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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銀行開展企業所得稅籌劃的主要途徑
(一)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籌劃
時間性差異是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時間性差異發生于某一會計期間,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內能夠轉回。因此,時間性差異造成的是企業所得稅繳納時間提前或延后,從企業一個長時段的整體來看在金額上沒有影響。
按照所得稅會計核算辦法,對時間性差異在會計核算中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兩種方法進行處理。目前,采用應付稅款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由于經辦人員的變動、前后期的不銜接和遺漏,造成時間性差異只有當期調增,沒有后期調減,從而加重了商業銀行的稅負。因此,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對時間性差異的項目、金額、當年調整增加額及未來攤銷期的年限和調整減少額,應以表格形式進行匯總,作為年度納稅申報材料的附件加以保管,并在以后年度調整轉回,從而達到申報準確,查有實據。
(二)永久性差異的所得稅籌劃
永久性差異是指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由于會計制度和稅法在計算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本期發生,不會在以后各期轉回。永久性差異的存在是商業銀行稅負增加的主要原因,而由于目前金融企業的利息收支、中間業務收入等方面的會計制度與稅法基本接近。因此,本文僅以費用的使用作為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點加以探討。
1.轉變短期合同制員工聘用方式,降低工資薪金及三費調整增加額。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規定,2006年7月1日之前的計稅月工資標準為960元,之后為1600元,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職工工會經費、福利費和教育經費,分別按照計稅工資總額的2%、14%和1.5%計算扣除;企業按規定提取向工會撥交的工會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這些政策規定,簡單地說就是除開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工會經費外,對超過計稅工資標準部分的工資、職工福利費和教育經費均要作為應稅所得的調增額繳納33%的企業所得稅。
目前,商業銀行的用工方式主要是聘用長期和短期合同工,從2005年開始,某商業銀行省分行大堂保安采用與勞動服務公司簽訂用工合同,商業銀行支付用工費用,人員全部由勞動服務公司負責管理,所需費用按政策規定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實現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轉變。從企業所得稅籌劃角度看,商業銀行應在對這次用工方式的轉變進行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大膽探索,穩步推進,加快商業銀行用工方式的轉變,尤其是對短期合同制員工的聘用上。以某商業銀行有1000名短期合同工、每人年薪4萬元計算,如果轉變聘用方式為用工方式,該行將減少應稅所得額2042萬元,相對增加利潤793萬元。
2.準確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降低業務招待費超標準列支調增的應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就是用于業務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規定,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比例為: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1500萬元以下的為5‰,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為3‰,金融保險業的業務招待費計算基數應扣除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后的營業收入,超過規定比例列支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在稅前扣除,必須作為應稅所得額的增加項加以調整,繳納33%的企業所得稅。2005年,某商業銀行業務招待費實際列支8927萬元,可在稅前列支金額3596萬元,超過標準列支5331萬元,超標準部分占比達到59.71%。
而會議費是指核算召開會議的文具、紙張、印刷材料、報刊、會議室租金、交通費及參加會議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貼等支出。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沒有規定扣除比例,也就是說只要是實際發生的會議費支出,全額可以在稅前列支。分析該行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很大一部分是大小會議的伙食補貼支出,這是造成業務招待費超標準的原因。因此,我們必須準確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支出,加強業務招待費的預算管理,積極開展會議費的籌劃,能在會議費列支的不在業務招待費中列支,從而達到降低業務招待費超標準列支調增應稅所得額之目的。
3.加強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籌劃,降低業務宣傳費超標準列支調加的應稅所得額。業務宣傳費就是用于業務宣傳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不扣除金融機構往來收入)5‰比例范圍內控制使用,據實扣除。而廣告費是指通過經工商管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在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而支付的費用。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從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是業務宣傳費的4倍,且可以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因此,我們在開展業務宣傳時,要認真的加以籌劃,盡可能地從廣告費中列支。同時,在籌劃過程中,要注意嚴格區分廣告費支出與贊助支出。
4.加強贊助和捐贈支出的管理,用活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規定,各種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金融、保險企業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支出在符合國家規定、且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1.5%的標準以內可據實列支營業外支出,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進行調整。納稅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向老年活動場所的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納稅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機構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分析某商業銀行的贊助和捐贈支出,大部分是對共建單位、扶貧聯系鄉(村)、自然災害、學校等捐贈支出,由于大量的捐贈都是直接捐贈,且沒有取得正式的捐贈發票,以致不能在稅前扣除,造成捐贈后還要補繳33%的企業所得稅。因此,要加強對捐贈的籌劃管理,改變目前直接向受贈人直接捐贈的方式,要通過民政教育部門、慈善總會、基金會等非營利性的機構指定捐贈給受贈人,取得捐贈的正式發票,以便能夠全額稅前扣除。
