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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的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Abstract: Through the research on the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broadcast system in Japan, this paper analyzes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the natural disaster broadcast system in China, and then makes recommendations and concrete measures to improve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broadcast system.
關鍵詞: 自然災害;應急廣播;建立與完善
Key words: natural disasters;emergency broadcast;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中圖分類號:G2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19-0319-02
0 引言
廣播電視是我國社會公共服務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在人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基于廣播電視在社會中的公信力使其在自然災害應急廣播中脫穎而出,但是隨著廣播電視技術的發展,社會將目光更多的傾向與提升電視廣播的產業價值上,而忽視了廣播電視作為社會公共服務平臺或手段的功能研究,結果造成廣播電視系統僅僅看作是自然災害應急信息的傳播窗口,而在自然災害的預防、防災教育等方面的功能沒有開發與應用。因此基于自然災害應急廣播系統的構建與完善是應對自然災害、降低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現實需要。
1 日本應對自然災害的應急廣播系統
日本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尤其是地震的發生率非常的頻繁,為此日本在很早的時候就開始研究應對自然災害的廣播系統,并且到現在為止已經具備了成熟的應急廣播系統,日本借助現有的廣播電視設施向居民家中具有接收功能的電視廣播系統發生警告信號,及時提醒人們。縱觀日本的應急廣播系統,有許多值得我國應急電視廣播系統建設學習的地方:
1.1 預警、預報第一的原則 人們沒有辦法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但是人們可以通過有效地預警降低人生財產的傷亡,而降低傷亡的主要手段就是及時向民眾發出應急警報,以便人們有足夠的時間疏散和做好應對工作,因此日本的應急系統是以對自然災害預警為主。
1.2 不斷增強廣播電視機構人員應對自然災害能力的培訓工作 日本廣播電視機構非常重視其員工的防災預防意識的培養,而且其培養的范圍不僅僅包括參與自然災害的工作人員,還要包括所有的與電視廣播有關人員的教育培訓,這是因為日本完善的教育培訓體系,才使得日本在發生地震的時候,電視廣播機構人員能力在第一時間自覺的有關地震的消息的。
1.3 新技術不斷應用到電視廣播應急系統中 日本在自然災害的應急廣播電視系統中不斷的引入新技術,尤其是電視技術和設備的開發應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比如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應用就可以在發生自然災害的時候,避難者就可以根據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知道避難所的位置,而且日本為了讓殘疾人能夠獲得及時的自然災害預警,日本專門開發了針對殘疾人“信息無障礙”技術和設備。同時日本也實現了手機終端無障礙接受自然災害預警,而且日本的電視應急系統可以強制居民家中的電視自動打開,并進行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的播放。
2 我國應急電視廣播系統在自然災害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2.1 災害預警體系亟待完善 雖然現在我們沒有辦法控制自然災害的發生,但是可以通過有效地預警機制降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與破壞。就日本的應急廣播系統應對自然災害的經驗看,完善的自然災害預警體系是降低損害與傷亡的有效措施,但是我國的災害預警體系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成熟的操作性,雖然相關法律對預警機制進行了規定,但是其還是集中在宏觀層面,具體的靠操作性比較差,總之我國的預警體系無論是在組織體系還是在信息體系上都存在缺陷。
2.2 應急信息管理有待加強 我國應急信息管理有待加強主要體現在:一是信息的采集以及分析經驗不足,在出現自然災害時,我國因為缺乏足夠的經驗才會造成對有關信息的采集不及時、對有關數據的分析不準確的現象發生,結果信息的不準確造成政府部門的決策出現阻塞;二是應急信息的公開環境缺乏有效的制度監督。政府進行應急信息公開,既是政府履行其職責的義務,也是公民對政府行為的監督,但是我國相關法律只是規定了政府應該進行信息公開,但是并沒有明確公民該采取什么樣的途徑監督政府行為。三是信息溝通渠道還不夠順暢。我國政府信息上報主要采取逐級上報的形式,結果在自然災害發生時,關于預警信息的需要逐級上報并且獲得上級的批準后,這樣的信息溝通機制會給自然災害預警產生滯后性,一旦出現自然災害險情,由于信息溝通機制的不順暢導致信息延誤的事故非常多。
2.3 公民危機意識還不高 我國自古便有“居安思危”的思想,人們強調未雨綢繆的重要性,但是在應對自然災害時,如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公民自身都存在著危機意識淡薄,忽視自然災害預警作用的現象。首先政府部門以及政府工作人員的危機意識淡薄,在過去的社會主義建設中,我國政府部門將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經濟建設上,而忽視了民生建設,造成了應對自然災害危機的預防工作落后于經濟建設,而且在經濟建設中也忽視了危機意識的培養,造成在發生自然災害后,政府部門不能及時建立有效地預防機制;其次公民的危機意識淡薄。之所以在“5.12”汶川地震中出現大量生命的丟失,除了震級的強烈之外,還與公民的危機意識淡薄有直接關系,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我國公民不知道該采取什么樣的方式降低損失。
3 應急廣播系統在自然災害中建立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應急廣播電視系統預警預報機制 首先政府部門要整合社會媒體資源,尤其是加強對新技術媒體資源的有效利用,以此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應急廣播傳播模式;其次完善我國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上報程序,盡可能減少中間環節,縮短應急廣播信息的上報時間,以此為我國公民應對自然災害而爭取更多的時間進行預防措施以及避難等,當然應急廣播系統播報的預警信息要盡可能簡單,并且根據不同民族語言文化,選擇適合不同民族的預警信息播報語言,避免因為播報語言的問題導致人們聽不懂預警信息;最后加強廣播電視機構對災害信息的掌控能力,廣播電視機構要熟練掌握自然災害信息的前提需要廣播電視系統要建立以往自然災害信息數據庫,并且及時更新數據庫內的信息以及數據,尤其是關于自然災害的預防信息的儲存與掌握,這樣可以為即將發生的自然災害應急廣播提供豐富的指導經驗,進而幫助人們采取更加科學的措施應對自然災害。
3.2 加強應急廣播電視系統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技能 完善廣播應急系統需要提高人們的防范意識,提高應急廣播電視工作人員的科學應對自然災害的知識,增強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技能。首先從業人員要具備專業的素質和相應的專業維護隊伍,在出現錯誤的信息時能夠準確的判斷并進行相應的更改;其次在自然災害發送來臨之前,從業人員要通過廣播應急系統在第一時間將相關預警信息傳遞給公眾,并且告知公眾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應對;最后在災害發生之后,從業人員必須能夠及時的將此次災害發生所涵蓋的所有信息通過應急廣播電視系統進行信息數據的儲存或分析,從而在下次類似災害發生之時能夠有更恰當的應對措施,從一定程度上將災害的預防等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
總之基于自然災害的應急廣播電視系統建立與完善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的健康、穩定的發展,因此在保障廣播應急信息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特有的媒體動員優勢,切實做好災害的應急報道和公民的精神危機干預工作,降低自然災害帶來的各種危機與損失。
參考文獻:
[1]劉照龍.李興滿從蘆山地震看國家應急廣播的建設與作用[J].中國廣播,2013(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工作原則
1.4適用范圍
2組織指揮體系
2.1應急救助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2.2應急救助委辦公室及職責
3災害預警響應
4信息報告和
4.1災情報告
4.2信息
5應急響應
5.1Ⅲ級響應
5.2Ⅱ級響應
5.3Ⅰ級響應
5.4啟動條件調整
5.5響應終止
6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
6.1災后救助
6.2恢復重建
6.3災害救助工作評價
7附則
7.1預案管理
7.2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合理配置救災資源,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迅速有序地處理自然災害時間,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X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X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X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各村(居)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協同應對,確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政府主導、社會動員。在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引導和支持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街范圍發生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當周邊街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街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2.1應急救助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2.1.1應急救助委員會組成
XX街道應急救助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救助辦)為全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領導全辦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研究制定全辦應急救助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推進應急救助交流與合作。
