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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在現代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得到了業內人士的重視,而項目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質量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主要管理工作。這些管理項目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又是相輔相成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它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對質量、進度、投資等項工作起著控制、協調的作用。因此必須明確合同管理的內容和特點,以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1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定義 不同國家的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之間為了在某個工程項目中實現特定目的而簽訂的,以此來確定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此協議稱為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國際工程是一種跨國性質的經濟活動,所以這種合同要比一般國內的合同復雜很多。
1.2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國際工程的合同的特點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文件內容全面;合同制定、實施期長;有比較完善的合同范本;每個工程項目都有各自的特點;合同項目數量多。
2 國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1 什么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人(承建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并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協議即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被稱為建筑安裝承包合同。按施工合同規定,承建方應完成約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等施工任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為承建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按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2.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
2.2.1 對合同主體的要求要嚴格 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合同履行能力,嚴格杜絕那些無營業執照、無承包資質及資質等級低的單位成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并嚴格禁止越級承包建設項目。
2.2.2 合同標的具有特殊性 各類建筑產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建筑產品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建筑物本身,除建筑物本身它還包括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地下巖土和建筑物周邊的服務設施等。每個建筑施工合同的標的都具有不可代替性,都是唯一的。
2.2.3 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較長 建筑物的體形龐大,結構很復雜,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種類繁多,再加上施工的工作量很大,所以建筑施工的工期一般都比較長。在合同簽訂后,建設工程才可以實施;在合同簽訂后至正式開工前需要的施工準備時間比較長;工程進行實施階段,會遇到工程變更、材料供應不足、進度款支付滯后,甚至會遇到不可抗力、疫情等原因而導致工程的工期延期,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還要辦理竣工結算工作,最后還要有一定的保修期,上述種種均會影響到工程的工期,也是合同履行期限長于施工工期的主要原因。
2.2.4 嚴格計劃和程序的制定工作 應以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去確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模,無論建設項目是國家投資的、非國家投資的,還是其他方式的投資,都一樣要受到當年的批準限額和貸款規模的限制。在符合國家關于建設程序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同時還要滿足法定及內在規律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2.2.5 對合同的形式要有特殊的要求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復雜性和重要性,所以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各種糾紛,這對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影響,所以建設工程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進行相關的約定。
3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3.1 建筑工程合同有比較長的管理周期 建筑工程施工的持續時間長,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實施,這就決定了合同要連續的履行并且履約周期會很長,并最終導致合同生命周期也比較長。訂立合同時有很多不能預料的情況,在日后的合同管理中都會出現,所以要依據合同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以此來實現有效管理的效果,從而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
3.2 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才能取得顯著的效益 對整個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及所有工程活動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及時準確地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只有抓住在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這一核心,才能進行全面的統籌和調控工作,使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處于可控狀態,并保證建設目標得以實現。管理人員要有很強的合同管理意識,否則會造成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確;如果沒有嚴格的合同管理,那么項目管理就難以高效系統地形成完整的項目管理系統。爭取企業經濟效益最佳途徑是進行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這項工作做的好可以避免糾紛的產生,杜絕訴訟費用的損失,并通過有效的索賠工作,獲取應得的合法利益。
3.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 工程合同履行的時間長,會有很多事件發生,這勢必會影響到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于合同中會出現頻繁的變更,這就要求管理人員根據變化的情況不斷地進行調整工作,由于各種變更,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簽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要全面,只有這樣才能降低建筑企業的損失。
3.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有較強的系統性 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的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不確定因素多、合同種類也很多,合同管理人員需要了解與掌握每一份具體的合同,并且都需要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取得最終的成功。
3.5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法律性 合同是契約的一種,依照《合同法》規定,合同契約簽訂后雙方均受到合同條款的約束,從而可以避免當事雙方人發生糾紛和事后變更合同簽訂事項。對合同法的運用是合同管理的本質。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了解國內外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關規定及具體施工條件。所以,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識并精通建設領域法律知識是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的知識儲備。
3.6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高信息化 我國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使得建筑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生產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體制已基本形成,這種體制以工程項目管理為核心。加入世貿以后,工程項目管理也不可避免的將向著國際化、信息化的趨勢發展。合同管理工作復雜、繁瑣,并且要求有高的準確性,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著合同類型繁多、制約性大、信息力量大等特點,所以管理是耗時費力的,單純依靠人工管理是很難做好此項工作的,加上緩慢的信息傳遞,根本不可能對信息進行及時搜集、處理并加以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要開展有效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起完備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4 建筑工程合同法
