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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風險;對策
長期以來,工程建設領域一直是腐敗的高發區,同時還屬于監督的熱點與難點。某施工企業在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從合同管理與監督出發,構建起科學合理的監控體系,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防范風險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筆者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探討了施工企業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問題。希望能夠為施工企業做好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幫助。
一、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風險識別
1.簽訂合同之前的風險。簽訂合同之前的工作,包括確定項目設計單位與完成項目設計、編制工程造價、確定建設企業以及簽訂合同相關的其它準備工作。該階段之中,涉及到許多常規風險,需要注意以下兩點:首先,應注意中介機構的選擇,例如工程設計、招標等單位。想建設高質量、價位適中的項目,確定高質量的中介機構是其中十分關鍵的一環。項目設計水平關系著項目的造價與品質,造價咨詢與招標機構的選擇,決定著造價高低與設計標準的實現。如果涉及不科學、不合理,后期或許將對項目建設造成嚴重的后果。就算是不會產生根本缺陷,也會引起一些重大的變更,對造價與進度的控制造成困難;其次,注意中標合同價與按施工方案細目分解的總造價的結合。應當根據施工方案對中標價做好清標工作,將合同價款落實到施工環節中,實現對造價的有效控制。2.合同簽訂的風險。簽訂合同過程中存在一系列風險,用到法律與建筑專業方面的知識。簽訂過程中,主要把握以下三方面:首先,合同的最終造價沒有必要的約束。盡管合同價格通過招投標來進行確定,然而,部分合同對施工當中的變更簽證,并未設置必須的確認原則與程序相關條款。一些施工單位往往以低價中標,接著會絞盡腦汁地對變更事項虛列,通過這種方法來彌補自己的損失。這樣既對招投標的公正性產生損害,也會為甲乙方合謀進行腐敗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其次,并未慎重考慮合同生效的時間約定?;蛟S會由于項目施工準備不充分、作業面模糊、設計不完善等方面的影響,使得項目無法盡快進行,合同無法生效,對甲乙雙方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進而引發經濟糾紛;再次,對合同談判當中產生的過程性意見,并未制定具體的約束條款,從而對合同履行造成一定的困難。3.合同履行的風險。諸多地方能夠造成這方面的風險,具體包括:首先,變更簽證的風險。施工的時候,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材料設備供應推遲、工期改變等問題,能夠申請變更簽證。然而,一定要具備完善的審查審批程序,避免其變成惡意低價中標的途徑;其次,合同遲延履行的風險。在施工過程中,通常會由于現場條件約束、設計圖紙沒有盡快下達、交叉施工等諸多問題使得合同無法及時履行;再次,甲方管理責任未到位的風險。具體來說,也就是甲方沒有根據合同與招投標文件要求,來認真監管乙方,或者沒有妥善處理自己和監理單位的關系造成項目監管不到位,或者一味地依靠監理單位來進行管理,自身參與不夠積極。4.廉政建設的風險。從甲方管理的層面進行分析,這個方面的風險具體表現為內部職工憑借自己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不當途徑,蓄意違反相關制度與法律,為相關方牟利,使自身從中受益的行為。包括管理者違紀干涉項目、違規泄露投標低價、虛假招標、私自將招投標結果改變等對建設單位利益產生損害的行為。
二、防范合同管理風險的對策
1.構建頂層設計。即應當構建合同監管的總體架構。在具體的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構建科學合理的監督體系——專業管理、法律風險與效能監察監督三個方面,構建以合同簽訂與履行為核心,涉及到合同形成前期、形成、履行、運營評價等全面的監督機制。其中,專業管理監督基本上利用項目建設業務管理的流程,敦促乙方認真根據合同條款以及該領域中的規則來進行施工。并且還應當督促監理范圍認真履職,嚴格監管。對于法律監督,即在簽訂合同與履行的全程中,嚴格按照律法條款要求,對相關方的法律責任進行規范,為雙方的利益提供保障。簽訂合同之前,應認真根據有關律法條款,對相關文書記錄進行完善,保證合同能夠反應雙方的意志,確保合同詳細記錄談判過程。合同一經生效,則表示雙方的權責立即生效,要是無法按照要求履約,違規的一方會面臨風險。然而,具體的工作當中,伴隨合同簽訂或大多數項目資金的撥付,甲方的地位逐漸發生變化,剛開始的主導地位逐漸削弱,陷入被動,往往會由于雙方責任模糊,以及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甲方應盡的責任不能到位,對乙方的責任證據又無法全面收集,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的協商結果,同時無法進行訴訟,最終導致雙方都受到損失。所以,從合同談判開始,應當盡量收集全部證據材料,以便于發生糾紛時候能夠通過法律來尋求幫助。而對于效能監察,即站在業務流程以外監督合同管理。應當構建起相應的效能監察制度,使監察工作在合同管理中形成常態化。進一步提高效能監察的權威性,監察結果直接向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應當與項目結算結果進行有機結合。2.構建制度流程體系。體制決定機制,機制依賴制度,流程體現制度。以合同形成和履行為中心的全方位的監督機制,一定要有諸多相關制度來提供支持。簽訂合同的前期,一定具備設計咨詢單位的遴選方法及其質量追究方法,還應當具備造價編制與招投標方面的管理方法,以及商務談判方法等諸多制度。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應當進一步完善項目變更制度、監理制度等諸多方面。尤其是應當構建起項目建設責任的追究制度,合同完成以后,必須進行后期的評價,因此,必須建立相應的后評價制度。3.嚴格監督招投標管理工作。第一,應當將企業招投標管理機構做實,該單位與政府部門的招投標辦明顯不同,必須要做實。對于“實”,即投標單位必須能夠完全對招投標工作的質量負責,保證結果不但要與公司利益相一致,還必須與國家律法條款相一致。該單位并非單純的跨部門的議事單位,一定要配備專人來進行政策研究與盡職調查,同時,應當將一些基礎工作做好。該單位并非具體組織招投標,然而,必須能夠對整個招投標過程起主導作用,而不是任人宰割的擺設,自己不僅難以作為,還要替不規范行為簽字背書。第二,該單位應當牢牢把握關鍵環節。之所以要進行工程建設招投標,實質上是為了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從大量企業中篩選出最佳的施工單位,以相對適中的價格出色地完成建設任務。造價與質量屬于招投標的重中之重,如果不能將其中的關鍵要素把握住,那么不管招投標行為怎樣規范,均不能帶來良好的效益。再次,應當對該機構及評標專家建立專門的約束機制。對那些有劣跡的招投標單位與職工,應當將他們列入黑名單之中。4.嚴格管理造價編制和審計。企業需要注重造價管理與工程管理兩方面的制衡。應當創辦造價審核管理中心,負責控制以下幾方面工作:首先,統管造價審核編制管理。應當遵循市場機制,選擇具有良好的職業水平與執業道德的造價審計咨詢機構;其次,統管項目施工當中的造價變更。構建起造價變更審批機制,設置某個限額,如果超過這個數值,那么應當再次進行招投標;再次,統管項目的結算審計。制定第三者結算決算審計制度(與項目建設甲乙方存在差異),企業審計部門統管所有審計委托事項,項目管理單位和審計業務分離,第三方審計機構和造價編制機構分離,審計費用和核減額相結合,如果施工企業對于審計結果存在著分歧,應當通過造價編制單位與審計單位兩者進行協商做出相應的處理。此外,控制好項目價款的支付進度,將合同價款與項目變更價款都歸近合同價款的預算管理之中。在結算以前,留下充分的價款調整空間。同時,應強化查處機制,優化問責機制,對于故意違規操作進行嚴格查處。將查處、懲戒、約束和學習教育結合在一起,構建起完善的保廉網絡。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分包 施工合同 管理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城市化建設步伐加快進行,城市房地產和建筑業發展迅速,鑒于房地產行業發展之迅速,房建工程分包現象越來越普遍,如何進行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變得至關重要。