5.通過對其他納稅調整增加項目的籌劃,相應降低其調整金額。除上述費用項目籌劃外,企業的期間費用還很多,它不僅可直接減少利潤總額,費用的業務發生方式和過程不同對納稅也會有不同的影響。因此,我們在開展籌劃過程中,一是預先安排、選擇最優的業務方式或過程,合理合法地降低納稅支出。二是取得合法的費用憑證。要求憑證的取得符合稅法規定,這是企業正確籌劃納稅最起碼的條件。一般在實務中常犯的錯誤有:取得虛假發票;取得非交易對象發票;未依時限取得發票。三是合法報告備案。稅法規定部分費用及損失應事先完成報備手續,否則不予以認定。四是延后列報費用。部分費用及損失有限額規定,超過部分將不予以認定。因此,在進行納稅申報時應注意各項費用及損失是否超過了限額,如果超過限額則可以考慮延至下期列支。五是盡量創造條件。稅前列支費用、損失并非沒有邊際和標準,應盡量創造條件,做到充分列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開展企業所得稅籌劃的策略
(一)以二級分行為納稅單位,采取集中申報的方式。
根據國稅函[2002]226號《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交、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文件規定:“銀行的支行(指縣級支行,下同)和相當于支行一級的辦事處(分理處)、及保險公司的支公司和相當于支公司一級的辦事處,因改變會計核算辦法而變為非獨立核算單位,不再具備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經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審核確認,可不再作為匯總納稅的成員企業管理,不實行就地預交企業所得稅,其納稅申報和就地預交管理上劃到上級支行(支公司)或分行(分公司)一級”。而近幾年來,全國各家商業銀行都加快了財務集中的步伐,財務核算逐步都集中到二級分行進行核算管理。外部的政策和內部的管理為“以二級分行為納稅單位,采取集中申報的方式”提供了條件和可能。集中申報后,一方面可以減輕基層行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減少稅務稽查的次數和檢查樣本量,將極大地降低納稅申報成本。
(二)確定專人負責納稅申報,不斷提高申報的質量。
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業務,由于對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廣度不同,同一企業的經濟業務,百個人申報就會有百樣的結果。因此,確定專人負責納稅申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財務全部集中到二級分行統一核算管理,全行費用全部都經過二級分行審核,因此,納稅申報工作宜由二級分行費用審核人員兼任,具體由其統一掌握費用發票的合法性審核,總結費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規范費用使用行為。由其通過建立所得稅納稅申報臺賬,對調整項目進行全面的登記,從而達到提高納稅申報質量。
關鍵詞:企業管理;納稅籌劃;問題分析
一、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稅收環境問題。包括稅制不完善、稅法執法不規范和納稅人對納稅籌劃的認知度不高。經濟基礎薄弱是制約我國納稅籌劃發展的最根本原因。經濟基礎的薄弱直接制約了市場環境、法制環境和管理科學在我國的發展。由于我國實行市場經濟時間短,尤其是從計劃經濟過渡而來,法制不健全導致“人治”現象尚未得到較好的治理和扭轉,稅收工作受到來自很多方面的干預,存在較多的稅收漏洞。一方面,偷稅比較方便,即使被發現,也只是補稅而已,不會受到嚴厲處罰,于是偷稅成風,不需勞神研究納稅籌劃來減輕稅負,納稅人通過“跑關系”就能獲得比納稅籌劃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各地方部門擅自出臺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且執行中隨意性較大。再加上多種因素造成的執法人員素質低,執法不嚴、隨意等,往往使真正進行納稅籌劃的企業反而得不到實惠。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善,征收管理水平低,“人治大于法治”等問題致使納稅人承擔很小的成本和風險就能夠偷逃稅款。
2.市場需求不大。在實行市場經濟的初期,由于舊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納稅籌劃被認為是以小團體利益損害國家利益的表現,人們往往羞于提及,同時上繳稅款的多少又是政府評價企業業績的重要標準。這種情況下,人們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納稅主體在依法納稅中應享有的合法權益。企業的目標是多交稅、創造業績,而不是把稅收當作成本,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在這個階段,納稅籌劃幾乎沒有任何市場需求。
3.從事納稅籌劃的中介機構規模不大,缺乏高水平的人才,中介機構之間缺乏合作,跨省、跨地區開展納稅籌劃業務難,阻礙了我國企業納稅籌劃的開展。在我國,從事納稅籌劃的中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機構,這些稅務咨詢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稅務中介機構規模不大,使企業缺乏信任感。二是稅務咨詢機構的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比較薄弱,職業秩序較為混亂,影響了稅務咨詢機構的社會形象。三是普遍缺乏高水平的人才。現在從事稅務工作的人員文化素質和專業素質偏低,真正能搞納稅籌劃的“一專多能”的人才可以說是鳳毛麟角。而稅種的多樣性、企業的差異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外部環境的制約性等,都要求納稅籌劃人員的適應性很強,且能不斷“充電”。
二、企業納稅申報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是部分納稅人申報應稅項目不全.缺項漏目,有意偷逃國家稅收;二是有些納稅人雖能按期申報,但不能按期入庫,鉆我們現行申報與入庫分開的空子;三是稅源小、征收日期不一的稅種,如印花稅、車船稅等稅不能及時申報;四是個人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主動申報的少,往往靠稅務人員去查去催,才能申報入庫;五是部分企業尤其是新開企業辦稅員素質低,且變動頻繁,不能按規定要求填報;六是稅務人員少,管戶多,征期內申報受理人員應接不暇,造成片面追求申報率而忽視申報質量;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工作缺乏一套科學的管理制度,申報表丟失較嚴重,利用率不高,另外,部分欠稅大戶不能將應征稅額全部申報,因而,加強稅源管理的初衷來能實現,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有效作用也未能充分發揮等。三、企業納稅服務應注意的問題
1.納稅服務法律體系尚不完善。雖然新《征管法》的修訂,在納稅人權利的法律保護方面大為充實,但同納稅人義務相比,在立法上還存在著許多缺陷和不足。從法律層面看,我國缺少一部納稅人權利基本法。目前,我國納稅人的基本權利最主要體現在新《征管法》中,而《征管法》主要是對稅務管理行為的規范,強調的是納稅人對管理權的服從,其定位并不能真正體現納稅人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的地位。《納稅服務工作規范》雖然明確了納稅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標準,對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的服務行為和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但這只是系統內部的工作規范,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可見,支撐納稅服務的法律體系極不完善,法律層次極低,不利于納稅服務的有效實施和服務理念的樹立。
2.納稅服務觀念較為淡薄。納稅服務觀念淡薄,自身定位不準,是影響稅收服務質量的根源。囿于封建思想和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稅務機關對納稅服務的意義缺乏深刻認識,把納稅人作為其管理和打擊對象的現象還較為普遍,加之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和納稅意識較為淡薄,從立法、執法到司法都存在稅務機關凌駕于納稅人之上的現象。
3.納稅服務能力不足,服務手段尚不完善。首先,納稅服務的層次較低,缺少針對不同納稅人的個性化服務。稅務部門經過多年的發展和積累,也推出了很多較好的服務項目,但大多只停留在表面上,在形式上投入多,沒有實現對納稅人提供面對面的指導和根據納稅人的特定需求提供服務。其次,服務方式單一,服務手段有待完善。雖然稅務機關近年來已經把“優化納稅服務”作為稅收的基礎性工作之一,但是在實際上服務還只是管理職能下的附屬職能,服務仍然是從管理的角度而非從納稅人需要的角度出發。
參考文獻:
[1]劉東明:企業納稅籌劃[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陳愛玲:淺談我國企業納稅籌劃問題[J].西安財經學院學報,2004(6).
