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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綠色建筑 工程管理 策略
一、我國當前綠色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的支持
現階段我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沒有針對綠色建筑的具體施工做出明確的規定,對于不符合建筑規定的施工項目也沒有具體的懲罰措施,使得綠色建筑的工程管理處于粗放式發展的階段。在綠色建筑的建設過程當中,也僅僅是對建筑的設計環境有一定的外部監督,而建設施工、質量監督等方面的監管做的還是不夠到位,許多打著綠色建筑旗號的施工項目其實都是高能耗項目,卻都能通過驗收。
2.缺乏專業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
在我國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現有的規章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適合對所有的建筑進行指導,只適合于一些住宅建筑。并且這些規章制度之間并沒有較好的銜接性或者相互的融洽性,甚至許多規章制度之前的相關規定相互沖突,不僅不能給我國綠色建筑評估體系的建設起到促進作用,還在一定程度上給評估體系的建設帶來一些問題。
3.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協調
我國當前對于綠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相關制度不夠完善,各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不夠協調。在綠色建筑的工程管理過程當中,不僅僅有建設部門的管理,還涉及到財政部門、勞動部門、民政部門等多個行政機關的管理。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協調給我國的綠色建筑工程管理帶來很大的問題。
4.管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不達標
綠色建筑的工程管理是一個對技術要求較高的管理活動,要求管理人員具有相當專業的管理知識與水平,并且對綠色建筑的工程管理較為熟悉,才能在綠色建筑的工程管理當中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責任。但是當前的現狀是許多管理人員自身素質不達標,缺乏專業的管理知識與技能。
二、加強綠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策略
(一)通過法律政策的完善來加強管理部門宏觀管控能力。
政策體系的完善是確保綠色建筑以及綠色建筑管理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通過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能夠對政府的行為與決策進行有效的規范,從而減少因為政府不當干預而對綠色建筑工程管理產生不利影響。在此過程中,一是要重視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首先要通過對法律手段的運用來對市場行為作出規范,并在對建筑主體的權責關系進行理順的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制度與理賠制度的完善。并且要重視對咨詢服務業的應用與扶持并促使其發揮出應有作用,同時要建立起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與資質管理體系。其次要對相關法規作出修訂。再次有必要進行綠色建筑認證、評估、標識制度的建立,并在此基礎上開展分級評定,從而對市場的消費決策起到引導作用;二是要加強執法力度。當前我國的大部分民眾對建筑業法律法規的了解十分欠缺,同時建筑人員也存在知法犯法的情況,所以不僅要重視對綠色建筑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綠色建筑監督機制,同時要落實法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建筑工程的管理部門而言必須對法律權威性作出維護,通過違法必究來保證綠色建筑標準的落實。
(二)完善經濟激勵政策,調動開發商以及建筑單位積極性。
有效的經濟激勵政策與優惠政策的實行能夠對市場起到調節的作用,同時能夠通過開發商以及建筑單位積極性的提高來促進相關管理問題的解決,所以對經濟激勵政策作出完善是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筑標準的有效途徑。在經濟激勵政策的完善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政府進行財政補貼,其方式可以分為直接補貼和貼息補充兩種,通過財政補貼不僅可以對生產者的積極性作出調動,擴大生產者的生產能力,同時也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費,從而有效地擴大市場需求;二是進行綠色建筑專項資金的設立。對于開發商和建筑單位而言,在進行建筑投資決策的過程中綠色建筑投資成本較大并且回收時間較長是其放棄節能投資的直接原因。但是綠色建筑的推行能夠創造出較大的環境效益以及社會效益,而為了推動綠色建筑開展,政府有必要進行專項資金的設置來進行綠色建筑的教育與宣傳、對已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對節能技術進行推廣和示范等工作,從而促進綠色建筑工程的推廣以及綠色建筑工程管理質量的提高。
(三)積極進行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構建。
在綠色建筑工程管理中,準入制度的實行十分必要,在此過程中要重視評估指標的建立,如果一方面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則應當對下一步評估進行直接取消,從而從根本上杜絕非綠色建筑項目的進入;二是評價體系要確保操作的簡單化,即評價體系的構建要容易被接受和理解。如果過于復雜則會直接影響評價體系的推行和應用。同時評價體系要具有時代性,即根據建筑行業的發展以及建筑市場的需求對評估體系內容進行完善;三是根據地區實際制定相應標準。我國各個地區在社會習俗、居住環境等方面都存在差異,所以在評價體系的構建中也有必要體現出地區差異性;四是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監管。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監管能夠有效地規范評價工作行為,防止舞弊現象的發生,所以我國可以通過對國外成功經驗的借鑒來建立具有獨立性的監管機構并對管理行為作出評估以保證評估體系的專業、公平、公正和公開。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工程 質量 安全 影響因素
1 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構成建筑結構的物質基礎,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決定著建筑物的質量。但在實踐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質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會給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在實踐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體現以下方面:
1.1 使用不合格的鋼材。一些施工企業看重效益,不看重質量,低價購買一些不合格的鋼材如地下小煉鐵廠、黑工廠生產的螺紋鋼或圓鋼,或者是從廢品回收站買來生銹鋼材,致使鋼結構強度和韌度達不到要求,為建筑安全埋下隱患職稱論文。
1.2 使用的砂子雜質含量大。一些施工企業為省工錢趕進度,一是以次充好,該用石砂時不用石砂,而用價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摻雜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鐵篩,連大帶小,一齊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經水洗,直接用于施工。這些做法導致的問題是混凝土強度不夠,取樣打壓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誘發樁基偏位、基礎下墜、頂部開裂滲漏等問題。
2 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輔相成,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隱患。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責任問題做出相應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不按程序操作,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頻發。施工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 建設前期的工作問題。建設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極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認真按有關規定去做,很可能就決定了建筑工程質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地點的選擇等。如果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有時損失是十分嚴重的。
2.2 違反設計程序。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原則。但大量的質量事故調查證明,不少工程圖紙有的無設計人,無審核人,無批準人,這類圖紙交付施工后,因設計考慮不周造成的質量事故屢見不鮮。
