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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貸擴張;不良貸款;票據融資;銀行
2008年11月份以來中國的信貸呈現井噴性擴張。2008年11月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為312725.13億元,2008年12月份就達到320048.68億元,2009年1月份更是達到創紀錄的335997.235億元。2008年12月份和2009年1月份的貸款余額達到23272.10億元人民幣。到2008年2月末,人民幣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4.17%,增幅比上月末高2.84個百分點,同比增速再創近年新高。銀行體系對政府4萬億計劃的積極響應,也讓市場越發擔憂不良貸款是否會激增,現在的巨額投放是否會對未來埋下隱患。
一、對貸款結構的分析
(一)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的貸款結構分析
我們對貸款結構的分析選取的主要是2008年10至2009年2月間的信貸數據。在2008年前10個月受國家宏觀調控影響,貸款增幅不大,甚至在2008年5月、9月、11月還出現小幅回落。但隨著2008年10月以后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加深,國家開始加大宏觀調控力度,放松銀根。尤其在11月份以后,貸款增量明顯加大。其中的貸款結構也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中長期貸款、票據融資和短期貸款占很大的比重,尤其是票據融資增幅驚人。
票據融資在2008年前10個月一直表現得十分平穩,但在10月份以后迅速增長。短期貸款在前10個月平穩增長,在11月份突然大幅回落,但很快在12月份和2009年1月份反彈,但總體水平仍和2008年10月份相當。反而是中長期貸款一直平穩較快增長,在2008年最后兩個月和2009年1月大幅增長,出現翹尾。票據融資激增的原因可能在于:1.銀行和企業出于降低融資成本、降低風險的考慮,更多使用票據融資來代替短期貸款。2.也可能是由于企業財務的套利行為,由于票據融資利率短期內急劇下降到1.5%,已經低于3個月和6個月的官方的定期存款利率,企業可以直接票據融資后存到銀行以賺取利差。
(二)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貸款投向行業的分析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的貸款主要投向了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批發和零售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行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5個行業,以上5個行業的新增貸款為2608億元、1508億元、1407億元、1125億元和1073億元,占各自全年新增貸款的比重分別為:25.7%、27.3%、36.6%、24.9%和20.7%,5個行業新增貸款合計占11—12月全部新增貸款的66.9%。2008年10月后,第三產業貸款增速明顯。2008年12月,第三貸款同比增長18.3%,較10月末提高5.5個百分點。
中國-主要金融機構新增中長期貸款4526億元,占全年新增中長期貸款的18.4%,中長期貸款主要投向基礎設施行業(包括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采礦業和制造業,3個行業的新增中長期分別為2477億元、281億元和244億元,占11—12月份新增中長期貸款的比重分別為54.7%、6.25%和5.4%,投向基礎設施的中長期貸款占據半壁江山。
總結以上數據,聯系同時期的宏觀經濟形式及政府的相關政策,我們可以推斷出這次信貸激增的原因如下:
1.為配合4萬億投資計劃而將信貸資金大部分投向了政府刺激計劃相關的行業、部門和項目。自從政府提出4萬億計劃以來,新增的配套信貸資金也在增加。2008年11月總理提出4萬億投資計劃,同期銀行貸款余額也同比大幅增長。顯示銀行系統對政府投資計劃的支持,而同期M2的高速增長也從側面印證了政府的投資加大,4萬億投資計劃的初期投資效果已經顯現。
2.由于貸款的表內外騰挪也是貸款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這兩個因素是相互影響的。在2008年的信貸規模緊縮的情況下,大量銀行將存量貸款通過信貸資產理財產品轉出表外,這樣對對銀行資產負債表的影響是:如果企業得到融資后存入銀行,銀行的存款沒有影響,而貸款卻相應減少。而今年的情況恰好相反,企業提前終止信貸資產理財產品而重新借入貸款,銀行的貸款增加而存款不受影響。高勝的分析認為,這一部分的貸款虛增可能高達人民幣3000億元。
3.票據融資的激增。2008年最后兩個月的新增貸款中,票據融資4300億元,2009年1月份票據融資6239億元,2月份略有下降,仍高達4870億元。銀行選擇票據融資也是因在經濟走勢不明朗,而資金面又較為寬松的情況下,加大發行風險小但相對收益高的票據融資的力度,以便通過增加信貸資金量來彌補由于利差縮小而對銀行收益產生的影響。
二、銀行風險控制能力的分析
經過幾年的股份制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已經今非昔比,是可以應對適量的信貸增長的。自2008年10月以來,已經先后有5家國有商業銀行準備增發次級債。工商銀行準備在2011年底以前發行不超過1000億元的次級債券,交通銀行于2009年2月9號宣布將于2011年底前發行不超過800億元的次級債券,建設銀行于2009年2月24日宣布準備發行人民幣300億元的次級債券,農業銀行也宣布表示將發行次級債券來充實附屬資本。
自2003年以來各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是在穩步上升的,因此發行次級債券并不是“近憂”,而是未雨綢繆。交行金融市場部預計,2009年銀行貸款余額將增加約4.8萬億元。信貸規模的高位運行會使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出現動態下降趨勢,制約信貸資金發放。安信證券一位分析師指出,發行次級債,還表明商業銀行正在為將來可能出現的資產質量下滑風險早做準備。國際金融危機傳導和國內經濟下滑,對國內銀行業的影響還將繼續顯現。各個商業銀行都在為未來的可能由于經濟下滑而導致的風險提前做準備。
這張圖顯示的是各個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在第四季度銳減的不良貸款中,國有商業銀行的下降幅度最大。聯想同期金融機構的巨額放貸,是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因此發行次級債券和大規模削減不良貸款也許都是在為投放巨額信貸資金做準備。這次信貸投放中,銀行并不是完全被動接受政府發放貸款的指令,銀行也有著自己的打算。首先現在處于低利率階段,而低利率有助于企業增加對貸款的需求。而貸款利息收入仍在銀行的盈利中占據重要地位,貸款的增加會增加銀行的盈利,而且這次貸款發放主要有政府背景的項目,風險較小。其次降低存款準備金、減少央行票據的發行有利于使銀行擁有了充足的流動性。最后,2008年12月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九項措施,內容除要求貫徹落實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外,還包括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發展、促進中小企業貿易融資等舉措,這將改善銀行信貸環境,促進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的穩步增長。自身利益和政策的支持也讓銀行有發放貸款的動力。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論: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份新增貸款中,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和票據融資占有很大比重。而票據融資和短期貸款主要是由于滿足08年由于信貸緊縮而抑制的貸款需求,此外貸款的表內外騰挪也是銀行貸款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中長期貸款仍占有全部貸款的半壁江山,而中長期貸款又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行業、采礦和制造業,這就造成貸款行業集中度較高。而同期M2和M1的剪刀差已經拉大到12.11個百分點,顯示大量資金滯留在銀行體系內部,不愿進入到實體經濟,造成“信貸熱,經濟冷”的局面,如果近期沒有改觀,那么信貸拉動經濟的效果可能要大打折扣。
一、中外銀行信貸管理制度的主要差異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防范,在長期的商業化經營中,形成了一整套較為科學、規范的信貸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對貸款原則、貸款程序、貸款審批、貸款風險分析,風險評定、風險控制體系等有規范而嚴格的要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貸風險。相比之下,國內銀行的商業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機制目前尚處在調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諸多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結構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水平制衡,國內銀行重視垂直管理。
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一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十分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了風險控制與資源配置效率的較佳結合。外資銀行通常會設置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多個部門共同負責信貸業務的組織管理,如信貸政策制訂部門、資產組合風險分析部門、業務管理部門、風險審查部門、不良貸款處理部門以及系統一體化管理部門等等。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業務上相互溝通、協作又相互監督。貸款審批是信貸風險的關鍵控制點,在這一環節,外資銀行多采取由隸屬于不同部門的授權人員共同審批的辦法,三人或雙人審批有效。如某外資銀行廣州分行,貸款審批由業務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必須由最少兩名授權人員主管――獨立思考后簽字同意方為有效。分行長主要起協調管理作用,不直接參與貸款的審查與簽批。審批流程呈橫向運動特征。
國內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組織結構與專業銀行時期相比,基本架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動,仍是與行政體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機構,表現為管理責任關系和信息的匯報渠道均為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網點之間以及機構內部行長、科長、經辦之間的分級管理。與外資銀行比,縱向管理鏈條過長,而橫向的分工與制衡關系強調得不夠。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各級分行進行了內部結構調整,相繼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負責處置不良貸款、評估貸款風險,改變了舊體制下信貸部“一統”信貸業務的局面,但信貸政策管理、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等職責仍然基本由審貸部門承擔,部門的細分化程度不夠。貸款審批實行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行長或主管信貸的副行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審批流程呈縱向運動特征。
(二)風險防范意識和控制手段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事前防范,國內銀行重視事后化解。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早期防范,將防范風險作為整個信貸業務流程的核心,在各個業務環節采取了多種措施防范金融風險。主要有:1、通過確定目標市場、制定詳細的風險資產接受標準來篩選客戶。如某外資銀行每年會根據信貸政策委員會確定的地區最高額度指標,確立市場目標及風險接受標準,只有符合目標市場條件的客戶才能發放貸款。業務管理部門通過行業研究,列出可接納客戶的條件及細節,包括對公司規模、管理者經驗、股東資本、杠桿比率等方面的指標限制,信貸人員以此為依據尋找符合條件的客戶進入貸款程序。2、通過現代計量方法和借助各種專用軟件對客戶進行動態評估與分析,并將評級結果廣泛運用于信貸管理的各環節。3、建立大客戶專管制度。大客戶的貸款由總部統一專管,總部每年對其總公司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分公司申請貸款時在總的授信額度內統籌考慮。4、通過動態評占資產組合,盡可能地選擇多種彼此互不相關或者負相關的資產進行搭配,以便分散風險。5、通過不定期的風險測試,提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在某外資銀行,風險管理部門會定期對貸款組合進行風險測試,通過假設某些宏觀(政治/經濟)事件發生,測量信貸資產可能遭受的影響。根據測算結果,一些敏感性貸款在五級分類中將被歸為“可疑”類,有關客戶的信用等級也會相應下調。6、設立獨立機構評估風險與績效。如某外資銀行,總部有獨立的風險審核小組對各分行信貸組合和信貸管理程序進行一年一度或兩年一度的審核。審核小組通過計算信貸組合的加權平均損失概率,確定信貸組合的風險級數,5級以上為合格。如果不合格,審核部門將及時給予改善建議,要求業務管理部門改進,并在6個月后復查,12―18個月后再次復查,直到確保風險隱患消除。
與外資銀行相比,國內銀行由于歷史包袱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風險的化解上,風險的早期防范沒有得到充分重視。我國商業銀行基本上沒有開展市場細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審查借款企業的合規性,包括企業執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審、對外投資比例、有無違法經營行為等之后,就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對行業和企業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和個案分析,對如何科學搭配、合理運用信貸資產,將資產風險降到最低缺乏全盤考慮。這造成了近幾年商業銀行無論國有民營、無論規模大小盲目“搶大戶”的情況,新增貸款大量涌入交通、電信、電力等壟斷行業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數貸款大戶。貸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雖然能增加銀行盈利,降低不良貸款,但從長遠看,貸款大戶的系統性、行業性、政策性風險大,一旦發生貸款損失,對放貸行甚至整個銀行業都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在風險控制的其他環節,國內銀行雖然借鑒外資銀行做法,建立了風險評級制度,但信用評級一般只能在新客戶申請貸款時和每年年初進行,不能即時反映風險,評級系統的可操作性、指標體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設置的科學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評級結果的普遍運用也與外資銀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員制約手段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人員激勵,國內銀行重視人員控制。
外資銀行強調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開展和管理中給予了信貸管理人員充分的自。信貸管理人員通常享有較強的獨立性,從總行到分行自成一體,各級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人員由上一級甚至上兩級信貸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對上一級信貸主管負責。在某外資銀行,總部每年會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逐步提高信貸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水平,并根據其工作經驗和能力,將其分為若干等級,授予相應信貸審批權限。信貸管理人員的“超然”地位既保證了他們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空間,有效地避免了貸款的審批與發放過多受到行政干預,又充分調動了信貸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在外資銀行,道德風險的防范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實現:一是實行科學評價,動態管理。如某外資銀行,貸款審批權限實行一年一定,獨立考核部門借助業績評價系統對信貸管理人員的“表現”打分,上級信貸主管據此決定提高或降低該信貸管理人員的審批權限等級。審批權限的動態調整一方面給信貸管理人員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督促其自覺控制資產質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層在短期內能夠查明風險、采取對策。二是通過設計科學的激勵機制,采用財務激勵措施,如股票期權制度、內部持股制度,將股東價值最大化、信貸人員
自身報酬最大化和人力資本增殖的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遏止信貸管理人員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離所有者目標的現象。三是通過設計相互制衡的組織體系,通過權力的分工和制衡實現人員間的時時制約和事先制約,有效制止內部人控制行為。
