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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現狀問題健康發展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本文通過對我國目前現有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現狀的研究,使人們更加系統、全面的認識和理解了合同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更加完善,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業全面安全的發展,逐步與國際接軌。
2.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圍
2.1工程付款的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為保證各項工作可以按照規定程序順利進行,工程付款控制至關重要。通過工程進度的付款對工程的投資運作隨時加以更好的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控制能夠對工程的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1年2期]所以,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一項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
2.2工程質量的控制
有質又有量是整個工程建設的中心,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要想在建筑施工中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要明確每個人的崗位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同時還要建立一個有效實用的管理系統,來嚴格管理工程質量,對質量要進行嚴格把關,不僅要承包商自檢,還要監理員密切檢查、監理工程師嚴格抽查,這三者相互配合,共同監督,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網。不時的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檢查力度,嚴格按照規范施工,使各類的測驗表格健全,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程序、標準。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審核,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原有的設計,沒有通過檢驗或是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沒有通過試驗或證明本身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一道工序沒有得到認可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沒有經過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準予以合格等。[ 馬永峰.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自然科學版).2011年4期]
2.3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的進展情況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對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的主要依據是已制定的工程進度計劃,這也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確保不延誤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對工程進度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主要在于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同時跟蹤檢查其執行情況。當發現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原有計劃不符時,應及時提醒承包商,并幫助其分析查找原因,指導其科學合理的調整進度計劃,還要督促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3.分析建筑施工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3.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3.1.1合同主體不當
在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對當事人的詳細情況加以全面了解。首先要了解承包商是否具備與本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如果承包商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那么在簽訂合同時承包商不會將自己填寫在承包商一欄中,而是將真正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單位填寫為承包商,這種情況下工程質量往往是保證不了的。如果遇上不講誠信、履行能力差的承包商,雙方容易在經濟上產生糾紛,導致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影響業主的工作正常運轉,嚴重的還會引發業主的全面虧損或是破產。
3.1.2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針對目前建筑市場上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規范的弊端現象,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項示范文本的制定主要是為了規范現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文本中充分體現了雙方應享有的權利、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某些建設項目為了逃避自己作為業主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通常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是使用一些自己制定的符合自身利益的、不規范的合同文本進行簽約。這樣的合同文本比較籠統含糊,對業主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避重就輕,而且還轉嫁部分工程風險。也有一些建設項目初期不簽約合同,其負責人借用雙方的交情或者是用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等到工程完工后再和對方補簽合同。事實上,補簽的合同是起不到應有的法律約束作用的。
3.1.3合同文字不嚴謹
一般簽訂合同的各方都想用自己的合同文本,因為自己的合同文本比較偏重于自身的利益,對本單位有利。和其他合同文本相比而言,自己的合同文本相對比較熟悉,這樣在談判當中己方占有優勢,獲得的利益也比較多。如果用對方的合同文本,首先自己不熟悉,需要改動的地方比較多,不易談妥,其次遇上信譽不好的合作伙伴會故意把合同文本寫的很長,在其中設置一些文字陷阱,稍有不慎就會簽訂“不平等條約”。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嚴謹,對于合同內容要咬文嚼字。例如,甲在2月份借給乙十萬元,過了一段時間乙先還了甲3萬元,給乙簽了字據為還甲3萬元,一年之后甲急著用錢就問乙要回剩余的7萬元,可是乙非得一口咬定應該還給甲3萬元,因為這個雙方爭執不下就告到了法院,打起了官司。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合同字據一定要嚴謹,這樣可以很穩妥。所以在訂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以嚴謹的態度的去審核合同中的逐字逐句。
3.1.4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
有些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承包商,為了謀取私利,非法借用他人的建設項目施工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且以不法的手段獲得承包的資格,與業主簽訂無效的合同。有些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借賃的不法行為,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有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的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位中標,然后再分別承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從中獲取中介費用。由于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的手段,最終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造成嚴重的、不可估量的損失。[ 莊宙等.加強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建設市場行為.建材技術與應用.2008年12期]
3.1.5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所以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去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應有的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簡單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張大領.淺談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年29期
]
3.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由于實際的工程進度會發生一些變化,因此在雙方履行合約的過程中對已簽訂的合同進行一些變更是屬于正常范圍之內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員在跟蹤工程進度的時候并沒有把合同和工程進度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來考慮問題,以至于沒有及時變更合同,最終導致企業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得不償失。