2.3 違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強度等級決定了它和鋼筋組合時的堅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還有外加劑都必須有一定的比例才能達到設計確定的等級。但在工地上攪拌站砂、石嚴重混堆問題時有發生,在配混凝土時,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劑根本不過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沒有秤,現場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擺設。這樣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強度,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3 工程技術人員方面的因素
建筑產品的優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員的素質問題。提高施工一線技能工人的職業技能和基本素質是提高施工企業整體素質、保證施工質量、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但在中國建筑施工領域,農民工已經名副其實地成為工程建設的“主力軍”,而這支主力軍的素質卻令人擔憂。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且大部分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因此,由于缺乏質量意識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較多。另外施工技術人員數量不足也是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都可能造成技術工作出現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對不足,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和重要行業管理人才嚴重匾乏;人才結構失調;人才布局不合理;優秀管理人才流失勢頭不減;管理人才制度、體制和運行機制上存在嚴重缺陷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筑業的深層次發展。
4 監理方面的因素
建設工程監理直接負責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因此監理工作對建筑工程質量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但目前我國監理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質量,為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埋下了隱患。監理方面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4.1 建設監理制度不完善。我國現已出臺了《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規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結合配套的建設監理制度體系,對建設監理的開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但隨著建設監理的深入發展,有些法規顯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響監理事業的發展。
4.2 建設監理水平不高。現有的工程監理項目多數為施工階段的監理,尚需向其他階段發展。監理服務檔次不高,絕大多數情況下停留在工程現場的質量控制上,在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方面往往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這就造成有些施工單位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為了趕進度不按施工規范施工,材料上偷工減料,導致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4.3 監理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在工程監理工作中,部分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檢查把關不嚴,造成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的監控不力。通過調研發現有的總監理師兼任許多項目的總監;大多數監理人員,特別是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自己對建設監理的認識和工程經驗開展工作,隨意性很大。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
4.4 監理單位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術裝備和檢查手段,使得一些質量隱患不易被發現而發展成為質量問題。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須同步提供質保材料和準用材料以外,有的還要進行實驗室試驗,有的必須用一定的儀器設備進行復查,由于裝備和手段原因導致被忽視的材料質量問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問題在住宅建設中是屢見不鮮
5 法律法規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力,是產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的社會原因。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5.1 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建筑法》構筑了我國建設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且對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有專章闡述。但該法律也逐漸顯露出缺乏適應性,過于原則性,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如對相應的處罰措施沒有規定具體數額和幅度,完全根據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確定,不利于操作,客觀上增加了執法的隨意性,要么處罰過重,要么處罰過輕,就同一行為可能出現異罰現象。
5.2 條例細則不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比《建筑法》在質量管理方面更加具體化,可操作性強,明確提出了“誰設計、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這一原則分解了質量責任,加大了質量管理的處罰力度,但也存在備案制度細則不完善的問題。
關鍵詞:建筑施工;索賠;原因;措施;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索賠是建筑施工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容易遇到的問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規和章程條例,在建筑施工項目中,當承包方利益受損時,承包方合理有效的利用相關法規使用索賠來保障自身的正當利益,是非常必要的。在西方歐美國家,工程索賠是建筑施工企業彌補工程損失和保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但建筑施工項目的工程索賠在我國依然是一個相對薄弱的環節。雖然我國初步建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但是大都籠統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工程索賠的人才也較為缺乏。因此,積極加強對我國工程索賠的研究,改善這一薄弱環節,對我國建筑施工項目管理有著重大的意義。本文首先對索賠的相關概念進行闡述,并分析了我國工程索賠管理落后的原因,進而對如何改進提高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索賠水平,改善索賠現狀的對策進行了研究。
一、索賠概述
索賠是指索賠方在項目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和合同約定,對不應由自己所承擔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失,向被索賠方提出適當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的行為。在建筑項目施工中,在任何一個環節均可能會發生工程索賠。在建筑施工中,合作的雙方或多方均會遇到不可控的各種因素,都有可能會通過索賠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工程索賠是指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當事人的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對方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合同要約而導致經濟利益或權利受損時,通過一定的合法措施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應充分的認識到,索賠是一項正當的權利要求,而不是要求高或自找麻煩,是業主、監理和承包方之間一項正常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項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合情合理的行為。
二、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索賠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對索賠概念認識存在偏差。索賠的性質不是懲罰,而是屬于經濟補償行為。索賠的額度大小與被索賠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有的建筑施工企業或從業人員對索賠的概念認識不清,認為索賠必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至于采用更進一步的違法違規手段,給工程項目帶來更大的損失。當前,我國建筑行業中,施工承包方對工程所累沒有全面正確的認識,也缺乏足夠的重視。施工企業索賠意識薄弱甚至根本沒有索賠意識。而當出現問題時,才意識到索賠的重要性,才來研究索賠的法規和合同中的條款,對職工索賠的方法和程序不明確,對施工索賠的工期和金額計算不科學,導致在施工索賠中陷入被動局面,給自己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
