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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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調查目前我國各普通高等學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情況,筆者向教育部屬76所高校以及部分內部審計工作開展較好的地方院校發放了調查問卷。本問卷共發放了91份,收回有效問卷54份,回收率為59%。本調查問卷得到了各高校的支持和配合,其中綜合類高校占69%,文科類占11%,理科類占13%,醫學類占近7%。問卷調查結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和內容 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比較一致,主要為院系主要行政負責人(94%)、機關部處主要負責人(93%)、校辦產業主要負責人(85%)、后勤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94%)、附屬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80%),個別高校還認為只要是處級領導干部都需要審計。審計內容上,98%以上的高校認為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和領導干部遵守財經法紀及廉潔自律責任方面是必須包含在內的,也有17%的高校認為教學科研等方面應該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類型和方式 超過半數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類型以離任審計為主,僅有9%的高校為任期審計,36%的高校將離任審計和任期審計相結合。審計方式以先離后審的方式為主,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審后離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審后離和先離后審相結合的審計方式。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學校的組織部門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門還包括學校的產業集團、后勤集團、科技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資產管理部門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門的書面委托書。
(四)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層干部任職時沒有書面的任職責任書。即便在有書面任職責任書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對中層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沒有明確規定。
(五)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目前各高校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建設方面做的較好,89%的高校單獨制定了相關文件并以校發文的形式全校發放執行;7%的高校以審計機構發文形式發放執行;將近5%的高校沒有單獨制定相關文件,只是參考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定執行。
(六)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超過50%的高校沒有公開審計結果,僅有4%高校的經濟審計結果全部公開,44%的高校則根據不同范圍公開不同的內容。審計的效果也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僅有26%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達到了應有的效果,65%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只是部分達到了應有的效果,9%的高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
結合上述調查問卷的結果和目前我國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實際情況,歸納起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以下一些難點:
(一)審計評價困難 經濟責任的不確定性和審計對象種類的復雜性,給審計評價帶來困難。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層領導干部任職時沒有明確的任期經濟責任,學校對于領導干部任期內應負的責任、任期目標、考核標準等都沒有給出科學、明確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種類非常復雜,涉及機關部處、院(系、所、中心)、教輔單位和后勤產業等不同經濟運行模式的單位。不同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審計側重點不同,因此有針對性的評價也相對困難。
(二)審計程序單一 根據調查問卷顯示,目前各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仍然是以離任審計為主,且采取先離后審的方式。因此,在審計過程中,一方面出現了配合難和執行難的問題,因為被審計對象己離崗,而繼任領導又因為不了解情況或者認為與自己無關,對經濟責任審計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審計工作陷于被動;另一方面,對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好處理,審計結論難以落實,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影響了審計評價的有效性,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 從調查問卷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已廣泛開展并成為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個步驟。但是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主要關注被審計對象有無重大經濟決策、管理失誤,有無重大違紀違規問題,還沒有從審計報告中挖據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審計成果也沒有成為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資料部管理部門所重視。此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僅向委托部門、主管領導等報告,并未向廣大師生員工公布,甚至在被審計領導干部單位內部也未公開,廣大師生員工并不了解審計部門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審計報告被擱置、遺忘,造成了審計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經濟責任審計真正的目的。
(四)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不到位,宣傳力度不夠 由于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宣傳力度不夠,學校部分領導干部、群眾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認識尚不到位,特別是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及有關工作人員對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識不夠全面。因此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支持與配合不夠,對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不夠重視。
(五)審計人員較少與任務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學校批量任免、調動,集中開展審計,審計任務重與審計人員不足的矛盾表現得十分突出,直接影響到審計的效果。突擊性審計往往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責任人任職時間較長,由于審計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時間內很難將其經濟問題查清、查透,從而導致審計缺乏深度和廣度,直接影響了審計質量。
三、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以下對策:
(一)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對于學校沒有明確規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責任、規范管理的責任、創造效益的責任。在這三個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礎,規范管理是手段,創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責任。作為組織的負責人,必須帶領所在的組織,在法律框架允許的范圍內活動,而不能逾越這個范圍。對于所在組織的行為的合法性,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2)規范管理的責任。作為組織的負責人。需要使其組織在一個有效的秩序下運行,其本人也必須受這個秩序的約束。那么,這個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得到有效運行,就構成了領導者在規范管理方面的責任。(3)創造效益的責任。創造效益是一個組織的目標;既包括已經創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來效益空間,是過去與未來的兼顧;既包括經濟效益,也包括社會效益,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結合。