國內銀行強調對員工加強控制。但國內銀行內部制衡的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各種財務激勵措施尚未落實,貸款審批權也基本上是靜態管理、多年難變,對人員的控制主要落實在貸款責任制上。各家銀行建立了信貸資產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和不良貸款終身追繳制度,制定了詳細的考核辦法和嚴厲的處罰辦法,期望在信息不對稱、監督困難的情況下制約信貸人員的放貸行為,加大違規成本。一些要求和規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銀行規定新增貸款要實現“零不良”;一些銀行規定如果確因員工的過錯形成不良,則經辦人員將立即被解除合同,有關負責人也要受到相應行政處分。但事實上,由于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再嚴格、細致的責任制度也無法防范道德風險,近年來信貸人員違規事件以及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便是明證。與不斷加強的控制力度相對照,人員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貸款審批權基本按行政職務層層下放,基層以及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自主決策的空間有限,積極性受到挫傷。另一方面,激勵手段和措施仍然單調,基本還是傳統計劃體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財務激勵措施――按照績效考核進行的獎勵變成了固定獎金,實質上成為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失去了應有的激勵作用。
(四)財務管理制度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國內銀行缺乏提取準備的自主性。
對貸款的會計處理和計提呆帳準備金的實踐是銀行業管理和控制風險的基本要素。外資銀行基于資產安全和經營穩健的考慮,十分注重按照審慎會計原則,在貸款的會計處理上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真實反映貸款的實際價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貸資產賬面數字不變時,在資產方設立對沖項目――呆賬準備金用于備抵貸款資產項目的損失,使其按照實際價值得到反映,在負債方相應核減資本金。外資銀行對呆賬準備金什么時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財務、稅收部門限制,常常會在有計劃地預提普通風險準備金的基礎上,針對具體貸款風險提取專項呆賬準備金,以便在實際風險損失發生時有能力自擔風險。如某外資銀行除計提1%一般準備外,貸款降為不良后,會根據貸款項目預期損失程度計提相應的專項壞賬準備金。
國內銀行對貸款的會計處理主要按照1993年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已設立了呆賬準備金科目用于抵減資產價值。但呆賬準備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計提標準――年末貸款余額的1%提取,損失發生后由財政部門審批核銷,存在呆賬準備提取水平過低、提取方式單一、提取范圍過窄和銀行對準備金的提取和核銷缺乏自主使用權的問題。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的銀行財務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時揭示銀行貸款風險,也不利于促進管理人員自覺控制風險。首先,銀行資產負債表某個時刻的資產存量,是按歷史成本計算原則而制定的,不能及時根據貸款的實際形態作出調整,這就意味著銀行資產沒有按其實有價值進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應數量的賬面“虛擬資產”,貸款風險不能及時在財務報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貸款損失與經營利潤不掛鉤。商業銀行的貸款收益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在貸款發放時確認的,而貸款損失則要到損失實際發生后才予確認,甚至由于財政部門出于稅收考慮,損失發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確認,其結果必然是高估利潤,在客觀上會造成基層經營單位的貸款擴張沖動和管理人員“重貸輕查”的傾向。最后,由于種種原因,貸款發生損失很難追究到個人責任,但灣收貸款時若熊收回貸款反而能得到獎勵,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五)不良貸款處理策略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轉化,國內銀行重視清收。
外資銀行在貸款發放后,客戶經理會主動參與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幫助解決具體問題。貸款出現問題后,銀行會成立專門小組,幫助借款企業渡過難關。如在某外資銀行,貸款發放后,基于同客戶建立長期信貸合作關系的理念,客戶經理往往滲透到客戶整個經營過程,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協助客戶分析研究市場容量、市場份額、競爭對手等詳細情況,并針對客戶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詳細的咨詢指導意見。如果客戶出現還款困難,也會盡量幫助其搞好經營,爭取實現雙贏目標。
國內銀行普遍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貸款發放后的后續管理沒跟上,往往要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被動研究對策。企業經營困難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貸款,手段單一,主要靠處置抵押物或司法訴訟,容易雪上加霜,將企業置于死地。
二、外資銀行信貸管理對我們的啟示
綜上分析,我國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制度的科學性和成熟性上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距。這種差距直接導致了中外資銀行在競爭能力、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水平上的距離。因此,借鑒國外銀行先進做法,改革現有信貸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一)借鑒外資銀行日趨成熟的信貸管理經驗,按照權力制衡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遵循信貸組織機構設置的三大原則,在現有信貸制度的基礎上強化信貸部門內部橫向制約機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牽制原則,即信貸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形成一種約束制衡機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則,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和授權批準,相互之間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能超越職權;三是遵循系統協調原則,各部門要圍繞一個共同的目標動作,理順關系、增強實力、杜絕內耗。即規模較大的分行可在現有審貸部門、風險審查部門和資產保全部門的基礎上,加設信貸資產組合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對全行信貸資產組合、資產多元化、整體信貸資產回收特點進行分析,對全行潛在集中風險進行評估,并向銀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銀行監管機構、投資者提供報告,根據既定的整體資產優化策略對各業務部門、區域經營管理的信貸資產狀況進行監察。還可設置信貸政策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制訂地區性信貸政策、草擬信貸文件,與信貸監管機構進行溝通等。同時,應將風險審查部門與信貸業務部門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線區別開來,以改變當前由于偏重業務擴張而忽視風險控制部門意見,導致風險審查部門事實上無法從組織上來制衡業務部門的弊端。
(二)樹立以人為本、激勵與約束并重的信貸經營管理思想,從人與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貸風險的雙重閘門。
信貸管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激勵和控制,目前我國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強調通過制度加強控制,對人的激勵顯得不足。過份以責任制來制約信貸管理人員,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責任人為了避免出現貸款損失從而避免處罰,往往對有問題貸款在到期前進行不應有的展期或給予新貸款以收回舊貸款的本息,反而隱藏了風險;為了將個人責任變為集體責任,往往將所有貸款,無論金額大小都推給審貸委員會研究決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現時的問題應是強化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信貸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陸。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貸審批權限按行政職務大小層層下放的舊框框,實行審批放貸和行政完全脫鉤。可按實際
能力和以往業績給予信貸管理人員相應審批權限,并每年進行一次審定,視情況決定提升或降級,創造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的工作環境。第二,把實際工作中過多的負激勵轉為正激勵。加強正面引導和管理的同時,充分尊重和發揮員工的能動性,滿足他們受到社會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現行工資分配制度。堅持市場化的報酬原則,調大績效工資比重,破除行政級別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客戶經理等級薪酬制度。
(三)客觀評價銀行信貸風險,改變信貸營銷觀念,正確處理好風險管理與提高效率的關系。
我國銀行業在信貸管理中往往陷入兩個極端:一是靈活性過強。對上市公司、壟斷性企業等客戶群體,在信貸管理中放松條件,不顧企業負債總規模和償債能力,為企業多頭開戶、盲目授信,甚至于違反國家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等有關制度,依賴壘大戶帶來的短期效益。二是過于教條。在商業銀行貸款企業結構中,中小企業仍然絕對主體,但在信貸管理中,過份強調形式上的風險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擔保手續,不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個性化的金融服務品種,消極逃避承擔適當信貸風險的責任。靈活性過強實際上是沒有原則性,過于教條則制約正常發展。銀行本質上就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不可能消除信貸風險,只能通過制度的完善適度規避信貸風險,對風險的過度約束必然制約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重新樹立正確的信貸風險觀念,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創新力度,提高經營效益水平。
從國內學者的研究結論來看,金融發展或金融深化和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并不一致,例如張杰等(2011)以中國國家統計局的1999—2007年間工業企業統計數據為樣本的實證研究發現,銀行信貸變量對于企業生產效率的影響是不穩定的,并且呈現負向關系;而劉小玄和吳延兵(2009)利用DEA-M指數方法測度了2000—2004年抽樣調查的1022家企業生產效率,在市場需求高速增長條件下,實證檢驗外部融資支持和企業生產率增長之間的關系,研究表明樣本期內銀行信貸與生產率增長顯著正相關。這些文章對于厘清金融因素和企業成長的內在聯系具有重大意義,也從一個側面探索了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的微觀渠道。但這些研究都是直接考察了金融發展與企業成長之間的關系,主要分析金融發展緩解融資約束的功能,卻忽視了金融發展對企業成長的作用機制與渠道。既然金融發展和信貸獲得能夠緩解企業的融資約束,那么所有獲得外部融資的企業應該都有較好的長期績效或較高的生產效率,但現實情況卻并非如此,而且相關研究得到的結論也并不一致,因此,現有金融因素對于企業長期績效影響的研究沒能就結論差異和可能原因給出合理的解釋。在金融因素對于企業成長的微觀作用機制方面,國內外多數文獻都集中于直接檢驗金融發展或金融深化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影響(Brown等,2011;KimandWeisbach,2008;解維敏和方紅星,2011;張杰等,2013),以歐美等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為對象的研究基本上認同金融發展和外部融資對于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研發活動有顯著的積極影響,但考慮到轉型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背景之后,所得到的研究結論則并不完全相同,而且不同外部融資來源和異質性創新活動之間的對應關系也不是我們所想象的那樣簡單。此外,從這一領域的已有文獻也可以發現,對于企業技術創新變量的選擇仍存在著爭議。如果將專利及新產品開況作為創新活動的產出衡量標準研究企業的創新能力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然而,創新活動可能還會體現在某些生產小工藝或者技術的改進上,這些都無法反映在專利、新產品數或新產品銷售值中;另外,通過專利或新產品等指標,我們得到的將僅僅是企業研發活動的效率,而研發成果是否能夠順利投入生產經營并帶來生產效率的提高卻無從得知(周亞虹等,2012)。既然金融發展、企業外部融資以及所引起的研發創新活動其目的都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績效和生產效率,那么,我們必然要追問,外部融資與技術研發活動的結合究竟是否帶來了企業績效的提升呢?進一步地,外部融資或金融發展與什么性質的創新活動相結合才會產生發酵效應從而促進企業的成長呢?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目的即是從微觀企業層面來回答外部融資、技術研發及其交互作用對企業績效的影響。
二、樣本數據和計量方法
(一)樣本數據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數據來源于2005年世界銀行聯合中國企業調查組織對中國商業投資環境和企業表現的調查數據(BusinessEnviron⁃mentandEnterprisePerformanceSurvey,BEEPS)。2005年的營商環境調查則包括了120個城市的12400家工業企業。該調查數據集合包含了大量的中小企業,同時排除了銀行業、電力、鐵路運輸等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此外,在調查問卷的設計中,調查問卷的問題不僅要求企業報告了技術研發創新活動和研發投入資金,調查數據還包括了企業的財務績效、企業員工總人數的自然對數表示的企業規模(Size)、企業存在年齡(Age)、企業本科以上企業員工的比例表示的教育程度變量(Edu)等。因此利用這一數據進行研究,能夠更為全面和細致地反映企業的創新活動,這也有助于我們針對具體創新活動和企業績效之間關系展開深入考察。
(二)關鍵變量的測算本文不僅采用了較為常見的企業財務績效指標,(ROA,以營業利潤和總資產比例衡量)還采用了勞動生產率(LaborProductivity,以企業人均產出的自然對數衡量)和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這兩個指標。與ROA等容易受操縱的財務指標相比,生產效率是公司可否持續發展的更重要、更客觀的評價指標(Schoar,2002;李捷瑜和江舒韻,2009;周方召等,2013)。因此,借鑒GorodnichenkoandSchnitzer(2011)的方法,我們測算了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
(三)計量模型本文首先以2005年世界銀行中國營商環境調查數據為初始研究樣本,我們著重關注外部融資約束、技術創新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對于企業績效的影響。根據前面的理論研究內容和研究假設,利用以下的計量模型進行初步的OLS回歸估計。本文的被解釋變量主要是衡量企業生產效率和企業績效的三個指標,即衡量企業成長能力的全要素生產率(tfp)、企業的人均勞動生產率(LaborProductivity)和企業財務績效指標(ROA)。在解釋變量中,我們主要關心金融因素和企業技術創新這兩方面。2005年的BEEPS中國企業調查數據提供了相應的企業自我報告的信息,即要求企業回答如下的問題:“貴公司是否獲得了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外部融資獲得的難以程度對公司運營和成長的影響”?、“外部融資的利率成本對公司運營和成長的影響程度?”等問題,通過對以上問題設計虛擬變量可以用于計量回歸模型。同時,調查數據還收集了企業近三年來有關技術創新研發投入的信息,包括了技術研發決策和技術研發投入費用,也有助于我們的研究變量設計。
三、實證檢驗
