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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學者,溫鐵軍的探究并沒有局限在學術理論上,他身體力行,大力倡導鄉村建設,在河北定縣發起創辦晏陽初鄉村建設學院,培訓農民,并籌款投入“大學生支農調研”和“勞動者免費培訓”計劃,試圖幫助廣大農民提高合作精神和組織化程度。對于農村金融改革,溫鐵軍認為,發展村以下基層的社區性合作金融,是解決農村地區金融供需矛盾的良策。
農村金融改革目標悖論
中國的農村金融改革始于1988年。第一個案例是四川廣漢的農業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當時希望在縣級銀行內部建立企業化管理機制。也就是說,希望金融機構在貫徹國家政策的情況下,探索是否可能實行企業化管理。從實質上看,這個改革應該屬于國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機制改革。20年來,我國的農村金融改革大體延續了這個思路,今天的農村金融改革仍然局限在農業銀行和農信社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上。作為最早期參與金融改革的成員之一,溫鐵軍對農村金融改革的歷史沿革及選擇方式如數家珍。
溫鐵軍認為,銀行的商業化改制,是中國在21世紀加入國際金融資本主導全球競爭的必要制度改進。如果從農村金融部門自身改革的角度看,其目標――企業化管理、商業化經營,應該說已經實現。目前,農業銀行已經成為一個很有競爭力的商業銀行,很多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也成功改制,轉為地方性商業銀行。從這方面看,金融部門自身的改革是成功的,但其“離農”也是必然的。因為農業是與自然性狀高度合一的經濟過程,不可能超越一年四季的自然規律,比如不可能種下冬小麥加快流動性,因此金融資本一旦成為追逐商業利潤的資本,就會異化于產業資本,尤其異化于沒有流動性可言的農業產業資本,這是一個規律。商業化的銀行撤出農村,追逐高額回報的金融資本遠離農業是其改革目標下不二的選擇。
而從中央提出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看,是構建服務“三農”的普惠制金融體系。從本質上說,這和農村金融部門的改革是兩個領域的事。建立普惠制金融體系是我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國家,力圖解決農民、農業、農村問題的積極探索。溫鐵軍分析,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能夠為弱勢農業、分散小農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先例還沒有。這是一個難題,也是一個挑戰。但建立普惠制金融體系不是商業化金融部門的責任,不能讓金融機構商業化改革與服務“三農”的普惠制金融體系建設相重合,因為這兩個目標是對立的,不可能一致起來。
金融排異三類新機構
2006年底,銀監會出臺政策降低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門檻,在農村地區開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互助合作組織等三類銀行業金融機構試點。政策初衷,是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建立廣覆蓋、多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從目前已掛牌成立的30多家新型機構的實際運行情況看,仍沒有走出商業化目標與支農目標相背離的怪圈,甚至已經顯示出農村地區原有的金融排斥發展到金融排異的跡象。
溫鐵軍說,金融排異的理論假說是他的一個博士研究生在長期的調查研究中提出的,并且正在做與此相關的論文。從制度經濟學角度講,一個正向的制度改進是在原有的體制框架內,居主導地位的利益主體的利益得不到滿足時,提出制度改進的要求。而實現帕累托最優的制度改進是使相關的利益群體都獲得收益,從而不反對制度改進?,F在三種小的金融機構,特別是村內的互助合作組織,他們要求的制度改進能否給現有的金融機構帶來收益呢?不可能!因為他們的收益太低了,甚至不足以支付商業化正規金融所要求的制度成本。如果其連生存的可能性都沒有,更遑論能生產收益增量來推進現有金融體制改革。所以,三種小的金融機構如果仍然按照商業化運作,必然引起金融排異,不可能健康存活。
要建立普惠制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必須有特定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決分散的小農金融服務。不管新建什么樣的金融機構,我國今后一個時期內,重振農村經濟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資金這個最具組織作用的龍頭要素回流農村。為此,迫切需要對農村金融改革做出總體部署,其重點仍然在于如何以農村基層的組織、制度創新為基礎推進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敗的評價標準不在于金融部門的指標,而在于是否解決了農村金融普遍服務“三農”、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要求的問題。
日韓臺模式值得借鑒
實踐證明,正規的、商業化的金融不可能應對高度分散的、兼業化的農戶的信用需求,惟一可能形成服務于農業信用需求的金融是非正規、非商業化的金融,因為只有它能降低金融風險,降低交易成本。
溫鐵軍在對農村做了大量比較研究后提出,解決農村金融服務的最好辦法,莫過于讓農民形成合作組織。只有不斷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斷加強農民的合作能力,讓農村有了組織載體,才能對接上國家的資金投入,對接上國家的政策投入,才能夠讓農村好起來,基礎設施建設才能到位。因此,開展以農村基層的組織創新、制度創新為基礎的改革,大力發展與農民的合作金融相適應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許是未來農村金融發展的出路所在。
三類新機構中,資金互助組織是較好的選擇。一方面,農戶要按一定的杠桿率向資金互助合作社入股,增加互助資金,形成承擔經營風險的責任。政府可以通過農戶資金互助組織將財政和政策銀行資金轉貸給農戶。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國家財政和政策銀行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戶資金互助組織的建立。只有以此為基礎,商業銀行和保險才能按照企業方式,開展向農戶資金互助組織批發貸款或保險的業務,實現規模經營。也只有以此為基礎,才能由資金互助組織承擔內部市場交易成本,實現信息對稱和組織對稱。
事實上,正是由于為小農經濟提供普遍服務是世界性的難題,才尤其需要中國政府和農民以“創新型國家”戰略為指導來開展農村組織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創新。目前,能提供這種金融服務的只有日韓臺模式。
東亞綜合農協模式(日韓臺模式)不搞條塊分割,把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以及農業金融、保險、旅游、超市、餐飲,乃至醫療衛生全放在一個大系統內,沒有條塊分割互相摩擦造成的成本。政府的支農惠農政策,全部通過這個系統下達。允許農協免稅開展飯店、旅游、金融、保險等等經營,一概以50%以上的收益返回給小農。農民并不主要從農業得到收入,而主要在以綜合農協為載體的非農經營領域中得到收入。由于農民得到的優惠和收益多,95%以上的農戶都加入綜合農協。
1.目標任務進展順利。2012年,各縣(區)圍繞全年目標任務,精心算好時間賬和任務賬,進一步創新舉措,強化責任,加大力度,促進項目建設和主要經濟任務加快推進。在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下行的雙重壓力下,全市縣(區)主要經濟指標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h(區)固定資產投資完成682.1億元,增長33.4%,完成任務的109.3%。
2.工業發展趨勢良好。各縣(區)在縣域經濟發展大會戰中堅持把壯大工業經濟作為主攻方向,著力加快園區建設,強力開展招商引資,奮力推進項目實施,工業基礎得到明顯提升。一是園區綜合承載力明顯增強。各地緊緊抓住全省園區調規擴區機遇,進一步完善規劃,加大投入,提高園區綜合承載力。二是工業項目進一步增量提質。2012年,全市新引進并開工5000萬元以上項目516個,增長29.4%,完成任務的142%(增幅前3位的分別是東鄉、南城、臨川),其中億元以上項目279個,增長35.4%。三是主導產業初步形成。各縣(區)立足產業基礎,著力培育主導產業,加強上下游產業配套,促進產業集群發展,初步形成了一批特色產業園區。
3.服務產業不斷擴大。2012年5月,省政府召開了高規格的加快推進全省服務業發展工作會議,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時,市政府把大力發展服務業作為提升經濟綜合實力的重要途徑,成立了撫州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草擬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的實施意見》(撫府辦發〔2012〕39號),并首次把服務業發展納入對縣域經濟的考核,為促進加快撫州服務業發展增添了動力。2012年全市經濟發展中雖然還存在一些問題,但對撫州而言,既要面對國際經濟下行、國家宏觀調控力度加大的影響,又要面臨自身經濟基礎薄弱、結構層次不高的壓力。因此,成績來之不易,更要倍加珍惜。全市上下應堅定信心,切實以“三大戰役”突破年活動為契機,真抓實干,確保全市經濟平穩健康增長,為建設幸福撫州打下堅實基礎。
二、當前撫州農村金融資源配置情況
1.農村金融體系情況。撫州市位于江西省東部,現轄十縣一區,總人口近400萬,其中中心城區人口120萬。全市共有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等10家金融機構,主要涉農機構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村鎮銀行等,農村信用社目前仍是金融支農的“主力軍”。
2.農村信用社基本情況。撫州農村信用社目前下轄11家具有法人資格的縣級聯社及1家農村合作銀行,共有網點288個,從業人員2662名,網點覆蓋全市所有城區及鄉鎮。截至2012年底,全市農信社各項存款余額達267.40億元,占全市各金融機構的27.54%;各項貸款余額達142.84億元,占全市各金融機構的37.59%,其中涉農貸款127.43億元,占貸款總額的90.71%。
