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0 05: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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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在實踐應用中開始逐步彰顯出它的優勢和前瞻性,并且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工作實踐中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也越來越凸顯,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認同和普遍贊譽。
1.提高審計服務的質量,防患于未然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涵蓋建設項目的全部過程。審計人員對建設項目的合同簽訂、工程進度款支付、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及簽證、設備材料價格確認、工程索賠等內容進行審計時不再是“局外人”,對每個事項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審計、事后監督,對每一項經濟活動的來龍去脈掌握的清清楚楚,結算時不再是“霧里看花”。對于一些不該發生的費用在過程中控制;對可能引起爭議的問題在過程中提出意見,以便及時修正;對已經發生的問題提出管理建議,為以后建設項目的開展提供意見;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過程中有效地提高了審計服務的質量。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審計監管,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2.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提高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
作為全過程審計,在事前預測、事中審計階段,如果發現問題將以審計意見的形式向管理方提出建議。對于影響造價較大的事項,已咨審計意見提出無效后,將會以管理建議的形式向更高管理層提交意見,以便在事前引起足夠重視,事后共同監督。
3.有效控制成本,促進管理程序的完善
在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時,采用全過程跟蹤審計,造價審核人員及時對項目的設計變更情況、隱蔽工程情況、材料使用情況等辦理簽證記錄,有效地杜絕不負責任的“現場簽證”行為的發生;與此同時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成本,及時籌措項目資金,支付工程款,降低財務風險,有效地控制成本。采用全過程審計,所起到的作用不僅是控制經濟費用,同時還發現管理程序在合法合規方面所出現的問題,以便在事前、事中及時向工程管理方提出建議,要求其修正。對于已經出現的問題,在當事人都了解情況的時候,及時令其將相關的資料做好備份歸檔,促進管理程序上的完善。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風險
全過程跟蹤審計改變了過去只重視事后審計的模式,將審計關口前移,事前介入、事中審計、事后監督,形成了從源頭上控制和監督的機制,具有很大的優勢。然而在跟蹤審計的過程中仍存在兩個方面的風險。
1.質量風險
關于質量風險,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所委托的咨詢公司,二是管理方。對于所委托的咨詢公司,其職業素質應符合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要求,不能因為各方面壓力而輕易放棄一個疑點,不能輕易對于原則性問題妥協,同時也不能不顧各種因素,固執己見。同時對所委托的咨詢公司的職業道德也需要很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內審對其進行很好的監督。而管理方的質量風險主要是,管理方在事前回避審計人員的參與,等到已形成定局時,審計人員再參與進來,那么對于形成結果的過程根本沒有了解和監控,僅是對結果進行審核,此時,由于顧及各方面因素,比如項目工期、進度等,審計人員對于全過程審計中審核的資料所出具的咨詢意見,其質量從控制的角度來說也被迫降低了很多。
2.時間風險
關于時間風險,主要是來自所需要審核的事項轉到全過程審計人員手中后,是否能及時得到反饋。在這方面,審計應明確約定,所有全過程審計項目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限制的時間內對所接收資料提出反饋意見,審計到位而不越位。
結合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針對全過程跟蹤審計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審計風險的防范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
這就要求相關的審計機關盡快出臺一套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明確的、可操作性強的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指導性意見或業務指南,建立和完善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程序和規范,為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審計組和審計人員提供可以衡量的標準,使得全過程跟蹤審計逐步走上程序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軌道,為全過程跟蹤審計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
2.加強對社會中介技術人員的監管
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必須要強化風險意識,加強對聘用的社會中介技術人員的監管。首先要把好入選關,聘用社會中介機構時要實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要確保入選的中介機構能夠公平競爭,確保資質高、能力強、信譽好、業績佳的社會審計機構及專業人員參與全過程跟蹤審計;與此同時,在簽訂協議時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明確規定好合同的相關內容,比如合同期限及要求、參加人員資質、費用結算方式及獎懲措施等,要避免因合同條款語句有歧義導致發生糾紛時出現雙方扯皮的現象;此外,還要制訂出科學的績效考核辦法,需要全面嚴格考核的方面主要有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完成的工作量、審減率、發現問題的情況以及廉潔紀律執行情況等方面。
3.提高審計內部人員的綜合能力
(一)內審計法規政策不健全
近年來,醫院的內審工作因社會經濟的發展而得到了較好的發展,但較比其他方面,醫院內審工作的相應法規政策卻依然處于不健全的狀態,除去我國衛生部出臺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之外,目前并沒有其他專門針對醫院內審工作的規章政策與工作準則進行規定的專門規定,所以導致醫院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并沒有專門的法規可以作為參照,多數只能靠自身專業度與工作經驗來進行審計,普遍對審計風險缺乏正確的評價與判斷,使審計工作面臨更大風險。
(二)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
從審計工作的特征可以看出,內審機構應當處于相對獨立的位置,但是由于內審工作人員與被審計方的各部門間存在著利益與個人情感上的關聯,所以會導致內審機構的權威性與獨立性不足。此外我國現今醫院內審機構在行政隸屬關系上普遍存在權責模糊的問題,使醫院內審工作的處理決策常常會有得不到落實的情況,進而對審計工作的執行效果及力度產生了影響,導致工作質量下降。(三)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較低在我國,醫療機構審計作為新興學科發展的時間較短,所以相關體系與專業知識都還并未成熟,所以目前大多數醫院的審計人員都是由醫學專業相關的財會人員來任職的,導致內審人員的知識體系單一,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另外,隨著經濟發展加快,醫院內審對象的范圍逐步擴大,相關部門對于審計人員的要求也在提高,內審人員不但需要熟練掌握衛生會計及審計的知識,還要掌握法學、醫藥衛生及醫療管理等多個方面的知識,理論知識上的缺失與專業培訓體系的不完善,決定了現今內審人員的綜合能力及素質無法適應現今醫療發展需要的事實。
二、內審風險的防控措施
(一)完善相關法規、確保審計依據
我國現階段相關醫院審計的具體要求及審計方面的法規政策都并不健全。許多方面都未有明確的要求與規定,甚至有些部分的法規完全是空白的,沒有具有權威性的條文作為依據,所以自然難以滿足審計工作的發展需求。所以,國家應當依據實際的現狀,結合發達國家的先進審計經驗及規章對我國的審計法規進行設立與完善,確保審計工作有依據,避免審計風險。
(二)提升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及權威性
想要有效降低審計工作的風險,確保內審工作的順利完成,醫院管理層面就一定要對自身的內審工作提高重視,為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及真實性提供保障。在審計過程中,首先要確保內審機構具有獨立性及權威性,醫院可以通過設立獨立的內審機構,確保審計機構在資金、人員及工作過程上的獨立性。其次,內審工作應當排除與內部其他部門的特別關聯,特別是與紀檢部門及財務部門不能有密切關聯。另外,在隸屬關系方面,審計機構要由院長直接領導,才能夠對內部各部門進行審核,并落實審計程序,編寫審計報告。
(三)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