在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資料和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當得到管理人員足夠的重視。當然并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或簽名、有明確的內容、在正常期限內的。沒有法律效力的證件只是廢紙而已。應當追究責任的卻過了訴訟時效;應辦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該發出的書函沒有發;應當行使的權利沒有行使。這些問題都是在合同管理中需要引起重視的,只有確保這些問題沒有發生才能更好的做好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比如說某施工單位根據領取的某2000平方米兩層廠房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全套施工圖紙,采用低報價策略編制了投標文件,并獲得中標。該施工單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與建設單位(甲方)簽訂了該工程項目的固定價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8個月。甲方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因資金緊缺,口頭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一個月。乙方亦口頭答應。工程按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時,甲方發現工程質量有問題,要求返工。兩個月后,返工完畢。結算時甲方認為乙方遲延交付工程,應按合同約定償付逾期違約金。乙方認為臨時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為搶工期,加快施工進度才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遲延交付的責任不在乙方。甲方認為臨時停工和不順延工期是當時乙方答應的,乙方應遵守承諾,承擔違約責任。這個案例里面的內容告訴我們應該注意在合同有爭議的時候應該以書面合同為準,口頭協議是被視作無效的,所以在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所有的內容形成文字,能夠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4.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為了解決建筑市場供需失衡的問題,最好的方法便是逐漸控制建筑施工隊伍規模的擴大,這就要求在承包商資質管理上把好關,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同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的管理,對其參與的市場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承包商嚴肅處理,以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和健康化。為了承包一項工程,一家沒有資質的私營企業借用有施工資質的承包商的名義與業主簽訂了施工合同,并承諾給該承包商一定費用作為回報。由于這家私營企業缺乏施工管理經驗,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強,導致開工不久就有一名工人因觸電而身亡。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前一定要有足夠的文件來說明該承包商具有資質以及擁有干該項工程的能力,不然等到事情發生悔之晚矣,而與這件事有關的人員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4.2加強工程招標管理和增強合同法律意識
建立明確的工程管理系統和與之相匹配的合同管理制度。國家頒布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質,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兼顧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市招投標的過程更加嚴謹和完善,以便達到我們期待的招投標的最佳效果。我們不僅要加強工程招標管理,還要增強合同法律意識。承包商往往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法律常識,沒有形成合同意識,對合同中的條款沒有做詳細的分析和推敲就草率的簽訂合同,特別是對違約的責任、違約條件未作具體約定,就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發生。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的推敲和琢磨,減少簽訂合同后引起糾紛問題,這樣把合同的糾紛控制在最低的范圍內,以便保證合同能夠順利的履行。
合同法律意識不強給我們帶來了很重要的影響,某省重點工程項目計劃于2010年12月2日開工,由于工程復雜,技術難度高,一般的的施工隊伍難以勝任,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在2010年9月10日向通過資格預審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業發出了投標申請書。這五家企業均接受了邀請,并于規定時間9月15日—9月20日購買了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規定,10月18日下午4點是招標文件規定的最后投標截止時間,11月10日發出中標通知書。在投標截止日之前,A、B、D、E四家企業提交了投標文件,但C企業在10月18日下午5點才送達,原因是中途堵車,10月21日是由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主持進行了公開招標。評委委員會共由7人組成,其中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1人,公證處1人,招標人1人,技術經濟方面專家4人。評標時發現E企業投標文件雖無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委托人授權書,但投標文件均已由項目經理簽字并蓋章,評標委員會于10月28日提出了評標報告,B、A企業分別綜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業報價高于A企業,11月10日招標人向A企業發出了中標通知書,并于12月12日簽訂了合同。這個實例中C企業在投標截止之后才送達招標文件視為無效。E企業沒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人簽字也屬于無效。技術方面的專家也不合適,應該是總組成人數的三分之二,實例中不合規定。招標人宣布A企業中標不妥,因為只有排名第一的才能被確定為中標對象。所以在招標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項也是很多,稍不注意就會作廢。
4.3推行國家通行的FIDIC合同條件示范文本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建筑市場也進入了國際化的軌道,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也與國際慣例接軌。所以在合同的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地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的參考了FIDIC文本的格式,跟以前的文本比較有很大的進步,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此合同范本。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選好人員。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優秀的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招聘考試的方式選拔人員,在選拔過程中秉承優勝劣汰的原則,選擇和使用優秀人才。再者就是組織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根據管理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有組織的學習,方法可以是布置任務,定期檢查,結合實際進行仔細的分析,還可以參加法律方面或管理方面的考試,并且要適時的進行職業道德教育。
通過以上的各種措施是其適應在職崗位并做到很優秀。我們常說一家公司有沒有發展前景要看三樣東西:“一是有沒有一個好的產品,應是它一切運作的最終結果是否能夠讓市場接受;二是有沒有一個好的領導,這就意味著這家公司能否在以后的日子中保持一個穩定的發展;三是有沒有一批好的員工,這是公司能否在競爭中取得主動,在發展中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基礎,若是員工不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情,又怎么能夠干好自己的本質工作呢。”所以說,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是為了給公司創造利潤,省去麻煩。
4.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承包商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未來生存能力。
4.6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結論
在建筑施工中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明確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應當行使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義務, 是業主和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一切活動的法律依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促進合約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達標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1年2期
馬永峰.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自然科學版).2011年4期
關鍵詞:建筑;合同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設工程合同是業主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這里的建設工程任務即合同的標的,它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施工,工程監理及物資采購等。建設工程合同屬雙務、有償合同,業主和承包人在合同關系中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且均承擔一定的義務。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①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及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工作。②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有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的工作。
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1勘察、設計合同的概念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根據所簽合同,由承包人完成發包人委托的勘察、設計任務,發包人獲得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設計成果,并按約定支付報酬給承包人。勘察合同的主要內容:工程概況、發包人應提供的資料、勘察成果的提交、開工及提交成果資料的時間、費用的支付、發包人和勘察人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其它約定事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生效和終止的約定。設計合同的主要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文件、委托設計項目的范圍和內容、發包人應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資料和文件、設計費用的估算與支付辦法、雙方責任、違約責任、其他。
2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在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階段,發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對承包人資格的審查、對承包人履約能力的審查;承包人的相關工作:對發包人的資信及履約能力的審查、審查并協商各項合同條款。在勘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并隨時了解、核查對方的履約情況,發現問題或對方的違約行為,應及時處理或協商解決。在設計合同的履行階段,發包人和設計人都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全面履行各項條款。