4.1 概述
4.1.1 合同法的含義:所謂合同法,是用來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在設立變更、終止合同時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我國社會主義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
4.1.2 合同法的調整的范圍包括:合同主體的擴大、合同類別的增加、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關于政府機關參與相關合同的調整。
4.1.3 合同法要嚴格遵循:平等自愿原則、公共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以及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原則等四項基本原則。
4.1.4 合同應包含的內容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4.2 建筑工程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法律規定
4.2.1 合同成立 《合同法》當中符合下述規定情形的,合同即宣告成立: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②若在簽字或蓋章前,當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③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了確認書。
4.2.2 合同成立的地點通常為承諾生效的地點。
4.3 建筑工程合同有可變更、可撤銷的特征
4.3.1 只有撤銷權人才有權決定可撤銷合同效力的消滅,對于撤銷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權撤銷合同。
4.3.2 當事人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銷因素為由拒絕不履行合同義務,因為可撤銷合同在合同未撤銷以前是屬于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5 結語
通過上述,我們可以意識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地位是很重要的,只有加強合同管理我們才能進行好項目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發展是有深遠的意義的。對于當前的建筑企業,競爭對手不只局限在國內,還有來自國外的。所以合同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并應在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同時企業要培養出優秀的合同管理人才來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并最終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建設工程施工,是建設項目在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招標后進行建筑產品生產的最后實施階段,具有投資大、周期長、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的特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簽訂好建設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施工單位)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目標與特點
1.1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目標
合同管理直接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合同管理目標包括:
1.1.1 保證項目三大目標的實現,使整個工程在預定的成本(投資)、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目標。
1.1.2 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合同爭執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業主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而承包商不僅取得了利潤,而且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的關系。工程問題的解決公平合理,符合慣例。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要求。
1.2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1.2.1 經濟法律關系的多元性
多元性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
1.2.2 內容龐雜、條款多
由于每個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建設項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包括特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1.2.3 合同生命期長
這是由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決定的。工程合同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的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
1.2.4 合同的多變性
由于工程過程中內外的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有些大型工程合同實施中的變更能有幾百項,合同實施必須按變化了的情況不斷地調整,所以這要求合同管理必須是動態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的依據。
2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建筑業市場機制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
2.2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進行工程承發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進行工程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主要法律依據。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合同雙方的根本利益。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確立了當事人雙方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責任和雙方的經濟法律關系,也是雙方實施工程管理,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依據。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當事人認真履行,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預防糾紛的發生。
2.3 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4 專業人才缺乏
在我國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加強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施工企業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還必須根據我國《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①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②要建立文檔系統;③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建設項目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有專門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為之服務。這種組織必須有與項目管理相配套的功能、機構、程序、方法和技術;有相應的資質、人才、經驗,才能夠為業主提供最優秀的項目管理服務。所以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可從下述四方面著手:①選好人員;②組織好在職學習;③選送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④建立崗位責任制。
3.3 應用現代技術管理合同
要充分利用現代0A辦公系統管理體系,促進公司合同0A管理系統與財務管理系統、BSS系統、工程管理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合同0A管理系統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加強合同簽訂后的監督和管理,促使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強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3.4 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及制度
3.4.1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3.4.2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依據我國已經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建筑工程發包承包管理條例》,對那些違法亂紀的行為嚴格處理。加大貫徹《招標投標法》的力度,一切事情按照法律辦事。對于那些違法的單位采取降低資質等級、多長時間不準從事工程承包等措施來處罰。