我們首先進行了OLS計量檢驗,在表1的PanelA、PanelB和PanelC中分別報告了外部融資約束程度(AccessofFinance和Finan⁃cialCost)、是否獲得銀行信貸(BankLoan)、企業技術創新研發決策(R&D1)和技術研發強度(R&D2)對于各個被解釋變量的回歸結果。從表2的OLS估計結果來看,企業面臨融資約束程度越高,則其績效越低,外部融資約束變量(AccessofFinance和FinancialCost)對于企業成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而企業的技術創新變量(R&D1和R&D2)則對于企業績效和企業成長具有顯著的正向促進作用。這一結果也與已有國內研究文獻(周業安,1999;CullandXu,2005;李科和徐龍炳,2011;張杰等,2012)的結論相一致,再次表明了外部融資約束是影響企業績效和企業成長的一個重要因素,較為嚴重的外部融資約束和金融抑制會阻礙企業績效的提升和長期成長。此外,在OLS估計中,企業是否獲得銀行信貸變量(BankLoan)對于企業的人均勞動生產率和財務績效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對于企業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雖然為正,但在統計意義上并不顯著。我們在以上的回歸模型中分別引入金融因素和技術創新研發的交互項,為了節省篇幅,我們僅利用企業全要素生產率(tfp)作為被解釋變量,其中,Interection1代表獲得銀行信貸(BankLoan)和研發投入決策(R&D1)的交互項,Interection2、Interection3分別代表了外部融資約束(AccessofFinance、FinancialCost)和研發投入決策(R&D1)的交互項;Interection4、Interection5分別代表銀行信貸(BankLoan)、外部融資約束(AccessofFinance)和研發投入強度(R&D2)的交互項。企業規模(Size)是企業2004年雇傭員工總人數的對數值,企業年齡(Old)是企業自創立開始到2005年的持續年數。企業的技術創新研發決策和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在各個模型中對企業全要素生產率(tfp)均表現出較為穩定的正向影響,而外部融資約束和技術創新的交互項變量分別在5%水平上(Inter⁃ection2)和1%水平上(Interection3)顯著為負,這說明由于外部融資約束程度加大會通過影響企業研發投入決策和研發投入水平而對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產生負面影響;此外,銀行信貸變量和企業研發投入的交互項(Interection4)則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體現了金融發展和金融支持通過企業技術創新對企業成長起到正面影響,而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強度越大則能夠有效緩解融資約束對企業績效帶來的負面作用(Interec⁃tion5在10%水平上顯著)。以上結論驗證了金融因素需要和企業自身的技術創新相結合才能夠發揮提高企業業績和促進企業成長的作用。企業規模(Size)和企業年齡(Old)兩個變量對于企業成長(tfp)的影響均是顯著為負的,這和Du等(2010)利用2002年的BEEPS調查數據實證檢驗的結論相一致;而本文得到的企業年齡對企業績效影響的結果和蔡地等(2012)以2005年BEEPS數據為樣本的實證研究結果一致,這說明企業年齡越大、持續時期越長就更安于現狀而不愿意采取技術創新活動,相應地生產效率也自然會較低。
四、主要結論與啟示
一、中外銀行信貸管理制度的主要差異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防范,在長期的商業化經營中,形成了一整套較為科學、規范的信貸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對貸款原則、貸款程序、貸款審批、貸款風險分析,風險評定、風險控制體系等有規范而嚴格的要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貸風險。相比之下,國內銀行的商業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機制目前尚處在調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諸多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結構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水平制衡,國內銀行重視垂直管理。
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一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十分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了風險控制與資源配置效率的較佳結合。外資銀行通常會設置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多個部門共同負責信貸業務的組織管理,如信貸政策制訂部門、資產組合風險分析部門、業務管理部門、風險審查部門、不良貸款處理部門以及系統一體化管理部門等等。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業務上相互溝通、協作又相互監督。貸款審批是信貸風險的關鍵控制點,在這一環節,外資銀行多采取由隸屬于不同部門的授權人員共同審批的辦法,三人或雙人審批有效。如某外資銀行廣州分行,貸款審批由業務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必須由最少兩名授權人員主管――獨立思考后簽字同意方為有效。分行長主要起協調管理作用,不直接參與貸款的審查與簽批。審批流程呈橫向運動特征。
國內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組織結構與專業銀行時期相比,基本架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動,仍是與行政體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機構,表現為管理責任關系和信息的匯報渠道均為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網點之間以及機構內部行長、科長、經辦之間的分級管理。與外資銀行比,縱向管理鏈條過長,而橫向的分工與制衡關系強調得不夠。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各級分行進行了內部結構調整,相繼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負責處置不良貸款、評估貸款風險,改變了舊體制下信貸部“一統”信貸業務的局面,但信貸政策管理、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等職責仍然基本由審貸部門承擔,部門的細分化程度不夠。貸款審批實行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行長或主管信貸的副行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審批流程呈縱向運動特征。
(二)風險防范意識和控制手段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事前防范,國內銀行重視事后化解。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早期防范,將防范風險作為整個信貸業務流程的核心,在各個業務環節采取了多種措施防范金融風險。主要有:1、通過確定目標市場、制定詳細的風險資產接受標準來篩選客戶。如某外資銀行每年會根據信貸政策委員會確定的地區最高額度指標,確立市場目標及風險接受標準,只有符合目標市場條件的客戶才能發放貸款。業務管理部門通過行業研究,列出可接納客戶的條件及細節,包括對公司規模、管理者經驗、股東資本、杠桿比率等方面的指標限制,信貸人員以此為依據尋找符合條件的客戶進入貸款程序。2、通過現代計量方法和借助各種專用軟件對客戶進行動態評估與分析,并將評級結果廣泛運用于信貸管理的各環節。3、建立大客戶專管制度。大客戶的貸款由總部統一專管,總部每年對其總公司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分公司申請貸款時在總的授信額度內統籌考慮。4、通過動態評占資產組合,盡可能地選擇多種彼此互不相關或者負相關的資產進行搭配,以便分散風險。5、通過不定期的風險測試,提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在某外資銀行,風險管理部門會定期對貸款組合進行風險測試,通過假設某些宏觀(政治/經濟)事件發生,測量信貸資產可能遭受的影響。根據測算結果,一些敏感性貸款在五級分類中將被歸為“可疑”類,有關客戶的信用等級也會相應下調。6、設立獨立機構評估風險與績效。如果不合格,審核部門將及時給予改善建議,要求業務管理部門改進,并在6個月后復查,12―18個月后再次復查,直到確保風險隱患消除。
與外資銀行相比,國內銀行由于歷史包袱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風險的化解上,風險的早期防范沒有得到充分重視。我國商業銀行基本上沒有開展市場細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審查借款企業的合規性,包括企業執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審、對外投資比例、有無違法經營行為等之后,就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對行業和企業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和個案分析,對如何科學搭配、合理運用信貸資產,將資產風險降到最低缺乏全盤考慮。這造成了近幾年商業銀行無論國有民營、無論規模大小盲目“搶大戶”的情況,新增貸款大量涌入交通、電信、電力等壟斷行業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數貸款大戶。貸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雖然能增加銀行盈利,降低不良貸款,但從長遠看,貸款大戶的系統性、行業性、政策性風險大,一旦發生貸款損失,對放貸行甚至整個銀行業都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在風險控制的其他環節,國內銀行雖然借鑒外資銀行做法,建立了風險評級制度,但信用評級一般只能在新客戶申請貸款時和每年年初進行,不能即時反映風險,評級系統的可操作性、指標體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設置的科學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評級結果的普遍運用也與外資銀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員制約手段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人員激勵,國內銀行重視人員控制。
外資銀行強調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開展和管理中給予了信貸管理人員充分的自。信貸管理人員通常享有較強的獨立性,從總行到分行自成一體,各級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人員由上一級甚至上兩級信貸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對上一級信貸主管負責。在某外資銀行,總部每年會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逐步提高信貸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水平,并根據其工作經驗和能力,將其分為若干等級,授予相應信貸審批權限。信貸管理人員的“超然”地位既保證了他們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空間,有效地避免了貸款的審批與發放過多受到行政干預,又充分調動了信貸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在外資銀行,道德風險的防范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實現:一是實行科學評價,動態管理。如某外資銀行,貸款審批權限實行一年一定,獨立考核部門借助業績評價系統對信貸管理人員的“表現”打分,上級信貸主管據此決定提高或降低該信貸管理人員的審批權限等級。審批權限的動態調整一方面給信貸管理人員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督促其自覺控制資產質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層在短期內能夠查明風險、采取對策。二是通過設計科學的激勵機制,采用財務激勵措施,如股票期權制度、內部持股制度,將股東價值最大化、信貸人員自身報酬最大化和人力資本增殖的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遏止信貸管理人員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離所有者目標的現象。三是通過設計相互制衡的組織體系,通過權力的分工和制衡實現人員間的時時制約和事先制約,有效制止內部人控制行為。
國內銀行強調對員工加強控制。但國內銀行內部制衡的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各種財務激勵措施尚未落實,貸款審批權也基本上是靜態管理、多年難變,對人員的控制主要落實在貸款責任制上。各家銀行建立了信貸資產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和不良貸款終身追繳制度,制定了詳細的考核辦法和嚴厲的處罰辦法,期望在信息不對稱、監督困難的情況下制約信貸人員的放貸行為,加大違規成本。一些要求和規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銀行規定新增貸款要實現“零不良”;一些銀行規定如果確因員工的過錯形成不良,則經辦人員將立即被解除合同,有關負責人也要受到相應行政處分。但事實上,由于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再嚴格、細致的責任制度也無法防范道德風險,近年來信貸人員違規事件以及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便是明證。與不斷加強的控制力度相對照,人員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貸款審批權基本按行政職務層層下放,基層以及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自主決策的空間有限,積極性受到挫傷。另一方面,激勵手段和措施仍然單調,基本還是傳統計劃體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財務激勵措施――按照績效考核進行的獎勵變成了固定獎金,實質上成為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失去了應有的激勵作用。
(四)財務管理制度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國內銀行缺乏提取準備的自主性。
對貸款的會計處理和計提呆帳準備金的實踐是銀行業管理和控制風險的基本要素。外資銀行基于資產安全和經營穩健的考慮,十分注重按照審慎會計原則,在貸款的會計處理上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真實反映貸款的實際價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貸資產賬面數字不變時,在資產方設立對沖項目――呆賬準備金用于備抵貸款資產項目的損失,使其按照實際價值得到反映,在負債方相應核減資本金。外資銀行對呆賬準備金什么時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財務、稅收部門限制,常常會在有計劃地預提普通風險準備金的基礎上,針對具體貸款風險提取專項呆賬準備金,以便在實際風險損失發生時有能力自擔風險。如某外資銀行除計提1%一般準備外,貸款降為不良后,會根據貸款項目預期損失程度計提相應的專項壞賬準備金。
國內銀行對貸款的會計處理主要按照1993年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已設立了呆賬準備金科目用于抵減資產價值。但呆賬準備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計提標準――年末貸款余額的1%提取,損失發生后由財政部門審批核銷,存在呆賬準備提取水平過低、提取方式單一、提取范圍過窄和銀行對準備金的提取和核銷缺乏自主使用權的問題。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的銀行財務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時揭示銀行貸款風險,也不利于促進管理人員自覺控制風險。首先,銀行資產負債表某個時刻的資產存量,是按歷史成本計算原則而制定的,不能及時根據貸款的實際形態作出調整,這就意味著銀行資產沒有按其實有價值進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應數量的賬面“虛擬資產”,貸款風險不能及時在財務報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貸款損失與經營利潤不掛鉤。商業銀行的貸款收益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在貸款發放時確認的,而貸款損失則要到損失實際發生后才予確認,甚至由于財政部門出于稅收考慮,損失發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確認,其結果必然是高估利潤,在客觀上會造成基層經營單位的貸款擴張沖動和管理人員“重貸輕查”的傾向。最后,由于種種原因,貸款發生損失很難追究到個人責任,但灣收貸款時若熊收回貸款反而能得到獎勵,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五)不良貸款處理策略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轉化,國內銀行重視清收。
外資銀行在貸款發放后,客戶經理會主動參與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幫助解決具體問題。貸款出現問題后,銀行會成立專門小組,幫助借款企業渡過難關。如在某外資銀行,貸款發放后,基于同客戶建立長期信貸合作關系的理念,客戶經理往往滲透到客戶整個經營過程,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協助客戶分析研究市場容量、市場份額、競爭對手等詳細情況,并針對客戶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詳細的咨詢指導意見。如果客戶出現還款困難,也會盡量幫助其搞好經營,爭取實現雙贏目標。
國內銀行普遍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貸款發放后的后續管理沒跟上,往往要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被動研究對策。企業經營困難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貸款,手段單一,主要靠處置抵押物或司法訴訟,容易雪上加霜,將企業置于死地。
二、外資銀行信貸管理對我們的啟示