審計人員素養與專業性,決定了審計工作的最終成效,所以在現今審計工作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提升審計人員的素質及專業性對于審計環節的穩定順利進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含義。首先要對審計人員進行計算機、管理、法律及統計方面的深入培訓,只有對專業知識有了深入的了解,才能將這些知識運用到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其次審計工作是綜合性的專業,所以除去扎實的專業知識以外,審計人員還要具備基建工程、金融等多方面的關聯知識,只有擴充了審計人才的知識廣度,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才能夠確保審計工作更加有效率。
三、結束語
【論文關健潤】企業并購審計風險
【論文摘要】并購審計風險貫穿于并購活動的整個過程,審計部門應從并購前、并購中、并購后各環節進行有效的防范和管理。
企業并購作為資本運營的一種方式,是我國當前經濟結構調整、深化企業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一項高風險的經濟活動。審計貫穿并購活動的整個過程,一般將其分為三個階段:簽訂并購協議前進行的審計(并購前的審計)、并購實施中進行的審計(并購中審計)、對并購完成后有關事項進行的審計(并購后審計)。并購審計對各利益單位有著重大影響,這也決定了企業并購審計的高風險性和審計責任的重要性,如何認識企業并購交易中各個環節的審計風險并進行有效的防范和管理,是審計人員和審計部門必須關注的問題。
一、并購前審計風險
企業并購前主要是并購意向的形成,尋找目標企業,進行初步調查,商討并購決策等。在這一階段,企業并購參與者能否收集到充分的信息,能否采取有效的驗證措施保證信息的可靠性,能否采用適當的方法評價和分析這些信息,是企業并購決策成功與否的關鍵,也是企業并購準備階段審計的關注點,此階段主要存在以下審計風險。
(一)與并購環境相關的審計風險
與并購環境相關的審計風險主要指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引發的審計風險。外部環境主要是指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所處的宏觀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行業環境等;內部環境主要是指企業擁有和控制的有形與無形資源的存在狀態和運作情況,包括企業組織結構、企業管理水平、企業文化、企業控制監督系統等。
(二)與價值評估相關的審計風險
與價值評估相關的審計風險主要指對目標企業、主并企業的經濟實力、發展戰略的評估、企業并購的收益與成本評估及其相關的審計風險。對經濟實力的評估審查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狀況、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業務水平及未決訴訟等。由于企業披露信息可能存在質量不高而產生企業價值評估結果的不準確。發展戰略審查的主要內容有主并方未來發展戰略,確定并購對象,選擇并購類型的基礎,若目標企業與主并企業的戰略方向吻合程度不高,甚至相反,則并購風險加大,相應的審計風險加大;并購過程必然帶來相應的并購收益和并購成本,這是并購決策最基本的財務依據。并購收益是對未來收益預測的貼現,確定貼現率時不僅要考慮并購之前企業的資本結構、資本成本和風險水平,而且還要考慮并購融資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并購行為本身所引起的風險變化以及企業期望得到的風險回報等因素。
二、井助中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的職責是協助企業管理人員認識和評估并購風險,并且運用會計、審計、稅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來判斷并購過程為審計人員帶來哪些審計風險,以努力消除和化解這些風險,努力將并購的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確保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進行和企業并購目標的圓滿實現。在這一階段,并購審計的風險主要存在于換股比例的確定。
為了節省現金,很多企業采用換股方式進行合并。在企業采用換股合并的情況下,正確確定換股比例是決定企業合并能否成功的關鍵一環。確定換股比例有多種方法:每股市價之比、每股收益之比、每股凈資產之比等。這些方法各有優劣,適用范圍也各不相同。正確確定換股比例應合理選擇目標企業,綜合考慮合并雙方的賬面價值、市場價值、發展機會、未來成長性、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合并雙方的互補性、協同性等因素,全面評估雙方企業的實際價值。
三、井助后審計風險
企業并購實施后,進行有效的整合對于實現并購目的是至關重要的。因此,企業并購后的審計應該圍繞企業內部新舊業務串聯運行的組織情況、與原有客戶關系的處理情況、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的設置情況、各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職權的限定情況、各部門人員的分配情況及各部門間關系的協調情況等方面進行。并購整合階段就是要讓協同效應發揮出來,包括生產協同、經營協同、財務協同、人才協同、技術協同及管理協同等各個方面。
(一)與人事有關的審計風險與管理
主并企業在完成企業并購后,首先要解決被并購企業人員的問題。如果企業并購實施后,被并購企業關鍵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紛紛離去,則會使原有客戶和資金、原材料供應商等重要資源與被并購企業斷絕業務關系,致使并購失敗。因此,審計人員在此階段應協助主并企業做好人員選派、人員溝通、人事調整等工作,以達到穩定人心、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與經營有關的審計風險與管理
生產經營的整合不僅包括產品生產線的整合,還包括生產設備在重復設置上的整合、生產技術和研究開發費用投入的整合、銷售渠道和銷售網絡的整合等。因此在整合的初期,應當適當保留被并購企業某些特定業務活動的相對獨立性,逐步實施整合,降低和化解整合阻力,保證整合效益。降低與整合經營相關的審計風險的關鍵在于根據并購的目的,確定需要整合的內容、程度和方式并密切關注其具體實施過程和協同效應的實現程度。
(三)與財務有關的審計風險與管理
對并購各方來說,常常涉及大筆資產轉移,為此需要相應的理財手段相配合,尤其是對主并企業,更應該制定與資產重組計劃和企業發展戰略等配合的理財手段,以避免財務危機的出現,尤其是現金流量短缺問題。為化解財務風險,審計人員應幫助主并企業設計一些理財策略。常用的手段有套利出售、撤資等,以抵銷籌資所引起的債務,減少財務風險。
審計風險已成為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所面臨的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如何最大限度地減低審計風險,已越來越受到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重視和關心。本文結合審計工作實踐,對審計風險的成因作一簡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對策。
一、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的原因也有客觀的原因,歸納起來,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隨著我國加入WTO組織,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將加大,我國的政治、經濟政策要不斷調整、變化和發展,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我國有些法律、法規出臺相對滯后,致使在審計過程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出現無法可依的情況,使審計工作在一些環節和方面受到法律、法規依據不足的限制,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不同程度的風險。如近兩年,財政部已先后出臺了十六項《會計準則》,但只規范會計行為,對違反《會計準則》如何處理,目前還無法具體規定,給審計所查出問題的定性和處理增加了難度,也同時帶來了審計風險。
(二)環境和體制面對知識經濟社會的到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企業競爭、破產兼并、資產重組等各方面因素的變化,使審計工作難度將更加紛繁復雜。同時,我國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不利于審計獨立性的發揮,無形中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審計機關自組建以來,地方審計機關受地方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干預,特別是在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地區,長官意志有時代替了行政執法,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獨立性及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真實性、準確性,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在目前我國審計人員隊伍中,具備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雙高人才還偏少,專業知識單薄,一部分人以前沒有足夠的專業訓練,學歷低,審計查賬技能的水平低,工作方法不當,查不出問題,或未將問題徹底查清、弄準,使審計結果與事實不符或不完全相符。同時,由于審計人員法律、政策水平不高,撰寫審計報告、意見和決定的水平低,邏輯思維和判斷能力不夠。此外,目前審計人員年齡和知識結構不合理,經驗不足,風險意識淡薄,識別風險的能力有限,甚至極小數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較差,對工作缺乏責任心,,,,這就必然影響到審計質量,最終形成審計風險。