應急救助委員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XX
應急救助委員會副主任:司法所所長XX
成員部門:黨政辦、民政所、武裝部、中心校、派出所、財政所、城建辦、農業站、計生服務站、衛生院、供電、電信部門等其他部門。
應急救助委員會根據救助工作實際需要決定增加其他成員部門。
2.1.2成員部門職責
(1)黨政辦負責統一協調辦事處及其他部門工作
(2)民政所:收集、匯總、核實、評估、報告和災情;指導災區實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分配和管理;組織救災捐贈;組織災區開展因災損毀房屋的恢復重建;儲備救災物資;指導基層制定、修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檢查、督促災區各項救災措施的落實。
(3)武裝部: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主要擔負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搶救、運送重要物資(重點是救災物資)等任務。必要時,組織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中心校:收集、匯總學校校舍損毀情況和因災停課情況;協助轉移被困師生,組建臨時校舍,恢復正常教學秩序;指導災后校舍重建。
(5)派出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負責災區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災區安全。
(6)財政所:安排鎮級自然災害救濟支出預算;會同民政所申請救災應急資金,撥付救災資金;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7)城建辦:組織開展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測,對重大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調查處理;制定災后重建用地規劃。
(8)農業站:組織、協調防汛搶險;負責水情、汛情、旱情監測,參與旱災、洪澇災害的災情評估;保障災區生活、生產用水的供應;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對農作物災害預測預報;參與農作物災害的災情評估;指導災區開展農業生產自救;指導畜牧養殖、水產養殖采取相應的不就措施;配合財政部門落實災害減免政策。
(9)衛生院:參加災區救災救助、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傳染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監督測,做好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測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飲水和食品衛生;組織心理衛生醫生赴災區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10)林業站:參與相關災害評估;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范工作。
(12)供電、電信部門:指導和組織災區搶救和恢復電力、通訊設施,保障災區電力供應和通訊暢通。
2.2應急救助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救助辦公室設在應急辦,為街道應急救助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陳宏遠同志兼任。主要職責負責與相關單位、村、社區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害救助、災民安置轉移、生活安排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綜合材料及各類文電的起草工作,統一災情信息,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災害預警響應
(1)根據水利、水文、地質災害、林業、森林火險、有害生物災害、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動物疫情等部門預警預報信息,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全鎮預警預報。
(2)民政辦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及時提出災情評估意見,向辦事處有關專項指揮部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和村(社區)通報。
(3)辦直有關部門和各村應根據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預警預報,提前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4信息報告和
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及時收集、匯總災害信息,各有關單位應主動及時向街道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信息。
4.1信息報告
4.1.1災情報告
(1)自然災害發生后,各村、相關部門必須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及時向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報告災情。
(2)災情初報。發生突發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各村(社區)及其有關部門應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辦事處應立即向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災情;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對災情進行初步匯總、核實,報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
(3)災情續報。災情穩定之前,民政部門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各村、社區每天8:30之前將前24時的災情向民政部門報告,民政部門每天9時前向區民政局報告。
(4)災情核報。各村(社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向民政所報告。民政所在接到報告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處匯總數據向區民政局匯報。
4.1.2災情報告內容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范圍、程度。災害后果(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2)災害損失情況: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3)因災需救濟情況:需口糧救濟人口及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及戶數。
(4)已救濟情況:投靠親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數量,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和已安排傷病救濟款數量,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和已恢復住房戶數。
4.2信息
4.2.1信息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
4.2.2災情數據以民政所與有關部門會商的統計數據為準,由民政所報辦事處批準后。中災、大災、特大災的災情對外和新聞報道,須經民政所核實并報辦事處批準。
5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街道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三級。本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相應設定三個響應等級。一旦災情損失達到設定響應標準,即啟動相應響應措施。
5.1Ⅲ級響應
5.1.1啟動條件
(1)全處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a.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b.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人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c.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人以上,10000以下。
d.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間或50戶以上,500間或150戶以下。
(2)辦事處決定的其他事項。
5.1.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辦事處應急救助委員會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辦事處應急救助委員會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辦事處應急救助委員會副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5.1.3響應措施
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災害發生后,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立即向區民政局報告災情,協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并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2)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
(3)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由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帶隊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掌握災區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4)申請和調撥救災款物。
根據辦事處或民政及財政部門申請,民政所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會商財政所同意后,及時下撥到災區。如有需要,災情發生后48小時內完成向災區調撥救災物資。必要時,民政所會同財政所向區民政局、財政局申請應急資金。
(5)收集、評估、報告災情信息。
與民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掌握災情動態信息;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后,編發災情快報,報市民政局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通報有關成員單位。
5.2Ⅱ級響應
5.2.1啟動標準