1. 分包商的選擇
中國房地產行業正處在整個行業金字塔的頂尖,而為了工程質量與形象的保證需求,在招投標審查過程中,往往需要分包商的施工資質達到一級以上水平。對分包商進行選擇時,應該審查法人資格、考察企業資質、檢查市場準入資格證以及營業執照等;還要從施工經驗方面、擁有施工人員數量和種類方面、施工相關機器擁有數量、施工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慮;財務狀況以及管理人員素質也會影響分包商的施工能力。
2. 分包施工合同的簽訂管理
在初步選擇分包商之后,要開始制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制定應該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款式,如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寫的與《FID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相配套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英國咨詢工程師學會(ICE)制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等,這些被采用的比較廣泛,在國際上的影響也比較深遠。本人認為,制定分包合同的同時首先,要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其次,分包合同中制定的內容要對總目標起到有利的推動作用,兩者之間屬于從屬關系;最后,要注意分包商之間的相互關系,要相互協調、相互制約,以至于分包合同的有序進行,而不影響整個施工工程的總體進度。
3. 分包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
在工程分包過程中涉及到兩個合同,既房地產商與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之間簽訂的總承包合同和開發商或總承包商與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總承包合同由建設監理機構監督管理,分包合同由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監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3.1房地產商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房地產商與分包商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對分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約定均不直接進行管理,但作為整個施工工程項目的投資方和整個施工項目合同的參與人,房地產商對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現為對分包工程的批準上。
3.2高級工程師管理分包工程的范圍。工程師不承擔分包商在施工現場的協調管理義務,而只是根據總承包合同內容中對分包商所涉及的工作內容和分包商的工作資質進行審核,對其具有確認權和否決權;工程師對施工工程過程中,分包商使用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藝、施工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管理。
3.3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管理分包合同的作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作為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參與人,不僅對房地產商的整個工程必須按照預期目標完成的任務,并且負擔有對分包工程全面管理的職責。職責內容涉及對分包單位的選擇、對分包商履行合同進行監督、以及按照合同要求采購符合標準的材料外,限制分包商不可再將工程進行分包;需要派出開放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對整個分包商的施工環節進行管理、監督和協助,承擔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建設監理的職責。
4. 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管理
4.1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在合同約定的某段施工日期內,分包商向開發商或總承包商報送該階段施工的支付報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經過詳細認證的審核之后,將分包商報送的支付報表列入總承包合同的支付報表內,并提交給工程師審批。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有責任和義務在合同約定的日期前支付分包商的施工工程款,未能及時支付的,要支付延期利息。
4.2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對支付報表的審核。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在接到分包商報送的支付報表后,首先要對照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施工項目、施工價格審核報銷經費的合理性和報表計算內容的正確性,并扣除分包施工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保證金、分包管理費以及對分包施工提供支援的實際應收等款項,審核無誤后,確定該階段應付給分包商的金額。最后,再按照總分包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取費標準,將分包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填入到向建設監理機構報送的支付報表內。
4.3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的情況。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不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工程師對分包商提供的報表中的某些款項存在異議;房地產商未能按期支付工程師已簽證的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應收賬款;分包商與總承包商或者開發商或房地產商因對工程量或報表中的某些支付情況產生爭議。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應該付款日達到之前向分包商告知將扣發或緩發工程款的緣由。
5. 分包施工合同的變更管理
任何對原合同內容的變化或者修改,都稱之為變更。導致變更的原因很多,例如質量標準、工程進度、更改工程量、甚至變更合同管理的參與人。而在建筑施工項目中,頻繁的變更是合同管理的特點之一。但是往往變更都會造成對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的成本支出、計劃安排等帶來影響,而重大的變更會打亂整個施工計劃甚至造成整個施工工程的停滯,更容易引起雙方的爭議,必須引起和收到合同雙方足夠的重視。
《合同法》中對于變更的情況,在第77條做出了原則性的解釋:“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施工工程合同在對變更的提出與處理上都會做出詳細的規定,例如變更發生的條件、變更的費用、變更處理的流程等。雙方需要在工作程序中做出具體操作的規定。