三、農村金融配置中存在的矛盾
作為落實國家支農政策和地方政府發展戰略最重要的金融手段,近年來,農信社在追求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主動緊跟服務實體經濟的部署要求,傾力支持“三農”領域、中小微企業及經濟薄弱環節“,金融生力軍”的作用日益凸顯。但受機制、體制、環境障礙等各方面因素影響,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主力軍所發揮的作用還是相對有限。
1.資金供給與資金需求不對等。近年來,由于國有商業銀行“抓大放小”的信貸政策,信貸審批權逐步上收,集中在省、市分行,縣及縣級以下基層機構基本成為了上級行的儲蓄所。以支農為主的農業銀行,其貸款發放只限于支持城鎮個體工商戶和企事業單位,發放的基本是大額抵押擔保貸款,發放支農貸款額度有限;農業發展銀行受政策影響,只發放糧食等收購貸款;郵儲銀行只發放一些小額的農村和城鎮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擔保貸款;而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受自身體制、機制及資金規模限制等原因,信貸投放能力有限,“一農支三農”很難滿足農村發展需求。
2.支農義務與政策扶持不對等。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發放范圍主要是廣大農村,發放對象大部分屬于弱勢群體的農民,貸款風險難以控制。長期以來,農村金融機構承擔著涉農資金政策性投入任務,但沒有相應的彌補途徑。如小額農貸在發放過程中,執行利率較低,但卻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經營成本高,導致農村金融機構出現“惜貸、懼貸”現象。
3.金融資源配置環境與規避信貸風險不對等。城市的征信體系已開始建立,理性消費群體初步形成,信用環境相對較好。但農村地區尚未建立征信體系,逃廢債現象嚴重,執法環境較差,信用環境建設落后。此外,擔保機制不健全,尚未建立起與企業融資、消費信貸相適應的貸款擔保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信貸資金的有效投入。
4.農村金融產品與金融需求不對等。隨著城鄉一體化水平的提高,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在不斷變化。但就農村金融而言,目前農村金融機構開展的業務品種主要是傳統的存、貸、匯“老三樣”服務,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的功能比較薄弱,難以滿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四、對策及建議
1.深化農村金融改革,不斷拓展農貸資金來源。針對當前涉農金融機構逐漸減少,且一些機構在支農上不作為,農貸資金來源單一的現狀,應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規范涉農金融行為,構建一個以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為主,其他金融機構為輔的農村金融體系,并根據各自的行業特性,按照農村經濟發展需求資金性質,自覺承擔起農貸投放責任,切實做到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主體。
2.加強誠信建設,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打造地方信用品牌,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地方政府要帶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將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對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社會信用,降低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和風險。金融機構應繼續健全內控制度與程序,完善防范風險機制。
3.創新多樣化的金融方式和手段,探索金融支持有效途徑。一是要提高農村金融的科技化、電子化、信息化水平,加強農村金融的硬件配置;二是增加業務品種,大力發展農戶、企業聯保以及企業、合作社、農戶間多種組合形式的多元聯保貸款以及訂單、股權、倉單、提單、收費權或收益權等權利質押貸款,拓展代收水電費、電話費、保險費等中間業務,滿足農村地區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三是努力創新金融支農衍生產品。推出農業保險、農業信貸保險、農產品期貨、期權等金融支農衍生產品,有效分散規避各類農業生產風險和農業信貸風險。
【關鍵詞】 農村金融 發展 途徑
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三農”問題,通過政策支持、經濟體制改革等措施有力地推動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戰略,在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績。與此同時,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市場化、產業化程度不斷深入,農產品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村對資本的需求日益旺盛,但農村金融市場上資本極度稀缺嚴重制約和阻礙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改革農村信貸政策體制,加快農村金融發展,進一步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是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目標定位
農村的資金需求主體一般可以劃分為三類:以簡單再生產為主要需求的貧困型農戶;以擴大再生產為主要需求的一般性農戶;以專業化、規?;a為主的市場型農戶。農民的資金需求主要是改善基本生活條件和勞動生產條件,建立初級社會保障資金,如養老、醫療和教育費用等。農業的資金需求主要是保證季節性農業資金短缺,維持擴大再生產的資金。農村的資金需求主要是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包括能源、交通、通訊、水利等,以及公共體系建設資金,包括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
當前加快我國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途徑:一是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二是促進農業人口有序向非農領域轉移。與之相應,農民在這些方面的資金需求,主要用于因地制宜地發展家庭特色經濟(如開展種養殖業和農副產品加工項目)、參加技能培訓和資助子女就學、擴大家庭消費等。農村金融機構主要通過發放小額貸款對農民提供資金支持,農業資金需求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的投入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季節性的資金短缺,為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農戶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提供資金支持,用于改變當前農村公共設施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落后狀況,縮小和消除城鄉差別。
二、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信貸機構數量增長快,農村信貸資產規模不足
在我國經濟發展歷程中,在優先發展城市經濟、優先發展二、三產業的政策導向下,金融業支持農業、農村的發展的力度相對不足。受商業銀行趨利性的影響,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逐步撤離了農村,大量網點已經撤離回到城市,出現了農村金融機構“遠離”農村的現象。一般而言,支持“三農”發展的金融機構一般有三類,他們分別是農業商業銀行、農業合作銀行、農業信用社。農業商業銀行是由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通常出現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但是農業占的比重少;農業合作銀行由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是在合作制的基礎上,吸收股份制運作機制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主要在市場經濟發達、商業化程度高的地區,是一種資本的聯合。在我國,農業很顯然還屬于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商業化程度并不是很高。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1年年報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2667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212家、農村合作銀行190家。
由于前兩類銀行成立較晚,在全國各地的營業網點少,加之本身的局限性所致,農村信用社就成為了當前主要的支農金融機構。截至2011年底,農村信用社共有機構網點7.7萬個,從業人員76萬,提供了全國77.4%的農戶貸款,承擔了76%的金融機構空白鄉鎮覆蓋任務,以及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面向廣大農戶的國家政策補助資金發放工作,是我國農村地區機構網點分布最廣、支農服務功能發揮最為充分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雖然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增長較快,但其信貸資產總量占我國金融業資產比重并不高,截至2011年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占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的份額僅為15.2%。農村信貸資產總量不足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突出困難。