二、納稅成本的特征及意義。
納稅成本與“稅收負擔”相比具有明顯不同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1.范圍廣。納稅成本除了包括正常的稅收負擔外,還包括稅收滯納金、罰款、辦稅費用、咨詢費、稅務費、額外稅收等等。
2.負擔重。我國現行稅收有22種之多,其整體稅負約點納稅人收益總額的55%左右。除此之外,納稅人的咨詢費用、辦稅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也相當可觀。
3.風險大。納稅人為了降低稅收負擔,減少納稅成本,常常采取一定的方法進行納稅籌劃。由于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程度不同,納稅籌劃的成功率一般來說是很低的,一旦籌劃失敗,很有可能涉嫌偷稅。按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對偷稅行為將被處以所偷稅額5倍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會給企業的聲譽帶來不良影響。這些風險的存在,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
研究納稅成本對于促進納稅人遵紀守法,提高納稅意識、減少稅收“額外”負擔,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納稅人權益,以及促使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等方面具有意義。
三、影響納稅成本的相關重要因素及解決途徑1.正常稅收負擔。稅收是國家對納稅人取得收入強制、無償地參與分配的一種活動。納稅人取得收入除了要征收較高的流轉稅外,對取得的收益還要征收較高比例的所得稅,另外,國家對納稅人的一定財產還課以財產稅。如果把這部分稅收全部看成是從納稅人取得的收益中繳納的,我們可以測算出這部分正常稅收負擔的比重。
若流轉稅稅負占收入總額的5%,收益率為20%,令流轉稅占收益總額的比例為X,則有:收入額×5%=收入額×20%×X;解之得:X=25%.流轉稅和所得稅(稅率按33%計算)合計稅負達到收益總額的58%.影響稅負比例的還有兩個因素,一是財產稅、行為稅等稅收;二是企業收益率低于20%.這兩個因素都會使企業實際稅負比例超過58%.即使是虧損企業,仍然要繳納流轉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
降低正常稅收負擔的有效途徑是開展納稅籌劃。納稅籌劃是一項高智能行為,既需要精通稅法,還要有實際操作經驗。納稅籌劃既可以由納稅人自已進行,也可以聘請稅務專家代為策化。由于稅收籌劃具有一定風險,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宜采取聘請稅務專家代為策化,以達到減少籌劃風險、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而不宜冒然行事。
2.辦稅費用。辦稅費用包括辦稅人員費用、資料費用、差旅費用、郵寄費用、利息等等。盡管辦稅費用在納稅成本中占的份額不大,但如果采取方法得當,辦稅費用還是可以降低的。比如對企業財會人員進行合理分工,由財會人員兼任辦稅員;對路途較遠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郵寄申報方式,此外,通過網上申報還可以降低資料費用等等。對于利息費用的降低途徑可以采取遞延納稅的辦法。例如,稅法對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規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憑證的次日起7日內繳納稅款。我們知道,納稅人在合法的期限內納稅,是不會加收滯納金的。同樣合法地納稅,時間上有的納稅對企業有利,有的對企業不利。如果納稅人在合法的期限內盡量推遲納稅時間,不但可以加速資金周轉,而且可以獲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也即降低利息費用。
3.稅務費用。納稅人為了防止稅款計算錯誤,避免漏申報、錯申報,以及進行納稅籌劃,需要向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稅務咨詢,或者委托注冊稅務師代為辦理納稅事宜。按照有償服務的原則,聘請中介機構辦稅,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為了節約稅務費用,納稅人應當在事前作適當考慮。比如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前先進行費用措商等;其次應當考慮收益與支出是否配比。例如,聘請注冊稅務師進行一項稅收策劃可以節稅二萬元,那么,支付的費應當低于或者遠遠低于二萬元才是合算的。
4.稅收滯納金。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稅法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千萬之二的滯納金。我們可以算一筆賬: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相當于按照72%的年利率計算的稅收罰息,這個比例相當于銀行貸款利率的十幾倍。無論從哪個角度,占用國家的稅款也是不合算的。因此,辦理納稅申報,特別是采取遞延納稅方式降低利息費用時,應當關注各個稅種的納稅期限。與此相關的還有一項規定,即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在批準的延長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這是稅法所賦予納稅人的權利,納稅人遇有上述情況,應當充分加以利用。
5.罰款。征管法對納稅人的下列行為規定了一定的罰款處理: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未按規定設立賬冊的;未按規定報送有關備案資料的;未按規定履行納稅申報的;違反發票使用規定的;以及偷稅、欠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納稅人如果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除了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外,還會給企業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如果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履行各項義務,不但可以避免罰款支出,相反還會給企業的生產經營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等于給企業帶來一筆受用不盡的“無形資產”。
6.額外稅收負擔。額外稅收負擔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予以征稅,但卻完全可以避免的稅收負擔。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⑴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非正常稅收負擔。