6. 分包施工合同的索賠管理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當損害分包商的合法權益時,不管是房地產商或建設監理機構造成的,還是開發商或總承包商造成的,分包商都只能向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提出索賠申請,并保證損害情況的現場同期紀錄和事實認定的明確性。分包施工合同約定的分包商提出索賠通知和提交索賠報告的時間,要短于總包合同中規定總包商向建設監理提交的時間。
6.1應由房地產商承擔賠償責任的索賠事件:由房地產商承擔風險責任的時間,例如施工過程中遇到了不可抗住的外接障礙或施工圖紙出錯等;房地產商的違約行為,例如工程款的支付逾期等;建設監理機構的失職行為,例如發出錯誤的指令、對分包工程施工造成不利的協調管理干擾等;執行建設監理的指令后對補償不滿意的,例如變更工程的估計過少等。
6.2應由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承擔責任的事件
指發生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建設監理機構不參與處理的索賠案件,雙方通過協商解決。造成此類事件發生的原因往往在于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的違約行為,或者分包商執行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發出的錯誤指令造成的。分包商提出索賠后,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要對事件的起因和造成的事件損失進行客觀的分析,并根據分包施工合同的約定分清責任,明確索賠內容。
結論
根據以上研究,分析了房建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不同管理情況,對相應管理情況做出了明確界定以及提出了相應的管理措施。
參考文獻:
[1] 成虎,徐崇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J],企業管理出版社,1994.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風險識別;風險防范;管理要點
0引言
隨著建設進程加深,我國的工程項目管理逐漸與國際接軌。現在我國建設投資呈多元化,國內的外資項目均按國際慣例進行管理。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合同管理體制是規范市場行為和防范投資風險的主要手段之一。
1合同管理中的風險識別與分析
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來源于兩大方面:一是合同條款中存在的陷阱。在執行合同時,承包方或業主據此提出索賠或反索賠;二是合同本身帶來的風險?,F在市場競爭激烈,業主經常用較苛刻的合同條款把風險轉移給承包方或承包方為了取得工程承包權主動提出優惠條件造成風險承擔上的不平衡。
1.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帶來的風險
固定價格合同用于工期較短、工藝較簡單的工程。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式,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業主較喜歡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因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方索賠機會少,業主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而且工程結算簡單。這種合同形式,承包方承擔了大部分的風險。一是價格風險,例如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等。二是工程量風險,因做標期時間太短,投標單位無法具體計算工程量,只能依據經驗或簡單的數據估算。這使投標單位處于兩難境地:算高了,中標的機會不大;算低了,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和虧損。
1.2合同條款標準不明確帶來的風險
工程項目由于具有單件性、生產和技術復雜性,決定了工程合同的復雜性。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細節問題。以工程質量為例,若在專用條款中對于“約定標準”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或缺乏可操作性,承包方很可能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損失,反過來說,建設方也可能會造成永久的質量問題,為以后的生產經營造成隱患。
1.3合同條款前后不一致所帶來的風險
無論是工程前期的招標和投標、中間過程中的變更,還是工程的洽商,這些方面的書面協議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簽署在后的高于簽署在前的。假如在整個工程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簽署文件時出現了前后不一致的現象,而且是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條款,那么會帶來額外的損失。
1.4工程作業過程中設計變更帶來的風險
在工程作業過程中,由于工程項目的工藝和技術的復雜性,經常涉及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變更。這些變更必須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否則,承包方擅自變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賠償損失,而且延誤工期易導致業主的反索賠。
1.5工程款支付約定中的風險
工程價款的支付可分為四個階段: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最終結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是甲乙雙方矛盾存在的焦點,進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會給雙方帶來一定的風險。此條款若是不明確,會給日后合同的實施帶來經濟糾紛和困難。
2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在合同管理中進行風險分析的目的就是規避風險,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可根據分析出的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措施,進行針對性防范。
2.1做好合同簽訂前的招、投標工作,完善專用條款
目前國家已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新的計價模式給予了企業發揮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的舞臺,同時也使其承擔著一定的競爭風險。清單計價模式存在的風險有:1)清單有漏項的風險;2)清單項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準確的風險;3)“綜合單價”的確定必須考慮工程的實際情況。由此可見企業若想降低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潛在投資風險,必須分析在此種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可能碰到的問題并認真進行研究,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滲透于確定合同條款的過程之中,完善專用條款,增加合同的約束力。
2.2利用專用條款,避免工程結算時的風險