2、專業索賠人才缺乏。目前,我國建筑施工行業中索賠人才非常缺乏。西方歐美國家中,建筑施工企業都擁有大量的專業工程索賠人才。目前,雖然索賠在我國建筑施工中得到了應有的重視,精通索賠專業的人才也得到了大量的培養,但是高端索賠人才還是非常缺乏。尤其是涉外建筑項目中,索賠更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這對索賠專業人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國目前依然要積極加強對索賠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
3、索賠法律尚不健全。目前,我國雖然基本建立了工程索賠的法律法規,但大都較為模糊,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可操作性。而再加上我國建筑行業中不習慣使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來解決問題,在施工合同中關于索賠相關的條款也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而在后來出現問題,需要發生索賠時,施工雙方卻容易鬧得不歡而散。需要指出的是,相關的索賠法律法規不完善,施工合同的法律環境也不是很好,當發生糾紛時,合同雙方更多的是依賴人情事故來解決問題,這就更加使得工程索賠難度很大,工程索賠的水平也相對較低。
三、建筑施工企業索賠策略分析
1、樹立正確的索賠意識。建筑施工企業應積極樹立正確的索賠意識。建筑企業應積極幫助工作人員樹立索賠意識。大量的實踐證明,企業內部任何員工在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賠上的失誤,都會給企業導致重大損失。建筑企業應積極加強對企業內部各層次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使得企業內部所有工作人員尤其是高級管理人員對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賠有著清醒的認識,從事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賠工作的專業人員務必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基本技能和良好的談判素質。只有提高全企業工作員工的合同管理意識,增強員工的責任心,才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能夠嚴格按照合同進度進行實施,而當出現需要索賠的時候也可以及時提供各項有力證據,通過各項索賠技巧,保障自身利益和權益。
2、進一步完善索賠法律體系。當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系統的索賠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使得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發生工程索賠時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然而,目前現有的法律法規對相關索賠條款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使得在索賠過程中難以得到嚴格的落實。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工程索賠法規和相關條款,這一點是我們應積極向西方學習的地方,廣大法律工作者和精通工程索賠的相關人員應積極獻計獻策,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工程索賠的法制化建設,使得在今后的建筑工程索賠中可以更好的做好依法索賠。
3、爭取以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不管是國際工程項目還是國內的工程項目,當發生合同變更,承包商利益受損時,首先應積極的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索賠爭端,盡量保障雙方的權益。而只有通過協商無法解決時,才不得不采用索賠的手段來保障自身的正當利益。如果貿然使用索賠,這不僅會破壞雙方的合作友誼,使雙方關系緊張,進而影響現有合同的正常履行。而如果在索賠過程中出現自己的失誤,導致對方的反索賠,這可能還會造成自己的重大損失,使得雙方兩敗俱傷。
四、小結
當前,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推進,各項建筑施工項目都在不停的建設中。且由于國際間合作的不斷深化,跨國的建筑項目也日益平常。因此,當施工雙方發送生經濟糾紛時,如何正當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是非常重要的。積極加強對工程索賠工作的研究,提升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索賠能力,是保護我國企業正當權益、減少經濟損失的重要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工程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工程索賠涉及到多個學科和知識的綜合運用,是一項復雜而又系統性的工作,不僅需要善于把握索賠的時機,也應善于對索賠的各項材料進行收集和整理。從事工程索賠的工作人員應能充分理解招投標文件、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技術規范等文件以及業主、監理和承包方之間的合同協議等,做到講證據、重技巧等原則,及時、準確、嚴格的按照程序進行索賠工作,才能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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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質量控制;要點探討
中圖分類號:O21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 前言
工程建設的監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是整個建筑行業逐漸走向成熟的重要轉變,對建筑工程實施監理,不僅僅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質量,更大力完善了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體系,但受到各種條件的影響,工程監理工作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近些年來,我國的建筑工程取得了飛速發展的契機,工程監理制度在整個工程管理中的地位日漸突出,隨著工程監理的不斷推進和深化發展,工程監理質量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性逐漸顯露出來。在工程監理的實際操作中,要想提高質量控制水平, 就必須大力加強對監理質量重點的分析控制。
二. 我國工程監理現狀和主要存在的問題
1. 我國工程監理整體現狀概述
我國的工程監理體制建立起步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但經過近些年的迅猛發展,在不斷的實踐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監理管理經驗,工程監理理論已經日漸成熟,各種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已經初具規模,監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迅猛,施工規模日漸擴大,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良好,但也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現在合格率偏低,劣質工程多,質量通病嚴重,工程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坍塌事故時有發生等。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人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加強建筑工程的監理質量控制已經勢在必行。
2.我國工程監理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全過程監理
在我國,對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多數情況下,監理單位或者是監理人員剛剛受到施工建設單位的監理委托,便會立刻安排監理工作人員去進行監理,對整個工程的實際情況缺乏實際的了解,僅僅限于對施工一般工藝標準和施工工序流程進行監理,忽視了對整個工程全過程的開展監理工作,但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以及保修階段,因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亦應貫穿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的始終。但目前我國的工程監理工作一般僅限于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使得整個工程監理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
(二)工程監理過程中招標和監理單位缺乏規范性