三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
1監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是指發包人與監理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監理任務而簽訂的合同。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種,所以又稱為“委托監理合同”。監理合同的發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而監理人必須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企業,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而且其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與企業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相符合。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2監理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市場競爭的規則,監理項目的發包和承包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合同簽訂前雙方應相互進行考察,包括了業主對監理人的考察、監理人對業主的考察,條件成熟后雙方進行談判并簽訂合同。在監理合同中明確了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的有關內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和監理人雙方均應嚴格遵循合同的各項條款,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應盡的義務。
四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管理
1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概述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是指買受人與出賣人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而簽訂的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又分為材料采購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合同標的的性質不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在工程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決定工程項目建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所以對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的管理也應給與高度的重視。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應依據施工合同訂立,合同以轉移財物和支付價款為基本內容,合同標的品種繁多,供貨條件復雜,訂立合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2材料采購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材料采購合同簽訂前也應進行公開招標,包括了邀請招標、詢價、報價、簽訂合同幾個階段。材料采購合同包括了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合同標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材料數量及計量方法,材料的包裝,材料交付形式,材料交貨期限,材料的價格,結算,違約責任,特殊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材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賣方應按約定的標的,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和質量在規定地點交付貨物,買方也應履行義務,按合同規定交付貨款。
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設施工合同簡稱施工合同,是工程發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任務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由承包人負責完成擬定的工程任務,發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諸多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最重要的一項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控制和投資的主要依據。建設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是民事主體。在施工合同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承包工程項目,它的特點是以施工圖紙及工程說明書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報價,在執行過程中,除非發包人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人一般不得要求變更承包價。目前我國所采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及履行
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一定條件,首先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其次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招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只有滿足這些條件雙方才可以簽訂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過監理工程師進行的,主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幾方面: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施工合同檔案管理、費用管理、工程變更及索賠管理。
五 結束語
建設工程招標承包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的一種科學、有效的方式。而合同管理制度是與招標承包制緊密相聯系的,是有效實施招標承包制的必要條件和手段,同時也是實施業主負責制和工程監理制的有效方式和必要措施。因此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進一步為我國的工程建設和整個國民經濟帶來巨大效益和深遠影響。
參考文獻
[1] 梅陽春,鄒輝霞建設工程招投標及合同管理[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
[2] 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3年
關鍵詞:建設工程; 合同; 索賠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in the nationwide promotion, i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same list valuation principle, endowed with the agreement of both parties through the claim form to make up for the lost right, is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a key and difficult. It can not only increa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s, but also can enhance the enterpris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evel, the key point is to grasp the engineering claims of principle, program and skil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claim
中圖分類號:C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索賠的含義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對于索賠的理解有以下三點(1)不是自己的過錯,也就是說并不意味著一定存在別人的過錯,自然條件、社會條件等的變化而導致索賠事件的發生,索賠依舊是可以的。(2)事情的發生而造成了實際的損失。如物價上漲、氣候或地質災害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3)索賠是合同賦予的權利。準確的來說索賠是雙方依據合同約定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行為,其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
2、索賠的法律、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8版)4.6條中對索賠的條件、及處理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索賠三要素:1.索賠的正當理由;2.索賠的證據的有效性;3.索賠的時效性。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風險分析
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具有客觀性、不確定性和可預測性。風險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標志之一。
第一,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風險。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項下有名商事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則;但該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也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否則違法的部分無效。在建筑法律關系中,對于工程項目立項、參與工程建設的主體、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國家安全的項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建筑關系各方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訂立各種合同。建筑企業若對國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徹,就有可能因為違反法律規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對合同訂立把關不嚴。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而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業一切風險的源頭,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致使合同簽訂后引發出許多問題,如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款拖欠問題、原材料價格問題等,大多與當初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時把關不嚴有關。其成因包括:資信審查不到位;忽視合同特別條款;付款條件不明確;盲目采用低價策略增加自身風險;被業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履約過程中,建設工程合同一方的行為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對另一方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例如:項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為效力;合同單方解除權的行使條件與程序;在合同中怎樣有效設定特別生效條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窩工狀況下工效下降的計算方式及損失賠償范圍。
