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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農藥監督管理,確保農藥產品質量,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我部決定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現將《2014年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部辦公廳
2014年1月29日
2014年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督管理,依法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我部決定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農藥監督管理年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兩個持續提高”的目標,以健全農藥管理法規體系、監管體系和殘留標準體系為前提,以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強化農藥監督檢查、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為重點,加大力度,強化措施,努力提升農藥產品質量,控制農藥殘留,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全力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農藥質量管理。一是強化市場監督抽查。充分利用農藥成分監測技術、農藥執法信息平臺,在農藥銷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隨機抽查與指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地區批發零售市場組織開展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二是深入生產企業重點抽查。由市場抽查延伸到生產企業抽查,重點抽查近年發現存在質量或標簽問題的企業和產品(包括已吊銷登記證或專供出口的產品)。三是開展農藥打假。匯總、通報各地農業部門抽查結果,推進企業登記產品與抽檢結果信息掛鉤,強化檢打聯動,依法查處無登記證或假冒(偽造)登記證生產農藥、非法添加(或搭售)隱性農藥成分、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強化企業第一主體責任,探索差異化管理服務,推行打假打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
(二)強化農藥經營管理。一是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全國范圍內積極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和示范門店創建,建立高毒農藥從生產、經營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體系,實行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帳記載、溯源管理,加強定點經營門店對購買者的使用指導,強化高毒高風險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二是積極探索經營許可或備案管理制度。從農藥經營場所條件、人員專業素質要求、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對農藥經營主體進行規范引導,對經營的農藥產品推行備案制度,逐步建立當地農藥經營單位、經營產品數據庫,防止假冒偽劣農藥進入流通領域。三是鼓勵發展現代營銷體系。因地制宜發展直供直銷、連鎖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在經營主體、進貨渠道和經營產品上發揮規范引領作用。組織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引導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
(三)規范農藥登記管理。一是嚴把登記資料審核關。完善登記資料和試驗單位管理制度,加強試驗單位、試驗現場、試驗資料等檢查考核,一旦發現出具虛假試驗報告或虛假試驗數據的試驗單位,一律取消其登記試驗資格。二是加快小宗特色作物用藥登記。創新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藥登記管理制度,加強登記作物、防治對象、用藥品種調查及群組化研究,制定減免登記資料的相關政策,鼓勵相關協會和省級農業部門相關機構組織聯合試驗,加快試驗登記步伐,盡快解決蔬菜及特色作物“無藥可用”問題。三是完善登記評審制度。建立農藥登記評審專家庫,調整登記評審委員會,完善評審工作規則,規范登記評審、審批程序,及時公開登記信息,實現審批前公示、審批后可查詢。
(四)加強農藥殘留監測。一是加強殘留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藥登記與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農藥殘留標準制訂相銜接,完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殘留標準體系。二是加強農藥殘留監測。落實生產經營主體科學使用農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加強蔬菜、水果、茶葉專業化、規模化生產基地(標準園)的農藥殘留監測。三是探索低毒生物農藥補貼機制。爭取各級財政支持,推行蔬菜、水果、茶葉等園藝作物使用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總結補貼模式和工作機制。
(五)加強農藥使用管理。一是加強農藥使用檢查指導。利用各種資源大力培訓農民和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人員正確識辨、合理選購、科學使用農藥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重點監督檢查專業化、規模化農產品基地、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標準園創建等施藥現場和用藥記錄檔案,確保農藥安全合理使用。二是加強農藥風險監測評價。建立農藥使用安全風險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對容易違規使用、容易產生藥害、容易殘留超標農藥的風險監測和再評估,對安全風險較高的農藥使用提出相應監管措施和指導意見。三是加強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組織制定《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管理辦法》,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要逐級建立藥害事故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根據農藥使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做好藥害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及逐級上報,妥善處理事故糾紛。
(六)加強法規制度建設。一是推動法規修訂實施。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爭取國務院早日修訂出臺《農藥管理條例》。二是制定新條例配套規章。做好《農藥登記資料規定》、《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的制修訂工作,爭取早日頒布實施。三是加強宣傳培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有針對性地組織宣傳、培訓、座談等宣貫活動,使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監管者知曉農藥管理制度和相關基本知識。
三、重點工作
(一)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創建。2月份,印發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工作方案,落實示范縣和示范門店,推動高毒農藥可追溯體系建設。4-5月份組織督導檢查。
(二)組織開展農藥市場監督抽查。3月份,下達監督抽查任務,確定抽檢單位名單,組織各地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進行監督抽查。
(三)組織開展生產企業專項抽查。3-5月份,對近年來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群眾舉報投訴較多的企業進行專項抽查,重點抽檢企業成品倉庫產品質量。
(四)組織農藥執法督導檢查。7-8月份,組織工作組到農藥生產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葉生產重點省(區、市),深入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田間地頭、管理機構等開展農藥執法督導檢查。
(五)加快小宗作物用藥調查和登記。2-3月份,組織制定小宗作物用藥調查工作方案、登記管理特別規定,篩選確定登記作物、防治對象、農藥品種等。
(六)組織農藥風險監測評價。3-4月份組織制定農藥風險監測評價工作方案,確定重點監測評價農藥品種、高風險區域和作物等。組織制定農作物藥害事故鑒定辦法,組建全國農作物藥害和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督促地方各級農業部門組建相應專家組,及時調度、科學評價管控農藥使用風險。
(七)組織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4-10月份,印發《2014年園藝作物標準園農藥殘留監測方案》,落實抽檢單位及蔬菜、水果和茶葉標準園農藥殘留抽檢任務。
(八)推行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補貼。2月份,制定低毒低殘留農藥示范補貼方案和低毒低殘留農藥推介名錄,落實項目實施地點。8-9月份組織現場觀摩,總結交流補貼模式和工作機制。
(九)組織開展農藥管理專題宣傳。根據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頒布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舉辦《農藥管理條例》座談會、培訓班和知識競賽,宣傳普及農藥法規及科普知識。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農業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農藥監管年活動的落實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請各省(區、市)農業部門于3月30日前將本省(區、市)實施方案、實施機構、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E-mail)等報送我部種植業司農藥處(電話:010-59192810、59191427,傳真:59191875,E-mail:)。
(二)保障監管經費。各級農業部門要多方爭取支持,加大對農藥監管資金投入力度,保障農藥質量抽查、農藥執法監督、培訓等經費支出,確保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農民工 實名制 e路筑福
2011年4月,南京市頒布了《南京市建筑業施工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率先以“市民卡”為載體,建成了“e路筑福”實名制管理,在政府部門、施工企業及其員工三者之間搭建了以工程項目為實施對象的建筑業施工作業人員(農民工)動態管理和服務平臺。
1.實名制管理登記
工程項目是實名制管理的基本單位,從建筑市場監管平臺獲取中標備案的工程項目及其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信息,是實名制管理的開始。
施工企業在工程開工前辦理實名制管理登記手續,填報登記表,提交辦理市民卡申請書,領取內含實名制申報軟件的項目用加密鎖,配備二代身份證閱讀器和市民卡讀卡器用于直接讀取農民工基本信息,配備市民卡專用刷卡機用于農民工刷卡進出施工現場。
