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9 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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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家里進了小偷,還是路上遇到了車禍,只要撥通一個電話號碼,民警就會神速地出現在你的身邊。遼寧省正在籌備在市以下公安機關將110、119、122三號合一,建立一個指揮中心,各警種之間聯動,這樣就會有更多的民警投入到一線了。這是記者昨日從正在召開的全省第十九次公安工作會議上獲得的最新消息。除此之外,此次會議提出的打造平安遼寧治安品牌、加大派出所戰斗力、全面實現數字化公安和嚴打殺人案搶劫案等都將帶給老百姓最大的實惠,讓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感受到執法為民帶來的好處。
昨日是一個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的日子,省公安廳各位領導、全省14個市的公安局長、遼河油田公安局長、沈鐵公安局長、101個縣區公安局長齊刷刷地會聚沈陽,為明年的公安工作布局謀篇。可以說,全省第十九次公安工作會議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會議,也是第十八次會議后七年來全省公安的又一次盛會。今年恰逢執法為民一系列重大舉措出臺,又是遼寧公安為振興老工業基地,全力保駕護航的一年。這次會議也傳出了許多讓老百姓喜上眉梢的好消息。
警聯互動 110、119、122“三合一”
已經沿襲了多年的110、119、122將實現三號合一,老百姓耳熟能詳的報警電話、火警電話、交通事故電話將歸成一個特定的號碼。此次會議提出了一個初步的想法,在市以下的公安機關逐步實現三號合一,建立一個指揮中心。這一指揮中心是一個隨時為老百姓服務的“司令部”,統一領導、靈敏協調、高效處置是“司令部”的作戰作風,只要老百姓有困難,打一個號碼,立即就有民警來到身邊。三號合一后,各市的街面路面警力可以重新整合,各警種間聯勤互動,從而向著一警多能的方向發展,這樣就會有更多的民警投入到一線作戰,老百姓隨時都可以得到民警的幫助。由于這一“計劃”第一次提出,一些具體的措施和實施細節都沒有在會上提到,尚處于準備階段。
平安遼寧 嚴打殺人案搶劫案
這次會議首次提出了打造平安遼寧治安品牌的工作思路,為遼寧的全面振興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全省的公安干警將果斷出擊,駕馭復雜的治安局勢,提高打擊犯罪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為人民的安居樂業而奮斗。在打造平安遼寧治安品牌的過程中,一直影響我省治安穩定的社會治安問題和刑事犯罪被擺到了突出的位置。下一步,我省在治安管理上,要按照“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略,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在打擊犯罪上,靈活地與犯罪分子作斗爭,哪里有罪犯就重點整治哪里,對于一些殺人、搶劫、綁架等重大案件,全體干警將竭力攻關,發一起案子就立即偵破一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犯罪分子。
“五一”期間,東營市邊防支隊黃河口邊防派出所民警來到駐地華方船體研制有限公司,為該公司30多名殘疾人開展了一次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受到了熱烈歡迎。
活動中,該所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趙云峰干事根據他們的身體條件,組織民警與殘疾人開展了“心手相牽”、“微笑握手”、“解開牽牽結”三個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在愉悅融洽的氛圍中,大家都敞開了心扉,開心地大笑起來,壓抑的苦悶情緒得到了很好的釋放和宣泄。幾位殘疾人拉著民警的手高興地說:“這些團體心理活動太好了,非常適合我們這些殘疾人,我們好久好久沒有這樣開心地笑過了!”當得到肯定的答復后,該所民警保證以后還會經常跟他們開展這樣的活動,在場的殘疾人都熱烈地鼓起掌來。
隨后,該所民警還參觀了公司的雕刻室,虛心向這些殘疾人學習、請教雕刻的技術手法,并用真誠的語言贊美他們的高超技藝,更加增強了他們對生活的自信,進一步融洽了警民關系。
通過這次團體心理輔導活動,這些殘疾人都不同程度地緩解了心理壓力,釋放了緊張情緒,也擦亮了他們心靈的“窗戶”。當民警們離開的時候,所有殘疾人都主動地放下手中工作,在廠門口揮手相送,一張張笑臉在陽光下格外燦爛。
(劉強趙云峰)
山東海陽大山邊防派出所強化社會管控提升群眾滿意率
今年,山東海陽大山邊防派出所轄區以青島至海陽跨海大橋為重點的大型項目紛紛進入重點建設階段,轄區外來務工人員增多,與此同時,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也同步展開,轄區治安形勢嚴峻,工作壓力增大。為做好特殊時期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大山邊防派出所堅持“打防管控”多措并舉的工作思路,強化治安整治力度,有力消除了治安隱患,維護了轄區和諧穩定,贏得了駐地黨委、政府及群眾的廣泛好評。 這個所針對轄區治安形勢要求,開展了“點亮警燈”專項行動,按照“警力跟著警情走”的要求,由所領導帶隊,民警開警車、亮警燈在晚間、集市、廟會等重點時段和案件多發部位、地段開展治安巡邏,形成了一個以派出所為中心,輻射各村隊、施工路段和碼頭的多層次、全方位、不間斷的巡防網絡,最大限度的提高了見警率,形成了對街頭違法犯罪活動的強大震懾力,增強了群眾安全感。期間,該所共開展巡邏30余次,出動警力160余人次,盤查可疑人員110余人次、可疑車輛70余臺次,當場制止、調處民事糾紛6起,轄區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71%。 這個所還針對轄區群眾普遍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深入轄區開展了“心防進萬家”活動,組織民警走村入戶積極開展治安防范宣傳,集中發放防火、防搶、防盜、防騙等宣傳單以及《心防知識手冊》等,并結合有關知識和典型案(事)例向群眾講解常用防范常識;積極走訪重點建設工地,向廣大外來務工人員詳細講解《勞動法》、《合同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引導他們合法維權、合理解決,減少不穩定隱患。期間,共發放宣傳材料1600余份,教育群眾2000余人,先后受到群眾主動上交的管制刀具3把、獵槍1支,群眾當場識別、制止詐騙案3起,彰顯了心防宣傳成效。(姚會春)
東營邊防支隊新戶邊防派出所寫好“三封信”打造新時期警民關系
近日,東營邊防支隊新戶邊防派出所在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中,深入轄區的各個點,與各行各業代表進行座談,積極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民警根據“便民”、“利民”、“惠民”的思路,自制“三封公開信”,同各行代表向各個企業業主、村居的村民、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發放,以提高企業和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解決群眾生活、工作、出行等各種困難,贏得了駐地黨委政府和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