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或營業稅)應稅項目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單獨核算其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對納稅人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如果核算不實,稅務機關核定的稅款往往要比實際應納的稅款高出很多,例如,《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對核定的應稅所得率按照不同的行業確定在7%~40%的幅度內,事實上企業的平均利潤率遠沒有這么高。因此,納稅人應當加強財務核算,主動爭取實行查賬征收方式,免除這份不公正“待遇”。
⑵與履行扣繳義務有關的額外稅收負擔。
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扣繳義務時,如果納稅人拒絕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不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的,其應扣繳的稅款以及相應的滯納金或罰款由扣繳義務人“賠繳”。在計算“賠繳”稅款時,還應將支付金額視為“不含稅收入”換算成含稅收入進行。這樣,扣繳義務人不僅要賠繳未代扣的個人所得稅,而且要額外負擔一塊。比如,某企業年末支付本單位職工的集資利息20萬元,按規定應扣繳個人所得稅4萬元(20×20%),如果企業未履行扣繳義務,則應由單位“賠繳”個人所得稅5萬元[20÷(1-20%)×20%].由此可見,與履行扣繳義務有關的額外稅收負擔相當沉重。
⑶與納稅申報有關的非正常稅收負擔。
摘要:稅收是一門有關稅收理論、制度和管理的業務課程,與經濟生活關系密切,是財務會計專業學生的專業核心課程之一。本文在明確教學目的的基礎上,對本課程進行教學改革,探討了本課程的教學設計思路和案例教學、基于工作過程的理實一體化、專題教學等教學方法。
關鍵詞 :高職院校;國家稅收;教學改革
一、課程性質與定位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又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時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稅收是一門有關稅收理論、制度和管理的業務課程,與經濟生活關系密切。由此可見,稅收知識在高職經濟類課程體系和人才培養中處于重要的地位。通過稅收課程的教學,使學生較全面地了解稅收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熟悉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掌握各種稅的征稅規定、計稅方法和申報納稅方法;明確納稅人應當承擔的納稅義務、應當享有的法定權利以及違反稅法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學生理解、運用和遵守執行國家稅法的水平以及分析、解決稅收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學生將來從事的財經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通過學習《國家稅收》這門課程,要求掌握國家稅收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在學習中處理好全面與重點、理解與記憶、原則與方法的關系。通過對該課程的學習,能比較完整地掌握國家稅收的基本理論構架,并能把它們運用于實踐當中。該課程具有理論性、政策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強的特點。
二、課程教學改革思路
高職教育要求學生具備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技能,課程改革應針對高職教育的特點,稅收課程教學內容的設計應兼顧會計方面涉稅工作的全過程。具體企業涉稅業務工作崗位是辦稅員,現代企業管理體制下,要求辦稅員不僅要對涉稅業務進行會計核算,這也是基礎會計工作人員會計核算工作,其次還要求辦稅員能夠獨立的辦理稅務申報,再次單位還會要求辦稅員能幫助企業少繳納稅款。也就是說辦稅員要能進行基礎涉稅會計核算、納稅實務和納稅籌劃方面的工作。基于以上辦稅員的工作內容,在稅收課程設計思路里要兼顧這些能力要求,本門課程改革設計中涉及到不同的能力要求的教學內容采用了不同的教學方法。下面以國家稅收里流轉稅類增值稅為例說明本課程的課程設計思路。
稅收課程的特點是每個稅種都是根據稅收制度的基本要素進行介紹的,稅收制度的要素有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征稅范圍、計稅方法、納稅期限和法律責任。在增值稅的納稅人知識點的學習中,可以引導學生思考如何選擇納稅人身份對企業的納稅進行籌劃,在這個知識點的講解中可以進行專題教學。征稅對象、稅目和稅率及征稅范圍為一知識點群進行學習,運用合適的教學案例對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進行區分,引導學生思考企業不同的業務活動涉及到的稅種不同。在計稅方法和稅收減免稅優惠里采用合適的案例讓學生學習涉稅的基礎會計核算方法,所涉及到的知識點與會計實務里的內容無縫連接。還可以引導學生思考如何利用稅收減免政策進行企業納稅籌劃。納稅期限和法律責任里可以讓學生在模擬企業申報納稅的環境中分角色完成模擬企業的申報的全過程。這個教學內容采用的是基于工作過程的任務教學法,實現理論實踐相結合。
三、教學改革思路實施途徑
(一)引入教學案例———案例教學法
使用教學案例是各個課程常見的教學方法,適當的運用案例幫助學生理解掌握所學的知識。案例教學可以在課前引入教學內容,也可以課堂上使用教學案例讓學生解決問題。這就要求教師在選擇案例的時候要適當,既要與課堂內容契合還要來源于實際工作,在案例的講解還需要注意案例的難易程度,學生的可接受范圍,在簡短的時間內能理解案例的側重點還要能嵌入本節課的教學重點難點。教師需要走出教師利用在單位實踐的機會整理出適合課堂教學的真實案例材料,特別是在納稅申報環節,教師準備一套完整的企業涉稅業務,讓學生根據實際工作中的原始憑證去獨立的思考,完成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的全過程。
(二)模擬企業納稅活動———任務教學法
在納稅申報和違章處理環節的教學中需要一套配備完善的納稅申報實驗室,該實驗室應該具備申報納稅的仿真環境,配置必要的計算機硬件設備和納稅申報軟件。其實驗室的功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模擬稅務局報稅大廳中配備各個窗口和各種材料文件,讓學生扮演各個角色去完成稅務登記、領購發票、發票認證、遞交文書、審核材料,填制納稅申報表、稅款繳納和業務咨詢等。這樣學生能深入的學習稅務機關征稅的各項業務工作流程,掌握各項涉稅業務的辦理過程,進行傳統的納稅申報業務模擬活動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由于網上納稅申報的推廣應用廣泛,該實驗室需要具備納稅申報軟件,讓學生在計算機網絡環境下登陸稅務部門電子申報網站進行納稅申報。這樣的練習前提需要學生對稅收制度理論知識扎實,能獨立的進行領購原始發票,進行發票認證,準確無誤的錄入當月應申報數據,完成申報納稅。在這樣的練習環境下,教師充當納稅申報審核工作,對學生申報的數據進行審核無誤后,完成納稅網上申報工作。