(二)靈活運用先審后離和先離后審的審計程序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當是全方位、多種組織形式并存的,片面強調先審后離而忽視先離后審,有悖于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的初衷,很難涵蓋經濟責任審計中各種復雜的情況,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當既包括先審后離,又包括先離后審,這兩種方式都是對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實施審計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領導干部換屆和現有的審計力量前提下,力爭做到逢換屆必審,同時又要適量安排任中審計,將“換屆審計”與“任中審計”結合起來。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 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的正確處理和運用。(1)逐步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為了增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透明度。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和轉化,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效果,建議各高校可以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逐步試行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置于廣大師生的監督之下,努力建立“四個公開”的制度:一是經濟責任審計述職報告公開;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公開;三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公開;四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公開。(2)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行每審完一個,將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分類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與此同時,與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實行互通信息,資源共享,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連接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信息網絡體系。
(四)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力度 為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宣傳,可以由學校的審計和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編印經濟責任審計冊子,將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有關規定、被審計單位需要提供的支持與配合等內容包含在內。審計部門應與學校的組織、人事等部門相互配合,力爭將經濟責任審計冊子列入到領導干部任前談話和誡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經濟責任審計在發揮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內部審計人員是主體。所以審計人員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不斷提升自己的整體素質。(1)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建設。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應當做到獨立、客觀、正直和勤勉;保持廉潔;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使用職業判斷;誠實地為組織服務,不做任何違反誠信原則的事情:(2)端正自身態度。審計人員必須將不斷改進工作的精神帶入所有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把自己的身份看作是被審計單位的支持者或顧問。(3)自學。審計人員應提高自學意識,使自己在不斷學習中提高理論知識水平,進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完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從機制和源頭上預防高校領導腐敗;有利于加強對權利的制約和監督,促進高校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有助于提升學校的管理水平,促進高校健康發展。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強。高校內部審計工
作,尤其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運行的基本保證是獨立性。如果審計獨立性不強,那審計過程就會受到各方面的干擾,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就無法保證。目前,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設置隨意性較大,發展不平衡,許多高校把內部審計機構與紀委、監察室或財務部門等其他部門合署辦公,獨立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的仍然不多,完全不符合《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范》的要求。這是一個表現。另一個表現是對審計工作的領導不夠,大部分高校主管內審工作的領導并非學校的最高領導。這體現出學校領導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視程度不夠,會不同一程度的影響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力度不夠。盡管大部分高校的審計網站定期公開高校專項審計及基建審計調查結果,但審計結果報告卻沒有一所高校向社會公開披露,所有的審計報告都是不公開不透明的、是保密的。內部審計結果不公開就無法發揮它相應的作用,高校進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沒有了意義。
(三)經濟責任審計原則未得到有力貫徹。“先審后離”“離任必審”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堅持的基本原則,即高校領導在任期內發生調任、轉任、輪崗、辭職、免職、退休等情況時,或任期滿時,應該對其開展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但在實際情況中,因為領導重視不夠、審計人員不夠、聯席會議不健全等,這個基本原則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都是高校自己確定的,有的只審計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有的只審計被別人舉報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是以一種經濟監督形式而存在。
(四)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還不完善。現在大部分高校沒有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單獨出臺相關的文件。有些高校雖然制定了審計文件,指明了審計對象,但比較籠統,既沒有評價指標體系,也 沒有做出具體的措施,操作性不強。高校經濟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配合還需要加強,因為高校內部經濟審計是比較綜合和復雜的工作。審計工作如果得不到其他部門的積極配合與支持,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就不會順利。
二、改進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責任重大、任務量多,因此要加強組織領導,這是多好審計工作的重要基礎。首先,高校黨委和行政領導應該重視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這是改進審計工作的前提。學校黨委和領導應該仔細學習經濟審計的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對它的了解,樹立經濟責任審計服務于高校科學發展的觀念;應全力支持、領導、協調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定期不定期聽取相關情況報告,主動解決問題、克服困難,發揮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在監督管理干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真正發揮它的應用作用,要真正實現常態化,就必須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1)加快制定《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完善的審計制度,對規范經濟責任運行、保障審計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意義重大。教育部可以就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召開一個座談會,組織審計專家學者、高校領導一起討論、共同研究,結合高校的實際情況,總結國內外經驗,最終制定出一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要詳細規定出審計對象、內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從而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提供基本規范。
