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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通道制”(又稱“推薦制”),是指由證券監管部門確定各家綜合類券商所擁有的發股通道數量、券商按照發行1家再上報1家的程序來推薦發股公司的制度。其具體運作程序是:由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各家券商的實力和業績,直接確定其擁有的發股通道數量(例如,規模較大的券商擁有8個通道,規模較小的券商擁有2個通道);各家券商根據其擁有的通道數量遴選發股公司,協助擬發股公司進行改制、上市輔導和制作發股申報材料,然后,將發股申報材料上報券商內部設立的“股票發行內部審核小組”(簡稱“內核組”)審核,如果審核通過,則由該券商向中國證監會推薦該家擬發股公司;中國證監會接收擬發股公司的發股申請后,進行合規性審核,經“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會”)審核通過,再由中國證監會根據股票市場的走勢情況,下達股票發行通知書;擬發股公司在接到發股通知書后,與券商配合,實施股票發行工作。顯然,“通道制”基本擺脫了股票發行在行政機制中運行的格局,是股票發行制度由計劃機制向市場機制轉變的一項重大改革。
與這種機制轉變相對應,“通道制”也就有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積極意義:
“通道制”改變了運用行政機制來遴選和推薦發股公司,提高了市場機制對股票發行的影響力度。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在指標制條件下,各地方政府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發股指標,用盡了各種方式進行行政性“攻官”;各家擬發股公司為了獲得發股指標,用盡了各種方式向當地政府部門“攻官”;券商等中介機構為了獲得主承銷商等資格也用盡各種方式向地方政府部門和擬發股公司“攻官”。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腐敗現象嚴重發生,而且因發股指標具體落實到哪家公司所引起的地方政府部門內部的各種矛盾也不再少數。在通道制條件下,發股通道具體落實哪家公司不再由地方政府部門決定,而由券商根據擬發股公司的具體情況決定,由此,上述現象自然消解了。
“通道制”培育了券商的市場競爭意識和市場競爭行為。2年多來,券商明顯改變了“指標制”條件下的通過“攻官”來爭取主承銷商資格的行為,將主要注意力集中到了發股公司的質量選擇、做好公司改制和上市輔導工作和嚴格審核擬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等方面,同時,為了能夠持續地推薦高質量的公司發股,一些券商加大了培育企業的力度;為了保障推薦擬發股公司的工作能夠順利展開,少返工或不返工,有效利用發股通道,爭取較好的發股收入,券商對發股公司申報材料的內部審核制度也逐步嚴格完善。應當說,如今券商在股票發行市場中的行為,與指標制條件下相比,已有了根本性變化。
“通道制”較為有效地保障了“發審會”的工作質量提高。在“指標制”條件下,擬發股公司既擁有發股指標又擁有地方政府部門的推薦函,在申報材料不合規的場合,“發審會”要取消其發股資格極為困難。在1993-2001的7年多時間內,被取消發股資格的擬發股公司屈指可數,絕大多數沒有通過“發審會”審查的公司被要求修正、補充或重新制作申報材料后再上“發審會”,因此,“發審會”的公正評判功能受到明顯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橡皮圖章”會。實行“通道制”以后,“發審會”公正評判的功能明顯增強,一個突出的現象是,2年多來未能通過“發審會”的擬發股公司不論是絕對數還是比例數都明顯增加。
“通道制”的負面效應
發股“通道制”雖有其積極功能,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負面效應。這些負面效應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發股“通道制”依然在相當程度上貫徹著“指標制”機制,所不同的是,原先發股指標是通過行政機制下達給地方政府,現在發股通道則直接下達給券商;二是發股“通道制”中依然貫徹著“指標制”中存在的“合規性審核”機制,由此,不免引致一系列負面效應發生。
“通道制”抑制了券商之間的有效競爭。在“通道制”條件下,雖然證券主管部門在分配通道數量時考慮到了各家券商的實力狀況和業績狀況,采取了一定的差別對待措施,從而,使各家券商所獲得的通道數量不盡相同(例如,有的券商擁有8個通道,有的券商擁有6個、4個、2個通道),但在三個機制的制約下,這種通道的數量差別并沒有有效激發券商在發股市場中的競爭:
其一,排隊機制。券商使用通道采取排隊機制,即按照發股申報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上“發審會”的順序進行排隊,先來后到,發股1家再申報1家,由此,實力較強的券商只能與實力較弱的券商一同排隊,等待審核和核準,這樣,排隊機制弱化了各家券商在通道數量上的差別。
其二,發審機制。發股申報材料上“發審會”后,一旦未能通過,券商和擬發股公司可根據“發審會”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并可不按照排隊順序再次上“發審會”,由此,使一些實力較弱的券商可通過多次修改發股申報材料來達到通過“發審”,這一過程再次降低了券商之間建立在實力差別基礎上的競爭。
其三,發股安排機制。2001年7月以后的2年左右時間內,股指和股價持續走低,受此制約,證券監管部門在發股上市安排中有意放慢了步速,由此,與排隊機制相聯系就發生了這樣一種情形,擁有8個通道的券商每年實際可發股僅2~4只,而擁有6個、4個、2個通道的券商每年的發股數量也在2~4只。
合規性發審未能有效確立股票發行的政策導向。“通道制”中繼續貫徹合規性發審機制,合規性發審的工作機理是,只要擬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即“合規”),就應核準該公司的發股申請。從理論上說,這一機理似乎是成立的,但從我國實踐情況來看,它實際上存在著明顯不足之處。關鍵問題在于,這種合規性發審缺乏市場競爭機制,給擬發股公司和券商以誤導。這是因為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發股的條件只做出了最低線要求(實際上,各國法律法規也只做出最低線要求),由此,在缺乏競爭機制的條件下,就很容易使發股公司和券商等中介機構將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制作合規的發股申報材料,輕視甚至忽視發股公司的素質提高。事實上,不論是“指標制”還是“通道制”都給擬上市公司一個誤導信號——只要各項文件合規就可申請發股融資,由此,只要公司經營業績大致符合發股上市要求,在輔導期內擬發股公司和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都集中精力制作文件使其達到合規要求,而對企業的業績成長、市場競爭力、發展潛力等直接關系資金配置效率、上市公司前途和股市發展前景的重大事項卻明顯重視不足,由此,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提高也就受到影響。
不利于保薦人制度的切實貫徹。保薦人制度的核心是落實券商等中介機構在推薦保舉上市公司中的法律責任以激勵券商之間的服務質量競爭。在一些發達國家和香港地區,保薦人的法定職責可延續至所推保的公司上市后的兩年時間內,即如若這些上市公司在上市后兩年時間內發生了與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嚴重相悖的行為或現象,主承銷商或其他保薦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定經濟責任;如若發現這種不一致是券商與上市公司合謀的結果,那么,相關當事人甚至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在繼續實施“通道制”的條件下,保薦人制度的這些最基本規定,由于以下三個機制,可能難以切實落實或明顯打折:
其一,通道數量。保薦人制度基本要旨是,通過落實券商對所推保上市公司質量的法律責任來推進券商之間的服務質量競爭,實現優勝劣汰,但在通道制條件下,服務質量高的券商受通道數量(和排隊機制)制約難以推保更多的公司發股上市,而服務質量較低的券商則可通過多次修改發股申報材料實現所推保的公司發股上市,由此,在提交發股公司申報材料到“發審會”審核通過階段,保薦人制度的效應不明顯。
其二,實質性發審。合規性發審中實際上貫徹著實質性發審。所謂實質性發審,是指證券監管部門對每家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中每項內容進行詳盡的實質性審查,如若發現疑點則要求該公司和券商進行修改完善,待實質性審查通過后再提交“發審會”審核通過。這一機制的運用實際上意味著,每家公司的發股上市都得到了證券監管部門的“信用擔保”,因此,一旦發生上市公司質量發生問題,保薦人雖然逃脫不了干系,但證券監管部門也需分擔責任;可一旦需要由證券監管部門分擔責任,保薦人的法律責任落實就將打折扣甚至處于說不清狀態。通海高科就是一個可資借鑒的突出案例。