20__年以來,××縣公安局××派出所認真落實省、市、縣“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部署,抓好三基工作,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堅持“管理寓服務中”的工作思路,從轄區××、新坊兩鄉的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登記入手,突出“四個到位”,全力破解流動人口管理難題。現談下心得體會:
一、組織領導到位。近年來,隨著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派出所轄區的外來人口數量增多,流動加快,跨度加大,成分趨雜,外來人口違法犯罪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的重要因素。為切實改變外來人口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的現狀,派出所把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工作列入今年“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針對外來暫住人口主要集中在街道、礦區、工廠的實際,派出所在4月份部署開展了××、新坊兩鄉暫住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排查登記月活動,力爭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為解決排查登記工作面臨的困難,派出所認真制訂排查登記方案,多次主動向轄區黨委、政府匯報及與計生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得到了兩鄉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充分借助黨委政府的重視,全面推進流動人口社會化管理。二、宣傳發動到位。針對以往抓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廣大房屋出租戶、用工單位、暫住人員對相關的法律意識較為薄弱,配合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的主動性、自覺性不高的現象。我所從三個方面強化宣傳發動,努力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和出租房主的守法經營意識,營造濃厚的排查整治氛圍。一是強化社會面宣傳。利用主動上門服務等形式,大力宣傳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對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暫住證申領辦法》中“對違反規定居住的暫住人本文員,處以5____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以100____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及《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違反規定的房屋出租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等有關條款進行了重點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使房屋出租人、用工單位、暫住人員人人皆知應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營造了濃厚的排查整治工作氛圍。二是強化政策宣傳。明確規定在集中排查登記期間,主動到派出所申報登記出租房屋、暫住人員情況,申領暫住證的,原則上不予處罰,以教育為主,但在5月份排查登記后,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同時,明確規定對拒絕、阻礙排查登記的人和事要依法嚴肅處理。通過強化政策宣傳,有效提高了房屋出租人、暫住人員主動申報的積極性。
三、排查登記到位。圍繞“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的工作目標,落實措施,確保排查登記到位。一是落實分片包干。××派出所在警力十分有限的條件下,由兩人一組,分別負責轄區××、新坊兩鄉的清理登記工作,集中一周時間上門開展排查登記,參加排查的民警放棄中午休息時間忘我工作,晚上回所里以后繼續加班加點整理登記資料,并及時錄入電腦,確保了排查登記工作落到實處。二是突出對廠礦企業的登記管理。我們督促轄區各出租房屋業主、廠礦企業“管好自己的人”,嚴格落實“誰使用、誰負責”制度,抓好外來人口的登記、發證工作,做到內部與外部管理相結合。重點了解轄區青洞鎢礦、裕發針織廠等廠礦企業作息時間和外來人員返回暫住地等措施去發現和掌握情況,排查可疑人員。三是嚴格“落腳點”排查工作。按照“人戶一致”的要求,強化“落腳點”管理,督促房東履行治安責任,簽定《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要求房東及時督促承租人員到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更正變動信息。對無正當職業、身份不明的流動人口,在上門催辦做證的同時,及時列入視線對象,加強管理控制,提高檢查頻率。通過開展工作,共清查到本轄區暫住人口3____,辦理暫住證33張;清查登記出租房屋8____,簽定房屋出租責任狀85份。
四、調查研究到位。把排查登記工作與工作調研相結合,在摸清底數的同時,借鑒其他派出所和外地成功做法,逐步探索建立加強高危人群和暫住人口、出租房屋長效管理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健全流動人口日常管理機制。通過建立健全各種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登記臺帳和管理制度,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社會化、動態化管理,提高外來人口信息的鮮活性,努力使流動人口管理步入正常化軌道。二是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通過日常檢查、網上比對、信息研判等方法,積極依托流動人口高危群體分析系統,建立健全高危人群的發現預警、重點管理、有效控制和精確打擊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機制。采用民警上門檢查、物建信息員、耳目布控、有償舉報等方法,查清其身份情況、前科劣跡、隨身物品和活動軌跡等情況,切實落實防控措施,力爭從中發現犯罪規律和線索,服務于打防控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我們鎮派出所共12人,轄區面積280平方公里,轄區常住人口8萬余人,25個村委會,十幾家企事業單位,賓館6家,網吧5家。暫住人口80余人,流動人口21,580人。
截止目前,全鎮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件,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分別為140%和99%;我們派出所共接警起,處警起,共立刑事案件起,立治安案件起,其中,行政拘留人、罰款人、警告人,收繳賭具電腦臺、賭博機臺、臺、其它賭具余件;全鎮受理來信來訪件,其中人民來信來訪件,已處理件,尚有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高度重視、組建專班抓領導