(四)會計信息失真《光明日報》1999年7月21日報道:財政部對部分企業會計質量抽查結果表明,當前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主要是“人為操作造成的”。一般情況下,無意識的財務、會計信息資料差錯容易發現,也容易糾正,影響較小,而有意識的舞弊手法隱蔽性較強,甚至隱含著嚴重的經濟犯罪。表現為個別會計人員故意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迷惑競爭對手或應付上級檢查,以達到渾水摸魚、損公肥私的目的,使審計人員難以發現,給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埋下了隱患,加大審計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針對審計風險產生的上述原因,為有效防范審計風險,就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審計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對策進行防范審計風險
(一)要樹立風險意識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審計人員必須正視風險而不能回避,要面對它,逐漸養成謹慎、細心的習慣,從而把審計風險降至最低。但風險意識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特別是我國加入WTO時間較短,審計風險理論研究和實踐尚處在探索中,大多的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尚未形成,從而主觀上對審計風險的防范能力較弱。因此,要不斷加強他們的風險意識,經常對審計人員進行警示性宣傳教育,轉變思想觀念,改變過去那種簡單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強化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增強意識自覺性。
(二)堅持依法審計,不斷完善財經法規由于目前我國客觀存在的經濟立法和審計實踐在一定程度上不同步的問題,致使在審計中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沒有處理的相應依據,所以,我們必須加快審計法規體制及相關法規體制建設,這對有效防范審計風險至為重要。同時,我們要認識到,嚴格遵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規范審計業務,依法審計,提高執法質量,是降低審計風險的前提條件。作為審計執法人員應具有很強的法制觀念,應將審計法貫徹于審計活動的始終。即首先嚴格法定程序,從確定審計項目,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處理,送達審計決定等,每一個環節都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環環相接、不漏不亂。其次,嚴把法律法規使用權,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并正確運用法規,獨立行使法律賦予審計的監督權。無論是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性質認定,還是針對所存在的問題做出的處理、處罰,所使用的法律法規應準確有效,而不要隨意武斷,不要帶有任何感彩,以促進審計執法行為的規范。
(三)建立逐級審計責任制,不斷改革現行管理體制作為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要對審計結果形成的報告逐級、逐項簽字并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在審計的基礎環節、中間環節、決策環節,建立起責任明晰的呈遞制度。每一個環節的審計,都要有文書底稿和責任者的簽字。對審計結果要層層審核,分極把關。重大項目審計,可考慮建立終身責任制。這樣可集中多個人的意見、智慧,避免了個別人由于客觀原因可能帶來的偏差。但審計風險除了審計人員失察失誤外,非獨立操作也是重要因素。為解決好這個問題,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原則,就必須鏟除滋生地方保護主義的溫床和土壤,尊重客觀規律,進一步改革、完善現行審計管理體制,以確保地方審計機關的執法力度,更好地化解和防范由于地方干預帶來的審計風險。
(四)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提高審計質量,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它涉及到審計組織的各項工作,貫穿于每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審計風險問題歸根結底是質量問題,而決定審計質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員素質。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特別是業務素質,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保證,也是最徹底、最根本的防范措施。為此,要建立審計干部定期培訓制度,加強業務學習,制定和實施更為嚴格的后續教育制度,同時,還要根據知識經濟時代要求,努力學習相應的學科,使每個審計工作者都熟知《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基本準則》。通過學習,培訓增強審計干部的執法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法能力,培養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使其能夠在復雜環境中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并通過加強審計人員政治素質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客觀公正、嚴格執法、勤政廉潔、無私奉獻的高尚職業道德,避免由于“關系風”引起審計風險。要堅持內部信息交流制度,善于發現相關項目和一些經濟往來事項中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情況,促進審計人員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技巧,由過去的單純查賬到多種形式并舉。要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積極開展抽樣方法的探索及研究,使審計人員的各項綜合素質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可回避審計風險的發生。超級秘書網
(五)依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盡快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為保證審計結果正確、合法,在實施審計之前,必須對被審計單位開展審前調查,對被審計項目或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進行認真分析預測,有針對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在實施審計中,所取得證據必須做到全面、真實、相關、有效,以起到足以支持最終審計評價結論的作用。錯誤、失真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錯誤審計結論;不全面,不充分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片面,不可靠的審計結論。所以審計人員取得證據必須充分、有力、合法、合規、客觀、真實。如被審計單位賬、證記錄不全,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被審計事項或審計單位存在過多不確定因素,審計人員就不能盲目進駐,應要求其抓緊清理整頓,等具備了審計條件時,再實施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不予配合或審計人員難以獲得必要審計證據時,審計人員可以拒絕或發表保留性意見,對一些敏感性問題,或一時看不清、說不準、難以把握的問題,在出具審計結論時要十分謹慎,審計評價要留有余地,要適當、適度,避免使用絕對化語言。為此,審計機關要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現狀、重大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及時、切實的記錄,防范實際可能出現的貽誤和虛假;要求被審計單位將審計機關認為必須按時報送的信息資料及時報送,并通過審計信息反饋網絡實行查詢。
這樣不僅使審計機關及時掌握相對真實可靠的信息,而且能加大對被審計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中的無意疏忽和有意掩蓋的查處,提高審計效率,減少被誤導的可能性,降低審計風險。綜上所述,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來源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所采取的方法、程序,來自審計人員的素質、經驗能力,它同審計的環境、體制、會計信息失真等各方面有密切聯系。要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既有賴于審計執法環境的進一步改善,更需要審計機關的自身努力。因此,只要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真正樹立起審計風險意識,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就一定能夠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會計法寫作論文〔S〕.