其三,發股上市的行政性安排。由證券監管部門運用行政機制安排發股上市步速,這是中國特有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存在一方面說明了發股上市并非只是一個市場行為,它更多的是一種行政安排,另一方面則給券商回避保薦人責任以口實。一個可設想的例子是,1家擬發股公司在申報材料通過了“發審會”審核后,在行政安排中發股上市所耗費的時間較長(如6個月、8個月等),由此使得原先估算的投資項目因條件變化難以繼續投資或投資收益有了較大的變化,其后果應由誰承擔?如果由保薦人承擔,恐怕不公平。但如果保薦人可因此免責,那么,這一口實將被普遍運用。“通道制”的負面效應還可從其他角度進行分析,但以上足以說明,這種股票發行制度因有著內在的缺陷應予以改革。
取消“通道制”落實保薦人制度
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目標模式應是登記制,但立即實行登記制,眼下各方面條件尚不充分具備,因此,需要有一個讓監管部門、券商等中介機構、擬發股公司、投資者等市場參與者逐步了解熟悉股票發行市場內在機制的過程(當然,這一過程不能耗時太長)。由此,從核準制到登記制的路程只能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實行核準制下的“通道制”,第二步是實行核準制下的保薦人制度。
2001年4月迄今,我們已走過了第一步,現在是邁開第二步步伐的時候了,即取消“通道制”、實行保薦人制度。所謂取消“通道制”,是指各家券商在推保擬發股公司過程中不再受發股“通道”的數量限制,由此,實力較強的券商可多推保擬發股公司,在發股市場中充分展示其競爭優勢。在取消“通道制”的條件下,保薦人制度將得到較為充分的落實,主要表現在:
第一,由于發股家數已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所以,各家券商承銷股票的家數在很大程度上就取決于擬發股公司的質量和券商制作申報材料的質量,這樣,券商就不得不努力提高其選擇高質量擬發股公司的能力、對這些公司進行輔導和培育的能力和制作既合規又具競爭力的發股申報材料的能力,而這些能力的提高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由于發股家數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通過發股市場所供給的股票數量將明顯增加,由此,一方面將改變長期來由“指標制”和“通道制”所造成的股票供給嚴重不能滿足投資需求從而發股高溢價的狀況,推進股價向投資型回歸;另一方面,又將促使證券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從實質性審核和控制發股步速轉向監管發股行為,迫使券商在充分預期股市動態的基礎上優化服務質量、注重培育發股公司、完善股票承銷機制,變以數量取勝為以質量和信譽取勝,變爭取短期收入為爭取長期市場。這些變化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是相符的。
第三,由于發股家數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擬發股公司不需再為獲得發股通道而向券商“攻關”,實力較弱的券商不再可能以“合作”為名將通道賣給實力較強的券商,證券監管部門也不再面臨券商為增加發股通道而進行的“攻關”。由此,圍繞“通道”而發生的各種不規范甚至腐敗現象將自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擬發股公司、券商、證券監管部門彼此間的約束機制有效形成。如若擬發股公司不重視自身素質的提高,券商將不再選擇它;如若券商不重視行為的規范化,證券監管部門將對其進行嚴厲監管乃至懲處。這種各個主體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責并相互制約的機制,是保薦人制度的內在要求。
一些人強調,一旦取消了“通道制”,各家券商報送的發股申報材料將大幅增加,由此,證券監管部門將處于兩難境地:要按規定期限審核完這么多的發股申報材料,人手不足;要推延審核時間,又違反有關審核期限的規定。
這種認識是不能成立的。審核發股申報材料的人手不足,完全可以通過增加審核人員的數量來解決(增加審核人員數量的方法也多種多樣);而如果考慮到,按照登記制要求,逐步取消實質性審核,則審核人員數量不足的問題就更容易解決(原因是,在登記制條件下,本來就不需要對發股申報材料進行全面詳盡的審核)。
一些人強調,如若大規模發股上市將嚴重影響股市投資者的利益,因此,還需要運用行政機制“有序”地安排發股步速。
這種認識是似是而非的。股市投資者并非僅以目前已入市的投資者計算,它應包括擁有資金而有意向入市的投資者。在中國13億人口中,已入市的投資者還只是一個小數;在上千萬個企業中,已入市也只是一個小數。中國股市的發展應著眼于眾多的投資者要求,只有股票供給規模達到比較充分從而股價具有投資價值的時候,才可能使真正的投資者大規模入市,這決定了發股規模必須著力擴大。
另一方面,限制發股步速并不能真實有效地維護現有股市投資者的利益。股市投資者的收益直接來源于股價的變動,其實質是股市投資者的可選擇空間。在控制發股步速的條件下,眾多中小投資者無法預期股市走勢,其操作機制是,每當股市走勢好轉就加快發股步速,每當股市走勢下落就放慢發股步速,結果常常是“莊家”獲利而中小投資者利益受到嚴重損失。2000年的“賺了指數賠了錢”,2001年7月以后的股指持續下落,都引致了大多數投資者利益的損失。毫無疑問,在取消“通道制”條件下,發股規模可能有一個快速擴容的過程,它可能引致發股價格從而交易價格的下落,就此而言,現有投資者的利益可能暫時受到某些影響,但因上市公司質量提高了、股市具有投資價值了,這樣,就長遠而言,投資者的利益是能夠得到市場機制保障的。事實上,即便不講發股規模擴大,隨著公司債券等非股票類證券品種的增加和規模擴大,股市價格也將面臨回歸本位的走勢。
切實貫徹保薦人制 應重視的幾個問題
值得強調的是,取消“通道制”只是推進保薦人制度的必要條件,不是充分發揮保薦人制度功能的充要條件,要切實貫徹保薦人制度,在繼續實行核準制和股票發審制度的條件下,應重視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
逐步弱化證券監管部門對發股申報材料的實質性審核。合規性審核有兩種情形:實質性審核和報備性審核。二者的差別不僅在于審核程序、審核內容的不同,而且在于審核目的、審核機制的不同。實質性審核中貫徹的基本機制是行政機制,其內在涵義是只有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公司才是具備發股條件的“好”公司,但無數的事實證明,行政機制并不具備選擇“好人”的功能,因此,經過實質性審核的發股公司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還有“壞”的。報備性審核,只要求券商和擬發股公司將發股申報材料按照規定內容報送證券監管部門備案,一旦發現其中有不實內容(包括虛假內容),則后果完全由券商和擬發股公司承擔。中國現今暫時難以達到報備性審核的條件,但應努力向這一方向進取,因此,在實施保薦人制度的同時,應逐步減少實質性審核的內容并積極簡化實質性審核的程序。2001年4月以來,中國證監會在這方面已做出了大量努力,但也還有相當多工作需要做。
調整發股排隊機制。在“通道制”條件下,發股審核中需要排兩個隊:一是根據申報材料的送達順序進行審核排隊,二是在初步審核通過后進行上“發審會”的排隊。如若擬發股公司不能通過“發審會”,則只需加入上“發審會”的排隊,無需加入前一排隊。這種排隊機制不利于鞭策券商制作高質量發股申報材料,不利于支持券商之間的市場競爭,也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相差較遠,因此,有必要予以調整。
調整排隊機制的建議是,變兩次排隊為一次排隊,即不能通過“發審會”的擬發股公司應根據其修改后的申報材料送達中國證監會的時間,重新加入按照申報材料送達次序進行的排隊,不再直接上“發審會”排隊,由此,迫使有關券商和擬發股公司提高申報材料的制作質量。
對于風云變幻的中國股市來說,這家名為“榮大”的公司簡直是個燈火通明的橋頭堡。
夜深了,榮大的燈還亮著。
這足以叫很多人暗自感到慶幸。要知道,這家公司的燈光明暗程度簡直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火爆程度成正比。假使這里一派燈火通明,通宵達旦,資本市場一定很火;反之,可能大不妙。
榮大,全稱榮大偉業商貿有限公司。這是一家打印店。不同于街邊其他打印店,它的神秘之處在于,打印的是上市申報材料。每年,全中國大約90%的申報材料出自這里。
中國股市溫度計
籌備一份上市申報材料能有多難?幾乎每個街邊數碼打印店都能實現:只要給黑白內頁套好頁碼、放好隔頁紙、加上彩色封皮,然后裝訂成冊即可。
當初,張亞波也這么想。幾年前,當他還是投行小兵的時候,第一次做材料,有善意的前輩提醒他去榮大打印。很快,張亞波就感受到了榮大的好。一份上市文件可能有1000頁,甚至多達1500頁,不同的原件有不同的頁碼,再編成新文件后又需要新的頁碼。若是其中有錯誤、疏漏,還得推倒重來。在榮大,則完全不需要為這些程序上的繁瑣浪費時間。
對于東奔西跑的投行新兵們來說,這實在是個意外之喜。
不久前,有位投行經理做了一個項目建議書,本以為這么簡單的事,隨便哪家街邊小店都會做,不過事實證明,從選紙、打印效果到裝訂,與店員反復溝通,折騰了很久,做出來的材料依然不如人意,最后,他只得轉身再去榮大。
“這些事沒做過,根本不明白。”有人說。一個普通的打印店員很難知道一個證監會官員希望看到怎樣的材料。而在榮大,從項目建議書到招股書制作,都有豐富的經驗。更有甚者,投行人在一些程序上的小疏漏,還會被打印員發現并指出。