(1)全辦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a.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b.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人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c.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口10000人以上,30000以下。
d.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或150戶以上,1000間或500戶以下。
(2)辦事處決定的其他事項。
5.2.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應急救助委員會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應急救助委員會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應急救助委主任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5.2.3響應措施
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組長或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災害發生后,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迅速向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災情,會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村的情況匯報,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
(2)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民政所全體動員,投入救災工作。
(3)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第一時間率處直有關部門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掌握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必要時可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工作。
(4)申請和調撥救災款物。
民政所立即會同財政所,向區民政局、財政局申請應急資金,必要時由辦事處向市政府申請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支持。根據辦事處或民政、財政部門申請,會商財政所制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并及時下撥到災區。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
(5)視情況組織社會救災捐贈。
(6)收集、評估、報告災情信息。
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后,立即編發災情快報,報市民政局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通報有關成員單位。
5.3Ⅰ級響應
5.3.1啟動標準
(1)全處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a.因災死亡5人以上;
b.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人3000人以上;
c.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0以上。
d.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或500戶以上。
(2)辦事處決定的其他事項。
5.3.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應急救助委員會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應急救助委員會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由應急救助委員會主任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3.3響應措施
由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災害發生后,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與有關成員單位溝通災害信息,以辦事處名義向災區發慰問電,向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災情,與市有關部門的現場工作組保持聯系,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鎮情況匯報,向災區緊急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
(2)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民政所保持與區民政局聯絡暢通。
(3)災情發生12小時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組長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慰問災民,視察災情,同時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工作。必要時,可在災區實施緊急狀態。
(4)由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分析災區形勢,對災區抗災救災重大事項做出決定。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8時前向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災害信息。
(6)調撥救災款物
辦事處向市政府申請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支持,民政所會同財政所立即向市民政局、財政局申請應急資金;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
(8)收集、評估、報告災情信息
每4小時與民政部門聯系一次,隨時掌握災情動態信息。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后,立即編發災情快報,報送市民政局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并通報有關成員單位。
(9)組織救災捐贈
向社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
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
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全處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
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5.4啟動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5.5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辦事處應急救助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
6.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6.1災后救助
辦事處應在全面核實災情的基礎上,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災民生活安排方案。對缺糧面比較大的災區要組織對口支援,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抗災自救能力;對既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確保受災群眾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糧,保障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
6.1.1每年10月開始調查冬令(春荒)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制定冬令(春荒)救濟工作方案統一上報至市民政局。
6.1.2民政所不定期組織工作組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6.1.3民政所應根據情況向辦事處的請款報告,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所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和財政配套救災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基本生活困難。
6.2恢復重建
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政府統籌安排,市政府組織實施。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6.2.1開展災情評估,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民政所立即組織災情評估和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并上報房屋毀損等情況。
6.2.2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處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6.2.3民政所根據各受災村(社區)的請款報告,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所下撥中央和省、市救災資金,專項用于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6.2.4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6.2.5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6.2.7教育、財政、建委、交管、水利、農委、衛生院、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和金融機構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并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訊、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6.3災害救助工作評價
民政所應針對災害救助工作的各個方面,包括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等進行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修訂、完善預案。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應急救助辦公室制訂,報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應適時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
一、什么是“應急預案”?鐵路制定應急預案主要針對哪些事件?
