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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定額是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中的生產消費定額。它是指在工程建設中,消耗在單位產品上的人工、材料、機械、資金和工期的規定額度。按編制程序和用途可分:施工定額、預算定額、概算定額、概算指標、投資估算指標和工期定額等。隨著社會的發展,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定額管理并控制工程造價是非常必要的。
在計劃經濟時期,工程定額在具有科學性、系統性、統一性、穩定性特點的同時,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還具有它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們應該清醒的承認:工程定額的法令性特征正逐漸淡化,其在工程計價活動中的作用更在于它的指導性,這是客觀的,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原因有如下三方面。
1、完全以工程定額為基礎的工程造價控制活動,所反映的大多是在一定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條件下,完成工程建設中某項產品與各種生產消費者之間特定的數量與價格關系,其內容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其反映的價格是相對固定的,并不受供求關系等市場因素的影響。但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配置社會資源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定額計價恰恰缺失了市場運行這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要程序,也造成了一定時期內建筑產品價格與其它行業產品價格相比的特立獨行。
2、脫離了市場,就無法實現在工程建設中引入競爭機制,就無法促使社會資源在各個生產部門的合理分配,就無法完成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勝劣汰,節省社會勞動,提高社會效益當然也就無從談起。
3、施工定額是以社會平均先進水平編制的,預算定額是以社會平均水平編制的,無論是哪個施工企業,都執行一種定額,在人員、技術、設備等方面優秀的企業無從體現它的競爭優勢,這就極大地限制了施工企業為減少個別勞動時間而努力改進生產技術的積極性,實現內部挖潛,提高經濟效益的努力。
既然如此,那么是否可以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定額可以不要了,利用工程定額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的功能就可以取消了,甚至可以把工程定額這個“失寵的孩子”拋棄了呢?
答案無疑是否定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離不開工程定額。我們知道:
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市場主體行為既是理性的,又是盲目的,理性在于他們總是以趨利避害為原則進行市場決策,盲目在于他們受自身地位所局限,無法了解他人如何決策,更不能了解宏觀經濟發展的未來趨勢。只有通過工程定額對工程建設中的直接勞動耗費進行研究、測算、計量,才能更好地進行宏觀調控,避免生產的盲目性和社會財富的浪費。
目前的工程定額是由多種定額結合而成的有機整體,既有專業定額、施工定額,又有預算定額,既有國家定額,又有地方定額,其定額水平也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不斷更新,它是自1950年以來,通過吸收蘇聯的經驗和方法,經過我國幾代專家學者及造價從業人員的努力建立并完善起來的,它的字里行間無不凝結著智慧和辛勤的汗水,它的科學性、嚴密性、實用性是無可替代的。工程定額對目前的工程造價控制及管理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推出,為我國的工程
計價方式注入了市場化元素,從而在施工企業之間引入了有序的競爭方式,而工程定額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仍然扮演著重要角色。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好工程量清單計價,造價管理部門已經對現在的工程預算定額實行了量價分離,并根據規范要求對選擇余地較大的施工措施項目單獨
分部,使這種工程造價計價方式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并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同時對工程定額如何更好地適應工程量清單計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盡管工程定額在當前的造價控制應用與管理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我們也不應回避其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按現行預算定額及取費標準為依據計算的工程造價與建筑市場實際的承發包價格存在很大差距,如一般磚混結構的住宅工程,定額價應在每平方米1050元左右,而實際的承發包價格卻大都在每平方米850元左右,造成這每平方米近200元的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多少反映出現行的定額計價與實際相脫節的問題。
如何利用工程定額確定投標報價是否低于成本價的問題,也是困擾造價控制及管理的一個難題。雖然我們可以依據工程定額計算出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社會成本,但又不可否認企業個別成本的存在,究竟如何判定投標報價是否低于成本價的標準,現在還沒有現成的答案。按現行的規定:評標委員會應該對存在異議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但現在的有的地區的造價管理部門根本就不參與工程招投標,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也都是通過臨時抽簽請來的,要想讓他們當好投標報價是否是低于成本價的惡意競爭報價的“裁判”,恐怕是有點勉為其難。
在引導施工企業確立價格風險意識,加強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也是當前工程定額管理的重要課題。如在2008年,由于國際鐵礦石價格大幅上漲,和國內基本建設進入高峰的影響導致國內鋼材價格持續攀高,2008年八月份的鋼材價格與2007年同期比,平均每噸上漲約2000元,漲幅達50%以上,致使某些含鋼量較高的框架等類結構工程每平方米成本提高達百元以上,可不少施工企業是在上年簽定的固定價格施工合同,合同價格是按合同簽定時鋼材的價格考慮計算的,或己在去年年末就進行了基礎施工,但在合同價格風險條款中沒任何約定,這就使這些施工企業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為此吉林省建設廳下發了《關于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指導意見的通知》(吉建造[2008] 8號)文件,但此文件畢竟是指導性的文件,能不能執行最后還要看建設單位的臉色。
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工程建設中的新結構、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涌現,這就要求現行的定額以更快的速度進行編制和更新。如代表世界頂級建筑發展水平的標志性建筑:國家大劇院、鳥巢、水立方等代表世界一流水平的建筑已落戶中國,PP-R管材的大量使用已經顛覆了傳統且笨重的采暖給排水管道的施工材料和工藝,鋼掛石材、玻璃幕墻、新型塑鋼門窗等的出現,使我們看到裝飾材料和工藝的發展更新幾乎是日新月異,這些無異給工程定額的控制應用及管理提出了更緊迫、更科學、更廣泛、更嚴密的要求。
那么怎樣才能更好地作好工程定額的控制應用和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的工程建設服務呢?
在定額的編制上應該更進一步的接近實際。根據現在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大多數工種都是以完成的實物量包清工方式付人工費的特點,可以考慮減小預算定額人工降效及人工幅度差的設定,對材料損耗量的計取進行進一步的科學的鑒定,在工程定額的使用上要盡可能簡潔、方便、快捷,在計量單位、項目劃分等方面要向更適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需要發展。
作好人工、材料、機械等市場價格的調查、分析、測算等信息工作,利用工程造價信息網,及時各種工程造價信息,為社會各界利用工程定額控制工程造價服務。
造價管理人員要努力學習和掌握新的科學技術知識,及時掌握市場變化,使工程定額的更新跟上時代的變化的要求,造價從業人員也要不斷接受繼續教育,認真細致地工作,以使工程定額能更準確地控制工程造價。
作好人工成本信息、城市住宅造價指數、概算定額、投資估價指標、工期定額等的編制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以便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服務。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實施方案》的精神,以進一步推進公共場所管理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認識貫徹《實施細則》的重要意義,把貫徹實施《實施細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長期性重點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水平,強化公共場所經營者作為公共場所衛生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護公眾身體健康,減少群體性健康損害事件的發生,著力在全市建立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監管有力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體系,為全市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三、工作任務
(一)切實提高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管重要性的認識
公共場所衛生監管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重要職責,對于提高監督管理水平,健全衛生監測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做好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工作,充分發揮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等機構的作用,切實提高監管水平。
(二)抓緊開展《實施細則》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把學習、宣傳《實施細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具體工作安排。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移動通信等各種宣傳工具,通過電視宣講、公益廣告、懸掛標語橫幅等方式,以組織開展《實施細則》宣傳周為契機,廣泛開展《實施細則》宣傳活動,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加強對衛生監督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使監督員全面掌握《實施細則》的內涵,提高衛生監督人員的執法水平;要督促、指導公共場所經營者加強《實施細則》學習,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三)依法履行衛生監管職責,提高監管效率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強化責任意識,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管需要,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依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和抽檢工作。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監管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督促公共場所經營者切實承擔起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檢測任務,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工作。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合理分工、相互協作,充分發揮衛生部門的整體工作效能,提高監管水平。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宣傳培訓階段(月1日—月20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組織開展《實施細則》宣傳和培訓活動,制定各項工作計劃和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月21日—月15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各自職責分工,依照各項工作計劃和方案開展公共場所監督檢查和檢驗檢測和評價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月16日—月15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對公共場所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并形成書面總結于年月20日前報至市衛生局法監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秾嵤┘殑t》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有效的落實《實施細則》的實施,細化工作任務,真正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進一步指導各社區(村)的健康教育工作,以達到營造健康的環境,培育健康理念,優化健康的設施、完善健康的服務,擁有健康的人群的目的。使轄區居民群眾掌握有關的健康知識和衛生保健常識,增強大衛生意識、創建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形成一定的健康行為規范,倡導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計劃安排:
1、辦好健康教育學校。以各社區健康教育學校為主,做到授課有計劃安排、有教師、有教材、有課時、有記錄。開課率100%。
2、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緊緊圍繞愛國衛生月人人動手、清潔家園和世界衛生日的主題積極開展宣傳活動,組織轄區單位設立宣傳臺、涌躍參加黑板報聯展,進行評比;各社區(村)居委會定期在宣傳欄中進行健康知識宣傳,利用宣傳形成一個較強烈的愛國衛生工作宣傳氛圍。
3、繼續發揮示范點的表率作用。配合縣有關部門通過抓好示范點的健教工作在轄區各單位中推廣,各類公共場所、飲食、工廠等要求單位根據自身的行業特點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對照《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則、法規、條例,教育職工加強大衛生意識,嚴格操作規程,防止疾病傳播;加強職工的五期保健教育,注意保護職工身體健康。
4、開展健康社區、健康家庭的試點工作。學習先進經驗,結合城鎮道實際,協調有關部門,在環南東路社區居委會開展健康社區健康家庭的試點工作。努力改善社區環境及體育設施,組織居民開展各類強身益體的文化體育活動;利用社區紅十字診所;開展醫療咨詢,編印健康知識材料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抗病能力。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管理,規范衛生行政執法行為,著力提高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推進衛生依法行政;緊緊圍繞社會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強化以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等為重點的公共衛生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大衛生行政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和措施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緊貼發展大局,著眼民生需求,強化隊伍建設,完善體系建設,健全監督體制,增強執法能力,強化監督檢查,提高工作水平,為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一)深化改革,不斷完善衛生監督體系
貫徹落實《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和《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改善衛生監督工作條件,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運行機制,推進衛生監督內設機構規范化。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管體系,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推進衛生監督體系管理體制建設,充實執法力量,重點加強鄉鎮衛生監督協管機構建設,完善被監督單位衛生信息建檔,健全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及業務系統,推進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將衛生監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進一步完善、明晰、細化衛生監督協管員監管職責和工作要求,指導協管員對管轄區域內醫療機構、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托幼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強化培訓,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素質
貫徹落實衛生部《2010-2020年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繼續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培訓方式,切實加強人才培養。一是制定培訓計劃。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訓方案,找準薄弱環節,把住實際需要,分清輕重緩急,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強學習新知識。逐步豐富衛生監督員相關的基礎業務知識,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三是我所擬于2014年繼續舉行衛生監督員內部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嚴格管理,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
加強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著力解決群眾反映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照問題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風,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規范衛生監督隊伍管理,提高衛生監督隊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開展衛生監督專項稽查,推進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公仆意識,樹立衛生執法新形象。
(四)嚴格衛生許可,抓好源頭把關工作
1、嚴把衛生行政許可準入關,嚴格按照“一申請、二受理、三審查、四核準”的程序操作,并實行電子監察行政審批業務。在審查工作中一是要認真審查申請單位所提交的資料,二是要認真做好衛生學現場審查。
2、抓好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督促從業人員取得有效的健康證。
(五)深入開展日常監督工作,加強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
填寫公共場所監管被監督單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場所紙質和電子檔案。對轄區內住宿場所、沐浴場所、美容美發場所全年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2次以上,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從業人員無有效健康證上崗等違法行為。對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住宿場所、沐浴場所和美容美發場所推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重點監督監測室內空氣質量和顧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實情況。
(六)加強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根據學校特點,重點對學校、托幼機構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學校、托幼機構按照衛生部、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傳染病防控制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重點檢查晨檢及病因追蹤調查工作的落實,加強學生的健康教育,課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課,提高廣大師生的健康意識。加強校舍、教學設施、生活設施、衛生保健室配備等基本衛生條件的建設管理,對影響學生健康的學校、托幼機構教室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教學衛生環境開展監督檢查。會同教育部門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檢查,探索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七)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進一步加強對全縣集中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一是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每年2次(枯水期、豐水期各一次),監督覆蓋率達100%。主要檢查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持證情況,人員持健康證明情況,衛生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制訂及落實情況、制水工藝流程、涉水產品索票索證情況等。對縣城集中式供水單位實行每次重大節會活動前監管。二是開展水質檢測,縣城集中式供水單位出廠水、末梢水每月抽檢一次,鄉鎮集中式供水單位每年抽檢二次。三是對集中式飲用水單位違反《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八)加強持證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檢查
1、依法執業監管。加大對全縣232家持證醫療機構的依法執業監督檢查力度,力爭檢查頻次達到2次/年,檢查覆蓋率達100%。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內衛生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及注冊情況,以及各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包括超范圍執業、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等等。按照《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的試行管理辦法》(粵衛[2011]1號)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情況,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保障醫療服務質量與醫療安全。
2、加強醫療衛生行業自律意識。加強醫療機構依法依規執業監督,增強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守法執業意識,根據基層醫療機構實際情況,擬1月份與鄉鎮村衛生站簽訂《醫療安全告知書》及《承諾書》,以推動醫療機構自覺改進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切實保障群眾醫療安全。
3、醫療機構校驗工作。根據衛生部制定的《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及要求,擬9-11月份對我縣持證醫療機構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驗工作,實行現場校驗制,同時建立醫療機構信息登記制度和管理檔案,及時記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狀況和校驗結論,做到檢查與指導相結合,根據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意見,并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4、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醫療衛生法律及業務知識學習培訓。 進一步加大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力度,擬5月份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和安全、醫德醫風教育、法律法規、合理用藥、醫源性感染、診療技能和醫患溝通等等相關方面的培訓。培訓后對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進行醫療衛生法律及業務知識考核,增強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診療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5、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宣傳,建立 “黑名單”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醫療機構行業信用體系,促進醫療機構誠信守法,規范執業,同時建立“黑名單”及曝光制度。通過新聞媒體、橫幅標語、宣傳欄、宣傳手冊、張貼告示等形式進行宣傳,廣泛深入宣傳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宣傳衛生監督動態。建立衛生行政處罰大案要案公告欄,對大案要案查處要加大曝光力度,擴大社會影響,震懾違法行為,努力為衛生執法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樹立衛生監督隊伍的良好社會形象。
