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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合同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設工程合同是業主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這里的建設工程任務即合同的標的,它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施工,工程監理及物資采購等。建設工程合同屬雙務、有償合同,業主和承包人在合同關系中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且均承擔一定的義務。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①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及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工作。②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有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的工作。
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1勘察、設計合同的概念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根據所簽合同,由承包人完成發包人委托的勘察、設計任務,發包人獲得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設計成果,并按約定支付報酬給承包人。勘察合同的主要內容:工程概況、發包人應提供的資料、勘察成果的提交、開工及提交成果資料的時間、費用的支付、發包人和勘察人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其它約定事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生效和終止的約定。設計合同的主要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文件、委托設計項目的范圍和內容、發包人應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資料和文件、設計費用的估算與支付辦法、雙方責任、違約責任、其他。
2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在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階段,發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對承包人資格的審查、對承包人履約能力的審查;承包人的相關工作:對發包人的資信及履約能力的審查、審查并協商各項合同條款。在勘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并隨時了解、核查對方的履約情況,發現問題或對方的違約行為,應及時處理或協商解決。在設計合同的履行階段,發包人和設計人都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全面履行各項條款。
三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
1監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是指發包人與監理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監理任務而簽訂的合同。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種,所以又稱為“委托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的發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而監理人必須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企業,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而且其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與企業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相符合。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2監理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市場競爭的規則,監理項目的發包和承包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合同簽訂前雙方應相互進行考察,包括了業主對監理人的考察、監理人對業主的考察,條件成熟后雙方進行談判并簽訂合同。在監理合同中明確了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的有關內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
四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管理
1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概述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是指買受人與出賣人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而簽訂的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又分為材料采購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合同標的的性質不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在工程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決定工程項目建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所以對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也應給與高度的重視。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應依據施工合同訂立,合同以轉移財物和支付價款為基本內容,合同標的品種繁多,供貨條件復雜,訂立合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2材料采購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材料采購合同簽訂前也應進行公開招標,包括了邀請招標、詢價、報價、簽訂合同幾個階段。材料采購合同包括了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合同標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材料數量及計量方法,材料的包裝,材料交付形式,材料交貨期限,材料的價格,結算,違約責任,特殊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材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賣方應按約定的標的,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和質量在規定地點交付貨物,買方也應履行義務,按合同規定交付貨款。
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設施工合同簡稱施工合同,是工程發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任務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由承包人負責完成擬定的工程任務,發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諸多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最重要的一項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控制和投資的主要依據。建設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是民事主體。在施工合同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承包工程項目,它的特點是以施工圖紙及工程說明書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報價,在執行過程中,除非發包人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人一般不得要求變更承包價。目前我國所采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一定條件,首先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其次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招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只有滿足這些條件雙方才可以簽訂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過監理工程師進行的,主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幾方面: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施工合同檔案管理、費用管理、工程變更及索賠管理。
五 結束語
建設工程招標承包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的一種科學、有效的方式。而合同管理制度是與招標承包制緊密相聯系的,是有效實施招標承包制的必要條件和手段,同時也是實施業主負責制和工程監理制的有效方式和必要措施。因此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進一步為我國的工程建設和整個國民經濟帶來巨大效益和深遠影響。
參考文獻
[1] 梅陽春,鄒輝霞建設工程招投標及合同管理[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
[2] 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3年
關鍵詞:工程項目合同:提高管理能力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09)05-0179-01
1 前言
黑糜峰發電站位于長沙市北郊,近靠湖南電網用電負荷中心,離長沙市25km,距湘潭、株洲不足60km,對外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優越,是湖南開工若座的電力抽水電站。
電站包括:樞紐工程、上水庫和下水庫、輸入系統、建筑構造物組成。工程專機容量120萬千瓦。分兩期建設,第一期完成60萬千瓦,該期于2005年4月開工,2009年第一臺機組投產發電.工程概算動態投資,18.38億元,總投資20.74億元。