本條例所稱應急預案,即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及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一些突發事件,事先制定的緊急應對處理方案、計劃、措施等。包括對事件的分類、分級,處理主體、原則、程序、措施,應急技術手段、隊伍組織、信息溝通等一整套制度體系。建立預案制度的目的是為加強重大突發危機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重大突發危機事件,將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目前我國鐵路制定的應急預案,主要針對以下五類突發事件: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是突發鐵路治安事件;三是重大自然災害及火災事故;四是重大鐵路交通安全事故;五是其他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突發性事件。
二、什么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處理鐵路運輸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條例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精神,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什么是突發鐵路治安事件?
突發鐵路治安事件,主要是指在鐵路上發生的爆炸、涉槍、殺人、搶劫、重大盜竊等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和沖擊鐵路、攔截列車、聚眾哄搶鐵路運輸物資等群體性治安事件。這類事件危害性大、影響惡劣,往往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直接威脅。必須事先做好應急準備,及時發現,果斷處置。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1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與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與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與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與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與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與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與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項目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項目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項目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項目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鐘 有
副組長:徐本平、李金雄、李孟
成 員:韋本林、劉良初、吳天橋、王永福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項目部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質檢部、合同部、材料部、審計部、后勤部、實驗室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王斌
成員:沈偉、曹開紅、_、黃新華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xxx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田曉東
模擬傷員:何方弟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___(模擬泄漏) ___(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廣南公司、監理單位及廣南高速各合同段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20_年3月_日_:00-__:__時
六、應急演練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 (略)
為了達到確定演練是否達到目標要求,檢驗各應急組織指揮人員及應急響應人員完成任務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練覆蓋區域的關鍵地點和各參演應急組織的關鍵崗位上,派駐公正的評價人員,全面、正確地評價演練效果。評價人員的作用主要是觀察演練的進程,記錄演習人員采取的每一項關鍵行動及其實施時間,訪談演習人員,要求參演應急組織提供文字材料,評價參演應急組織和演習人員的表現并反饋演習發現。按對人員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將演習發現劃分為3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
七、演練現場規則
為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應急演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演習過程中所有消息或溝通必須以“這是一次演習”作為開頭或結束語,事先不通知開始日期的演習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
3、演習過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擬條件錯當成真的,特別是在可能使用模擬的方法來提高演習真實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煙霧發生器、虛構傷亡事故和滅火地段等,當計劃這種模擬行動時,事先必須考慮可能影響設施安全運行的所有問題;
4、演習不應要求承受極端的氣候條件或污染水平,不應為了演習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氣或造成類似危險;
5、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6、除演習方案或情景設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控制人員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信息當作真實事件或信息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采取應急行動;
7、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
8、控制人員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并由其負責的信息,演習人員必須通過現有緊急信息獲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明顯標志;
9、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現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制訂發現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10、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控制人員可控制消息,指導演習人員采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八、應急演練前的準備
1、演練前1-2天,通知廣南高速LM6合同段全體人員及周邊群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劃組對評價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熟悉項目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和評價標準;
3、培訓所有參演人員,熟悉并遵守演練現場規則;
4、采購部門準備好模擬演練響應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練前,策劃人員將通訊錄發放給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
6、評價組準備好攝像器材,以便進行拍攝圖片及攝像,做好資料搜集和整理。
九、應急演練總結與追蹤
在演練結束一周內,策劃組根據評價人員演練在過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資料,以及演習人員和總結會中獲得的信息編寫演練總結報告。策劃組應對演練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練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醫院內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體工作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災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準確、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使火災損失減少到_低程度,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醫院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滅火應急方案,請各科嚴格執行。
一、重點部位的滅火應急措施
1、病房發生火災事故時,首先應當穩定工作人員的情緒,以免發生混亂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員工”的原則。人員撤離現場和疏散物資依次進行,切莫爭先恐后,相互擁擠,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發生自殘,造成不應有的悲劇。發生火災時病房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安排人員報警。當起火人員受困時,切不可跳樓逃生,可將被套、床單、窗簾或其他可利用的繩索系牢后,抓住繩索下滑到安全地點。
病房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按以下預案步驟執行:
①首先了解火災發生方位、地點、原因、燃燒物等情況。