2、農村金融業務品種單一,難以滿足農村金融需求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開展除存、貸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務如商業保險、匯款、證券投資、銀行卡等業務明顯不足。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方式、技術手段還比較落后,不能適應農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如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手續繁瑣、提供資金有限,一些農民用于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的合理資金需求得不到及時滿足。信貸資金供應量不足導致農戶發展高附加值農業投資機會喪失,農村中小企業也很難擴大再生產,經營發展中的規模效應難以顯現,對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造成了困難,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金融業務品種較少,不能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迫切需要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農村市場的新型農村金融產品。
3、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農業產業化不斷發展,農業企業化程度不斷加強,在種植業、養殖業、零散手工業等得以良性發展的同時,農戶借款的需求不斷增大。農業生產由于受季節、氣候的變化影響大,農業經營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其安全性、盈利性較差。正規金融機構考慮到了這一系列問題,因此提供的金融服務有著嚴格的借貸條件、復雜的借貸手續和借貸金額限制,其金融服務無法真正地服務于農村農戶的農業生產,導致農村資金外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目前,民間金融市場處于彼此分割的狀態,資金、信息難以自由流動。民間金融發展不規范,大多數的民間金融機構是小規模經營、地域性明顯、抗風險能力弱,明顯帶有區域局限的特征,他們的組織和經營活動范圍受區域限制,沒有自己的網絡系統,異地存取、轉賬結算、支付、清算無法開展。民間金融組織規模小,經營范圍窄,資本實力小,基礎薄弱,抵御風險能力差,一旦發生風險損失則會發生經營困難,甚至破產倒閉。
4、農村金融服務方式落后
隨著農村經濟產業化、市場化的發展,農村居民對理財、保險、金融咨詢等業務都有著更高的需求。目前,作為農村地區主要金融機構的農村信用社仍以存貸業務為主,而其他金融機構對縣以下網點的大量撤并使得農村居民日趨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無法及時得到滿足。同時,農村金融服務的電子信息化程度仍然較低,票據業務、耐用消費品貸款、旅游貸款、信用貸款、網上銀行、信用卡、取款機、證券、國際結算等業務并未普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迅猛,當前我國農村已形成了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多元化發展的格局,農村中的各種各樣的經濟主體大量出現,農民生產經營的自主性增強,在家務農、外出經商、勞務輸出、辦廠創業等都成為農民的選擇,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改善住房、添置家電、購買農機、外出旅游等也逐漸成為農民新的金融需求,農民在生產、生活上都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仍以“存、貸、匯”三種傳統業務為主,其他金融業務沒有普遍開展,無法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金融服務的要求。
三、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對策建議
1、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強政府對農村金融的扶持
以美國等發達國家農村金融發展為借鑒,在我國逐步建立健全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和農業保險體系。其中,農村合作金融體系是主體,通過商業化的運作支持農業的發展;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和農業保險體系發揮補充和調節作用,全方位保障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大力發展層次性較強、覆蓋范圍較為廣泛、職能分工明確的農村金融機構,既包括政策性、商業性,又包括合作性的農村金融機構,各個機構之間相對分工和相互合作,同時又保持一定程度的競爭,共同滿足農村金融的需求。現代農業的發展需要進行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和對農業科技的有效投入,農業投入風險大、周期長,加之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特質,都限制了商業性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完全依賴市場調節手段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政府需要采取優惠政策扶持合作金融和激勵商業性金融支持農業發展,在廣大農村地區設立銀行網點,滿足農民基本金融需求;對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科研、技術、自然災害救濟和環保等方面的業務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鼓勵其拓展業務。
2、建立資金回流機制,扭轉農村資金流向“非農化”
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和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大力發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通過對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免征利息稅、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減少存款準備金、放松利率管制等方式和手段,對其進行必要的扶持,適當安排專項資金進行財政補貼,充分支持、鼓勵各大金融機構將觸角延伸到廣大農村。同時,各金融機構通過建立跟蹤回訪和經營指導服務機制,定期開展貸后調查,跟蹤了解貸款人生產經營、資金使用情況,幫助貸款人解決生產經營中實際情況,從而有效降低貸款風險。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流向的“非農化”是和農村和農業經濟的低回報率直接聯系在一起的,只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回報率一直處于較低狀態,資金流向的“非農化”現象就不會消失。同時,無法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也會進一步惡化農村和農業經濟投資環境。因此,對于農村金融機構而言,現階段在開展支農金融業務的同時,必須加強資金引導,使信貸資金更多的應用于農業科技化、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上,更多地投入到農業高附加值產品的開發和生產上,不斷提高為農業服務的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和水平,形成金融支持農業發展,同時農村經濟發展不斷優化農村金融環境的良好局面。
3、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服務質量
按照由金融需求決定金融供給的原則,進行一系列的農村金融供給結構調整。以提供滿足農戶基本需求的金融業務為出發點,提供符合農戶基本需求的基礎性金融服務產品。穩步推進農村金融組織和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嚴格控制創新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以信息化技術降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一是創新產品。積極研發和引入多樣化的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創新擔保機制,拓寬服務領域,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和信息化發展,逐步將在城市開辦的保險、、租賃、保管、擔保、個人理財等新產品推廣到廣大農村,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二是創新業務合作。大力拓展業務領域,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業務合作,積極開展銀團貸款和業務,探索擔保、農業保險和農產品期貨等農村金融業務合作機制。三是創新服務。農村金融機構應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改進授權授信機制,在風險可控、法律要素齊全的前提下,簡化貸款手續,開辦電子銀行,為“三農”提供方便、快捷、持續的金融服務。四是創新監控與評價體系。發揮監管政策對信貸資金安全性的引導作用,建立農村信貸資金的風險防范機制,強化風險管理,及時化解金融風險,確保農村金融體系的安全。此外,必須重視農村金融服務的人才培養。招聘合適的信貸人員,加強業務培訓,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在當地招聘熟悉情況、具有基本金融知識、能夠完成基本業務操作的人員來從事具體工作。