根據我國的工程監理的相關法律規定,工程的監理單位承接監理業務,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等級,不可以越級進行監理,但是,很多建設單位為了節省監理費用,在工程招標過程中,和一些監理單位協商,進行掛靠監理單位,實施轉包監理業務、連體監理的方式,這些方式均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監理企業的壯大和發展。同時,很多建設單位對整個工程的監理并不重視,只是迫于國家的法律規定才需求工程監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做個形式,而很多的監理單位規模都比較小,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便大幅度的降低監理費用標準,以便獲得監理業務,不規范的招標,小規模低費用的監理操作,使得整個監理過程失去了實際意義。
(三)工程監理工作缺乏客觀公正性
相關的法規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但是在實際工程中,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關系密切,工程監理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某些監理人員為了經濟利益,與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因此,這就使得監理單位的監理工作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對工程的質量監督難以保證。
(四)國家相關部門監管不力
我國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雖然初具規模,但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難以落實到實際,對各種違反法律規定的市場監理沒有能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罰和管理,國家相關部門對整個工程監理領域的動態管理不夠,因此,使得監理行業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邪氣歪風。
三.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質量控制重點分析
工程監理是保證整個工程質量的中間環節之一,實施公正客觀的工程監理,有助于提升工程質量,完善工程管理系統,促進整個工程管理的健康發展。筆者將結合外墻滲漏工程從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維護等環節的監理質量控制重點做出分析。
1.工程設計階段的監理
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的機械設備,施工的質量管理控制,施工的各種標準規范的確立,它對整個項目工程有著統籌指導作用,因此,工程的設計關系到整個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和控制,監理單位必須加強對設計的規范性,科學性,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審,嚴格審核設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保持設計監理的公正性。以建筑外墻防滲漏工程為例,在進行施工之前,監理單位必須對外墻施工地點做出合理的勘察,掌握一定的具體數據,并監督設計單位結合實際,結合美學和建筑學規律進行設計,如果只是追求建筑外墻的新穎奇特,挑檐都設計成現澆,在與檐溝圈梁結合的時候,往往由于剛度較大,很多方面都受到局限,導致很多地方不能夠自由彎曲,這些新奇的設計,違背了基本的建筑結構設計原理,忽視了建筑結構造型自身的規律,很容易致使墻體裂縫,這樣就導致了墻體滲水。因此,監理單位必須使得工程設計因素科學合理,從實際出發。這是工程設計階段監理單位重點要關注的環節。
2.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質量控制分析
(一)監理單位要配合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加強管理人員的管理知識系統培訓,提升施工技術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確保整體施工人員素質,對施工單位的不合理用工做出監督并采取有效措施。
(二)加強對原材料質量的監理
材料的質量是建筑工程質量的前提與關鍵。建筑材料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工程的質量能否合格,原材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保障與前提,加強原材料的質量控制是建筑工程監理中相當關鍵的一個環節。監理單位必須全程參與到材料的采購、運輸、入庫、保管、領用等各個環節,確保原材料質量可以達到國家標準,確保原材的選用符合工程的特點。比如在外墻滲漏施工中,現有的建筑材料多以混凝土為主,選用這種材料,質量難以保證,使用時間較長就會發生變形,導致了建筑物之間連接不牢,從而發生外滲現象。
(三)加強對施工標準的監理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必須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對施工流程中的各個工序進行嚴格實時監控,對施工單位施工標準作出監督考察,對不合理施工,違章施工作出及時有效的處理,保證整個工程施工的規范化。
3.工程的后期護理監理
監理單位必須堅持全面,全過程的質量監理,杜絕虎頭蛇尾,尤其是在工程竣工時候,要加強敦促施工單位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對整個工程項目進行后期的保養護理,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相關財務狀況,機械設備,原材料的盤查,確保整個工程可以高質量的交底。
四.結束語
工程項目監理是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相關標準的重要舉措,加強監理質量的重點控制,采取合理監理措施,保證監理的公正性和客觀性,不僅僅可以確保各方的合法利益,更可以推進整個建筑行業健康穩定,規范化科學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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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管理;質量監管;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2-0434-01
建筑工程質量始終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是建筑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核心內容。工程質量不僅關系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還關系到我國在新時期發展與穩定的大局。加強對建筑管理的質量監管,才能夠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保障,才能夠保障我國建筑事業的穩定發展。
一、工程質量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建設單位
目前,很多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沒有嚴格落實和執行基本的建設程序、報建手續等,這不利于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的有效實施。究其原因,主要的還是建設主體缺乏應有的質量意識,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的重視力度不夠,質量管理工作很難落實到位,過多、片面的追求建筑工程的進度、經濟效益,而忽略了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
(二)施工單位
從施工單位看,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施工方案編制不合理,實用性不強;施工記錄不規范、不完整,可追溯性差;技術交底資料缺乏針對性;沒有嚴格執行整改程序和驗收程序,施工秩序混亂;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素質不高,配置不合理,現場施工人員技術素質較低等。導致以上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因為建筑工程施工單位沒有將管理工作落實到位,明確質量管理的責任與義務,導致工程質量自控管理落實不到位,例如不主動學習、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質量技術標準,不正常開展企業員工質量管理培訓等。
(三)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有的的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兼任很多建筑項目的總監,而且項目的監理人員配備不合理,缺乏有針對性的監理細則的監理規劃,不重視對關鍵部位和重要工序的監理,對于在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及時督促整改等。這與很多監理單位過多追求經濟利益有很大關系,譬如以較低的價格中標,但是監理人員卻很難配備到位,無法滿足建筑工程質量監理工作的需要。
(四)工程材料檢測單位
目前,工程材料檢測機構之間的競爭比較激烈,市場秩序相對混亂,這就很難保證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質量。例如,有的工程檢測單位沒有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制度,有的與委托方私下勾結,編制虛假檢測報告等,這必然會給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埋下隱患。
總之,想僅僅依靠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自覺性來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是遠遠不夠的,政府還需要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確定質量監督機構的核心地位,加大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同時要綜合運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行政手段,營造一個良好的工程質量監管的氛圍和環境。