②科室工作人員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準備,一人火速報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員工緊急協助。
③_快的速度切斷本樓層電源(樓層電源開關在中間樓梯口)
④穩定病人和員工的情緒,有秩序、有組織的把病人,特別是產婦、嬰兒快速疏散到安全場所。
⑤在有效的時間內,搶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隊未到之前,義務消防隊員和員工在分管院長或科室負責人的指揮下,充分利用院內現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⑦在_短的時間內由分管院長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火災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調查火災原因及后事工作。
2、對配電房發生火災事故,電工應當立即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撲救。
3、對倉庫發生的火災事故,倉管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切斷電源。火勢向上層蔓延時,控制上層、下層設防;火勢向水平蔓延時,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設防。上下控制,上層為主。注意疏散物資,并負責向消防部門介紹物資存放的數量,有無危險、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員等情況。
二、對一般防火部門的滅火應急措施
對一般防火部門發生火警時,離火災事故_近的部門、人員應當迅速進行撲救,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迅速報警。同時組織好人員整理好重要、貴重、危險物品,做好疏散準備工作。
三、醫院領導對滅火工作的應急措施
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應當迅速趕到火災事故現場,召集有關領導成立滅火領導小組,了解情況并進行相應的分工。對火災事故采取邊解救被困人員邊組織人員控制火情,轉移和疏通物資。向消防部門介紹發生火災的部門或病房的房屋結構、分布情況、水源、物資的危險性和被困人員的情況。
四、如何撥打“119”火警電話
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不要慌張,要報清火災發生地街道(青春路288號)、單位名稱、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員數,要說清科室內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報完后請不要急著掛電話,等接警員說好再掛,如他還有什么問題或有沒聽清楚的地方,請詳細告知。
五、做好預防防患于未然
吸取日本強震教訓,筆者認為,我國化工企業要積極開展對煉油生產、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可能發生事故的危險性、環境影響范圍等方面的風險識別和評價。按照發生自然災害的預想,采取預防和應急措施,建立環保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廢水貯存及處理系統,從根本上排除發生事故時因化學物質泄漏對水體可能造成的污染風險。企業要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企業周邊高風險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告知群眾,在遇到管道爆炸、泄漏等事故如何進行自救等相關知識;同時,要深入管道沿線評估高風險區,對管道進行內外檢測,加強管道日常防護。
化工設備生產企業要提高設備的制造等級,尤其是提高應變承受能力。今后建設項目時,要充分考慮自然災害的因素,對大型油品儲罐、重點設備提高制造級別。這樣在突況下,才有可能保證設備完好。此外,還要提高自動化控制快速反應水平。有效、靈敏的自動化控制,可保證突發事件的瞬間,進行安全停車、關閉相關閥門、停止設備運轉。這不失為一條保證安全的有效舉措。
盡管天災不能避免,但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人類是可以選擇的。據筆者了解,目前國內化工企業的應急預案往往比較注重應對“人禍”,較少涉及天災的預防。因此,從設計源頭加強對天災的預防和應對能力,科學制定針對天災的應急預案已是十分必要。
首先,化工企業要制定嚴密的措施來維護危險設施和危化品安全。對在建和籌備建設的化工項目,要開展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火災、爆炸、劇毒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的安全風險評估。地方政府在調整和布局產能時,不能僅僅考慮人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及交通條件等因素,還要把當地環境、地質狀況等因素納入考慮范圍。
其次,做好危險隱患的源頭控制。由于化工企業生產具有連續性,使得廠房之間各種埋地架空管線相互連接,地震來時廠房之間容易產生位移,進而造成管線斷裂,致使危化品等泄漏。因此,企業要加強廠房和管道的防震措施,提高防震性能。此外,在設計一些原料和產品儲罐時,必須進行抗震驗算,若罐壁厚度不夠,要采取補救措施。
自然災害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況下通信保障應急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絡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信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通信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占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運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搶通工作,宣布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信恢復情況匯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信恢復方案。
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信恢復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信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信恢復搶險,對主要干線進行調度,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后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通信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信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綜合部:負責通信恢復情況報道和匯總、匯報。
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
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
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并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
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信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
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
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運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 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調度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信。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信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信設備及應急 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調用。
六、應急反應
災情發生后,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信恢復工作,按程序啟動本級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運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后,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運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七、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鍵詞】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
黨的十八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決定,憲法規定國家對于人民負有基本保護的義務,即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應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維護社會生態環境,保護老百姓的國計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類正處于隨時可能因為氣候極端異常而爆發大災難的風險社會當中,氣候極端已經不再只是自然科學研究的范疇,已經成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議題。浙江省地處我國東南沿海,江南山地與長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處,山地眾多的地理位置、亞熱帶季風氣候和全球環境異常等原因的綜合作用導致自然災害活動日益頻繁,一年四季均有發生,其風、暴雨、洪澇干旱、山體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災的重點。面對災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著一貫的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建設平安浙江、和諧浙江為目標,高度重視浙江的救災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與規章,如《全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等,對災害醫療救援給予全面性的法律規范的指導,以實現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災害醫療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紹