(九)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
1、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嚴厲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嚴歷打擊無任何醫療資格的游醫、假醫,及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嚴歷打擊隱藏在居民家屬區及“走街串巷”的無證非法行醫活動。
2、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范圍執業、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不良行為。
3、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4、嚴厲打擊藥店內“前店后診所”的無證行醫行為,依法取締“藥店內坐堂行醫”或以“義診”、“醫療保健咨詢”等名義非法開展的醫療活動。
5、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婦(男)科診療活動和其它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的違法行為。
(十)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消毒效果監測及醫療廢物處置工作
1、繼續抓好《傳染病防治法》的宣傳貫徹,利用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傳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職責、公民應當履行的權利和義務,增強全社會依法防治傳染病的觀念。全面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保健機構疫情網絡報告情況,嚴肅查處隱瞞、緩報疫情,造成傳染病擴散傳播的典型案件。加強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監督檢查工作,特別是冬春交替期間,可能出現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強化各醫療機構、學校及公共場所有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應急方案,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知識培訓,增強意識。
2、擬在7-8月份聯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對全縣醫療機構的消毒效果監測工作。監測各醫療機構的消毒劑、消毒器械、紫外線輻照強度、治療室、主要功能室空氣是否符合《消毒技術規范》的要求。擬建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腔鏡診療設備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術室使用中的消毒液進行監督檢測,做好消毒劑和一次性醫療用品監督工作。嚴肅查處違反《消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醫療單位。
3、檢查各醫療機構的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醫療廢物的處置途徑等情況。醫療廢物處理是否符合《廣東省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監督檢查縣城區域內各醫療機構將醫療廢物交由梅州市金川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統一回收處理。并按實際情況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擴大統一回收范圍。
上海廣場位于外灘風景區中部,是外灘風景區人員流量最大、密度最高的公共區域。2014年12月31日深夜,人們齊聚外灘準備迎接新年時,發生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有11位官員被問責,引發城市之殤。
28年前,上海也曾經歷過這種大規模踩踏事件,然而兩件事性質截然不同。前者是由于市民趕著坐輪渡、為了能夠準時上班而引發踩踏,也就是說當時人們為了恪守出勤紀律卻因城市交通資源較少而釀成悲劇。而在經濟相對發達的今天,外灘踩踏事件本可避免。外灘踩踏事件給上海的城市形象蒙上了一層陰影,它揭示了經濟繁榮背后的城市治理短板。
【析因】
治理短板,問題所在
2014年末的跨年活動吸引了數十萬人聚集到上海外灘,大大超過預期,并造成了嚴重的交通擁堵,這部分是源自于政府信息滯后。外灘燈光節歷來是上海迎新年的重要活動,然而2014年外灘燈光節舉辦地發生變更,選擇在“外灘源”舉辦,同時,參加條件從免費、不限制人數,變為憑票入場,限定2000人參與。但各大媒體和官方政務微博,卻未有效傳達這一重大活動調整。在上海當地的重要媒體中,只有《新聞晨報》、《新民晚報》和《東方早報》分別在臨近跨年夜前的某一天作過簡短報道,而外地媒體則對于改址一事沒有任何提及。直至跨年前一天,黃浦區旅游局才對外正式了新年倒計時活動信息,但對“外灘”與“外灘源”的區別沒有進行特別提醒和廣泛宣傳。這就使得部分上海市民及外地游客依舊盲目前往外灘,進而造成外灘客流量嚴重超載。當踩踏事故發生時,慶祝的人們幾乎走動不了,旁邊的街道上也擠滿了人。
由于“燈光節”改址,黃浦區政府相關部門放松了對外灘公共安全風險的警惕,外灘配備的警力比往年少。踩踏事件發生前外灘人流量持續增加,為了應急,黃浦公安分局只對警力部署作了部分調整且并沒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導致事發前外灘警力明顯不足。地方政府作為城市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此次踩踏事故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即便是群眾的自發性活動,地方政府都有責任在人群密集的時間和地點制定排解擁擠的應急預案。然而由于活動地點的改變,黃浦區政府未對可能的人員聚集安全風險予以高度重視,并對大規模人流量的判斷不足,不僅沒有執行往年的限流措施,并且活動中安保人員配置嚴重不足。在一套完整的應急管理中,風險的預估與應急準備、監測、應急處置等需要密切聯接起來。然而,在外灘事件中,上述各項環節存在脫節情況。
仔細閱讀《“12?31”擁擠踩踏事件調查報告》,可以發現黃浦區行政區域管理的責任分工:黃浦區政府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領導工作;黃浦公安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節慶、重要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專項安全保衛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實施;黃浦區市政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容市貌和外灘風景區等重要地區的管理;黃浦區旅游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外灘風景區內市容景觀等公共事務管理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上海市公安局負責全市范圍內公共場所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如此多的部門參與外灘的管理卻仍避免不了悲劇的發生,這也能折射出當前體制下條塊分割管理的弊端。
外灘踩踏事件發生后,上海一批即將舉辦的大型活動也被叫停,這也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真正想杜絕再次發生類似悲劇還得依賴國家法律的剛性力量,但我國安全管理領域法律法規存在真空地帶。在我國法律體系框架中,《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是最主要的兩部法律法規?!锻话l事件應對法》適用對象是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事件。然而,群眾自發參與的節假日慶?;顒右话悴⒉粚儆谕话l性事件,因此,類似外灘這種群眾聚集性活動很難用該法來進行規范和管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適用于有明確組織者、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而2015年上海新年倒計時活動地點由外灘風景區改為外灘源,主辦單位是黃浦區政府和上海廣播電視臺,具體由黃浦區旅游局承辦。也就是說在外灘的活動是沒有組織者的,完全是由群眾自發聚集,因此,不能依據該條例進行規范和管理。正如聯合調查組專家指出,我國的安全管理條例對于“無組織的大規模群眾活動”尚處于空白狀態。在我國有組織的活動責任條款非常清晰,即誰主辦、誰組織、誰負責,而對于公共區域管理的責任主體,我國的法律條款是不明確的。
特大城市的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完全依賴于政府職能部門來承擔保障公共活動安全的責任和壓力,社會和個人也要積極參與其中。針對外灘事件,僅將責任歸結為官方這是有失偏頗的,公民也應該承擔責任。復旦大學教授任遠指出:外灘事件的發生反映了規則意識的缺失與公民素質的相對不足。由于燈光秀活動地點的改變,一邊是外灘觀景臺上的市民發現什么也看不見便急于回到廣場,一邊是廣場上的人急于往上登上觀景臺期待看見燈光秀,沒看到燈光秀的煩躁情緒和強烈期待看到燈光秀的焦急情緒相互交織,在嘈雜聲中上下人流發生對沖,繼而引發擁擠踩踏事件。盡管官方緊急增派警力趕赴現場,但面對嚴重混亂的局面已是顯得力不從心。在外灘事件中我們看到的并不是市民保持良好的秩序等待救援,而是市民出于本能隨人潮涌動都顧不上傷者,當醫務人員到達現場時,只有幾名外國志愿者在為傷者做急救??v觀整個事件,我們能明顯感覺到一些市民、游客在公共生活中缺乏基本的規則意識,這也間接折射出我國安全教育的缺失。
踩踏事件對于上海來說是極具諷刺意義的,一個城市的良性治理并不能僅靠外在物質條件,更需要市民內在素質作為支撐。悲劇已然發生,我們應該思考如何讓那些以生命換來的教訓警鐘長鳴,這就需要有讓人們心服口服的后續處理。因為追責的力度不僅可以檢驗事件調查的深度與廣度,更能檢驗政府對公共責任的承擔意識,這些均是民眾最為關切的。
【追問】
后續處理,是非爭議
隨著調查報告的出臺,市民心中的疑云仍未抹去。問責對象以黃浦區區級領導為主,包括區委書記、區長等,同時上海市公安局指揮部副主任陳昌俊、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余志豪被行政記大過,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沒有更高層級的領導被追責?刑責是否缺失?
市級政府對整個城市負有領導責任,外灘作為上海重要的公共區域,恰好又是人群密集的公共活動區,市政府應該更加重視外灘公共安全的管理。官方的消息多次提到這是在群眾自發參與的活動中發生的踩踏事件,但政府作為城市的重要管理主體,即便是官方減少對公共活動的直接參與并不意味著官方可以減少在保障公共區域安全方面的責任。針對問責力度的疑問,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劉平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予以回應說,突發事件要處分的,就是“直接負責”的責任人。但是在后續處理中,作為重要管轄層級的市級政府就不應該承擔間接的領導責任嗎?外灘由黃浦區直接管轄,對“直接責任方”的相關領導追責是必須且必要的,但是,此次外灘事件反映出的是整個城市的應急管理體系存在缺陷,上級部門作為整個城市的監督管理者,應該負起責任。顯然,上海踩踏事件中的這種只追究直接責任人、不追究間接責任人的處理方式,引起許多爭議。
縱觀調查報告全文,我們發現,被問責的官員追究的全是黨內處分或行政處分,這是否合理呢?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分別就公共場所管理者和相關主管部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作了明確規定。同時,該法律法規也明確規定,若公共場所管理者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沒有履行法定安全保障職責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上海踩踏事件中,不管在活動中官方直接參與的比重占有多少,黃浦區政府、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都應該為公共區域的安全承擔責任,何況在外灘事件中,這些部門的相關責任人的法定義務缺失。但是在問責的結果中,被處分的官員均未追究刑事責任。一份明晰、徹底的事件調查,并伴隨合理合規的后續處理,才是告慰那些逝者及其家屬的最佳方法,同時也能讓相關責任人徹底反思,避免悲劇的再次發生。
【對策】
外國經驗,如何借鑒
在人員密集處發生踩踏事件的風險始終會存在,尤其是在節假日期間發生率更高,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以來,全球主要踩踏事件約32起,但傷亡人數高于上海外灘事件的僅有8起,這就需要我們深刻反思。作為中國經濟龍頭的上海為何會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公共區域該如何治理?群眾性活動的管理是一項復雜的體系,其包括預先計劃、預先準備、信息、限流控場、散場導流等等,充分借鑒國內外經驗改善我國公共區域的治理勢在必行。
重視人流控制。英國在議會廣場等人流量較大的區域會安排專人負責統計人數,一旦各區域人數達到承載人數上限將停止放行。又如在美國紐約時報廣場的倒計時跨年活動中,出于安全考慮,紐約警方用障礙物將時報廣場分隔成若干個觀眾區域,游客一旦進入一個區域,便不能隨便出入。當一個觀眾區被占滿后,警方才開放下一個觀眾區,直到所有區域填滿人群。在悉尼迎新年活動中,活動主辦方應官方要求將焰火觀賞點分成了幾十個區域,將每個區域的人員數量嚴格控制在幾千到兩萬六千人不等,并將分區情況提前公告以便觀賞者提前安排當日行程。在悉尼,官方還要求所有觀賞點附近的商業大樓在12月31日下午四五點鐘全部歇業,街道封閉、車輛禁止通行。