“他們已經把一個細分行業做到了非常專業的程度”。榮大一位前員工羅榮說。
在榮大,打印員分成A、B、C三個等級,一個新員工需要經過3個月的入職培訓才可成為C級員工,之后隨技藝嫻熟能力逐步晉升B級、A級,領班則相當于技術主管。事實是,榮大內部已形成一種學徒機制。一方面有經驗的老員工帶新員工,另一方面新老員工分工有序,比如夜間趕工的通常是最有經驗的,因為天一亮,這些材料可能就要報到證監會。
“榮大分工很細致,甚至在前臺接待上都有固定的模式。”時美印刷財經業務部門負責人呂小利說。材料制作完成后,榮大也可根據客戶的要求,按時把材料送到指定地點。
對于榮大來說,時間是個微妙的東西。同一天下午,5點鐘報進證監會的材料和6點報進去的材料,僅僅相差一小時,審核時間可能就不一樣。尤其是在每年3月、6月、9月,若是錯過了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天,申報材料又得新增一個季度的內容,會增加很多會計、審計成本。
2011年3月,上百家券商幾乎擠滿了榮大的過道,焦急等待,卻也不敢貿然換一家打印店。“還剩七八天時間,你敢貿然找一個都沒試過的印刷點嗎?”張亞波說。上市是件嚴謹的事,即便再便宜的街邊小店,券商們也不敢嘗試。這是小錢,企業、券商都不在乎,但對印刷的品質,他們都近乎苛刻。按照現有的書面審查制度,發審人員不會親自去企業,他們對一家企業的了解,幾乎就指望著這本材料。
教訓不是沒有。“有段時間,證監會看到一個格式不規范的申報材料,當場就批了券商。”呂小利說。因為資料出錯而耽誤項目,這樣的風險小券商們可承受不起。通常來說,榮大的出錯概率很小,如果安排得當,時間也能保證。
周正榮,40多歲,身材結實。熟悉他的人說他為人謙遜、低調。此外,關于這位創始人,我們所知甚少,他和他創辦的企業一樣,像是冰箱里的一只手表,冰冷、準確、勤奮并且不為人知。
2008年后,周正榮基本退出榮大運營。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1985年出生的年輕人,履歷顯示,他于2004年入職榮大。在榮大,這樣的事不在少數。人員的穩定、分工的細致、流程化的管理和高效率的升遷制度,這些保證了榮大的服務品質。
2011年,身為東方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總部董事的張亞波不再親自跑榮大。像當年的前輩一樣,他會告訴新來的手下:去榮大吧。
風起的時候
起初,這是個不被留意的市場。
事實上,周正榮的生意是資本市場的溫度計,隨之瘋狂地上下起伏。
“停發階段,榮大幾乎遭遇了滅頂之災,一點上市的活都沒有。” 呂小利說。
熬過艱難的幾個月后,榮大很快就抓住了資本市場復蘇的機會。周正榮是個訓練有素的退伍軍人,不過他粗中有細。這一次,他把心思花在了更細致的地方。
2006年下半年,資本市場回暖。榮大決心提供更加體貼的服務,留住客戶。但凡同樓有房間退租,無論多高的價錢,榮大都會拿下用于接待券商。榮大提供專門的接待室、休息室,券商們無需在賓館與打印店間奔忙,可直接在榮大辦公,甚至在榮大開小型會議。同時,榮大還提供飲用水、食物,把券商從外部瑣事中解放出來。
2007年,榮大被券商們擠得滿滿的。2008年,榮大遷到現址,員工數由50多人增加到100多人,并相繼在上海、深圳開設分店。這時,同行們才發現自己已然錯失良機。
“時美進入這個領域早于榮大,但看盤子太小,就沒重視。”呂小利說。但現在,年上市公司及籌備上市公司數量正在急劇增長。最讓他動心的不是市場,而是高利潤。“凈利潤能夠在50%或者40%左右”。
周正榮不是沒有野心。2007年,榮大開始進軍利潤可觀的財經公關領域。不過,缺乏專業積累的榮大很快碰了釘子。公司成立半年多,才接到第一個業務,具體執行時,還請了另一家財經公關公司幫忙。
暗戰迭起
周正榮擁有別人求之不得的東西。
財經印刷,這個市場曾經引來過好些人的垂涎。呂小利就是其中的一個,他很清楚,街邊小店不可能搶走這塊市場。這就是說,只有時美及其他大型連鎖機構,才有機會分一杯羹。現在,他要動手了。
差不多花了半年,時美才爭取到第一單申報材料。先是給在榮大搶不到位的券商做一些小材料,隨著對小材料的滿意,對方逐步開放為重組、增發資料,最終,把申報材料交給了時美。
曾有一兩家據說跟證監會關系很好的打印店,試圖進入這個領域,最終也沒能生存下來。而榮大有著長期的口碑積累,甚至無需一個銷售人員便能執其牛耳。呂小利說,“跟榮大競爭這塊業務不是一年兩年能下來的,要做好長期打的準備。”
按照《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建辦市[2012]54號,見附件一)及《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有關問題的說明》(建市監函[2012]82號,見附件二)的要求,我省將組織開展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按屬地化原則,省管建筑業企業和駐冀中央企業中依法取得一級或二級項目經理證書的人員,且通過2011年年檢、無《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3號)第十五條規定行為和未取得建造師注冊資格的,可以按本通知要求申報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二、申報條件
符合受理范圍內的項目經理申請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申請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2012年度擔任大型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
2、2012年度未擔任大型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應當同時滿下列條件:
(1)年齡不超過55周歲;
(2)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和《關于印發<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12]101號)中業績規模、數量和專業要求。年齡、業績計算時間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2012年度擔任中型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
2、2012年度未擔任中型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應當同時滿下列條件:
(1)年齡不超過55周歲;
(2)符合省人事廳、省建設廳《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規定和《關于印發〈河北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冀建執[2005]8號)中業績規模、數量和專業要求。年齡、業績計算時間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一)應提交的材料
1、已粘貼一寸免冠照片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表》或《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表》;
2、一級或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申報工程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項目經理任職文件復印件;
(2)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施工承發包合同(不含合同通用條款)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文件復印件(2012年度未完工的項目除外)。
上述申報材料應提供相應的原件備查。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吊銷原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2、申報材料按本條(一)要求提交材料的順序,且把一份申請表和附件裝訂成冊。書面申報材料應使用A4規格的紙張。
3、申報材料份數要求:申請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工程、礦業工程的報送申請表和匯總表均一式二份;申請其他專業的,報送申請表和匯總表均為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均按個人單獨裝入檔案袋。
四、申報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在河北建設網()上如實填報《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表》或《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表》,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自動生成條形碼書面申請表。申請表中必須由個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受理。