抗擊災害,拯救生命,不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國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就全球范圍而言,也是每個國家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其中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設置了比較先進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統的災害醫療救援體系,其中的經驗可以為我們所了解及借鑒。
(一)美國
1.法律法規。美國《國家應急預案》是有關處置災害的綜合性法法律,將國土安全、緊急事件管理、法律實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衛生、應急救助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應急醫療服務以及私人部門等統一為一個整體結構,對聯邦政府、州長、地方行政首腦和民族行政首腦在應急事件時期的職責作了詳細的規定,成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緊急事件期間互相協調的基礎。《美國突發公共衛生實際應急反應指南―針對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管理者》旨在幫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在突發事件或災難發生后24小時內,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衛生應急反應行動。這是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此外,還有《減災和緊急救助法》、《聯邦緊急相應計劃》、《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國家地震災害減輕地震災害法》等。
2.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體系。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三級應對體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聯邦疾病控制與預防系統)一HRSA(地區/州醫院應急準備系統)一MMRS(地方城市醫療應急系統)二個子系統胡。當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指揮系統由CDC提升到聯邦應急計劃,總統有權根據危機事態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并啟動聯邦應急計劃;HRSA主要通過提高醫院、門診中心和其它衛生保健合作部門的應急能力,來發展區域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負責藥物獲得、急救、運輸、信息傳遞、隔離檢疫、醫務人員培訓以及醫院系統協調;MMRS通過地方的各個執行部門,如:消防、自然災害處理部門、醫院等部門,現場救援人員協作,確保城市在一起公共衛生危機中最初48小時的有效應對。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美國十分重視自愿者和自愿組織在災害醫療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國抗災志愿者組織,該組織的主席是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顧問委員會的委員,在《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擔緊急救援和為災民提供后勤服務方面,被公認為是第一應對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還有1881年成立的美國紅十字會,履行包括國內和國際災難救援在內的某些美國政府的責任,具有“聯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國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幾乎完全納入了美國緊急事態管理的工作體系,承擔著美國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美國在聯邦 C D C 中專門設有負責與媒體溝通的通訊辦公室,負責向公眾和醫療救援人員及時告之災害事態信息,幫助相關人員正確判斷災害發展狀態。此外,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署主持全球應急管理系統,以災害信息服務、災害應急事務處理為目標,主要業務包括同國際系統連接,進行災害管理、減災、風險管理、救助搜索、災害科研等。
美國對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有相關的法律進行規范,體現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項專門的減災法之中,并且還有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并且該職責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災害發生后的“臨危受命”;把衛生系統與其他系統串聯起來,使得公共衛生、災害事件管理、執法、醫療服務等領域內的人員可以綜合有效的協作;重視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力量,并將其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發揮其優勢作用;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應對體系及具體程序和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二)日本
1.法律法規。 1 9 6 1 年頒布實施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日本預防災害、對應災害和災后重建等事業方面的根本大法,對其他相關法律起著指導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關法律的立法依據。該法就防災救災中政府的責任、地方團體的責任以及市町村的責任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災害救助法》是關于災害應急救助問題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發生災害時,國家要在地方公共團體、日本紅十字會、其他團體及國民的協助下,進行應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來保護受災者和維護社會秩序。此外,針對多發行地震災害,還制定了詳盡的地震災害對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等。
2. 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三級政府負責管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縣) 一市( 町、村 )三級,由主管衛生和福利的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并以之為中心,納入整個國家危機管理體系。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日本政府會向國民及有關機構發出緊急通報,通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同召開了干事會,研討對策。中央主管機構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最主要職責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實施應急對策。在日本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系統中,消防(急救):警察、醫師會、醫療機構協會、通信、鐵道、電力、煤氣、供水等部門,也按照各自的危機管理實施要領和平時的約定相互配合。平時,在災害疾病的預防工作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全國各都道府縣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2007年修訂的《災害基本對策法》把紅十字會在內的61個非政府機構制定為全國性公共事業,要求其無條件配合災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應的災害救援機制。建立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的醫療救援程序,并根據不同時間段設立了應急措施:災后6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醫療隊救助傷病;災后12-24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轉移傷病。
5.建立應急信息管理網絡,可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災害通訊網絡體系,包括:以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主的“中央防災無線網”;以全國消防機構為主的“消防防災無線網”;以自治體防災機構和當地居民為主的都道縣府、市町村的“防災行政無線網”;以及在應急過程中實現互聯互通的防災相互通訊用無線網等。此外,還建立了包括緊急聯絡通訊網在內的各種專業類型的通訊網。另外,還正式設立內閣信息中心,以24小時全天候編制,負責迅速搜集與傳達災害相關的信息,并把有關災害通訊網絡的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日本同樣也制定了詳盡的災害應對法律法規,使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同樣的該各行政部門是承擔該職責的常設機構;把非政府部門規定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定主體,調動了政府和民間的各方面積極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協作;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政府負責日常應急體系及具體24小時應急救援程序,并重視對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預防工作;將來完善的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綜上所述,一項切實有效地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