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會存在以下幾個影響工程結算問題:1)工程量的變化設計變更會直接影響工程數量,改變項目的內容,演變出新的清單項目,引起合同價格的變化。2)計費基數的變化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引起措施費因計算基數變化而改變。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和措施費的變化還會引起規費和稅金的改變。3)材料價格的變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間,招標人自購材料價格發生變化,或投標人報價中的材料價格發生變化,或遇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工布價格調整等,均會引起承包價格的變化。分析這些變化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簽訂合同時,將其列入專用條款,加以約定“合同價款及調整”的變化范圍、幅度以及調整的具體辦法等,從而避免結算時的損失風險。
2.3加強索賠管理,把風險損失減少至最低
索賠源自合同,終于合同在項目管理人員中樹立索賠意識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滿風險的投資市場中,索賠是企業保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方式,是業主方、監理工程師和承包方之間一項正常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正當權利要求。2.3.1合同條件對于索賠的重要性索賠的證據:第一是合同,第二是書面證據,第三是雙方的關系。合同條件對于索賠十分重要,如事先無明確規定的則依情況酌情處理,這樣有可能給企業帶來工期損失。2.3.2索賠的及時性任何事件的索賠都應在索賠事件發生之時而不是之后向對方進行索賠?,F在國際上普遍采用的FIDIC合同對許多索賠都有具體的時間范圍。例如對工期的索賠,索賠一方應在28d內向對方或其代表提出書面的索賠請求,否則對方有權拒絕索賠要求。2.3.3索賠程序的合理性當索賠事件發生時,當事人必須在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的索賠申請。當索賠申請被批準后,提出正式的索賠報告,并附有索賠資料和具體的索賠計算書。2.3.4索賠資料的完整性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一方才能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提出索賠申請必須有確鑿的證據,索賠申請才能獲得批準。所以工程管理人員必須注重原始資料的積累、匯總、分類、保管,以便在索賠事件發生時能提供完整的資料。
3企業合同管理要點
我國的各行各業都已面向市場,競爭更加激烈,項目競爭價格中包含的利潤逐漸減少,合同風險增大。市場競爭越激烈,越要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才能減少企業的投資風險。建立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作為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合同專門管理機構,對合同實行系統管理,這個機構等同于企業三總室。各工程項目部也應設立專職合同管理人員,隸屬于企業合同專門管理機構,將合同管理系統分為公司級和項目級兩級。制定完善可行的合同制度。包括合同的審查批準制度、合同使用登記制度、合同統計考查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利用科學方法,利用統計數字反饋合同的談判成功率、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等,通過這些數據為企業決策降低投資風險提供可靠的依據。做好合同簽訂時的管理工作,為履行合同打好基礎。工程項目具有投資大、工期長、機構復雜,受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因素多等特點。這就要求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合同內容完整、條款明確嚴密。合同的三要素是工期、質量、價格,在制定這三大目標值時,要考慮合同簽訂后企業的履行可行性,減少合同履行的風險系數。
4小結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能力;動態管控
1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常見法律風險分析
受制于建筑工程項目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合作方關系復雜且競爭激烈的影響,加之施工企業自身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足、合同管理人員專業能力與法律知識欠缺、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法律風險[1]。
1.1合同訂立前置程序違法的法律風險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但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國家對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投標及其流程都有明確的規定,合同訂立程序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不招標或違反招投標法規定的,都可能出現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風險。
1.2主體資格及合作方資信審核不嚴的法律風險
在合同簽訂前未進行嚴格的合同主體資格審核,發包人未獲得相關行政許可不具備發包資格、專業分包單位不具備應有的施工資質等缺乏主體資格的,合同效力會受到影響;未進行全面的合作方資信情況調查,如遭遇缺乏履約能力與基本誠信的合同相對方,不僅雙方合同難以得到正常履行,也會使得整個項目進程受到影響。
1.3合同未經專業審核,條款存在不足的法律風險
很多施工企業缺乏專業的合同審核能力,合同訂立前未進行專業人士的合同審核,導致諸多合同文字表述不夠恰當準確、必備條款不完整、合同缺乏操作性、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缺乏違約條款等。合同條款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條款的不足不僅會引發歧義和誤解,更會導致合同難以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1.4缺乏動態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
施工企業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常常要面臨各種合同要素的變化,而施工企業最常見的問題在于缺乏動態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未能及時有效地做好合同的變更與確認工作。在履約中不僅不重視工程聯系單、會議紀要、簽證索賠資料等變更資料的出具與收集,更缺乏合同變更、簽證索賠的時效觀念,從而因錯過合同約定的時效期限被視為放棄權利的主張。
1.5資料保管不利、印章使用不當的法律風險
合同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資料繁多,不僅包括訂立階段的招投標文件、合同及附件,還包括履約中的各種變更文件。然而,施工企業常常存在資料不齊全、原件缺失、缺少蓋章或有權限的人員簽字、沒有留存收發記錄、私刻印章以及未經審核擅自使用印章等各種情況。在主張自身權利的時候,資料的缺失以及印章的不當使用往往會導致糾紛解決的失敗,使企業面臨不應有的損失。
2施工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措施與建議
2.1提升企業全員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企業應不斷加強全員的法制宣傳與教育,提升守法意識和法制觀念。通過學習行業相關案例,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及不良后果,樹立起領導層的科學決策意識、管理層的規則意識以及企業全員的風險防范意識,促使企業從被動的解決問題轉換為主動的風險防范。