(2)加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相應的配套制度建設。首先,應逐步建立審計承諾制度和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在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資料的真實性對相關的評價結果有直接影響。為防止被審計者謊報或瞞報數據,必須建立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所謂審計承諾制度,顧名思義,就是被審計對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實性的信用承諾。被審計者如果違背審計承諾制度,就可以依照承諾虛假責任追究制度的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其次,應逐步建立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制度。建立內部審計檔案制度,可以減少重復情況的出現,減輕審計負擔,提供審計效率。高校可以基于本校實際設立內部數據庫,專門保存相關的審計數據和資料。再次,逐步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如果質量不高,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就會對責任審計制度的長遠發展造成消極影響。因此,高校應逐步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以規范審計行為和程序。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和規范序來開展工作,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為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保證。可以設立內審人員、審計項目負責人、內審機構負責人三級負責制度,保證審計工作評價的真實可靠。最后,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審計通報制度。審計工作完成,應該及時進行通報。這需要進一步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讓聯席會議成員通報審計結果、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同時也要通報相關部門的整改落實情況。
審計起源于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分離的分權制,審計的目標是檢查、評價經營管理者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以確認、解脫其經濟責任,從而確保經濟責任的履行。審計對受托者履行經濟責任具有監督、鑒證和評價職能。
作為“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職業教育,國家不計利益回報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將資產經營權、管理權、使用權整體讓渡于高職院校管理者,由其獨立行使法人資格,自行對資源進行重新配置、對資產經營權、管理權、使用權實行二次分解。由于審計責任的不到位,必然造成經濟管理上的自由泛濫和資產流失的無度。在經濟責任的視角下造成國有資產在高校范圍內的嚴重流失。
一、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高職院校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嚴重滯后于其發展速度,國有資產的“過剩”與“不足”矛盾較為突出,資產流失也較為嚴重。就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 資產管理法制環境相對薄弱
國家為保障高校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財政部早在2006年就施行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于2012年、2013年也分別頒布了《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工作規程(暫行)》。部屬院校資產管理的宏觀法制環境得到了逐步優化和規范。而從法律、法規體系進行搜索,未能從找到關于高職院校資產管理的單行法,相關文件也未確定高職院校是否比照普通高校執行。同時職業教育的發展歷程決定了高職院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必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國家投資,個人管理,集體享用,因此高職院校資產管理法制環境相對薄弱,管理國有資產無所適從,個人管理決策權過大,集體享用過于集中,國有資產的保護意識淡薄,從而造成很多國有資產毀滅性使用,資源浪費嚴重。
(二)投資者缺位,監督、檢查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力度不夠
國家對高職院校進行投資,并不進行成本核算,不計投資回報,管理者不承擔具體的受托經濟責任,形成隨意性較大的彈性管理。重慶市所屬高職院校僅在2006年全國性的清產核資工作進行過資產清查工作,雖然后來示范建設、教學評估等新增了大量的國有資產,卻未對新增資產進行再次清查,出現了投資者缺位。政府審計無暇顧及、內部審計獨立性受到限制、外包社會審計項目,受利益驅使,審計質量有待商榷,導致高職院校“免疫系統”失靈,腐敗的滋生蔓延。就近幾年職務犯罪統計數據顯示高職院校甚至高校系列為刑事案件高發區。
(三)資產管理經濟責任不明晰,問責機制不全,執行乏力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一個根本性缺陷是責任不清,權利不明,利益不分,無論是高校管理頂層的領導者、還是管理中的各級部門,還是具體化的個人,在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的權利、利益界定都不明確,經濟責任不明晰,不細化,形成了各個部門都在管,哪個部門都未真正管;有利益就爭,遇到問題就踢皮球的管理模式。部門責任意識的強弱、個人道德素養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資產管理經濟責任制下,高職院校國有資產審計的幾點思考
(一)建立資產管理經濟責任制,實行經濟責任審計
高職院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經濟責任制是貫徹《高教法》、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徑。黨的十也提出將推行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改革思路。因此要合理確定國有資產管理的事權,再建立和落實與之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經濟責任制度,建立一套能將責、權、利統一起來的激勵問責機制,將管資產、管人、管事三者有效結合起來。對經濟責任制確定的“責、權、利”目標進行量化、分解、監督和考核,進一步落實資產管理的經濟責任。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校內管理層次將各管理層次的責、權、利合理劃分,有效結合,建立若干層次各級經濟責任制,確定各層次具體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指標;簽訂資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和落實經濟責任,對照指標結合社會效益綜合考核責任層次和責任人員業績,進而跟進與事權相對應的經濟責任審計,把資產的完好率、使用率等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評價指標,將審計結果與其經濟利益、行政利益直接掛鉤,使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在資產管理的過程中,既按規定行使權力,又必須按規定履行責任。
(二)探索績效審計
績效審計系提高高職院校使用教育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有力工具,在高職院校發展和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在審計的過程中運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對教育成本進行歸集,測算出生均成本,通過國家對教育資源的總投入與生均教育成本的對比,進行一個投入與產出的分析,從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方面進行效益評價,從經濟的角度發現教學、專業設置、管理等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而進行資源的整合、調整。
(三) 推行管理審計
在國有資產審計過程中,推行以經濟責任制落實為主要審計內容的管理審計。將經濟責任分解為日常預算收支經濟責任,經濟政策和制度制定與調整的經濟責任,國有資產完整與保值、增值經濟責任,重大支出項目和對外投資的經濟責任,從經濟責任的履行完整的展現資產管理的全過程,資產管理審計就是對資產管理全過程的審計。通過過程的審計,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哪個層次上出現問題,其上一級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并可追究相應層次有關人員的責任,讓管理、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從而提高管理能力。
一、整章建制、促進內部審計規范化建設
1、學院審計室于今年年初以獨立處室開展工作,為了搞好這項工作,審計室強化了制度建設,擬定了《xxxxx學院審計室工作職責》、《xxxxxx學院審計室主任工作職責》、《xxxxxx學院審計室工作人員職責》。明確了審計室的職責范圍和工作重心。
2、學院審計室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擬定了《xxxxxx學院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要點,理清了工作思路,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強了工作的責任感,使內部審計工作進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求真務實、切實履行內部審計職責