一是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或者是一些包工頭。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防范措施
第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強化責任。專業人才的缺乏是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建設單位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談判時,成立高效的合同談判班子,讓具備既懂工程技術又懂法律、既懂經營管理又懂造價與財務的綜合素質談判人員參與進去,多方面嚴把審查關。合同談判人員要對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負責;審查人員要對合同條款的嚴密性、合法性認真審查;批準人員要對合同的經濟性、風險性把關。簽訂合同時,還應進行合同評審,明確技術規范、工程款支付、雙方權利義務、違約等重要條款,對工期、質量等做出細致的規定,及時發現問題,并通過談判明確地寫入合同。對于重點項目還要經集團公司評審。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10-0159-02
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業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政府由過去的主導地位變為現在的宏觀調控,職能逐步發生了轉變。然而,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發育尚不完善,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層減少了對合同履約的干預,強化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愿。合同當事人由于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及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陰陽合同”的出現較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1.1 行政機構對合同的管理
各地區建設工程合同的審查、鑒證及監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它主要是從法律和市場管理的角度進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監管的過程中出現了缺失、手段單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動性等一些原因很難以滿足當前合同需要。
1.2 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施工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條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識表達不準確等現象,那么這個責任是由于合同當事人意識不清楚,履約責任意識不強,沒有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別是工程價款結算支付辦法,合同條款過于簡單,特別是在款項支付,結算,工程驗收等各個環節,要是合同的條款過少,會導致了過多的工程經濟糾紛情況接連出現。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簽訂的合同不規范、合同有關條款設置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觀念,樹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識,特別是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托現有的造價員隊伍參與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規范化工作,嚴格施工合同訂立行為
審查合同的生效條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五種合同無效情形是簽訂合同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是合同當事人受法律保護,權利得以實現的根本。
審查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設時間、竣工時間、工程量大小的范圍、工程的質量、工程的造價、技術資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設備供應的一些情況、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前施工合同糾紛的問題,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過程中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弱勢地位當事人合法權益。各項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條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思表達不準確等各種不好情況而產生的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
2.3 強化施工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加強過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約信息報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備案施工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對于存在施工合同糾紛隱患的工程,可及時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將施工合同糾紛化解在施工階段。
強網上公示制度。為有效遏制支解發包、拖欠工程款和勞動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將備案的工程項目合同價等備案情況向社會公開,接收社會媒體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管理,以提高承發包雙方透明度,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從而可以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開展施工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包括:合同變更、項目經理變更的備案情況;履行合同主體是否與訂立合同的主體一致;工程價款的變更、確認及支付情況;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加履行及職務變更;合同履行數據報送情況等。
2.4 加強合同中約定檢查的情況評價和評估制度,做好事后查處工作
開展施工合同履約情況評價。內容包括:合同簽訂情況評價、合同執行情況評價、合同管理工作評價,將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為評選市級文明示范工地或優質工程建設項目的必要條件之一,逐漸推進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同時對沒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規定的的應給予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在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處罰。
建立合同單方造價評估制度。充分利用造價信息指標系統中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單方造價指標,對備案合同項目的單方造價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工程質量與工程造價管理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為工程建設各方對項目進行重點監控提供依據。
2.5 規范工程價款結算行為,強化竣工結算備案審查制度
竣工結算備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關鍵環節,竣工結算文件是全過程合同管理情況的最終體現。它直接反映出結算行為是否規范、是否按合同約定執行形成閉合管理系統,可以有效遏制“陰陽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現象的發生,維護了建設各方主體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3 結語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的發展,市場經濟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現在已經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內容成為了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隨著工程量清單計價改革的不斷推進,不斷學習與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施工合同管理經驗,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施工合同履約全過程動態監管的新機制、新途徑,才能更好地保證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從而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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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設工程作為一項比較復雜的工程,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畢竟我國現在工程建設發育并不完善,建設交易市場也不規范。在這種條件下,要想保證項目工程順利進行,就應該對合同中出現的風險問題進行管理。本文主要對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資質風險、合同文本風險及招標風險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監理策略。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監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61-0027-02