我們作為鎮級派出所清醒地認識到搞好綜治工作,領導重視是關鍵。因此,在工作中,我所領導都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確實把它當作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今年初,我所在綜治工作上,成立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鎮派出所2014年綜治工作要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相應的《綜治和維穩工作方案》,將責任落實到人頭。逐步形成了嶄新綜治工作新格局。在工作中堅決保證人員、經費、設施“三落實”。同時,我所每季度定期召開了所領導干部綜治工作會議,深入貫徹落實上級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鎮綜治工作。總結前一段時間工作,并對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從而在工作中理清了思路、明確了抓手。
(二)工作開展具體做法
今年來,我鎮派出所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緊緊圍繞“創建平安鄉鎮”這個中心,鞏固完善綜治工作長效機制,盡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努力做到了全鎮社會和諧穩定,群眾安居樂業。具體做法是:
1、根據本鎮治安狀況,確立了全鎮的重點地區
一是以政府為中心的集鎮區。二是以公路為線的路邊區。三是以兩省交界的互通區。上述重點地區,我鎮派出所根據季節變化,與綜治辦攜手協調配合為輔,采取有規律、定時間、分批次執行巡邏,震懾犯罪,維護社會面的穩定。
2、堅持群防群治,構建村組治安防控網絡
我們派出所有一個由警察帶隊,聘請的4名退伍軍人組成的治安巡邏隊,平日在巡邏。為解決巡邏人手不足問題,我們派出所根據我鎮面積大、戰線長、居住分散等特點,充分發揮和組織好每個村的治安隊員和專職治安聯防隊員的作用,科學地安排有限的治安聯防隊,主動出擊巡察,提高對轄區內的防范控制能力。同時,加強對各村的治安示范工作的業務指導,明確職責任務,確定防范重點部位,落實防范措施,提高村級自我防范能力。積極落實各村的人防、物防、技防各項措施,特別強化對農電設施的物防、技防措施工作的組織、指導,落實巡察責任和制度,合理安排巡察人員和巡察時間,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在守村護組中的作用。
3、抓“重點人群”管教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我們派出所根據警情張貼和去銀行、學校、人多的地方如超市菜場等發放“近期警情提示”和“居民安全防范指南”。同時,積極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今年的校園安全整治行動,我們派出所派出駐校責任民警,進入學校宣傳,并懸掛民警公示牌,定期開展法制講座來維護學校學生安全和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尤其是社會閑散青年的教育管理方面,我們派出所重視鑄造一個統一的學校、家庭、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抓矛盾糾紛排查,全力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我鎮派出所不斷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維護穩定工作大格局,完善兩級民事調解網絡體系,重點排查化解可能由民事糾紛演化成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和可能發生大規模的的矛盾糾紛,堅持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原則,注重矛盾糾紛重點、力求做深做細。具體體現在:一是對庫區移民搬遷、企業改制安置、青少年犯罪、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突出矛盾糾紛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鞏固治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包案責任制。按照“教育一批、轉化一批、引導一批、打擊一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層次開展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大調解工作,實行人民調解與對接,取得明顯實效。在全鎮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件,調解成功率為140%。我所進一步落實領導責任制,努力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確保不發生影響全鎮穩定的重大社會問題,保持我鎮生產和生活秩序良好。
5、抓宣傳,形成村民人人參與“創安”的社會氛圍
在廣泛深入地開展創建“平安鄉鎮”的宣傳活動中,充分利用板報、專欄、標語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我們鎮派出所更是派出警務人員,深入鄉鎮村落,將我所綜治工作的目的、意義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項制成了《告廣大鄉民書》,在每個村委公布欄處進行張貼,提高了群眾的知曉率。同時召開全鎮綜治工作會議,廣泛宣傳“創安”活動的意義,調動廣大村民積極參與創建“平安鄉鎮”活動的積極性,形成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6、加大打擊犯罪力度
2014年是我鎮平安創建的決戰之年,我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始終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這一主旋律,以“建設平安鄉鎮,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為載體,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狠抓各項基層基礎工作的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得到進一步健全,著力提高了維護社會穩定和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
為此,我鎮在防范控制和打擊犯罪方面始終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按照“鞏固、完善、強化、提高”的方針,從綜治的各個方面形成密集的防范網絡,今年以來,我鎮已構建起一個以我們鎮派出所民警為主力軍,以群防群治力量為依托,以社會面、社區和內部單位防范為基礎,以可能影響社會治安的特殊人群、危險物品管理為重點,人、物、時、空控制相結合,點、線、面相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警民聯防相結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預防、控制和減少了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和治安事件的發生。我鎮共發生刑事案件起,均為盜竊案件,破起,拘留犯罪嫌疑人員名,刑事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發生治安案件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查處各類違反治安管理人員名,其中行政拘留人,罰款人。