1、認真全面地做好了學院離任院長xxx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的各項準備工作,制定了迎接審計工作的協調方案,加班加點、積極配合上級審計部門進點審計,同時做好了與各處室的協調工作。為上級審計部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務,切實保障了xxx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完成。
2、積極配合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學院東西兩院“三合五統”以前的家底進行了全面清理,審計室負責清理基建工程項目,共清理大小項目87項,合計金額5644.29千萬元。
3、嚴格按程序辦理學院各部門申請購置的各項設備項目,審計室人員與設備使用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深入調研和認證,堅持貨比三家,把好質量關和價格關。審計室自始至終全過程參加,充分發揮了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的監督作用。全年共參與審計監督 人次,累計金額為: 元,為學院節省資金約為 元。
4、隨著學院的改革發展,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審計室參與各項工程的招投標和重大經濟項目的審計監督,在招投標和重大經濟項目的洽談中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今年共組織參與大小工程和經濟項目21項,累計金額約為2千多萬元。
5、審計室會同有關人員對東院繼續教育處XX年履行目標責任制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核算,并為學院提出了今后運行和管理的建議,為院領導提供了決策參考依據
6、審計室合同組織人事處、教務處對各系部執行二級核算方案報送的教師課時津貼審批表進行了嚴密細致的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及時糾正,經過幾輪的反復核算,測算出行政工勤人員的崗位津貼的基本津貼值,為院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確保了XX年上期教師課時津貼和行政工勤人員崗位津貼的發放。
7、對學院各項經濟項目和招投標工程實行了檔案管理,收集了各種經濟項目和招投標工程文本資料,對有電子文檔的還進行了數據保存,為今后的內部審計監督累積了工作資料。
三、真抓實干、加強監督促其他工作
1、審計室人員會同院紀委、辦公室和工會組成的學院工作督察組,參與了學院的督察和檢查工作。強化了學院的內部管理。
2、審計室與紀檢、監察以及工會的有關人員一起對今年對口升學考試中舞弊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同時積極配合、協助xxx教育局和市紀委調查組成員調查我院教師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監考情況和學生舞弊情況。
3、審計室還參與了調查了xxxxxxx勤工儉學學生斗毆事件和調查協調教職工糾紛等工作。
4、按照學院的統一部署,院宣傳統戰部的具體要求,擴大對外宣傳,審計室制作了xxxxxx審計室網站,開設了對外宣傳的窗口。
四、存在的差距
一年來,審計室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離教育內審和學院發展前進的步伐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員結構的合理性;二是對外交流和學習培訓的機會不多,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浮于表面;三是學院內部審計監督的相關制度有待進一步的建立健全。
五、工作體會和建議
1.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領導的重視程度越高,內審工作就越有依靠,發揮的作用也就越大。我們在今后做好工作的同時,還要更加注重同上級領導的交流,不定期匯報工作情況,以爭取領導的信任,取得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
2.健全的審計機構,合理的人員結構及知識結構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基礎條件。審計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專業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的工作。目前學院審計室的人員配置和人員結構與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希望能在新的一年有所改善。
摘 要 自1999年首家獨立學院成立以來,獨立學院發展迅速,正逐漸成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獨立學院的發展,其財務管理也變得日益重要。因此,結合獨立學院的情況,從內部審計的幾個方面在獨立學院中的具體應用進行了相關闡述。
關鍵詞 內部審計 獨立學院 內部控制
一、獨立學院與內部審計簡介
獨立學院是普通高校與社會資本互相結合形成的本科層次的新機制、新模式高等教育機構。他們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的教學和財務管理。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二、獨立學院內部審計的必要性
(一)獨立學院聯合辦學性質要求內部審計
獨立學院是普通高校與社會資本兩方互相結合形成,為維護投資各方的利益,需要開展內部審計,不僅使雙方能完整、系統、真實、準確地了解獨立學院的資產、盈利情況等,而且還為投資各方過去的投資業績情況及下一步行動提供決策依據或參考。
(二)加強獨立學院內部管理
獨立學院發展壯大,必須有一套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與之相適應。學院是否健康發展,財務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實施,財務工作是否規范,解決所有問題的方法就是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對于不僅能規范學院的財務工作,提高學院的財務管理水平,而且能解決學院的資金需求,肅清不法行為,理順各方關系,為學院健康、長久的發展提供保障。
三、內部審計在獨立學院中的應用
(一)內部控制
1.內部控制是組織為了達到一定目標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和過程,主要目的包括: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政策、計劃、程序、法規的遵循性;資產的安全性:資源使用的經濟性和有效性;為經營和計劃所確定的目的和目標完成情況。而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內部控制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等,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針對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及時提出相應改進建議,改善組織內部經營狀況,確保在低風險、低成本下達到組織擬定的經濟目標。
2.貨幣資金: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不相容的崗位應當分離,對貨幣資金的收支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具體如下:
(1)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
首先,應當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其次,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后,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合法、齊備,經費歸集是否正確,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最后,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并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應當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得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同時,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月末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
(3)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同時,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3.實物資產:實物資產主要進行財產保全控制。財產保全控制要求單位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采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4.工程項目:建立規范的工程項目決策程序,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建立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的責任制度,加強工程項目的預算、招投標、質量管理等環節的會計控制,防范決策失誤及工程發包、承包、施工、驗收等過程中的舞弊行為。
(二)財務收支審計
對于獨立學院來說,收入是其開展一切工作的的資金保障與后盾,所以必須加強收入管理,所有的收入由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獨立學院收入主要為學費收入、租金收入及其他創新收入等,應遵循權責發生制、配比原則,分類核算,根據核定的收費標準和相關的政策,加強收入管理,避免或減少壞賬損失。在審計時,應充分關注其收費依據、測算其應收、已收和欠收等相關數據,同時,從外部環境或校內各單位入手,充分調查、了解其是否有未入賬收入的存在等。
(三)投資、籌資審計
因學校收費時間的特殊性,故獨立學院在9月或某個月份會有大量的資金,根據獨立法學院收入數額大時間集中的特點,獨立學院可進行適當的投資。在選擇投資項目時,應對投資項目進行調查分析,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確定投資規模、方式等,因此,在審計時,應關注其投資項目立項、審批資料是否齊全,測算其投資報酬率是否達到預定的水平等。