(三)開展網絡教學———專題教學法
稅收課程在教材介紹的時候,是按照各個稅種進行的,大部分稅種之間聯系不太緊密,這樣這門課程的一些教學內容就可以設計成專題的形式進行學習,比如出口退稅、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籌劃、最近的熱點房產稅等。這些專題可以制作成專題網絡教學課程,方便學生學習思考。傳統的課堂教學方式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教學大綱也會限制課程的重難點。把稅收課程網絡教學開發成專題微課的教學形式呈現,這樣的形式讓學生能耳目一新、教學形式更新穎、教學內容更貼近經濟熱點和稅務工作實際。開展專題教學的網絡課程會是一個創新,對傳統的課堂教學是個很好的補充。
四、總結
教學改革的關鍵是能夠達到學生的培養目標,利用現有的教學資源,采用案例教學方法、任務教學方法和專題教學方法相結合的審計學科教學模式是創新型教學方法的一種嘗試,這種仿真納稅環境開展納稅申報工作任務和網絡專題教學相結合的方法下,鍛煉了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獨立思考、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從而達到教學改革的目的,較好的完成教學目標。
基金項目:
本文為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改課題“高職高專《國家稅收實務》課程的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楊文則.高職會計專業稅收課程設計的思考與實踐.會計之友,2009年3期.
[2]白琳.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稅收課程教學改革探討. 財會通訊,2012年第5期.
一、稅務的概念內涵及其經濟意義
(一)稅務的基本概念
對稅務的概念進行界定,首先要對的概念予以明確。所謂是指人以被人的名義在權限內進行直接對被人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行為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人必須以被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第二,人必須在被人的授權范圍,或法律規定的權限內進行民事活動;第三,人必須以被人名義與第三方進行有法律意義的活動。
稅務是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的一般屬性,屬于民事中委托的一種。具體來說,稅務就是指稅務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
(二)稅務業務內涵的全新界定
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涉稅事宜。《征管法》對于納稅人正當權利的維護同時也在法律層面上使得稅務的合法性得到了確認。但是,《征管法》中并未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國家稅收法律的層次上予以明確界定,目前所能找出的關于稅務業務內涵解釋的唯一權威規定是《稅務試行辦法》中的第二十五條。該條規定:“稅務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二)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五)制作涉稅文書;(六)審查納稅情況;(七)建帳建制,辦理帳務;(八)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九)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稅務行政訴訟;(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這一規定為稅務中介機構開展稅務業務明確了的方向。事實上,目前我國的稅務業務也都是普遍地從事著諸如企業稅務登記、申購發票、納稅申報以及稅務行政復議和訟訴等一般性的涉稅處理事項。然而,應該看到的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在中國加入WTO后的新形勢下,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不斷健全,稅務管理水平日益提升。在這種條件下,上述傳統的模式化的稅務服務已很難滿足納稅人特別是外資納稅人的要求,稅務業務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水平亟待發展和創新。
基于稅務需求的這種變化,我們認為,稅務的內涵需要重新界定,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在目前開放形勢下,稅務業務從服務內涵上,可以分為傳統流程模式化的業務和新型研究創新化的業務兩種。所謂傳統流程模式化的稅務業務,就是指中介機構接受納稅人的委托,納稅人從事簡單的有既定規范流程可供遵循的重復性涉稅活動。上述《稅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中,除了“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外的其余幾項都屬于該種稅務業務范疇。新型研究創新化的稅務業務則是指中介機構接受納稅人的委托,按照納稅人的具體要求,依據其個體涉稅特征和整體稅收環境,通過不斷地創新研究和思考,制定出符合納稅人自身的涉稅活動計劃,從而達成納稅人目標的涉稅活動。這種稅務主要包括了涉稅流程診斷、稅務風險評估與控制、稅收籌劃以及稅企爭議協調等內容。稅務業務的內涵界定如下圖所示。
傳統流程模式化:稅務登記、申購發票、
|--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
|
|--新型研究創新化:涉稅流程診斷、稅務風險評估
控制、稅收籌劃、稅企爭議協調
從本質上講,新型研究創新化的稅務并未脫離的屬性,而仍屬于稅務的范疇。這是因為,稅收籌劃等新型稅務服務仍是中介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在其授權范圍內,與稅務機關進行的有法律意義的活動。從稅務現實發展來看,新型研究創新化的稅務業務將更加符合開放形勢下納稅人對于稅務服務的需求層次和水平,從而進一步促進稅務市場的發展。
(三)發展稅務的經濟意義