關于審計風險的涵義,《國際審計準則》認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事實上錯誤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那種風險;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認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于存在重大錯誤的財務報表未能適當發表他的意見的風險;而我國《獨立審計準則》認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誤報,而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的審計風險的可能性。
以上三個定義雖然對誤報的界定范圍有所不同,但對審計風險基本涵義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存有重大錯報和漏報的財務報表,審計后卻認為該重大錯報和漏報并不存在,從而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的風險。因此,審計風險主要由兩方面風險構成:一是財務報表本身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二是審計人員審計后表示該報表并不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論文百事通由此可見,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和主觀努力的結合,客觀存在可以通過主觀努力去調節,但主觀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則的約束。
二、審計風險的三種表現形式
(一)評估審計風險。評估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接受某審計項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審計手段,評估該項目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評估審計風險主要與被審計單位本身的各方面情況有關。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越大、經營性質越復雜、內部控制越弱、管理當局的可信賴程度越低,則評估審計風險也就越高。評估審計風險是導致財務報表產生重大錯報和漏報的可能性,是客觀的存在,它不受審計人員的影響和控制。
(二)可接受審計風險。可接受審計風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準備承擔或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可接受審計風險主要受以下三個因素控制:第一,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越強,可接受審計風險也就越高。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則主要取決于事務所的規模、經濟實力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能力等。第二,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使用者的情況。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使用者素質越高、范圍越廣,對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審計風險就越低。第三,行業之間的競爭情況。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越激烈,可接受審計風險也就越低。
(三)終極審計風險。終極審計風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所實際形成或審計人員實際承擔的審計風險。終極審計風險主要與審計程序的設計和執行情況有關。審計程序設計和執行得越好,終極審計風險就越低。終極審計風險在數量關系上、理論上應與可接受審計風險一致,但實際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審計風險。因為審計程序的設計和執行受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某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因此,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過程中,應盡量按計劃規范操作,以使終極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審計風險范圍內。
簡而言之,評估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可接受審計風險是主觀確定的,而終極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和主觀努力的結果。因此,審計人員在決定是否承接某一審計項目時,可以將評估審計風險與可接受審計風險進行比較,然后根據成本效益原則決定取舍。
三、審計風險的基本特征
(一)審計風險的客觀性。現代審計的重要特征,就是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從總體樣本特性推斷總體特性,而樣本特性與總體特性或多或少有一點誤差,這種誤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難以消除。因此,不論是統計抽樣還是判斷抽樣,若根據樣本審查結果來推斷總體,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誤差,即審計人員要承擔一定程度的做出錯誤審計結論的風險。因此,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二)審計風險的普遍性。審計風險不僅客觀存在,而且普遍地存在于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中,有什么樣的審計活動,就有與之相適應的審計風險,并會最終影響總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選擇客戶時存在聘約風險;制定計劃時有計劃不充分風險;搜集證據時有證據不足或不夠有力的風險;進行審計抽樣時有樣本數量和抽樣方法引起的抽樣風險;編寫審計報告有措辭不當的風險等。從每一個具體風險看,也是由多因素組成,其中既有客戶自身方面的因素,也有來自審計人員方面的因素,包括審計方法使用不當、確定證據數量不足、執行審計業務中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等。因此,審計風險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的審計失誤,都會增加最終審計風險。
(三)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審計風險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審計風險都會導致審計責任。如果審計人員雖然發生了偏離客觀事實的行為,但沒有造成不良后果,沒有引起相應的審計責任,那么這種風險只停留在潛在階段,而沒有轉化為實在的風險。
(四)審計風險的可控性。雖然審計風險客觀而又普遍的存在,但不是說審計風險無法控制,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各種有效手段來降低審計風險。審計風險的三個要素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是審計人員可以進行評估,但不能控制,只有檢查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在審計業務執行過程中,審計人員預先設定的較低的可接受的總體審計風險水平可以通過控制檢查風險達到。
四、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客觀原因
1、審計范圍拓寬。審計是因受托責任而產生,并隨著受托責任的發展而發展。近年來,受托責任的內涵不斷擴大,受托責任的內容也擴展到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審計范圍也在不斷拓寬,審計提供服務的領域從財務報表的驗證和財務咨詢擴展到環境審計、質量審計、風險評估等業務。審計服務范圍的拓寬給審計職業界帶來了風險和壓力。這是因為,審計職業界適應社會要求拓寬業務范圍所從事的這些本不熟悉的審計業務,會引起包括審計執業水平、審計效果評價、審計期望差距等在內的一系列問題,從而給審計職業界帶來新的挑戰。
2、審計責任的擴大和期望差距的存在。所謂期望差距是指審計職業界對本身的認識與公眾對審計職業界的認識上的差距。長期以來,審計職業界一直堅持認為,按照審計準則去執行審計業務就履行了其應盡的職責,并把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區分開來,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保證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就是審計人員的審計責任。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社會公眾對審計的期望不僅僅是審計人員依據審計準則就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提出審計意見,而且還要求審計人員能夠查出被審計單位的所有舞弊和錯誤。審計職業界和社會公眾對于審計責任的理解不同產生了期望差距。社會公眾對審計人員審計結果的過高期望,與審計人員實際審驗能力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3、被審計單位外部和內部的經營背景。經濟環境、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特點、內部控制制度的強弱、技術發展趨勢、管理人員素質和品質等因素都會對企業經營風險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審計風險。
(二)主觀原因
1、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強。審計人員是審計實施的主體,其專業素質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審計風險的發生。從實際情況來看,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業務能力和經驗未能達到應有的水平,加上后續教育的力度不足,使審計風險管理與控制缺乏內在的保障。
2、審計人員責任心不強和職業道德水平不高。民間審計是一種專門技術服務,審計人員有責任計劃自己的審查工作,以查出可能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差錯行為,同時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運用應有的技術和職業關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是很重要的。極個別審計單位和審計人員為了自身的利益,違背職業道德,置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于不顧,讓虛假盈利預測報告過關,甚至協同企業作假、出具虛假審核報告。