3.4.3 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已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4 結語
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施工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壓力越來越大,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才能更好地適應當前競爭激烈的社會,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鄭素偉. 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 經濟與法, 2005 (7):60-61.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變更;索賠
中圖分類號:F27;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隨著工程建設的發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為企業與各方發生經濟往來的法律文書,與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密切相關。實踐證明,合同管理是企業取得經濟效益的關鍵,加強合同管理,目前已成為企業規范經濟運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確保安全穩定發展的重頭戲。本文結合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就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進行了探討,以供大家參考。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合同簽訂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對建設工程的影響非常大,常常一個詞的不同解釋就能關系到一個重大索賠的結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須非常嚴謹和準確。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實施前簽訂,而工程的實施過程十分復雜,工程合同很難對它們作出準確地描述和定義,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現錯誤、遺漏、矛盾、二義性等問題。
(2)合同實施過程復雜。由于工程項目持續時間長,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長。從投標到簽約,再到深化設計、采購、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經過一系列過程,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五年或更長的時間。要完整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相關的工程任務。在整個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前功盡棄,直接造成經濟損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須與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同步地、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
(3)合同涉及關系復雜。由于建設工程有許多特殊的融資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參加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即使一個簡單的工程就涉及業主、監理、設計、總包、分包、材料供應、設備供應、運輸等十幾家單位,它們之間聯系緊密,關系復雜,其中任何一個單位工作的失誤都可能影響整個工程的實施,所以必須做好工作的銜接和協調。
(4)合同變更頻繁。由于工程實施時間長,涉及面廣,使得過程中內外的干擾事件多,合同也相應的會變更更頻繁。常常一個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變更能有幾百項。這就要求必須對合同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變化情況不斷進行調整,以確保施工方的經濟利益。
三、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業要保證合理的利潤,必須提高合同管理意識,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風險,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如下:
(1)做好簽約前調查,防范源頭風險
①審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首先應審查該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其營業執照所顯示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與實際經營活動相符。對于從事特殊生產經營的法人是否具有相關的資質、特種行業許可證。其次應審查簽約人員是否有相關授權,是否在其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是否以合同主體的名義簽訂合同。
②考察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考察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對于對方的注冊資金、財產狀況、商業信譽、生產經營狀況等方面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確認對方有足夠的履約能力,方可訂立。切忌僅憑對方的一面之辭,就輕易的允諾相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2)嚴格合同評審,規避合同風險
①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對于合同內容應進行仔細審查,審查其是否存在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條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不顧法律、法規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將導致合同的無效,自身的權益也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②審查合同內容的完整性。建設工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條文不能過于簡單。建設單位通常喜歡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因為對他們而言這種結算方式比較簡單省事,將來發生工程變更的可能性較小,施工企業索賠的機會也相對少。但對施工企業而言,承擔的風險將更大,一旦在報價、工作量計算方面出現失誤,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如某建安企業承接的一項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時業主未提供具體的施工圖紙,只由招標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單,該企業根據這份清單做出了投標報價,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業主提出要按固定總價簽訂合同,工程范圍以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該企業為了打開這片市場,積累相關的業績,提升自己的總承包能力,與業主簽訂了該合同。結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遠遠大于原招標時提供的工程量,項目因此遭受了極大的損失。由此可見,在合同評審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合同的潛在風險,在沒有類似工程經驗的情況下,盡可能不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如業主方執意要采用固定總價的形式,則應在合同中附加一條:當實際工程量超過原來提供的工程量時,量差在一定范圍之內不調整合同價,超過該范圍的則需相應調整合同價。另外,在審查過程中盡量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進行對照,以發現缺少或遺漏的必備條款,將合同風險控制到最低范圍。
(3)抓好合同實施,降低管理風險
①做好合同交底,了解相關信息。施工企業的工程投標工作多數由企業職能部門承擔,合同簽訂后再組建項目部。項目部的施工人員沒有參與投標過程,不熟悉合同的內容、合同簽訂過程和其中的許多環節,以及與業主相關的許多信息。通過合同交底,使項目部對這些相關信息有進一步的了解,方便今后工作的開展。
關鍵詞:施工招標;合同管理;防范
中圖分類號:G267 文獻標識碼:A
在工程建設當中,招標和合同的管理是兩個互相銜接、交叉的管理環節。發包方應嚴謹、合理的進行招標工作,并根據施工特點,選擇合理施工合同,能有效的避免在招標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有利于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建設工程成本以及縮短工期,從而維護企業的利益。
1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及合同風險因素分析
1.1 管理體系不完善
隨著我國初步形成的建設工程市場,并逐步建立與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建設工程市場還不夠成熟,法律體系有待進一步的完善。在實踐過程中,部分建設單位與相關管理人員缺乏法律意識,不熟悉與建設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款,并且建設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缺乏管理力度,導致工程建設中風險因素的增加。
1.2 施工合同選擇不當
建筑工程按計價方式進行承包合同分類,可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類。以下對三類不同的合同形式進行風險分析:
總價合同可分為可調值總價合同與不可調值總價合同,在可調值總價合同中,需承擔因通貨膨脹的因素,使建設期的工料成本增加,從而帶來工程造價提高的風險;在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中,承包方會因較多的未知因素提高不可預見的費用,使發包方失去了因材料、人工價格降低而減低工程成本的機會。
單價合同分為純單價合同和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兩類,采用純單價合同形式不利于發包方對工程成本的控制,容易因工程量不明確,單價不合理等引起工程建設上的索賠問題;采用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的形式,如果工程量在實際中大幅度的增加,會使工程成本提高,導致損失嚴重。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發包方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且承包方對降低工程成本的積極性低。同時發包方為確定實際的工程成本導致工作量增大,成本的準確確定較難,甚至還可能存在較多的漏洞。
1.3 投標企業競爭不規范
近年來,我國建筑企業與建筑業市場迅速發展,市場競爭激烈,在發展過程中伴隨建筑企業和建筑市場的管理不夠有序化、規范化,建筑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參差不齊。同時因開放性的交易市場,以及近些年實行的資格后審模式下,企業在招標前對潛在的投標企業的能力與信譽度的了解不夠充分。在評標過程中,甄別投標企業難度較大,使選擇的中標企業未必是最佳的,導致給施工合同的管理產生較大的障礙。此外,個別企業為達到中標的目的,通過掛靠、圍標等不正當的方式競標成功,導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難,工程安全、質量、投資、工期難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3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及合同風險合理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
合同管理體系主要由管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組成,應以實現組織確保為目標,制定制度,以規范組織人員的行為。建立的組織機構應以合同管理作為核心,確定各部門單位、相關人員關于合同管理的責任,從而促使合同管理涵蓋工程管理中的各個層次。合同管理部門帶領合同管理專職人員、施工技術相關管理人員、造價工程師、監理人員、監察審計人員等形成的管理網絡,并利用此平臺,組織開展合同管理協調工作。建立和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并依據工程建設的集體實際情況與特點,制定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與相關的管理程序文件,規范人員工作程序以及保障人員管理的流程。
3.2 做好招標前的準備工作
發包方在進行招標前,應做好工程項目的報建、施工圖紙、施工場地等準備工作,并根據工程的規模、質量標準及性質和特點,確定招標范圍與招標方式。如果發包方自身具有較強的符合自主招標的條件,可進行自行招標。根據項目特點,進行招標文件的編制。發包方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應對投標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預審,仔細考察投標企業的經濟、技術管理等綜合實力,注重總體評價其建設能力是否符合建設工程的要求。發包方應認真組織施工現場的勘察,讓投標企業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的情況,以及招標合同的具有內容,保證投標報價準確性。
招標建設工程量的清單編制組成招標文件的重要部分,是控制合同造價的核心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應明確取費標準與引用定額,各部分項目工程的內容清晰明確。為避免不平衡報價,應做到不少算、不多算、不漏算。發包方可委托有能力資質的專業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工程量的清單編制工作,以保證清單的完整性與準確性。工程清單的編制質量十分重要,若出現偏差屬于發包方承擔。
3.3 選擇合適的施工合同類型
對于建設工期長、技術經濟指標與工程建設內容明確的工程可采用可調值總價合同,并通過制定合適的調價幅度變動來降低發包方的風險。不可調值總價合同適用于建設工期短、對建設工程的要求明確的工程,發包方可盡量通過明確各部分的工程項目內容、工程量或提供完善的施工設計圖紙等方式來降低采用該種合同形式帶來的風險[4]。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適用于工程性質明確但其要求不確定的工程項目,可通過規定工程量變動幅度超過極限幅度是,可適當進行單價調整,從而降低發包方的風險。純單價合同適用于急于開工卻沒有施工圖紙的工程項目,可盡量通過明確工程內容、提供設計圖紙來降低風險。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適用于施工前對工程內容及經濟技術指標不完全確定,而又急于開工的建設工程。
結語
對于建設工程而言,招標工程文件內容幾乎包含了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部領域。因此,在招標過程中,應明確對工期、費用、質量予以控制并完善招標合同的管理,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安全與經濟風險的防范,維護企業的利益。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占據著及其重要的地位,是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為完成項目建設目標,明確雙方權、責、利關系的的法律文件,是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可以實現工程質量、進度、成本三大目標的高度統一,同時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有利于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目前,由于我們建筑市場管理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1 簡要分析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筑工程涉及面廣量大,每個工程都有唯一性的特點,加之從業人員水平良莠不齊,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
1.1建設市場運行機制不夠健全
目前建筑行業的發展還有待于完善,部分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部分發現條文針對性不強,從而造成了許多漏洞。此外,在承發包環節,只注重承攬,通過建筑有形市場選定了承包商即可,對于后續的合同管理跟蹤不到位,造成承發包雙方隨意簽訂合同,甚至在備案合同的基礎上另行簽訂一份合同,出來是隨意肢解、分包工程的情況。
1.2從業人員合同意識淡薄
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良莠不齊,特別缺乏合同意識、法律意識,對于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程度認識不到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缺乏對合同內容及相應條款的分析,對于合同內容的沒有預見性。在遇到糾紛時,也很少利用合同規定的權利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1.3主管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格
由于建設市場屬于買方市場,在實際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為了滿足自身的利益,往往會對施工方提出諸多不合理的要求,讓施工方承擔更多本不應該承擔的風險。主管部門在審核備案合同時候,只是簡單的審核專用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相違背,沒有很好的審查雙方應該承擔的權責利關系。
1.4部分小型項目沒有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部分小型項目、零星修補項目,涉及金額較小,往往采用口頭約定的形式,先開工在簽訂合同,即使簽訂合同也未能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籠統的條款來替代,一旦遇到糾紛施工方難以維權。
1.5合同履約程度不高
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承發包雙方都存在不按合同約定履約的情況,如建設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者提出更多的要求來故意拖延付款,甚至部分項目以各種理由不予竣工驗收;施工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保證施工進度,部分項目在施工質量要求上也難以滿足合同的約定,以上兩種情形嚴重影響了建設市場的環境。
2 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2.1從源頭上嚴格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要嚴格執行《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建筑法》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對存在的違約行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來依法嚴格管理。這樣才能讓法律跟具有約束力,也能更好的解決建設領域的諸多問題。
2.2全面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
要廣大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以及涉及有關合同的各類人員要充分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意識到拿起法律武器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好途徑。這就要求,加強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識的普及,定期開展相關的培訓輔導工作,要通過生動的案例,讓合同意識、法律意識扎牢根,努力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3主管部門要加強合同監管