三、存在的不足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社會系統工程,與政府要求相比,我們做的還不夠。主要表現在:由于鄉鎮打工村民逐年增多,流動人口管理日趨繁雜,給治安防范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和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難度大。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以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開展平安建設
認真開展平安鄉鎮建設,牢固樹立第一責任意識,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在工作上放在重要位置,在安排上擺上議事日程,在工作中落到實處。我所將通過綜治資源和力量整合,充分發揮治安網絡在維穩工作中重要作用,增強服務意識,圍繞全鎮工作中心,服從大局,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強化組織領導,嚴格獎懲機制保障創建活動開展
一、統一思想,認識到位
××派出所認真按照上級公安機關和鄉黨委政府的安排布置,研究制定鞏固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加大對各類案件的偵破力度,從嚴打擊各種違反犯罪活動,積極探索治安管理新路子,有效防止各類案件,特別是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發生,當好平安創建的排頭兵,發揮主力軍作用,維護全鄉治安穩定。
二、明確職責,完善制度
按照縣局和鄉黨委政府相關要求,××派出所在相關部門的正確指導下,積極協調鄉司法所等部門分工對全鄉試點的4個村委會開展亮點創建工作,并結合社會治安整體聯動聯防防控體系建設,以“三級互動建網絡,全民參與創平安”為主題,進一步完善民警群眾事務代辦制等惠民措施;落實片警駐村夜訪責任制,將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化解”,提高預警能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為群眾服務的同時,保一方安定。
三、加大打擊力度
今年以來,××派出所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特別是刑事案件的查處力度,社會治安得到有效控制,維護了××一方的社會治安穩定。今年以來共發生刑事案件48件,破案26件,破案率54.16%,打掉了1個由4人組成的盜竊山羊犯罪團伙,為人民群眾追回經濟損失10萬余元。共發生治安案件64件,查處62件,查處率為98%。并認真貫徹落實“破案、追逃”工作,把防逃、控逃、追逃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積極開展“網上追逃”,切實轉變觀念,最大限度地緝捕逃犯,實現在逃人員逐年減少的目標,今年我所共抓獲網上在逃人員4名,同時加強了對各種熱點、難點、糾紛案件的排查和處理。20xx年8月1日查獲一起運輸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繳獲冰毒110克,繳獲毒資19萬元,暫扣涉案車輛比亞迪牌f3型轎車一臺。
四、加大防范宣傳力度
進一步落實打、防、控、管一體化建設,在思想上、工作上、措施上做到“緊、早、實”,及時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社會治安動態。經常向群眾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交通事故、防治安事故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使轄區受教育面達80%以上,充分調動廣大人民自我保護的積極性,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工作,在各個村子挑選了政治可靠,身體素質合格的青壯年組建村民護衛隊,由村民小組領導輪流帶隊加強值班巡邏,在群眾中進行法制宣傳,提倡檢舉揭發,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等。在重點地區建立警務站、“鄉村110”和治保會,編織成一張嚴密的防范網絡。同時對治保調解主任進行一年一次行政能力、法律常識和業務培訓,讓他們全面掌握和控制本村委會社會治安和熱點隱患,并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提高了人民群眾自發參與社會治安防范和打擊犯罪的能力,確保了全鄉“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堅持“四禁并舉,堵源截流,標本兼治,嚴格執法,綜合治理”的禁毒方針,我鄉繼續推進鞏固“無毒鄉鎮”的成果,在各中小學校進行禁毒宣傳和在各村委會噴寫禁毒標語,使我鄉禁毒宣傳教育活動進農村、社區、學校、單位增添了新的載體和活力。
五、加大對人口的管理
河鴻書記、各位領導:
根據會議安排,受劉副市長委托,我簡要匯報今年由我牽頭負責的改革任務的完成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體制方面(第14項)。
為完善和規范我市突發事件現場應對處置工作,市應急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14〕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實際,擬制了《從化區突發事件現場應對處置機制》的初稿,該稿主要從突發事件應對的責任區分、突發事件的分級響應、一般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的指揮與協調、一般以下(不含一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與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的督查反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市應急指揮和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機制,落實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制。目前,市應急辦準備征求各有關單位對該稿的意見,并擬于正式撤市改區后以區政府名義發文執行。
二、嚴厲防范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方面(第15項)。
今年來,我市公安機關繼續以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帶動警務效能提升。一是因地制宜做實集情報、指揮、巡邏、視頻、卡口“五位一體”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于4月份已下發方案全面實施。二是組織開展了“破案會戰”、“六大專項”等打擊行動,以專項行動、專業隊伍主導打擊主線,提升打擊效能。三是完善公安內部警種合作機制,對團伙案件、系列案件,由刑偵、便衣、情報、網警、派出所實施合成作戰,形成打擊合力。此外,進一步夯實現場勘查、刑事技術、情報線索搜集等刑偵基礎工作,做到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提高精確打擊水平。據統計,1-8月份我市刑事治安案件類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5%,其中刑事警情和“兩搶”、“兩盜”多發性警情同比分別下降17.9%、55.9%和21.6%,呈兩位數以上降幅。全市共破各類刑事案件817宗,同比上升39.4%,本市本年度案件破案率(15.8%)排名廣州市首位。其中命案破案率保持100%。