4、規范農村非正規金融發展,進一步拓寬“三農”融資渠道
當前,我國農村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形式的存在有效彌補了正規金融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的缺口,是一種直接的、靈活的融資形式,它為農村經濟發展也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不斷規范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形式,引導民間資本走健康發展道路,是農村金融發展的有益探索。發展民間資本服務于農村經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只有在充分競爭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擴大金融服務(包括數量和品種),滿足農村融資需求。開放民間金融,將非正規金融逐步納入正規金融的軌道,是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實現充分、自由競爭的最佳制度選擇。同時,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農村小額支付體系、農村抵押擔保機制和平臺等,創造良好的農村金融基礎環境。規范非正規金融的發展是解決當前我國農村小規模經濟金融服務的最好辦法,應該成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應該引導和規范民間、非正規合作金融的健康發展,對其采取保護和扶持政策,積極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立法,使民間、非正規合作金融合法化,保障其長期穩定發展。此外,大力發展新型農村經濟組織,鼓勵農民成立專業合作社、龍頭公司等合作組織,放開農民在金融、保險、購銷、加工等領域的合作,不斷提高農民的農業生產經營能力,借助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等形式向金融機構融入資金,進一步拓寬“三農”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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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 現狀與問題 發展對策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發展的狀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二是“三農”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國農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4%,60%以上農戶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但是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農村地區資金外流情況嚴重。目前,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每年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導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二是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幾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與此同時,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建設沒有跟上,造成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農民接受金融服務困難。三是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F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傳統的信貸產品和商業保險產品,而對農民需求量較大的小額貸款和農業保險則缺乏創新,造成金融產品單一,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薄弱,而一些非正規的農村金融組織由于金融服務比較符合農民需求,發展較快,但是潛在風險較大。四是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支付結算體系落后。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金融電子化、票據化基礎設施研發和建設不足,覆蓋的地域范圍小,便捷化程度低。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農”服務的能力,嚴重制約了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2.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在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一是要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二是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信用社,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3.制定《農業投資法》,規定縣域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或購買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建議以縣為單位,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貧困縣和非貧困縣,貧困縣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非貧困縣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加強對縣域資金流動的監測和預警,限制國有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系統內上存資金比例,通過運用差額準備金制度,對上存資金比例過高的金融機構可以提高超額準備金比例實行繳存,并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
4.發展農村社區基金和小額信貸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的商業化趨勢不斷強化,一批農信社將撤離偏遠落后地區。這種趨勢無法逆轉,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彌補偏遠落后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農村社區基金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就是彌補農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5.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改善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重點是完善農村經濟基礎條件,提高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建議加大財政的投入力度,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服務的投入,改善農村經濟運作的基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的談判地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擔?;鸹驌9?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發展。要擴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增加農作物收益權、權利質押,同時保護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探索運用動產質押、倉單質押等形式,根據“產業大戶”、“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不同特點,采取“一企一策、一戶一策”的辦法解決農民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
關鍵詞:中國農村金融 發展現狀 前景分析
一、中國農村金融:制度演變與機構組成
(一)制度演變
自1979年開始市場化改革以來,為了配合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市場化的發展,農村金融制度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93年)。以中國農業銀行的恢復為標志,初步形成了以中國農業銀行為主導,以農村信用社為基礎,以農村其他金融機構為補充的農村金融體系。
2.第二個階段(1994~1995年)。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設立為標志,形成了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與合作金融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根據國務院1994年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計劃在1994年基本完成縣聯社的組建工作,1995年大量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不過,實際進度大大落后于這一階段所設計的目標。另外一個重要的政策變化就是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國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改由縣聯社負責。對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承擔。