廠房和發電系統由輸電系統和發電系統組成。上水庫包括兩座主壩,兩座負壩;下水庫包括大壩和泄洪洞;輸水系統建筑包括下、下水庫進出水口、引水主洞、高壓軸管等;發電系統建筑物包括副廠房、開頭站等其他配套設施。如何將該項工程從設計到施工順利完成,首先重點要抓合同管理。
2 什么叫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對于建設工程項目采用工程建設合同進行管理。當前在我國的項目管理中,普遍采用了以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費用管理為核心的目標管理,以及以采購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組成的資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范圍管理、風險管理組成的綜合管理上,談到項目管理,就是對以上問題的管理。而目前,在商品經濟的基礎上――合同管理,卻沒有獲得應有的地位。我認為,建立以合同管理為龍頭的項目管理體系,才是抓住了問題的本質。對于我們這種長期實行計劃經濟國家,人們的法制意識與合同意識是極為淡漠的,當前研究項目管理,就不得不研究合同,研究如何制定與執行合同。可以說,離開合同,就沒有工程質量,也無法對進度與費用的管理。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是提高項目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本文以黑糜峰發電站為例,探討如何將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結合到實際應用上來,更好的以完善健全管理體系來提高我們的項目管理水平。
3 合同管理與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控制的關系
對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須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進度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辦法,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標。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必須明確提出要求施工達到質量等級,如應該達到某種的要求:工程進度的目標、工程造價的控制;對安全防范措施等。
在我國的監理工程師考試的教材里,把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歸納成“三控兩管一協調”,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而“兩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與信息管理。現在看來,應該改為“四控兩管一協調”,即增加對全安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質量、進度、投資與安全控制所必須具備的手段。參加工程建設的甲、乙雙方,必須簽訂合同,明確各方的責、權、利關系。無論是項目的專業,還是設計人員、施工人員、材料設備供應商,通過合同的聯系,從而保證了各自的利益與項目管理的成功緊緊聯系在一起。只有一切從合同出發,才能保證項目建設的取得成功。
在合同制訂前,業主一般通過招投標,尋找出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合作伙伴,經過合同談判,確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而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雙方就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的規定,如在合同的執行中存在矛盾,就應該積極與對方協商,力爭達成補充協議,而一旦無法協商成功,就應該通過索賠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在該工程開工的初期,應選擇好采用何種合同體系,面臨建設任務是較復雜的,它不僅有設計上的國外設計單位與國內設計單位的配合也有新型結構與材料在工程上的應用問題,設計圖紙與施工方案、施工進度安排,還有施工承包單位是一個聯合體,責任的劃分,設備、材料的供應,機械進出場、安全、質量、時間的屬性,建設投資控制等采取投資分解以及統計分析對比,這樣可以準確管好工程費用,實現工程的投控目標。
4 合同管理在實際中應用
該工程可分為勘測與設計合同、建安工程施工總包合同、工程監理合同、指定供貨合同、市政外管線與室外工程合同五大類,就意味著該工程今后將主要執行的就是這些合同關系,也是工程投資將分為以上五類。在此對工程投資進行預算的第一次分配。
而這五類合同可以又分為工程項目,如(1)勘測與設計合同類的勘察設計總包、地質勘察與沉降觀測、配套設施設計、電話外線設計、廠房設計、發電系統、輸電系統、上、下水庫(大壩與泄洪洞工程)、室外景觀與綠化設計、室外建筑立體照明設計㈤建安工程施工總包合同、業主指定分包的工程、安全防護、保衛設施、(3)土石方工程等(4)建安工程監理合同、市政工程監理合同、市政工程監理合同(5)業主指定供貨合同、防水門供貨、機組供貨、機泵供應、空調機組及風機盤管供貨、空調循環水設備供貨、柴油發電機組供貨、變壓器供貨、石材、水泥(6)市政外管線及室外工程類的道路工程、雨排水管線工程、污水管線工程、建筑立體照明工程、室外景觀及綠化工程、主體配套設施工程、電話外線工程等。我們可以把估算的工程款按照以上項目進行再次分配。對于分配的這些工程預算我們將作為工程的控制目標,在設計階段即為工程的設計控制指標。
把上述合同金額匯總起來,就是工程的總投資控制指標。對于上述項目的再次分解,就構成了工作分解結構。這樣就可以監控工程的完成情況,便于分析投資目標的實現。而對于工作分解結構的投資控制,則是設計總包單位、施工總包單位所要完成的工作。第二,我們的投資分解是嚴格與合同體系相適應的,而不是按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分解的,如勘察設計合同的建筑設計、結構設計以及設備設計均為設計總包單位承擔,我們就把它作為一個設計總承包項目處理。施工也是如此,這種分解與項目的大小無關,而是按照工程的企業組織分解結構進行劃分的。每一個項目責任單位對應了一個項目。這樣,我們就可以把對于工程項目的進度管理與投資管理很好的結合起來。
對于工程的進度管理,由業主及監理匯總,并由此控制各參建單位的工程進度。一般采用前推法或后推法計算工程的完成時間。我們可以把工程進展的實際執行情況收集起來,采取每周更新的方式。實時的監控工程進展情況.并把工程開展中暴露的問題反映出來。并由此分析工程的進度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費用的控制情況、工程的質量、安全情況、贏得值情況等,實時監控工程的變更。
5 合同管理中應該注意幾個問題
在工程的合同管理中,還應該注意以下的
幾個問題:
5.1 盡可能采用總包負責制。對于大型工程而言,應力求采用施工總包負責制,嚴格意義上按國家法律法則,不宜將項目肢解分包。這是因為若按照工程的無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進行管理,將給業主帶來極大的麻煩。表面上看來,好像是工程投資有所節約,而實際上由于工作界面劃分過多,業主需要協調的問題呈幾何級數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沒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爭著做。施工中間業主常常發現在計劃開始時沒有想到的問題,并往往因此而影響了工程的進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造成投資失控。
5.2 采用單價合同。我們的設計工作往往是滯后的,而對于這種在簽合同之前沒有完整的施工圖紙的建設項目,希望采用總包合同的方式,把工程量沒有固定的風險轉嫁給施工單位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施工單位要么是高估冒報,把風險因素考慮進去;要么是采取先進去再講價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最后反過來傷害了業主的利益。而對于單價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實際上取決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以及工程變更。我們如果控制好了設計,嚴格按程序操作就完全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終結算。
5.3 防止施工索賠。工程建設中,業主與施工單位的矛盾是常有的,業主一般占有先天的有利位置。但如果施工單位的管理能力很強的時候,施工單位常常會因為主的原因、設計的原因及其他與施工單位無關的原因提出索賠。索賠的出現是工程管理進步的表現,施工單位沒有很高的管理水平不能取得索賠成功的。這就要求我們的業主監理單位,也必須具備很高的管理水平,才能在索賠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有利、有理、有節。
【關鍵詞】水利水電;監理;合同監理;要點;措施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水利水電的施工作業中,監理所發揮的作用是巨大的,它能夠指導工程建設活動全過程。但是在實際的監理工作當中,通常只關注質量、進度和投資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這樣就埋下了管理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合同管理的作用、特殊性以及必要性
1、合同管理的作用
(1)確保施工合同的雙方是以平等、誠信為基礎而依法進行有效、可行的合同簽訂。
(2)便于讓合同的雙方在執行合同內容的過程中互相監督、管理,以確保工程能夠在限定的工期內保質保量的順利完成。
(3)在合同中明確地、詳細地規定了合同雙方需要履行的、具體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合同管理就是用于確保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內容行使自己的權利、義務,這樣能有效地提高工作的效率。
(4)通過進行合同管理,能夠增強合同雙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自覺履行合同的意識,提高各方在工程建設中的積極性,讓合同雙方公正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并且自覺遵守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
2、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及必要性
因為施工合同是一份具有有效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因此施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完全依照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進行。如果一個工程沒有簽訂有效的工程施工合同,那么后續的生產建設活動也就不能正常的實施、監管。一旦施工合同成功簽訂就意味著施工企業相應的所有生產計劃、操作以及各項經濟技術的指標都一并歸屬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圍內。一些施工企業習慣采用將整個工程用總包、分包以及內部承包等方式來完成,而這些正是按照施工方同建設方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表明的、需要承擔的一些權利義務還有經濟責任等內容來進行劃分認定的,可以認為所有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就是一個施工企業對自己承包的項目中所包含的各項任務指標的分解、落實。這也意味著對于內外的合同關系在標準、權責上高度一致且一脈相承的。因此,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論形式、內容,還是管理的范圍等都與其他的企業有一定區別,是一個格局十分完整并且自成體系的管理方式。