建筑主管部門要加強合同監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合同管理人員,施工備案合同進行詳細研判,分析雙方的權責利管理,糾正各種顯失公平、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同。此外還要定期抽查合同管理情況,建立臺賬、統計、檢查和報告制度。提高整個行業合同管理水平。
2.4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和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版合同示范文本比1999版有了一定幅度的調整,合同要素由原11個增加為20個,并力求系統化,且配置合理的權利義務,有利于引導工程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并充分借鑒FIDIC合同創設的八項合同管理新制度。該版合同體系完整、嚴密、責任明確;能夠避免簽訂合同是缺款少項,防止出現顯失公平的條款,此外有利于建立以工程師為核心的現場管理模式、有利于合同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方便解決爭議。使用標準化的范本簽訂合同,對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索賠是針對合同對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給自己造成實際損失而要求對方賠償的一種行為。目前我國建筑行業對于索賠的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合同索賠所需的意識。施工合同是索賠的重要依據,索賠是解決合同爭議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制約合同雙方認真履約的強有力手段,因此加強索賠的管理,能夠更好的促進施工合同的規范有序。
3結語
總之,要完全解決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問題的道路任重而道遠,需要建設主管部門、建設方、施工方以及其他合同參與者的通過努力,需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不斷的努力學習,積極探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方面,建立健全各級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規范好合同管理,不斷維護好建筑市場的秩序。
參考文獻:
1 .劉光忱,傅卓林,張兆第,論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業技術經濟,2006(9):29-30.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存在的問題; 改進對策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5-0176-01
0 引言
任何一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包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合同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茖W規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維護業主和承包方的正當合法權益,使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建立協作關系,減少合同糾紛,促進工程順利實施,最終實現質量、進度、投資三方面的控制目標。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的對策。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招投標不規范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標的工作。目前,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第一,部分l包方在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將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的辦法,來滿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業為了能夠訂立合同,采取違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活動;第二,很多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表述不明、設計不詳盡、采購及支付的規定不清晰,為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埋下隱患。并且,部分發包方以招標文件不能修改為由拒絕調整合同條件,投標人為了中標,在技術偏差和商務偏差表中不敢列出不同意見,使得雙方訂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第三,評標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評標時采用“最低價中標”原則,引起不良競爭,存在施工承包商“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現象”。承包方為了謀求利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勢必降低成本,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
1.2 合同訂立不規范、內容不健全
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簽訂行為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健全的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頒布了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發包雙方應結合工程自身的具體情況認真訂立。但是,有的承發包雙方除了簽訂經過招投標并備案的“陽合同”外,還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中雙方均承認的“陰合同”,違反了《招投標法》“招標人和招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規定”,容易引發合同糾紛。
1.3 合同履行不嚴格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是全面、逐一、誠實信用履行合同條款。但是,在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過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違約現象。一些承包商違反合同約定,將工程轉包給資質比較低、甚至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這種轉包給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有的發包方經常不根據合同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項目正在審計為借口,不予及時結算,無故拖欠或者扣減工程款。
1.4 合同管理不到位
很多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處于分散管理狀態,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設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索賠是法律賦予損失者的權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設企業對索賠管理不重視。
1.5 專業人才缺乏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而很多建設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產生合同糾紛,將處于被動地位。建設工程合同內容繁雜,通常都涉及到法律知識、專業知識、工程技術以及造價管理等。但是實際上建設企業通常缺乏這種管理人才,他們的專業知識不夠,技術水平較低,思想素質不達標。
2 改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探討
2.1 完善招投標工作
只有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相關法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招標投標是簽訂合同前重要的準備工作,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對相關合同條件仔細斟酌,充分聽取專業技術人員和法律人員的意見,照顧承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
2.2 規范合同訂立工作
發承包雙方因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將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嚴密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我們應盡可能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據項目不同特點對相關條款加以修訂、補充完善。
2.3 提高對合同的法律認識
合同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過宣傳、培訓,讓相關人員真正地認識到這一點。要依法運用合同審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減少由于合同不嚴謹而帶來的經濟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施工過程中要加強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的法制觀念,從根本上保證合同的履行。在此基礎上,明確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權威性。