2.2建立不斷完善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環節多且復雜,而一個健全發展的施工企業,必然要以制度作為企業管控的綱領。因此,企業要建立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及工作職責;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設計出從招投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糾紛處理、歸檔終止全過程的合理流程,詳細規定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實行科學管理。此外,企業還應做好制度的落地與監督,并結合實踐不斷總結反思管理制度中的缺陷與不足,及時作出制度的更新與調整,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2.3加強合同風險識別,嚴控風險底線
2.3.1建立合同重大風險事前核準機制
建設工程涉及的合同數量巨大,且施工合同體系龐雜、內容煩瑣,往往一份施工總承包合同就是一部“巨作”。在急于訂立合同的階段,匆忙進入合同評審流程時,往往會因審核工作量過大、審核人的專業能力參差不齊以及工作狀態的差異而呈現出不同的審核效果。為能充分識別合同中的重大法律風險,提前進行合同重大法律風險的事前核準就十分重要。實現合同重大風險的事前核準,首先,要進行合同重大風險的識別,企業可以通過諸如案例研究、專家咨詢、相關條線研討、項目部調研等多種方式梳理出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或潛在的法律風險事項,并將風險事項按照不同等級的風險程度進行分類羅列,形成企業自身的風險事項清單;其次,要建立事前核準制度,明確企業在投標前或合同簽訂前,應對照風險事項清單進行核對,對于存在重大風險即風險等級較高事項的合同,如存在巨額墊資、放棄優先受償權、以實物資產抵付款項、提供擔保等情形的,應進行專項的合同事前核準;最后,要通過決策層與專業團隊進行充分的風險分析與論證,做好有針對性的風險策劃,綜合考量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風險防范能力與經濟效益的平衡關系,作出是否承接項目、簽署合同以及履約的企業決策。
2.3.2注重簽約前合同主體審查
合同簽訂前注重審查合同主體的資信情況[2],做好合同相對方資金實力、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信情況、涉訴案件與被執行信息、以往業績等多角度的盡職調查。有針對性地核實發包方的項目許可情況、資金落實情況、分包單位的資質情況,并做好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誠信水平的評估。此外,還需對合同主體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同主體與其加蓋印章是否一致,簽字人員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具有書面授權等內容。
2.3.3強化合同專業性評審與條款優化
一方面,施工企業應建立其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體系,尤其要重視分供類合同文本的擬定,注重在合同文本中將企業管理制度中諸如質量、安全、造價控制、施工管控要點等管理要求融入合同條款中,形成有約束力的條款。此外,還要設定分供類合同條款不得優于總承包合同相應條件的紅線,嚴格落實分包結算、付款條件與總承包合同相掛鉤的“背靠背”條款,通過設置規范嚴謹的條款,合理合法地保障企業權益。另一方面,要注重總承包合同的審核。企業應明確各條線相關人員及法務、財務等相關專業人士全面且獨立參與合同評審。從合法性、嚴謹性、完備性、風險性等多方面進行全面審核,及時提出專業化評審意見和條款優化的建議。
2.4重視履約管理,實現動態全過程管控
2.4.1重視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為了實現合同目的,更好地貫徹與執行合同內容,促使相關條線與項目部人員了解合同意圖、熟悉合同條款、掌握合同風險點以及合同執行計劃的全過程。合同交底的本意是合同相關人員,通過交底了解合同背景與目標;通過拆分合同條件,明確各部門各條線需要完成的合同要求;通過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集體討論、群策群力,分析合同實施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前進行解決方法與風險防范的策劃,以此形成具體的合同履約計劃與實施方案。合同交底是學習、思考的過程,更是一個統一思想、解決問題的過程。但在實踐中,合同交底依然流于形式,交底內容僅限于羅列合同具體條款,缺少與項目實際情況相結合的合同分析,更沒有實施針對合同風險點化解方法的策劃。因此,企業應注重合同交底的實效,通過企業管理制度設定合同交底的流程,明確具體的責任目標及責任人,建立企業合同交底的規范制度,落實定期檢查、交底效果反饋以及不斷改進的機制。只有通過實施合同交底,促使合同執行人員清楚知曉合同目標、合同風險,并掌握合同履行中應關注的要點,實現合同管理責任的分解與落實,促使合同履約過程整體可控。
2.4.2注重履約過程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是一個長期且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諸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對合同目的實現造成一定的影響。作為施工企業,合同的變更、索賠與反索賠是企業合同管理中一個重要的環節。首先,企業需要全面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做好實際情況與合同條件的對比分析,找到偏差與原因,設定風險預警;其次,要及時提出簽證索賠與反索賠、固定證據,避免因超過期限而喪失主張的權利;最后,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進行及時的補充、變更和調整。
2.5注重科學的管理手段
2.5.1合同資料管理
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履約資料,整理好這些履約資料,做好原件的保存保管,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認定、履約中的索賠和反索賠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項目部不僅要設立專門的資料員,還需要加強對資料員的教育和培訓,在按照工程資料歸檔的要求收集資料的同時,還應該從更加嚴格、全面的證據資料的收集角度和標準來進行資料的收集保管。通過建立規范的企業合同資料管理清單,將與工期、質量、造價以及與雙方責任有關的會議紀要、聯系單、往來文件等資料,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好歸集、梳理與保存,并且定期開展資料歸檔情況的檢查,避免因資料缺失而陷入被動局面。
2.5.2合同印章管理
加強合同印章管理,不僅要按照企業用印規范對印章保管、用印流程、用印監督等方面進行嚴格管控,采用信息化監控手段監督用印流程,更應該從具有公示效力的角度明確有效印章的范圍,如直接在項目部的公章上注明“不得用于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約定使用項目部印章、分支機構印章或部門印章訂立的合同或協議均屬無效;在合同中明確對于合同的變更、合同造價的調整以及結算的確認都必須以公司有權印章的確認為依據,未經授權的個人簽字無效;在合同中明確雙方存在偽造、變造各類印章的違約條款。通過多種方式,做好企業合同印章的有效管控。
3結語
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無處不在,隨著施工企業法制意識的不斷提升、管理水平的不斷進步,風險防范的能力也在不斷提高。施工企業為在競爭中求立足求進步,應逐步探索出防范合同風險的措施和方法,形成科學規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逐步實現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燕.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現代商業,2014(3):114.