三、水利水電工程監理的現狀
我國水利工程監理制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事業設計單位,當時沒有獨立的監理企業,水利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是在政府的統一指令下完成的。由于建國初期百廢待興、經濟落后,水利工程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邊生產,形成了當年設計、當年施工、當年建成、當年投入運行的效益低下的工程項目。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到位,造成前期的咨詢工作日益削弱,工程建設有的違背經濟規律,甚至無經濟效益,達不到或削弱投資人立項初期的經濟增值的目的。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為了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以后,水利工程的分工不斷細化,在項目管理上逐漸引進了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形成了從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生產準備,一直到竣工驗收和后評價階段的建設程序。水利工程監理隸屬于建設工程監理的一個專業,建設工程監理又隸屬于咨詢工程師的項目管理范圍,由于水利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比較單一,只是對水利工程進行監理,水利工程又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類工程項目,所以具有相對性、臨時性、目標性、約束性、周期性的因素,導致了水利工程監理任務唯一性、知識密集性、監理因素復雜性、監理視野的前瞻性、監理產品的非物質性等特點。
四、加強水利水電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的對策
1、要制定完整、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涉及面比較廣,實施起來比較繁瑣,管理環節又多,從合同前期的洽談、擬定到后期的執行以及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變更、中止、終止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不僅可以促使合同管理的規范性,也保證了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實施有章可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全方位的對建筑合同進行有效的監管,包括合同的授權、審查、監督、糾紛處理等等,以保證有序的進行預防、控制和后期維護等工作,促進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合理化,維護了合同雙方的權益。
2、對水利水電工程合同進行有效的動態管理,也就是對合同的變更和履行階段進行實時的跟蹤和評價。由于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常因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而需要不斷更改和補充合同內容,導致合同發生變更。這時合同管理人員要跟蹤檢查合同的實施情況,看其是否符合合同內容,同時要對合同變更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對發生與合同不符的地方及時找出原因,進行改正,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另外,在合同履行階段,作為合同的管理者要實時的了解合同的履行狀況,對合同的履行過程建立一個可靠的檔案,制定相應的報表,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對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不正當的行為積極采取措施,降低損失,以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工程的質量。
3、提高水利工程參與單位對監理工作的認識
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的業主和施工單位應該強化對監理工作的認識,意識到工程監理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進度的重要保證,加強監理工作對施工方、業主都是非常有利的。從業主角度來分析,水利工程項目大部分都是政府,所以對各級人民政府來說建設一個高質量、高標準的水利工程是一項目利國利民的工程,能夠給人民帶來極大的優惠滿足人民群眾對水資源的要求,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重視監理工程。對于施工方來說,如果不按照監理工程的相應要求出現工程問題不僅得不到工程款還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水利工程項目的投資者和施工方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從思想上確實重視工程監理,自覺按照工程監理的要求組織施工活動。
4、提高施工監理隊伍的素質
首先,工程監理人員應該根據工程監理的相應要求主動參加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監理水平和能力。在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的同時還要加強總監隊伍建設,培養一批綜合型、高素質的總監隊伍,從而確保監理工程師確實負起相應的責任,解決目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高水平的總監理工程師問題。對此,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應該組織好本單位的監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積極引進各種高素質的人才來補充監理隊伍的人才缺口。其次,建立監理檢查監督制度,督促工程監理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應的監理工作要求來開展監理工作,從而來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加強對現場監理工作的檢查、監督,規范監理行為。
5、做好施工階段投資的控制工作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階段控制的關鍵,在投資控制中要做好工程量的支付、工程量考核和工程索賠工作,盡量把水利工程投資控制在施工合同所要求的范圍之內。監理人員需要協助項目負責人處理好工程設計中的問題,以免延誤工期同時要計量好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量。計量項目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量清單、合同文件中的變更項目等。水利工程監理人員還要負責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簽發計量憑證。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水利水電的施工過程中,要提高對監理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監理工作,保證工程的質量以及工程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1]莫明海.淺析水利工程監理的探討[J].四川建材,2011,12(03):7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
1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雙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是單位之間展開各種業務活動的基本載體。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課題。
2 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無法實施和監管其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設單位的質量、工期、造價、效益等目標,也只是按其與施工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的,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這就使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管理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相對完整、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3 當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1 對合同認識及重視不夠
在工程施工時,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貫徹下去,有的單位執行的還不夠,有些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對比檢查和經費方面支持不夠。
3.2 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合同作為維系雙方當事人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辦事。但由于雙方均沒有嚴格按合同辦事,且又不進行及時、必要的溝通和技術經濟簽證,造成雙方均違約。合同管理存于柜中,流于形式導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時撥付。
3.3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權責不分明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力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這使施工企業有空可鉆、有機可乘,最終將給建設單位帶來重大的隱患。
4 科學的進行合同總體策劃
合同總體策劃確定的是工程項目的一些重大問題,首先應確定其根本性、方向性,明確找出對整個工程、整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問題,必須反映建筑工程項目的戰略和重點,反映管理單位的指導方針和根本利益,更要確定好以下幾個重大問題:
4.1 如何將項目分解成幾個獨立的合同?每個合同有多大的工程量?