二、建筑管理中對加強質量監管的措施
(一)質量監管和信息化建設
在質量監管方面,要在現有的基礎上積極去探索更有效的方式去開展質量監管工作。我們要將有限的資源用到那些經常容易出現重大事故的工程的監督上來,要在預防工作上做好充分準備,減少事故的發生。在信息化建設方面,要加快質量監督系統的安全水平的動態化管理,加快質量監督系統的升級是新時期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的有效措施。
(二)完善質量管理法制體系建設
建筑質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完善是建筑工程質量監管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相應的完善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是維護質量監管嚴肅性必須具備的條件。要根據建筑業不斷變化發展的實際,對原有法律要積極的做相應的調整和修改。同時也要加快《工程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建設力度。要積極的引進學習新技術,學會在建筑工程中加入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新鮮的血液,保持與時代的同步,這樣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
(三)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建設
要提高建筑管理中對質量監管的水平,就必須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建設。在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建設的過程中要對企業工程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查,對于合格的企業要給予大力的支持,對不符合要求標準的企業,要嚴肅的處理。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要實行工程質量責任期制度,要分工明細、責任到人。一旦出現問題,就要分清責任、及時追究其責任。另外,要適當的借鑒先進的經驗,建立工程質量保險制度,這樣就能夠增強對質量管理的意識,有利于提升建筑工程的質量。
(四)加強監管隊伍的建設,增強質量意識
要在實際意義上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的力度,就要加強對監管隊伍的建設。在隊伍建設與培訓過程中,要不斷的創新與探索,努力提高質量監管隊伍的整體實力,提高成員的專業素質,提高成員的綜合素質和職業素養,要在他們執行監督工作的時候充分保障成員的權利和地位,同時也應該讓他們時刻銘記自己的責任,從而增強各責任主體質量意識,這樣才能落實和貫徹監管措施。
(五)完善工程質量監管體系
加強在建筑管理中的質量監管,必須要完善工程質量監管體系。要在企業自控、政府監管和社會評價方面做出努力。施工企業必須要有條件和能力來生產合格的建筑產品,要有能力為工程中和一切可能發生的情況負責任,要能夠對建筑工程的建設質量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要擁有高素質的質量監管人員,逐漸形成企業對自己的自控體系。政府的監管也是加強建筑管理中質量監管的必備條件,要充分的發揮職能手段的作用來完善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和技術體系。至于社會評價,是可以從技術服務、用戶滿意度調查以及工程監理等來進行工程質量的評價。完善工程質量監管體系是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總之,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工程的質量是建筑工程的命脈,是一切建筑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建筑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核心。工程質量關系重大,不僅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關心到國家在新時期的發展與穩定。我們要清醒的面對建筑管理中質量監管存在的一切問題,要客觀真是的面對并解決,對于出現的新情況我們要認真的思考與探索并進行總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決問題。加強建筑管理中質量監管的水平,才能夠促進我國的建筑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才能夠給人們帶來福利,給國家帶來安定與繁華。
參考文獻
[1] 苑小玉建筑管理過程中的信息技術[期刊論文]-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1(22)
【關鍵詞】質量管理;房地產;工程建設;重要性
1、前言
房產工程建設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直接參與到人們的日常生產和生活中,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質量管理工作,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監督工作體系,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目前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還存在諸多問題,因此,研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內容及方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如何提高工程質量,是擺在所有施工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也是永恒的話題。施工企業只有提高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水平,才能對工程質量形成全過程的技術、管理和人員等因素進行全面控制,使整個企業的質量管理更加科學和規范。房產工程質量水平不能提高的關鍵,在于施工過程中對質量控制的內容和方法運用不當,結合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提出解決質量控制中存在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對工程建設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和實用價值。
2、房產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重要性
房產工程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工程質量的好壞不僅關系到項目投資能否成功,建成后的項目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是工程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關系到整個工程項目的最終質量能否達到國家規范和業主的要求。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施工階段質量管理工作,其中心任務是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監督工作體系來確保工程質量。
房產工程的施工質量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設計、機械、水文、施工工藝、操作方法、管理制度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控制必須考慮這些因素的影響。二由于房屋建筑產品生產的單件性和流動性,不具有固定生產流水線、規范化的生產工藝和穩定的生產環境,所以工程質量易產生波動而且波動大。任何一種因素發生變動,都會導致工程質量出現波動。房產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工序交接多、中間產品多、隱蔽工程多,因此質量存在隱蔽性。不及時發現存在的質量問題,避免事后從表面進行檢查,造成質量隱患。
3、提高房產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法規
對于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方面,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以規范。當前形勢下法律法規的實施還受到了一定的阻力,沒有足夠的權利管理整個建筑施工工程。需要加強制定法規部門的權利,盡快地制訂有關建筑工程質量的權威性法規。還要嚴格執法,以此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房地產工程建設質量把關至關重要,首先要理解質量控制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進行了論證和分析,從項目管理、工程施工、質量檢測等方面論述了質量控制的要點。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對施工工程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進行項目確立開始,使建筑工程項目實現高質量以及低成本和高效益的建筑目標。
3.2強化房產質量意識
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如果要想從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的質量方面的問題,必須要使建筑工程的施動者樹立一個良好的質量意識。在當前工程項目建設中,加強對方案合理性管理,不斷提高工藝技術水平,是保證工程質量穩定提高的重要因素。質量意識是保證建筑工程整體質量的基本條件,同時也是搞好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的一項。因此,必須從籌建協調到具體施工全過程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措施,從而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同時還沒有形成系統以及專業的管理體系,致使在管理中存在較多的漏洞。