聘用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后,將本企業所有申報人員匯總打印《企業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匯總表》(見附件),并將申請表、申報材料及原件報設區市、擴權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建設廳駐外管理處。其中,主項為市政公用建設工程的建筑業企業的項目經理無論何種專業,均統一報送各市市政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管理部門。省建設廳駐京、津、滬、晉外管處負責其所管企業資料的受理和集中上報工作。
(三)初審。
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報材料由設區市、擴權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廳駐外管理處負責匯總后,報省建設廳初審。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報材料由設區市、擴權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廳駐外管理處負責初審。請各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將本地企業《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初審意見匯總表》和電子文檔(見附件三)以及企業申報材料(含業績相關原件)報送至“河北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審批。
省建設廳組織專家重點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有效性、真實性及其在崗情況和申報工程業績進行審核,由本專業評審小組簽署意見。其中,申請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審核合格的,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報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審批。申請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由省建設廳審批。
(五)頒發證書。
經建設部和省建設廳審批合格的,由省建設廳向符合條件的頒發一級或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應當根據自身工程業績情況,選擇一個專業進行申請。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專業企業的人員可申請相近專業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二)具有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人員,可同時申請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當不具備頒發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條件時,可按二級標準審核。
(三)申報的每一項工程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須是該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六、有關說明
(一)取得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其注冊、執業、變更、注銷和繼續教育等,按照注冊建造師制度有關規定執行。證書有效期均為5年,于2013年2月27日廢止。
為了切實推進商標戰略,積極打造著名商標方陣,不斷增強我省企業市場競爭力,努力使商標品牌經濟成為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根據《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規定,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辦公室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并對年認定的省著名商標進行復查。現將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的范圍和條件
凡在省范圍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且其商標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并符合《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相關規定,均可自愿申報認定省著名商標。
二、申報的時間和程序
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的,申請人可通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下載《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并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報所在地州(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局直屬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所在地工商局應嚴格按照《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規定,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審查、核實,認為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年5月10日前報送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辦公室,對不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應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申報材料
(一)基本情況:1、申請人概況、企業發展史;2、企業規模、資產、主要經濟指標及發展趨勢等情況;3、申報商標所指主要商品或服務的生產經營情況;4、商品質量和市場信譽、相關公眾認知程度等情況;5、企業誠信、環境保護、企業用工和社會勞動保障等情況;6、商標注冊、管理和打假維權、廣告宣傳等情況。
(二)主體合法性證明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資格證明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稅務登記證。
(三)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有關材料:
1、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商標申請人與商標持有人不相一致的要出具證明材料;2、商標實際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識與《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商標圖形、文字、商標使用范圍等相一致的證明材料;3、商標最早使用和連續使用的證明材料;4、商標在國外、境外注冊情況的證明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宣傳、促銷工作的有關材料:
即與該商標有關的企業商品廣告宣傳和企業形象宣傳,包括宣傳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反映廣告投入的發票、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1、商標標注商品產銷量同行業排名等有關證明材料;2、商標標注商品在國內銷售或服務區域及專賣專營網點分布情況證明材料;3、商標標注商品出口銷售情況證明材料;4、反映公眾對該商標標注商品知名度、美譽度、信任度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證明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
1、企業對商標保護重視程度及商標管理機構、人員和商標管理工作情況的證明材料;2、商標被假冒侵權程度和范圍及受保護的記錄有關證明材料。
(七)證明該商標知名的其他證明材料:
1、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兩年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發展變化情況證明材料;2、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兩年利潤、稅收變化情況證明材料;3、出口企業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出口創匯情況證明材料;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質量監管、食品衛生監管部門組織的統檢、抽檢、定期和日常監督檢查中的檢測結論證明材料(免檢產品應提供免檢證明);5、商標市場信譽與省級以上獲獎情況;6、屬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近兩年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要與上報統計部門或稅務部門的數據相一致,稅收情況要出具稅務部門的證明材料。)
(八)證明依法承擔社會責任的有關材料:
1、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勞資糾紛等問題證明材料;2、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證明材料;3、嚴格執行國家和環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環保糾紛問題證明材料;4、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證明材料;5、近兩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消費者權益糾紛的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要出具相關主管單位認可的書面材料)
(九)其他相關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提高對認定省著名商標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切實做好省著名商標的組織申報工作。
1、要進一步加大商標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尤其要做好新頒布的《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8號)的學習、宣傳活動,把創立著名商標活動的意義和作用宣傳到每個企業,引導企業提高商標意識,指導企業正確運用商標戰略和商標策略開拓、占領市場,鼓勵爭創省著名商標,積極幫助企業做好省著名商標的申報工作。
2、要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對商標所有人申報的材料和商標使用、管理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查核實,按照規定時間上報。重點推薦上報使用該商標商品的產量、銷售額、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于前列、銷售(服務)區域和廣告在省境內的投放覆蓋范圍較廣,在相關公眾中有較高的認知程度并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商標。
3、要認真做好滿兩年省著名商標的復查工作。年省政府以政〔〕12號文件認定的“藍天(圖形)”等14件省著名商標已滿兩年(附件3),各州(地、市)工商局及省局各直屬分局做好復查,由企業據實填寫復查表(附件2),復查表請各地做好存檔。對不符合條件的上報省局,由省局提請省著名商標認定機構撤銷其著名商標資格。
4、結合省局《關于年度全省工商系統深入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實施意見》(工商商〔〕7號)的要求,積極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大幅提升商標注冊量,大力培育知名品牌群體,把著名商標的申報、推薦工作當作扶持本地產業,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的大事來抓。指導企業整理申報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有效,并及時上報省局,以確保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的順利實施。
20*年度科技咨詢專項工作將在前幾年實施的基礎上,繼續緊緊圍繞*發展和服務全國的重大需求,大力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服務業的發展,遵循“需求導向、機制領先、凝聚資源、高端輻射”“十一五”期間*科技發展的工作方針,依靠科技、知識、人力、文化、體制等創新要素驅動首都城市發展,并以此實現對全國的高端輻射與引領作用。
20*年度科技咨詢專項工作將拓展思路,突出重點,進一步支持高新技術領域的創新咨詢服務項目,重點關注和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文化創意產業、科技金融保險等與科技緊密相關的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咨詢服務項目。充分發揮科技咨詢機構的智囊和紐帶作用,為實現首都創新戰略提供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務支撐。通過首都創新戰略的實施,使*市在“十一五”期間實現五大提升: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得到提升,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基本形成;科技在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引領地位得到提升,創新型服務業成為提升城市功能和輻射能力的主要驅動力,使高新技術產業在諸多領域實現重大突破,涌現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和企業;科技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過程中的應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為全國服務和與全球資源對接的能力得到提升,使*的創新服務能力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明顯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活躍,吸納全球科技資源的能力顯著提高;科技持續發展水平和創新能力得到提升,科技基礎條件得到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共享機制基本形成。
一、支持對象
在*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咨詢機構,以決策咨詢、管理咨詢、工程咨詢、技術咨詢、市場調查、專業咨詢等為主營業務,尤其是:1、為高新技術領域(電子與信息及軟件、信息服務業;生物、醫藥技術;現代農業;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高效節能;環境保護、航空航天等)提供與科技創新和成果產業化促進相關的咨詢服務;2、為現代服務業領域(科技金融、科技保險、文化創意、物流、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等)機構提供與該產業發展緊密相關的咨詢服務。主要包括:
1.自主品牌與知識產權建設咨詢:提品品牌設計與建立、企業品牌策劃與建設以及知識產權建設的咨詢。
2.體制改革咨詢:提供企業制度建設與創新、企業兼并與重組的咨詢。
3.管理與發展咨詢:提供決策、戰略、人力資源、組織變革、IT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咨詢。
4.市場信息與營銷咨詢:提供市場調查與信息、商業模式建立與創新的咨詢。
5.科技金融、科技保險與投融資咨詢:提供與科技金融、科技保險相關的經紀、法律、評價等咨詢,提供風險投資引入與融資、上市與資本運營的咨詢。
二、申報條件
申請專項資金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機構條件
1.在*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相關的從業資質和良好信譽,無不良記錄。
2.成立兩年以上。
3.上年度營業總收入不低于200萬元,或咨詢業務收入不低于150萬元。主營業務為提供各類科技咨詢服務。
4.在高新技術領域或現代服務業領域有較強的專業咨詢服務能力,在科技咨詢行業較好的業績,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客戶反映良好。
5.內部管理規范,團隊結構合理,服務手段科學。
6.近兩年年度咨詢業務收入平均增長比率不低于5%。
7.擁有自主創新服務模式。
8.近兩年咨詢服務項目不少于10個。
9.獲得20*、20*年度“*市優秀科技中介機構”表彰的機構予以優先支持。
(二)咨詢項目條件
1.申報的項目應是正在執行的咨詢項目。