4.2 采取什么樣的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4.3 采取什么樣的合同種類、形式及條件?
4.4 合同中一些重要條款的確定。
4.5 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一些重大問題的決策。
4.6 工程項目相關各個合同在內容上、時間上、組織上、技術上的協調等。
5 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與應用
5.1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5.1.1 建立合同管理體系,配備高素質的人才。
合同管理的任務必須由一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來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須使合同管理工作專門和專業化,在建設工程項目組織中設立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5.1.2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培養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貫徹全面合同管理觀念,嚴格執行合同履約保證金制度,管理使用好履約保證金,主動控制,增加施工企業的守法意識、違約責任和經濟成本,調動施工企業的積極性。
5.1.3 進行合同履約分析,落實合同管理責任
合同任務必須貫徹實在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上、體現在各工程小組和各專業人員對承包商的具體工作活動中,因此必須組織項目成員和各專業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使大家對合同概括、主要招投標文件、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等有較為深刻的理解,樹立全局觀念、避免合同管理和施工中出現違規行為。
5.1.4 合理分工、能效問責
建立工作日和工作問責制度,將合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人上,并做出問題的說明、完不成的原因、補救的措施、所承擔的責任、對工程的影響和法律后果。
5.1.5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檔系統
對經常性和非經常性工作,建立方便有序的文檔系統,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診斷工作正常進行,這有利于及時正確的決策,而且在發生糾紛時能及時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證據和法律支持。
5.1.6 建立報告、行文制度和聯系人制度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建立嚴格的報告、行文制度和方便高效的聯系人制度,工程中合同有關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最終的依據并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忙而不亂、有根有據、高效運轉。
5.1.7 充分發揮專業管理和綜合管理的作用。
用專業管理控制局部、重點,用綜合管理控制全局、宏觀,將重點和全局管理有機結合,用細節保證過程,用過程控制結果,使工程管理活動正規有序的進行
5.2 及時做好合同追蹤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如果不采取措施,這種偏差往往由小到大,逐漸積累,對合同的履行會造成嚴重影響。而合同追蹤,可以通過實施情況的分析,找出偏離,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調整合同實施過程,達到和實現合同總目標。
5.3 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地合同監督
5.3.1 實施中對駐場代表,項目小組或施工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給他們以合同方面的幫助,如落實計劃、提出工作保證、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合同方面的解釋。
5.3.2 相關合同的協調
為了一個工程的建設,建設方要簽訂許多合同,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供應合同、專業分包合同。這些合同之間存在十分復雜的關系,必須負責這些合同的協調,對設計和監理、材料供應商進行合同監督,督促他們完成合同職責,檢查其合同責任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進行合同索賠與反索賠,處理合同糾紛。
5.3.3 參與各種檢查驗收,并提出相應驗收報告。
5.3.4 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簽字指令、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合同變更文件等做出合同方面的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這能及時預防和彌補管理工作中的差錯,而且有利于尋找對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時采取防范措施、提出索賠要求。
5.4 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5.4.1 謹慎訂立合同,減少瑕疵合同,以減少違約的發生。
5.4.2 建設單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標分歧的情況下,應借助各種制度來協調合作中的目標分歧,實現合作的共贏,包括工程監理制度、質量保修制度、質量事故處罰制度、安全事故處罰制度等。
6 結束語
合同成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嚴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作出明確的規定,尤其是建設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復雜、標的大、履行時間長、涉及大量的人、財、物、設備等問題,受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等。合同簽訂后,在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過程中會發生與原合同的約定不相適應的情況,因此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重新調整和規定。“財富的一半是合同”,這句話形象的說明了合同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將合同管理貫穿于設計、招投標、工程開竣工、保修的全過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實現,又能使技術和經濟相結合,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才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建設。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造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由于社會以及科技的快速發展,目前城市化建設的主流之一就是工程項目的建設,在這樣的形勢下,建設單位就一定要完成好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等相關工作,同時要將不同方面的管理,比如工程進展、安全以及質量等管理都要有效融入到建設單位的管理系統中。否則,只要沒有做好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等工作,就會影響到其施工計劃乃至整個工程的質量安全,進而阻礙工程項目總體建設管理工作,有時還會對工程的應用功能以及結構安全造成負面影響。本文首先對我國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的現狀進行了簡要的闡述,并對其中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然后就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對策發表了一些淺要的看法和建議。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現有問題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價的不科
受當前建筑工程市場供求嚴重失衡的因素影響,部分建設單位不顧客觀條件,一味的壓低工程造價,項目在招投標過程中這部分建設單位所提供的標底也就無法客觀、真實的反映出工程項目建設的價格。同樣的,在建筑工程項目進行施工合同簽訂時如何盡量防止業主不合理投資計劃的干擾,并避免由于其對工程量計價清單、標底進行人為的調整而導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價嚴重脫離建筑工程項目實際需求的情況發生,是各參建單位亟待解決的難題。