綜上分析,我國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制度的科學性和成熟性上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距。這種差距直接導致了中外資銀行在競爭能力、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水平上的距離。因此,借鑒國外銀行先進做法,改革現有信貸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一)借鑒外資銀行日趨成熟的信貸管理經驗,按照權力制衡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遵循信貸組織機構設置的三大原則,在現有信貸制度的基礎上強化信貸部門內部橫向制約機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牽制原則,即信貸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形成一種約束制衡機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則,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和授權批準,相互之間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能超越職權;三是遵循系統協調原則,各部門要圍繞一個共同的目標動作,理順關系、增強實力、杜絕內耗。即規模較大的分行可在現有審貸部門、風險審查部門和資產保全部門的基礎上,加設信貸資產組合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對全行信貸資產組合、資產多元化、整體信貸資產回收特點進行分析,對全行潛在集中風險進行評估,并向銀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銀行監管機構、投資者提供報告,根據既定的整體資產優化策略對各業務部門、區域經營管理的信貸資產狀況進行監察。還可設置信貸政策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制訂地區性信貸政策、草擬信貸文件,與信貸監管機構進行溝通等。同時,應將風險審查部門與信貸業務部門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線區別開來,以改變當前由于偏重業務擴張而忽視風險控制部門意見,導致風險審查部門事實上無法從組織上來制衡業務部門的弊端。
(二)樹立以人為本、激勵與約束并重的信貸經營管理思想,從人與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貸風險的雙重閘門。
信貸管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激勵和控制,目前我國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強調通過制度加強控制,對人的激勵顯得不足。過份以責任制來制約信貸管理人員,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責任人為了避免出現貸款損失從而避免處罰,往往對有問題貸款在到期前進行不應有的展期或給予新貸款以收回舊貸款的本息,反而隱藏了風險;為了將個人責任變為集體責任,往往將所有貸款,無論金額大小都推給審貸委員會研究決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現時的問題應是強化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信貸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陸。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貸審批權限按行政職務大小層層下放的舊框框,實行審批放貸和行政完全脫鉤。可按實際能力和以往業績給予信貸管理人員相應審批權限,并每年進行一次審定,視情況決定提升或降級,創造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的工作環境。第二,把實際工作中過多的負激勵轉為正激勵。加強正面引導和管理的同時,充分尊重和發揮員工的能動性,滿足他們受到社會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現行工資分配制度。堅持市場化的報酬原則,調大績效工資比重,破除行政級別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客戶經理等級薪酬制度。
(三)客觀評價銀行信貸風險,改變信貸營銷觀念,正確處理好風險管理與提高效率的關系。
我國銀行業在信貸管理中往往陷入兩個極端:一是靈活性過強。對上市公司、壟斷性企業等客戶群體,在信貸管理中放松條件,不顧企業負債總規模和償債能力,為企業多頭開戶、盲目授信,甚至于違反國家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等有關制度,依賴壘大戶帶來的短期效益。二是過于教條。在商業銀行貸款企業結構中,中小企業仍然絕對主體,但在信貸管理中,過份強調形式上的風險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擔保手續,不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個性化的金融服務品種,消極逃避承擔適當信貸風險的責任。靈活性過強實際上是沒有原則性,過于教條則制約正常發展。銀行本質上就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不可能消除信貸風險,只能通過制度的完善適度規避信貸風險,對風險的過度約束必然制約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重新樹立正確的信貸風險觀念,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創新力度,提高經營效益水平。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防范,在長期的商業化經營中,形成了一整套較為科學、規范的信貸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對貸款原則、貸款程序、貸款審批、貸款風險分析,風險評定、風險控制體系等有規范而嚴格的要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貸風險。相比之下,國內銀行的商業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機制目前尚處在調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諸多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結構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水平制衡,國內銀行重視垂直管理。
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一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十分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了風險控制與資源配置效率的較佳結合。外資銀行通常會設置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多個部門共同負責信貸業務的組織管理,如信貸政策制訂部門、資產組合風險分析部門、業務管理部門、風險審查部門、不良貸款處理部門以及系統一體化管理部門等等。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業務上相互溝通、協作又相互監督。貸款審批是信貸風險的關鍵控制點,在這一環節,外資銀行多采取由隸屬于不同部門的授權人員共同審批的辦法,三人或雙人審批有效。如某外資銀行廣州分行,貸款審批由業務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必須由最少兩名授權人員主管——獨立思考后簽字同意方為有效。分行長主要起協調管理作用,不直接參與貸款的審查與簽批。審批流程呈橫向運動特征。
國內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組織結構與專業銀行時期相比,基本架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動,仍是與行政體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機構,表現為管理責任關系和信息的匯報渠道均為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網點之間以及機構內部行長、科長、經辦之間的分級管理。與外資銀行比,縱向管理鏈條過長,而橫向的分工與制衡關系強調得不夠。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各級分行進行了內部結構調整,相繼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負責處置不良貸款、評估貸款風險,改變了舊體制下信貸部“一統”信貸業務的局面,但信貸政策管理、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等職責仍然基本由審貸部門承擔,部門的細分化程度不夠。貸款審批實行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行長或主管信貸的副行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審批流程呈縱向運動特征。
(二)風險防范意識和控制手段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事前防范,國內銀行重視事后化解。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早期防范,將防范風險作為整個信貸業務流程的核心,在各個業務環節采取了多種措施防范金融風險。主要有:1、通過確定目標市場、制定詳細的風險資產接受標準來篩選客戶。如某外資銀行每年會根據信貸政策委員會確定的地區最高額度指標,確立市場目標及風險接受標準,只有符合目標市場條件的客戶才能發放貸款。業務管理部門通過行業研究,列出可接納客戶的條件及細節,包括對公司規模、管理者經驗、股東資本、杠桿比率等方面的指標限制,信貸人員以此為依據尋找符合條件的客戶進入貸款程序。2、通過現代計量方法和借助各種專用軟件對客戶進行動態評估與分析,并將評級結果廣泛運用于信貸管理的各環節。3、建立大客戶專管制度。大客戶的貸款由總部統一專管,總部每年對其總公司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分公司申請貸款時在總的授信額度內統籌考慮。4、通過動態評占資產組合,盡可能地選擇多種彼此互不相關或者負相關的資產進行搭配,以便分散風險。5、通過不定期的風險測試,提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在某外資銀行,風險管理部門會定期對貸款組合進行風險測試,通過假設某些宏觀(政治/經濟)事件發生,測量信貸資產可能遭受的影響。根據測算結果,一些敏感性貸款在五級分類中將被歸為“可疑”類,有關客戶的信用等級也會相應下調。6、設立獨立機構評估風險與績效。如某外資銀行,總部有獨立的風險審核小組對各分行信貸組合和信貸管理程序進行一年一度或兩年一度的審核。審核小組通過計算信貸組合的加權平均損失概率,確定信貸組合的風險級數,5級以上為合格。如果不合格,審核部門將及時給予改善建議,要求業務管理部門改進,并在6個月后復查,12—18個月后再次復查,直到確保風險隱患消除。與外資銀行相比,國內銀行由于歷史包袱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風險的化解上,風險的早期防范沒有得到充分重視。我國商業銀行基本上沒有開展市場細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審查借款企業的合規性,包括企業執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審、對外投資比例、有無違法經營行為等之后,就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對行業和企業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和個案分析,對如何科學搭配、合理運用信貸資產,將資產風險降到最低缺乏全盤考慮。這造成了近幾年商業銀行無論國有民營、無論規模大小盲目“搶大戶”的情況,新增貸款大量涌入交通、電信、電力等壟斷行業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數貸款大戶。貸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雖然能增加銀行盈利,降低不良貸款,但從長遠看,貸款大戶的系統性、行業性、政策性風險大,一旦發生貸款損失,對放貸行甚至整個銀行業都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在風險控制的其他環節,國內銀行雖然借鑒外資銀行做法,建立了風險評級制度,但信用評級一般只能在新客戶申請貸款時和每年年初進行,不能即時反映風險,評級系統的可操作性、指標體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設置的科學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評級結果的普遍運用也與外資銀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員制約手段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人員激勵,國內銀行重視人員控制。
外資銀行強調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開展和管理中給予了信貸管理人員充分的自。信貸管理人員通常享有較強的獨立性,從總行到分行自成一體,各級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人員由上一級甚至上兩級信貸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對上一級信貸主管負責。在某外資銀行,總部每年會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逐步提高信貸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水平,并根據其工作經驗和能力,將其分為若干等級,授予相應信貸審批權限。信貸管理人員的“超然”地位既保證了他們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空間,有效地避免了貸款的審批與發放過多受到行政干預,又充分調動了信貸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在外資銀行,道德風險的防范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實現:一是實行科學評價,動態管理。如某外資銀行,貸款審批權限實行一年一定,獨立考核部門借助業績評價系統對信貸管理人員的“表現”打分,上級信貸主管據此決定提高或降低該信貸管理人員的審批權限等級。審批權限的動態調整一方面給信貸管理人員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督促其自覺控制資產質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層在短期內能夠查明風險、采取對策。二是通過設計科學的激勵機制,采用財務激勵措施,如股票期權制度、內部持股制度,將股東價值最大化、信貸人員自身報酬最大化和人力資本增殖的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遏止信貸管理人員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離所有者目標的現象。三是通過設計相互制衡的組織體系,通過權力的分工和制衡實現人員間的時時制約和事先制約,有效制止內部人控制行為。
國內銀行強調對員工加強控制。但國內銀行內部制衡的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各種財務激勵措施尚未落實,貸款審批權也基本上是靜態管理、多年難變,對人員的控制主要落實在貸款責任制上。各家銀行建立了信貸資產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和不良貸款終身追繳制度,制定了詳細的考核辦法和嚴厲的處罰辦法,期望在信息不對稱、監督困難的情況下制約信貸人員的放貸行為,加大違規成本。一些要求和規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銀行規定新增貸款要實現“零不良”;一些銀行規定如果確因員工的過錯形成不良,則經辦人員將立即被解除合同,有關負責人也要受到相應行政處分。但事實上,由于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再嚴格、細致的責任制度也無法防范道德風險,近年來信貸人員違規事件以及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便是明證。與不斷加強的控制力度相對照,人員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貸款審批權基本按行政職務層層下放,基層以及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自主決策的空間有限,積極性受到挫傷。另一方面,激勵手段和措施仍然單調,基本還是傳統計劃體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財務激勵措施——按照績效考核進行的獎勵變成了固定獎金,實質上成為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失去了應有的激勵作用。(四)財務管理制度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國內銀行缺乏提取準備的自主性。
對貸款的會計處理和計提呆帳準備金的實踐是銀行業管理和控制風險的基本要素。外資銀行基于資產安全和經營穩健的考慮,十分注重按照審慎會計原則,在貸款的會計處理上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真實反映貸款的實際價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貸資產賬面數字不變時,在資產方設立對沖項目——呆賬準備金用于備抵貸款資產項目的損失,使其按照實際價值得到反映,在負債方相應核減資本金。外資銀行對呆賬準備金什么時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財務、稅收部門限制,常常會在有計劃地預提普通風險準備金的基礎上,針對具體貸款風險提取專項呆賬準備金,以便在實際風險損失發生時有能力自擔風險。如某外資銀行除計提1%一般準備外,貸款降為不良后,會根據貸款項目預期損失程度計提相應的專項壞賬準備金。
國內銀行對貸款的會計處理主要按照1993年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已設立了呆賬準備金科目用于抵減資產價值。但呆賬準備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計提標準——年末貸款余額的1%提取,損失發生后由財政部門審批核銷,存在呆賬準備提取水平過低、提取方式單一、提取范圍過窄和銀行對準備金的提取和核銷缺乏自主使用權的問題。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的銀行財務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時揭示銀行貸款風險,也不利于促進管理人員自覺控制風險。首先,銀行資產負債表某個時刻的資產存量,是按歷史成本計算原則而制定的,不能及時根據貸款的實際形態作出調整,這就意味著銀行資產沒有按其實有價值進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應數量的賬面“虛擬資產”,貸款風險不能及時在財務報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貸款損失與經營利潤不掛鉤。商業銀行的貸款收益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在貸款發放時確認的,而貸款損失則要到損失實際發生后才予確認,甚至由于財政部門出于稅收考慮,損失發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確認,其結果必然是高估利潤,在客觀上會造成基層經營單位的貸款擴張沖動和管理人員“重貸輕查”的傾向。最后,由于種種原因,貸款發生損失很難追究到個人責任,但灣收貸款時若熊收回貸款反而能得到獎勵,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五)不良貸款處理策略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轉化,國內銀行重視清收。