稅務是市場經濟下社會分工細化的產物,是納稅人、者和稅務機關協同辦理涉稅事務的管理方式。對于納稅人而言,實際上是將自己履行納稅義務的具體事宜,委托者辦理。納稅人通過委托,可以節約納稅成本,并由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而一定程度上轉移涉稅風險。對于者而言,是以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被者服務,根據的數量和質量,取得合理的勞務報酬,同時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一定的風險。對于稅務機關而言,一些涉及稅收征納的具體事宜,不再直接面對納稅人,而轉由納稅人委托的者辦理,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此外,稅務為稅制改革的深化提供了保障。現行流轉稅制的完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統一,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等,必將使稅制更加科學、嚴密、合理,稅制結構進一步優化,從而更需要稅務的積極參與。
可見,稅務的發展是深化稅制改革,優化稅收征管模式,改善稅收征納雙方關系的必然舉措。在目前開放形勢下進一步推進稅務,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外資企業稅務需求狀況分析
(一)外資企業稅務管理特點
在中國加入WTO后的開放形勢下,在華外資企業數量不斷增加,規模不斷擴大。與內資企業不同,在華外資企業由于普遍出身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企業,其在長時間的市場競爭和發展中逐漸形成了良好的運作模式,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有著完善的財務控制制度與詳盡的財務規劃。外資企業這種完善的制度和成熟的理念,充分反映到了自身的稅務管理上,并顯示出如下特點:
1.稅收成本控制意識強烈。外資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早已認識到,稅收作為企業經營的一種外部成本,需要盡可能地加以控制。稅收成本的控制已普遍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目標予以實施。在企業的運作經營過程中,對于任何一項決策,其可能形成的涉稅成本都會在決策過程中予以充分的考慮,并可能最終影響該項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比如,美國波音公司前不久將總部從西雅圖遷到波士頓,就是考慮到波士頓的所得稅率要遠低于西雅圖。
論文外資企業稅務業務的發展與創新來自
2.稅收管理經驗豐富,稅收管理手段先進。外資企業在長時間的稅收管理工作中形成了豐富經驗,并通過各種先進的手段來達成自己的稅務管理目標。為了實現稅收成本的降低,外資企業普遍采用全球范圍內的轉移定價、國際避稅地、資本弱化、繞開稅收管制等手段規避自身稅負,達到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
3.稅務管理制度規范,大量聘請稅務中介。強烈的稅收成本控制意識和成熟豐富的稅收管理經驗,使得外資企業形成了規范的企業稅務管理制度,稅務管理的職能作用被突出,稅務管理工作流程化、專業化。對于日益擴張的全球化經營,為了保證企業在世界各地經營中稅收風險的規避和稅收成本的控制,聘請本地的稅務中介和專業人士則成了企業稅務決策的主要方式。例如,聯合利華公司總部就專門在其分支機構所在國聘請了45名稅務顧問,負責處理其全球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到的當地稅收問題,每年為公司節省數以千萬計的稅款。
(二)外資企業對稅務服務的需求
正是因為外資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具有上述特點,也就決定了其對于稅務服務不同的需求程度和層次。概括地說,在華外資企業對稅務的具體需求內容因企業規模和設立時間而有所差異,主要表現為:
1.在不同的企業規模上,規模大的企業對于新型稅務服務的需求較大,而規模較小的辦事處等外資機構對于傳統稅務業務依賴較大。由于規模較大的外資企業自身稅務管理制度已比較規范,有著明確的專業分工,因而對于諸如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傳統的涉稅事宜完全可以自己完成,而不需要聘請稅務。然而,出于降低稅收成本和規避稅收風險的考慮,同時限于自身對中國稅收制度和相關政策的缺乏深入研究和把握,因此其自然產生對新型稅務業務的需求。與此相反,規模較小的外資機構限于人員的安排以及自身業務的單一性,往往會聘請國內的中介機構為其代為辦理記賬、納稅申報等簡單的涉稅事宜。
2.在設立時間上,剛剛設立的企業往往需要傳統的稅務服務,而經過一段時間發展、形成一定規模的企業則會逐漸轉向對新型稅務的需求。在華剛設立的外資企業由于規模小,業務單一以及人員配置等限制,在稅務管理上往往會委托中介機構其相關涉稅事宜,從而形成對傳統稅務的需求。在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發展后,隨著規模的擴大、業務的增加以及相關人員配置的完備,其對稅務的要求則逐漸轉為提供涉稅風險診斷、稅收籌劃等新型創新化業務。
由此可見,在中國加入WTO后的開放形勢下,更多的外資會參與到國內的競爭中,其經營規模也將隨之擴大。這也就必然導致其對于稅務業務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外資企業稅務市場潛力巨大。
三、國內稅務供給現狀分析
(一)國內稅務市場整體狀況
我國稅務是在稅務咨詢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1994年國家頒布的《征管法》為我國稅務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同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又制定下發了《稅務試行辦法》,并在全國范圍內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了稅務試點工作。1996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與人事部聯合制定頒布了《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將稅務人員納入了國家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準入控制制度的范圍,這標志著稅務行業同注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一樣,成為國家保護和鼓勵發展的一種社會中介服務行業。從而使稅務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進入了我國的經濟生活,成為我國“納稅申報,稅務,稅務稽查”這一征管模式的中心環節。
從業務的開展情況來看,據抽樣調查測算,目前全國委托稅務的納稅人約占9%左右,其中:單項約占70%,全面約占30%;在項目上,納稅申報約占30%,納稅審查占25%,稅務顧問占18%,稅務登記等簡單事項占13%;其他涉稅事項占14%。由此可見,中介機構目前所提供的稅務仍主要局限于納稅申報等傳統的業務,新型稅務業務供給十分有限。