3.第三個階段(1996年至今)。以1996年國務院頒發《關于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決定》為標志,逐步形成了以農村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
(二)機構組成
經過近20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迄今為止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這一金融體系的組織結構如圖1所示:
1.正規金融機構
可以把受到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的那部分金融組織或者活動稱為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中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1)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機構數量最多的一個銀行,其分支機構幾乎遍布中國所有的鄉鎮。和其它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從80年代起中國農業銀行就一直進行著商業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之前,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兼具商業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貸款業務,例如主要農副產品收購貸款、扶貧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政策性貸款被劃轉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銀行,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為實現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相分離的重大措施。農發行的業務也不直接涉及農業農戶,它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3)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遍及幾乎所有的鄉鎮甚至農村,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向農村和農業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的核心力量。
2.非正規金融機構
非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包括所有處于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之外發生的金融交易、貸款和存款行為。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初期,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得到了經濟管理當局的默許甚至支持。但隨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心逐漸轉向對正規金融機構的商業化,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加大了對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管制力度,并在1999年解散農村合作基金會,結束了非正規金融的有組織狀態。
需要說明的是,農村合作基金會是80年代中期興起的準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資本主要依賴于農戶的資金注入,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1/9。由于農村合作基金會不受貨幣當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貸款利率較農村信用合作社更為靈活,貸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為了消除來自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競爭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所造成的沖擊,1997年,當局做出了清理整頓、關閉合并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決定。
二、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分析
(一)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完善
我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郵政儲蓄、農業保險以及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由于郵政儲蓄具有單一金融服務功能,只提供儲蓄服務;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及其農業發展銀行。在2002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貸 款余額約占金融機構農村貸款余額的78%。由于中央銀行對利率和資金使用的控制、高額的運營成本以及缺乏贏利的激勵等,農村信用社長期陷入困境,據估計,農村信用社積累的歷史壞賬達數千億之多,不良資產率遠高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多數在50%以上,在某些經濟不發達省份甚至高達90%以上。盡管農村信用社一直被官方認為是合作社,然而在1980年到1996年間農村信用社受到農業銀行的控制,其后由人民銀行管理,社員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沒有決定權,故農村信用社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作社。
(二)農村金融環境惡化
關鍵詞:農村;金融風險;改革措施
中圖分類號:F323;F83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8-000-01
一、當前農村金融面臨的風險
(一)信用風險
農業大多數時間內都離不開“靠天吃飯”這一定律,同時也正是由于天氣的復雜多變性極大地增強了信用風險的出現。天氣條件是一個極大的影響農業生產的因素。雖然新型農村機構相較于其他農村金融機構有著很多優點,但它主要的服務對象依舊來源于農村,所以天氣因素的影響就無法避免。經有關數據統計,我國農民在進行貸款后,大多數農民都將資金投入到了養殖業、種植業以及土畜業中。在這些行業中都極大地依賴自然條件。所以自然條件一旦發生劇烈變化,就會導致農戶血本無歸。所以這些原因就極大地增加了信用風險的出現概率。
農民缺少抵押品。根據實際情況而言,農民相較于城市居民來講,符合信用合作社抵押資質的物品較少。據有關數據統計得知,我國農民的核心資產就是宅基地和土地。而依據擔保法的有規定,農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成為有效的抵押品,這在客觀上給農戶貸款造成了障礙。我國農村的中小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投資少、信用資質差等原因,所以很難有符合銀行抵押資質的抵押品。也正是由于這些原因,很難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從而使得我國農村中小企業普遍出現了貸款難這一現象。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來講,存在著農民的信用意識差、外部環境充滿不確定性等問題,所以為了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就必須逐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信用環境體系。
(二)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PolicyRisk)的含義就是政府的金融政策以及相關的行政行為對金融機構所造成的風險。政府政策能夠從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經營和經濟運行的方向。而在農村金融方面,政策的影響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由于政府政策具有不連續的特點,所以農村金融機構很難得到持續的、健康的發展與支持;第二,我國很多當地政府會對當地的農村金融機構采取過多的干涉行為,這些行為都很有可能導致當地的農村金融機構不能正常運營。農村合作基金會失敗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過度不合理干預。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Liqtlidity Rislt)的意義則是商業銀行沒辦法為相應的企業或這個人進行融資而造成的個人或者企業破產以及損失的風險。就有關數據統計得知,農村金融機構之所以會出現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因為信貸資金來源與運用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鄉村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滿足儲戶的提款需求這兩個因素。
農村金融機構相較與其他金融機構而言就像一個新生兒一樣,所以大眾對其認識并不如其他金融機構一樣深刻、透徹,所以農村金融機構在市場上流傳出負面信息就會引起相當大的波動。并且由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具有規模小、投資小等特點,更是大大加深了流動性風險出現的概率。