提早宣傳防范。不管活動規模的大小,提前根據活動的特點安排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能有效降低踩踏事件的發生率。在迎新年活動前夕,悉尼每個酒店、景點都有關于跨年夜的公告牌、指示牌等等,電視節目也會提前預告相關的活動安排及注意事項,即便是剛剛到訪的國外旅客也能較快了解到相關活動計劃。又如德國勃蘭登堡門迎新年活動明確規定,進入相關區域者不得攜帶煙花爆竹,出于對潛在風險的防范,警方對于現場有人私放焰火抑或突然暈倒等突發事均備有預案。
技術輔助管理。如在悉尼2015迎新焰火表演現場有160萬市民,整個活動進行得井然有序,這得益于悉尼整個活動中軟件技術的支撐。無論當地市民還是外來游客,都可以下載一個叫做Sydney New Year's Eve的APP軟件,該軟件里面有關于悉尼跨年的各種信息,如每個觀賞點的人數限制、路線導航等。尤其重要的是它有一個能動態顯示每個焰火晚會觀賞點飽和程度的全景地圖,在這個地圖上綠色標志表示開放狀態,橙黃標志表示接近飽和,紫紅色標志則表示已滿員關閉,這個軟件不僅能有效幫助游客獲得信息,更能幫助官方有效的進行人流量控制。
1、加大力度,提高衛生鎮創建水平。創建衛生鎮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經濟發展的象征,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年的重點是“鞏固、提高”。按照《省衛生鎮標準》高起點推進,在爭創省衛生鎮的同時,繼續推進衛生村創建,確保年內創徐灶省級衛生村。
2、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管理條例》,會同衛生、工商部門進行兩次從業人員普法教育和衛生知識培訓班,進一步增強從業人員法律意識和衛生意識,推進行業衛生管理法制化進程。增加行業衛生檢查、監督頻率,提高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保證人民身體健康。加強對企業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檢查和健康監護,防制職業病,保持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接受衛生行業管理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率必須達到100%。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發證率及“六病”調離率必須達100%。
3、深入開展全國第十八個愛國衛生月和省第十個健康教育月活動,結合4月7日“世界衛生日”和4月25日“全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圍繞食品衛生主題,認真宣傳、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全民健康素質?;顒釉轮?,發動全鎮居民、街道、機關、學校開展除害防病、清除衛生死角。
4、組織開展春季滅鼠活動,繼續抓好查禁劇毒性鼠藥工作,對鎮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除四害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鞏固市健康教育普及鎮成果,確保年內驗收達標。繼續辦好每周講衛生專題節目,農村、工廠、機關、學校等鎮直單位對穩定健康教育領導組織和專(兼)職健教員,各村衛生站要切實加強衛生知識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培訓有記錄,考查有試卷,衛生知識知曉率達95%,衛生行為形成率達85%。
6、深入開展夏、秋愛國衛生運動,不斷改善鎮、村衛生環境,認真做好防治各種傳染病工作,積極預防夏、秋季腸道傳染病,傳染病總發病率比上年下降5%。
7、積極引導農民改造舊廁。衛生廁所比上年增加10-15%,農村新建住房無害化廁所配套率100%。建管所審批建房手續,做到“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今年內徐灶村建成改廁普及村。
關鍵詞: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法律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無論是對社會發展、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來說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世界上的一切國家,為了維護本民族的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免遭火災危害,無一不重視消防管理事業的發展。而其中公共場所的消防管理尤為重要。目前我國公共場所的規模、數量和檔次,從整體上說與發達國家相差甚遠,必定有大的發展。因此,做好公共場所消防工作無論現在還是將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任務極其繁重。社會相關部門應提高認識,以積極端正的態度和主動有效的工作來適應和滿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全國許多地方屢屢發生公共場所重、特大惡性火災,不僅造成了慘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導致眾多人員傷亡,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本文擬從公共場所的含義及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等方面入手,探討公共場所中消防法律的立法、執行狀況及改進完善措施。
一、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的活動場所主要有私人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其中公共場所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關于公共場所的概念,有一種表述為:公共場所是人類生活環境的組成部分,是在自然環境或人工環境的基礎上,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的公共建筑設施,供流動人群從事生活活動或社會活動的臨時性生活環境。通過對其概念的表述,我們可以歸納出公共場所有開放性、共享性、秩序性等特點。我國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公共場所的范圍,具體包括7類:住宿與交際場所、洗浴與美容場所、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與休閑場所、文化交流場所、購物場所、就診與交通場所。無論何種公共場所首先應保證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以滿足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愿望。
(二)消防安全現狀
火災是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直接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一種災害。雖然在防范火災發生的過程中運用了各種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強化了管理手段,人們的安全意識也在不斷的提高,但是造成的損失仍然越來越大。我國近年來火災的一個突出特點是:公共場所火災形勢嚴峻。2002年6月16日北京“藍極速”網吧大火,由于網吧的窗戶安裝了鐵柵欄,屋內人員無法順利逃生,造成25人死亡;2003年2月2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天潭酒店發生特大火災,33人死亡,傷亡慘重的原因之一是出口過少;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浙江省海寧市發生特大火災,共造成93人死亡。這些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給人們的精神和心理造成嚴重的傷害。公共場所火災帶來的諸多問題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們必須對我國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有個清醒的認識。
群死群傷的公共場所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看似偶然,深究其背后原因卻發現有著必然性的一面。隨著社會不斷向前發展,公共場所日益增多,規模不斷擴大。但隨之也存在著一系列令人擔憂的問題。
1、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我國,由于沒有系統的消防安全教育體制,大多數國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比較薄弱。無論是防火、報警、初期火災撲救還是火場逃生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常識,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在火災發生后,從業人員不能及時報警、快速組織滅火、迅速引導顧客逃生,貽誤滅火逃生時機,釀成大災大難。
2、管理人員對消防工作的重視不夠,認識不深
公共場所的負責人輕視或忽視消防安全教育,平時不注重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治,不注重服務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只注重經濟效益,把消防安全工作當作兒戲。一些老板、業主和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急功近利,只重經營,不顧安全,忽視或不愿在消防安全方面投人,消防設施嚴重缺乏。還有一些個體、私營經濟實體在招收員工時,沒有進行必須的上崗前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特別是公眾聚集場所的員工,沒有實行專門培訓、持證上崗。盡管消防部門每年都組織不同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一些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中層管理人員也參加了消防培訓,但不能認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技能培訓,難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
3、消防設施不足
一些經營業主防火意識淡薄,以為配備滅火器材用處不大,隨意削減消防設施的投入和業務開支,致使消防設施嚴重不足或因年久失修而損壞、滅火器具得不到更新和補充。當發生火災時,得不到及時撲救而釀成大災。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疏散通道不暢、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短缺、消防設施損壞等是一些公共場所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以上問題反映出公共場所火災頻繁發生的必然性。在我國法制建設不斷加強的今天,消防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也是急需完善、改進的,通過加大消防立法、執法力度,減少公共場所的火災發生率。
二、消防安全現狀的法律原因
1998年4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標志我國消防工作全面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全面推動了消防工作社會化、法治化、規范化建設。以《消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消防法律體系使公安消防機構有法可依,保障了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穩定和發展。但是社會上消防工作有法不依、有法難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已經嚴重妨礙了我國消防民主與法治建設。下面將從立法、執法方面分析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現狀的原因。
(一)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1、法律法規體系之間缺乏統一管理和協調
德國的消防法律體系結構比較嚴密,德國為聯邦自治體制,國家無統一的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工作均由各自治州獨立管理。全國共有16個自治州,各州涉及消防的法律法規有消防法、建筑法和消防標準。各州消防法主要規定了消防部門的職能、任務;建筑法包含了建筑工程消防設施的內容;消防標準涵蓋了消防產品標準和消防技術規范。根據德國聯邦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各州消防法、建筑法等由州議會制定頒布。起草制訂工作由州議會下設的內務法律工作委員會和建筑法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比之下,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結構不夠清晰、嚴密。目前,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主干是《消防法》和公安部制定頒布的相關規章,以及各地制定的消防條例,各項專門規定和技術規范標準是該體系的支干。但是由于立法過程中缺乏統一的管理和協調,現行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中的主干與支干之間往往出現矛盾和沖突。如: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第8條、第9條規定設有自動消防設施建筑工程驗收前應取得消防測試報告,而《江蘇省消防條例》第31條規定設有自動消防設施建筑工程驗收前應取得消防測試合格的報告,兩者有明顯的矛盾。“規定”與“條例”同為消防執法依據,由于缺乏統一,造成公安消防機構執法無所適從。