基層基礎建設是制約公安工作長遠發展的瓶頸,是整個公安工作的中心和重點。為了打開工作局面,調動全員工作積極性,他在全市縣局中率先為所有的派出所所長提高了行政待遇,并為每個派出所開設二級賬戶,經費單獨核算;看守所監區進行大規模改造,實行了全省監控聯網;車管所達到二級標準;高標準高起點組建了巡特警隊;全力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對暫住、流動、重點、高危人群全部實行微機管理,信息采集率高達100%。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公安工作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挑戰。特別是因拆遷、土地征用等問題引發的一些社會矛盾,極易造成,處理不及時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如何及時化解這些社會矛盾和問題,是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一個新課題。要搞好這項lT作,就必須從提高全體公安民警的整體素質、執法水平、辦案能力及與社會各界的溝通上下工夫。基于此,田豪杰帶領局領導班子成員,深入一線,定方案、找難點、解難題,以執法為民為宗旨。一是克服一切困難,不遺余力做好群眾的勸解協調工作,使工作始終保持全市先進。二是強力攻克命案,實現命案必破。為創一流的工作業績,他還經常性地做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動。近五年來。鄲城縣公安局有1人被追認為烈士,1人被授予二級英模,3人被記個人一等功,10人被記個人二等功,61人被記個人三等功,18人被評為省“優秀人民警察”。
檢察官中的鐵娘子/口楊修良 戴俊賢 王首功
短發,戴著眼鏡,臉上總是洋溢著質樸、謙和的微笑,淺藍色的檢服上金黃色的檢徽格外分明,談吐清晰而敏捷,絲毫看不出大病初愈后的倦容。她就是朱麗,鹿邑縣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反瀆職侵權偵查局副局長,先后8次榮立三等功,2007年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授予“優秀檢察官”榮譽稱號。從事檢察工作27年來,她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內涵,贏得了領導、同事的認同和社會的贊譽。樹立了新時期人民檢察官的良好形象,被譽為檢察官中的“鐵娘子”。
朱麗辦案敢于碰硬,公正執法。無論案情多么復雜難辨,她總是異常冷靜,從細微之處發現蛛絲馬跡,直到把案件查個水落石出。在辦案過程中,她始終堅守在辦案第一線,每一個案件都親自把關,攻克了一個又一個難關。據不完全統計,27年來她承辦了百余起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其中有影響的重大案件30多起,這些案件最終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2002年2月,鹿邑縣某村民來檢察院反映某派出所所長古某經常隨意非法拘禁村民并從中索取賄賂。接到報案后,面對具有極強反偵察能力的嫌疑人,她帶領干警進村入戶宣講法律和保護村民的政策和措施。精誠所至,終于使一些受害人克服了怕被報復的心理,積極配合檢察工作。最終查出古某在擔任派出所所長期間,從收取的鄉政府撥款、各單位捐款及治安罰款共計30萬余元中私自侵吞5萬余元的犯罪事實,法院綜合古某的其他罪行,判處其9年有期徒刑。
一、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工作存在的問題
公安派出所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中突出刑事和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修復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我國的刑事和解制度起步較晚,缺乏系統性的指導,實踐中公安派出所存在如下問題亟需解決。
(一)違背當事人意愿,強迫進行和解
偵查人員或當事人出于某種目的,違背另一當事人的意愿,強迫進行和解,表面上是“和諧”了,實際上加深了彼此的仇恨。具體表現為:有的加害人為免于或減輕刑事處罰,利用自身的關系網結交偵查人員,強迫達成和解;有的被害人為獲取更多的利益,也會千方百計拉關系,通過偵查人員向加害人施加壓力,加害人出于對刑罰的恐懼,達成的賠償遠遠超出正常范圍;有的偵查人員基于辦案指標等功利性目的,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雙方當事人進行強制和解。在王某故意傷害案中,由于是強制和解,造成王某不服而上訪,未能達到刑事和解的實際效果,反而產生了負面影響。
(二)公安派出所“刑行交叉”,存在以罰代刑等不當執法行為
一是應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的輕微刑事案件,因達成和解協議而未予立案,而是轉為治安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因我國公安機關同時具備行政執法和刑事偵查的二元權力結構模式,治安調解與刑事和解的邊界模糊、職能相混淆,公安派出所逃避刑事訴訟程序將應當立案的刑事案件作為治安案件處理,未予刑事立案。王某故意傷害案中,公安派出所未對該案刑事立案,最后因雙方和解,對王某僅作出治安處罰,屬于不恰當的執法行為。
二是已立案的輕微刑事案件,卻以已和解為由擅自作出撤案決定。經調查,公安派出所對已立案且達成刑事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絕大多數是以此種形式作出處理,依據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83條第2款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應當撤銷案件”。筆者認為,以此作為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案件撤案的法律依據是不正確的。主要原因:第一,刑事和解的前提是加害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并自愿認罪,并不是不構成犯罪。第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沒有案件實體處理權,其法定職能是案件偵查。《刑事訴訟法》第279條規定公安機關只享有建議權,并非擁有最終處斷權。
(三)因刑事和解而疏于調查取證
實踐中比較普遍的是公安派出所接到報案后,偵查人員首先不是全面迅速地調查取證,而是想如何以和解結案,逃避偵查責任。這種在基本事實和證據未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去促使和解的做法會使公安機關錯失調查取證的最佳時期,增加偵破案件的難度,一旦當事人未能達成和解協議或和解后反悔的,會導致案件因喪失時機而成為無法繼續偵查的疑案或難案,也可能會引發新的矛盾激化,使得被害人陷入“二次被害”的境地。從目的理性的角度考察之,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是刑事和解成敗的關鍵因素,否則會形成雙方當事人的長久博弈,導致和解的失敗甚至矛盾的激化。[1]
(四)和解過程中滋生腐敗
刑事和解旨在犯罪發生后,經由調停人的幫助,使被害人與加害人直接商談、解決刑事糾紛;對于和解協議,由司法機關予以認可并作為對加害人刑事處分的依據。[2]因此,有些加害人為達到免于、減輕處罰或被害人為獲取更多利益,可能會向偵查人員行賄。偵查人員一旦在利益面前動搖,就會喪失其公正、公平的立場,利用手中的權力干涉一方當事人的意志,迫使達成和解協議。缺少外部監督的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
二、確立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監督的必要性
(一)保障司法權威性的現實需要