(四)專項審計
1.科研項目審計
科研成果對于高校的發展是極其重要的,在眾多高校中獨樹一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必須要有矚目的科研成果。相應的,科研方面的經費投入占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同時,在監管方面也很薄弱,獨立學院更是如此。
2.經濟責任審計
對獨立學院領導在任職期間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一方面可以肯定領導的業績,作為獎勵的依據;另一方面也可以找出領導在任職過程中的問題,以便改進,進而促進獨立學院整體的發展。對獨立學院領導在離職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同樣的,一方面也是對領導在過去任職中業績的肯定或者否定;另一方面,也是與下一屆領導之間進行交接的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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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提高我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推進我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的重要意義
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是指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要轉變傳統審計的工作內容、路子和方法,更新內部審計觀念,實現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為主,向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與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并重的轉變。推進全省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對于適應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要求,促進和保障我省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推進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是內部審計適應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形勢的需要。“*”以來,我國教育發展模式已經由規模擴張轉向內涵發展,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基本建立,高等學校為完成“擴招”任務大規模集中進行的基本建設任務基本完成。教育工作的重心將更多地轉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上來,加快“內涵”發展。全省教育系統面臨著理念機制創新,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行協調高效的新型管理體制的任務。內部審計工作是教育部門加強內部管理,強化監督控制的重要環節,加快推進和實現工作轉型,將內部審計工作重心轉移到實施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上來,發現經濟運行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完善制度、提出建議、采取措施,能夠促進部門和單位加強管理,降低不必要的消耗,合理配置資源,提高經濟效益和辦學水平,更好的為教育事業“內涵”發展服務。
(二)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是審計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我省教育系統實施內部審計制度*多年來,積極開展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要內容的內部審計工作,發現問題、查錯糾弊、問責改過,取得了顯著成績。目前,我國的審計體系更加完善,內部審計職能隨著受托責任關系的發展已不是簡單的承擔查錯糾弊任務,由于受托責任關系由財務領域擴展到管理領域,內部審計工作更多的是做為部門、單位的控制系統一部分行使管理的責任。當前,隨著我國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健全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維護經濟良好運行,促進事業健康協調發展,已經越來越成為教育系統學校和單位負責人有效履行受托責任的重心。審計作為受托責任系統中的重要控制機制,已成為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管理部門。因此,促進內部審計由財務審計為主逐步向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為主轉變,是內部審計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
(三)積極推進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有利于全省教育系統科學發展觀的貫徹和落實,促進全省教育事業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確保教育事業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將有利于全省教育系統行政問責制和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改善和提高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單位的管理水平;將有利于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和民主理財機制,進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經費使用效益和教育系統財經工作運行質量。
二、深刻理解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的內涵,準確把握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的方向
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實現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為主,向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與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并重的轉變,必須全面理解轉型內涵,選準轉型的突破口。在指導思想上,要由注重結果、重在治標向注重過程、重在治本轉變;在審計職能上,由單純監督檢查的保護性職能向與咨詢服務的建設性職能并重轉變;在審計目標上,從以單純的檢查糾正財務會計領域的錯弊為主,向以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為主轉變;在審計內容上,由以財務收支為主向與業務控制和信息系統控制并重轉變;在審計方式上,由事后監督為主向與事前、事中全過程監督并重轉變;在審計手段上,由手工操作為主向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為主轉變;在審計事項處理上,要從重視責任,轉為責任和效益并重;在審計項目安排上,要從“小作坊式”的單個項目審計,向整體性、系統性“集約式”審計轉變。
(一)以內部控制評價審計作為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的切入點。內部審計工作不能滿足于查處幾個違法違規問題,而應該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整改提高和建章立制,把局部的現象和問題放到全局的高度去分析,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心要逐步轉向對內部控制的審計,從內控評審入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的監督作用,及時發現管理中的漏洞,促進完善制度、強化管理、防范風險、保證教育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教育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二)把經濟效益審計作為推進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的落腳點。現代內部審計將增加組織價值作為工作目標。這就要求內部審計必須著眼于提高效益,積極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經濟效益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在履行責任時利用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這是一項涉及到責任人、經濟資源和經營決策等方方面面的審計工作,審計難度大。在審計轉型中,要通過開展專項審計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積極探索效益審計的路子,確立效益審計的方法和評價體系,促進問責機制的建立,加快推進效益審計工作。
(三)完善審計技術、改進審計方法是推進教育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手段。審計轉型是對傳統審計技術方法的一種挑戰,從審計立項到審計報告的撰寫都會有新的要求。所以,多元化的審計技術方法相結合是審計轉型后審計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手段。在審計中要靈活運用現代審計方式,使專項審計、審計調查和其它審計方式有機結合。廣泛運用現代審計技術,合理使用統計分析、詢問和現場觀察,實現審計手段從手工操作為主向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為主轉變,利用網絡平臺,實施對預算資金收支、流向的實時監控和信貸資金的風險預警評估。審計報告要準確地揭示問題和分析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建議,并注重后續審計。
