯者都把an afterlife理解為“來世”或“來生”。“來世”或“來生”均為東方佛教用語,指人的生死輪回,而西文基督教卻無此概念,而是認為人死后靈魂仍在,或升入天堂,或墮入地獄,并無“來世”與“來生”之說。由于作者是基督教徒,根據原文的宗教文化背景應把an afterlife理解為“人死后那段時光。”故可譯為:“基于我的宗教信仰,我相信在我身后難以描繪的時光里,我將回歸圣父。”可見,在翻譯中宗教文化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如果不了解源語中的宗教文化背景,則可能使目的語中的讀者想當然,造成交流的障礙,因此我們應予以重視并采取恰當的方式予以表達。
4.結束語
語言的翻譯實質上是文化的翻譯,而文化的內容又分屬于不同的層次。語言具有變異性、商討性和順應性。任何語言在使用過程中都要作出動態順應,這種順應應根據不同的文化語境而變化,從而最大限度地滿際雙方的需要。在不同的文化層面上,翻譯可以是順應文化語境內容的直接轉換,也可以是順應文化語境內容的間接等值。它要隨著不同層次上的翻譯解碼,而獲得不同的內涵。在翻譯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源語和目的語的文化語境,并采用合適翻譯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一種語言把另一種語言所表達的思想內容準確而完整地重新表達出來,從而達到有效的跨文化交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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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論衡》中的邏輯方法論證
1.1演繹法
1.1.1定言推論
1.1.2假言推論
1.1.2.1否定后件式
1.1.2.2純假言連鎖推理
1.2兩難論式
1.2.1簡單建設式
1.2.2復合論式
2.歸納法
2.1類比推理
2.2故式推論
3.矛盾法
3.1其他批判方法
3.2綜合論法
4.結論
4.1王充《論衡》論證方式的特點及缺失
4.2整體的檢討與發現
4.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