2、違背合同原則
自覺遵守合同條款,履行既定義務、責任,是合同各方的最高行為準則。合同各方的關系是公平、平等的,沒有主次、主從之分。但是一些建筑工程項目在施工中忽視合同的嚴肅性,做出有悖于合同原則的行為。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的制定原則是等價有償原則,發生違約行為的原因有二:一是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不合理,對工程各方的權責、利益劃分不當,雙方利益的不對等趨勢造成了違約行為的產生;二是工程各方都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違背合同規定。這些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是合同糾紛,最終造成時間浪費、經濟損失,降低工程投資收益。
3、現場簽證混亂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項目實施階段造價控制的過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監理人員對有關規定、預結算知識和造價管理掌握不夠準確,從而會發生對不該簽證的項目進行盲目簽證的現象,有的簽證甚至只由施工單位填寫,不予以認真核實就簽字蓋章;同時,一些施工部門制造假簽證,進而設計相應的名目,當出現實際問題時并不會辦理簽證,只是當項目結算時辦理簽證;一些施工單位甚至還辦理一些沒有緣由的簽證。施工過程中的簽證工作相對混亂,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的正常市場秩序已經被嚴重破壞。
二、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工程造價管理
1、確保施工合同控制價科學詳實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價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響可謂不言而喻。一項優秀的施工合同控制價,不僅要確保清單當中所有子項目的內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還要盡量保證其中的分項工程清單也基本沒有缺陷和不足之處,從而保證其不留下漏洞和隱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對于那些已經編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單,同樣也應當由多人進行反復核查,杜絕留下缺陷和問題。
2、規范變更和索賠
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變更和索賠是很難完全避免的,而做好對變更和索賠的處理,是管理工程合同,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之一。當工程施工建設中發生變更和索賠時,應做如下處理:首先,正確界定和區分變更與索賠的性質。工程變更可能造成工期延誤、造價增加,原則上是應該避免的,但是由于施工條件變化,技術要求提高,前期設計深度和科學性不足等原因,工程變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當變更發生時,應根據合同條款、相關規定等正確區分變更的性質并做出相應調整,尤其是正確判斷是否需要增加費用;其次,規范變更索賠程序。為了保證工程變更和索賠的公平、妥當處理,應規范變更索賠程序,制定合理的變更索賠管理制度,對變更和索賠的提出、審批、實施做出明確的處理規定,使工程各方在對待處理變更索賠項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各方應相互監督,使變更索賠處理的各個環節都能按規章制度辦事,提升處理流程的規范性。
3、要加強現場簽證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的控制質量
現場簽證的作用是處理合同價款中沒有包含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又出現了的特殊情況的書面根據,現場簽證所產生的費用同時也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簽證將會以價款的形式最終體現在工程的竣工結算中,所以對簽證的控制和管理也會對工程的造價控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不對簽證進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結算工作將無法按照規定順利展開,加強管理、并在工程造價的控制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證的審核確認程序執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經濟效益。
4、規范處理施工方案的改變
招標文件中所提供的關于施工地點的地質資料,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方案、施工組織和投標報價的重要依據。但是由于勘探深度的不同,設計深度的不同,以及施工環境的變化,施工合同中所提供的條件與實際施工條件不同是難以避免的。為了更有效地控制投資,應對施工條件、施工方案的變化進行妥善處理,尤其是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流程,與發包方進行充分溝通協商,正確界定施工方案改變內容的性質,對合同中的變動條款進行公平、公正、科學的處理廠。
5、要加強工程的質量與工期的管理
很多合同糾紛的問題都與工程質量有關,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出工程質量所必須達到的標準,同時還要規定工程的質量沒有達到驗收標準的相關處理辦法,以及相應的賠償辦法。工期的延長會直接導致費用的增加,很容易產生糾紛問題,也會間接地影響生產、銷售等一系列的環節,經濟損失比較嚴重。所以對工程變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長必須按照工程變更的具體審核步驟和標準來進行。倘若是因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導致工期拖延,則應該由承包商自己來承擔經濟損失。此外加強工程款項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因為付款不及時,或者沒有依照合同約定的數額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損,糾紛就隨之而來,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項也難以追回,發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損失,所以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的計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6、規范各方關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應規范雇主、工程師、承包商三者的關系,三者之間應當是相互約束、相互聯系的,只有對三方關系、職責、權力、義務、利益等作出明確規定,才能促使三者相互溝通、共同協助做好工程造價的控制。首先,要規范三方權力、義務和職責。對三方義務、職責等進行規定的前提是,三方平等,在此基礎上應在合同中規范三方各自責權,各方的行為應本著責權分明的原則,并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其次,明確三方利益關系。三方利益關系的處理依然應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基礎上對三方的利益進行合理規定,三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行使權利和義務,并得到應有的利益,當一方因沒履行義務和職責而造成另一方的損失時,應進行經濟賠償并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只有保證好三方的權益,才能保證合同的執行,從而保證工程造價。
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是建筑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和管理的依據,同時合同管理也是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核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只有對工程各方責權、利益進行明確、合理規定,對變更索賠程序進行規范,才能發揮應有的效力。而工程造價的控制,需要工程雇主、工程師、施工單位之間的溝通合作,才能具有較高的有效性。可見強化合同管理和規范合同的執行,對于控制工程造價、提升工程投資收益有著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尹立雙.東輝建筑公司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進研究[D].吉林大學,2012.