二、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主要經驗
(一)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金融機構混合發展
從一些發達國家的農村金融的發展史來講,政策性金融機構能夠從很大程度上引導農村金融體系正確、快速的進行發展。最初各國僅僅把政策性銀行當作政府機關的一個部門,但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壯大,單純的政府運作難以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能就是將資本市場中的資金向農村進行引導,并且在這一過程中建議改變運作方式,同時在治理框架設置上建立了董事會與管理層、執行者與監督者等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的框架,使政府干預成本最小化,服務效率最大化;合作制金融機構應繼續深化改革,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加快業務轉型,增強服務功能,提高盈利能力,增強內部積累,積極與地方政府配合,共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股份制的商業銀行通常有良好的市場化激勵與約束,通過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就能實現持續發展,但要求以資本市場體系發達,法律機制健全為背景。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必須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因地制宜。
總的來說,要逐步建立起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多種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混合發展的金融體系。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銀行同為農村金融體系中的子系統,在公司結構、發展導向上略有不同,但其功能和最終目的都是服務“三農”,三者之間是不是競爭替代關系,而是協同合作的關系,各司其職,共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
(二)農村金融機構規模以中小機構為主
雖然從大局上來講我國金融機構大都坐落于發達城市,不過據有關數據統計得知,在經濟不是很發達的農村區域,中小金融機構比大型金融機構分布比例高,大型壟斷性金融機構往往在農村缺少競爭優勢,這也是2003年以來商業銀行整體縮小在農村經營網點的深層次原因。中小型金融機構根據自身獨有的結構特點,不僅能夠節約很多成本費用,而且中小型金融由于靈活性高的特點還能夠較快的適應農村環境。同時,較低的市場集中度更有利于農戶和小企業獲得較為優惠利率的貸款。
三、結束語
盡管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取得不錯成績,但是,農村金融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的薄弱環節,農民貸款難等問題依然頑固,而且農村金融市場化、商業化發展趨勢也帶來了一些新的挑戰。首先就是農村金融仍然是我國金融領域的最薄弱環節。其次是現代農業及農村新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再就是管理體制還未完全理順,監管與政策扶持需加強協調。面對這一系列的問題,本文給出了具體的建議,希望農村在發展過程中加以引薦,以此來更好的促進我國農村地區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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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很多地區仍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經濟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統籌城鄉發展已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v觀近期文獻,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金融的發展呈現正相關的關系,但這種關系表現得并不明顯,主要原因在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阻滯給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威脅。
一、相關關系原因分析
(一)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退出農村金融市場
從2000年開始,在我國農村,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相繼撤出縣級及縣級以下地區。從而導致農村金融供應機構以及資金供應出現嚴重缺口,與當時農村經濟機制改革產生重大矛盾,隨著矛盾的日益尖銳,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面臨著積重難返的威脅。
(二)缺乏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
現階段農村經濟的發展缺乏良好的農村金融運行環境:一是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機構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二是缺乏有效的宏觀政策支持;三是缺乏對農村進行教育、醫療、法律等公共產品充分供應;四是應加強農村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三)農村非正規金融行業沖擊金融市場
在農村,私人借貸極為普遍,構成了農村借貸的主要方面。農戶的支出比例從大到小依次為教育、生活、醫療和生產,當入不敷出時,農戶往往更傾向于通過私人借貸的方式獲得資金。有數據顯示,農戶從正規金融獲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這主要是因為通過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借款非常困難。調查顯示,農民借貸的問題并不在于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錢。非正規金融的存在顯然有其必要性,但問題是非正規金融游離于法律之外,可能蘊含著極大的風險。
(四)存款保險體系不健全
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穩定的重要保障因素,增強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防止擠兌危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現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缺乏相關的存款保險制度,從而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埋下了隱患。
二、政策建議
(一)改革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外部支持環境
現有農村金融監管力量,分別來自于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往往出現職責上的分工問題,或者造成監管漏洞,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過度。因此應該加強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
農村金融改革同時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運行環境。一是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支持,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機構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二是需要相關準備金管理,再貸款利率等方面的宏觀政策的支持;三是需要對農村進行教育、醫療、法律等公共產品充分供應,促進農村商業金融服務的改善;四是加強農村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
(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城市金融協調發展
金融改革始于城市,這就造成了農村金融改革與城市金融改革脫節。農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城市金融,農村金融供給不能適應需求的變化。農村經濟和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帶來了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經濟發展的過程在逐漸地削弱二元結構特征,城鄉統籌、縮小城鄉差距也成為政府現階段經濟工作的重心。池小萍在“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的互動式發展”一文中提到,與城市金融相比,農村金融服務對象的特殊性、服務地域的廣闊性而導致經營管理難度較大,而使以利潤為導向的金融機構望而卻步。因此,應注意農村金融系統改革與城市金融系統改革推進的協調性。
(三)完善我國農村存款保險制度
鑒于我國目前存在的良莠不齊的農村信用環境,設置強制投??梢员苊狻傲訋膨屩鹆紟拧毙2⑶覐娀瘻嗜霗C制,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將經營效益差的信用單位排出農村金融市場,確保農民的財產安全。
(四)注重農村金融的多元化發展,實現小額信貸組織創新。