2.咨詢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同時也能提升科技咨詢機構自身的專業服務能力。
3.每家機構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四、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地點和時間
專項資金實行集中申報、集中受理。*生產力促進中心及*科技咨詢業協會受*市科委委托共同負責受理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辦公地設在*生產力促進中心。
辦公地址:*市海淀區北三環中路31號生產力大樓B座8*室
咨詢電話:*
網上時間:*
申報時間:20*年5月4日—5月29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二)申報程序
1.從*市科委*或*生產力促進中心網站*、*科技咨詢業協會網站*下載《*市科委科技咨詢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20*年度)》,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報材料”部分)。
2.申報機構在申報期限內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申報材料
1.《*市科委科技咨詢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2.附件材料包括:
(1)咨詢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項目委托方營業執照復印件、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說明材料,分別加蓋單位公章。
(3)咨詢機構近三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并加蓋單位印章。
(4)咨詢項目的委托合同書及服務收入證明復印件。(報送書面材料時,需出示委托合同原件)
(5)上年度接受服務的主要客戶的評價意見(機構的專業技能和服務態度、合同執行情況、給客戶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對客戶發展的作用等)。
(6)近兩年,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的相關證明(至少10個項目、如由項目委托方提供的證明函或合同書復印件等)。
(7)有關信譽證明復印件。
(四)報送材料數量及裝訂
《項目申報書》用A4規格紙打印,并與其他附件材料裝訂成一冊。書面上報材料一式六份,均應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報送《項目申報書》的電子版。
(五)情況查詢
申報單位可通過市科委網站*或*生產力促進中心網站*、*科技咨詢業協會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年生態旅游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緊緊圍繞州委州政府“全域旅游”戰略,強化森林資源保護,深度挖掘生態旅游資源,大力推進生態旅游開發,助推脫貧攻堅,實現了生態旅游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切實搞好生態旅游統計工作。生態旅游統計是生態旅游行業管理的基礎內容,生態旅游統計報表是綜合反映行業收入情況、為政府部門提供信息、了解情況、規范發展、制定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我局在統計數據時嚴格做到及時,準確、完整。我州每季度按時將各縣(市)生態旅游統計報表匯總及時上報,上報數據做到了及時、準確。全州森林生態旅游接待游客336.368萬人(次),實現生態旅游收入11.77億元。
(二)指導舉辦瀘定第屆櫻桃節會。我州高度重視花卉(果類)節會活動,會同瀘定縣制定節會活動方案,規范節會活動審批事項。指導瀘定縣成功舉辦第十屆“紅櫻桃節”活動。本屆紅櫻桃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通過開展瀘定旅游本底推介、瀘定鄉村旅游宣傳、農特產品銷售的等活動,接待游客2.1萬人,實現旅游綜合收入2287.78萬元。活動現場舉辦的“網紅+N”的直播旅游帶貨大會,瀘定花椒、高原蜂蜜、金絲皇菊、瀘定仙桃汁等農特產品銷售火爆。紅櫻桃節的成功舉辦,有效促進了文旅市場的復蘇,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獲得了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積極開展申報省級森林小鎮、四星級森林人家工作。為推進我州生態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助力鄉振興,我局高度重視森林小鎮、森林康養人家、四星級森林人家申報建設工作。一是指導丹巴縣完成第四批省級森林小鎮申報工作,丹巴縣甲居鎮成功創建省級森林小鎮。二是積極申報四星級森林人家。州林草局按照省林草局通知要求,指導相關縣(市)對符合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規范組織申報材料,并對各縣(市)林草局審核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初審,并將符合評選條件的經營主體的申報材料上報省局。經省林草局組織專家評審,“丹巴縣四畝田園酒店”、“丹巴縣德孜青麥民宿客棧”、“康定市紅盛枇杷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藏家漁莊”共3家被授予四星級森林人家稱號。
(四)國家森林體驗重點建設基地建設有序推進。國家森林體驗重點建設基地按照省、州全域旅游發展總體安排,依托森林資源優勢,積極發展生態旅游。一是積極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按照創建細則,積極申報材料,目前已經通過省文旅廳審核報至國家文旅部;二是率先啟動“廁所革命”。堅持高起點規劃,精品化建設,品牌式宣傳,榮獲“廁所革命十大典型景區”;三是創新設立“垃圾銀行”。在景區開展“撿垃圾、兌禮品、存信譽”活動,基地環境得到徹底改善。四是旅游營銷宣傳持續放大。,央視對旅游復工復產先后進行了5次報道,電視臺進行了21次相關報道;圍繞“冰川溫泉旅游季啟動暨大貢嘎文旅發展聯盟成立儀式”活動,整合全網媒體資源,實現以人民日報、新華社、人民網、新華網等100家主要媒體集中,總數量達501條次。
國家森林體驗重點建設基地接待游客190.51萬人次,實現旅游綜合收入20.95億元。
(五)加強生態旅游游客量數據采集工作管理。根據省林草局生態旅游發展中心安排,協調推薦“亞丁景區管理局”“景區管理局”作為全國林草系統生態旅游游客量數據采集樣本單位,并落實了游客量信息數據采集管理人員。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我局將進一步把生態旅游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細化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認真履行職責,搞好綜合協調、指導檢查等工作,積極推進林草生態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繼續加大林草生態旅游宣傳力度。以實施全域旅游戰略、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為契機,以實施大渡河流域鄉村振興示范區建設和梯度推進雅礱江、金沙江流域鄉村振興為抓手,利用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強化林草生態旅游宣傳力度。爭取在各類主流媒體上開辟森林旅游宣傳專欄,提升知名度,拓展客源市場。
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動態管理和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見附件1),現將2021年度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動態管理和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動態管理
(一) 動態管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所有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及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
(二) 動態管理考核內容
1.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優秀團隊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募資進展情況、投資進展情況、退出情況、效益情況、管理情況,以及圍繞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見附件5)提升等開展投資的典型案例等。