外資銀行在貸款發放后,客戶經理會主動參與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幫助解決具體問題。貸款出現問題后,銀行會成立專門小組,幫助借款企業渡過難關。如在某外資銀行,貸款發放后,基于同客戶建立長期信貸合作關系的理念,客戶經理往往滲透到客戶整個經營過程,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協助客戶分析研究市場容量、市場份額、競爭對手等詳細情況,并針對客戶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詳細的咨詢指導意見。如果客戶出現還款困難,也會盡量幫助其搞好經營,爭取實現雙贏目標。
國內銀行普遍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貸款發放后的后續管理沒跟上,往往要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被動研究對策。企業經營困難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貸款,手段單一,主要靠處置抵押物或司法訴訟,容易雪上加霜,將企業置于死地。
二、外資銀行信貸管理對我們的啟示
綜上分析,我國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制度的科學性和成熟性上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距。這種差距直接導致了中外資銀行在競爭能力、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水平上的距離。因此,借鑒國外銀行先進做法,改革現有信貸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一)借鑒外資銀行日趨成熟的信貸管理經驗,按照權力制衡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遵循信貸組織機構設置的三大原則,在現有信貸制度的基礎上強化信貸部門內部橫向制約機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牽制原則,即信貸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形成一種約束制衡機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則,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和授權批準,相互之間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能超越職權;三是遵循系統協調原則,各部門要圍繞一個共同的目標動作,理順關系、增強實力、杜絕內耗。即規模較大的分行可在現有審貸部門、風險審查部門和資產保全部門的基礎上,加設信貸資產組合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對全行信貸資產組合、資產多元化、整體信貸資產回收特點進行分析,對全行潛在集中風險進行評估,并向銀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銀行監管機構、投資者提供報告,根據既定的整體資產優化策略對各業務部門、區域經營管理的信貸資產狀況進行監察。還可設置信貸政策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制訂地區性信貸政策、草擬信貸文件,與信貸監管機構進行溝通等。同時,應將風險審查部門與信貸業務部門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線區別開來,以改變當前由于偏重業務擴張而忽視風險控制部門意見,導致風險審查部門事實上無法從組織上來制衡業務部門的弊端。(二)樹立以人為本、激勵與約束并重的信貸經營管理思想,從人與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貸風險的雙重閘門。
信貸管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激勵和控制,目前我國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強調通過制度加強控制,對人的激勵顯得不足。過份以責任制來制約信貸管理人員,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責任人為了避免出現貸款損失從而避免處罰,往往對有問題貸款在到期前進行不應有的展期或給予新貸款以收回舊貸款的本息,反而隱藏了風險;為了將個人責任變為集體責任,往往將所有貸款,無論金額大小都推給審貸委員會研究決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現時的問題應是強化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信貸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陸。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貸審批權限按行政職務大小層層下放的舊框框,實行審批放貸和行政完全脫鉤。可按實際能力和以往業績給予信貸管理人員相應審批權限,并每年進行一次審定,視情況決定提升或降級,創造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的工作環境。第二,把實際工作中過多的負激勵轉為正激勵。加強正面引導和管理的同時,充分尊重和發揮員工的能動性,滿足他們受到社會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現行工資分配制度。堅持市場化的報酬原則,調大績效工資比重,破除行政級別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客戶經理等級薪酬制度。
(三)客觀評價銀行信貸風險,改變信貸營銷觀念,正確處理好風險管理與提高效率的關系。
我國銀行業在信貸管理中往往陷入兩個極端:一是靈活性過強。對上市公司、壟斷性企業等客戶群體,在信貸管理中放松條件,不顧企業負債總規模和償債能力,為企業多頭開戶、盲目授信,甚至于違反國家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等有關制度,依賴壘大戶帶來的短期效益。二是過于教條。在商業銀行貸款企業結構中,中小企業仍然絕對主體,但在信貸管理中,過份強調形式上的風險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擔保手續,不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個性化的金融服務品種,消極逃避承擔適當信貸風險的責任。靈活性過強實際上是沒有原則性,過于教條則制約正常發展。銀行本質上就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不可能消除信貸風險,只能通過制度的完善適度規避信貸風險,對風險的過度約束必然制約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重新樹立正確的信貸風險觀念,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創新力度,提高經營效益水平。
一、中外銀行信貸管理制度的主要差異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防范,在長期的商業化經營中,形成了一整套較為科學、規范的信貸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對貸款原則、貸款程序、貸款審批、貸款風險分析,風險評定、風險控制體系等有規范而嚴格的要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貸風險。相比之下,國內銀行的商業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機制目前尚處在調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諸多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結構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水平制衡,國內銀行重視垂直管理。
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一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十分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了風險控制與資源配置效率的較佳結合。外資銀行通常會設置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多個部門共同負責信貸業務的組織管理,如信貸政策制訂部門、資產組合風險分析部門、業務管理部門、風險審查部門、不良貸款處理部門以及系統一體化管理部門等等。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業務上相互溝通、協作又相互監督。貸款審批是信貸風險的關鍵控制點,在這一環節,外資銀行多采取由隸屬于不同部門的授權人員共同審批的辦法,三人或雙人審批有效。如某外資銀行廣州分行,貸款審批由業務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必須由最少兩名授權人員主管――獨立思考后簽字同意方為有效。分行長主要起協調管理作用,不直接參與貸款的審查與簽批。審批流程呈橫向運動特征。
國內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組織結構與專業銀行時期相比,基本架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動,仍是與行政體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機構,表現為管理責任關系和信息的匯報渠道均為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網點之間以及機構內部行長、科長、經辦之間的分級管理。與外資銀行比,縱向管理鏈條過長,而橫向的分工與制衡關系強調得不夠。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各級分行進行了內部結構調整,相繼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負責處置不良貸款、評估貸款風險,改變了舊體制下信貸部“一統”信貸業務的局面,但信貸政策管理、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等職責仍然基本由審貸部門承擔,部門的細分化程度不夠。貸款審批實行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行長或主管信貸的副行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審批流程呈縱向運動特征。
(二)風險防范意識和控制手段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事前防范,國內銀行重視事后化解。
外資銀行十分注重信貸風險的早期防范,將防范風險作為整個信貸業務流程的核心,在各個業務環節采取了多種措施防范金融風險。主要有:1、通過確定目標市場、制定詳細的風險資產接受標準來篩選客戶。如某外資銀行每年會根據信貸政策委員會確定的地區最高額度指標,確立市場目標及風險接受標準,只有符合目標市場條件的客戶才能發放貸款。業務管理部門通過行業研究,列出可接納客戶的條件及細節,包括對公司規模、管理者經驗、股東資本、杠桿比率等方面的指標限制,信貸人員以此為依據尋找符合條件的客戶進入貸款程序。2、通過現代計量方法和借助各種專用軟件對客戶進行動態評估與分析,并將評級結果廣泛運用于信貸管理的各環節。3、建立大客戶專管制度。大客戶的貸款由總部統一專管,總部每年對其總公司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分公司申請貸款時在總的授信額度內統籌考慮。4、通過動態評占資產組合,盡可能地選擇多種彼此互不相關或者負相關的資產進行搭配,以便分散風險。5、通過不定期的風險測試,提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在某外資銀行,風險管理部門會定期對貸款組合進行風險測試,通過假設某些宏觀(政治/經濟)事件發生,測量信貸資產可能遭受的影響。根據測算結果,一些敏感性貸款在五級分類中將被歸為“可疑”類,有關客戶的信用等級也會相應下調。6、設立獨立機構評估風險與績效。如某外資銀行,總部有獨立的風險審核小組對各分行信貸組合和信貸管理程序進行一年一度或兩年一度的審核。審核小組通過計算信貸組合的加權平均損失概率,確定信貸組合的風險級數,5級以上為合格。如果不合格,審核部門將及時給予改善建議,要求業務管理部門改進,并在6個月后復查,12―18個月后再次復查,直到確保風險隱患消除。
與外資銀行相比,國內銀行由于歷史包袱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風險的化解上,風險的早期防范沒有得到充分重視。我國商業銀行基本上沒有開展市場細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審查借款企業的合規性,包括企業執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審、對外投資比例、有無違法經營行為等之后,就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對行業和企業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和個案分析,對如何科學搭配、合理運用信貸資產,將資產風險降到最低缺乏全盤考慮。這造成了近幾年商業銀行無論國有民營、無論規模大小盲目“搶大戶”的情況,新增貸款大量涌入交通、電信、電力等壟斷行業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數貸款大戶。貸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雖然能增加銀行盈利,降低不良貸款,但從長遠看,貸款大戶的系統性、行業性、政策性風險大,一旦發生貸款損失,對放貸行甚至整個銀行業都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在風險控制的其他環節,國內銀行雖然借鑒外資銀行做法,建立了風險評級制度,但信用評級一般只能在新客戶申請貸款時和每年年初進行,不能即時反映風險,評級系統的可操作性、指標體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設置的科學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評級結果的普遍運用也與外資銀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員制約手段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人員激勵,國內銀行重視人員控制。
外資銀行強調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開展和管理中給予了信貸管理人員充分的自。信貸管理人員通常享有較強的獨立性,從總行到分行自成一體,各級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人員由上一級甚至上兩級信貸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對上一級信貸主管負責。在某外資銀行,總部每年會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逐步提高信貸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水平,并根據其工作經驗和能力,將其分為若干等級,授予相應信貸審批權限。信貸管理人員的“超然”地位既保證了他們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空間,有效地避免了貸款的審批與發放過多受到行政干預,又充分調動了信貸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在外資銀行,道德風險的防范主要通過三個途徑實現:一是實行科學評價,動態管理。如某外資銀行,貸款審批權限實行一年一定,獨立考核部門借助業績評價系統對信貸管理人員的“表現”打分,上級信貸主管據此決定提高或降低該信貸管理人員的審批權限等級。審批權限的動態調整一方面給信貸管理人員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督促其自覺控制資產質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層在短期內能夠查明風險、采取對策。二是通過設計科學的激勵機制,采用財務激勵措施,如股票期權制度、內部持股制度,將股東價值最大化、信貸人員
自身報酬最大化和人力資本增殖的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遏止信貸管理人員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離所有者目標的現象。三是通過設計相互制衡的組織體系,通過權力的分工和制衡實現人員間的時時制約和事先制約,有效制止內部人控制行為。
國內銀行強調對員工加強控制。但國內銀行內部制衡的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各種財務激勵措施尚未落實,貸款審批權也基本上是靜態管理、多年難變,對人員的控制主要落實在貸款責任制上。各家銀行建立了信貸資產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和不良貸款終身追繳制度,制定了詳細的考核辦法和嚴厲的處罰辦法,期望在信息不對稱、監督困難的情況下制約信貸人員的放貸行為,加大違規成本。一些要求和規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銀行規定新增貸款要實現“零不良”;一些銀行規定如果確因員工的過錯形成不良,則經辦人員將立即被解除合同,有關負責人也要受到相應行政處分。但事實上,由于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再嚴格、細致的責任制度也無法防范道德風險,近年來信貸人員違規事件以及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便是明證。與不斷加強的控制力度相對照,人員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貸款審批權基本按行政職務層層下放,基層以及中層信貸管理人員自主決策的空間有限,積極性受到挫傷。另一方面,激勵手段和措施仍然單調,基本還是傳統計劃體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財務激勵措施――按照績效考核進行的獎勵變成了固定獎金,實質上成為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失去了應有的激勵作用。