雖然非正規農村金融市場充斥了正規農村金融市場,但我們不能否認非正規農村金融市場對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不同性質市場的存在可以形成一個良性的競爭環境。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雙方會不約而同地改善經營模式,加強管理,而最終獲益者為廣大農民,為“三農”問題的解決提供保障。
例如,進行以利潤為導向、成本收益平衡、運行效率高的小額信貸組織創新,通過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利率的方法從多個渠道減少對捐贈的依賴。
(五)區別化對待,滿足不同地區的農村建設要求
我國不同地區農村的經濟狀況、耕作環境、教育水平等方面差異顯著,因此出臺政策應區別化對待,切勿“一刀切”。比如,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按照行政區的等級劃分,逐層削減規模,使農村信用合作社真正的深入農村,切實為農民解決問題。這樣,既可以節省農民辦理事務的成本,又能提高合作社的工作效率,從而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六)完善金融所有制結構,加快資金回流
有數據顯示,農村建設常出現資金運用不合理的情況。因此可規定對資金運用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要求其增加信貸資金投入,或者減少存款,或者自動退出農村存款市場。加快資金的回流,為農村的建設提供充分的資金流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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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村 金融理財產品 創新與發展
一、發展農村理財產品的必要性
(一)滿足農民收入提高后的理財需求
根據相關的統計,我國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已經從1991年的708.6元上漲到了2009年的5153.2元。如今,我國農村居民收入還在不斷提高,農民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斷增加,這也使得農民對于理財的服務需求不斷提高。金融機構要注意挖掘市場潛力,并加強對新農村的建設,不斷地開發理財市場,使得農民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滿足。
(二)有效應對通貨膨脹下的資產管理
現如今,全球經濟呈現出了生產動力不足的特點。而從國內來看,雖然我國經濟已經呈現出了較好的回聲趨勢,但消費疲軟的現象仍然存在,且這一現象并沒有呈現出好轉的趨勢,消費價格仍然在不斷上漲,我國仍然存在較大的通貨膨脹壓力。很多農村居民都將富余的資金存入銀行,由于通貨膨脹嚴重,因此實際的存款利率經常為附屬。自2008年以來,我國的存款利率一共經歷了9次變動,2008年12月23日之后經歷了多次調高,截止到2011年7月7日更是將利率調整到了3.5%,但與同期通貨膨脹率相比,利率本身就是負利率,加上股市低迷,老百姓產生了越來越強的理財愿望。
(三)降低農民參與非正規金融活動的風險
現如今,民間借貸的難度正在不斷增加,同時針對民間借貸的法制并不完善,因此農民借貸往往要面臨巨大的風險。民間借貸的利率從20%到40%不等,對于投資者來講,這樣的利率有著很強的吸引力,但是對于企業來講,這樣的利率卻有著過高的成本,這也造成了很多問題的產生。根據一項實際的調查我們發現,溫州近90%的家庭以及60%的企業都參與過民間借貸。農戶無法承受市場風險,也不能很好地把握市場規律。在應對市場風險上,金融機構具有明顯的優勢,因此,這就需要金融機構滿足農村理財的需求,向投資者提供合適的產品,從而降低風險。
二、目前農村理財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理財產品品種少、起點高
現如今,對于大多數的農村居民來講,儲蓄產品已經成為理財的唯一選擇。根據相關的統計來看,中國農業銀行作為“三農”服務的大型銀行,其推出的對保守型客戶有吸引力的產品占全部產品的14%,而其他系列的產品則為非保本型的產品,一般來講,農民很少會關注這一類型的產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推出了104個產品,但在這些產品當中,很少有產品適合農民投資;農村信用社提供的產品一般都是儲蓄類的產品。同時,由于農民的收入帶有周期性的特點,因此所推出的產品都以閑置資金為主要的內容。但就目前來講,金融機構理財產品的認購起點對于農民來講還是相對較高的。
(二)金融機構對農村理財產品的開發重視不夠
農村居民的理財意識往往淡薄,將資金存到銀行是農民的主要理財習慣。對于銀行來講,我國農戶人民幣的存款是十分重要的資金來源。從農村的角度來講,銀行偏向于經營傳統的貸款業務,而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對城市產品的開發中。這也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的成長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城市與農村之間產品收益差距也導致了農村理財產品經營動力的缺失。
(三)通過非正規金融渠道發售危害農民利益
現如今,在金融市鮒校非正規金融市場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力。對于農民來講,非正規渠道發售的理財產品由于自身更高的收益水平,因此具有更強的吸引力。但與此同時,大多數的農村居民缺乏一定的風險意識。在農村,民間借貸因其自身較為簡易的特點而普遍存在,這也給資金供求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現如今,政府并沒有對民間金融進行有效的監管,導致民間金融缺乏有效的規范。并且,民間借貸存在著高利貸的現象,這增加了經營成本,同時也導致市場競爭力的降低,給農民帶來了嚴重的損失。
三、發展農村理財市場的對策
(一)普及農村理財知識
想要更好地發展農村理財市場,就需要做好金融知識的普及工作,使農村理財現狀能夠得到有效的改善。如今,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已經推出了相應的產品,但農民對這些產品是比較陌生的,這就需要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普及金融知識,使農村的理財環境能夠得到改善。金融機構可以開展下鄉服務,印制一些讀本,通過這樣的方式普及金融基礎知識。在普及理財知識的過程中,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對產品的收益進行宣傳,另一方面還要讓農村居民能夠正確地認識到理財產品的風險,從而使得農村居民能夠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政府還可以組織人員開展相關活動,在農林頻道節目當中定期進行金融知識的講授。
(二)金融機構思想的轉變
金融機構應該充分認識到,開展農村理財業務能夠改變金融結構的收入現狀,并帶來中間業務收入,使得金融機構的市場競爭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幫助企業更好地為客戶服務。金融機構應改變理財只面對高端客戶的思想,充分認識到農村市場的重要性。一方面,金融機構應對農村理財市場進行重新定位,對營業網點進行科學分布,加大對農村理財產品的開發;另一方面,具有“支農”作用的金融機構主要面對的客戶都是農民,因此在業務開展的過程當中有一定的優勢。金融機構應在了解農民實際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身優勢,不斷拓寬服務范圍。
(三)增加農村理財產品的供給
對于理財產品來講,農村市場有著特殊的需求,并不是將城市理財產品放到農村市場就能夠滿足實際的需求。要想獲得農戶的認可,理財產品就應該遵循實際情況,提供操作方便、風險較低的理財產品。
針對抗風險能力較弱的農戶投資者,金融機構可以推出保本型產品,而這種產品也是穩健性客戶愿意選擇產品?,F如今,投資類的保險理財產品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關注,雖然保險機構有很多的保險產品,但由于農村不具備較多的網點,相關工作人員技能有限,因此難以為農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險公司應關注農戶的需要,為農戶量身定制理財產品。
(作者單位為西南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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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農民收入;經濟增長
中圖分類號:F832;F323.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5-0027-03
一、文獻綜述
關于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的關系,國內有許多學者進行了研究。例如,溫濤等(2005)認為,中國金融發展對農民收入增長具有顯著的負效應;王虎等(2006)認為,中國金融發展對于農民收入有促進作用,但卻加劇了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此外,關于農村金融與農民收入的實證研究中,譚燕芝(2009)認為,農民增收促進了農村金融發展,但農村金融發展卻不利于農民增收;楊小玲(2009)基于農民收入來源結構的基礎上的研究表明,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家庭經營純收入之間不存在 Granger 因果關系,而農村金融發展結構會提高農民的工資性收入水平,農村金融發展效率是農民工資性收入的 Granger 原因。
綜上所述,大部分文獻均只研究了中國整體金融發展與城鄉收入差距的關系,即便是關于農村金融與農民收入關系的研究,各個作者之間對于這一問題的看法也不統一。對于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更是眾說紛紜。但是根據現有中國的經濟狀況,筆者認為,農村金融的發展對于農民的收入有著正向的關系,且二者之間互為因果關系。
二、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檢驗
(一)指標選取、數據來源及研究方法
1.指標選取與數據來源