3、審計方法存在缺陷。現代審計廣泛采用抽樣技術,即根據總體中部分樣本的特征來推斷總體的特征,因此審計的結果必然帶有一定的誤差。另外,受審計成本效益的制約,審計人員往往會舍棄一些對審計意見形成影響不大卻費時費力的審計程序,這種取舍審計程序有可能會導致審計意見失實。審計人員對所運用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進行選擇需要以接受一定的審計風險為前提。
五、對防范審計風險的幾點建議
審計是一種綜合監督,審計風險的形成因素復雜多樣,并且交替、并存發生。對審計風險的控制,必須是綜合性的。根據審計風險的成因及存在環節,提出幾點有效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
(一)明確界定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會計責任是指企業對其應編制的會計報表負責,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審計責任是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及出具審計報告等應負的責任。合理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對于防范審計風險非常重要。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法》等有關規定,在審計報告中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或對報告反映內容進行限制,以避免被轉嫁的審計風險。
(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
1、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只有造就一批同審計工作相適應,具有一定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審計人員,才能有效地防范風險。例如,為了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職業道德修養,事務所應定期舉行政策法規,特別是新稅制、新財會制度以及新近出臺的經濟法規的學習討論,制定事務所人員遵循的道德標準和考核、獎懲的辦法,以規范和約束其行為。再有,為了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理論水平,可以定期進行專業技能和專業理論的再教育,并定期進行考核和研討,對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規范進行崗位培訓等。新晨
2、確保審計作業質量。控制好審計工作的質量,重點要抓好以下環節的控制點:首先,事前要正確處理好審計風險與重要性概念及證據收集的關系,根據其三者存在的特定關系和重要性原則,正確運用審計風險模型,分析影響因素,準確有效地估計審計風險,確定審計方法,編制實施計劃;其次,事中階段控制要使審查計劃安排與委托單位要求相符,并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計劃,以增強審計工作的時效性和效果性。同時,要編制高質量的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必須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且應由專人負責審定。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 成因 對策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特征
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差異或缺陷而做出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包括審前調查風險、審計程序風險、審計取證風險、審計報告風險等。內部審計區別于政府審計、事務所審計,所以內部審計風險也具有其獨特性。充分識別并準確把握內部審計風險的特征,是有效控制風險、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和關鍵。筆者認為,內部審計風險的特殊性具體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1.客觀存在性。目前,審計風險已成為審計人員在接受審計項目時需要考慮的關鍵因素。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審計委托時,會在審計成本和審計風險之間進行權衡,最終選擇成本較小而風險較小的項目,甚至于會拒絕接受風險較大的審計項目。但內部審計部門作為單位管理的一部分,是單位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為滿足管理的需要按照領導地授權必須進行某項審計時,審計項目不具備選擇性,很可能會接受難度較大、風險較高的審計項目,只能通過不斷提高審計人員勝任能力、增加審計樣本量等方式提高審計質量來降低審計風險,但內部審計風險不會為零。
2.可控制性。內部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非零的,并不意味著審計人員對此無能為力。在審計工作中,通過嚴格遵循審計規定和程序、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增加樣本量、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等方式,可以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但也應該看到,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增加樣本量等降低審計風險的渠道都是要增加一定成本的,隨著審計成本的增加,審計風險的降低呈現逐漸遞減的趨勢,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在降低審計風險和成本效益之間作出合理選擇。
3.后果的間接性。內部審計部門是單位組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直接參與單位的組織經營活動,但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結論和建議,會間接影響到組織發展的某個層面。比如經濟責任審計中對領導干部的任期評價,會影響到領導干部的選拔與任用,進而影響其所在部門乃至整個組織的發展。現在越來越多的單位領導開始認識到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多地將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運用到組織的管理中。從此意義來說,內部審計風險的結果間接影響組織的經營發展。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1.客觀原因
(1)內部審計法律環境不完善。目前,內部審計已經逐漸成為我國審計事業的重要組織部分,并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卻相對滯后,專門針對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較少,造成在內部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必須依賴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審計風險。
(2)會計和審計的時滯性。會計作為一種經濟手段,記錄下來的信息僅僅是經濟業務的一部分,并不能反映全貌,由于會計時滯性的影響,會計信息在時間上必然落后于經濟業務實踐。內部審計工作以財務會計信息為基礎,抽取復雜經濟業務的一部分,本身就具有不全面性,存在風險。會計的時滯性加之審計抽查方法的使用,使得內部審計工作也具有時滯性和偏差,導致審計風險。
(3)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內部審計往往根據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來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以及審計證據的抽查樣本量。如果內部控制不健全或執行不力,被審計單位舞弊的可能性就會增加,此時過分依賴內部控制就會導致審計失敗,引發審計風險。即使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也很難保證在所有環節上都是健全有效、執行有力,審計風險難以避免。
2.主觀原因
(1)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欠缺。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內部審計是實現組織經營目標的管理手段之一,服務于組織的發展目標,在組織結構、經費來源等方面獨立性都比較差,有的情況下必須屈從于長官意志,拘泥于人事關系,導致內部審計工作不能較好地開展,很難在客觀、公正的基礎上發表審計結論和意見,引發審計風險。
(2)人員素質和技術方法存在差距。目前,我國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發展還不均衡,內部審計作為單位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力量還比較薄弱。總體來看,我國內部審計隊伍比較年輕,業務能力、審計經驗、職業判斷能力、重點和難點的把握上等相對政府審計和外部審計來說都存在差距。內部審計本身發展也存在不平衡,有些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做得較好,但也有部分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仍停留在報表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內部審計過多地依賴于會計賬薄、會計報表,依賴于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測試,先進的技術和方法掌握不多,產生審計風險。
(3)重審計實施,輕審計計劃。目前在內部審計工作中,對審計計劃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普遍存在重審計實施輕審計計劃的情況,將絕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在審計實施階段,審計計劃簡單、籠統甚至于沒有審計計劃直接審計,導致無法準確把握重點和難點,最終審計結論無法真實客觀反映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
三、內部審計風險防范與控制的基本對策
1.不斷增強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客觀、公正的基礎,也是避免審計風險的根本前提。內部審計人員應當注重自我完善和發展,將重點從單純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轉向利用內部審計創造價值當好管理者的高級參謀上來,使組織領導予以充分的重視,并得到其它部門和被審計單位的支持。從形式上的獨立來說,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在組織中具有較高的組織地位,能夠獨立實行監督檢查的工作職能。從實質上的獨立來說,要求內部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不為各種利益所動,客觀公正地提出審計結論。