2.實名制信息申報
施工企業安排實名制管理員負責實名制申報工作,安裝實名制申報軟件、連接二代身份證閱讀器和市民卡讀卡器、開通網絡,并把安裝在施工現場人員進出通道的市民卡專用刷卡機連接到申報電腦。
實名制管理員組織班組長在花名冊上如實填寫新進場農民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戶口性質、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進場時間、工種、持證情況、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高等實名制信息,使用數碼相機為農民工拍照,通過項目用加密鎖登錄實名制申報軟件,選擇農民工在該項目所屬的用人單位和班組長,通過二代身份證閱讀器直接讀取個人身份證信息,添加電子照片,錄入詳細信息后上傳申報。已有市民卡的農民工進場時,不再重復填寫個人身份信息和拍照,通過市民卡讀卡器直接讀取完成實名登記和申報。
完成進場登記的農民工信息從申報電腦傳至市民卡專用刷卡機進行刷卡登記。已申報實名信息尚未領到個人市民卡的農民工,可配置臨時市民卡用于進出施工現場時刷卡簽到。進出施工現場的刷卡記錄,通過網絡自動上傳。結合市民卡專用刷卡機的自動拍照功能,可以對委托他人代刷卡的行為進行比對監管。
3.數據處理和交換
實名制管理員通過網絡上傳申報信息后,建設主管部門及時審核實名制信息和電子照片。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通過網絡直接退回,短信平臺自動通知實名制管理員重新申報;符合申報要求的,導入實名制管理數據庫,加密后在服務管理平臺。
同時,以此實名制信息為準,作為農民工辦理市民卡、享受工傷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公安部門聯網核查、發放工資、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考核等數據交換的依據。
4.市民卡管理
農民工市民卡制好后,短信平臺自動通知施工企業領取。實名制管理員負責把市民卡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因農民工離場而不能發放到本人手中的市民卡,施工企業要及時退回建設主管部門,通過農民工最新申報的工程項目發放到其手中。農民工領取市民卡時要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在領取單上簽字。市民卡由農民工本人妥善保管。市民卡具有社會保障卡、銀聯卡和金陵通卡的功能,可以持卡看病就醫、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支取工資、進出施工現場刷卡簽到、乘坐地鐵和公交等。
5.權益保障管理
對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實施的統一管理, 是農民工享受有關保障待遇的前提,也是實名制服務管理的基礎。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按規定的費率統一繳納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施工單位在各工程項目社會保障費的征收額度內按規定結算使用。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及其各類分包企業的農民工按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直接劃繳到市社會保險基金專戶;工程施工期間,施工企業通過其它渠道為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各類從業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可憑《社會保險登記證》結算使用;工程竣工驗收后,工程項目社會保障費的結算余額一次性撥付給施工企業。
已繳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的工程項目,在工程開工前辦理實名制管理登記手續的同時,辦理工程項目農民工參加工傷和大病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從工程項目的社會保障費中分別按工程造價的1.2‰和3.3‰劃繳工傷和大病醫療保險費,農民工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參保有效期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工程項目開工后,施工單位及各分包單位須辦理通過市民卡發放農民工工資的相關手續,并按月將工資發放到農民工所持市民卡的銀行賬號,農民工可在銀行網點自由存取,也可辦理漫游匯款,實現異地匯兌。
6.實名制信用評價
建筑業企業實名制管理信用評價得分按照一定的權重記入企業信用評價總分。對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信用進行動態達標考評,分為優秀、良好、達標和不達標四個等次,把達標考評的結果直接與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的結算撥付相掛鉤,實現費用管理、人員管理和信用管理的緊密結合。
7.服務管理平臺
摘要:兩周農業的發展對于推動生產力進步和商業的發展有著很重要的作用。而商業的發展對于城市的建設意義重大。本文主要討論農業生產發展對城市發展的深刻影響。
關鍵詞:兩周;農業;城市發展
社會變革和進步是生產力水平發展到一定水平的產物。這一規律在中國歷史上各個階段的社會變革過程中都體現得非常突出。兩周時期的城市發展就是生產力進步的產物。本文試分析當時農業生產發展與城市發展的關系。
一、農業生產是生產力出現重大進步的主要途徑
(一)鐵制農具的廣泛使用
海量的史學典籍和考古資料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早掌握生F冶鑄技術的國家之一,早在春秋晚期已能熟練冶鐵,并開始嘗試鑄造鐵器,進入鐵器時代。自從20 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很多地區出土了不少文物可以證明西周末至春秋早、中、晚期已經大量使用鐵制武器、工具和農具,這些資料說明中國的鐵器生產是這樣一種發展軌跡:即由西向東、由北向南逐漸擴展,正是這些發展使得春秋列國的生產力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生產力水平由青銅時代逐步過渡到鐵器時代。《管子?海王》記載:今鐵官之數日,一女必有一針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銚,若其事立;行服連D輦者,必有一斤一鋸一錐一鑿,若其事立。
春秋時期,我國掌握了了生鐵柔化處理技術,能把又硬又脆的生鐵用柔化技術加以處理,從而可以用來鍛造鐵器。這一技術對提高制造鐵器工具的水平,促進鐵器廣泛使用,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同時,在春秋時期,我國人民甚至掌握了獨特的煉鋼技術,叫做滲碳制鋼技術。有了這種技術之后,能夠使用固體滲碳煉制鋼材并鍛造武器和各種生產工具。這些技術的推廣促進了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使得鐵器大量使用,這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來說是劃時代的。恩格斯認為鐵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說:鐵是在歷史上起過革命作用的各種原料中最后和最重要的一種原料。鐵使更大面積的農田耕作,開墾廣闊的森林地區成為可能,它給手工業工人提供了一種極其堅固和銳利非石頭或當時所知道其它金屬所能抵擋的工具。①
(二)鐵制農具的廣泛使用加速了封建的經濟結構出現
大量使用鐵制農具,勞動生產率提高,不再需要集體勞作,在這種情況下一家一戶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生產單位,進行個體經營。集體經營被取代之后,土地私有制開始逐步出現。再加上井田制的瓦解,大量的奴隸和平民從國家統治者那里國的土地耕種權,這就是早期的自耕農。在中國歷史上開始出現男耕女織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奴隸制經濟模式瓦解以及自耕農的出現為小手工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二、農業生產需求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一)商業發展使得人口聚集
自耕農出現后,為了適應農業的需求,小手工業有了迅速的發展。手工業發展為商業的出現和繁榮奠定了基礎。隨著商業經濟的繁榮,在春秋戰國時期,小農經濟個體經營與私營工商業市場經濟同時發展。《管子?乘馬》云: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無市則民乏。這就說明人口開始聚集,為城市的出現奠定了基礎。《史記》卷一百二十九《貨殖列傳》載,《周書》曰: “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財匱少而山澤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太公勸其女功,極技巧,通魚鹽,則人物歸之,H至而輻湊。故齊冠帶衣履天下,海岱之間斂袂而朝往焉。商業的繁榮使得人口增長并集聚,在利益的驅使下出現了富商這樣的新階層。隨著商業變得越來越重要,商人的地位被普遍認可,這種富商巨賈就越來越多,如陶朱公、猗頓、郭縱、寡婦清、烏氏倮等。
戰國時期,商業繁榮進一步發展,全國市場已初步形成,商品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流通。這樣,社會發展的脈絡就很清晰了,首先是鐵器普遍使用,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得到一定很大改善,人口數量有所增加。商業逐步繁榮,人口聚集,形成城市。戰國時期城市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戰國策?趙策三》記載說: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而索以三萬之眾圍千丈之城,不存其一角,而野戰不足用也。這說明當時城市不僅規模大而且功能全面。城市規模的擴大說明這一時期人口數量增加,更說明人口開始集中。隨著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在一些交通便利,富商聚集的地方,形成了大量的商業化城市。
(二)商業發展不斷催生新的城市出現
城市發展是不斷進步的,擁有不同經濟職能的新城市不斷在商業發展過程中出現。例如宛是主要是以手工業聞名, 安邑則主要經營煮鹽業;陳、陶、壽春、陽等都是新興城市,各有不同的經濟職能。
這些城市的出現不是隨機的,是由商業需求應運而生,他們分別處在不同的交通要道上,舉例來說,宋的陶和衛韻淮陽,魯仲連給燕將的信中說:“請裂地定封,富比陶、衛(指埃陽)”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陶與衛是都非常的繁榮,交通便利。通過史料可以看出,陶北臨濟水,東北有荷水溝通測水,自從鴻溝開鑿以后,濟汝、淮、偎之間構成水路交通網,而陶邑是這個水陸交通網的樞紐;在陸路方面,從陶邑向東北是商業發達的衛國,他的東面是魯國和齊國,而西面是魏國和韓國。正是這樣便利的水陸交通條件才使得陶成為繁榮的經濟功能城市,主營各類貨物流通。異曲同工,溉陽也是如此,它地處淮水之濱,是三晉和齊國貨物集散的地點。作為交通樞紐的城市,條件是非常優越的,這里不僅貨物種類豐富,人口數量也會不斷增加。
(三)商業發展將城市和農村分開
在表述這一點之前,我們首先說明,城市與農村分開才能成為完整的城市,那么“完整的城市”的定義是什么呢?馬克思曾指出:“首先引起工商勞動和農業勞動的分離從而也引起城鄉的分離和城鄉利益的對立”。②這段話仔細分析有至兩層含義:其一,真正的城市是建立在商業發展的基礎上,與建立在農業生產基礎上形成的人口聚集地有所區別;其二,城市與農村的生活方式是完全不同的。總之,完整意義上的城市必須較密集的人口和較發達的工商業。
事實上,中國城市的發展的模式與歐洲封建時代城市發展模式完全不同。歐洲是先發展工商業,然后出現以經濟為首要職能的城市;中國則不然,我國是在農業發展過程中,通過生產力的進步,瓦解奴隸制的生產關系,催生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在人口增長的基礎上不斷聚居從而逐步形成的。在人口聚集之后才逐漸發展擴大成為擁有經濟職能的完整意義上的城市。
【注釋】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二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6.