2.4 加強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貫穿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始終,是實現建設項目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等控制目標的基礎,是項目管理的靈魂。作為合同管理部門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與企業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將合同責任制落實到具體工程和人員;配備專人管理,對相關文件進行風險分析;健全合同文檔管理系統,對于工程進行過程中來往有關合同的書函文件進行資料收集、整理及存檔。
2.5 增強索賠意識
索賠是企業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比較重要的方法,是企業進入市場必須具備的市場觀念和行為。作為企業要敢于索賠,學會索賠,認真研究文件內容,尋找機會,建立相關索賠的詳細檔案,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反映報送索賠文件,獲得合法、合理的索賠。在建設工程中,由于施工作業的復雜性,并不能夠項目條款進行先進的約束,即使言辭再嚴謹,也不能避免突發事件和突發事故的發生,在多變性的施工環境中糾紛與索賠也就無法避免的發生。因此在合同擬定后,要對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等級和分類的不同,對相對應的部門落實預防措施,降低風險發生的指數。
2.6 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
建設工程企業需要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以便勝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加強合同意識的同時更要重視合同管理,企業應當著重于引進合同管理人才,可以通過公開考評、舉辦招聘活動來尋找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為企業注入新的血液。其次,企業可以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通過一系列的知識技能的培訓與考核,提高員工的合同管理知識與技術。
3 結束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企業應當高度重視合同管理,當今市場競爭激烈,企業可以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要熟練掌握現行建設工程合同領域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遵循經濟規律,加強人才培養,并不斷改進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實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關鍵詞:工程合同; 管理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of credit economy,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z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
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
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因此,對于承包商以及業主來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I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
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需要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
通過制訂和履行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質量,標準等合
同條款,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
因此,對于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
和承包商的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1.2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合理分攤承發包雙
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商雙方基本的權利和
義務關系來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比如發包方必須及時參加隱蔽
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
1.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
依據
建設項目由于合同金額大、建設周期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同承包商之間,業主與
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
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節這種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
應按照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
賠與反索賠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當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不重視
一些建設項目的合同歸口管理、授權管理和分級管理機制不健
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
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2合同文本分析不重視
在合同訂立時,一些建設項目常常缺乏預見性,缺少對合同文本
的分析。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工程往往因為缺少某些重要的條款而導
致缺陷,雙方會因為對合同風險預估不足以及對條款的理
解有差異等問題而發生爭執。
2.3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或沒有專業技術
人員管理合同,只是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對
于有些合同,領導直接指派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
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而無法處理。
2.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
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
件,違法發包;甚至部分業主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
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
劣質工程,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秩序。
2.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
保護自己、避免損失、的手段。而建筑市
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
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
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
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配備以法律顧問
為核心, 由企業的管理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組成的合同管理人員,使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并接受負
責管理合同的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建筑企業內部合同
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有關合同法律、法規,培訓合同管理
人員;制定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符合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參與
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后必須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個工作小組
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對其做出解釋和說
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管理程序, 了解承
包人的合同責任和工程范圍,即做好合同交底制度的管理。
建立每周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
能部門必須將其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相關部
門,從而能夠對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種種問題
做出決定,執行每周工作報送制度。
3.3大力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根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
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結合我國建筑業改革開放以來的經
驗教訓編寫出的示范文本,有很強的操作性,具有全面、準確、嚴
謹的特點,是一份很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另外,交通運輸部、信息
產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民
用航空總局、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于2007年l 1月1日聯合了《標