隨著建筑工程不斷的發展,建設工程合同顯得越來越重要。其不僅能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協議,同時也能在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包方和發包方之間的行為。然而因建筑工程規模較大、工期較強,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要想使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應該采取相應的監理策略。如何解決建設工程合同中的風險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已經成為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點。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風險
1.1 承包人資質風險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項目的時候,必須出示相應的函件,以證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應的項目工程。雖然相應法律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但是在實際工程建設中,一些承包人沒有施工企業資質、實際是工人資質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資格企業資質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勢必會給建設工程合同帶來一定的風險。
1.2 合同文本風險
國家工商部門和建設部為了使建筑市場更加規范,更好的對其進行管理,制定與建筑施工相關的合同文本,并明確規定了建設工程發包方和承包的責任、權利及相應的風險。雖然一些工程建設單位知道這些規定,但其為了逃避義務,逃避風險,并沒有按照文本規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規范的文本簽約。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規范制定的,其內容比較籠統、含糊,只是將不重要的內容寫入其中,而忽視重要內容,這就給建設工程合同留下了隱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單位只是口頭允諾而忽視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相關任務,而合同卻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補簽,這種合同不僅不能起到合同應有的約束作用,也會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風險。
1.3 招投標風險
就目前現狀來看,雖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確了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必須用招投標的形式進行,國內相關建設工程也普遍用這種招投標方式,特別是比較大型的工程建設工程采用這種方式簽訂工程合同,但是這些工程建設發包方用這種方式進行招投標的時候,常會忽視招投標的合法性、可操作性。這種不按照相關程序的規定就簽訂合同的行為,勢必會給建設工程合同帶來一定風險。
2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監理策略
2.1 工程擔保策略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不僅發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風險,承包方也會有一定的合同風險。雙方在降低合同風險上有共同點,就是利用工程保險或是擔保來盡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風險。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險比較多,并對其進行明確的分類。不僅包括人身傷亡保險,還有工程險及第三方責任險。這些保險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就會實施應用,在對其進行應用之前,監理人應該對相應的風險進行審查,并及時督促承發雙方繳納相應的保險,一旦發生相應的事件,監理人要及時對其進行記錄并協助保險公司人員解決相應問題。發包人在投資的過程中,會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標函、支預付款函等相應證明材料。為了確保函件的準確性,監理人負責對承包人函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才能簽訂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風險。
2.2 經濟策略
一般情況下,發包方在投資預算的過程中就會對可能預見風險進行考慮,為了將風險降至最低,發包方會備有一定的風險資金,并將其列入暫定金額,一旦工程項目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相應的問題或是不確定的費用,就可以利用這一暫定金額,緩解合同風險。對于承包方來說,其風險資金來源于報價中的風險附加費,其作用是當合同風險發生時,能夠利用這部分資金彌補合同風險中部分損失,使合同價格和風險責任能達到一定的平衡。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風險,承包方會采取一定的報價策略以達到風險轉移的目的。
2.3 技術和組織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總會存在一定風險,為了提高風險應變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應該不斷地完善組織機構和人員的綜合素質,讓精通合同的專業人士參與到合同簽訂中來共同商討合同的簽訂。在大中型建設合同中,常由發包方負責合同起草,并聘請法律專家或咨詢顧問共同起草相應文件,在起草過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承包方在合同簽訂商討中,必須有一個精通工程技術、法律、經營管理等綜合素質的工程監理。只有這樣,才能使合同談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對稱,同時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斷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
2.4 加強索賠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為工程建設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賠的依據,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其一般都是在工程開始之前進行簽訂的,在簽訂的時候并未能將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全面考慮進去,畢竟那些問題是不確定的是施工之后發生的。因此,必須加強索賠管理。承包方簽訂合同的時候,要對可能發生的不利因素進行預見,并對合同的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進行分析,采取相應合同管理和索賠策略。監理人作為風險管理重要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該根據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狀況進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維護承包方權益,使工程建設更加規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時,也能將合同風險降至最低。
3 結論
建筑工程作為一種能維護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設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僅能使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履行相應的義務,同時也能為解決項目工程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供相應依據。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復雜性,建設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總會出現一些風險。為了將建設工程合同中的風險管理降至最低,就應該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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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ang Hui
(Aerospace Engineering Co. Ltd. Of Henan, Zhengzhou 450008)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from bid to comple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also produce good economic returns, i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undamental.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work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前言
施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必須要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不能實施與監管后續的建設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規范中來。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正是按照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類型,它自身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履行的周期長,條款的內容多,涉及的方面廣,如何對合同進行長期有效的管理是擺在施工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
1.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對合同的認識、重視、執行力度均不夠
一些施工企業或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的規范管理,合同歸口管理機構和體制均不健全,管控程序不明確,權利責任不明晰。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施工企業的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合同風險防范意識缺乏,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強。合同,它作為維系甲乙雙方當事人經營活動的紐帶,具有重要作用和指導意義,甲乙任何一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但有時會存在雙方沒有履約合同,但又不及時進行必要的簽證,致使雙方違約,進而影響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
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存在,分析合同產生糾紛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目前的建筑市場管理還不夠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存在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對合同簽訂的條件沒有遠瞻性,在合同中沒有明確如果實際條件發生變化,可以解決的方案;三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尚比較淡薄,合同法律保護的意識不強。
(1)部分合同有失公平公正