1 農化行業知識產權的內涵
1.1 專利
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專利權是一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一個國家依照其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獨占權或專有權。專利權的法律保護具有時間性,中國的三種專利權期限為:發明專利權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均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patent)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對“專利”這一概念,目前尚無統一的定義,其中較為人們接受并被我國專利教科書所普遍采用的一種說法是: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它是由專利機構依據發明申請所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敘述了發明的內容,并且產生一種法律狀態,即該獲得專利的發明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得到專利所有人的許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等),專利的保護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制。我國專利法將專利分為三種,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1.2 商標
商標(英文Trademark簡稱logo),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一種可視性標志。全世界已知最早的商標是距今近千年的北宋“濟南劉家功夫針”,以一只白兔圖案為標記。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簡稱WIPO)對商標的定義為:商標是用來區別某一工業或商業企業或這種企業集團的商品的標志。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AIPPI)在柏林大會上曾對商標作出的定義:“商標是用以區別個人或集體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標記”。法國政府在其《商標法》中則表述為:“一切用以識別任何企業的產品、物品或服務的有形標記均可視為商標”。
1.3 農藥產品登記證書
因為農藥是一種特殊商品,為有效控制無效或低效甚至有害的農藥產品進入市場而實行農藥登記制度。即,農藥進入市場前須在國家相關部門進行登記,獲取批準(登記證或其他證明),取得農藥登記證這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分為國內登記與國外登記兩塊。申請農藥登記需提品資料及樣品。需要的資料如下:(1)資料真實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聲明; (2)省級農藥檢定機構的初審意見(境外申請人可以不提供);(3)申請表(按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設計的相應申請表填寫);(4)產品摘要資料;(5)產品化學資料;(6)毒理學資料(制劑要求急性毒性,原藥要求全套資料,但相同原藥或過保護期原藥除外);(7)藥效資料(原藥不要求);(8)殘留資料(原藥不要求);(9)環境影響資料(制劑、原藥一般均要求);(10)相同農藥產品證明材料(對相同農藥產品);(11)技術鑒定資料和有關證明材料(必要時);(12)標簽或者所附具的說明書;(13)制劑所用的原藥來源和登記情況證明(對制劑產品);(14)其他,包括企業簡介、工商營業執照、產品專利、商標說明等。
1.4 生產批準證書和生產許可證書
企標產品辦理的是生產批準證書,國標和行標的產品需要辦理的是生產許可證。生產尚未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農藥產品的,應當經省級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國家工信部批準,發給農藥生產批準證書。企業獲得生產批準證書后,方可生產所批準的產品。
1.5 標準
標準的類型:即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中國標準定義: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信息化文件(注:標準宜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以及經過驗證正確的信息數據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的共同經濟效率和經濟效益為目的)。
國際標準定義: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標準化原理委員會(STACO)一直致力于標準化概念的研究,先后以“指南”的形式給“標準”的定義作出統一規定:標準是由一個公認的機構制定和批準的文件。它對活動或活動的結果規定了規則、導則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復使用,以實現在預定領域內最佳秩序的效果。
2 實現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的背景與基本原則
2.1背景
技術標準的背后往往以大量的專利作支撐。專利技術以“技術標準”的形式存在,可以為標準的擁有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這就使得專利技術常常被作為發達國家一些大公司技術標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制定出標準的大公司,一般都具有大量的核心技術專利,它們謀求在專利技術作為標準后,通過控制標準、引導標準的發展方向,達到最終控制市場的目的。可以說,誰掌握了標準的制定權,誰的技術就能成為標準,誰就控制了相關市場的主動權。在國家層面上,一個國家只有擁有足夠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才能擁有核心競爭力和在國際上稱雄的資本。在企業層面上,企業通過技術標準實施對市場的壟斷,實質是憑借專利技術的法定壟斷性。這就使得技術標準戰略在企業市場競爭中具有戰略意義。在國際技術標準體系中,發達國家多唱主角,主要在于技術領先。將專利與標準捆綁,是一些跨國公司無比嫻熟的商戰策略,實質是借標準推廣掌控市場主動權。
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從資金、政策、服務、保護等各方面,鼓勵和支持轄區重點企業,引導農業、工業、電子、醫藥等領域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以推動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專利技術的標準化,提高標準中自主知識產權的話語權。
2.2基本原則
2.2.1客觀公正原則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農化企業工作實際情況,依照流程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2.2.2可操作性原則
在輔導時應充分考慮企業的現實條件,堅持輔導導入時間短、企業投入少、涉及面小、條件準備容易的原則, 不額外增加企業的負擔。
2.2.3與企業實際工作效果相結合原則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效必須由實踐進行檢驗,要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的擁有數量與質量、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促進自主創新和獲得的經濟社會效益來衡量。
3 實現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意義
3.1 重視標準化管理是維護企業利益的需要
標準是企業在參與市場競爭中揚己之長、克己之短的有效技術手段,是國際貿易中激烈競爭的“技術壁壘”。沒有標準,或標準出現偏差,或有標準但不嚴格執行,不僅會使企業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更會影響到我國產品的聲譽、影響到國家的國際形象。
3.2 重視標準化管理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需要
保障產品質量實質上就是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隨著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理念的轉變,現在消費者更為關注產品的安全、衛生、環保指標是否“達標”。
3.3 重視標準化管理是支撐技術創新的需要
要想技術創新真正取得實效,離不開標準和標準化工作。技術創新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專利技術實現產業化、商品化。在此過程中制定相應的標準并保證標準的貫徹與落實是必要條件之一。否則,創新成果在轉化過程中就會變形、走樣,就無法實現產業化。
3.4 重視標準化管理是農化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要想了解、掌握農化行業的生產、營銷情況以及基本運行態勢和發展趨勢,及時、有效地實施調控,首要問題就是要統一農化行業所有在用信息代碼的編制標準,形成全行業一體化的信息網絡;隨著農化企業自主創新步伐的加快,農化產品整合的力度不斷加大,大企業、大品牌的格局將逐步形成,而企業和品牌要做大、做強,就要統一相關生產標準,并切實執行到位。在未來幾年里,標準化工作必將在農化企業戰略目標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4 實現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的發展思路與目標
4.1 發展思路
北京綠色農華植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綠色農華”)作為北京市專利試點單位、北京市專利示范單位,全國企事業知識產權試點單位、海淀區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企業,為了更好地開展專利標準化[]工作,在指導思想上明確提出了“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壟斷化”的發展思路。
4.2 目標
該公司實行知識產權管理體制的改革,為推進知識產權與標準化的深度融合創造了契機。2010年11月,知識產權、標準化兩個領域的發展規劃被整合成《綠色農華知識產權與標準化發展戰略》,并明確提出了5年內“把綠色農華建設成為創新能力突出、運用保護有力、體制機制完善、專業人才集聚、輻射效應明顯的知識產權和標準化強企,成為全國知識產權與標準化結合的示范農藥企業”的目標。
5 實現專利標準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5.1 實現專利標準化管理的主要途徑
一是將本企業的技術標準轉化為法定的正式標準,通過正式的途徑推廣使用;二是通過不斷的市場開拓,擴大自己的農藥產品和相關技術的市場容量,直至占領主要市場,從而使自己的技術標準成為事實標準。這兩種標準的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的技術標準在市場中取得支配地位,讓別人去跟隨和實施。企業通過技術標準實施對市場的壟斷,實質是憑借專利技術的法定壟斷性。