準施工招標文件》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
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今后,為提高合同質
量要加強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3.4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在合同履行中我國工程承包雙方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
力,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所以,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是提高索
賠意識,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簽
訂合同時,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必須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
性,,進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
策略。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
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
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3.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要選擇好合同管理人員,并
且對其實行崗位責任制。只有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取得
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方能上崗;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隨
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取得從業資格的
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顯得尤為重要。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一種文字管理,更是一項復雜的系
統工程。對于承包商來說,只有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化,及時地調整
管理方向,才能適應建筑市場發展的需要,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
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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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督管理;認識;探討
Abstract: Through the discussion on some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dition of our city,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iscussion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基本建設投資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體現了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的管理目標和經濟利益關系,是雙方進行工程管理具有法律效力的主要文件依據。近十年來,經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積極努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一些深層次問題還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部分施工合同的簽訂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履約效果不甚理想。我們結合我市合同管理狀況,就當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督管理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問題及解決的對策和思路談一些粗淺認識。
一、強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隨著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的規范發展,施工合同必將成為維系甲乙雙方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根據。強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不僅是主觀需要,更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首先,建筑市場承發包雙方的合同自律行為還比較差,現階段依靠政府有關部門的宣傳、監督和管理,才能使建筑市場不斷規范和完善。
其次,從當前經濟秩序的形式看,舊的體制雖然已被打破,但新的體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人們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需的法制觀念和行為規范,經濟交往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機和趨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場交易秩序經常處在一個不穩定的狀態,如果片面強調施工合同自由和企業自律,只會加劇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使企業付出更加沉重的代價。
再次,從企業經營管理的現狀看,一些企業的合同意識比較薄弱,不懂合同,不重視合同,不會簽合同,盲目簽合同,不會用合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現象仍很普遍。
最后,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將全面放開。國外建筑承包商進入我國市場,如果不是以平等主體來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資,使承包商處于為難境地,就可能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化管理,樹立國際化意識,多吸收和借鑒國際上一些好的合同文本內容和管理經驗,以適應加入WTO引發的新形式、新變化和新要求。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二、當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面臨的幾個共性問題
(一)法規意識淡薄
(二)對承發包主體資格的審查缺乏深度
(三)管理措施不配套
(四)部分企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較低,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比較薄弱。
(五)缺乏依法查處和打擊不正當市場競爭行為的權威性。
三、強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督管理的對策和思路
根據天津市的情況,我們認為當前應側重考慮和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市級設專職機構,要有懂專業、會管理的人才,各區市縣要設立專人,部門之間配合要默契,工作銜接要緊湊。
一是要常年堅持大連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鑒證管理辦公室的聯合辦公制度,實行統一管理。只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緊密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強化宏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的功能;二是要培養高素質管理人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工作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專業性和社會性較強的綜合性經濟技術管理工作,只有逐步培養一批素質高、業務精、能力強并相對穩定的專家型管理人員,才能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做的更有深度;三是對各區(市)縣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印章統一制作發放,這樣形成上下協調,統一領導的管理組織體系,將有利于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強化管理。
第二,抓好備案鑒證是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
《天津市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規定》對施工合同的備案鑒證都做了強制性規定。通過對施工合同的備案鑒證,利用前期各種立項批文和年檢資料查明承發包雙方的主體資格以及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資金情況、經營范圍以及企業的經營信譽,并對合同條款內容進行審查把關,通過審查制度,使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合法性、嚴密性、條款的完備性及文字的準確性,對一些背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條款要予以更正,嚴重者退回重新簽訂。這是防止合同糾紛的前提,可以大大提高施工合同的履約率。
第三,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統一管理。
認真推廣《GF-1999-0201(示范文本)》,這個文本吸收和借鑒了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是一部與國際慣例接軌又符合中國國情的合同文本。是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和建設主管部門根據長期實踐,反復優選、評審,具有規范性、可靠性、完備性、適用性的特點,使施工合同簽訂規范化,避免缺款少項,防止出現有失公平和違法的條款,也便于管理機關審查和監督,減少合同糾紛。