(四)財務管理制度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國內銀行缺乏提取準備的自主性。
對貸款的會計處理和計提呆帳準備金的實踐是銀行業管理和控制風險的基本要素。外資銀行基于資產安全和經營穩健的考慮,十分注重按照審慎會計原則,在貸款的會計處理上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損失,真實反映貸款的實際價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貸資產賬面數字不變時,在資產方設立對沖項目――呆賬準備金用于備抵貸款資產項目的損失,使其按照實際價值得到反映,在負債方相應核減資本金。外資銀行對呆賬準備金什么時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財務、稅收部門限制,常常會在有計劃地預提普通風險準備金的基礎上,針對具體貸款風險提取專項呆賬準備金,以便在實際風險損失發生時有能力自擔風險。如某外資銀行除計提1%一般準備外,貸款降為不良后,會根據貸款項目預期損失程度計提相應的專項壞賬準備金。
國內銀行對貸款的會計處理主要按照1993年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已設立了呆賬準備金科目用于抵減資產價值。但呆賬準備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計提標準――年末貸款余額的1%提取,損失發生后由財政部門審批核銷,存在呆賬準備提取水平過低、提取方式單一、提取范圍過窄和銀行對準備金的提取和核銷缺乏自主使用權的問題。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的銀行財務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時揭示銀行貸款風險,也不利于促進管理人員自覺控制風險。首先,銀行資產負債表某個時刻的資產存量,是按歷史成本計算原則而制定的,不能及時根據貸款的實際形態作出調整,這就意味著銀行資產沒有按其實有價值進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應數量的賬面“虛擬資產”,貸款風險不能及時在財務報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貸款損失與經營利潤不掛鉤。商業銀行的貸款收益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在貸款發放時確認的,而貸款損失則要到損失實際發生后才予確認,甚至由于財政部門出于稅收考慮,損失發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確認,其結果必然是高估利潤,在客觀上會造成基層經營單位的貸款擴張沖動和管理人員“重貸輕查”的傾向。最后,由于種種原因,貸款發生損失很難追究到個人責任,但灣收貸款時若熊收回貸款反而能得到獎勵,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五)不良貸款處理策略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轉化,國內銀行重視清收。
外資銀行在貸款發放后,客戶經理會主動參與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幫助解決具體問題。貸款出現問題后,銀行會成立專門小組,幫助借款企業渡過難關。如在某外資銀行,貸款發放后,基于同客戶建立長期信貸合作關系的理念,客戶經理往往滲透到客戶整個經營過程,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協助客戶分析研究市場容量、市場份額、競爭對手等詳細情況,并針對客戶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詳細的咨詢指導意見。如果客戶出現還款困難,也會盡量幫助其搞好經營,爭取實現雙贏目標。
國內銀行普遍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貸款發放后的后續管理沒跟上,往往要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被動研究對策。企業經營困難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貸款,手段單一,主要靠處置抵押物或司法訴訟,容易雪上加霜,將企業置于死地。
二、外資銀行信貸管理對我們的啟示
綜上分析,我國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制度的科學性和成熟性上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距。這種差距直接導致了中外資銀行在競爭能力、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水平上的距離。因此,借鑒國外銀行先進做法,改革現有信貸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一)借鑒外資銀行日趨成熟的信貸管理經驗,按照權力制衡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遵循信貸組織機構設置的三大原則,在現有信貸制度的基礎上強化信貸部門內部橫向制約機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牽制原則,即信貸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形成一種約束制衡機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則,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和授權批準,相互之間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能超越職權;三是遵循系統協調原則,各部門要圍繞一個共同的目標動作,理順關系、增強實力、杜絕內耗。即規模較大的分行可在現有審貸部門、風險審查部門和資產保全部門的基礎上,加設信貸資產組合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對全行信貸資產組合、資產多元化、整體信貸資產回收特點進行分析,對全行潛在集中風險進行評估,并向銀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銀行監管機構、投資者提供報告,根據既定的整體資產優化策略對各業務部門、區域經營管理的信貸資產狀況進行監察。還可設置信貸政策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制訂地區性信貸政策、草擬信貸文件,與信貸監管機構進行溝通等。同時,應將風險審查部門與信貸業務部門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線區別開來,以改變當前由于偏重業務擴張而忽視風險控制部門意見,導致風險審查部門事實上無法從組織上來制衡業務部門的弊端。
(二)樹立以人為本、激勵與約束并重的信貸經營管理思想,從人與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貸風險的雙重閘門。
信貸管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激勵和控制,目前我國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強調通過制度加強控制,對人的激勵顯得不足。過份以責任制來制約信貸管理人員,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責任人為了避免出現貸款損失從而避免處罰,往往對有問題貸款在到期前進行不應有的展期或給予新貸款以收回舊貸款的本息,反而隱藏了風險;為了將個人責任變為集體責任,往往將所有貸款,無論金額大小都推給審貸委員會研究決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現時的問題應是強化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信貸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陸。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貸審批權限按行政職務大小層層下放的舊框框,實行審批放貸和行政完全脫鉤。可按實際
能力和以往業績給予信貸管理人員相應審批權限,并每年進行一次審定,視情況決定提升或降級,創造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的工作環境。第二,把實際工作中過多的負激勵轉為正激勵。加強正面引導和管理的同時,充分尊重和發揮員工的能動性,滿足他們受到社會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現行工資分配制度。堅持市場化的報酬原則,調大績效工資比重,破除行政級別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客戶經理等級薪酬制度。
(三)客觀評價銀行信貸風險,改變信貸營銷觀念,正確處理好風險管理與提高效率的關系。
我國銀行業在信貸管理中往往陷入兩個極端:一是靈活性過強。對上市公司、壟斷性企業等客戶群體,在信貸管理中放松條件,不顧企業負債總規模和償債能力,為企業多頭開戶、盲目授信,甚至于違反國家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等有關制度,依賴壘大戶帶來的短期效益。二是過于教條。在商業銀行貸款企業結構中,中小企業仍然絕對主體,但在信貸管理中,過份強調形式上的風險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擔保手續,不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個性化的金融服務品種,消極逃避承擔適當信貸風險的責任。靈活性過強實際上是沒有原則性,過于教條則制約正常發展。銀行本質上就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不可能消除信貸風險,只能通過制度的完善適度規避信貸風險,對風險的過度約束必然制約商業銀行的正常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重新樹立正確的信貸風險觀念,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創新力度,提高經營效益水平。
(四)改革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謹慎經營和審慎會計原則的呆賬準備金的計提和沖銷制度。
(一)信貸風險組織架構存在缺陷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中普遍存在業務歸屬不清,部門之間職責劃分不明等情形。各商業銀行分支行下屬的信貸市場營銷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雖然分屬兩個不同部門,但是風險管理部門僅對公信貸發起部門的極少數業務有審批權限,對個人信貸及信用卡業務完全沒有審批權限,這在實際上并沒有起到風險控制的作用。現實工作中,往往存在信貸員身兼多職,既要完成營銷貸款的指標又要負責貸后清收及風險管理等工作的情況。同時,當客戶前來辦理信貸業務時,由于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前中后臺事實上并沒有做到徹底分離,使得商業銀行信貸部門的經營目標并不明確,一方面,由于商業銀行沒有有效的、長期的約束激勵機制,再加上為了各分支行追求短期效益目標,非常容易產生強烈的追逐短期利益行為,導致基層管理者忽視實際風險承受能力而選擇盲目發放貸款,同時信貸風險管理的手段并沒有系統化、常態化的應用,這就埋下了巨大的風險隱患;另一方面,各商業銀行沒有建立周密的規章制度來制約信貸業務人員的行為和權利,這使得信貸人員為牟取私利而不擇手段地與企業串通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等道德風險大大提升。
(二)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目前,商業銀行基層行人員數量不足,發放貸款過程中往往側重于貸款投放的金額,而忽視了信貸資產的質量;信貸人員業務培訓不足,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基本的信用貸款管理、企業管理等相關商業銀行經濟基礎知識和風險合規管理的意識,這使得現實中各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水平良莠不齊。現實中大部分信貸客戶經理只注重如何達成上級行的各項指標任務,如何得到更多的工資報酬,并不注重其發放的信貸資產的實際資產質量及盈利能力,貸后風險管理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普遍存在“重投放,輕管理”的情況。由于業務人員能力不強,各商業銀行對企業客戶的歷史經營業績情況比較分析、同業經營情況比較分析、企業的現金流量情況分析,尤其是對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不夠,使客戶的現實風險狀況沒有辦法得到客觀反映。該行目前在信貸業務分析決策的過程中主要運用的是信用等級評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核定及貸款風險度測算等方法,在現實中,由于難以判斷企業客戶所提供的財務報表的真實性,由于理論和實踐的差距難以準確設定評價指標的標準,及設定評價指標不盡合理和評價方法不甚科學等原因,使以上的分析不能夠讓企業的真實狀況得到真正反映。由于部分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經辦人員的合規經營意識薄弱,甚至存在為滿足客戶貸款需求,主動授意資產評估公司提供不實的、虛高的抵押資產評估值,唆使客戶修改財務報表,調查不實,收集虛假材料等現象。現實工作中還普遍存在信貸業務人員風險管理觀念陳舊,難以適應現代社會快速的業務發展步伐和日益復雜的風險環境,信貸管理意識貫徹不夠充分等問題,這使得有部分員工產生信貸風險管理僅僅是風險管理部門的工作的認識誤區,沒有樹立“向風險管理要效益”的正確理念。
(三)貸款的“三查”制度執行不力貸款發放流程上,現實工作中業務經理執行貸款“三查”制度不力,“三查”工作也做得不夠深入和細致,普遍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情況:一是針對貸前調查環節,銀行沒有建立系統的量化客戶初選標準,沒有根據其預測的現金流方式篩選信貸客戶,沒有對定性信用評級因素的相關量化標準的使用、調整進行實時監控;信貸業務人員往往輕易采信和運用企業客戶提供的文字材料和數據,沒有按照銀行的信貸業務風險管理要求進行整理、使用,只做表面文章,對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情況了解不夠深入,貸款人信用評級的主觀隨意性大。信貸客戶信用控制測算量與實際情況出入大,不能達到控制信貸風險的目的;二是貸款申報、審批和發放仍有不足。商業銀行并沒有制定明確的定價方式,不存在根據企業信貸風險狀況而制定的信貸最低價;信貸資產準入條件僅包括申報文字材料是否齊全規范,實際貸款業務發放中缺乏對貸款客戶是否能夠真實履行貸款合同的有效監督手段;三是在貸后檢查環節中,信貸業務人員往往只側重于企業客戶提供的靜態的書面材料,缺乏對企業客戶實際的動態變化情況應變能力
(四)信貸風險管理基礎薄弱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還存在著多處比較薄弱的地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客戶經理提供的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導致的部分客戶的信用評級授信資料沒有可信性。
2.信貸檔案資料不規范,業務操作中相關法律審查手續及貸款前提條件落實不及時,影響了檔案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3.目前各商業銀行實行的信貸責任人制在具體業務操作中不能夠詳細、明細的認定責任。
4.信貸風險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僅停留在口頭、文件及會議上,沒有落到實處的現象時有發生。
5.信息采集手段難落后,難以從整體上把握客戶的生產經營情況,現有風險預警系統反應遲鈍。
6.普遍存在貸后管理輕實質,輕質量,重形式的現象。貸后的借款用途檢查流于形式,沒有起到貸后檢查的作用。
7.逾期貸款催收不及時、清收力度不夠,資產保全工作不到位。
8.不良貸款的責任認定不僅停留在企業客戶觀因素,對銀行內部責任人的認定流于形式,處罰難度大,不能形成良好的信貸風險約束機制。
(五)信貸資產質量分類的方法存在誤區我國各商業銀行目前使用的貸款質量分類方法主要強調技術層面上的要素,忽視了全面的系統性的規范化的分析。信貸質量分類結果的認定及審批過程中,主觀、盲目的判斷取代了對客觀事實的分析,導致信貸質量分類陷入以下誤區:
1.將時間判斷作為信貸質量分類工作的重要依據。業界普遍將尚未到期的貸款視為正常的貸款,然則事實上貸款是否逾期與逾期時間的長短難以全面反映信貸資產的質量情況。
2.把主觀意愿當作信貸風險分類情況的主要依據。信貸風險分類認定過程中,大部份環節必須由業務人員來進行主觀判定。現實工作中存在分類人員僅憑主觀意愿,隨意做出分類判定,完全扭曲信貸風險分類的實質,從而忽略了分類引導相關人員注意影響貸款償還的主要因素。
3.誤將信用評級等同于信貸資產質量分類。一般說來,銀行貸款還款的可能性與客戶信用等級成正比,信用等級高,信貸資產分類結果優良的概率自然大,但二者之間仍存在諸多不同。信用等級的評定主要側重于對企業客戶的歷史工作業績進行回顧和考察,并且局限于對借款人自身的評定;信貸資產的風險分類則側重于評價具體某筆信貸業務的風險情況,除了要關注借款人本身還款的可能性之外,還要考慮外部支持因素,現實中常常出現還款能力與信用等級相背離的情況,故而僅以信用風險評級代替信貸分類,在一定程度上會掩蓋信貸資產清償的本質問題。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風險管理的改進對策
(一)重新整合信貸風險管理各部門的職能各商業銀行應在現有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上,從風險全過程控制角度出發,明確各科室職責,重新整合涉及信貸業務流程的各部門的職能,具體情況如下:
1.由各商業銀行二級分行的個人金融部、公司業務部和下屬支行業務經理,切實負責各類資產業務的營銷和貸前調查,切實做好貸前調查工作。
2.風險審批部門主要為風險管理部,主要負責資產業務的準入審批,由專人負責其對轄屬機構申報的信貸客戶進行評級和授信審查、貸款審批。
3.貸后監督檢查中心從個人金融部及公司業務部中獨立出來,專門負責風險檢查及貸后管理,對貸款的實際用途、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抵押物的變現價值等要素進行跟蹤、分析,定期對信貸檔案進行合規性檢查,便于及早發現問題,將風險端口前移。
4.人力資源部門把信貸資產質量變動情況納入業務受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等部門負責人及客戶經理的績效考核體系中,增強業務負責人的主觀能動性。