5.2 實現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5.2.1 組建“三組一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為了更好地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推動知識產權工作,“綠色農華”于2009年1月3日研究決定組建“三組一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即北京達世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世豐分公司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績溪農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績溪分公司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北京綠色農華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出口公司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和北京綠色農華植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知識產權部。其組織架構如下圖:
5.2.2 堅持“四位一體”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
即專利、商標、標準、登記、許可(生產批準或許可)“五位一體”。實踐證明,“五位一體”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具有“三個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推進專利、商標、標準、登記、許可的高層次融合;二是有利于實現專利技術與標準的捆綁,從而增強農化企業的技術在未來國際產業標準中的發言權;三是有利于統籌利用行政資源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
5.2.3 健全“十管一預”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為了激勵農企業科技創新、切實保護創新成果、努力維護知識產權、積極支撐產業穩步健康發展。近幾年來,“綠色農華”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健全了“十管一預”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即 “綠色農華”標準化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室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系統管理方案、產品研發管理制度、公司商標管理制度、專利申請跟蹤制度、企業專利工作管理制度和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預警和應急救助制度。
5.2.4 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1)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指導思想。以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戰略方針,著力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五大環境”(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輿論環境),大幅度提升我國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為建設創新型企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主要目的。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目的,概括起來就是逐步實現“五化”:一是對農藥企業現有知識產權(專利)的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二是商標從決定申請到授權后的維護流程化;三是專利權、產品權從開始立項到申請、授權后的維護流程化;四是逐步實現同行業公司知識產權申請跟蹤制度化;五是逐步實現公司侵權預警制度化。開展“農藥相關專利及其自主創新產品戰略研究”就是為了農藥企業對自主創新的產品進行維權和保護。
(3)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主要措施。該公司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主要措施是“三動”、“三建”、“三專”。
“三動”:一是推動。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高度重視綠色農華的知識產權工作,大力支持綠色農華,從而推動了本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二是拉動。近兩年來,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有關政策,從而拉動了綠色農華知識產權工作的快速發展;三是主動。從2007年開始,綠色農華積極主動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并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議事日程。
“三建”:一是組建知識產權部。綠色農華于2008年初組建了知識產權部,并對12名工作人員進行了強細分工,明確了工作職責。二是建立了一系列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公司在制訂專利戰略研究的基礎上,先后制訂了八項規章制度,即專利管理制度、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室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專利檔案管理制度、專利系統管理方案、產品研發管理制度、發明專利獎勵辦法、商標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了專題專利數據庫。該數據庫能為公司提供一種針對性強、使用率高、速度快、且方便的專利信息利用方式,將為提高企業的專利信息應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還可以進一步進行以競爭戰略分析和專利信息分析為基礎的專利戰略分析。
“三專”:就是將相關的產品研發技術資料、專利信息、專利文件等實行專人、專室、專柜管理,并將相關專利資料存入計算機中,以便公司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查閱和應用。
公司每季度都組織一次大型的培訓活動,邀請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專家,對我公司員工進行知識產權知識培訓;每月進行小規模培訓活動,由公司知識產權部技術經理對公司員工進行培訓;每半月知識產權部員工進行內部交流和溝通,起到相互學習,共同提升的作用;公司知識產權部,隨時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協會等組織的培訓會,派送公司員工參與培訓活動,了解國內知識產權政策及相關企業的知識產權情況。
5.2.5 堅持“三標一護”的商標維權工作
截止目前,“綠色農華”共計申請注冊商標124枚,其中授權62枚。近兩年來,該公司對已擁有的國標、行標、企標進行了維護。其中申請駁回復審7項,均已勝訴。放棄或無效商標21枚。在商標的申請及相關商標權的維護上,這個公司與北京中理通知識產權有限公司開展相關工作的戰略合作,公司已投入54萬元商標申請工作,先后投入100多萬元開展商標的維權工作,公司2008年與拜耳股份有限公司就“銀發利”商標、2007年與天津人農藥業科技有限公司就“金功”商標、2010年與美國思科技術公司就“思科”商標等10余公司開展商標維權工作。
6 實現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的主要成效
“綠色農華”作為世界第一村——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三高”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實施單位、北京市火炬計劃項目實施單位、國內唯一一家擁有國家級農業應用化學開放實驗室的民營企業、A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生產企業、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ISO14001:2004國際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2009中國農藥企業最具成長性100強、全國企事業知識產權試點單位、北京市專利示范單位、北京市專利試點單位、北京科技研究開發機構、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百家創新型企業試點單位、海淀區創新企業、中關村科技擔保信用良好A級企業、中關村科技園區瞪羚企業(一星級)、農資行業最具競爭力企業、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北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會員單位、北京知識產權保護協會會員單位、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會員單位為了拓展創新空間,促進農藥企業培育自主創新、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以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大力推動誠信企業。近兩年來,本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加強產品研發力度,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加速企業發展,在2011年慶祝建黨90周年之際,公司自主研發的24個農藥新產品入選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同年獲得“中國農民最喜愛農藥品牌”榮譽稱號。
長期以來,廣饒縣農業執法被分為農業、畜牧、農機監理等領域,由于執法職責分散、交叉,執法力量薄弱、松散,執法成本和執法相對人負擔相對較大,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也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這些問題的存在,與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需求不相適應,與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勢要求不相適應。為完善縣農業綜合執法體系,更好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廣饒縣積極探索實踐縣農業執法資源整合。
一是整合職責任務,歸并執法機構。以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為依托,整合農業行政執法、畜牧執法、農機監理綜合執法等職能,組建了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撤銷了縣動物疫病防治監控中心掛牌機構縣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大隊,不再承擔畜牧綜合執法職能;縣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不再承擔私屠亂宰違法行為查處等職能;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掛山東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廣饒縣分校、縣種子管理站牌子)不再承擔植物檢疫的執法檢查等職能;縣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不再承擔農機監理綜合執法職能。二是加強編制配備,組建執法隊伍。在劃轉原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和原縣動物疫病防治監控中心人員編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充實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人員編制,目前,編制總數已達到23人。按照人隨編走的原則,將兩個單位17名執法人員整合到了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組建了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執法隊伍,為農業綜合執法提供了有力支撐。三是合理設置機構,科學配置職能。整合后,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為縣農業局直屬單位,明確了其“履行法律、法規及規章賦予的農業綜合執法及監管職能”等職責任務,配備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3名,下設辦公室、案件審理室和三個執法中隊。