2.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主要考核內容包括集聚創投機構情況、創業投資發揮作用情況、創業投資扶持舉措落實情況,以及區域內創業投資服務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產業鏈供應鏈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動態管理考核組織安排
1.總結自評。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組織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所有獲認定單位根據動態管理考核內容開展自評,全面總結梳理2020年度運行情況,填寫總結自評表(見附件2-4)并加蓋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報我委。請市屬單位將總結自評表于6月23日前直接報我委。
2.現場考察。省發展改革委根據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工作總體安排,會同我委對已獲認定單位運行情況開展全覆蓋檢查或“雙隨機”抽查。
3.綜合評議。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總結自評和現場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動態管理考核結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被追究法律責任或嚴重失信聯合懲戒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由于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導致部分考核指標未能達到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認定標準的,給予一年觀察期,連續兩年未能達到認定標準的,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
4.公示。省發展改革委按規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取消相應稱號。
二、2021年度行動計劃和建設工程申報認定
(一)申報要求
1.認定范圍和條件、認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2.各區擬申報的創投企業、團隊和載體按照《暫行辦法》準備申報材料并裝訂成冊,提交所在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市屬單位申報材料報送我委。申報載止日期為6月18日,以送達日期或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發起募集或管理創投資本規模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或品牌領軍企業。創業投資載體可同時申報省級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或集聚發展示范區。
已獲認定的省級創業投資示范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已獲認定的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基地可申報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
4.發起募集或管理的創投資本規模未達到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或示范企業申報條件,但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的創投企業,可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創業投資企業中細分領域投資成效突出,且相對獨立運作、具有明確團隊負責人的各管理團隊,可分別申報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
(二)申報認定工作組織安排
請各區發展改革委、江北新區經發局對轄內申報材料進行齊備性審查,符合《暫行辦法》及本通知有關申報要求的,請于6月23日前將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薦意見及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報我委,我委將配合省發展改革委按《暫行辦法》開展有關工作。
附件:1.《省創業投資企業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及創業投資示范載體建設工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蘇發改規發〔2019〕1號)
2.省級創業投資品牌領軍企業、示范企業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3.省級創業投資優秀團隊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4.省級創業投資集聚發展示范區、綜合服務基地跟蹤考核總結自評表
5.江蘇省“產業強鏈”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50條重點產業鏈目錄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江蘇省范圍內的高新技術產品認定。
第三條高新技術產品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運用新發現、新發明、新創造的科學技術手段生產出來的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新產品。
第四條根據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現狀,我省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和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考目錄的產品(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條“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和“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考目錄”將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不斷發展定期進行補充和修訂,由省科技廳。
第六條申報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產品類別必須符合本細則第四條所規定的要求;
(2)申報產品應該是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型產品,或為省內首次生產的換代型產品,或為國內首次生產的改進型產品;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的行業政策;
(4)產品應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申報的產品利稅率不低于20%;
(5)產品應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用于該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產品的銷售收入不低于10%;
(6)從事申報產品研制開發的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包括同等學歷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占產品研制開發總人數不低于20%;
(7)沒有與申報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
第七條優先支持下列范圍內的高新技術產品:
1、利用國家計劃及省部級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的新產品,特別是對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支柱產業能起重大促進作用的新產品;
2、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
3、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新產品;
4、我省重點培育的高新技術產品群內的產品。
第八條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所需材料
(一)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三);