5.建立獨立的風險處置管理中心,切實做好關注類及不良資產的清收處置工作。
6.其他各相關業務部門做好輔助、保障工作:財務管理部、監保部及信息科技部等部門要及時做好數據信息收集工作,辦公室檔案中心要及時將信貸檔案整理、歸檔并入庫,做好信貸業務檔案的保管、調閱和清查工作。
(二)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人力資源問題是銀行業務發展壯大的最核心問題,。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要想得到健康、快速、持續性地發展,必須要打造出一支素質過硬的專業信貸人才隊伍。
1.要深刻理解做好信貸業務的關鍵是要做好人才保障。要將人才培養工作列為重中之重,從本行的實際情況出發,對業務發展進行合理規劃,要確保信貸人員在數量和業務配比上能支撐本行業務的良性發展。
2.要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要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政策與理論相對應”的基本原則,對分支行基層的信貸工作人員,有目的地、連續地進行業務操作技能、信貸業務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專業培訓,切實業務人員的專業化程度。同時要充分利用總、省行及外部監管單位提供的培訓資源,加強有關信貸政策、制度、風險分類等方面的培訓工作
(三)完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完善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能夠將風險防范關口前移,有效防范風險。對信用不良企業及時、充分地在全系統內溝通,起到預防作用。長期以來,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風險預警體系,常常出現風險反應滯后和風險判斷表面化的現象,各商業銀行迫切需要解決加強風險預警功能的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健全信貸風險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建全貸前審查機制,目前的信貸審批過程中,業務審查人員的工作主要是建立在針對客戶分析的調查資料上,如果調查資料有問題,后序的工作都是徒勞。對調查資料上的信息的來源渠道進行審查,有利于開展后序工作。各家商業銀行可以規定在貸前調查時要對相關信息的來源渠道進行審查,并在有需要時進行實地走訪。還要通過面對面方式進行溝通獲得的與企業各級管理者相關的資料做好書面訪談記錄,同時要求簽字,并將該訪談記錄作為信貸檔案保管。其次,要完善信貸檢查監督制度,建立信貸檢查報告制度,信貸檢查人員按月根據檢查情況報告,對已經出現或預計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對違規人員及行為進行通報并記錄。監督檢查人員要根據信貸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納入其績效考核當中。
2.改進風險預警分析技術。一是要加大定量分析的比重:科學研究表明,合理的指標體系中,定量指標的比重不應低于50個百分點,為達到預期效果,定量指標比重可以提高到67個百分點以上。二是要提高定性分析的質量:要將定性分析和簡單的主觀臆斷區分開來,充分利用統計手段消除定性分析中的主觀成分,盡量降低偶然因素等對預警分析的結果所造成的影響。同時,定性指標的細分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觀判斷出現失誤的概率。
3.加強系統性風險預警分析。通常采用的風險分析手段往往僅注重客戶經營業績情況,這種方式極易被不切實際的數據誤導,并會大幅降低其對未來風險的預警功能,從而造成風險甚至損失已經形成時才進行應對。切實可行的客戶個體風險預警應更注重對宏觀層面的因素實施監測。期間要重點考慮國家相關政策及專家的指導意見,強化風險預警體系的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盡職問責制度要建立健全不良貸款壓降的層層問責制,要加大對責任人的追究力度。對不良資產不降反升及本年新增不良貸款比例超過存量貸款3%、清收壓降工作不力的人員及部門要嚴格問責;對不良資產清收工作中失職、違規甚至違法等行為要認定相關責任人,對責任人做出經濟及行政處罰,必要時要對涉及違法行為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對歷史遺留的不良貸款,要辨明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追究責任人責任。
內部控制質量通過影響信息風險和經營風險,從而影響債權人判斷上市公司債務契約的違約風險或債務人的還貸風險,進而影響上市公司債務資本成本的高低。Schneider和Church(2008)調查搜集了111名信貸員提供的數據,發現他們對公司的信用評級受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影響。研究表明,負面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會降低財務報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保證程度,且對信貸方的判斷產生負面影響,進而會增加公司債務融資成本。2011年集中出現的三篇實證文章足以說明了這一話題已經成為研究熱點。DhaliwalD.etal(.2011)檢驗了首次執行SOX法案404條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與公司債務成本變動間的關系,研究發現,平均來說,如果公司披露了重大缺陷,將會增加其公開交易債券的信用風險。同時,他們還檢驗了信用評級機構或銀行的監管對此產生的影響。Kimetal(.2011)將遵循SOX法案404條款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借款公司作為研究樣本,比較了有內部控制缺陷和沒有內部控制缺陷公司間債務契約的不同特征。研究發現,在控制了其他已知的債務契約條款的影響因素后,內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貸款利差要比沒有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高28個基點。其次,內部控制缺陷更為嚴重的公司要支付更高的貸款利率。第三,債權人強加給內部控制有缺陷公司更嚴格的非價格條款。最后,通過對公司內部的分析發現在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后,銀行會增加貸款利率,而當公司對以前報告的內部控制缺陷補救之后,其貸款利率又會降低。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采用SOX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來度量財務報告質量,研究發現,當公司披露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時,債權人會減少使用財務契約使用和以財務比率為基礎的績效定價條款,取而代之的是采用價格和證券保護及信用評級基礎的績效定價條款。同時,也發現因內部控制缺陷而改變債務契約設計顯著異于財務重述,后者更強調對管理人員行為的嚴密監管。Kimetal(.2011)和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都采用銀行貸款利差檢驗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對企業債務資本成本的影響。與美國強制披露的制度背景不同,至2012年前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及其披露尚處于自愿性階段。這就為研究內部控制審計信息的自愿披露如何影響資本成本提供了難得的契機和數據支持。國內對于內部控制審計信息的自愿披露與資本成本的相關研究剛剛起步。吳益兵(2009)以2007年度A股自愿性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為樣本,初步得出了內部控制審計信息能夠降低企業資本成本的結論,但其僅僅使用一年的數據為樣本,而且權益資本成本求解中存在對公式理解的某些偏差。方紅星和施繼坤(2011)以2009—2010年滬市A股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為樣本,采用財務分析師盈利預測數據和PEG模型,檢驗在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環境下,上市公司自愿性內部控制鑒證是否會影響權益資本成本。研究發現,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愿性內部控制鑒證信息能夠發揮信號功能,顯著降低其權益資本成本。張然和王會娟等(2012)以2007—2010年期間深滬主板上市的A股公司年度報告或獨立公告中披露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和鑒證報告為對象,研究其披露是否會降低公司的加權資本成本。研究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況下,披露內控自我評價報告的公司資本成本相對較低,且進一步披露內控鑒證報告的公司資本成本更低。但他們采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度量權益資本成本,進而計算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作為公司資本成本的變量,這可能混淆了內部控制審計信息的自愿披露對權益資本成本和債務資本成本不同的作用路徑,同時沒有區分由于投資者和債權人在信息搜集和處理能力方面的差異而對資本成本產生的不同影響。通過對既有文獻的梳理分析發現,目前還沒有研究系統地探討自愿性內部控制審計披露對債務資本成本的影響。
二、假設提出
內部控制有效性對于公司財務信息可靠性及經營風險控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林斌和饒靜,2009)。在非強制內部控制審計環境下,高質量公司主動聘請外部審計的行為可以視為一種旨在提高自身內部控制有效性、財務報告可靠性和信息質量披露策略的自愿承諾。內部控制質量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基于信號顯示的意圖披露由外部審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以彌合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與此同時,借助自愿審計的可靠承諾對于外部利益相關者而言是有信息價值的(DiamondandVerrecchia,1991;LeuzandVerrecchia,2000)。在債務締約情況下,自愿內部控制審計可以減輕銀行機構面對的事前信息不對稱并降低事后債務監管和再談判成本,從而有助于債務締約(JensenandMeckling,1976;Bharathetal.,2008;Kimetal.,2009)。一方面,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夠對企業財務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提升信貸決策所依賴的信息質量,有助于銀行機構更加準確地估計公司價值和未來現金流,正確評價公司的還貸風險及履約情況,從而降低銀行面臨的信息風險。已有研究表明,高質量的信息披露能夠有效地降低銀行的信貸風險,緩解公司面臨的債務融資約束。信息質量高的公司更容易獲得銀行借款(徐玉德和李挺偉等,2011)。因此,銀行會降低發放給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貸款所要求的風險溢價,進而降低公司的銀行借款成本。另一方面,高質量內部控制意味著公司處于良性健康的運營環境和有效監控之下,有助于公司控制其經營風險并降低管理層濫用或侵占公司現金流的發生概率(Lambertetal.,2007),保證其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有利于實質性地降低銀行對公司還貸風險的估計水平,從而降低這類申貸公司的借款利率。由此提出本文的基本假設:假設H1:在控制其他影響因素的前提下,與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相比,自愿披露正面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銀行借款成本顯著較低,即自愿披露正面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從銀行獲得利率較低的銀行貸款,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銀行借款成本間存在負向關系。StiglitzandWeis(s1981)指出在不完全信息市場上存在著信貸配給現象①。在現行的貸款利率下,不是所有的貸款申請人都能如愿地獲得貸款。公司具有良好的政治關聯(politicalconnection)和銀企關系會使其更容易或以更低利率獲得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的貸款(LaPortaetal.,2002;Sapienza,2004;KhwajaandMian,2005;杜穎潔,2013)。國有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政府控股的公司通常處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產業,肩負著基于戰略和社會因素考慮的政策性負擔(林毅夫、李志赟,2004)。政府作為這些公司的“父母”,當其陷入困境時,必然會多方救助,以補償其所履行政策性負擔。而所有權結構也決定了國家必須承擔這些公司經營失敗的責任。這就為國有公司的銀行長期借款提供了“隱性擔保”。因此,產權性質作為上市公司的一個外顯特征,能夠直接為銀行機構所感知,從而正面引導銀行機構對國有上市公司的違約風險水平做出樂觀估計,認為國有上市公司發生貸款到期違約的概率更低,在利率定價上會給予其優惠。而國有產權提供的這種隱性擔保可能會削弱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債務契約中的信號傳遞作用,使得銀行機構忽視其對國有借款公司內部控制質量的足夠關注。但對于非國有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缺乏隱性擔保,銀行機構在進行信貸決策時,不得不更加關注上市公司所釋放的內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夠正常釋放公司內部控制高質量的積極信號。由此,我們提出如下假設:假設H2:在控制其他影響因素的前提下,與國有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于非國有上市公司降低銀行借款成本的作用更為有效,即國有產權會削弱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銀行借款成本間的負向關系。
三、研究設計
(一)銀行借款成本的度量資本成本可以分為事前資本成本和事后資本成本。銀行借款的事后資本成本是指企業為籌集和使用銀行貸款而實際付出的代價,包括籌資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用,以及在使用過程中支付的資本使用費(即利息支出)等。ZouandAdam(s2008)采用(利息支出+資本化利息)(/年平均長期借款+年平均短期借款)來表示公司的債務融資成本,Sanchez-BallestaandGarcia-Mec(a2011)采用公司實際支付的利息費用/有息借款總額的比值度量公司的債務成本,姚立杰、羅玫和夏冬林(2010)和Kimetal(.2011)則以利息支出/當年平均債務總額作為銀行借款債務成本的變量。借鑒李廣子和劉力(2009)、PittmanandFortin(2004)、蔣琰(2009)等的前期成果,魏志華,王貞潔等(2012)采用兩個指標來度量債務融資成本:一是利息支出占比,等于利息支出/公司總負債;二是凈財務費用占比,等于凈財務費用/公司總負債,其中,凈財務費用等于利息支出、手續費支出和其他財務費用之和;長短期借款平均余額等于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的期初和期末的平均額。銀行借款的事前資本成本是指銀行機構對擬貸款企業放款時借貸合同中確定的貸款利率。胡奕明、唐松蓮(2007)在其研究中手工收集了上市公司年報附注中披露的當年每筆新增短期或長期貸款的明細信息(具體包括借款金額、起止時間和年利率水平等),采用公司當年所有新增短期和長期貸款的加權平均利率水平度量銀行借款成本。祝繼高、陸正飛和張然等(2009)也采用胡奕明、唐松蓮(2007)同樣的方式度量銀行借款融資成本,為了保證獲取的樣本借款信息更加完整,他們還將國泰君安(CSMAR)中國上市公司銀行貸款研究數據庫提供的銀行借款公告信息與從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銀行借款信息進行整合。從上述文獻的梳理來看,銀行借款融資成本度量方法可以歸納為兩類:一是事后存量計量法,二是事前流量計量法。前一種方法沒有嚴格區分上市公司的負債來源,度量上有失針對性,后一種方法則著眼于動態決策過程。在財務決策中,債務成本指的是新債務成本即新籌債務的增量成本,而不是現有債務的成本。一般來說,新債務的成本均不同于現有債務的成本。由于本文立足于銀行借款私有債務市場,考慮到本文的研究目標及前文分析的信號顯示作用機制,銀行借款的事前資本成本都更符合本文研究需要。另外,從財務學意義上看,資本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即列示在資本負債表右方的長期負債①和所有者權益(劉淑蓮,2012)。因此,在研究銀行借款成本的過程中,本文從資本成本視角出發僅考察上市公司的長期銀行借款成本。本文借鑒胡奕明、唐松蓮(2007)和祝繼高、陸正飛和張然等(2009)的做法,考察銀行在向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發放新增長期貸款的決策中,有無考慮最近一期上市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是否給予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以較低的利率定價?因此,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銀行借款成本可以由其當年所有新增長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額比重求得的加權平均年利率水平來替代,具體測算方法可以表示為。