二、優勢與成效
(一)執法力量有效整合,從源頭上避免了執法交叉、推諉扯皮等現象。通過整合歸并農業、畜牧、農機監理等執法職能,把本來分別由多個單位行使的農業行政執法權集中到一個單位,改變了以往農業執法力量分散、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現象,避免了相關單位各自為政、相互扯皮、互相推諉等情況,降低了執法成本,提高了執法效率,保障和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的發展。
(二)監管體系逐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執管分離”。在農業領域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以后,把動物防疫行政執法、私屠亂宰違法行為查處、農業機械執法檢查等職能從原單位分離出來,統一劃歸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行使,初步實現了管理權、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的適當分離,強化了不同權力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改變了過去一些單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管審批管理又管監督執法的體制機制,為推進其他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積累了經驗。
(三)管理職能科學配置,有效保證了執法工作高效協調。在這次農業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中,科學合理地界定了縣農業管理機構和綜合執法大隊的權限和職責,既調動了兩方面的積極性,又避免了互相推諉或重復管理。同時,農業管理機構與綜合執法大隊之間建立了共享信息資料和工作聯系制度,管理機構在日常事務性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及時通報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進行依法處理,有效保證了綜合執法的效率。
(四)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有力促進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著力改變以往分散執法、突擊整治的行政執法方式,大力推行規范化管理。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了《農業執法巡查制度》《農業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嚴格執法標準,細化執法措施,加強執法管理,抓好行政執法責任落實,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確保執法人員廉潔自律,秉公執法,使執法行為更加公平、公正。建設農業綜合執法巡查管理平臺,建立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單位)的數據名錄庫,通過平臺自動搖號確定執法巡查對象和執法人員,按照隨機抽查的要求開展執法檢查工作,避免選擇性執法和有針對性執法弊端,實行陽光執法、和諧執法。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整合后,按照職能職責要求,開展了以農業法律法規知識、行政執法程序、執法辦案技巧、執法文書制作、涉農處罰條款、農業投入品管理知識、假劣農資識別、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等為內容的系統培訓,加強了崗位訓練與執法實踐,按照“實體法和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識與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培訓執法人員快速發現問題、有效鎖定證據、正確判斷違法行為、嚴格遵守執法程序的能力,逐步提升了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執法辦案水平。
(五)執法力度持續強化,有效整治了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農業綜合執法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1200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集市等交易市場400場(次),發放各類宣傳材料10萬份,立案查處案件21起。通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遏制了假劣農業投入品在農產品生產中的使用,嚴厲打擊了植物繁殖材料調運過程中無檢疫手續行為及假冒受權品種(植物繁殖材料)行為,全面提高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確保了農產品消費安全。
三、問題與不足
(一)執法力量薄弱,制約工作開展。目前,全縣有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900余家、種子(種苗)生產企業30余家、農業機械1.95萬臺、動物診療機構3家,農產品生產(養殖)企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等生產主體650余家。執法領域和監管對象點多、面廣、執法任務繁重,現有17名工作人員仍無法滿足執法工作需要,且執法人員對農業法律法規系統學習的時間較少,缺乏必備的農業法律知識和相關專業技能,從而影響了執法和辦案效率。縣農業執法無專用執法車輛,當前從其它單位調劑1輛公務用車,難以滿足當前工作需要,亟需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
關鍵詞:農業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對策及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2.4 文獻標識碼:A
加強農業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是對農業執法工作的科學規劃與落實,不僅能提高我國農業執法工作的效率,還能普遍提高相關執法機構、執法人員的農業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快我國農業法制化建設進程。就當前我國農業執法實際情況來看,一些出現的問題仍需加以重視和解決,對采取的通過規范化建設來提高農業執法能力這一戰略,要堅持加強內在聯系的理解與把握。因此,筆者結合我國農業執法實情,提出了規范農業執法建設工作的相關措施。
1 當代農業執法能力的幾點問題
農業執法人員在著裝上不能被清楚識別,大部分進行農業執法工作的人員沒有統一的、正規的著裝標準,使農業執法隊伍缺乏威嚴感,不能使農資經營者、老百姓信服;部分地區的農業執法部門,由于經濟條件的影響,一些必備的農業執法設備嚴重匱乏,這導致相關的農業執法檢測流程效率低下,整體農業執法能力不足;農業執法人員的個人素質不達標,多由各農業服務單位進行抽調組建,不僅業務不對口,其自身的法律基礎也不高,容易出現、貪污受賄的現象,給老百姓們留下了不好的執法形象;農業執法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深,使老百姓對農業執法部門的工作性質產生錯誤理解,某些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群眾會不清楚自己已經犯了法;農業法制建設工作還存在著缺陷和不足,農業執法部門間的權利出現爭奪和蠶食情況,相關立法的執行力度不夠,適應不了現行體制。
2 規范化建設與農業執法能力的內在聯系
使用規范化建設措施,從農業執法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進行規范,形成科學合理的執法農業體系,可以有效提高農業執法人員的個人執法能力,加強農業執法隊伍的整體執法水平。
農業執法能力的提高,表現在體系建設問題(包括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隊伍建設問題(人員素質、行為規范、證件著裝)、制度建設問題、能力建設問題(經費保障、執法裝備)這4個方面,而規范化建設工作就是要從這4個方面進行。
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開展,可以增強農業執法部門的整體實力,分別從農業執法方式規范化、農業執法途徑規范化、農業執法法律法規規范化這些方面加以體現,做到公正、公平執法,合理、合情執法。
3 具體策略及措施
3.1 加強農業執法體系建設,夯實農業執法法律基礎
農業執法體系的建設,要定編定性,成立專業的農業執法機構;要全面優化農業執法隊伍,加強農業執法人員的審核工作;要關注農業執法設施的建設,保證農業執法資金的充足。
農業執法法律基礎的完善,要加大農業執法法律法規工作的支持,制定、頒布、完善相關法律;要積極實踐農業執法法律法規,在實際農業執法過程中發現現行農業法律法規的不足之處,并提出與改正;要擴大農業執法法律研究團隊,針對農業執法中遇到的不同問題,對農業執法所依照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
3.2 改善農業執法部門執法模式,做好農業執法監管工作
農業執法部門應該積極推動政務公開制度的建立,將農業執法部門的執法內容進行公開,使老百姓能清楚地知道農業執法部門的工作內容和注意到自身需要改正的地方;農業執法部門要規范下屬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手段,實現文明執法、科學執法、高效執法。農業執法監管工作,不僅有農業執法部門內部實行的強化監督,也有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內外監管,促使農業執法工作在正確的道路上不斷前行,同時也促進了農業執法的規范化建設,提升了農業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
3.3 整頓農業執法隊伍,明確農業執法重心
農業執法隊伍的強弱,主要在于執法人員的基本執法素質的高低,因此要對農業執法人員的選取使用進行嚴格的把關,并且要對農業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教育,進一步增強執法人員的個人執法水平;另外,農業執法隊伍的整頓工作,要重視對胡亂執法、等問題人員的治理,要發現內部問題并加以解決。農業執法的重心應該放在遵照法律法規上,不能根據個人意愿來決定農業執法內容,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農業執法。
3.4 積極宣傳農業執法,加大農業執法力度
農業執法工作的宣傳,是為了使農資經營者與普通群眾對農業執法部門有所了解,能正確理解農業執法的范圍與實際內容,而結合我國目前農業執法工作來看,我國在進行農業執法宣傳工作中,要擺脫重技術輕執法的不合理宣傳內容,將宣傳中心放到執法上。農業執法力度的加大,可以從精心組織專項整治、嚴抓農產品質量監管與農資市場監管等方面加以開展。
4 結語
加強規范化建設,是提高農業執法能力的重要方式,科學有效的完善了農業執法部門的職能,對農業執法的方式、手段合理規范,強化了農業執法人員的個人能力與執法機構的整體水平,大力推動了我國農業法制化建設工作的發展。今后,我國農業執法部門在開展農業執法工作時,要通過對規范化建設工作的執行加強,促使整個農業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提高,為我國農業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扎實的執法基礎。
參考文獻
[1] 李劍英.農業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實踐與思考[J].農藥科學與管理,2011(10).