第四,綜合協調,加大對發包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審查力度。
落實建設資金來源,這是發包主體必須具備的經濟技術條件之一,否則就不具備發包資格。進行工程建設,不論是“先建設后付款”,還是“邊建設邊付款”或“先付款后建設”,都應根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和方法,按時撥付工程價款,才能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計劃的順利進行。為了嚴肅、全面地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防止工程款的再度拖欠和違約合同的出現,加大對發包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當前規范建設市場的一項緊迫任務。建設系統各有關部門應按各自的工作職能和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業務互相通氣,程序互相制約。如工程發包時應審查建設資金是否真正落實;施工合同備案應查驗發包方是否執行了合理的工程造價政策及工程招標手續,申請《建筑施工許可證》應查施工合同是否備案。只有堅持協同作戰,管理才有力度,效果才能明顯,建筑市場才能規范。
第五,逐步實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根據建設部的要求,結合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實際,要繼續完善對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崗位管理,通過培訓,提高全市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內在素質和管理水平。該制度實行后,不能出具崗位資格證書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備案鑒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全面提高,必定會帶動全市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上一個新的檔次。
(一)建設工程合同體系不完備我國目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體系是以下四個合同文本為核心的示范合同體系,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工程總承包合同》(GF-2011-0216)。這四個合同文本的內容僅涵蓋了施工、承包、招標及設計四個方面,遠遠不能滿足各種工程類型的需要,不適應建設工程的多樣性。
(二)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低一方面,許多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仍然習慣“一言堂”,對建筑施工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沒有深入了解,沒有使合同管理成為經營管理的必備因素,容易導致在企業經濟往來中產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為此耗費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又不重視對合同管理人才和團隊的培養,使企業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靜態管理,忽視動態管理,合同履行監控不足。?企業在簽訂合同后容易將其束之高閣,容易導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出現較多問題。一般來說,施工企業管理層對投標、簽約工作還比較重視,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統計、考核、獎懲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建設領域的立法和執法建設工程有多方主體參與,利益關系相對復雜,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監管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順利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一方面,國家要完善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規范的法律體系。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國家應主要通過制定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來引導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確立法、執法與政府管理之間的關系,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抑制建筑市場中的無序競爭。第二,加強對建筑市場執法和監管,規范建筑行業各方主體的行為。我國法治建設起步晚,基礎薄弱,執法機制還不夠健全,仍然習慣過去計劃經濟時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預市場行為,契約意識和法治觀念仍有待進一步加強。同時,減少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對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嚴重的影響。一些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給我國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帶來很大困難,與國際市場不接軌,不利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二)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合同體系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向國際市場。例如被譽為“高鐵第一推銷員”的總理極力向國外推薦我們國家的高鐵技術和設備,這讓我們國家的建筑施工企業尤其是中鐵集團這類專業鐵路建設企業走向了更廣闊的國際舞臺,因此國家應當采取措施促使企業與國際市場更好地無縫銜接。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應當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締約方的不同,應當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較系統和完整的合同體系,除了業主與承包商還應當包括其他的參與主體,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承包商與供應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還應當走國際化路線。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如設計-采購-施工模式(EPC)、項目管理(PM)、階段分包方式(CM)、建造-運營-移交模式(BOT)等多種承發包模式,而我國目前建設領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類似嘗試,例如北京奧運會多個場館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國建筑行業迫切需要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承包、發包方式,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國際建筑市場的發展需求。
(三)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或者專業團隊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律顧問或專門的法務部門、項目經理。這些人由于長期與合同打交道,他們的合同管理業務水平的高低決定了合同簽訂、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須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在我國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義是法人的負責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所以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實施經營管理過程中應當提高法律素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負責人,則首先應當加強對《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運用。其次應當重視對合同管理人才和團隊的培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業聘請專業法律顧問或組建專門的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要全面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工作,從談判協商到最終履行均需參與進去,并及時了解企業合同執行的相關情況。一旦有違約情形,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要視具體情形,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經濟損失為出發點,及時采用協商和解、仲裁或訴訟等不同方式解決糾紛。基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分散施工的特點,目前大多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是項目建設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對企業決策的執行效果起著重要的作用,影響著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對項目經理的選拔和任用應當尤為慎重。除了對相關合同管理人員法律知識需要加強培訓和學習外,還應當加強對項目經理的“充電”,使其能夠適應市場變化,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