由于當前建筑業市場競爭激烈但管理不規范,大量施工隊與建設規模出現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時占主導地位,從而提出了一些不平等甚至是苛刻的條件。業主方將自身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承包商身上,使合同文件本身在簽訂時就存在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來看,施工合同中大部分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卻多數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很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夠具體,同時也缺少了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嚴重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的履行。
(2)合同價款引起糾紛
約定違約責任可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也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有些合同的簽訂太過簡單,很多涉及補價的項目因合同約定不明確,以至于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有些合同雖條款較全,但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尤其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另一些是對違約責任的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的合同糾紛,造成了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相應賠償。
(3)“陰陽”合同引發糾紛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些業主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在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條件和不平等條約,私下要求投標單位進行承諾。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雙方簽訂了與中標合同中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可謂是“陰陽”合同。事后,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分歧較大意見,造成了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履行。
(4)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
多數情況下,施工合同糾紛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比如如何撥付工程款,如何審定設計變更單價,如何計算停工造成的損失,以及材料價格變動的有效處理方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遠瞻性,在合同中盡量把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現象,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會發生糾紛。如作者所在地的某房建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中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后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并未辦理任何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一場價格糾紛。如果事前甲乙雙方就此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書面形式予以明確,定能避免后期糾紛。
1.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部分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不精通,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不能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及時、正確的判斷,故不能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
2.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
國家出臺了招投標法,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因此,必須要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應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有時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目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卻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這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筆者建議應盡快研究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工作。
2.2建立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要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首先,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同時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全面貫徹合同管理觀念;其次,將合同管理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個人,明確獎懲辦法;再次,應組織項目成員和各工程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并分析合同文件,解釋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使大家對合同概況、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有較為深刻的理解,同時要樹立全局觀念,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最后,建立書面報告制度,工程中合同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這將成為日后的依據,同時應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有依據。
2.3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質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因此,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法規知識一級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施工企業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未經培訓,企業將合同管理單一地視為事務性工作,甚至領導直接交與公司檔案室的一般檔案員管理或辦理合同,致使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因此,缺乏專業人才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又一個最重要因素。
2.4注重合同內容和細節的管理
(1)及時做好合同跟蹤與監督
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或定期分析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文件資料,或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直接了解得到工程實施狀況信息,從而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內容存在的差異。如履行完合同責任、拖延工期、超支成本、質量不合格等,要提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
(2)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訂立合同要謹慎、避免瑕疵合同以減少違約事件的發生。業主和承包商在合作中如有目標分歧,應借助制度安排來協調合作中的目標分歧,以實現合作利益,這包括工程監理制度,質量保修制度,質量事故處罰制度等。這就需要監理發揮其自身作用,抑制承包商的經營風險。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是索賠的根本和首要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避免合同管理索賠,這就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整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自身合法權
益,更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家工程建設規范的實施,進而提高企業生存能力。當前,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嚴重存在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并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應亟待解決的事情。
當前,我國建筑市場走向招標承包競爭機制的時間還不長,無論甲方還是乙方,對合同編制和管理經驗不夠豐富,此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因此,我們更應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3.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履約管理意識將成為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準則。企業管理要嚴格按照管理體制把握施工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履行,維護合同雙方的權益,把合同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施工合同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制體系,更需要良好的信用機制,我們應將施工的整個過程進行系統化的全面保障,組織全員、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活動。全面保證質量、成本和工期是才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和目的。總之,筆者認為,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從開始投標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這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勝利實現,又可使技術與經濟結合產生更為良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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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對策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作為一種經濟合同,是建設單位為完成工程建設而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簽署的合同。它是承發包雙方用來明確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發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進行控制,保證工程建設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請工程款的依據。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進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實現。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對承包人及業主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特點