1.1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臨安市有農藥經營戶205家,年經營額1100萬元左右;肥料經營戶218家,年銷售量大約8.5萬噸,經營額2.1億左右;獸藥及生物制品經營戶14家,年銷售額500萬元;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戶26家,年銷售量3萬噸,銷售額6000萬元;農作物種子、蠶種經營戶70家,年銷售800萬元。全市合計每年農業投入品經營額約為2.88億元。
1.2農業投入品經營渠道情況
以前,臨安市的農業投入品由供銷系統獨家經營,農業系統經營種子。目前這一格局已經打破,形成了浙江農資集團(臨安惠多利有限公司)、山地植保服務部及眾多個體經營戶并駕齊驅的局面。臨安市的農業投入品經營企業中,農資集團的惠多利連鎖超市占37.6%,山地植保服務部正在組建農資連鎖,其余為個體經營。市場的多樣化促進了農業投入品經營的競爭格局,農業投入品也由過去的農藥、化肥和種子,逐步形成了種子、農藥、化肥、薄膜、農用配套設施等一系列農資品種,實現了系列化服務。
1.3農業投入品經營網點分布情況
目前,臨安市的農業投入品經營網點已從過去的城鎮聚集地向偏遠山區、規模行政村和交通相對方便的自然村發展。據調查統計,臨安市農業投入品經營點85%以上分布在行政村。由于網點眾多,市場競爭激烈,商家努力提高服務質量,采取送貨上門、缺貨預約、夜間營業等措施吸引農戶,大部分經營戶還在農忙季節對困難農民賒貨,在方便農戶的同時發展自己。
2農業投入品經營、監管存在的問題
農業投入品放開經營在帶來眾多好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2.1監管難度大
由于臨安是一個山區市,很多農業投入品經營點設在偏遠山區,給監管帶來了難度。經營戶為追求利潤,銷售過期的、劣質的、不合格的農資產品情況時有發生。有些經營戶從省外購進本省禁用的甲胺磷、氧化樂果等農資產品,違法經營。
2.2經營人員素質偏低
臨安市的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中,年齡40歲以上的占65%,60歲以上的也不在少數。年齡偏大,加上文化水平偏低,難以適應千變萬化的市場。況且現在很多的農資產品技術含量較高,經營戶需對農民進行技術指導,這就需要掌握較多的專業科技知識,而目前臨安市的經營戶很難達到這一要求。
2.3經營規模小而混雜
臨安市農業投入品經營點從數量和分布上來看已基本滿足廣大農民生產的需求,但總體規模小,一旦出現較大的市場風險,一些弱小的經營戶則難以抵御。由于以個體經營為主,規模小,經營品種雜,有的在經營農業生產資料和種子的同時,兼營日用百貨,有的甚至兼營副食品。這不但形不成專業經營體制,還存在著安全隱患。
2.4無證無照經營較多
由于臨安市地域廣、山區多、交通不發達,監管部門鞭長莫及,一些鄉村小店經營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無證無照經營農業投入品現象較為普遍。這些鄉村小店大多經營規模小、經營日期不確定、無長期打算,做一筆生意算一筆,一旦發生質量安全糾紛很難得到合理解決。
2.5部門相互協作不夠
目前,臨安市有農業、工商、質監三個部門在對農業投入品實施監管,雖然三個部門經常就一些工作和重點問題展開聯合執法,但沒有形成制度,一些聯合執法活動收效不佳。
2.6執法監管力量不強工作經費不足
目前臨安市農業執法大隊只有4名執法人員,要承擔臨安市26個鄉鎮街道533家大小農業投入品經營單位以及生產企業的監管和檢查任務。面對如此大的山區地域,4名執法人員實在力不從心。而且,臨安市財政至今還沒完全落實農業行政執法經費,許多農業投入品的檢測經費還得靠上級農業部門的支持。臨安市基本上每年要完成60個農業投入品的檢測任務,但每個農業投入品需800元的檢測經費,農業執法大隊對此不堪重負,真可謂“巧婦難為無米這炊”。
3農業投入品管理對策
3.1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提高經營人員守法意識和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有關農業投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通過科技下鄉和科技咨詢,普及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知識,以提高經營者遵法、守法的自覺性,提高廣大消費者識別假冒偽劣農資的技能和維權意識,要全天候開設“12316”舉報投訴電話,便于群眾舉報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
3.2加大政府財政經費的投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管理水平
要把農業投入品的監管經費列入臨安市財政預算,確保農業執法部門開展日常的監督管理。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是臨安市農藥、化肥、種子主要管理機構,現有的人員配置、執法手段難以適應臨安市面廣、點多、交通不便的現狀。據此,政府應重視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基礎建設,在保障執法經費、完善執法手段、提高執法能力、穩定執法隊伍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財政扶持。
3.3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和品牌經營,推行企業信譽承諾制
要結合臨安市的實際,借鑒連鎖超市經驗,推行農業投入品連鎖經營和品牌經營,改變目前規模小和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弱的狀況。根據臨安市的實際,筆者認為,可發展2~3個連鎖實體,推出2~3個經營品牌,實現經營連鎖化、品牌統一化、進貨渠道規范化,從根本上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同時推行信譽承諾制,以便在發生質量糾紛時,可進行有效的監督舉報,投訴和索賠。在此基礎上,還要積極開展誠信企業建設活動,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要聯合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對守法經營,信譽好的企業授予“誠信企業”稱號,獎優罰劣,提高企業自律意識。
3.4加大違法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
零售環節杜絕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加強市場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嚴把流通關。要積極開展“綠劍”集中行動,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屢次違法不改的經營戶要從嚴處罰。特別要打擊經銷明令禁止的農資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的不法經營者,在打擊的同時,還要在媒體曝光,增強對違法者的威懾力。
根據農業部農科教發[2003]5號“關于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我省為搞好此次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執法檢查,于3月中旬由農業廳科教處、政策法規處牽頭,召集廳屬相關單位認真學習農業部文件,研究部署了全省開展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工作。對擬定的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執行方案進行討論,針對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生產加工、經營等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計劃與安排。現就我省200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200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省、市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組織機構
江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農業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直接指導下,根據本省監管工作的需要,從2002年5月開始,成立了江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省農科院分別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我省上饒、吉安、宜春、贛州、景德鎮、鷹潭等6個設區市相應地成立了市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在市農業局科教科。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培訓情況:
(1)法律法規文件匯編:2002年8月,由農業廳政策法規處組織編印了《農業法律法規匯編》一書2000冊,其中包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三個規章辦法匯編在內。2002年9月,為了使各設區市、縣農業部門和相關企業學習了解有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由農業廳科教處組織編印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及配套文件匯編》1500冊。
(2)法規培訓:2002年6月,我省舉辦了第一期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訓班,參加培訓人員來自省衛生廳、省外貿廳、省農科院、江西農業大學、農業廳有關業務局、處、室、站及各設區市農業局、重點縣農業局共計40余人。學習培訓內容包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三個配套規章辦法及農業生物知識。
2002年8月,吉安市舉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訓班”,參加人數57人,參加學習人員主要是各縣及基層農業干部。新余市農業局組織相關企業管理、銷售及農業局各科、站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參加人數達180人左右。
2002年9月,在江西井岡山舉辦法規培訓班,培訓內容為農業法,農業相關法規等。參加人數達80余人。
3、監管情況
2002年,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對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標識等進行監督管理。
(1)試驗研究:目前,我省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的單位有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省農科院、江西省濱湖農科所、江西省棉花研究所。主要開展水稻、棉花二種作物的轉基因研究。水稻采用農桿菌介導法,轉化Bar基因和Xa21基因,現已獲得水稻新材料。棉花是利用現有已發放的抗蟲棉品種進行配組,篩選及株、品系鑒定。對以上科研單位進行轉基因研究,我們要求研究單位按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執行,尤其是試驗初期要嚴格采取防范措施,對不同安全等級的試驗應實行報告制和審批制。2002年,我廳組織有關人員多次對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的單位進行實地檢查與督促。
(2)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2002年,已有華中農業大學作物遺傳改良國家重點實驗室、浙江省慈溪市棉花研究所、浙江大學等省、市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要求到我省進行水稻、棉花作物轉基因生物的環境釋放與生產性試驗,經過對所提供的材料和我省進行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點的實地調查和了解,對提供的材料進行了審查與嚴格把關。
(3)標識管理情況:2002年4月,我廳組織有關人員對我省棉花主產區九江市彭澤縣等地進行抗蟲棉種子標識檢查,并督促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檢查,對引進轉基因抗蟲棉種子一定要注意標識,否則不予引入。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自查情況
(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工作部署與安排
為了促進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管工作,搞好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執法檢查,今年3月上旬,按農業部“關于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目前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生產加工、銷售、標識等情況,針對此次全省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的重點,我廳及時轉發了農業部文件,并要求各設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加強責任感,履行監督管理檢查職責。并制定了“江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執行方案”,提出了執法檢查的具體要求和檢點。
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在我省范圍內對經營、生產加工、進口的已列入第一批標識目錄的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棉花種子等農業轉基因生物農產品及直接加工品進行一次標識檢查驗證的執法工作。由于此次執法檢查涉及的部門和專業較多,因此,省級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安排3月20日—4月底,集中人員分四個小組進行實地檢查。
第一組檢點內容:從事水稻、棉花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單位對試驗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規范管理等執行情況;檢查地點:江西省農科院、江西農業大學、省濱湖農科所、省棉花研究所。