為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賃秩序,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并決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圍內予以啟用,請各單位在1995年房改調租時,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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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
|--------------------------------------------------------------- ----- -----------|
| 為保護住宅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 |
|法規及政策,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
|---------------------------------------------------------------------------------|
|出租方(甲方): 經辦人: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
| 工作單位: |
|-------------------------------------------------------------------------------- |
|住| 小區 樓 |
|宅| 區(縣) 街 號 房號 |
|座| 胡同 |
|落| |
|--|------------------------------------------------------------------------------|
|住| 樓 間 |
|宅| 2 |
|狀| 結構 總使用面積 m 其中居室 2 |
|況| 平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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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
|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期| |
|--|------------------------------------------------------------------------------|
|月|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
| |------------------------------------------------------------------------------|
|租|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
| |------------------------------------------------------------------------------|
|金|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
-----------------------------------------------------------------------------------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房屋條件和有關規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應交納的租金。
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調整。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責任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乙方應于當月交納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補交欠租外,須另交所欠租金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五、乙方與第三者換房,符合有關規定的,甲方應予辦理有關手續。
六、租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又需要繼續承租的,甲方應繼續出租,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內乙方有違約行為,又尚未改正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緩簽或拒簽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同一戶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愿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須愛護使用,并負責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電梯、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由責任者賠償。
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結構及設備,如確屬必需,須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變更時,本合同同時中止,變更后的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設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須騰讓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位房改辦、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各分中心:
現將《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于重申原購房職工要求改按成本價購房和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于重申原購房職工要求改按成本價購房和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局機關、直屬各單位:
最近,部分已按1993年標準價購房的職工要求改按成本價購房,并要求建立住房公積金?,F將有關政策重申如下:
一、各售房單位可根據(95)京房改辦字第056號、(97)京房改辦字第016號、(97)京房改辦字第071號、(98)京房改辦字第015號等文件規定,積極予以辦理。
關鍵詞:合同條款、合同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法律法規、防范風險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作為建筑智能化設計與施工企業,怎么能最大化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在實際工作中怎么能避免經營風險及損失,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及自己的工作經驗,分析研究合同的主要條款及合同管理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以便在工作中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防范能力,盡量避免經營風險或防止不應造成的經濟損失。
首先是簽訂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怎么能做到簽一份比較好的合同,既能維護自己權益,又能避免損失,而且簽訂的合同又受法律保護呢?要想達到這樣的一個目的很難,因為凡合同都是雙方當事人意思的合意,只有達成一致,才能確定合同的條款,滿足各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實踐中,往往一方的權利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簽合同,而對方也要求滿足自己的利益,在兩者之間都盡量爭取權益,而且在履行合同及守約方面都會要求對方過嚴,自己則寬,在這種情形下很難達成一致,這樣的合同就不易達成。
怎么辦呢?一句話不要盲目、草率,要按以下程序操作,才有可能簽訂一份能夠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
第一步:先要加強防范意識,避免風險,尤其是和對方初次簽合同前應當注意及加強基礎調查工作。