1、連續性和周期長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循序漸近的過程,要求履約方式的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管理人員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管理,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內容龐雜、條款多
工程項目的個別性和復雜性決定了每個建設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個別性,這就要求再簽訂合同時,在充分考慮合同的共性的基礎上,針對每個工程項目所獨有的特殊性,加之項目受多方因素影響和制約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有一些特殊條款,這些往往會涉及到專利、保險稅收等內容。所以,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要對各種因素做好準備,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現。
3、多變性
工程建設過程中,因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經常會有設計的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所以項目管理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為以后的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提供依據。
4、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合同在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到多方面,建設單位委托監理進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專業分包、材料供應、設備采購、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這些錯綜復雜的關系都需要用經濟合同來進行管理。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做好對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如合同管理辦法的貫徹執行、合同簽訂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做好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質;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況統計,如工程合同份數、履約率、造價、選約原因、變更次數等的統計。
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仍處于賣方市場,承包商為獲取工程,在接受發包人嚴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時,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減料、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帶來嚴重的隱患;有些業主在與承包方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的同時,還私下簽訂一系列內容與原合同相違的違法合同,而這些合同往往是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雙方不認真履行,隨意修改或違背合同,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秩序;一些承包商為獲得項目,不惜低價中標,之后又將工程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隊伍,這些對工程進度、質量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合同分級管理、歸口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誰都可以簽,管理程序不明確。有的則是不嚴格按制度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評估,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
3、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少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將合同管理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則是領導直接規定由一般人員管理,而發生合同糾紛后則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較為分散,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歸檔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履行后沒有做好評估、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明確項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責任制,系統的做好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學管理工作,減少項目工程成本費用支出。在預定的時間和質量目標下,完成工程項目,提高經濟效益。加強目標管理,強調過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強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和考核。
2、建立項目合同交底制度
項目開工前或初期,組織工程建設相應的市場、工程、經營、質控等部門對每個項目投標情況、協議書簽訂、工程工期、質量等項目做詳細的交底和檢查。
3、項目經理部編制成本預測報告
如果沒有成本預測報告,則不簽發承包責任書,以便讓公司和項目部認清工程項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標價為31140138元,扣除上繳公司后的承包價為26624818元,而成本預測價為27970277元,虧損1345459元,這就需要認真分析總結:市場競爭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費用大增。找到原因則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項目招標力度,對所有單項工程進行招標,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對主要材料進行招標,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經議標和精心調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實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約,結算時可增加環保費247224元。對工程成本預測,項目成本不但不虧,還可降低成本142876元,這樣項目部人員對工程成本有比較明確認識,為下一步分解、落實目標成本和工程成本創造條件。
4、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這也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舉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證合同全面履約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把項目合同管理作為市場整頓的重要內容,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對合同履約管理的力度。
6、加強合同法律意識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承發包方要認真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密性,減少合同簽訂后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要提高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合同歸口管理工作的重視。做好合同簽訂、合同授權、合同審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證的監督管理。嚴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規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嚴控合同變更
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在施工的過程中都會發生或多或少地合同變更,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變更的處理也是項目管理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4.8.1合同變更原則
合同變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協商一致;重要變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監理制度下的合同變更程序
合同變更管理主要是處理各種變更,必須科學地建立合同變更程序,依據相關程序進行合同變更管理。
9、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在我國的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的認識還較為欠缺,缺乏一種推行工程索賠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也是承包商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10、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后要及時建帳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多,情況復雜,許多具體問題須依靠之前相應的資料進行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而更應該由專人負責,負責到底。
五、結論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員須要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特點和有關內容基礎上,嚴格合同履行和變更,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1] 孫仲武.建設工程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現狀與對策[J].陜西建筑.2010(02).