【關鍵詞】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工程造價;影響;對策
工程造價控制在實施項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還應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的管理。
一、項目建設中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1、合同簽訂前的把關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合同簽定前的管理主要指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該階段的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投資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據。一個完整、科學、合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內容均體現在與工程造價相關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上述各項內容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學地明確,可預見的因素應在合同中事先具體明確約定,避免出現問題后發生糾紛,以便各投標單位有針對性地報價,使中標造價盡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實際造價。為了使每一個投標單位都能接受相應的合同條款,就要在發放招標文件時,將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納入其中。
2、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就產生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雙方都要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執行相關權利和義務,建設單位要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避免發生違約糾紛造成索賠,導致工程造價提高,而承包單位要想方設法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同外收入,達到效益最大化。在工程造價中,材料費用和設備費用占比較大,其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大小,同時,材料和設備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在目前的工程建設中,最明顯表現為以次充好、價與質不相符、同規格和同質量的材料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對材料和設備總量控制不嚴格,此類問題直接導致工程造價增加和工程質量安全風險因素的增加。用合同管理的形式來約束此類行為變得勢在必行。工程建設中,意外事件時有發生,尤其是施工人身安全和質量安全等意外事件,而在一些建設單位獨立分包專業較多的情況下,其中責任歸屬問題難以界定,這些都會影響到工程的正常開展和工程造價的嚴格控制。怎樣合理有效地解決雙方的索賠與反索賠,成為合同管理中的關鍵問題;索賠爭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質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還有業主不能提供合同執行的前提條件及不可預見的情況等。根據筆者工程實踐的經驗,索賠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業主對工程項目各階段的實施應安排合理的時間,準備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規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場地、技術資料和圖紙;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盡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賠;
(2)業主代表和工程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分項分部工程進行驗收,避免影響施工進度;在施工中出現問題,如設備選型,材料的確定應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批復;
(3)應及時掌握市場材料、設備的價格波動;分析風險責任,研究分解風險責任的對策措施;認真審核工程索賠報告,根據情況及時進行反索賠。
3、合同在竣工期間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首先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竣工階段的各種收尾工作,成立竣工驗收領導小組,盡量不甩項、不遺項,加強分包專業協調管理和各種調試項目,加強成品保護和竣工清理,提前編制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圖紙,完成相關單位的會簽和蓋章工作,為最終竣工驗收創造有利條件;及時提請驗收報告,督促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取得竣工驗收報告單,為合同履約和竣工結算奠定基礎。
其次履行好質保期間的維修保駕責任,成立維修保駕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與業主對接及維修銷項,對驗收過程和業主提出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整改到位,避免出現被投訴或被業主采取第三方維修的情況。
三是在工程收尾階段或竣工驗收之前,應組織相關人員集中編制竣工結算書,按照合同要求能夠及時上報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書。提前全面收集、整理、匯總跟工程結算有關的所有資料,各業務部門應積極配合,保存好原始記錄,建立完整的結算資料審查檔案,對一些關鍵的資料要提前完成好相關人員的簽字工作。根據合同約定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結算書,應做到有理有據,數據真實,證據充分,附上相關的原始資料和證據。竣工結算書應有承包人、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的簽字和蓋章。由承包人將審核后的全套工程結算資料提交給業主或業主委托的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結算審核,做好報送簽字記錄。承包人派出專人與業主或業主委托的造價咨詢單位進行核算和核對。業主應督促承包人積極配合審計單位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價。工程最終審計報告作為工程支付結算款的主要依據,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好質保期間的責任和義務以及相關質保金的退還工作。
二、加強項目建設中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的對策
1、 把好合同審核和簽訂關
合同簽訂時要預先考慮到可能發生事情,對可能發生和能夠想到問題,都要在合同中進行明確,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在語言組織上要嚴密,避免產生歧義,在條款中要盡量使用定量條款;合同中要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要明確列出工程索賠條件和合同價款調整條件。合同簽訂前,要仔細琢磨,反復推敲,不可盲目簽訂。制訂合同條款應盡量詳細,應包含所有能預知問題及對策,從而減少糾紛發生。合同內容要嚴謹,合同中盡量避免模糊措詞。對于可調合同條款,人工費、材料費和設備費等在哪種情況下可調,如何調等在合同中都要明確。合同簽訂同時,做好合同備案和公證工作,保證合同合法性。工程承包企業要和建設單位加強合同溝通和談判,澄清分歧,最終達到雙方都滿意條款,其目是確保雙方利益都能夠兼顧和考慮。
2、 做好索賠控制
在施工階段,往往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而有一部分是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給施工方造成了工期、費用等方面的增加,施工方就有權依據合同約定向業主進行索賠。如何做好索賠工作,對施工方來說也很重要。一要提高索賠意識,如果發生索賠事件,施工方要在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索賠程序及時向業主提出索賠意向書,同時要做好索賠事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為以后索賠工作提供充分的事實和依據。
3、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在合同管理中占據最重要角色,在實施合同管理時,需要管理人員專業化,具備一定綜合素質,達到處理合同各方面問題所需要的綜合水平。此外,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者的專業技術、職業道德以及法律意識的培養,根據工程項目的各種情況總結規律,在談判和簽訂過程中做出對工程造價有利的策略。造價工程師的一個主要職責就是合理管理合同,控制工程造價。
總之,工程造價控制在實施項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還應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的管理。
參考文獻:
[1]王艷玲.試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見問題與應對策略[J].現代經濟信息,2012,6.
關鍵詞:合同管理、涉外工程
Discussion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u Jun1 Yang Jing2
(1.CHINA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CO.,LTD., Beijing 100052;2.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088)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n Chine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the foreign contracted projects due to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Foreign projec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在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中,我國的許多施工企業走出國門承包國際工程,參與國際競爭,國外許多承包商到中國來承包工程。在一些工程中,我國的承包商、業主和分包商由于合同管理失誤造成許多損失,有些案例是觸目驚心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國業主和施工企業最薄弱的環節之一,在這方面我們己交了昂貴的學費。
目前在我國國內的工程建設界,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這種現象在業主和承包商方都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如下幾個方面:
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常見的有: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2、合同內容中措詞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分歧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咬文嚼字。3、合同過于簡單,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4、只有從合同而沒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是“無源之水”,而“無源之水”是不存在的。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問。我國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在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常見的有: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施工企業,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施工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是這一點往往被忽視,結果受到懲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施工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4、應當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施工企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施工企業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施工企業在具備足夠的證據時可以行使抗辯權,但卻沒有行使或不敢行使,怕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越來越難解決。6、應當得到重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始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深入分析上述問題產生的根源,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幾個方面:
1、歷史根源:當今的施工企業,特別是老的國有企業,大多數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在計劃經濟年代,施工任務是上級下達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擔施工任務的,是按照財政撥款(加點企業自籌資金)結算的。一切都在上級計劃控制之內。施工企業只管生產,無需講經營,更不講什么效益。發包方給任務只需一紙“委托書”,雙方根本不講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書”就行。同樣總分包之間也不講什么合同。因此,長達三十多年的計劃經濟年代里,施工企業基本上沒有合同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自八十年代初期改革開放后,我國由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出現了市場競爭,施工任務的取得也不再由上級下達,而是通過招標投標,中標的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施工企業的廣大從業人員開始接觸合同,引入合同意識和合同管理,開始由于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當時的合同是很不規范的,也沒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過于簡單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訓,交了不少學費。一項工程辛辛苦苦贏得的一丁點利潤,到頭來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場官司就輸掉了,甚至賠上了老本。作為施工企業的領導,深感合同的重要,深感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對比八十年代初期,現在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已具雛形或可以說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上述問題。