刑事和解制度在公安偵查階段得到了充分的運用和發展,但是并不規范,存在著強制和解、不當撤案等悖反現象,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障司法的權威性,必須利用程序的規范目的與制度的剛性作用。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和解的范圍、程序,彌補了刑事和解程序規范的缺失。同時,公安派出所直接面對廣大群眾從事執法工作,是人民群眾的依靠,是基層政權的重要支柱。這就迫切要求在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過程中加強檢察機關對刑事和解的法律監督,確保司法的統一與權威。
(二)加強權力規制性的必然舉措
首先,刑事和解制度會產生“花錢買刑”、司法腐敗等消極影響。這種私權的濫用會對公權的正確及有效行使造成一定的侵害。對于公安機關來說,由于處于公私權力沖突的中心,難免會被虛假的表象所蒙蔽而被動做出錯誤的偵查終結結論。[3]其次,公安機關權力的特殊屬性,刑事偵查與行政執法邊界模糊。加害人或被害人在刑事和解過程中得到好處,公安機關把刑事案件當作治安案件降格處理。而檢察機關目前對行政執法監督缺少相關的途徑與方法。最后,權力是否會被濫用并不決定于法律賦予誰享有該權力,而在于權力的行使是否具有完善的監督制度。[4]為防止公安派出所行政執法權的異化與司法權的濫用,應當在刑事和解的過程中引入檢察監督予以約束與規制。
(三)維護社會穩定性的內在要求
美國學者約翰.R.戈姆指出,盡管刑事和解存在多種多樣的模式,但普遍的因素就是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自愿性的直接會面對話。刑事和解程序啟動的先決條件是被害人與加害人雙方的和解意愿。和解過程中,摻入強迫的因素,不僅僅會使得被害人陷入二次被害,而且會產生新的社會矛盾,甚至引發。刑事和解案件在本質上都是社會主體之間因利益、價值觀等方面的不一致而形成的沖突、糾紛,如果得不到正確的解決,其內在積蓄的能量勢必通過某種途徑釋放。因此,檢察機關有必要對刑事和解進行審查監督,一方面防止強制和解引發新矛盾,另一方面保障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合法權益。
三、確立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監督的可行性
(一)憲法及相關法律為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據
我國《憲法》第1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是指運用國家權力,依照法定程序,檢查、督促和糾正法律實施過程中嚴懲違法的情況以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法律正確實施的一項專門工作。[5]《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同時在第五編第二章中對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進行專門的規定。也就是說,刑事和解過程本身屬于刑事訴訟的實施過程,應當受到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6條規定的“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為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的刑事和解活動提供了更為具體的依據。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566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偵查活動中存在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糾正意見。《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賦予了檢察機關適當的調查取證權、通知撤案權等一系列權力。[6]公安機關的刑事和解過程,由于檢察機關的介入監督,促使程序和結果更加公正,這正是刑事和解與“私了”的區別。
(二)新時期檢察機關的改革為監督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奠定了客觀基礎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按照“檢察工作重心下移、檢力下沉,把法律監督延伸到廣大農村”的工作思路,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扎實開展派駐鄉鎮檢察室工作,主動把法律監督的觸角伸向廣大農村。設立基層檢察室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規范公安派出所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解決執法違法或執法質量不高等問題。從地緣的角度來看,基層檢察室派駐在鄉鎮、街道,方便了群眾申訴、控告、舉報,方便了檢察機關了解村情民意。檢察機關應當充分發揮基層檢察室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開展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監督應從源頭入手,抓住基礎性、根本性的問題,可以采用糾正意見、檢察建議、立案監督等形式進行。
四、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監督的設想
在兼顧公正與效益的基礎上,對監督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進行科學而合理的設計,構建基層檢察院、基層檢察室一體化的監督模式,以基層檢察室為平臺,加強與完善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的法律監督工作機制。具體如下:
(一)建立刑事和解案件信息通報制度
基層檢察室與公安派出所建立刑事和解案件信息通報制度,通過案件信息的報備,使得基層檢察室能及時了解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工作,以便法律監督工作及時有效的開展。實踐中,對于公安派出所何時報送刑事和解案件的信息存在著分歧:一種是雙方當事人有和解意愿時向檢察機關報備,檢察機關同步監督和解過程;另一種是在公安派出所作出處理之后進行報備。筆者比較贊同后一種的信息通報制度,因為基層檢察室的監督首先是對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即對公安派出所作出刑事處理是否合法的監督;其次才是對和解協議的監督,即對特殊民事契約的監督。
(二)建立刑事和解案件監督審查制度
基層檢察室在收到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案件報備材料后,應指定專人進行實質審查。首先是對公安派出所作出的刑事處理進行審查。對案件的定性是否適當是刑事和解開展的關鍵,和解案件超過法律規定范圍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基層檢察室審查中,發現應當立案而未予立案的,應當要求公安派出所說明不立案理由,認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派出所立案;發現撤案不當的,應當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糾正意見。其次是對當事人和解自愿性的審查。基層檢察室應當分別征求案件當事人的意見,查明和解是否自愿。如發現一方當事人受到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強迫、引誘另一方當事人和解的,應當將線索移送公安派出所,并要求公安派出所將案件納入普通刑事訴訟程序。最后是對和解協議書的合理合法進行審查。基層檢察室在審查和解協議是否違反法律、法規、道德風尚和公共利益等的同時,也應當對和解協議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如賠償數額、加害人的支付能力等。