[2] 湯燕群.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J].中外公路.2009(05).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監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資源,獲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工程。在其開發與利用的過程中,會對自然環境產生改變,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為明確承發包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主要調控手段。施工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時時用合同條款約束參建各方的行為,以確保工程建設任務能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對施工合同的履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對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終是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據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據主要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法律依據是指與水利工程建設及合同管理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水利法、安全生產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建設市場管理辦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合同依據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投標書附錄、合同通用條件、合同專用條件、技術規范等。
二、當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一方不能兌現承諾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一方本應提供資源但是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這就會導致項目不能啟動或處于一種非常被動的局面。一些在施工過程承包商以及人員的資質,或者設備的數量和類型,以及工作安排和與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異,使得在招標的承諾不能完全實現,這就給項目的順利實施帶來了負面的影響。
(二)合同條文不夠完善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標違規行為,例如投標過于簡單,并不構成邀約和承諾的基礎上簽訂合同。構建雙方使用一些不規范合同模式,而是由雙方協議成立的一個合同,而且在大多時候,由于經驗不足,或者是對項目沒有進行認真的分析,這就會在項目實施后期帶來很大的麻煩,導致許多約定無法根據合同內容進行,出現一些不可預知的爭執問題,還有一些合同條款不夠嚴密,這種歧義性就會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爭論,影響水利工程項目的進度和項目的順利執行。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增強管理意識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飛速發展和市場經濟的完善,我國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識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國受過去計劃經濟、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是極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國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環節之一。在許多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業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誤造成了許多損失,有些案例是觸目驚心的,為我們敲響了警鐘。迫使我們在項目管理中加強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素質,加強法律、合同知識的學習,提高合同意識。水利工程監理作為承發包外的第三方,應提高合同法律意識,以合同作為法律依據,做到公平公正。發揮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做用,對工程建設各個目標的順利實現有著重大意義。
(二)合同簽訂要嚴格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水利水電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水利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簽訂完備的監理合同,來約束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簽訂的及時性和合同條款的合理性,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減少和杜絕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奠定基礎。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堅持貫穿合同管理這根主線,堅持”按合同辦事,按規范辦事,按程序辦事”的三按原則,在實施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合同的履行、檢查、變更、違約和糾紛的處理,是建設管理中一切行為的唯一依據。時刻要以合同來規范、約束施工單位的行為,對拖延工期、施工質量不合格應嚴格執行合同中的處罰措施,特別是要把工期進行合理排布,嚴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階段檢查落實。對月支付、簽證、變更應嚴格按照合同中的相關條款進行審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許簽證的項目不得簽證,變更部分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價辦法進行計價。在實施過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約檢查環節,以保證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約檢查,是事先或事中發現問題和疏漏的唯一辦法,只有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定期檢查,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制訂防范風險的對策,從而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將收益獲得最大,這是加強簽證、索賠管理的最有效的辦法。
(四)加強合同動態管理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什(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末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卉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五)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談判和簽訂施工合同時,對于能夠預測到的合同風險,應盡量采取承發包雙方合理承擔各自相應的風險。為了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對于不無法預測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發放轉移風險:①推行索賠制度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在實際工程中,索賠是雙向的,發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賠,承包人也可以向發包人索賠。一般來說,發包人索賠可以通過扣撥工程款及時解決索賠問題,但承包人的索賠就相對的困難。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風險大的分項工程轉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組建聯營體的形式,與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擔風險。③發包人和承包人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即為購買保險,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因此,承包人應充分了解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承包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素賠,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以減少財務損失。
(六)加強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進度款變更索賠安全環保等合同信息平臺,形成業主監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資源共享,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為一體定期對合同問題進行歸納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審核標準不一致,重復申報等問題也能對合同內的遺留問題進行追蹤清理,由于水電工程建設周期長,員流動性大。如果對合同問題申報審核的時效不能有效控制就會造成部分變更索賠事件追溯困難,從而降低合同執行效率,因此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針對性解決遺留問題,盡可能避免信息銜接不到位的情況發生。
(七)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專業性強,必須有專門的監理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建立工程項目監理合同管理系統,建立更加科學的,包括合同管理職能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規章制度,確定合同與投資、工期、質量等合理關系,將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項目管理全過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時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監理管理水平,就必須培養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監理人才。
結束語
總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關重要的,相關人員和部門應當增強合同管理的責任和意識,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進行充分的溝通,對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要認真的研究,確保合同的規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設計變更等問題,各方之間要加強溝通與協調,盡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現,同時要做好合同變更的記錄,規范合同變更的程序,進而為水利工程的順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