1.災害醫療救援法律淵源多元。災害醫療救援屬于突發公共事件,在突發公共事件、災害防治等領域的行政法律法規、衛生法規等不同的部門法中都應重視設置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也可制定單項災害醫療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災害醫療救援日常應急體系,有備無患。在該系統中,應依法確立非衛生行政機構與公共衛生部門的各自職責和工作程序,部門之間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災害醫療救援體系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
3.依法確認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主體地位,將其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給予有效地配合和協調,發揮非政府組織分布廣泛,在后反應快速,醫療救援力量專業化的優勢;
4. 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同時也是政府部門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現狀介紹
自然災害具有的突發性及危害性特點,使其被定義為突發事件的范疇[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因此相關的突發事件處置的法律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衛生法規都包括對災害醫療救援的適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國家性的法律法規以及衛生部門繼而制定的預案與辦法等主要是,《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防震減災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災區重點傳染病疫情霍亂等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職責》、《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2006-2010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質的規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干旱衛生應急專項預案》、《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
雖然浙江的災害救援已經具備了預防和抵抗災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災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還需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緣由如下:
(1)完善社會立法,構建成熟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為浙江省抗災救險工作貢獻微薄之力,促建和諧社會。國內外的經驗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對如地震、風災等災害事件的防治和應對就較為得力。如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的《應急法服務法》,它規定州長可以根據《健康和安全法》對災害事故中的救助問題給予豁免;日本有比較完善的國民健康計劃。與之對比的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助有明確的規定之外,有關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規之中,且對于醫療救援方面的規定也是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缺乏針對災害醫療救援的系統性的完善立法,這會導致災害醫療救援不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具體權利,導致社會矛盾出現,不利社會的和諧與發展;
(2)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汶川地震不僅給我國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而且對中國現有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沖擊。在抗險救災中出現了許多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方面新的法律問題需去研究,如在災害救援中的醫生為拯救生命對遇險者進行截肢的緊急處置的權利與遇險者知情同意權的對抗;災害國際救援隊伍和民間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問題;在災害醫療救援中遇害者的尸體應急處置的法與情的沖突;災害醫療救援中出現的專業救援人員缺乏和藥物等重要救援物資調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問題。汶川地震出現的這些問題不會是偶然現象,今后也必然會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災害醫療救援中有所表現。《左傳》有言:“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我們應以汶川地震的災害醫療救援行動為研究的對象,結合浙江省的現狀,對浙江省的災害醫療救援給予深層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補浙江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法學研究的空白領域。如前所述,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醫事法律問題,法學界對醫事法律研究的相對陌生和不重視,導致該研究領域出現研究的空白點,而本課題組成員立足于溫州醫學院,具有法學研究背景,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從法學特別是醫事法學的角度,對我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樹。
三、浙江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災害醫療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調整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二是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相關國家和省級的預案或者辦法等,如《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前者是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工作所依據的強制性法律法規,并有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而后者是落實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所依據的具體操作性政府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內部指導性文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顯低于前者法律法規,導致其執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綜合性規范或者專類性規范有關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過于簡單,缺乏針對自然災害醫療救援的單獨規范。
綜合性規范主要指的是針對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綜合性法律規范,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專類性規范是對具體某一類型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單獨性法律規范,如《防震減災法》、《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等。在綜合性和專類性規范中,災害醫療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項內容而已,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簡單和過于原則性,不利于實際的操作執行。雖然后面制定的醫療應急救援預案有具體救援措施的落實,但是也是針對整體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規定簡單統一,對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實施缺乏針對性,對于自然災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務,但如果是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事態控制比醫療救援而言更為重要,因此雖二者同屬突發事件,對醫療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當今社會地球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特別重視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也是形勢所逼。
(三)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衛生防疫環節的法律建設優于災害疾病急救環節的法律建設,立法層次上存在漏洞環節。