2.逐步完善內部審計機構的內部管理。做好內部審計風險控制,要從審計機構內部管理抓起。內部審計機構要針對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底稿、審計報告,每一環節都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制定科學嚴密的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充分分析并評估審計風險,對于風險較高的環節和內容分配較多的審計資源。嚴格執行審計計劃和內部審計程序,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注重審計證據的質量,規范審計證據的獲取及處理,考慮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認真撰寫審計報告,恰當表達審計意見和建議。建立全面質量控制制度,通過職業道德、專業勝任能力、業務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控制,保證內部審計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建立項目質量控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對審計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和復核,確保審計質量。
3.逐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專業素質。培養高素質的專業審計人才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關鍵,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內部審計工作要求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力,以及較強的溝通能力,要求具備經營管理知識,通曉財經政策。為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專業素質,首先必須要選派業務知識和實踐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人充實到內部審計隊伍中來,對新聘用人員強化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培訓,培養其風險意識和職業謹慎態度;其次要繼續加大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讓他們熟悉會計、計算機、基建管理等方面知識,努力提高協調溝通能力,以及良好的職業判斷能力。
4.主動協調與被審計單位的關系。內部審計部門應積極更新觀念,轉換角色,將工作重點從“內部警察”角色轉向組織的內部管理,為被審計單位提供科學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作用。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不能完全對立,更不能玩“貓抓老鼠”的游戲,應該保持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交流,堅持用事實說話,既依法審計、堅持原則,又尊重被審計單位的現實情況和困難,注重用事實說話,以理服人,以良好的素質取得被審計單位的信任,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5.充分利用外部審計的力量。內部審計人員由于本身知識結構和經驗等的限制,有些時候會面臨一些單靠自己力量難以完成的工作。為了保證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這部分審計業務除了可以利用外部專家的服務之外,還可以采取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此外,聘請外部審計專家定期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果加以評價,也可以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此外,內部審計部門要注意聯合其他管理部門,充分利用相關部門提供的審計證據,并注重審計責任的分解,最大程度地減少審計部門的風險。
在內部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應該預先對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并制定詳細的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合理分配審計重點和資源,恰當選擇技術和方法,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引入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使得內部審計更加注重組織的內部管理,更加注重組織的效益評估,更加注重改善組織的管理環境,化解經營風險,真正實現內部審計為組織內部管理服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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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越發展 政治越文明——論會計審計的政治環境及其在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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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論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5.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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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環境下會計審計的誠信問題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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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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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會計審計風險因素與信息化審計對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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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析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41.試論會計審計風險因素與信息化審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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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中國商業銀行會計和審計的現狀與未來
44.會計審計制度改革中審計穩健性的概念體系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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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提高企業會計審計質量和會計監督的策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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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會計審計的風險影響原因分析和信息化審計對策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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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淺談會計審計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59.論企業內部會計審計
60.會計審計的誠信價值與信任機制重構
61.探討信息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
62.國際化會計審計人才培養策略
63.中國會計審計準則建設的歷史豐碑——中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會上的發言摘要
64.簡析信息環境下會計審計的誠信問題及建議
65.探討會計審計中的誠信價值的重要性
66.新會計準則下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相關思考
67.對企業會計審計存在問題的分析
68.會計審計與會計財務核算的若干研究論述
69.會計審計對財務管理的促進意義研究
70.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71.淺析在國營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當中的經驗
72.海峽兩岸會計審計高等教育資源共享機制研究——以福建省先行先試為平臺
73.國際化會計審計人才培養的實踐探索
74.會計審計中的誠信價值考量
75.我國會計審計發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76.會計審計質量與會計監督的提高途徑分析
77.企業會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78.美國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及其啟示
79.國際會計審計及其監管的最新發展與中國對策——歐盟國際會計審計發展大會綜述
80.內部控制審計對會計盈余質量的影響——基于滬市A股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
81.對新會計準則下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的若干思考
82.解析會計審計與會計財務核算
83.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及應對策略探討
84.探究關于加強企業會計審計的思考
85.現代經營理念下企業的會計審計問題及對策
86.提高會計審計質量和會計監督的策略探討
87.淺談會計審計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88.會計審計準則體系:中國會計審計發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89.會計審計中的誠信價值與博弈分析
90.探析會計審計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91.探討企業會計審計對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影響
92.新會計審計準則對遏制會計信息失真的作用