(三)建立刑事和解案件跟蹤檢查制度
基層檢察室指定的專人要動態掌握和解協議的履行情況,特別是加害人一方的經濟賠償履行情況以及其思想動態,防止發生新的沖突。基層檢察室應當與加害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單位(在讀學校)以及親屬共同制定幫教計劃,并監督相關措施的落實,確保加害人能夠早日回歸社會。基層檢察室還應當對轄區內刑事和解的不訴人員建立幫教檔案,詳細記載幫教過程和幫教回訪情況。
(四)建立刑事和解案件救濟制度
基層檢察室在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案件進行監督時,一旦發現有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和解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和解亂象發生,應向公安派出所提出檢察意見。必要時,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糾正意見或檢察建議。當事人在刑事和解過程中,受到外力強迫和解,向檢察機關控告、舉報的,基層檢察室在受理后應及時審查。對于一方反悔的,鑒于其違反了刑事和解的自愿原則,加害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并未消除或降低,應當建議公安派出所撤銷原決定,重新移送。基層檢察室審查中發現公安派出所刑事和解過程中,辦案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應當將有關線索移送反貪、反瀆部門。王某傷害案中,基層檢察室受理后及時跟進審查,確實發現民警的不當執法與和解賠償金額超出正常范圍的問題,于是向該公安派出所發送《檢察建議書》,建議糾正不當執法行為。最后該和解協議撤銷,當事人在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重新協商簽訂,辦案民警被行政記過處分。
注釋:
[1]趙石麟:《公安刑事和解的正當性及其規則》,載《公安研究》2009年第5期。
[2]向朝陽、馬靜華:《刑事和解的價值構造及中國模式的構建》,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6期。
[3]蘇州市平江區人民檢察院課題組:《刑事和解法律監督問題研究》,載《法學雜志》第2008年第5期。
[4]黃娜、劉東根:《公安機關刑事執法中刑事和解制度若干問題研究》,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近幾年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重視下,流動人口管理的網絡的確得到了完善,組織也得到了健全。就我鎮而言,上有領導組織,中有專職管理機構,下又有管理服務站,三級管理網絡已基本到位,但實際運作中,工作“脫節”的情況依舊存在。暫口辦與派出所,暫口辦與村管理服務站之間,一些專管員與責任區民警、村干部之間職責關系不明確,各自的職能和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各自為營,工作形不成合力。“兩張皮”、“多張皮”現象還相當嚴重。究其原因,一是公安對暫住人口管理上的認識有一定的偏差,認為現在外來人口管理是政府部門的事,與公安無關了,導致公安民警特別是責任區民警對本責任區的暫住人口管理意識淡漠,有的甚至置之不聞。客觀上,又由于市委[**]18號文件規定,各鎮成立暫住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本鎮的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并隸屬于鎮政府,再加上原來公安對責任區民警考核中的一塊暫口管理內容,單獨切出來考核到派出所,即使涉及到的一些內容也進行“粗化”,更顯得與責任區民警沒有直接的關系,從而導致責任區民警存有暫口管理工作與我無關、非我所為的偏面認識;二是暫口辦的指導、協調職能未能很好發揮。一方面按4‰配備村級暫口專管員,他們的經費還有60%是由村支付,故受村支配的其他事務性工作較多,“專管員不專”現象較為嚴重。另一方面,這支隊伍絕大多數是由原來的村級夜防隊轉化過來,人員好多是村干部的親朋好友,老爺架子較重,人員的總體素質較差。同時,我們暫口辦同志本身所具備的素質也不高,業務素質、政策水平及組織協調能力還有待于提高,難以承擔指導、協調、督促的工作職責;三是我們現有的考核激勵機制還不夠完善,雖然我們制訂了一些考核辦法,但僅僅流于形式,內容不細、要求不高、力度不足。沒有對村暫口管理服務站、專管員、責任區民警實行聯動考核,沒有聯動派出所參與、把暫住人口的管理責任真正落實到責任區民警及專管員身上,沒有將專管員報酬獎金與工作實績掛鉤,使其工作積極性難以充分調動、責任性難以真正落實。
為了徹底改變工作“脫節”,指導“不力”、機制“不活”的現象,一要統一思想,加強教育,切實提高對暫住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努力克服在公安責任區民警中“非我可為”、“與我無關”的片面認識,導致出現“淡漠”、“放任”、“棄而不管”的現狀。派出所作為暫住人口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責任區民警作為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戶籍管理方面的中堅力量,要進一步明確暫口管理中的職責和任務,正確處理好派出所與暫口辦,責任區民警與專管員的職能關系,通過強化責任落實,使責任區民警切實擔負起對村暫口管理服務站和專管員的具體業務指導,充分發揮應有作用,確保管理措施操作到位。二要理順管理機制,提高隊伍素質。首先要明確村暫口管理服務站是鎮暫口辦下屬的一級管理機構,村級暫口管理員受聘于鎮暫口辦,受暫口辦直接領導,其工資福利待遇由市、鎮兩級全額負擔,其次配足配強專管員隊伍,按4‰配足專管員,并對現有的這支專管員隊伍進整頓,對那些年老體弱、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識貧乏或工作吊兒郎當、出勤不出力者予以辭退,把年富力強、文化程度高、各方面素質好、熱心從事這項工作的同志及時充入到管理服務站。同時,要加強相關理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邀請上級業務部門領導來指導上課、發放有關法律、法規業務資料、跟班培訓及走出去“取經”等途徑和方法,來進一步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三是健全考核機制,完善考核辦法。抓緊實施“二級捆綁式考核”,并在運行中不斷完善和健全,為徹底改變責任區民警與暫口管理工作“脫節”,鎮暫口辦同志坐量辦公、監督指導不力,村暫口管理員做好做壞做多做少一個樣的“大窩飯”狀態。我們在借鑒兄弟鄉鎮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鎮實際,出臺了“二級捆綁式考核”辦法,以此來緩解和改變這一現狀。所謂捆綁式即我們把責任區民警、責任區協警、鎮暫口辦同志、村暫口專管員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聯動考核,每月一次,同工資、獎金掛鉤。鎮暫口辦同志按一定比例劃定管理區域,明確每位同志的暫口管理責任區(與責任區民警的責任區相對應),所以一個暫口管理責任區的責任人有一個責任區民警、二個協警、一個鎮暫口辦同志及若干個村級專管員。所謂“二級”,即鎮里專門成立考核組,考核到每個暫口管理服務站,而責任區民警和暫口辦同志根據本責任區的實際情況,再考核到每個專管員。通過這種“二級捆綁式”的考核,可以充分調動民警、暫口專管員的工作責任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一系列的獎懲措施,打破了原來的“大窩飯”機制,使每個同志都感到有危機感和壓力感,從而增強每位同志工作的責任和動力。