2、執法程序設置不合理,導致執法成本大、效果差
《消防法》對很多違法行為設置了處罰的前置條件,即公安消防機構發現違法行為后,先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方可進行處罰。這樣的前置條件,保護了違法責任主體的利益,卻難以保障消防安全。譬如:對“營業性場所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這一違法行為的處罰。《消防法》規定,營業性場所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很多情況下,這一違法行為是比較容易改正的,營業性場所的經營者卻鉆法律的空子。責令限期改正的程序規定,應該僅適用于公安消防機構初次檢查發現的單一行為,而《消防法》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關于責令限期改正和到期復查的程序規定,將連續的違法行為分割成若干個單一行為,使《消防法》設定的處罰形同虛設,營業性場所的違法行為不能受到應有的處罰,這樣既損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同時也給社會消防安全留下隱患。
3、語意不明,法理不清,導致消防責任主體不明確,消防執法隨意性大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應該內容完整、法語明確、法理清晰,各項規定的內容無明顯沖突。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這方面有所欠缺,這也是造成消防法律法規交叉多、沖突多、執法隨意性大的重要原因。如:在《消防法》中有關于營業性場所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規定,又有堵塞消防通道的處罰規定。在技術規范中只有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的說法,沒有消防通道一詞,根據《消防法條文解釋》,“疏散通道”是“消防通道”的一種,而“堵塞”又是“不能保障暢通”的一種,兩者互有交叉。前者須責令限期改正,可處責令停產停業,后者可直接處罰款。以處罰程序看,前輕后重;以處罰種類看,前重后輕。在實際檢查中,存在大量營業性場所堵塞疏散通道的現象,究竟按照什么法理原則來處理,消防部門就根據需要,對同樣的違法情形選擇不同的處理方法。這樣的法律法規執法情況,極易引起當事人的異議,引發大量聽證、復議和訴訟。
4、消防行政強制措施過少,導致執法力度不大
消防行政強制措施是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實施的一種暫時強制限制其人身、財產或其他權利的行政行為。它是強制消除火災隱患的保障性措施,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強制措施往往與消防行政處罰緊密聯系,而且常常是公安消防機構做出處理決定的前奏。針對當前行政執法難度大的現實,公安消防機構作為依法行使消防監督管理權的行政機關,賦予必要的強制措施對于消除火災隱患,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是很有利的。從現行的消防法來看,公安消防機構具有的行政強制措施過少,一些火災隱患因缺乏強制執行措施而不能得到及時消除,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
(二)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不高
1、執法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一些執法人員執法時不以法律為準繩,首先考慮的是個人利益:不唯法唯公,而唯權唯情;不看法律條文有沒有,卻看誰的關系好不好,看誰的面子大不大,視法律如兒戲,置法規于不顧,搞“上有法律、下有對策”,搞實用主義,蔑視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這些現象直接造成在基層執法中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帶來極其嚴重的后果。另外有些執法人員超越行政執法權限或者不遵守行政執法程序,造成行政執法的混亂或留下隱患。
2、執法方式方法簡單生硬,廉潔自律意識不強
一些執法人員由于受不良習氣的影響,在監督執法過程中存在特權思想、衙門作風等不文明執法行為。表現為工作作風粗暴、工作態度冷漠、說話語言生硬、執法行為蠻橫、辦事推諉拖拉、超時限辦理,甚至時不時刁難群眾等。個別執法人員對開展反腐倡廉斗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主動性不夠,工作被動;有的對自己要求不嚴,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落實不好,還存在“吃、拿、卡、要”和利用職權或變相指定消防產品、消防工程隊伍的現象。
3、執法服務不到位
有關單位監督執法檢查發現火災隱患,依法下發法律文書,本無可非議,但個別執法人員對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對相對人的履行情況不聞不問,使消防執法形同兒戲、流于形式,個別相對人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中的違法行為不理解,咨詢中執法人員不是耐心解釋,而是責怪連篇,態度冷漠,語言生硬等。有些執法人員辦案,避重就輕,甚至回避,怕承擔責任,導致執法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這不僅達不到消防執法目的,而且嚴重影響執法權威。
三、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對策
通過上述對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現狀的分析及法律原因的歸納,我們認為應從下面幾點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一)加強消防安全的對策
從我國近年來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的直接原因看,絕大多數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因而是可以防范的,關鍵是做好防范和教育宣傳工作。針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著重從以下幾方面應對存在的問題:
1、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勞動、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把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有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的義務”。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有重點地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針對公共場所社會性強、人員集中,一旦發生火災易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應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消防法規、火災案例、防火及滅火知識,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并對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舉辦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班,實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使他們懂得基本的防火、滅火知識及公共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做到“四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即使發生火災也忙而不亂,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或初期階段。
2、使公共場所管理者樹立“重視消防安全”的理念
做好公共場所的消防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公共場所老板、業主和經營者的認識。要通過消防知識普及宣傳、培訓等各種形式使他們真正樹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思想和觀念。自覺摒棄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只顧經營,不抓安全的錯誤作法,引導他們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營效益。同時要為他們創造學習條件,提供培訓機會,使他們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能力。通過建立消防安全培訓中心,分期分批地開展消防輪訓,以促進公共場所管理者整體素質的提高。
3、保證消防設施經費投入,改善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配置
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缺少是導致公共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主要原因。公共場所在營業期間疏散通道、始終保持安全出口暢通是杜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最基本要求。公共場所的相關管理人員不應隨意削減消防設施的經費投入,要加強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的維修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進行有效的撲救,力爭在發生火災時以最短的時間將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另外,由于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檢測等制度執行不力,每年都新增一些消防設施癱瘓的單位。為此,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經常性地開展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治理,切實保證建筑消防設施完整使用率,提高建筑的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
我國現有的消防隊伍主要是現役制的公安消防隊和鄉鎮、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他們主要擔負著依法進行消防監督、預防和撲救火災的任務,實行軍事化管理,是各地同火災作斗爭的骨干力量。但隨著我國國家和社會的職能的分化,以公民社會組織為主體的公眾參與正在出現,并不斷擴大。中國城市政府在一系列領域鼓勵公眾的廣泛參與,各種公民社會組織也組織志愿者參與相應領域的活動。我國目前志愿活動的領域主要在衛生、環境保護、就業、扶貧、助殘、社區服務、國際志愿者等方面,關于消防的內容尚未列入志愿活動的視角。推動志愿消防活動的發展,對于解決目前消防所面臨的諸多問題,特別是提高公眾的消防意識和自救技能,有著切實的意義。例如:德國法律規定,每個城鎮至少須建立一個消防隊,但10萬人口以下城市政府可只建立消防站,不建立職業消防隊,而由志愿消防員輪流在消防站執勤;1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必須設立職業消防隊,同時也設立志愿消防隊作為補充。西方國家對志愿活動的一系列研究表明,通過志愿活動形成的網絡在促進社會融洽、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特別是,志愿活動對于提高公眾對志愿服務項目的認識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我國應當努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使消防工作真正落實到社會各個角落。
(二)完善消防法制體系的對策
盡管消防法律、法規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公共場所火災的發生,但是公共場所火災損失的不斷增加說明我國的消防法制體系仍需不斷完善,必須通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公共場所的消防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消防執法專業意識等方面來加強公共場所消防法制建設。
1、不斷加強消防法制建設,健全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規
堅持立改廢并重原則,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清理、修改和廢止工作,以適應新形式下消防工作的需要。要確立《消防法》的核心地位,緊緊圍繞《消防法》制定和完善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同時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內容上要協調一致,形式上要完整統一,即構成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部門主體、法規之間以及各個層次的法律、法規、規章之間都要協調一致,相互銜接,不能相互矛盾。另外,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表現形式要規范,結構要嚴謹,內容要準確。
2、強化消防執法責任制的獎懲功能,完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