2、認識根源:主要是施工企業不少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兩對關系缺乏認識。
首先,是對市場與合同的關系缺乏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規定合同有三種形式: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這三種形式概括了合同的全部表達方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也就是說,市場是靠合同動作的,市場主體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權利義務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不了解市場與合同的必然聯系和相互依存的關系,只顧到市場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
其次,是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這也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從洽談、簽訂到合同履行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視。一旦合同簽訂了,施工任務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閣了,甚至忘記了,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過程,回復到計劃經濟的舊觀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但這并不是說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成合同而過于草率或者對發包人的遷就。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對市場來說,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實現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企業的誠信,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使企業更牢固地立足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
對企業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由此可見,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可以說,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上述所提出來的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之間的履約責任不明確、不溝通、不落實而造成失誤。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溝通和處理。
3、法律根源: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兩個滯后:①合同法律滯后;②合同法律意識滯后。
前期的計劃經濟年代,我國沒有合同法,因為計劃經濟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我國《經濟合同法》遲至1981年12月才出臺。到1985年3月出臺《涉外經濟合同法》,1987年6月出臺《技術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場經濟發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問題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經濟合同法》,但這次修改只是臨時性的,并沒有消除合同法諸法并存和有關法規相互沖突的現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見,我國的合同法律是滯后的。換言之,在近二十年的開放改革進程中,在十年的市場經濟進程中,我們所處的合同法津環境是不完善的。
由于合同法律滯后,再加上上述的歷史根源和認識根源,我們施工企業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更為滯后,最明顯的表現是不認識合同與合同法律的關系,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簽就怎么簽,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以致產生了上述的問題,造成不少失誤和損失。我們說,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合同要依法訂立。合同法律的作用,從宏觀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4、制度根源:這里是指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個根源,從而導致了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滯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觀要求。施工企業改革開放初期,企業只有合同而沒有合同管理。由于吃虧交了學費,于是開始建立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及至九十年代中后期才不斷補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變更到中止或終止、解除全過程的各個環節,用制度規定下來。到目前為止,企業的合同管理,可以說基本上有章可循(不能說沒有空白與死角)。但由于有以上三個根源,加上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有章不循的現象還時有出現。因此,也就產生了上述分析暴露出來的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我門深深體會到:制訂制度固然重要,執行制度更為重要。無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隨著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合同管理上也會不斷產生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的法律尚不很健全,有法不依現象比較嚴重,合同的法律環境不太好,人們還不習慣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來解決問題。合同簽訂和實施問題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顯著,水平也很難提高。同時我國目前工程建設市場競爭激烈,過于向買方頃斜,業主在合同中經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條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計,只能接受這樣的合同條件。在工程中,承包商處于被動地位,常常為了搞好關系,而不能嚴格認真執行合同,不敢向業主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即使承包商想嚴格執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無法達到目的。承包商面臨十分不利的合同簽訂和實施環境。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過程中,雙方的非理惡化著工程承包市場環境,嚴重影響了工程施工質量。
關鍵詞:建設施工單位、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for its own particularity in contract management often has some problems, to the existing these problems make a simple treatise, and analyzed the reas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任何一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包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合同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對建設合同進行全面管理。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建設工程合同及合同管理對承包方、發包雙方來說都在變的越來越重要,工程招投標不再只是一個純粹的報價問題,合同管理也不再是一個簽字那么簡單。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維護業主和承包方的正當合法權益,使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建立協作關系,減少合同糾紛,促進工程順利實施,最終實現質量、進度、投資三方面的控制目標。
一、 合同管理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中心,在建筑項目管理中處于重要的地位。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施工單位合同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施工任務承包模式(合同結構)、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等等。然而,施工單位普遍因為體制不健全、風險意識不強,內部責任不明確等等原因,在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些漏洞。結合自己多年來的工作經歷,簡單的談談施工單位合同管理中的幾個常見問題。
2.1對合同的簽訂重視程度不夠
施工單位必須進行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落實責任人和明確工作范圍,并且進行合同跟蹤和控制。另一方面,目前施工項目一般采用項目經理負責制,分包單位的選擇和分包單價、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工程機械的租賃等等,都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察和談判,達成一致后就開始施工,很少簽訂正式的合同。即使簽訂合同的,很多也是為了應付檢查,僅僅簡單的簽訂合同,一些條目表述不清楚或摸棱兩可。這樣,在項目完工的時候分包單位、原材料和設備供應商等與承包商往往因為一些利益而發生沖突。合同法規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施工單位因對合同的簽訂予以足夠重視,避免因口頭協議、爭議合同等原因發生糾紛。
2.2 正確認識合同在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三者關系中的地位
業主是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和責任主體,通過招標確定施工、監理單位,并簽訂合同,按照合同支付資金、取得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受聘于業主,在業主授權范圍內進行合同管理,業主和承包商一般情況下都應當遵守監理工程師做出的決定,承包商按照合同規定實施工程項目,接受并僅接受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在實施工程項目中取得利潤。
2.3 對合同的履行認識程度不夠
合同是一種協議,依法訂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施工單位做的一切工作都應圍繞施工合同,并且當落實到施工合同中去。認真履行合同,是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建立合作、信任關系的關鍵。施工單位有的時候因為希望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有的時候因為趕進度,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不能把履行合同融入平時的工作中來,容易造成有意或無意地違反合同約定。
2.4 平時只注重生產任務,對合同要求的其他條款要求不夠
建筑工程業主單位在合同中往往對承包商提出了施工任務之外的一些要求,比如駐地建設,文明施工,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構成、安全、環保等等,這些一般在招標文件中都有表述。施工單位如果進行了投標,也就是對招標文件的所有要約進行了實質性的響應。一旦中標,招標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施工單位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2.5 對合同變更.索賠等意識不夠
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賠是承包人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長期以來,我國受計劃經濟影響。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淡薄。事實上,索賠是施工單位管理水平進步的表現,施工單位沒有很高的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賠成功的。施工單位必須切實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強合同管理的意識,才能對索賠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有利,有理,有節。
2.6 施工合同文件應作為檔案文檔整理、存檔
因為施工單位多是施工技術人員,對合同管理、檔案管理的具體要求、具體做法不是太清楚,不能按照規范進行管理。施工單位應當向工地派駐具有相應資質,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員,制定管理辦法,建立嚴格制度。包括承包商與業主單位,分包單位、材料和設備供應單位等等在工程施工中簽訂的一切施工合同以及為施工順利進行而簽訂的合同均應作為項目檔案管理的一部分進行整理、歸檔,保存。
三、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合同履約這一管理意識,已成為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熟練掌握現行建設工程合同領域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遵循經濟規律,并不斷改進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參考資料:
[1]王卓甫,邱德華編著.工程項目管理.