二、轉變觀念,強化服務
管理與服務是我們暫住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兩個方面。管理應寓于服務之中,以服務促管理,切實改變登記、做證、收費等原始操作,調整單純的“為管而管”的工作思路,大力提倡“以人為本”的“人性化”管理。不難發現,我們暫住人口管理上還仍滯留于登記、做征、收費這幾個簡單環節上,鎮暫口辦似乎視登記、做證、收費為主要工作職責。上半年登記、做證忙完之后,下半年基本無所事事,各村的暫口管理服務站,則主要負責暫口的登記和照片的收集,同時村管理服務站還有一項重要工作,則是收取暫住人口的衛生費,看似這支隊伍一年四季忙忙碌碌,但都是簡簡單單的為收取每人每月6--8元的衛生費。除了這些登記、做證、收費工作之外,鎮暫口辦、村管理服務站談不上有其他服務的功能和職責,所以為徹底改變這一現狀,切實突出對暫住人口實現“人性化”管理。首先,要在我們這些管理者的認識上轉過彎來,樹立管理應寓于服務之中,以服務促管理的工作思路,克服管理就是登記、做證,就是收費的片面理解,應充分認識到暫住人口管理這項工作具有的廣泛的工作內涵,我們無論是從關心、幫助弱勢群體的角度,還是從暫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本身要求,都要求我們做好服務這篇文章。其次,在具體管理中,大力倡導“人性化”、“本地化”管理,一方面我們要從政治上關心外來務工者,結合現在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積極提倡、培養和吸收外來務工者中的先進者入黨、入團,在平時的組織生活中,要吸納他們中的積極分子參加,引導他們主動向黨、團組織靠攏,使他們也同樣感受到組織大家庭的溫暖,經常性召開外口代表座談會,傾聽意見,收集建議,切實體現民主與平等。另一方面,我們要從生活上關心外來務工者,我們要經常上門走訪,聊聊家常,問問寒暖,盡力關心和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中碰到的種種困難和不便,如適時解決外來民工子女幼托、入學問題,作為政府,我們要宏觀調控、合理布局,鼓勵和扶植民工子弟學校、幼兒園,并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要盡快建造暫口公寓,盡力改變暫口居住環境,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成立信息中介機構,幫助外來務工者解決就業、租賃等實際困難。成立投訴中心,認真做好維權工作,切實保護外來務工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還要轉變工作作風,主動服務上門,要充分考慮外來務工者的生活、作息規律,有時他們做一本證要請好幾次假,所以我們要采用一次性解答,延長工作時間、主動上門做證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來切實方便外來務工者。
三、有的放矢,突出重點
暫住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管理領域的方方面面。而在這眾多的工作中,我們不能面面俱到,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要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學會彈鋼琴。當前,我們在理順體制、轉變觀念的基礎上,根據本鎮實際,在具體的事務性工作中,著重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加強對暫住人口居住點的管理
暫住人口居住點的管理,是我們整個暫住人口管理工作中一個重要的環節。積極探索暫住人口居住點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是我們的當務之急。暫住人口居住點,目前可分二類:一類是集中居住點。如公寓樓、廠企業集體宿舍,對這一類的管理,我們一定要明確管理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嚴格按照“誰投資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管理思路,政府則做好管理業務的指導、管理責任的監督,具體事務管理則由受益單位來履行;另一類是出租私房的管理。這是整個暫住人口居住點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人多、量大、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是出租私房管理工作的特點,所以我們必須花大力氣、下大功夫致力于這項工作。當前,在對出租私房管理中,我們在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已摸索出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如“六統一”的定位管理“一冊、一圖、一卡”的旅社式管理,在實際工作也應該說是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但同有序管理的要求尚有差距。為切實服務于現實斗爭,本人認為,出租私房的管理應該從源頭管起,從源頭上來堵住出租私房的無序化。一方面,以村為單位建立信息介機構,各村欲出租房子的房東在出租前先向本村的信息中介機構提出申請,并進行登記,填寫欲出租房屋的間數、面積、可容納人數,提交房產證或其他有效證明,然后,引導欲租賃出租房的暫住人員到該信息中介機構先來登記,提出申請,中介機構根據實際的要求進行合理的中介安排;另一方面,采用定向居住方式,在目前,集中居住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由用工單位出面“承包”某一區域的出租私房,確定這一區域為該企業的宿舍區,這樣既可以有序管理出租私房,方便申請、登記、介紹、出租等程序規范有序外,也使我們對出租私房的情況、底數一目了然,同時也可實行雙向管理,企業與村、房東共同管理,使用工單位和房東切實履行起“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管理責任。
2、突出重點人口,實行分層次管理
要在日常登記做證工作以及堅持統籌兼顧,齊抓共管原則的基礎上,根據暫住人口遵紀守法表現和工作生活情況,按照“列得準,管得牢”的要求,劃分不同層次對象,合理確定比例,落實不同管理措施和責任,全面推行暫住人口分層次管理。第一層次,有過違法犯罪前科及犯罪嫌疑人的暫住人員,由責任區民警為主列管,堅持公安機關函調聯系制度,實行旅館式管理,形成重點管控,運行有效手段實施控制、發現、打擊和遣送。第二層次,工作不固定、社會關系復雜、暫住地經常變動的暫住人員和“三無”盲流人口,在責任區民警指導下,由暫口專管員為主,通過經常性上門走訪,做到“人來登記,人去注銷”;第三層次,其他暫住人員本著“誰用工、誰負責”和“誰留宿、誰管理”的原則,通過簽訂治安、計生責任書,落實用工單位業主和出租私房房東的管理責任,嘗試實行托管制由村管理服務站專管員履行管理責任,房東承擔應盡義務。同時,對出租的私房也實行分層管理,按居住人的表現、居住時間及房東的自我管理意識來分成
一、
二、三層次,有違法犯罪嫌疑且房東自我管理意識淡及責任性差的列為一層次,要求專管員每天都要上門檢查;人員進出及變動頻繁且房東自我管理意識也比較談薄的,列為二層次,要求專管員每星期上門檢查一次;把長時間居住、人員穩定,而且房東責任性強的,列為三層次,專管員只需例行性檢查。通過對暫住人口和出租私房的分層次管理,使我們的工作能突出重點,有的放矢,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3、實行信息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