第1點,先要調查對方企業基本概況:這個基本概況就是要審查對方工商企業登記基本情況,了解一下企業注冊資金,多少萬元,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元,而且想企業簽訂200萬的合同,這個時候就要先冷靜分析一下對方能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對方一旦違約能否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承擔不了違約責任怎么辦?這一點非常重要,不要盲目輕信對方。
第2點,進一步調查注冊資金投資是否到位,從工商登記資料中看一看對方投資的構成狀況,是現金投資,還是技術投資、實物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如果是現金投資,看一看投資是否入賬(也就是真假投資),如果企業注冊完之后,資金就從財務帳劃出,了解一下用途,如果做生意支出是否有合同。實物投資是否有入庫單、記入總賬。固定資產投資是否辦理變更產權人手續。調查資金狀況,目的就一個,對方企業是否是真正的企業,是否是個騙局企業。
第3點,調查一下企業章程,通過章程了解股東人數及股東投資比例,看一看章程對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予多大的權限以及什么權限。如申請貸款數額、借款數額,是否同意擔保,對外投資、兼并企業、聯營等等。調查對方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損失。
第4點,調查一下企業信譽情況:一是了解一下這個企業是否講誠信,和人家簽訂的合同是否基本履約,是否經常有人上門討債;股東之間是否精誠合作,之間的矛盾是否能夠影響企業的生存;二是通過調取工商原始檔案袋,看一看檔案袋是否內裝大量的公、檢、法司的調查函。如果有較多的這方面調查函,說明這個企業“官司”比較多,和這樣的單位簽合同應注意。
第5點,調查一下對方資金情況,了解一下企業資金鏈的周轉情況是否正常運行,是否靠貸款吃飯,貸款數額和還貸情況,通過考查這方面的信息,就能判斷企業的運行情況。
第6點,到企業的稅務部門了解一下企業經營狀況。通過了解企業交稅情況,就能知道這個企業的經營業績,交納的營業稅及增值稅越多,說明生產經營正常,甚至能反映企業效益比較好。如果交稅經常性的間斷或報停,和這樣的單位簽合同應注意。
第7小點,讓對方企業提供和其它企業簽訂已履行的合同。通過了解其它企業,就能知道這個企業履行合同的真實性,誠信性。
以上7小點是和對方初次簽訂合同前應當注意和加強的基礎工作。
第二步,簽訂合同要規范,不要簡化,完善合同條款。
第1點.要書面不要口頭。根據自己企業的經營性質,主要就是建筑智能化工程安裝和購進大量的原材料及產品,這些經營的事項都不是口頭合同能解決的事宜,都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才能保證權利的實現,才能明確承擔的責任,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按號入座”。
第2點.簽訂合同時應把握的要點。
一、 首先是企業主體名稱,一定要弄準,在簽合同是,企業的字
號一定要詳細寫明,對主體名稱一定不要錯字和漏字,包括音同字不同的字要弄準,另外要審查主體資格,是否是獨立法人單位、還是分支機構。
二、 審查授權委托書,看一看對方企業對人授予什么樣的權
限,委托書是否授予代為談判以及談判的權限、是否有權、收貨、送貨、驗收、收付貨款、代為結算,對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后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必須經被人書面同意。否則,不能和無權人簽訂任何協議。只要對方授權書授予的權限明確,可以認同。
同時,凡是自己公司對外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不管是招投標項目駐地代表,必須寫明授權權限、事項、寫明干什么事,并注明凡人在權限內實施的行為,委托人全部認可。只要人超越權限,委托人一律不予認可。如果授權委托書這一張紙,內容寫的不多,空白的地方挺多,在這張授權書空白的地方,寫上以下無內容,防止行為人添加內容。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分支機構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向分支機構出具的授權書,一般小額的業務或即時結清的業務分支機構有權出具授權書。如果大項業務或具有風險性業務,必須經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蓋章簽名同意后,可以和他簽訂合同或認可行為。
三、 合同內容: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在書寫合同內容文字不要簡
化,內容盡量考慮周全,在簽訂合同時,不要光想賺多少錢,首先考慮安全系數,多考慮保護自己的條款。一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址,聯系電話、開戶銀行帳號、稅
務開戶及帳號,有的當事人以涉及企業信息不同意寫銀行帳號、稅務帳號,我方當事人應給對方講,這樣寫是我方銀行給我們貸款時審查合同的要求,稅務帳號是稅務局開發票時,要核對合同是否履行。
2. 合同標的,一般主要是指物。簽合同主要就是簽標的物,沒有標的物,簽了半天是一份廢合同,沒有任何價值,標的物要寫明確、詳細。
3. 數量。數量是標的的具體化,直接決定著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
小。數量條款是必備條款且必須明確
4. 型號。型號在合同條款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條款,型號不明和
寫的不對會造成不利,出現型號的瓜葛,雙方都需要舉證。
5. 質量標準。這在合同中是重要條款,不把質量標準寫明,將是
對自己不利的。質量有標準的應注明采用的標準,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沒有標準的可以封存樣品為準,同時應注明封存驗收的期限。
6. 價款或者報酬。這個價款、報酬要寫明,不能馬虎,如需增加
或降低價款,也要在該條款中注明。
7. 付款方式。要寫明確,首付多少,分幾次付,先開發票后付款,
還是先付款后開發票,要寫明并注明發票送達到多長時間付清貨款。
8. 定金或預收款。定金(不要寫訂金)法律上要承擔風險,接受
定金方違約要雙倍返還,支付定金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
9. 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履行地點要明確,否則發生糾紛會造
成訴訟地點不利)交貨方式是送貨還是自提,是汽運還是火車托運,并辦理交接貨手續。
10. 履行期限工程期限要寫明確,不要寫大概在什么期限,爭取在什么期限等之類的履行期限,這樣寫不行。驗收期限也要寫明工程移交后的驗收期限。
11. 驗收方式。包括貨到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怎么驗收、驗收時間、按什么標準驗收、驗收合格的怎么辦,不合格的怎么辦,貨到以后多長時間不驗收怎么辦?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寫明白,別省事,而誤事。
12. 停工怎么辦,因什么原因和誰的責任造成停工帶來的損失怎么
辦?在合同中寫明,別礙面子。停工的期限,停多長時間,要在合同中寫明。如果超過了短期停工期限,還未有復工的跡象,那么對停工前工程量和工程價款雙方先有一個確認或驗收簽證,固定證據、維護權益。如果對方不對停工前部分工程量、工程價款進行確認或驗收簽證,那么我方要在合同中寫明,對方不配合,以我方發給對方的確認函為準。如有異議請在三天內回函,如三天內不回函,視為認可停工前的工程量和工程價款。
13. 造成長時間窩工怎么辦。合同要寫明、分清責任,按什么標準
計算賠償金額,都是賠哪幾項,在合同中要寫明,必要時還可以解除合同。
14. 違約責任。這個條款一定要寫全面,如標的物不符、數量不對、
質量瑕疵、付款不及時、工程移交后不驗收或驗收不及時、交貨不及時等等怎么辦,都要寫清楚;如不及時付款要按日承擔萬分之五違約金,不及時交貨,每逾期一日要承擔萬分之五違約金、驗收不及時,超過雙方約定的那個應驗收時間,視為驗收合格;標的物不符、數量不對、質量瑕疵要承擔什么樣的賠償要寫清楚。如果因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賠償。這個違約條款把它寫清楚、約定明確,當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也是督促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的有利保障。
15. 變更、解除、終止
當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變更包括圖紙設計變