要通過全面推行消防執法責任制,建立與執法優劣相應的獎懲制度,要堅持執法例會制度,通過支隊和各大隊、各科,由主官主持按時按質召開執法例會,總結經驗教訓,及時糾正和避免執法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做到警鐘常鳴。針對消防執法中的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加大監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執法中的問題消除在內部,如支隊紀檢部門對防火監督人員受理的消防業務進行抽樣監督、追蹤、回訪。同時要拓寬外部監督渠道,從社會單位聘請廉政建設監督員,加強對消防執法工作的外部監督,并定期召開座談會,掌握當前社會對我們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只有進一步完善警務公開制度,逐步建立起內外交合的聯動監督機制,才能保證消防執法的公正、公開、公平。
3、推行消防執法崗位資格持證上崗制度,強化消防執法專業意識和質量意識
崗位資格認證是現代社會各行業專業性和權威性要求的必然手段,消防執法作為一個特殊崗位對執法者具有更高的專業要求。對消防監督崗位、建審崗位、火調崗位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以確保每一位消防執法上崗人員有較高的法律素質。
4、借鑒、學習外國經驗
英國是以案例法為依據執法的國家,凡是發生的火災在歷史上是沒有過的類型的,即所謂第一次,國家消防局都要為此增補一個案例,以作為下次同類火災的判決依據。這對消防的嚴格執法具有極大好處,在這種慣例下,可以說幾乎沒有一起火災案例和防火執法檢查是輕易疏漏的或難以處理的,只要照搬已有的類型就行,被執法對象也往往無以抵賴,乖乖就范。如果是前所未有的情況,就要層層上報,引起國家消防局注意,專門調查處理,有關人員更是不可能逃脫責任。針對我國目前的情況來講,實行案例法至少可以減少法官的執法不公現象。英國的行政機關雖然不能制定法律,但是可以根據法律原則制定行政案例。行政案例制定后,只要是行政執法,就必須遵守。如果像英國一樣,各種行政案例都有據可查,印成范本廣為普及,那么在法制意識日益強化的今日,其效果自會顯現。那些人情案,后門案,人們一翻,你該罰沒罰,該查沒查,豈不將行政機關的不作為統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這才有利于全社會的監督,也是我們在消防法制建設中最該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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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縣城區的環境衛生參照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的要求管理,其余鄉鎮、村(居)參照省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要求管理。
第三條 全縣城鄉環境衛生工作建立縣、鄉鎮、村(居)三級管理網絡,縣城中心區主要街道、中心廣場保潔的管理工作由縣環衛所負責,其余區域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h職能單位主要領導、各鄉鎮長、村(居)委會主任是環境衛生第一責任人。環境衛生工作列入年度鄉鎮工作實績考評的一項內容。
第四條 縣建立城鄉環境衛生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并定期召開
會議研究全縣城鄉環境衛生工作。成員由縣政府辦、規劃建設局、財政局、衛生局、行政執法局、工商局、愛衛辦等部門和各鄉鎮一名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規劃建設局,縣政府辦一名副主任作為聯席會議召集人,縣規劃建設局一名副局長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城鄉環境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指導和監督鄉鎮、職能單位落實環境衛生責任,開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檢查,向相關部門提出鄉鎮環境衛生年終考評結果的意見建議,協調全縣城鄉環境衛生工作有效開展。
第五條 全縣城鄉生活垃圾要達到統一收集、定點存放、定時清運、科學處理的要求。城區生活垃圾建立“戶集、社區居委會清掃和收集、縣中轉和處理”的模式,其他鄉鎮、村(居)建立“戶集、村(居)清掃和收集、鄉鎮中轉和處理”的模式。
第六條 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確保轄區內無可視垃圾,干凈衛生,做到道路路面、草坪、綠化帶、路面兩側、群眾門前屋后、公共場所等無暴露垃圾、無污水污跡。
(二)確保轄區內環境秩序整齊有序,美觀大方,做到道路兩側、走廊通巷、公共場所、群眾門前屋后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擺攤設點。
(三)確保轄區內溪流、溝渠、水塘、道路兩側水溝無淤積、垃圾、雜物。
(四)確保城區、鎮區主次街道街景立面美觀,交通秩序良好,車輛停放整齊,“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
(五)按規定禁養或圈養家禽家畜。
第七條 縣、鄉鎮、村(居)要把宣傳和教育工作貫穿到環境衛生建設的全過程,增強廣大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城鄉環境衛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章 鄉鎮、村(居)管理責任和要求
第八條 各鄉鎮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實施方案,并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查。
第九條 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城鄉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確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轄區環境衛生工作,配置專兼職環衛管理工作人員,成立一支環境衛生監督檢查隊伍,具體負責鎮區和村(居)日常的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條 各鄉鎮要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納入鎮、村(居)干部年終考核的內容,作為評先評優和獎罰的依據。
第十一條 縣城中心區社區按國家建設部關于《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的要求配備環衛保潔隊伍。城區其他社區要建立一支滿足日常保潔、垃圾轉運、垃圾處理需要的環衛隊伍,保潔人員實行鎮聘,社區居委會管理。
第十二條 其他村(居)要按人口的1-2‰配備一支滿足日常保潔需要的環衛保潔隊伍,配備日常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員,配置滿足村莊垃圾收集需要的垃圾池或垃圾箱。
第十三條 城鄉保潔工作實行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的保潔責任制??h城區主要街道、公共場所推行市場化運作管理模式,實行全日保潔制度,其他鄉鎮商業文化街道、主要道路、公共場所實行10-12小時動態保潔制度,村(居)主要道路、公共場所實行8-10小時動態保潔制度。
第十四條 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的各類制度,包括鄉鎮領導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工作崗位責任制度、鎮區衛生保潔責任制度、檢查評比通報制度、考評獎懲制度等。
第十五條 加強城鄉垃圾收集設施建設,城區主要街道兩側每50米左右設1個果皮箱,居民區每60-80戶按服務半徑50米設置1個垃圾箱。其他鄉鎮鎮區商業文化街道和公共場所按間距50-100米設1個垃圾桶(箱),主、次道路按間距100-200米設1個垃圾桶(箱),建設一定數量的垃圾屋。要求全縣城鄉居民、商店、農戶垃圾袋裝化或自備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時定點投放。
第十六條 各鄉鎮垃圾收集手推(拉)車、垃圾轉運車、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燜燒爐)等環衛設施建設要滿足日常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需要。城區生活垃圾收集車配用電子喇叭提醒居民定時投放。
第十七條 各村(居)委會是轄區生活垃圾清掃、保潔、收集和村容村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有一套村(居)主要領導干部參與的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確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村(居)日常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建立村(居)干部包片、包組、包段的衛生責任制。
第十八條 村(居)要制定實施環境衛生管理的村規民約,建立主次村道和公共場所的保潔制度,群眾門前屋后的保潔制度,合理有效的衛生保潔經費籌措制度,保潔工人招聘、辭退、處罰和獎勵制度,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制度。
第三章 部門管理責任和要求
第十九條 縣財政局負責為環境衛生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按要求管理和支付環境衛生建設專項經費。
第二十條 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做好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環衛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做好城區公共綠地的日常保潔和養護管理工作,及時修復城區損壞的環衛設施,加強對城區建筑垃圾和工業垃圾的管理,指導鄉鎮做好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做好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和管理,指導城鄉做好垃圾處理費征收和垃圾收集、清運、處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執法和督查工作,抓好城區街道“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查處城區亂搭亂蓋、亂拉亂掛、亂擺攤設點、摩托車輛亂停亂放以及亂扔廢棄物、垃圾等行為。
第二十二條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指導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居)活動,加強對餐飲業、經營性公共服務場所、醫療垃圾等的衛生監督和管理,開展衛生健康教育促進活動,組織城鄉除“四害”統一行動。
第二十三條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開展環境衛生宣傳和教育活動,普及衛生知識,培養學生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動員廣大師生參與城鄉環境衛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縣廣電局通過廣播、電視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環境衛生的整治和管理,對嚴重損害、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給予曝光。
第二十五條 縣工商局負責審批城鄉戶外商業廣告,配合有關部門對各類市場、工商企業、沿街集市攤點的綜合環境衛生管理,督促沿街商店“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
第二十六條 縣公路分局負責城鄉所管轄公路路面的保潔工作,及時修復損壞的路面,搞好公路沿線的綠化和廣告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縣交通局負責所管轄公路路面的保潔工作,抓好各汽車站的環境衛生,加強對洗車店、機動車維修店的環境衛生管理,指導鄉鎮做好農村公路的保潔和農村道路的硬化工作。
第二十八條 縣環保局負責對城鄉污染防治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鄉鎮、村(居)做好污水的處理,加強城鄉環保的執法工作。
第二十九條 縣水利局負責城區主河道的環境衛生,及時清理城區人工湖水面的漂浮垃圾,指導和協調鄉鎮做好溪流、河溝的保護和治理工作。
第三十條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加強城鄉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處違章停車、闖紅燈、違法行駛等行為。
第三十一條 縣旅游局負責城鄉A級景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以及周邊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縣經貿局負責市場服務中心所屬城區各集貿市場的衛生管理,確保集貿市場及周邊秩序良好、整潔衛生。
第三十三條 縣農辦負責抓好新農村建設工作,把環境衛生建設作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內容,指導農村做好凈化、綠化和美化工作。
第三十四條 縣民政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抓好城區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落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條 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垃圾的清運和處理,做好城區主次干道的灑水和縣城中心區主要街道、中心廣場保潔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城區環衛設施的配置和維護,及時收集城區果皮箱的垃圾。