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國的稅務率整體偏低,與世界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距。日本有85%以上的企業委托稅理士事務所代辦納稅事宜;美國約有50%的企業和幾乎是100%的個人,其納稅事宜是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的;澳大利亞約有70%以上的納稅人也是通過稅務人辦理涉稅事宜的。可見,我國的稅務市場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二)國內中介機構在稅務供給中的優勢與不足
上文的分析表明,我國外資企業稅務市場潛力巨大,隨著開放的不斷深入,外資企業對于稅務特別是新型研究創新化的稅務服務將有著較高的需求水平。作為國內稅務市場主要供給方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應認清自身的優勢與不足,揚長避短,超越外資中介機構而成為外企稅務需求的主要供給者。
1.國內中介機構的優勢
與外資中介機構相比,國內的中介機構在提供稅務服務中具有以下優勢:
(1)了解我國稅收政策的制定背景,熟悉稅收法規具體運用尺度。由于國內的稅務中介機構脫鉤前一般都掛靠于國家財稅部門,相關人員有從事稅收政策研究和征管工作的多年經驗,因此對于我國稅收政策制定的具體背景,稅收條文的解釋和運用都有著較為準確的把握,從而有利于實現納稅人涉稅風險最小和籌劃收益最大。
(2)與稅收政策制定部門保持著良好的信息反饋渠道,可以及時獲取權威政策信息。由于有著這種通暢的信息交流機制,可以更好地知道納稅人的各項決策,保證其免于承受稅收政策意外變動所造成的風險損失,從而形成更大的收益。并且,可以通過這種渠道,為納稅人從事更高層次的稅收籌劃,即爭取有利于納稅人自身的特別政策的尋租籌劃。
2.國內中介機構的不足
在發揮自身優勢的同時,國內中介機構也應盡力克服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
(1)層次較低,服務質量較差。據調查統計,目前稅務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中,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只有18%,大專學歷的占46%,中專以下學歷的占36%。這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差距較大,與國內相關行業比較也有較大差距。多數機構只是從事納稅申報、發票領購、小型業戶的建帳和記帳等一些簡單的事務性工作。至于如涉稅風險診斷、稅收籌劃高層次的新型稅務業務開展很少,質量難以保證,使稅務工作始終在低水平、低層次上運轉,嚴重影響了其對外資企業稅務市場的拓展。
(2)一些中介機構的“行政”色彩仍較為濃厚,市場化程度很低。盡管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稅務機構憑借稅務機關的行政權力,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的行為已經日趨減少,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仍有一些中介機構的定位沒有轉變,還是依靠稅務機關生存。而且,應當看到,這種對稅務機關的依賴在中介機構中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定位的不準確必然影響到服務內容的提升,進而難以滿足外資企業需求。
四、開展面向外資企業的新型稅務業務的探討
(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稅務屬于委托的范疇,必須依照民法有關活動的基本原則,堅持自愿委托。行為發生的前提,必須是雙方自覺自愿。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強迫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托其,被人也不得違背人意志,脅迫為其。雙方是協議契約關系。
2.公正原則
稅務機構和人員作為社會中介,是獨立行使自己職責的行為主體,其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的規定,符合委托人的合法意愿。這就要求人必須完全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行使權限。
3.有償服務原則
稅務是一種以專業知識和技術提供服務的行為,理應實行有償服務,這是專業知識和技術的價值體現,完全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稅務中介機構必須同其他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通過服務取得收入,抵補成本,獲取利潤。
4.維護國家利益和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稅務中介機構在稅務活動中應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宣傳有關稅收政策,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督促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及扣稅義務,以促進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知法、懂法、守法,從而提高依法納稅、扣稅的自覺性。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是稅務的又一重要原則。通過稅務,不僅可以使企業利用中介服務形式及時掌握各項政策,維護其自身的權益,正確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知法而導致不必要的處罰,而且還可通過稅收籌劃等新型稅務業務,節省不必要的稅收支出,減少損失。
(二)新型稅務業務的基本服務流程探索
上文的分析已經表明,隨著外資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其對于稅務的需求層次將逐漸由傳統的流程模式化轉向以稅收籌劃、涉稅風險診斷為特征的新型的研究創新化。目前國內的稅務中介機構在提供稅務服務上雖具有自身的一些天然的優勢,但也存在著自身服務水平較低、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以及市場主體意識不強等不足。面對著外資企業未來對于稅務特別是新型稅務需求的不斷增加,作為主要供給方的國內中介機構在不斷彌補自身不足的同時,也應積極探索稅收籌劃、稅收咨詢等新型稅務的服務流程規范。