三、加強協調指導,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
(一)更新內部審計理念,統一思想認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真正樹立管理效益意識和風險意識,把內部審計工作的定位由單純的檢查監督轉變為控制服務上來;要確立“以內涵發展為中心,以管理效益審計為方向,以強化內部控制為重點,以促進事業發展為目的”的內部審計新思路;要堅持從分析風險入手確定審計目標、范圍和程序,以財務審計和業務管理流程為審計路徑,把檢查和改善教育部門和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為內部審計的核心。要通過內部審計管理理念的創新,為實現全面轉型打下基礎。
(二)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探索和有計劃地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要求,在繼續深化財務收支審計、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基本建設過程審計等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系統、單位實際,每年選取個別影響管理水平和效益提高的審計項目,積極探索和有計劃地開展管理效益審計。要通過“*”期間的努力,初步探索和建立起適應教育部門和單位實際的管理效益審計的路子和技術方法。
近一兩年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工作,一是要審慎選擇審計項目和審計形式。重點抓住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嚴重損失浪費、資產流失或引起較大經濟糾紛的經濟活動開展效益審計;審計形式以審計調查為主,取得一定經驗后再實施專項的管理效益審計。二是要認真研究實際技術方法。包括深入進行審前調查,找出項目關鍵控制部位和重要失控點,全面掌握情況和文件資料;精心編制審計實施方案,使審計目標明確,審計重點突出,人員分工合理,時間安排恰當;做好具體審計實施工作,要按照審計工作目標,落實審計質量控制,嚴格審計程序。三是認真研究審計評價標準。要堅持審慎評價原則,突出重要方面,強化證據支撐,力求準確恰當,適當留有余地。四是,要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建議。要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從被審計單位內部、外部、主觀、客觀、機制體制、管理制度和方式、技術條件等多方面進行分析對比,找出產生原因和癥結,提出有針對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促進單位完善機制,健全制度,改進管理、提升標準,加快事業發展。五是充分利用管理效益審計成果。加大審計成果利用力度,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組織交流和推廣典型案例,對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問題,要通過恰當方式警示所屬單位,起到預防效果。
(三)切實加強對教育內部審計工作轉型的組織領導,確保轉型順利推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建立健全內審機構,有計劃地補充和充實內部審計人員,保持審計機構和隊伍的穩定。要建立健全與轉型要求相適應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使審計轉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抓好內審人員的繼續教育,盡快培養一批既熟悉審計業務,又掌握計算機、法律、管理、工程技術等知識的復合型業務骨干。內審人員要加強現代審計理論和專業知識、技能的學習和培養,盡快適應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后工作要求。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會計國際化的趨勢,尤其是高校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實行,建立健全高校總會計師機制已成為了高校急需解決的問題。本文就這一問題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 :高校;總會計師; 機制
早在1988 年,《高等學校總會計師工作試行規程》就對總會計師的職責、權限、任免和獎征作出了具體的規定。1991 年國家教委和財政部聯合頒布的《關于高等院校貫徹〈總會計師條例〉的實施意見》規定:在校學生規模在3000 人以上,年資金流量在1000 萬元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應逐步設置總會計師。2010 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應在高等學校試行總會計師制度。1997 年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應設置總會計師來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2011年,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高等學校總會計師管理辦法》就高校總會計師的崗位級別、任免、職權和監管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為總會計師制度在高校的推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2012 年教育部《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規定,應建立高等學校總會計師制度,完善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和審計制度。《教育部2013 年工作要點》指出,要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完善直屬高校總會計師委派制度。
一、高校總會計師制度實施存在的問題
1.高校領導缺乏重視
高校領導大多是某領域的專家或學者,普遍缺乏內部控制意識,未建立相應的總會計師制度。絕大部分高校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并未設置總會計師,缺少專業的管理人員。高校領導大多對內部控制關注程度不夠,而高校管理者的重視程度在高校管理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總會計師職權無制度保障
總會計師應對高校重大財務收支事項進行審批,對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設置、高校內部控制和風險評估作出決策。不能僅停留在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在我國現行制度中未明確界定責任和權限,導致總會計師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出現“乏力”現象。
3.總會計師職業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來,高校內外部環境、管理體制等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與之相適應的法規、制度也在不斷變化。這就使得總會計師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職業能力,從而保證學校經濟決策與各項活動的科學性,為學校改革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二、建立健全總會計師機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總會計師制度保障機制
國家應適時修訂《總會計師條例》,對總會計師的資格條件、選撥程序、職責權限作出具體規定。高校應當根據《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明確總會計師在高校財務工作中的領導地位。首先,各高校應從制度上明確總會計師主要職責權限并監督保障實施。總會計師的工作應包括制訂會計政策并監督實施、制訂財務收支計劃、參與預算的編制并監督、監督會計核算、全面掌握財務狀況并進行財務分析、風險管理、成本管理、資產管理、參與財務部門的管理及人員聘用、參與學校重大投資等決策。其次,應對各部門的財務收支和物資管理的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對檢查出的問題應明確相關責任并監督改進。除此之外,還應督促重大經費開支的內部專項審計。總會計師的職責就決定了其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保持獨立、客觀、公正,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及監督的有效性。
2.建立健全總會計師日常監管機制
總會計師負責協助校長主管學校財務工作,容易滋生腐敗。因此,高校總會計師的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對高校總會計師的常態化管理。對于地方高校,建議由省教育廳、財政廳等部門共同成立高校總會計師管理機構,建立總會計師的年度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加強高校總會計師的組織化管理。可以在全國建立“高校總會計師人才庫”,根據各高校特點選拔合適的總會計師。總會計師制度在實施時應建立“定期輪換制”,根據年度考核和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依據“相同地區、相同行業、相同背景”的原則對符合任職條件的總會計師在各高校進行定期輪換,這樣就能杜絕違法犯罪。
3.建立健全總會計師選拔激勵機制
總會計師的選拔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高校總會計師的準入門檻,對社會公開選拔。總會計師的選拔應由教育部門負責。教育部門應根據高校的規模和特點結合總會計師的自身情況實行集中委派和定期考核制度。總會計師的工資和年度獎金由財政部門負責,財政部門應根據其履職能力、工作表現發放績效工資。
對總會計師進行激勵能最大限度的激發總會計師的才能,提高高校的社會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首先,應從績效工資中體現。可以實行高校總會計師薪酬激勵機制,由財政部門進行績效考核評分,按照月度考核情況設定不同等級的績效工資。其次,可以使用精神激勵方式。各大媒體應加大對總會計師所作貢獻的宣傳力度,提高總會計師在學校的影響力和地位,以提高總會計師的責任意識。