(二)模型設計和變量定義在明確銀行長期借款資本成本度量方法后,為了檢驗本文的研究假說,本文構建了如下模型,以考察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其長期銀行借款成本可能產生的經濟影響,考慮到自愿披露與資本成本間可能存在的自選擇偏誤或內生性問題,我們采用解釋變量滯后一期的技術方法,相信能夠較好地克服可能存在的自選擇偏誤或內生性問題。1.被解釋變量在模型2中,被解釋變量為Cod,表示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銀行借款成本,是以當年所有新增長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額占當期全部長期借款金額之和的比重測算求得的加權平均年利率水平,如式(1)所示。2.解釋變量解釋變量為ICA,表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啞變量,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取值為1,否則為0。根據前文的理論分析,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夠發揮信號顯示的作用,顯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銀行借款成本,那么解釋變量ICA的系數符號應該顯著為負。3.控制變量首先,借鑒PittmanandFortin(2004)、Kimetal(.2011)、李廣子和劉力(2009)、蔣琰(2009)、姚立杰、羅玫和夏冬林(2010)以及魏志華和王貞潔(2012)等關于上市公司債務資本成本的研究文獻,本文控制了公司規模(Size)、負債比率(Lev)、固定資產擔保比例(Sec)、成長機會(Growth)、盈利能力(ROA)、資產周轉率(Turnover)、現金流量(Cash)、第一大股東持股比率(One)、年報審計意見(Ao)等因素對上市公司債務融資成本的可能影響。其次,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2001)》規定,自2001年以來持續對上市公司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考評,形成A(優秀)、B(良好)、C(及格)和D(不及格)四個等級,并納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在其網站上公開。國內一些學者將這一信息披露考評作為信息質量的替代變量,考察其對債務融資約束和融資成本的影響并獲得了經驗數據支持(徐玉德、李挺偉和洪金明,2011;魏志華和王貞潔等,2012)。因此,為了控制其他信息披露對銀行貸款決策的可能影響,本文對深市信息披露評級(Is-core)也進行了控制。最后,考慮到宏觀環境和行業差異可能對銀行進行貸款定價決策的影響,在該模型中本文也對行業和年份設置了虛擬變量加以控制。具體的變量定義與預測符號詳見表1。
(三)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本文選取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創業板)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數據篩選的具體過程如下:第一,首先確定銀行長期借款成本。對于銀行借款明細(主要包括借款金額、起止時間和年利率等)信息披露不全的公司予以剔除;在銀行長期借款信息整理過程中,若采用浮動利率、基準利率和市場利率確定貸款利率的均以當期中國人民銀行的對應年限的貸款基準利率為準,若采用SHIBOR、EURIBOR、HIBOR或LIBOR①加基點確定貸款利率的,由于相關基準數據難以獲得,同時為保證數據間的可比性,對此均予以剔除。第二,由于ST公司在監管政策和披露要求上與其他上市公司不同,因此本文剔除在此期間被ST的上市公司,以保證樣本性質的一致性。第三,由于本研究需要用到上一年度的財務數據和內部控制信息,故剔除IPO當年的上市公司。第四,由于研究過程中需要公司2007年—2010年的財務數據,故剔除在此期間財務數據缺失的上市公司。第五,為消除極端值影響,對主要連續變量指標進行上下1%分位數的剔除處理。經過上述篩選和整理過程,最終得到949個公司/年樣本,其中,研究期間樣本的各年分布依次是:2008年186個,2009年278個,2010年250個,2011年235個;從是否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來看,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有265個,占樣本總體的27.9%,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有684個,占樣本總體的72.1%;從樣本公司的產權性質來看,國有產權公司樣本有558個,占樣本總體的58.8%,非國有產權公司樣本有391個,占樣本總體的41.2%。本文采用SPSS17.0、STATA11.0和Excel2003等統計分析軟件進行數據處理和回歸分析。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全部來自于萬德(Wind)資訊金融數據庫,銀行借款公告信息和實際控制人數據均來自于國泰君安(CSMAR)數據查詢系統。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信息通過閱讀上市公司2007-2010年財務年報、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等進行手工搜集、整理而獲得。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取自于巨潮咨詢網,深市信息披露評級來自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的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值得特別說明的是,根據本文的研究目標和數據需要,筆者手工收集整理了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創業板)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的每筆當年新增長期有息銀行貸款的起止時間、利率水平、借款金額以及借款條件。由于國泰君安(CSMAR)數據查詢系統中的中國上市公司銀行貸款研究數據庫搜集匯總了上市公司的銀行借款公告,為了盡可能獲取較為完整的上市公司銀行借款信息,本文將該數據庫中提供的銀行借款公告信息與從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銀行長期借款信息進行整合,并剔除重復的信息①。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2報告了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組和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組各個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從銀行借款成本Cod來看,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均值和中位數分別是5.760和5.605,低于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均值5.990和中位數5.760,這說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可能會發揮信號釋放的功效,降低其銀行借款成本。從控制變量來看,與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其有形資產的擔保比率(Sec)、盈利能力(ROA)、資產周轉比率(Turnover)、成長能力(Growth)和現金流量(Cash)的均值和中位數都顯著較高,表明這類公司有相對較強的償債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為進一步驗證被解釋變量銀行借款成本Cod按照ICA分組的組間差異的顯著性,本文著重對其進行了全樣本組間差異檢驗,具體包括獨立樣本T檢驗和Mann-WhitneyU檢驗。如表3所示,在獨立樣本T檢驗中,兩組的均值之差為0.230(5.990-5.760),且在1%水平下顯著;在非參數檢驗Mann-WhitneyU檢驗中,兩組的中位數之差為0.155(5.760-5.605),且也達到了1%水平下顯著。上述分組差異檢驗的結果表明:自愿披露正面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其銀行借款利率顯著低于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這說明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夠發揮信號顯示的作用,顯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銀行借款成本,因而假設H1得到了初步驗證。
(二)相關性分析表4列報了各變量的Pearson和Spearman相關分析矩陣結果。從相關系數分析來看,不難發現:(1)對于解釋變量來說,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否(ICA)和銀行借款成本(Cod)之間的相關系數分別為-0.091和-0.070,并分別在1%和5%水平下顯著;(2)對于控制變量而言,Stat(e產權性質)、Siz(e公司規模)、Se(c擔保比率)、Turnove(r資產周轉率)、Cash(現金流)和Iscor(e信息披露考評)與Cod(銀行借款成本)之間都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說明在回歸模型中有必要對上述變量加以控制;(3)從相關系數數值大小來看,各個變量之間的Pearson和Spearman相關系數均小于0.5,因而多元回歸中的多重共線性影響可以忽略;另外,從多元線性回歸結果表4中的VIF值均不大于2來看,本文構建的模型也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從整體來看,單變量分析結果基本與理論預期相符,但由于尚未控制其他變量的影響,故還需進行多元回歸分析才能得到更穩健的經驗證據。
(三)多元回歸分析為了驗證假設H1,本文選擇全樣本進行多元線性回歸。在回歸過程中,由于ICA和Iscore都可能成為銀行進行貸款決策考慮的信息因素,這里采用逐步進入回歸方程的方式以便于更加細致地考察這兩個變量之間的關系,回歸結果如表5所示。通過該表可以看到:首先,將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虛擬變量ICA加入到回歸模型中,回歸結果列(1)顯示ICA的回歸系數為-0.129,且在10%水平下顯著。這說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夠向商業銀行機構傳遞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質量可靠的積極信號,有利于銀行更準確地估計上市公司的償債能力和違約風險,從而降低銀行機構信貸決策面臨的信息風險。因此,銀行機構會給這類公司發放利率更低的長期銀行借款。其次,將深市信息披露評級Isocre也加入到回歸模型中。回歸結果列(2)顯示,ICA和Iscore的回歸系數分別為-0.121和-0.085,且都在10%水平下顯著。這說明,銀行機構在進行貸款決策時會全面考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對能夠傳遞上市公司信息質量的自愿披露和官方評級都會給予定價,該回歸結果與本文的理論預期相一致。自愿披露正面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對稱,進而向外界傳遞自身高內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質量可靠的積極信號,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假設H1得到驗證。從控制變量來看,產權性質(State)在全樣本回歸分析中的系數分別為-0.166和-0.165,且達到5%水平下顯著,說明與國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國有上市公司承擔了顯著更高的銀行借款成本,這一結論與李廣子、劉力(2009)及魏志華和王貞潔等(2012)的實證研究相一致;年報審計意見在上述全部回歸分析中均不顯著,其可能的原因在于:從對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的統計分析發現,949個樣本總體中只有28個公司/年樣本獲得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不到樣本總體的3%。這說明除年報審計意見外,銀行在進行貸款決策時還會綜合考慮其他有助于顯示和判斷上市公司質量的信息來源。模型在兩個回歸方程中的調整后R2分別達到34.1%和34.5%,說明該模型擬合優度較高,具有很好的解釋能力。為了驗證假設H2,借鑒方紅星、施繼坤和張廣寶(2013)的做法,本文將樣本進一步劃分為國有上市公司組和非國有上市公司組,分別進行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并采用Bootstrap測試進行組間回歸系數差異檢驗。從表6的列(1)和(2)可以看出,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銀行借款成本之間都呈現負向相關關系,但在顯著性水平上卻存在差異,國有上市公司子樣本組中ICA的回歸系數為-0.091,沒有通過統計意義上的顯著性水平測試;而對于非國有上市公司子樣本而言,ICA回歸系數達到-0.130,且在10%水平下顯著。但兩組回歸系數差異僅為0.030,經由Bootstrap測試得到的經驗P值為0.126,沒有達到統計意義上的顯著性水平。這說明本文的經驗結果并不支持產權性質對于兩者之間負向關系的顯著影響。這可能與銀行機構對借款人信用和還貸風險的評價能力有關,還有待于今后大樣本經驗分析的進一步驗證。
五、穩健性檢驗
為了保證研究結論的穩健,本文采取以下三方面穩健性檢驗:一是,本文選擇有息長期銀行借款為研究對象,由于銀行長期借款利率沒有小于零的情形,是典型的“刪失數據”(CensoredData),因而借鑒魏志華和王貞潔(2012)的做法采用Tobit回歸分析重復前述研究,經驗結果基本不受影響,具體回歸結果如表7所示,ICA(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系數在全樣本及非國有上市公司的三個回歸模型中均與Cod(銀行借款成本)達到10%水平下的顯著負相關。二是,以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為研究樣本,按照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等指標,采用1:1匹配方式進行配對研究(回歸結果略),經驗結果基本沒有變化。三是,由于949個樣本總體中僅有28個公司/年樣本的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獲得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為防止某一特征所帶來的樣本構成差異對本文研究結論產生的影響,將獲得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28個樣本予以剔除,并重新進行了回歸分析(回歸結果略),研究結論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通過上述敏感性測試發現,本文的研究結論是穩健的。
六、研究結論與啟示
商業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經濟的核心,其經營的成敗直接關系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穩定。2008年9月起,華爾街爆發了百年罕見的金融風暴,并在全球迅速蔓延,世界各國股指暴跌,石油、黃金、期貨等商品價格大幅下挫,失業率猛增……這場風暴振動全球!危機爆發原因錯綜復雜,主要是美國次級貸款的惡化,而貸款惡化是典型的信用風險事件,也即銀行在信貸風險管理、控制上有所欠缺和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金融危機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1.直接影響較小
因我國嚴格的金融監管體系,商業銀行業務大部分集中在國內市場,盈利來源主要是存貸利差,國際化程度低及單一的收入結構導致我國商業銀行“因禍得福”。比如工行持有雷曼兄弟債券金額為1.52億美元,僅占工行總資產的萬分之一,直接損失對其不構成實質性影響。
2.間接影響較大
危機爆發后,我國部分出口企業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態,甚至破產,很多企業經營困難。貨款回籠不及時,呆帳、壞帳多,貸款無法按時償還或無力償還,流動資金嚴重不足等等。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安全性造成嚴重威脅。同時,股市低迷,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下降;房地產行業低迷,住房按揭、抵押貸款急驟下降等等,這對商業銀行的盈利影響很大。
二、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逐漸加大,加強對信貸資金的管理迫在眉睫
1.加強信貸風險控制的制度建設和健全信貸責任追究制度
商業銀行信貸制度控制是整個信貸風險控制的物質保障,構建貫穿于信貸業務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監督的控制體系:①改變我國商業銀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授權不清、分級混亂的情況,健全對貸款調查、審核、審批人員的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信貸業務運營機制。②進一步完善貸審分離制度,徹底改變貸前調查、貸后檢查和貸款的發放、回收由一個客戶經理負責的現狀,真正實現部門之間、人員之間的相互制約。③目前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稽核部門都屬于內部科室,歸該行領導,這樣很難披露本行的信貸風險,無法獨立開展工作。各商業銀行的審計、稽核部門應由各地的銀監部門領導管理,包括人事任免、工資待遇、工作范圍等,商業銀行無權干涉,使其能公平、公正、獨立開展各項業務。
2.加強信貸風險的組織結構控制,其應遵循的原則主要有:
①立足國內市場,對國外市場持謹慎態度。我國是個經濟大國,國內市場龐大,特別是新能源、高科技產業值得關注。而國際形勢復雜多變,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應謹慎介入,待時機成熟時再拓展國外業務。
②堅持信用等級評審條件,嚴格執行貸款準入門檻,對客戶提供的資料應認真審核(包含抵押物、質押物、擔保方的情況),到實地查看、核對,把實際運營情況和報表資料對比,是否存在虛假成分。確保第一、第二還款來源真實可靠。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應堅決杜絕。
③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獎罰分明、崗位之間相互制約的信貸組織結構,杜絕長官意志、、會計造假等現象,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批。
3.加強信貸風險的人力資源管理
以人為本是任何企業經營成功的基本常識,商業銀行要更加重視。COSO報告、巴塞爾委員會都強調人在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對人力資源的管理主要有:
①信貸人員的責任控制制度的完善,健全責、權、利相結合的制度。
②信貸人員操作風險的制度控制、審查。
③信貸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嚴禁從業人員無證上崗。
④信貸人員的獎罰、激勵制度。
4.實行清產核資,全面清理損失,同時防范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