第二組檢點內容:從事轉基因抗蟲棉種子經營、生產,分裝銷售的包裝標枳,標識申請和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產或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的生物農藥等情況;檢查地點:江西省九江市重點產棉縣、新余、南昌、宜春等地種子生產、經銷部門及生物農藥廠家。
第三組檢點內容:省內有關糧油加工企業2002年進口了轉基因菜籽油(毛油)、加工精練的產品包裝標識,申請標識和利用轉基因生物生產或含有轉基因生物成份的肥料情況; 檢查地點:省內糧油加工、肥料生產等企業。
第四組檢點內容:省內飼料加工企業2002年進口轉基因大豆、玉米等原料加工飼料的包裝標識,標識申請和利用轉基因生物生產或含 有轉基因生物成份的水產苗種、獸藥、添加劑等情況;檢查地點:省內幾家大型飼料加工企業、獸藥廠、水產苗種養殖場等。
(二)執法檢查結果
按照本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行動方案的具體要求,從3月下旬至4月底,對已列入標識目錄范圍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了一次全省性的執法檢查。
1、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規范程序操作
4月中下旬執法人員分別對我省開展水稻、棉花轉基因生物研究的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水稻小材料采用網室隔離,周圍沒有相關栽培種和野生種,網室由技術人員專人負責管理,試驗后的轉基因水稻(根、莖、葉)等廢棄物就地銷毀,嚴格杜絕轉基因水稻的擴散。轉基因棉花試驗主要是利用國內已通過審定的抗蟲棉品種如“中棉所29蘇抗103、GK2”等作親本與當地優良的常規品種雜組,雜交后代種植在棉科所試驗基地,周圍均有隔離帶,對收獲后的剩余部分全部銷毀,以防擴散。
2、生產、經營轉基因抗蟲棉種子標識
據3月中旬全省棉花生產既產業化經營現場會統計,今年我省棉花面積110萬畝,其中轉基因抗蟲棉面積70萬畝,占棉花總面積的63.6%。從檢查的五個縣區情況看,共種植棉花面積61萬畝,其中轉基因抗蟲棉面積45萬畝,占棉花種植面積的73.8%,與常規棉相比,轉基因抗蟲棉表現出了豐產、優質、抗蟲、節本增效等明顯優勢。目前我省只有彭澤,永修兩縣從事雜交抗蟲棉“中29”的制種,2002年制種面積530畝,由于采取了與中棉所合作開發的形式,確保了自制種質量,據中棉所抽查檢測,自制抗蟲棉種完全符合國家標準,并允許包裝上印“中國農業科學院棉花研究所科技貿易公司監制”的字樣銷售。從檢查情況看,各地種子經銷部門所經銷的抗蟲棉種子都建立了種子檔案,種子調入時簽訂了合同或協議,明確了相互的責任,種子調出時詳細地記載了種子的流向,減少了種子事故糾紛。經過五家縣級棉種經銷單位和三個鄉鎮農技站的檢查,發現有的品種包裝袋上標識不夠規范,種子袋上印有“雜交抗蟲棉”或“抗蟲棉”等。
3、省內大型飼料及糧油等加工企業執法檢查情況
4月20日,有關執法人員對省內部份大型飼料、油脂類加工企業,獸藥廠、水產苗種養殖場及大型飼料原料批發市場如:南昌海聯飼料公司、江西響亮牧業公司、江西金谷飼料有限公司、江西正邦集團公司、江西飼料原料批發市場、江西油脂有限公司、江西民星獸藥廠等企業進行檢查,從檢查情況看,2002年生產、經營的獸藥、水產苗種、添加劑等未發現有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或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而省內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經營使用的豆粕主要來自東海糧油(張家港)公司,江蘇南通寶港油脂發展有限公司、寧波金光油脂有限公司、山東口富油脂有限公司等省外豆粕生產企業,而90%以上豆粕為美國等生產的轉基因大豆加工而成,豆粕的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上均貼有標注“轉基因大豆加工品”的標簽,但飼料生產企業使用轉基因豆粕生產的飼料產品,其包裝袋上均未標注“含有轉基因豆粕”字樣。江西油脂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度委托北京商進口豆油5700噸,由于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不了解,所以委托北京商進口豆油時沒有要求對方提供有關資料。因此對其生產的產品未進行標識申請,產品未標識。這次深入各企業執法檢查的同時進行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宣傳并發給有關資料。
4、各設區市執法檢查情況
省農業廳于2003年3月24日轉發了農業部“關于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宜春、贛州、九江、上饒、景德鎮等設區市根據通知精神,及時轉發文件至各縣農業部門,要求認真做好執法檢查工作。宜春市農業局派出執法人員到高安、上高、奉新等市縣檢查,通過聽取匯報,市場巡查、檢查檔案等形式檢查,了解到,目前高安市共調入抗蟲棉種子28500公斤,主要品種為“國抗22號、SK-2、33B、中棉29、GK-1等8個品種,品種已銷售15500公斤。對流入該縣的少量抗蟲棉種子,由于經銷方未辦理相關手續,執法人員對種子實施了沒收處理。奉新縣今年種植抗蟲棉面積預計6090畝,其中國抗22面積4500畝,南抗3號750畝,新棉33B840畝。品種生產單位為江蘇南通創世紀種業公司、江蘇明天種業有限公司、南京沃豐種業、河北神農高科等等,有些品種經查詢,經銷商提供了安全證號,但由于執法人員沒有掌握轉基因抗蟲棉的品種目錄,無從查對,因此只能要求經銷企業今后在調入轉基因種子時,向生產方索取有關證件,并明確標注。
(三)存在問題
這次全省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過程中,省、市各級農業部門領導很重視,相關部門和單位互相配合,積極地做好全省第一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執法檢查工作。但由于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工作技術性強,涉及面廣,過去宣傳力度不夠,涉及的相關企業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了解也不夠,因此,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體系不健全:大部分市、縣未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尚未配備專職監管人員,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和監管任務不明確,法規培訓不到位。
2、全省至今沒有一個產品進行標識申請:由于監管工作不嚴,對省、市、縣農業相關管理部門針對已列入第一批標識目錄范圍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實行標識審查認可等學習和認識不夠,尤其是省內大型糧油、飼料等農產品加工企業,由于受職能所限,大部分企業既不了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程序,也不能很好地與農業部門配合,因此對大型加工企業我們農業部門的執法人員更多地是作宣傳和提供有關學習資料并進行講解,對未標識的產品基本上未給予處罰。
3、標識不規范:在檢查過程中,銷售種子的包裝袋上有的只標注“雜交抗蟲棉”或“抗蟲棉”,沒有注明“轉基因XXX”字樣。
4、轉基因抗蟲棉種子多、亂、雜:今年我省種植抗蟲棉品種面積較大,目前生產上使用的品種較多,除種子公司通過正常渠道引入外,個別種子經銷商直接從其它渠道購銷轉基因棉種,從而在種子管理 上出現來源不明,去向不清的情況。造成種子市場混亂。
三、2003年江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工作打算
根據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執法檢查工作中的問題,結合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具體情況,2003年主要開展以下幾項工作:
1、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體系,全省各設區市、縣今年都要成立相應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要督促市、縣農業行政部門要盡快明確監管人員,落實監管任務。
2、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方面的法規宣傳,提高各級農業部門,科研教育單位、農業企業管理人員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市、縣指導基層監管人員,擴大范圍層層舉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培訓并做好本省相關大型加工企業的宣傳與監管工作。
3、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研究、生產加工、經營及進口的監管工作,做好本省標識審查認可,制定相關文件,切實擔負起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的監督職能。
為強化政府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職能,盡快構建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適應的監管體系,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保障城鄉居民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根據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是法律賦予的職責,也是順應農業發展新形勢的需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既是政府堅持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也是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產業升級、促進農業增產增效的具體體現;既是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提高政府公信力、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現行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為基本框架,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效實施為基本目標,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增強依法行政能力,充分發揮和調動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促進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實現數量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的有機統一和整體提升。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效實施為目標,確保權責統一。既要著眼于長遠,統籌規劃,建立全程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也要結合工作實際,因地制宜,科學籌劃,合理布局、穩妥推進。
依法監管、嚴格把關。依法監管必須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制定和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規定、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
整合資源、開拓創新。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客觀要求,解放思想,不斷創新,加強分工與協調,發揚互助合作精神,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資源有效整合,構建合力推進的監管機制。
強化服務,促進發展。以良好的作風,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結合農業生產實際,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對農戶重在引導、教育和技術指導,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產企業、批發市場等組織化程度較高的主體,重在健全制度,規范行為,推行標準化建設。
(三)主要目標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有關文件規定,按照責任明確、運轉高效、行動統一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時間,建立農業投入品動態監管體系、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實施體系、規范化流通體系、市場準入體系、質量檢驗檢測體系、綜合執法體系、監管制度體系等,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程覆蓋。力爭蔬菜、畜禽、水產品、果茶等重點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縣城農產品市場抽檢合格率達90%以上,鄉鎮市場抽檢合格率達85%以上,農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標的現象得到有效控制,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社會穩定。
三、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一)構建農業投入品動態監管體系
1、積極發展連鎖經營,建設農資現代流通網。全縣選擇2—3家經營規范、質量可靠、規模較大的農資經營企業予以重點培育和扶持,發展統一采購、配送、管理、價格、標識、核算和服務的直銷連鎖經營,構建必要的農資儲備機制。