第三十六條 其他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要結合各自職能做好環境衛生工作,加強環境衛生的宣傳和教育,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確保所在區域、辦公場所及周邊環境干凈衛生、整齊美觀。
第四章 環境衛生資金投入
第三十七條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居)三級環境衛生投入和城鄉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收費機制。
第三十八條 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配套鄉鎮、村(居)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運送、處理的補助。
第三十九條 全縣城鄉范圍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交通營運工具、常住人口,均應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四十條 縣城中心區社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委托縣自來水公司按月代征,先試點再推廣,未用自來水的居民戶由所在社區居委會征收。
第四十一條 城區內的其他村(居)、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場服務中心、物業管委會按縣政府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實施辦法落實收費工作。
第四十二條 各鄉鎮、村(居)要將環境衛生整治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計劃,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轄區環境衛生建設。
第四十三條 各鄉鎮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開征鎮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可參照縣政府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各村(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用于垃圾的清掃、收集和轉運。
第四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故拒繳或拖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對不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38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職人員必須帶頭按標準準時繳納垃圾處理費,并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鼓勵社會捐資贊助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考評
第四十六條 城鄉環境衛生聯席會議辦公室分別制定城區社區、各鄉鎮環境衛生檢查考評標準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 城鄉環境衛生聯席會議辦公室堅持日常巡查城鄉環境衛生制度,檢查管理責任單位落實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并通過《簡報》、電視或向相關單位通報巡查情況。
第四十八條 城鄉環境衛生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巡查發現的和群眾舉報的環境衛生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和處理,被督促單位必須按要求落實。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有力領導和精心指導下,我局緊緊圍繞法制宣傳和培訓、依法行政和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和檢查等工作,求真務實,克難攻堅,切實開展了依法治理各項工作,基本達到了規劃的預期目標?,F將完成工作情況作以下總結:
一、強化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領導及辦事機構
領導重視是抓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關鍵。為加強領導,抓好工作,我局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普利顏同志為組長,系統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職責明確、工作制度健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和組織網絡,每年不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檢查、研究、交流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各種措施。由于領導重視,經費落實,使文化系統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得以順利的開展。
(二)制定工作計劃
我局根據《關于在全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州—年依法治州規劃》的具體要求和部署,結合文化系統管轄范圍廣、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行政執法任務重、員工多、崗位分散和干部職工文化程度參差不齊的實際,按照突出重點,責任到位,分層施教,嚴格考核的思路,制定了我系統第5個5年法制宣傳教育及依法治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指導思想、對象內容、步驟方法、進度安排、工作職責等方面都做了具體的要求,并將工作的各項指標通過目標責任的形式,分解落實到各單位、科室,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將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堅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依法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每年各單位、科室根據局普法辦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結合崗位職能,擬制工作計劃,并由局依法治理辦公室按州委依法治理辦公室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上報。對于州委依法治理辦公室下發的各種統計報表,我局十分重視,即使在人少事多,公務繁雜的情況下,也抽調人員認真梳理各項數據,按時填報各種報表,從無延誤。
(三)保障普法工作的經費投入
為確保依法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凡州依法治理辦公室要求訂購的各種宣傳資料、培訓教材、學習資料,局領導都及時核撥經費,保障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實施,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經費保障。
三、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各種法制宣傳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大對領導干部普法力度
依法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我們一直堅持領導班子成員學法制度,將法律法規學習納入中心組學習內容,建立健全了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黨組每年不定期集中學法4次,積極主動參加州政府法制局、省文化廳等部門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班,均取得了省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資格。局領導班子成員的法制意識不斷得到加強和提升。
(二)強化普法宣傳和教育
在普法中我們采取自學、集中學習、以會代教、以會代訓以及開辦執法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規范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舉辦了1期全州文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培訓班,對州縣鄉三級文化、新聞出版、版權執法人員60余人進行培訓;根據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年的活動要求,我們分3期派遣全州文化系統分管市場管理的局長及市場科(股)長、稽查隊長40余人參加全省文化市場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培訓班。據不全統計,4年來我們共派遣執法人員80人次參加了國家版權局、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和州縣法制局等部門舉辦的各類法制培訓班(會議)18期。培訓內容包括《國際版權條約》、《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著作權法》、《世貿組織保護知識產權規則》、《音像制品管理條例》、《新聞出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
年以來,我們每年都保證職工學法時間保持不少于40個學時,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深入學習《憲法》、《憲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五五”普法讀本》、《反法制教育讀本》、《保密法制宣傳教育》、《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行政許可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罰條例》等20多部基本法律制度和《出版管理條例》、《省出版物市場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著作權法》等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30多部文化、新聞出版、版權部門行政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文化系統干部職工的法制素質。
我局每年都組織各種形式的普法學習培訓活動,干部職工參學率達到100%。同時,我局還著重加強青年干部職工守法教育,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文化系統4年多來廣大干部職工無1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年我局連續兩年被州委州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三)積極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我局高度重視機關法治文化建設,把其作為一項系統性、基礎性社會工程來抓。文化系統各單位也認真貫徹工作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設作為推進部門法治建設的重要抓手,認真實施。年以來我們結合實際采取各項扎實有效的措施,加大法治文化建設力度,促進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設的深入開展。
1.制定政策。認真組織編制了《州文化局行政問責四項制度實施辦法》、《州文化局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辦法》以及《州文化局效能政府四項制度實施辦法》等法規性制度,進一步引導和規范了文化部門公共事務活動的法制化運轉。
2.法治文藝成為亮點。順應“三基地、一品牌”的戰略要求,全州文藝生產單位紛紛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藝活動,創作演出了一批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以普法、反腐倡廉為題材的文藝節目,產生了較好的影響,達到了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3.強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為圓滿完成“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我們規劃的總體要求和安排,提出了具體工作目標:一是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二是適時集中組織全體干部學法用法;三是堅持學用結合,推進文化工作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管理;四是開展面向社會的法制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五是做好年度“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專題、主題宣傳活動;六是學習宣傳整治和規范文化市場經濟秩序法律法規;七是建設“農家書屋”推進“法律進鄉村”工程活動。整個工作目標明確,措施細化,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為全面完成依法治理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梳理部門行政權力。我局對文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權力進行了全面梳理,初步確定州文化(新聞出版局、版權)局行政執法主體3項,梳理行政處罰及其依據143項、行政備案及其依據7項、行政強制及其依據18項、行政許可事項及其依據26項。行政權力的梳理,為進一步規范地使用各項行政權力提供了保障。