3.3提高施工監理的信息管理水平
房產工程質量監理方面的問題較為突出,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信息管理方面。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存在著信息管理水平低下,因而要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領導負責制信息源,要加強實習質量終身責任制,即不因為領導職位的變動而不去追究事故出現后該領導的責任。還要加強對施工質量管理監督橫向信息平臺的搭建。監督過程中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房產工程的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對于目前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要不斷進行改革和加以完善。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學化。
4、總結
綜上所述,房產工程的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認真負責地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才能真正搞好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影響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復雜多樣,對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學化。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對施工工程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管理,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是一項相對復雜的工作,是一項比較系統的工程。建筑行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不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經過嚴格的招標和投標以及整體規劃對建筑進行專業的管理。房產工程的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對于目前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要不斷進行改革和加以完善。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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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管理;體制;項目管理
建筑業是一種分工細致及勞動力密集的行業,建筑工程管理具有施工人數眾多、工序繁復、分散性、移動性和一次性等特點。 所謂工程管理,從一般含義上講,就是對企業從訂貨到交貨的整個生產過程管理,是為了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的質量、成本、數量和貨期生產產品,并綜合使用工廠中的生產資料進行低成生產的一種管理。雖然我國在建筑項目管理方面逐漸形成了具有現代管理意義的建筑工程管理體制,但當前我國建筑工程管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一、我國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建筑業自推行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初步的形成了以施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為骨干、以勞務作業為依托的企業組織結構形式。 但是,這種理想的組織結構形式并沒有起到預期的理想效果,同時也存在一些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問題。
1、建筑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 2002 年我國頒發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還相繼頒發了其他一些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和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的法律法規還相當不完善,也沒有和國際接軌的項目管理標準,還不能做到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同時大多數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都未建立與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相對應的組織機構和項目管理體系,也沒有建立系統的項目管理工作手冊和工作程序,項目管理方法與手段較為落后,缺乏先進的工程項目管理計算機應用軟件系統,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帶來很大不便。
2、建筑工程管理體制發育不健全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管理還沒有形成非常完善的體系,缺少專業的管理團隊。并且我國還沒有全國性、專業性、系統性的專業工程項目管理組織,只是一部分高等院校開設了這方面的課程和活動。 除少部分專業程度較高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專業分包企業完成外,大部分具體的施工任務還是由建筑總承包企業組織勞務隊和自有機械設備、自供材料來完成。
3、建筑工程管理總體水平較低
高素質人才嚴重不足,缺乏專業技術帶頭人、項目負責人以及懂技術、懂法律、會經營、懂外語等的復合型人才,尤其是缺乏高素質的且能按照國際通行項目管理模式、程序、標準進行項目管理的人才,缺乏項目管理軟件的高級管理人才。一些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總體水平不高,競爭力弱,不能適應建筑業國際化發展的需要。 另外,勞務隊伍專業化程度低,素質參差不齊;總承包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源來管理勞務隊,管理精力被牽制,管理水平也無法提高。
4、建筑工程管理方面意識薄弱
當前中國正處于蓬勃發展的階段, 需要大量的基礎工程建設,所以建筑業仍然是我國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建筑工程管理的在建筑行業中應具有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大多數人們包括許多業主的建筑工程管理觀念都很淡薄,沒有足夠認識到項目管理的優勢。 “重技術,輕管理”的思想還占著主導地位,管理者認為在技術上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不需要額外的支出來進行項目管理。 所以很多項目是在沒有項目管理方面的專業團隊專業人士進行項目管理。因此工程管理的作用沒有被完全認識到,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來管理項目。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優化措施
1、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新理念。
建筑施工企業作為一個傳統的產業部門,許多相關人員對于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的錯誤觀念由來已久,由于大量的未遂事件或者錯誤操作并未導致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事故,而且,同一誘因導致的事故后果差異很大,不少人由此認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新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理念,首先要更新傳統安全管理模式,這個理念就是“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在此基礎上,要堅定“安全事故為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目標。新的安全管理理念與傳統的安全管理模式相比,有四個轉變,分別是:變單純的安全專業人員的崗位安全管理為全員參加的體系安全管理;變單純的安全管理為安全管理與進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緊密結合的綜合管理;變以點為主的間斷的、靜止的管理為線面結合的、連續的、動態的管理;變并行的安全與生產兩條線為安全與生產緊密結合的安全生產一條線。
2、調整和健全新的安全管理職責。
在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組織已經不再是單獨的崗位安全管理,而以專職的崗位安全管理為核心、以各專業工程師為骨干、班組長及工人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網絡。是安全監督管理層和安全管理實施層既獨立設置又互相依托和緊密聯系的體系安全管理,是將施工與安全的緊密結合的組織,是對企業安全管理資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施工企業通過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的認證,使安全管理職責得到了明確和完善。但正如上面分析所講到的,許多施工企業在安全管理中,把眾多的責任都壓到了數量和素質都遠遠不如施工員隊伍的安全員身上,而無論是素質還是數量都遠遠高于安全員的施工員隊伍的安全管理資源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因此,調整安全員和施工員之間的安全管理職責,是建立新的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內容。