選取反映我國農民收入狀況、農村金融發展狀況、投資水平和財政政策三組指標。為得到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之間存在的準確關系,將衡量投資水平與財政政策的指標作為控制變量,以剔除二者對于農民收入的影響。具體指標分析如下。
(1)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lNCOME)。該指標反映我國農民收入狀況?!稗r村居民純收入”指標與“農村居民總收入”指標相比,扣除了農村居民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以及繳納的稅費,是可以直接用于生產性投資、非生產性投資、生活消費和儲蓄的收入。因此,“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可作為衡量農民收入水平的變量。
(2)農村居民儲蓄比率(FS)與農村金融信貸比率(RF)。該指標反映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狀況。這里參考溫濤等(2005)所選擇的指標,選擇“農村居民儲蓄比率”與“農村金融信貸比率”兩個指標來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其中,農村居民儲蓄比率是金融機構農業存款總量與農村總產值之間的比值,以FS表示;農村金融信貸比率是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量與農村總產值之間的比值,以RF表示。
(3)投資水平(FI)與財政政策支農(PF)。該組指標反映我國其他影響農民收入的因素,將其作為控制變量,加入計量模型。其中,描述投資水平的變量是利用我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與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率,以FI表示;衡量財政政策支農的變量是利用支農財政支出占財政支出總額的比率,以PF表示。
以我國1990—2011年的數據為樣本進行分析。為了消除物價上漲的影響,以1978年為基期,利用CPI指數對“農村居民年收入”(INCOME)指標進行了調整,同時為消除數據的劇烈波動和異方差,對其進行了對數化處理,處理后的指標以LNRI表示。而反映農村金融發展狀況的指標和控制變量均為相對值指標,物價因素已相互抵消,無須進行調整。
2.研究方法
采用實證分析方法進行研究。具體步驟如下:第一,為了避免出現偽回歸現象,利用單位根檢驗說明變量的平穩性及單整階數;第二,如果變量的單整階數相同,則進行協整檢驗,分析變量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穩定關系,即協整關系;第三,利用格蘭杰因果檢驗,討論變量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二)實證分析過程及結果
1.單位根檢驗
對變量及變量的一階滯后差分項進行ADF檢驗時,檢驗形式根據變量趨勢圖確定是否包含常數項和趨勢項。而檢驗的滯后期則由Eviews6計量軟件根據AIC和SC準則自動確定。檢驗結果見表1。其中,DLNRI、DFS、DRF、DFI和DPF分別表示相關變量的一階滯后差分項。
由表1的結果可以看出,原始變量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仍是不平穩的,而一階差分后的變量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均顯示平穩。所以,原始變量都是一階單整的,符合進行協整檢驗的前提條件,即可以進行農民收人與農村金融發展之間協整關系的檢驗。
2.協整檢驗
協整理論在研究非平穩時間序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協整檢驗主要可以分為兩種:Engle-Granger兩步檢驗法和Johansen協整檢驗。Johansen協整檢驗以VAR模型為基礎,具有非常好的小樣本特性,是一種進行多變量協整檢驗的較普遍的方法。因此,這里采用Johansen協整檢驗驗證變量之間的協整關系。
由于協整檢驗對于滯后階數的選擇非常敏感,因此,在進行Johansen協整檢驗前首先要確定模型的最優滯后階數。無約束VAR模型的殘差序列相關性分析表明,VAR模型殘差序列不存在序列相關的最小長度為2個滯后期,因此可以確定最優滯后階數為2。表2為Johansen協整跡統計量和最大特征值統計量的檢驗結果。由此表可以看出,LNRI、FS、RF、FI和PF之間存在一個協整關系。
標準化后的協整方程如下所示:
LNRI=-11.49135FS+0.408055RF+6.957627FI-29.98015PF
通過協整檢驗,可以確定我國農民收入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之間存在穩定的相關關系。進一步考察方程我們可以看到,1990—2011年間我國農民儲蓄比例與農民收入呈反向關系,農民儲蓄比例每提高一個百分點,農民收入則降低11.50個百分點,而農村金融信貸比例則與農民收入呈正向關系,農村金融信貸比例每提高一個百分點,農民收入提高0.41個百分點。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與農民收入之間雖然存在著相關關系,但是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的兩個指標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農村金融信貸比率的提高總體上會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而農村居民儲蓄比率的提高則會阻礙農民收入的增長。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可能是農村金融機構出于提高收益的考慮,往往將農村資金轉移到城鎮地區,這就造成了農村儲蓄越多,農村資金的流失也越多的狀況。
同時我們可以看到,投資水平每提高1個百分點會使農民收入增加6.96個百分點。投資水平與農民收入之間的正向作用與金融發展理論的一般結論是相同的。
財政政策變量與農民收入之間成反向關系,即財政支出中的支農部分不僅未能促進農民收入的增加,反而會對農民收入的增加起到阻礙作用,這一結果與預期并不符合,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是由于農民的財政負擔過重。由于我國財政對農業支出的比重較少,同時農民的稅賦過重,這就導致了農民實際獲得的財政性收入很少,農民收入也因為缺少財政政策的支持而增加緩慢。近幾年,我國取消了農業稅,增加了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為農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強有力的財政支持。
3.格蘭杰(Granger)因果性檢驗
協整檢驗的結果表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與農民收入之間存在著長期的均衡關系。但是變量之間相互促進的因果關系卻并不明確,需要對其因果關系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采用VAR模型下的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看出,在10%的置信水平下,農村金融信貸比率是農民收入的格蘭杰原因,農民收入也是農村金融信貸比率的格蘭杰原因,二者之間有雙向的因果關系;而農村儲蓄比率不是農民收入的格蘭杰原因,農民收入是農村儲蓄率的格蘭杰原因。
這一結果表明:一方面,我國農民收入的增長直接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信貸規模的增加,而信貸比率的提高也促進了農民收入的更快增長,農民收入與農村金融信貸之間的雙向促進作用為農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重要的途徑,即鼓勵金融機構向農村地區擴大信貸規模,增強對農民的金融支持,通過這一方式,可以有效地增加農民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我國農民收入與農村儲蓄比率之間并不存在明顯的因果關系,說明雖然二者在樣本區間之內存在著穩定的相關關系,但是這種關系并不是明顯的因果關系,通過農村儲蓄比率的提高,并不能對農民收入產生直接的影響。
三、結論與政策啟示
實證結果表明:1990—2011年間我國的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收入之間存在著顯著的相互作用關系,但無法得出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一定可以促進或一定會阻礙農民收入增長的結論。農村金融從不同的方面對農民收入產生著影響,農業貸款的增加可以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村居民儲蓄的增加卻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對農民收入的增長起到負面效應;而財政支出的支農部分并沒有起到促進農民收入增長的作用。
如何可以有效地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地增長,無疑是當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課題。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增收是重中之重。根據實證分析結果,可以得到如下政策啟示。
第一,增加農業貸款的支農力度。金融機構的農業信貸可以有效地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因此,在對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改革的基礎上,擴大面向農業、農村的貸款規模應是促進農民增收的可行措施。農業貸款等金融信貸的支持,能夠有效地滿足農民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科技含量的需求,同時也為廣大農村地區改善農業生產和生活條件提供了必要的資金保障。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探索金融工具創新,根據各地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同特點,設計不同的農業貸款方式,在必要的風險控制前提下,從貸款期限、貸款額度、貸款方向等角度滿足農民的信貸需要,促進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