5.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政務運轉“陽光化”。一是所有行政執法事項無條件上網運行。二是加強對所有辦事流程的規范性、合理性審查,針對群眾對政府機關政務信息網絡查詢解答的功能需求,不斷完善我局FAQ政務信息在線解答以及陽光政府聽證、公示、通報服務機制。三是加強對政府信息網站網上操作流程全程監控、監督。四是加強行政許可聽證、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規范工作。
通過積極推進各項法治文化機關建設工作,營造了濃郁的法治文化氛圍,機關干部職工進一步牢固樹立法治理念,自覺學法、守法、用法,不斷地自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四)推動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常態化
1.組織好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和考試。按照州委依法治理辦公室的通知要求,我們組織了州文化系統干部職工進行了各種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和考試,內容涉及《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文物法》、《公務員法》、《物權法》等常用常見的法律法規。局黨組將普法考試成績與年底考核作為職務晉升的參考依據,鼓勵干部職工學習法律法規。在歷次普法考試中,全系統干部職工參考率、合格率均為100%。通過普法考試,極大地提高了整個系統的法律意識和素質。
2.大力開展“法律七進”活動。我局大力開展“法律七進”活動,通過送文藝下鄉,依托“2131”工程為基層農村免費放映電影,建設“農家書屋”,開展群眾文藝活動等形式,借助文化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等契機,將文化和法治有機結合,以書報刊、電影、歌舞文藝等載體把法制教育、法制宣傳的觸角向全社會的各個層面延伸,擴大法制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進一步提高了領導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了廣大干部職工自覺學法、用法、懂法、守法意識;督促和幫助生產經營企業依法辦事,誠信經營,增強憲法和法律意識;教育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維權,履行義務,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為全系統順利實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3.積極組織參加各種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我們都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與各種法制宣傳活動。年根據文化部深入開展“陽光行動”為重點的音像制品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們積極組織開展了第八屆音像市場法制宣傳活動,發放音像制品法制宣傳資料5000多份;年開展了以“陽光娛樂,和諧文化”為主題的宣傳周活動,發放《陽光娛樂經營倡議書》和陽光工程海報600多份,出動4輛宣傳車,設立4個宣傳咨詢點,大力宣傳陽光娛樂工程,同時,我們在活動中還開展了《娛樂場場所管理條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工作,發放宣傳資料2500余份;此外,我們還著力做好每年的“5•18國際博物館日”、文化遺產日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充分利用廣場和集市人員較為集中的時間和區域,現場發放《文物法》、《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和《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
據不完全統計,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全系統發放各種宣傳資10000多份,服務咨詢300多人次,為廣大群眾解疑答惑,宣傳文化領域法律知識,進一步為全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圍。
三、著力規范行政行為
(一)完善各項執法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為嚴格執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行為規范,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我們在工作中落實了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督查制、行政執法公示制以及行政執法錯案與過錯追究制,使行政執法活動的開展更加公開、公正、透明。我們把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查處違法案件,作為推進文化事業依法治理的重要內容。在執法活動中我們特別強調執法責任“三落實、三公開”,即執法責任落實到領導,落實到執法單位,落實到執法人員;辦理程序公開,辦事人公開,監督人和監督電話公開。行政執法水平和執法隊伍素質在不斷提高,有力促進了文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范。整個文化(新聞出版、版權)行業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管理力度不斷加大,市場的投訴率越來越低,網吧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了明顯好轉,文化市場秩序逐漸規范,促進了文化事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二)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開啟便民服務便捷通道
我局十分注重公示類載體建設,主要是服務公示牌、公示欄、辦事程序圖、意見箱等公開設施。信息公示內容包括:服務承諾、辦事程序、辦事指南等,以及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內容、執法范圍和局機關科(室)職責、公開承諾、人員職責分工等信息與內容,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
另外,我局將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途徑,在政府門戶網站文化局子網站設立了機構職能、法律依據,發展規劃、行政執法、業務服務等板塊,對每個板塊的信息資料進行不定期更新,個人及組織隨時可以通過上網了解文化部門相關業務的辦理,這樣既方便了群眾辦事,又縮短了辦理流程,提高了機關工作效率。截止目前,我局已各類信息104項,整理法律法規依據100條、行政執法事項及其依據294條,信息資料十余萬字。民眾的知情權得到了保障,文化部門贏得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有力促進了文化工作的開展。
(三)完善機制,以政府機關自身建設為抓手,打造政務查詢服務平臺
按照州政府的統一部署,州文化系統啟動實施了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實施,組織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依法治理期間,全系統開展重大事項聽證1項,向社會公示重要事項12項,通報重點工作事項17項。同時,政務信息查詢在線解答系統和行政審批項目查詢系統以及96128政務信息查詢專線(開通96128政務信息查詢專線的有6個單位共計8名信息聯絡員和6部政務信息查詢專線服務電話)已投入使用,相關查詢及服務工作已全面開展。全系統政務信息網絡查詢系統從正式開通以來,共接受公眾提問2個,已處理提問2個,處理問題成功率達100%。
我們還積極發揮96128投訴電話和12318文化市場投訴咨詢電話(免費)作用,保證該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記錄。4年多以來,我局對接到的群眾投訴咨詢都進行了妥善答復和處理,得到了社會廣泛好評。
(四)建章立制,規范機關公權力運轉
五五普法以來,我們注重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和作風效能建設的長效機制。一是出臺了領導干部下基層調查研究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明確了調研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對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的時間、調研文章的數量做了規定,為改進領導方法和工作作風,推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奠定了基礎;修訂了《上下班考勤制度》、《車輛管理制度》、《AB角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以及《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督查制》等制度,加強了依法行政和作風效能建設。三是建立完善了機關保密工作方面的長效機制。印發了《州文化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計算機保密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出臺了《州保密工作制度》,并結合保密新形勢的發展和文化工作實際,制定了《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等7個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通過制度的不斷規范和完善,文化局也在法律法規范圍內規范運行,機關公權力進一步邁上法制化軌道,年、年我局被州委州政府評為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
四、強化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經營活動
文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一項重要職能,我局職能范圍內的法律法規數量較多,內容涉及歌舞演藝、娛樂、網絡文化、電子游藝、美術品經營、印刷、發行、新聞采編、文物保護和文物市場等項目和活動的管理。為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我們在工作中將行政管理、執法懲處和普法教育三者有機結合,收到了實效。
(一)以普法推進常規性管理工作
依法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切實將普法工作與文化市場整治工作緊密結合,運用普法學到的法律知識,指導具體工作,積極促進文化市場和社會環境進一步規范有序。年11月為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58號令),我局在六庫舉辦一期了娛樂場所經營法人培訓班,培訓經營法人138人次;年為推進文化市場法制建設,舉辦了2期娛樂場所、網吧、音像市場經營業主培訓班1期,印刷法規培訓班1期,共培訓業主238人次;年為加強娛樂和網絡文化等市場的管理,開辦了1期電子游戲經營業主培訓班、1期網吧經營業主培訓班和1期印刷法規培訓班,培訓業主和經營戶150人次。年鑒于音像制品管理職能劃轉,舉辦了1期全州音像制品經營戶培訓班,培訓業主70多人。
此外,我們還將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于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我們都按時完成對全州30余家印刷企業和打字復印經營戶和20余家出版物發行企業和經營戶的年度核驗工作,并借年檢登記工作之機,進行《印刷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規范了他們的經營行為;二是配合全州“掃黃打非”工作的深入開展,出動法規宣教人員進行法規宣傳教育。僅年我們就出動法規宣教人員971人次,進行法規宣傳教育312場次,教育群眾8000多人次。
(二)清理文化市場,維護文化安全
4年多來,我們除了加強對文化市場的日常管理外,還抓住重點地區和重點領域,開展突擊檢查、專項治理和集中行動。
為打擊侵權盜版,清除文化垃圾,保護知識產權,自年以來我們每年都統一組織全州集中銷毀侵權盜版制品及各類非法出版物活動,僅年就集中銷毀了依法收繳的侵權盜版制品及各類非法出版物42269件。作為文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部門和全州“掃黃打非”組織協調部門,我們每年都組織和出動大批執法隊伍開展市場執法行為,清理全州文化市場。以年為例,我州各級文化(新聞出版、版權)管理部門就出動稽查人員3469人次、車輛347輛次,共檢查娛樂場所986家次、網吧537家次、音樂茶室164家次、出版物市場300家次、音像市場470家次;收繳非法音像制品1593盤碟、非法出版物204冊;查處違規經營單位12家,罰款55,000.00元;在全州開展了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40份、《復查意見書》14份;同時,組織全州各級“掃黃打非”部門共出動檢查人員檢查市場328個次,檢查印刷復制企業210個次、店檔攤點70個,收繳非法出版物9724件。
由于工作開展扎實有力,全州文化市場進一步繁榮發展,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也進一步保障,我局文化市場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州上級部門的肯定和嘉獎,、、年被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評為全省“掃黃打非”工作有功(先進)集體,、年連續兩年被州委州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