總之,建筑管理部門是建筑過程中的主要執行部門。作為建筑施工安全主管機構,主要的責任和義務是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大力的維護建筑行業的安定團結和健康和平發展,確保企業和各方面安定穩定發展。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當中,要有一定的從業道德,建筑主體部門要大力的監督,做到施工安全無小事,才能真正在做到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安全整治、強化安全監管,扎扎實實地做好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努力開創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給社會人民一個安全、安定的居住所;給人們一個放心的建筑體;同時也給社會和祖國在建筑上畫上一幅美麗而和諧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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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施工;工程造價;現狀;對策;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的建筑行業在持續的發展和建設過程中逐漸成為維護我國國民經濟穩定發展的支柱性產業之一,對實現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起到了一定的推進作用。但是隨著建筑行業的深入發展,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弊端也逐漸的體現出來,其中,建筑工程造價作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環節,存在的問題尤為明顯,受到了我國政府前所未有的關注,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造價現狀
(一)缺乏健全的建筑工程造價機制
目前,我國的建筑行業在發展和建設過程中的管理范圍過于局限,雖然我國政府加大了對建筑工程造價方面的關注和投資,但是建筑工程造價的實際效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多數從事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的機構和組織在運營過程中并為形成健全的機制,部分從事建筑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的組織和機構在工作過程中受利益的驅使,在工作過程中弄虛作假,在標底編制過程中,錯算、漏算的現象屢見不鮮,對建筑工程項目正常招標、投標程序的順利進行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
(二)對建筑工程造價的認識不夠全面
近些年來,隨著建筑行業的深入發展,工程造價作為建筑工程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性逐漸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引起了我國政府的重視和關注。但是,我國在對建筑工程造價進行統一的編制過程中,由于受社會諸多因素的影響,出現了更新不及時、變化不明顯等弊端和問題;雖然我國各級政府也都制定了本省的定額,但是在定額的制定過程中還是結合一線城市的價格水平作為主要的參考依據的,覆蓋面和代表性較小,無法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在我國,還有相當一部分數量的施工單位在對建筑工程進行造價管理的過程中,還沒有建立各自的定額,一般情況下還是習慣性的沿用著傳統的造價管理方式,在造價過程中過于盲目的追求成本利益的最大化,導致施工單位與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越來越來激烈。
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雖然我國政府已經制定了與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有效地法律和法規,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目前我國對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有效的法律和法規制定的還不夠完善,對很多細節性問題的處理還不夠及時、有效,還存在著一些細微的不足和漏洞。致使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作為參照標準,出現了無法可依的現象,在極大程度上限制了工程造價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實效性的充分發揮;同時,影響建筑工程造價實效性充分發揮的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工程造價人員或組織機構在工作過程中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筑工程造價實效性的充分發揮,對建筑工程的順利施工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影響。
提高建筑工程實效性的相關措施
(一)加大對工程造價市場的管理力度
隨著建筑行業的深入發展,從事建筑工程造價的機構數量急劇增加,在一大程度上影響了工程造價市場的正常秩序,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市場的運行效率。因此,在建筑行業發展過程中,我國政府一定要加大對工程造價市場的管理力度,制定健全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實現建筑工程造價機構工作流程和標準化和統一化,加大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就要嚴肅的處理一起,起到懲罰一小部分,警示一大部分的效果,保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加速構建一個公開、公正、透明的工程造價市場。
規范業主的管理行為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作為主要的建筑工程責任主體之一,承擔和享受著一定的職責和權力,建筑工程造價的各個階段業主都會進行參與和管理,業主行為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則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因此,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過程中,我國政府和相關的管理部分一定要加大對業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力度,依法對業主的錯誤行為給予糾正和調整,強化施工單位總承包功能,加大對建筑單位的監管力度,從而有效的避免和禁止建筑單位為了牟取私利將建筑工程進行分包,爭取在最大程度上杜絕壟斷行為的出現,從而在根本上有效的提高建筑市場的運行效率。
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建筑工程造價的科學性的合理性,我國政府需要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力度,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結合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的需求,健全健全的與建筑工程造價的法律和法規,確保執行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能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強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要明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力度的重要性,對建筑工程造價的各個階段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提高建筑工程造價人員的綜合能力
造價人員最為建筑工程造價管理過程中的主要執行者和參與者,造價人員綜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左右和影響著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因此,提高建筑工程造價人員的綜合能力對解決和處理我國建筑工程造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是十分必要的,加強工程造價人員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力度,提升工程造價人員的職業素養,建立一支敢于造價、善于造價的專業化建筑工程造價隊伍,從而為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和保障。
總結:
總而言之,建筑工程造價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和繁瑣的工作。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造價過程中還很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因此,我國政府還需要加大對建筑工程造價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從根本上確保建筑工程造價的科學性和嚴謹性,爭取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投入,確保建設投資資金能夠得到合理的使用,獲得理想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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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分析研究