更、施工變更、數量、型號、質量變更、價格變更,不管是產品買賣合同的變更,還是施工合同的變更,還有其它可能出現的變更,包括現場施工代表人,工程技術人員等等,一定要雙方達成書面文字補充變更協議,書面文字包括傳真件、雙方會談紀要、工作日志寫明后,讓對方代表人簽字確認,單方遞交變更我方保留的這一份讓對方簽字或蓋章簽收,否則無效,書面補充條款要雙方簽字蓋章。特別強調一點,在變更時涉及到合同價款變動的,雙方一定要把價款約定明確,不要等施工完畢就變更的價款爭執不休。合同可以解除,一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爭執,你的不對和他的過錯等等,相互指責,出現這種現象可以協商解除,但必須處理好雙方應有的利益和承擔的義務,方可解除;另一種是一方當事人嚴重違約,如果再繼續履行合同會進一步加重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給對方發一份告知函,告知對方違約,請求對方糾正違約,嚴格履行合同,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期滿后我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終止,合同一切履行完畢,雙方的訂約目的已經實現,合同自然終止。
16.合同的轉讓。這個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合同可以約定轉讓
條款。有的合同沒必要寫轉讓條款,如需轉讓,雙方簽補充協議。轉讓包括債權的轉讓,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書面通知),債務的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有擔保的需經擔保人同意。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并移轉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這些權利義務。
第三步,必須遵守合同約定條款、認真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后果。
從實際工作中,簽訂合同是為了履行,履行合同才能真正實現
訂立合同的目的。從法律上講履行合同必須遵循兩條原則:一條原則是全面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二是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1) 因為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普遍增加,法律觀念有所提高,人們在簽訂合同時,必然要把違約的責任寫進合同條款。有的比較完善的合同還要寫上因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承擔經濟損失責任:一般從法律上在合同中約定兩種賠償方式法律均支持,受到法律保護①是合同條款寫明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調查費用等由違約方賠償,只要受約方能夠舉出損失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支持的數額約占合同標的的20-30%;②是合同直接約定經濟損失的賠償數額,比如合同約定,一方故意違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賠償損失10萬元。如果合同寫明了這個賠償,原則上不超過合同總價款10%至20%,法院會支持這個賠償數額。
(2)如果一方違約,在遇到價格變動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是,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如果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將會給自己造成損失。只要雙方認真履行合同,利益能夠得到保障,損失自然避免。
參考文獻:
特此通知。
關于印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考核標準》的通知
((93)建房住字第30號)
全文
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委、房地產管理局: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簡稱《拆遷條例》)已二年多了。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拆遷條例》,進一步加強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自身建設和拆遷行業的管理,促進拆遷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考核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作為城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考核評比的依據。希望你們能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大力組織開展拆遷管理爭先創優活動,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考核標準。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考核標準(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促進拆遷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拆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標準。
1.管理機構健全,配備了適應工作需要的、經過統一培訓、具有相應專業水平的專職管理人員。
2.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國家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代政府及時地擬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地方法規或規章及相關的配套政策和標準。
3.制定了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拆遷管理工作程序和表式,能及時掌握情況和有序地處理問題,實行規范化管理。
4.堅持依法行政,能做到本城市統一拆遷政策、標準,統一拆遷行業管理。
5.建立健全了強化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推行了崗位責任制和目標管理,做到工作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6.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加強拆遷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7.嚴格“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審批制度,堅持按程序辦事,差錯率不超過1%。
8.加強被拆遷居民過渡和安置的管理,當年按協議規定期限進戶率要達到95%以上。
9.公開辦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對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認真、及時、妥善處理來信來訪,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和呈報上級部門的批轉件。越級上訪率不超過2%,申請行政或司法強制執行的戶數不超過3‰。
10.加強拆遷管理人員和從事拆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培訓面和持證上崗率均達到95%以上。
各區縣政府房改辦、社團辦:
根據市委、市政府加強住宅合作社管理的要求,現就區縣住宅合作社登記、監督和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房改辦是全市住宅合作社的業務主管部門,全面履行對全市住宅的管理職責。各區縣成立住宅合作社,須經區縣房改辦審查并由市房改辦復審后,到本區縣社團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在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前仍報市社團管理機關統一平衡。重大變更及注銷登記和年度檢查均按此程序辦理。
二、在這次清理整頓社會團體工作中,住宅合作社的審查也按前述程序辦理,即先由區縣房改辦提出審查意見報市房改辦復審后,再到社團管理機關按照清理整頓要求和程序進行審查,并辦理相應手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