93.對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
94.新會計準則下的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審計風險
95.加強企業會計審計的有效策略分析
96.會計審計工作對優化企業財務管理的路徑構建
97.會計獨董、治理環境與審計委員會勤勉度
98.會計信息化審計方法初探
一、引言
風險導向審計在彌補日益擴大的審計期望差距的社會因素中應運而生。其中包括社會因素和經濟因素.從社會因數來說審計是滿足社會需求的滿足而產生的,但始終和社會需求存在審計期望差距.一方面是人民對審計成果的依賴加大,借以做正確的決策和判斷.另一方面對審計信息的時效性和誠信度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伴隨著人民違權意識的增長以及審計人員分析面的不周全,容易使審計人員掉進"審計陷阱",或者是其錯誤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風險失控.于是,風險導向審計在彌補日益擴大的審計期望差距的社會因素中應運而生。
新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正式引入了“重大錯報風險”的概念。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并成為重大錯報風險,而是重大的實質性的改進。新準則啟用新審計風險模型,要求注冊會計師在設計和實施審計測試前必須適當地評估重大錯報風險,而不能未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就盲目進行審計測試;也不能象以往那樣所謂穩妥地簡單設定重大錯報風險為最高水平而直接實施更廣泛的實質性測試,因為不弄清楚重大錯報風險可能發生在哪些交易、賬戶和列報與披露的哪些認定上就一味實施實質性程序,難以查出重大錯報,造成有限審計資源的浪費。與以往的制度基礎審計相比,風險導向審計更具有其自身的優越性。
二、新審計風險模型的優越性
(一)明確規定審計工作以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作為新的起點和導向。明確將審計風險劃分為兩部分:審計風險和客戶風險。客戶風險,即客戶財務報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均為被審計單位所造成和掌握,審計人員只能評估,不能掌握。審計工作以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作為新的起點和導向,抓住了審計工作的本質,而且與現行審計目標責任定位緊緊相扣,有利于履行審計責任,實現審計目標,將審計視野由以往關注內部控制和具體認定層次的風險擴大到企業環境、發展戰略、歷史沿革、公司治理結構等宏觀方面。
(二)使審計人員從宏觀層面上全面了解企業及其環境。將客戶置于一個大的經濟環境中,運用立體觀察的理論來判定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因素。從企業所處的商業環境、條件到經營方式和管理機制等構成控制因素的內外部各個方面來分析評估審計的風險水平,掌握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克服缺乏全面性的視角而導致的審計風險。包括企業所處行業的特征;企業的特征;企業所從事和可能從事的各戰略經營領域的成功關鍵是什么,發展速度如何,資金利潤率是多少,為建立戰略優勢所需要的最佳經濟規模是多少,平均投資額是多少;企業所從事和可能從事的各戰略經營領域中,成本居于何戰略地位,行業的平均和先進水平是什么;企業的籌資環境特征,包括供求形勢、籌資條件、行業與融資機構的一般關系以及同行業競爭者的籌資能力和財政實力;同行業競爭者資金籌措與運用效果,包括資金效益性、資金流動性、資金安全性。
(三)有助于引導注冊會計師時刻緊緊圍繞評估上有無重大錯報風險來設計和執行程序。注冊會計師首先花大力氣去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以對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的相關評估結果為基礎,并考慮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來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再據此計劃實施和執行,可以提高效率少走彎路。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可接受檢查風險水平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成反向關系。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可接受檢查風險越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可接受檢查風險越高。檢查風險取決于實質性程序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
(四)新的風險審計比較傳統的審計方式具有更大的靈活性、伸展性。新的審計風險可以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靈活地提供服務范圍和內容。對于中小的事務所而言,自身可能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分析,通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則可以獲得風險評估方面的增值服務。對于中小企業而言,自身可能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分析,通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則可以獲得風險評估方面的增值服務。新的審計模式是可擴充式的,它可以幫助審計師更好的了解中小企業的需求。所以無論中小企業還是中小事務所都可以儉省審計成本,進而能夠起到保證執業質量和明確職業責任。
(五)風險評估以分析性復核為中心。盡管風險評估包括檢查、調查、詢問、穿行測試等多種審計取證手法,但核心是分析性復核的運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對于信息的再加工重視程度不夠,分析性復核主要運用在報表分析上,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以分析為中心,分析性復核成為最重要的程序,為了適應分析性復核功能擴大的要求,分析性復核開始走向多樣化,不再是只對財務數據進行分析,也對非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分析工具充分借鑒現代管理方法,將管理方法運用到分析性程序中去。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將審計人員能夠把工作重點集中在財務報表出現錯報的高度風險領域,同時將風險評估與審計程序緊緊聯系起來,從而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增強公眾對已審財務報表的信心,也有利于保護公眾的利益。然而,由于我國市場經濟水平不高,會計、審計人員素質偏低等問題,使得新的風險模型的應用面臨很多挑戰。
三、施審計風險模型面臨的問題
(一)事務所缺乏正確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客觀條件和一些主觀條件。評估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要求對企業的業務、市場狀況、管理層,甚至企業所處行業整體的經營狀況和市場狀況等因素都要有比較清楚的了解。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90%以上的業務是審計業務和會計業務,沒有經濟方面、法律方面等多元化的背景。他們不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了解整個行業,數據積累嚴重不足。這可以說是實施新審計風險模型的最大障礙。目前,我國現行的審計方式存在兩個較明顯的問題。一是對被審計對象在一定時期的經濟活動重在進行事后審計,這種審計方式所產生的審計結果,對經濟活動過程缺乏及時、有效監督,不能促進經濟活動的健康運行,也不能真正發揮審計的職能作用。二是現行審計活動所運用的方式,主要憑借經驗進行分析判斷,這勢必影響到審計信息的準確性。
(二)注冊會計師具體執行實務時與審計準則存在重大差距。注冊會計師存在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不能從整體上掌握和執行審計準則,相當部分的審計項目僅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審計工作底稿不是框架不全就是空架子,好點的雖然有具體內容但欠全面,或不規范經不起推敲,存在為節省工作時間和成本而省略或減少必要風險評估程序的現象,離審計準則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不能體現審計精神的實質。這些問題都反映出一些注冊會計師不能正確理解和執行審計準則的問題。因此,要想現在能全面實施新審計風險模型還有不少的困難。
(三)審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或無法滿足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中很大一部分主力審計人員沒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認證,水平較低。同時,雖然我國注冊會計師一般專業知識比較扎實,但綜合素質不高,沒有在執業實踐中積累到足夠的專業經驗,難以形成相當程序的職業判斷。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在審計活動的各個階段都保持高度的專業警惕,隨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點,并匯總入風險評估;同時,要求審計人員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為不同的被審計單位設計個性化審計方案。而我國的審計人員目前只能勝任制度導向審計模型下規范式流水化作業,不能應用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從而使新的審計風險模型的運用存在一定難度。如何充分發揮教育審計工作在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防范經濟風險、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很大的理論和實際課題。