4.建立健全總會計師考核評價機制
各高校應當對總會計師從事的管理活動進行定期考核與評價。在設計績效評價指標時可將會計核算、預算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成本管理等職能設置為一級指標,在一級指標下根據各個學校的實際情況設置二級指標,以科學、合理地對總會計師的工作進行績效評價。
此外,高校應樹立成本觀念,對成本效益進行分析評價,實行開源節流獎勵機制。對資金的結構、效益等進行系統分析,按照社會效益指標來評價成本效益。通過建立事業發展效率指標、自籌經費能力指標、科研成果評價指標,為高校實行績效管理提供準確的資料。
5.建立健全總會計師培養提升機制
高校總會計師必須熟悉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有豐富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經驗,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敢于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所以必須不斷提高總會計師的綜合素質。
應加大對總會計師的教育、培訓力度。根據高校自身的特點,總會計師應提升以下能力:(1)學習能力。(2)決策能力。(3)溝通能力。(4)分析能力。(5)戰略管理能力。(6)預測能力。(7)風險防范能力。
總之,高校實行總會計師制度是教育體制改革的必經之路,也是高校發展的必然趨勢。各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在校長領導下的以總會計師為首的經濟責任制,有效保障高校的可持續性發展。
研究成果: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12C1266《高校內部會計控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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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內部審計;免疫系統;跟蹤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
一、高校內部審計的現實困境
(一)對內部審計缺乏認識。高校內部審計的本質就是高校經濟活動運行的“免疫系統”。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一個“免疫系統”,能夠最早地感受到病害侵蝕的風險,更早地揭示病害侵蝕帶來的危害,更快地運用法定權限去抵御、查處這些病害,也能及時建議相關領導或相應的權力機構去消滅這些病害,從而健全制度,保障高校經濟活動安全運行。然而,有些高校的領導者對此缺乏足夠的認識,在他們看來,內部審計并不是很重要。對內部審計所能提供的各種管理、服務缺乏理解,沒有認識到內部審計發揮著“免疫系統”的功能,而是把內部審計當成給自己挑毛病、找麻煩,與自己對立的機構。從心理上排斥內部審計,不認同、不支持內部審計,甚至阻撓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致使不少高校的內部審計形同虛設,半途而廢。不僅如此,領導的不重視還大大挫傷了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對內審工作缺乏自信心,產生畏難情緒,對不合理、不合法的經濟活動缺乏大膽抵制的勇氣,這些都嚴重影響了高校內部審計的運行績效,阻礙了內部審計價值的實現。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弱。目前,很多高校的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無專設的審計機構,只配備少量的審計人員。這樣的設置方式很難確保審計機構組織上和業務上的獨立性。沒有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只是一種擺設;離開了獨立性,內部審計工作只能是重形式、走過場。誠然,高校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只是相對的,這里既有體制的原因又有歷史的原因。具體地說,一方面高校內審機構是以本單位的一個職能部門存在的,內審工作開展的廣度和深度無不受到本單位主要領導對內部審計工作認識水平和重視程度的影響;另一方面高校內審人員的利益與單位的利益休戚相關,內部審計人員的職稱評定、職務升降及種種福利待遇均掌握在院校主要領導手中,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很難擺脫這些羈絆,因而不能放開手腳,大膽工作。這種種現實決定了高校內部審計不可能也不能夠有著像外部審計那樣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三)內部審計職能不完整。內部審計主要是為單位內部服務,內部審計部門最大的優勢是熟悉內部的各個環節,通過審核發現管理的薄弱環節,提高管理效益,因此從實質上講,內部審計也是一種管理。因此,提高效益才應是內審的永恒主題。目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有些審計如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幾乎等于空白。審計職能偏重監督,沒有從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風險的角度,介入到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沒有樹立防范風險、加強控制的觀念,內部審計作為“免疫系統”的職能還沒有得到重視。
(四)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偏低。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專業能力要求高、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務知識、審計知識、法律知識、建筑工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操作等技術,并具備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但當前高校相當一部分內部審計人員是由財務部門、管理部門調配或臨時抽調而來,知識結構單一,缺乏綜合審計能力和技巧;同時,又由于相應的專業培訓和后續教育跟不上,致使內審人員素質不盡如人意。另外,內審人員認為自己代表單位在行使監督、審核的職權,其他部門就應該服從,根本不考慮審計風險的問題,造成審計報告質量不高,不能滿足單位管理的需要,影響了內部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有效發揮。
(五)內部審計技術與方法落后。目前,高校內審大多仍沿用傳統的審計技術方法,包括審閱、核對、詢問、函證、盤點、調查與分析等,這些技術方法都是基于手工審計的方法。在當前高等教育迅速發展,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日益復雜的前提下,只用簡單的傳統技術將無法保證審計質量。更重要的是,幾乎所有高校都已經實現了會計電算化,經濟活動已經數字化、信息化,審計對象的信息化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的技術方法也應不斷創新,為“免疫系統”有效發揮作用提供技術支持。
二、改進高校內部審計的路徑
(一)取得學校領導的充分重視。內部審計不是審計一個部門的工作,而是學校的全局性工作,要做好內審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怎樣讓領導重視需要從幾個方面努力:一要認真做好審計工作,出好產品,發揮好作用,要有所作為,“有為才能有位,有為才能有威,有位才能更有作為”;二要宣傳自己的產品,把審計成果營銷出去,讓單位領導、有關部門、有關成員都知道學校內部審計工作是學校的常規工作,也能給他們提供管理咨詢服務和建議,幫助他們規范管理,消除被審計對象的抵觸情緒和不理解的態度,爭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三要總結推廣審計工作先進經驗,廣泛進行交流,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共同提高,推動發展;四是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創造良好的環境,促進內審工作更好地開展。
(二)拓展內部審計領域。傳統的內部審計局限在財務審計上,主要是審查高校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保護財產的安全,其內容單一,作用有限。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投資主體和辦學主體日趨多元化,這就必然要求高校進行成本核算,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提高辦學效益。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應從傳統的財務審計的圈子中跳出來,進一步拓展內部審計的領域和方向。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教育審計工作的通知》(教財廳[2009]1號)中明確指出:隨著教育投入的不斷增加,教育審計工作越加廣泛和深入。教育內部審計要抓住重點,突出實效,向“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強化管理審計、績效審計、責任追究”的綜合審計發展。因此,高校內部審計機構應結合實際,將管理審計、績效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逐步探索出一條多種審計類型和形式有機結合的綜合審計模式。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審計是一項專業技術要求很強的職業,同時也是一項不斷面對新法規、新知識、新技能的行業,這就要求內審人員不斷學習。內部審計機構應多訂購一些專業報刊供審計人員學習,單位內部要定期組織業務學習,集體學習國家、學校相關文件和專業規范;討論學校內部審計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熟悉學校的經濟管理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多爭取機會到兄弟院校考察、取經,拓寬審計人員視野;內部審計人員還應該通過繼續教育等方式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開發和獲得需具備的學識、技能和專業勝任能力,促進持續專業發展;特別要充分利用身在高校的良好學術研究氛圍,多與相關院系的老師開展經驗交流活動,了解和掌握專業前沿的知識。通過這些來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能夠勝任各自崗位,滿足審計工作的要求。