(二)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申報時必須附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
2、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凡屬于聯合申報或多個單位共同享有知識產權的,必須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過的企業上年財務報表。
4、產品采標證明。
(三)輔助材料(對申請表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情況作進一步說明,有利于了解情況,申報單位可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選擇提交),一般包括:
(1)鑒定證書或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
(2)未鑒定產品必須提交的相關材料:a、由省(部)級以上(含)查新單位出具的查新報告;b、省級以上法定檢測單位提供的產品質量性能測試報告;c、若有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產品投產后實測的環保達標證明;d、若屬中外合資,應附加中方控股證明;e、用戶使用意見相關材料;f、屬專利技術的產品需附專利證書,獲獎產品需附獲獎證明。
(3)產品進入市場的證明材料;
(4)出口產品須提交出口證明。
輔助材料時效性:科技成果鑒定和新產品鑒定,原則掌握在2年之內;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用戶意見等資料一般要求1年之內。
第九條申報和認定程序。凡申請認定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的單位,可在產品中試鑒定試產或批量生產之后,按要求向當地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轄市、計劃單列市(縣)科技主管部門按本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對申報產品及其材料進行審核后上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常年受理各市上報的材料;省科技廳定期組織專家咨詢,對符合條件的產品給予認定,并頒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第十條對申請享受出口退稅的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按省國稅局、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國稅函[2002]326號、蘇科高[2002]314號文)辦理。
第十一條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技術周期較長的高新技術產品可延長至5年。
第十二條凡持有經省科技廳認定的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證書的生產企業,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廳申請變更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或補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
1、企業改制、兼并、組建合資企業、成立新企業;
2、認定證書遺失。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的申報程序:
1、由企業提出申請變更或補認定證書報告;
2、企業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統一上報省科技廳;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將符合變更或補認定證書條件的企業材料一式二份上報省科技廳;
4、省科技廳受理省轄市申報材料后,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或論證,對符合變更或補辦條件的產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個星期內統一打印新證書,并由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統一領取。
第十四條申請變更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的申報材料要求:
1、凡屬企業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改制批文;
(2)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若企業僅部分改制,原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2、凡屬企業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工商部門出具的被兼并企業的注銷證明;
(3)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
(4)企業兼并協議,包括對認定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的說明;
(5)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3、凡屬組建合資企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合資企業章程;
(3)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同時,原認定產品的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4)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4、凡屬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同時,原認定產品的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5、凡認定證書遺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包括:認定名稱、承擔單位、證書編號);
(2)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力求各方利益共享
鵬華基金嘗發起式基金“頭啖湯”
根據近期監管層下發的《關于增設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發起式基金的發起資金需來自基金公司股東資金、公司固有資金或高管、基金經理的自有資金,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這些規定都極大地加強了基金發行人和持有人的利益捆綁。
作為率先上報發起式基金的基金公司,鵬華基金表示,發起式基金以明確的基金組織方式,有效地將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綁定在一起,實現了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的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
而基金公司此前的自購行為,也客觀實現了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共同承擔市場風險、共同分享市場收益。從2007年6月14日放開基金從業人員投資開放式基金后,鵬華基金公司及員工自購踴躍。記者查閱公告了解到,鵬華基金自成立以來自購13次,認申購基金累計金額37224.53萬元,目前仍持有基金22621.17萬元。
迅速響應新開通道
五天內遞交發起式基金申報材料
證監會下發《關于增設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于增設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有關問題的說明》。上述通知文件的落款雖然是6月21日,但基金分析機構表示,6月21日是內部出文時間,實際在網上時間為6月24日,這也是基金公司能獲得通知的理論上的最早時間。不同于其他基金,發起式基金的申報材料中需包含一份特殊的“承諾函”。上述文件中規定,“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上報并募集新基金的,從基金托管行、需提交股東、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經理等發起資金提供方出具的承諾函,說明其承諾購買的份額及鎖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