中圖分類號:U4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我國的工程安全監理體制建立起步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但經過近些年的迅猛發展,在不斷的實踐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監理管理經驗,工程安全監理理論已經日漸成熟,各種工程安全監理的法律法規已經初具規模,監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迅猛,施工規模日漸擴大,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良好也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現在合格率偏低,劣質工程多,質量通病嚴重,工程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坍塌事故時有發生等。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人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理已經具有緊迫性。
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對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多數情況下,監理單位 或者是監理人員剛剛受到施工建設單位的監理委托,便會立刻安排監理工作人員去進行監理,對整個工程的實際情況缺乏實際的了解,僅僅限于對施工一般工藝標準和施工工序流程進行監理,忽視了對整個工程全過程的開展監理工作,但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以及保修階段,因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亦應貫穿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的始終。但目前我國的工程監理工作一般僅限于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使得整個工程監理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
2.工程施工安全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偏低
在進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理過程中,很多工作人員都缺乏一定的專業系統的監理知識,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缺乏全面深刻的認識,對其中一些存在施工危險的環節不能夠及時的發現,難以依照安全施工監理標準進行監理,因而,很大程度讓施工安全監理流于形式。
3.對建筑施工安全的監理不夠重視
很多建設單位對整個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理并不重視,只是迫于國家的法律規定才需求工程監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做個形式,而很多的監理單位規模都比較小,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便大幅度的降低監理費用標準,以便獲得監理業務,不規范的招標,小規模低費用的監理操作,使得整個監理過程失去了實際意義。
4、安全的監理缺乏全面性
在我國,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多數情況下,監理單位 或者是監理人員剛剛受到施工建設單位的監理委托,便會立刻安排監理工作人員去進行監理,對整個工程的實際情況缺乏實際的了解,僅僅限于對施工一般工藝標準和施工工序流程進行監理,忽視了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設施全過程的監理工作,但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以及保修階段,各個階段都會潛伏著一些施工安全隱患,很容易造成各種經濟損失和人員事故,缺乏全面的施工安全監理,是各種安全事故頻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控制措施與實施分析
1、設計階段的安全監理
(一)加強對施工圖紙的安全審核
施工圖紙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的依據,因此要做好施工圖紙的審查工作確保施工圖紙的設計的科學合理。同時要做好相應的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圖紙的各個細節要進行相應的熟悉,特別是一些容易出現事故的地方應該加以重視。在熟悉圖紙的過程當中應該對設計人員的設計思路進行揣摩,從而保證在實際的施工過程當中能夠按照施工圖紙的設計來進行。對于施工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該及時和設計人員進行相應的溝通。相關的監理人員應該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監理計劃,從而保證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確保施工設計符合安全標準
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應該都有相應的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監理人員應該
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查,看相關的方案是否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對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計劃中存在的問題應該及時的指出,并和施工單位進行溝通,讓其進行相應的調整。施工單位根據監理部門的意見對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計劃進行重新修訂,然后再由相關的部門進行審查,通過之后才能夠進行施工。監理部門應該要求施工單位將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計劃進行很好的貫徹和實施,并對實施的結果進行監督。對于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當中遇到施工難度較大、危險性較高的工程,首先在施工之前進行科學的論證,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而監理單位應該根據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進行嚴格的監督。
2、施工招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首先審查承包單位安全資質(營業執照、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情況、主要施工機電設備安全狀況、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獎懲情況、有關主觀部門評價)。其次協助業主擬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3、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安全監理工作準備根據所監理工程的特點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控制目標及措施,在監理規劃、細則中闡述設置安全控制點,如線路工程安全控制點的設置基礎基坑開挖、立塔、架線時交叉跨越、附件安裝、停電或帶電工作項目等。總監組織全體監理人員學習項目的合同文件,調查現場用地環境,組織施工圖會審,制定安全監理程序,調查分析及早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進行必要的走訪和調查,開工前召開第一次工地例會,監理介紹監理規則安全控制目標、程序及措施。
4、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
(一)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監理
監理單位要配合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加強管理人員的管理知識系統培訓,加強對施工技術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提升,確保整個施工人員素質,提高安全素質,防止操作失誤而導致出現安全事故。
(二)加強對原材料質量的監理
材料的質量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建筑材料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工程施工安全。加強原材料的質量控制監理是建筑工程監理中相當關鍵的一個環節。監理單位必須全程參與到材料的采購,運輸,入庫,保管,領用等各個環節,確保原材料質量可以達到國家標準,確保原材的選用符合工程的特點。比如在外墻滲漏施工中,現有的建筑材料多以混凝土為主,選用這種材料,質量難以保證,使用時間較長就會發生變形,導致了建筑物之間接觸不牢,從而發生外滲現象,產生很多安全隱患。
四、結束語
總之,作為監理人員必須對國家和地方頒發的相關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頒發和通知等很熟悉,以此作為依據。這也就會保證監理工程師對于安全方面下發的指令、通知和處罰等有法律依據,才會體現出法律的效力和監理人員的力度,使監理機構具有權威性,從而更好的保證工程的質量和規范。而且,監理人員首先要熟悉施工圖紙,熟悉建設項目方面的安全技術標準以及法律法規等,這樣才能有效的監督施工技術;當然也要提高監理人員對于工作中的規范和標準化,更重要的是水平,不能夠犯任何錯誤導致工程安全出現問題。
同時,為了保證建設工程在監理工作中具有法律性、規范性,要求監理人員必須掌握建筑基坑的管理工序;并且監理人員必須提高自身的能力;必須按照程序進行申報和審批;更有效的發揮監理工作的監督性,保證建設的安全。
參考文獻:
[1]閻靜 混凝土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理控制探討科技致富向導2011-04-15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