國家經過非典事件以后,衛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經比較完善,主要有《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其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對疫情的預防、應急處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會該如何行動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災害疾病急救僅是簡單片語而已,如《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規定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醫療救助、衛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減災法》里面也只有一條,地震災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災害醫療救援立法體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規定必然影響浙江省在制定災害醫療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規時,重疾病防疫,輕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醫療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災害醫療救援的主體主要是政府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對于上述主體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都在法律法規中有詳盡的規定。但對于非政府的醫療救援組織,如紅十字會組織、自愿者等僅是簡單規定了其可以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協助做好相關工作,進行人道主義援助。但對其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的職責、權利范圍及政府醫療救援機構的配合和沖突協調等實際會發生的問題都沒有涉及。事實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經驗告訴我們的,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對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積極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醫療救援工作上的專業性也是得到認同的。隨著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日益參加到各類災害醫療的救援工作中,重視其醫療救援法律主體地位,依法規范其醫療救援工作是勢在必行的工作。
參考文獻:
[1]熊文美、陳進、李幼平、陳燕玲、鄭會賢、周麗萍.美日俄中四國地震醫療救援應急管理比較[J].中國循證醫學雜志,2008,8 ( 8 )。
[2]熊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機制研究[D].中國知網,2008年碩士學位論文。
[3]唐承沛.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與方法[D].中國知網,2007年博士學位論文。
[4]俞慰剛.日本災害處置的應急機制與常態管理[DB/OL].維普資訊。
[5]熊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機制研究[D].中國知網,2008年碩士學位論文。
[6]《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7]《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規定,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關鍵詞:應急物流;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一、應急物流的定義
關于應急物流的定義,學界尚未有統一的認知,主流觀點主要有三種:一是從具體措施的實施方面將其定位為在特殊的危機情況下的物流措施集成;二是為了滿足突發性的物資流動需求而做出的實體流動過程;三是從物流運作角度將其理解為突發事件背景之下的物流運作模式。
應急物流和常規物流在目標上的最大不同之處在于,常規物流是一種經濟活動,追求運作效率的最優化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應急物流因其“應急”這一特性,在經濟活動當中還體現出社會公共服務的特性,通常借由高效率的實現來體現出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和災難損失的最小化。
結合各學者的觀點,本文認為應急物流是為應對突發性災難事件,以追求時間效用最大化、災難損失最小化的特殊物流活動。
二、我國應急物流存在的問題
(一)災難應急法律法規方面。為了應對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的災難性事件,世界各國都紛紛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以保障在危機關頭有法可依,例如美國的《國家緊急狀態法》、韓國的《傳染病預防法》和俄羅斯的《聯邦公民衛生流行病防疫法》等[1]。我國目前為止針對公共突發性事件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集中在自然災害領域,對非自然災害領域的劃分認定以及應急處理等尚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規定。
我國在《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規定了水旱災害、氣象災害等7種自然災害,截止到2010年9月,我國政府已經頒布與自然災害有關的法律文件達12項[2],但大多是對自然災害的綱領性文件和宏觀管理調控方案,在具體實施上缺乏明確的組織職能確定及劃分、作業流程制定、責任歸屬、物資調配權限確認等重要方面。通常我國發生公共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政府就會成立相應的危機處理領導小組,以行政強制力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但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指導和法律約束,在實際操作中卻往往出現部門銜接不暢,信息不全,浪費嚴重,效率低等問題。
(二)應急物流組織機制方面。各政府部門成立的危機領導小組所調派的人員通常都是從各單位臨時抽調的,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儲存、調撥等職能也往往分散于不同的地區、不同的部門[3],缺乏長效應急機制,無法充分發揮物流專業人員在應急物流中的重要作用;同時軍用物資和民用物資的調撥流程和途徑也有差異,軍地分割,造成在應急物流組織方面各自為政,缺乏綜合統籌,需要協調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眾多,溝通成本高,溝通效率低,缺乏系統化指揮。最后,我國對公共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大多以軍隊和政府力量處理為主,民間的人力、物力資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危機物流表現出缺乏專業化和社會化的特征。
(三)應急物流信息系統方面。我國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在信息的即時溝通和分享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在危機物流調配中的信息化應用程度還遠遠不夠,從危機爆發前的預警信息的及時傳遞,到救災過程中的物資信息實時更新以及傷亡人員的就醫和喪葬安排,到災后安撫和重建工作的地區間、部門間配合,無一不需要高效的信息傳遞。我國在應對汶川地震時就曾出現就在初期物資匱乏,后期供應過多,浪費嚴重,以及物資種類和時間上供需不均等問題。
三、加強我國應急物流發展的對策
(一)健全災難應急法律法規。一方面健全立法,對已經成文的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具體操作方案,提升法規制度在應急事件當中的實際指導作用,包括明確各項緊急物資的調用權限,妥善處理各種運輸能力在救災工作當中的地位和功能,對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征用做出明確規定等;對尚未觸及的公共突發性危害領域盡快補充立法,保證各項災難應急法律法規的健全和完善,保證在災難處理當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嚴格執法,加強對自然災害及非自然災害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措施,嚴格對應急物資的使用權限和用途的監管和調控,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杜絕在危機時刻由于法律落實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
(二)完善應急物流組織機制。我國可參考國外實踐經驗,整合軍隊、政府和社會物流結構,建立一個專業的應急物流指揮中心,用常態化的組織機構代替臨時的危機處理小組,將對公共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對作為一項常態工作,加強對應急物資調配、儲存、運輸等工作的日常協調與配合,保證在危機時刻確保整體物流運作的高效和順暢。
在應急物流處理中適當擴大民間物流所占的比重,擴充物資補充渠道,將市場化、社會化的物流管理方法融入危機物流之中,以取代單純依靠行政強制力的應急物流組織,取長補短,互相補充。
(三)加強應急物流信息系統建設。在危機處理當中,信息處理的及時性和傳遞的高效性、準確性是確保應急物流活動得以協調統籌的關鍵因素。我國應加強對統一應急物流信息系統的建設,用正規高效的溝通渠道彌補臨時性溝通的不足,做到共享信息,快速響應,打破以地區、部門為疆界的信息壁壘,建成國家級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中心,科學統籌和分析信息,提升信息的時間價值。
(四)加強應急物流知識的科普教育。危機物流作為應急處理中重要的一環,應當和其他災難科普知識一樣,納入對公眾的科普教育當中,不僅從制度上將危機物流看成一種常態,同時向公民傳遞正確的應急物流有關知識,從思想上了解各種突發性危機以及危機物流,幫助公民在危機發生時能夠以更加科學合理的方式貢獻自身的力量,同時也可以形成對政府應急物流組織的社會監督,保證各項政策的正確實施和各項應急措施的有效落實。
參考文獻:
[1]歐忠文,等.應急物流.重慶大學學報,2004,27(3):164-167.
[2]李寧,等.中國自然災害應急法律體系的數量差異分析.自然災害學報,201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