關鍵詞: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合同風險
合同管理是建筑資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合同歸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建筑工程合同的具體內容是由發包單位和承包企業二者擬定的建設項目目標及目標相關環節,也是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進而順利完成協商好的建筑工程項目。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作為訂立合同當事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標準行為準則,建筑工程技術、經濟和法律三者有機結合,也是工程建設中所有經濟活動的指向依據。建筑工程合同明確了工程建設中各對象的權利義務,同時為協調工作關系及解決合同糾紛事件提供了依據,以便工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因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合同達到規范化、完善化,有助于工程建設中系統管理,依法運作。同時保證建筑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控制工期及各環節的投資,避免風險投資,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將工程建設中出現的糾紛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達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建筑工程項目預期目標。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范圍內,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在管理建筑市場方面讓工程合同發揮指向作用,適應政府的職能轉變,運用各項法律法規及經濟手段調節并管理市場。此外建筑市場需遵循經濟市場內在規律,建立健全建筑市場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筑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關鍵部分就是工程合同管理。強化合同管理是有效項目管理的前提。只有簽訂了建筑承發包合約責任書才能進行建筑工程項目,因此合同管理本身就標志著可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質量、工期及工程費用,一旦忽略合同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溝通及風險投資等綜合管理都無從說起。只有貫穿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能統籌調控確保建筑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建設目標及任務按時完成。
(三)使各建筑主體行為規范化與強化合同管理密不可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確了各主體行為的權利與義務,建設主體在工程建設期間必須履行義務,享有所規定的權利,不能超出合同之外。建筑工程合同為處理建筑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對于現階段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中所出現的各種現象如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等,都與建設主體法制知識淺薄和工程合同管理環節薄弱有關。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勢在必行,對于出現的爭執糾紛案合同,進行正確處理有利于規范建設主體行為,整頓建筑市場。
(四)我國參與國際競爭也需要加強合同管理,現階段,隨著建筑市場的迅速發展,我國建筑市場已經全面開放,國外建筑企業的發展對我國內部建筑市場造成了一定沖擊,同時我國建筑市場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要發展生存就要順應國家市場規律、遵循國際慣例,強化自身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二、加強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措施
(一)在建筑工程合同的文本格式上,要注重其文本擬定于分析,盡量選用合同范文本。對外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統一使用建設部示范文本并填寫詳實。依據相關法律內容精選,指定符合本公司范文本的文本形式,即根據工程需要采用一種業主既易接受又能實現承包方目的的方法。縱觀過去的實際案例中,因文本格式不同的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事件屢見不鮮。所以應該選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樣可以防止合同出現漏項、缺項的現象,對于行政管理機關核實合同監督也十分有利,為仲裁機構、人民法院裁決糾紛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據,進而維護雙方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方方面面細節涉及較多,從雙方洽談、合同草擬、評審、簽訂下達、到交底、責任分配、履行跟蹤、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等,因此合同管理需要規范化、系統化,每一個細節都要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筑工程合同要不定期管理。因為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內容需要不斷修正,變更頻繁,一旦合同變更大就會產生索賠糾紛,所以合同簽訂后需要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動態管理,一般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索賠制度。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損失者一般會根據法律和工程合同給予施工索賠,作為建筑方企業,利用該制度可以維護企業本身的正當權益,減少損失,提高企業利潤;完善的施工索賠制度可以減少或避免工程項目的風險,為企業的生存發展贏得空間;在業主索賠方面,施工索賠為建筑企業對業主索賠提供了一定負率依據,雙方協商、解決經濟糾紛問題都可以據此合理解決;以工程合同為依據進行工程索賠,用事實說話,證據充分,索賠證據一般有標文件、會議紀要、來往信函、通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工程照片、氣象資料、各種驗收報告、有關原始憑證及國家的相關規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視現場簽證。按照合同進行支付時要防止過早或過量簽證,若合同變更需要補充協議時要謹慎嚴格,一定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簽證,相互約束。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要仔細分析,現場簽證不能原圖紙重復簽證,只能簽證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對于已經購過的材料一定要標明名稱、型號、規格、日期等詳細情況。
(3)建筑工程清單規范與定額相關規定要嚴格執行,若定額沒有規定則要根據實際情況或參考其它相似類別定額或做出一定補償。
三、結束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其實就是規避合同風險問題,所以作為項目主管部門應該重視項目合同,作為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熟悉合同,認清合同細節,了解相關合同法律法規,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 黃澤民. 建筑工程項目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 四川建筑. 2005(02)
[2] 宋宗宇,郭金虎,劉樹利. 建設工程合同標準文本國際實踐及借鑒[J]. 重慶建筑大學學報.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