2、實施激勵制度,激發內審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的內容一般包括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專業激勵。實踐證明,物質激勵可以滿足人的物質需要,增強人們對社會、集體的親切感和依賴感,可造成一種壓力,激發人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義務感;還可為人們創造活動提供可靠的物質保證,使其解除后顧之憂,專心致志地工作。當然,需要強調的是物質激勵不能過度,否則就會走向“拜金主義”。精神激勵主要是滿足人們高層次的需要,不僅能彌補物質激勵的不足,而且可產生物質激勵所起不到的重要作用。特別當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得到較大改善之后,更需要精神、心理、文化上的充實和滿足。審計職業的精神激勵,目的是增強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給審計人員以巨大的精神推動,增強其在審計職業群體中的自豪感和榮譽感,從而挖掘內部審計人員的潛力。專業激勵是考慮到審計的專業特征,改變過去的那種行政職位的激勵辦法,考慮建立“審計專家制度”,構建審計戰線的高級人才梯隊,并以此帶動整個審計隊伍的素質提升,為“免疫系統”功能的發揮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四)創新審計技術和方法。網絡經濟的發展必然會引起審計技術和方法發生重大變化,傳統的手工審計將逐步被計算機、網絡審計所取代。電子計算機成為審計人員的主要操作工具,計算機科學及網絡技術在審計工作中起主導作用。在新形勢下,高校內部審計要在借助計算機和網絡進行輔助審計的同時,進行技術與方法的創新。一方面要做好信息采集、整理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分層次的審計數據庫,包括宏觀經濟、法律法規、審計對象以及審計結果和審計專家經驗等信息;另一方面要依靠信息網絡技術,對分散的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和使用,促進信息集合和資源共享。只有真正實現了以數字化為基礎的信息化,才能夠實現全局性、整體性的信息化,才能夠真正實現由單一的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轉變;由單一的現場審計向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相結合的轉變;由單一的財務審計向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的綜合審計轉變。只有實現了這“三個轉變”,才能從根本上實現資源共享,提高內部審計的“免疫力”,保障高校經濟活動安全、健康地運行。
(五)實施跟蹤審計。內部審計作為高校經濟活動運行的“免疫系統”,必須主動介入到教學、經營活動中去,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工作;如果僅僅是“馬后炮”式的事后審計,是沒有多大實質意義的。對要監督的經濟業務事項,從一開始就介入,參與監督管理,有助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效防范風險、強化管理。這種源頭參與式的全程跟蹤審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審計開始時,就對被審部門抱著信任態度,與他們討論審計目標、審計內容、計劃采取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的理由,以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2)征求被審部門的意見,尋求他們的合作;(3)及時與當事人討論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共同分析改進的必要性,并探討改進的可行措施;(4)向被審部門報告期中審計結果,期中審計報告可以是口頭的、非正式的,以便及時就地解決和改正存在的問題,避免發生更大的損失;(5)提出最終審計報告時,采用建設性的語調,重點放在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影響、改進的可能性和改進措施上,被審部門已經采取的改進行動也要包括在審計報告中,以反映他們對審計工作的積極態度。
(作者簡介:1.洛陽理工學院;2.河南神火鋁業有限公司)
主要參考文獻:
[1]劉家義.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審計工作全面發展[J].審計研究,2008.3.
[2]楊丹.高校內部審計的困境與對策[J].江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8.1.
當前,大多數高職院校的財務管理體制多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模式。但是,隨著高職院校辦學規模的逐步擴大,資金使用的數量逐漸增多,收支渠道日趨復雜,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財務管理內涵的多樣化。面對新形勢,學校管理日趨精細化,管理的層面逐漸增多,財務關系也不斷復雜化,與高職院校的發展和辦學要求相比,“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早已不能適應。高職院校財務管理的特征主要為:二級院系、后勤服務集團、繼續教育培訓中心等;在收入方面主要表現為財政撥款、學費收入、培訓收入、辦學分成、經營收益等;在核算體系方面主要表現為事業會計、基建會計、服務業會計等。二級院系可支配的資金隨著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而不斷上升,其收入和開支項目也在不斷擴大。然而,對二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高職院校還缺乏必要的認識,缺乏完善的內控制度和程序,并且監督機制有待進行一步完善。因此,對于高職院校來說,實行二級財務管理一方面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資金的使用率。另外,實行二級財務管理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學校的需要。
2 高職院校二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二級財務管理體制不健全
“集中管理”的管理模式在高職院校的財務管理中有著長遠的發展歷史,在管理上相對比較健全。對于二級財務管理體制來說,由于缺乏相應的經驗,以及重視程度不夠等,進而導致在經濟責任制度、財務公開、民主理財等方面都表現出不規范性,并且相應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高職院校對二級財務控制不到位。另外,高職院校沒有設置專門的財務部門實施二級財務管理體制,在財務管理方面也表現得不夠專業,進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2.2 二級財務管理監管的力度不夠
在二級財務管理方面,高職院校還不成熟,缺乏健全的體制和專業的管理。對于財務管理來說,本身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業務性,并且在管理過程中涉及到錢的問題。因此,需要相應的監管機制對其進行監管。在監管力度方面,高職院校二級財務管理表現的比較薄弱,進而在財務管理上也比較混亂。
2.3 財務管理不規范,資源利用率低
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等是完成某項事業任務最基本的物質條件。工作中重錢不重物的現象在大多數高職院校中表現的比較嚴重,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國家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
3 建立高職院校二級財務管理運行機制的政策建議
3.1 建立多層次的經濟責任體制,強化各級責任
在教育部和財政部下發的《關于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中,明確規定“高等學校的校(院)長是高等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有法律責任”。但是院系二級財務管理后,院系領導不是法定代表人,不需承擔經濟責任。因此應該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院系二級財務管理制度,通過制定院系二級財務管理關于資產管理、收支管理、分配管理等辦法,明確二級管理部門的領導及財務管理人員對業務的審批程序、批準方式、權限責任以保證院系二級經費科學有效的使用,為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更合理的戰略部署。
3.2 建立二級財務管理的績效考核指標
對高職院校實行二級財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對二級學院的財務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通過學年度的財務管理績效對二級學院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首先是自籌經費數、年增長率及自籌經費用于教學科研業務費的比例等自籌經費的能力指標;其次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比,教學科研業務費占學年度預算支出比,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等經費使用的效率指標;再次教師人均科研經費、科研收入年增長率等科研經費評價指標。
3.3 提高院系二級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院系二級財務管理人員在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中應該德才兼備,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院系二級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基本不高,為了工作順利的開展,應該對二級財務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會計法律法規及會計基礎知識方面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