(四)過高的審計成本使會計師事務所難以承受。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需要高級審計人員的參加,加大了人力資本和物力資本的投入,無疑會加大審計成本。同時審計時間的延長,審計范圍的擴大也存在不可忽視的潛在成本。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執行控制測試階段,注冊會計師關注的范圍擴大,程度加深,必然導致工作時間和審計成本的增加,在會計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成本的增加往往不可能過渡到收費的同步增加。而我國目前審計市場的最大問題就是競爭激烈導致很多事務所為了贏得客戶而拼命降低審計收費,進而努力壓縮審計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審計程序。這種現實情況使得風險導向審計這種成本的模式會在現階段的中國缺乏生存的土壤。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作為制度基礎審計的完善和發展, 是現代職業審計的必然發展趨勢,但現在還不適宜成為我國審計業務的主導模型,其尚處于探索階段, 在實踐中, 尚無完整的模式可參照執行, 即使將來有關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準則出臺后, 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因此, 注冊會計師在現階段, 應首先接受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在執業過程中, 將風險評估貫穿審計的全過程, 不斷探索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方法, 以將審計風險降低到最低可接受水平, 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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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 要 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條件尚不理想,面臨很大的審計風險。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具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一、我國會計中介機構注冊會計師審計存在的問題
1.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有可能導致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出現目標定位偏差。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雖然變革了審計方法及其傳統的審計理念,但同 時也給部分執業審計師形成了審計觀念的紊亂,使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全力規避風險進而唯利是圖。這是因為,按照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判斷邏輯,如果被審計單位經 營失敗的風險較低,即使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錯報的可能性,注冊會計師卷入訴訟的機率也不會太高,審計失敗的可能性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大規模費時費力、代價高昂的實質性測試顯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這就必然形成會計師事務所將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戶的行業風險和經營風險,而對審計意見進行直接支持的實質性測試越來越少。世界各國的風險導向審計中都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施樂公司按虛構的毛利率調節各子公司的銷售成本,萊得艾德公司通過編造沒有任何原始憑證支持的會計分錄調節利潤等等。這些會計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所要求的審計范圍、審計程序實施完 整的實質性測試,可能很多的財務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時發現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目標要定位于何處易存在舞弊,而不是僅僅節約成本和降低民事賠償風險。
2.電算化審計的研究開發相時滯后。目前審計電算化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相對滯后于會計電算化。另外,由于審計工作本身的不規范,或者規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視而沒有很好地執行,這也為開發研究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和應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帶來了難處。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對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經濟業務的企業進行審計時缺少計算機輔助審計環節,將為他們的審計結論意見帶來難以預測的風險。
3.現代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現代市場經濟的顯著特征在于不穩定性增強,公司為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謀生存求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所進行的交易也日趨復雜化,經濟業務的種類和性質也在不斷的多樣化和復雜化,會計核算業務已經遠遠超出傳統的財務會計的內容,也為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現代審計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也包括對一些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評價,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作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會增加注冊會計師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的難度,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加。
4.注冊會計師審計范圍的擴大。審計范圍是一個漸大過程。早期的審計重點一般都放在處理現金的職員的誠實性上,沒有對資產負債表的質量進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后來,公司資金的周轉主要依靠銀行貨款,銀行要求申請貨款者提供可靠的財務數據,對資產負債表加以證明,成為注冊會計師20世 紀早期業務的主要部分。資產負債表審計擴大了審計范圍,也擴大了審計責任(查特菲爾德,1988)。再后來,由于美國市場的蕭條和崩潰,促使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產生,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已審查過的年度財務報表,人們開始意識到審計責任的存在。此后,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通常成為審計的出發點,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觀念也擴展到企業及其經營活動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諸問題,社會公眾對審計的業務和責任的意識也急速增強。社會公眾要求審計人員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錯和舞弊,并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作出評價,對企業在財務方面是否健康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的信息不確定性很大,信息的風險很高,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難度增加,風險在所難免。
二、完善我國會計中介機構注冊會計師審計存在問題的對策
1.國家要完善注冊會計師相關法律規范。財政部應當就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問題積極與有關司法部門進行協調,以保護注冊會計行業的合法權益。與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最為密切相關的 法律是《注冊會計師法》,由于該法頒布較早,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如對民事責任的規定相對薄弱,缺少關鍵的過錯和因果關系要件;對法律責任的界定模糊等,補充完善《注冊會計師法》等有關法規,在相關法律中增加保護注冊會計師權益的條款,在法律責任對象、責任范圍和責任程度等方面給予明確規定。從而保證注冊會計師免受無謂訴訟的干擾。
2.注冊會計師要堅持獨立性,始終保持謹慎的職業懷疑態度。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必須實實在在地毫無利害關系,其承擔的是對整個社會公眾的責任,這就決定了注冊會計師必須與委托單位和外部組織之間保持超然的獨立關系,同時始終保持謹慎的職業懷疑態度,嚴格按照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執業,并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那么其所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
3.分清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一方面,注冊會計師在與客戶簽仃約定書時,須寫明委托方對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等內容,并對全部審計業務均要求管理當局提交一份聲明書,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虛假證據,而由于其舞弊技術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飾,審計人員即便采取了標準的審計程序也沒能查出的情況下,作為委托方應承擔會計責任的依據。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對此給予了足夠的重視,關健在于怎樣才能使其內容嚴密,不致于形同虛設。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協會應從保護注冊會計師利益出發,不斷地完善有關權利義務的法規,不斷地與法律界溝通,使法律界能夠認同審計責任的界定標準,幫助注冊會計師反擊那些毫無根據地擴大注冊會計師責任的訴訟,進而影響公眾時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理解和認同。
4.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行為的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處理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行為的規章和程序,指出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后果,并據此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個人及時進行處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道德檔案,記錄個人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行為及處理結果。
參考文獻
[1]陳毓圭.風險導向審計的由來與發展.會計研究.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