2、建立農資監管聯動機制,全面落實監管責任。農業部門要牽頭協調和督查農資監管情況,負責制定工作意見,依法監管農藥、化肥、種子、飼料、獸藥、魚藥等農資產品的生產、經營、流通和使用。工商部門要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做好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清理工作,并重點推行“二帳二票一卡一書”制度,同時要協同農業部門做好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資質審查,使其具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經營條件,將農資經營主體應取得相應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和“二帳二票一卡一書”制度建設納入年審的重要內容,依法取締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質量技監部門要負責農資生產環節質量監測和定期抽檢。供銷部門要負責農資生產環節質量監測和定期抽檢。供銷部門要發揮農資經營主渠道作用,抓好農資連鎖經營和誠信體系建設。
3、建立農資市場群眾服務監督網。廣泛公開等農資投訴舉報電話,以及網上投訴舉報電子信箱,暢通舉報渠道。對投訴舉報農資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充分運用政府網、服務電話,推廣先進適用、質量可靠、安全性高的農資產品。
(二)逐步構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實施體系
堅持“政府大力推動、市場正確引導、龍頭企業帶動、農民積極實施”的方針,按照“有標貫標、無標制標、缺標補標”的原則,逐步建立以白蓮、煙草標準化生產示范推廣為基礎的農業標準化實施體系。同時,整合涉農資源,組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名牌農產品“四位一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服務機構,全面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名牌農產品以及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工作。
(三)構建農產品規范化流通體系建設
1、加快市場標準化建設。培育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的農貿市場,對銷售的食用鮮活農產品質量安全達標率達到95%。扶持1-2家連鎖配送、超市經營、專區銷售等多種新型業態,促進認證品牌農產品實現優質優價。
2、推行農產品包裝或者附加標識后上市銷售。獲得認證的的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不能包裝的農產品,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
3、生產記錄檔案及標識。從經常食用、產銷規模大,容易出現質量安全問題以及社會關注度高的大米、生豬、蔬菜、家禽等農產品種養大戶入手,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包裝標識上市制度。龍頭企業、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率先實行產品標識上市,加快分散農戶標識普及化進程。
4、參加產銷直接對接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企業要配備打碼機,全面實行條形碼包裝標識,確保質量安全可追溯。對上市生豬全面推行新的二維碼,定點屠宰場要嚴格執行“沒有二維碼的生豬退出市場的機制”。
5、規模農產品生產基地,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包裝上市的農產品,要標明產地和生產者(經營者)。凡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的產品,要嚴格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規定,予以正確標識或標注。
(四)構建農產品市場準入體系
1、縣農貿市場和各大超市的大米、蔬菜、水果、生豬、禽蛋及水產品,從2009年開始逐步推行市場準入。對進入市場的批量農產品堅持“凡進必檢”,由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按批次抽檢,合格并規范標示后進入市場,不合格產品依法禁止銷售。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憑有效檢測證明進入市場銷售:
(1)在認證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憑認證標識;
(2)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同一批農產品,憑有效的合格證明;
(3)與農產品銷售市場簽訂1年以上長期直銷合同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生產的農產品,憑產地證明和銷售合同;
(4)農產品批發市場送銷的農產品,憑市場主辦單位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
(5)其他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憑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政府、村委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出具有資質機構的產地證明和檢測報告;
(6)實行定點屠宰的豬肉、牛肉,憑動物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冷鮮肉、凍豬(牛)肉,除憑上述證明外,加附《產品質量法》要求的相關證明。其他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憑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
3、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入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檢測結果,發現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依法處理并及時報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4、動物屠宰廠(場)應當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禁用藥物的日常檢測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屠宰未經禁用藥物抽檢和禁用藥物抽檢不合格的畜禽。對禁用藥物抽檢不合格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并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5、農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的農產品的質量負責,發現其生產的農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農產品,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銷售者發現銷售的農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農產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退回供貨商或者銷毀、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五)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
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起一套由縣、鄉二級組成、布局合理、職能明確、運行高效、與市場接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
1、建設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主體的檢測體系。整合現有檢測力量,緊貼主導產業和產品,爭取國家、省市項目配套資金,建立縣級農產品檢測中心,承擔全縣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方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性檢測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宣傳;指導農產品生產基地、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超市開展檢驗檢測和技術培訓工作。力爭2010年全面完成縣級檢測中心建設,并逐步建設小松、高田、橫江、屏山等重點鄉鎮檢測站。鄉鎮檢測站應當突出農殘和“瘦肉精”速測和自檢。對縣、鄉檢測機構日常工作經費要納入縣、鄉財政預算。
2、縣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速測點,星級賓館要自建速測點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加強日常檢測監管。各農產品交易市場要在醒目位置,設置檢測信息公示欄及安全消費導購圖。
(六)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執法監管體系
按照“機構法定化、隊伍專職化、手段現代化和管理正規化”的要求,以“結構合理、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程序明晰、執法有力、公正高效”為目標,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體系規范化建設。
1、理順農業綜合執法職能職責。縣級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建設,實現行政處罰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度、執法文書統一規范,為農業執法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農業綜合執法機構代表農業行政部門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農業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集中行使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承辦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種畜禽、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等方面以及其他由農業行政部門交辦的市場整治、案件查處等工作。
2、規范經費保障和人員管理。按照《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公務員法》、《農業法》的相關規定,農業法制和綜合執法機構所需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費用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考慮。農業行政部門應擇優選配農業綜合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具備農業執法相關的專業和法律知識;經過農業執法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取得農業行政部門在編工作人員身份。
3、統一執法設施和裝備標準。農業綜合執法機構配備相應的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達到以下要求:有相應的專用辦公場所(包括聽證室、詢問室、檔案室及必要的罰沒物資存放場所);有相應的執法交通車輛;有與工作相適應的通訊設備、辦公設備、取證工具、檔案信息處理設備等執法裝備;獨立或依托農業信息網站建立農業綜合執法信息交換平臺。
(七)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體系
1、建立農產品產地管理制度。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大氣、土壤、水體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對農產品生產區域實行分類管理,確定并適時調整適宜生產區、限制生產區和禁止生產區;認真落實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制度,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生產、捕撈、采集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禁止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用于農業生產的污水和固體廢物,要經過無害化處理,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2、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制度。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要及時跟進報道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品牌、市場等方面的信息。
3、建立農產品質量檢測結果通報制度。及時向縣、鄉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通報全市農產品質量檢測結果,內容以省、市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結果為主,縣、鄉農業部門開展的檢測結果為輔。
四、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組織領導
1、將“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建設,保障菜籃子安全”列為全縣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向社會公開承諾的重大實事。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于縣農業局,負責牽頭協調及日常工作,成員由財政、發改委、新村辦、工商、質監、衛生、藥監、商務、供銷、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