在這一點上,中瑞華恒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積極的嘗試與探索,在發展傳統稅務服務的同時,大力開展以企業稅務咨詢、涉稅風險診斷、稅負狀況分析、專項稅收籌劃等多項為外資企業所需求和認可的新型稅務業務,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總結我們在長期的業務中形成的一套基本服務流程,主要有以下幾個環節:
1.業務的多渠道營銷。通過與既有客戶的交流,專業網絡媒體、納稅人俱樂部等多渠道的溝通與交流,宣傳自身的新型稅務服務理念與內容,使得納稅人逐漸認同這些服務,了解其功能與效果,從而形成潛在客戶。
2.與申請客戶進行前期交流與談判,明確具體服務目標。通過專業人員與申請服務客戶的多次交流,了解客戶的需求目標,并讓客戶了解我們中介機構所能提供的具體服務內容,最終明確雙方的委托服務目標與方式,形成服務協議。
3.成立項目組,進行前期資料收集。針對服務內容,結合目標客戶的自身屬性,分析其所在行業的整體稅收生態環境、相關的稅收法律規定以及與目標客戶委托服務事項相關的其他資料。
4.項目組現場診斷與咨詢。在前期資料收集和研究的基礎上,項目組進入到委托客戶現場,通過調閱相關資料、訪談業務人員,抽查具體憑證等方式,形成咨詢診斷結論。
關鍵詞:企業;財稅;信息化管理;應用模式
財稅信息化建設是財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內在要求,也是財稅管理的重要內容。隨著國家稅務總局“金稅三期工程”在全國范圍的逐步推廣,財稅信息化建設已邁向一個新的臺階,這也迫使企業在接受“財稅管理一體化”全新理念的同時,思考如何借此契機,通過實現企業內部財務、稅務、業務的一體化處理和無縫連接,簡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全面實現企業的信息化管理。本文主要對企業內部財稅信息化管理的應用模式進行了探討,以期可以為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提供具有實際價值的參考信息。
一、我國企業財稅管理的發展現狀
(一)稅收風險較大
近兩年來,稅務機關在完善征管手段的同時,不斷強化稽查體系,通過先專項自查,后專項檢查的方式,要求企業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對生產經營活動涉稅問題進行全面自查,包括發票真偽、收入的確認、費用的列支、業務的真實性等多方面,內容涵蓋全部應納稅種。我國正在對財稅管理體系進行改革,財稅政策存在部分解釋不明以及操作細則缺失的問題,企業與財稅部門經常會出現理解偏差現象。基于宏觀政策的影響,監管部門由于地域、時期等方面的差異,對政策的監管及把握力度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不僅增大了企業稅法遵從的難度,更使企業的納稅風險急劇上升。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
企業沒有針對財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沒有對管理標準進行有效規范,致使不同部門在相同事項方面的管理標準存在不一致性,繼而導致執行尺度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公司整體稅收策略的制定工作。
(三)信息化應用水平較低
企業在財稅管理方面并不具有較高的信息化應用水平,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多以財務人員手工作業以及主觀判斷為主,對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以及經驗具有較強的依賴性。除此之外,企業的財稅管理與業務環節存在脫節現象,財稅信息無法實現有效共享,基礎信息出現偏差等問題,構建完善的財稅信息管理系統迫在眉睫。
二、信息系統的功能框架
(一)框架結構
財稅管理信息系統是對財務日常管理應用的整合,基于財稅管理體系標準的指導下,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稅種稅費進行有效計算,并記錄相關調整事項。該系統內部含有申報納稅表的模板,通過其可以向相關管理部門申報財稅繳納款項。除了財稅原有的業務處理功能外,還構建了評估模型與指標分析體系,可以對企業稅務管理進行有效評估與合理分析,有利于企業對稅務風險進行及時、準確的掌握,除此之外,該系統還可以對企業的稅收管理提供科學有效的籌劃方案。具體構造如下圖所示:
圖1 信息化系統功能框架結構圖
(二)信息系統合理理念
針對財稅管理構建信息系統,可以完善財稅管控體系,促使企業財稅管理工作更具科學性。構建信息系統的核心理念有三個,一是對財稅管理機制進行標準規范,促使各個部門的管理口徑實現統一;二是財稅管理實現有效延伸,逐漸成為前端業務;三是建立健全財稅評估模型與財稅分析體系,從而對企業稅務進行合理評估與有效分析。
(三)解決業務的有效方案
解決業務的方案主要包括五個流程,分別是建立納稅體系、處理日常業務、企業納稅管控、科學籌劃以及分析評估、業務集成關系。企業利用信息化平臺,進行財稅管理,對財稅管理進行標準規范,并在各個下屬部門貫徹落實。利用相關系統對涉稅信息進行有效集成,例如,資產、合同等,并結合系統內部相關稅務信息,對稅費進行準確計算,繼而進行申報處理與繳納處理。建立健全稅務評估模型與分析指標體系,促使企業財稅管理分析指標實現自動生成,繼而對納稅進行自動評估。通過信息化建設全程監管企業的經濟事項,可以對企業財稅管理的效益影響進行準確分析,從而科學籌劃財政管理工作,有利于企業的財稅管理工作實現縱向管控。
三、信息化管理應用結果分析
(一)電子登記納稅調整事項
對核算賬簿、核算憑證以及備查簿進行有效連接,促使三者呈現一種關聯關系,從而促使企業的納稅調整事項的登記處理實現自動化,不僅降低了相關人員的工作量,還提高了納稅調整事項篩選結果、分析結果以及登記結果的準確性,有利于企業順利進行財稅管理工作,例如,遞延所得稅核算、納稅申報表核算以及納稅調整等。
(二)在線處理日常稅費
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企業在財稅管理方面可以對多個稅種的日常業務進行在線處理,例如增值稅、所得稅等。根據我國財稅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實際繳納稅額以及理論上應繳稅額進行合理分析,準確把握二者之間的差異,確保財稅管理相關環節在規范性與合理性方面符合相關標準要求,避免企業遭遇巨大財稅管理風險。
(三)自動生成納稅報表數據
嚴格遵照我國相關部門在納稅申報表樣式方面的規范標準,對納稅主體、稅務報表以及備查簿三者的關系進行準確定義,在信息化管理系統內部構建納稅申報模板,自動采集稅務系統以及賬務系統內部的相關數據,并以此作為納稅申報數據,幫助企業財稅管理人員進行納稅申報,避免報表數據出現人為干預現象,促使報表數據更具實時性、準確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
(四)建立健全稅務指標分析體系
企業在財稅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稅務指標分析體系,可以幫助企業對各個稅種的涉稅指標進行在線分析,并自動根據分析結果生成稅務分析報告、涉稅指標對比分析表以及稅務指標的變化趨勢表,有利于企業財稅管理人員對涉稅指標變化情況進行及時、準確的掌握,有效規避財稅管理風險。
結語
財稅信息化管理的實際應用價值主要取決于自身與前端業務之間的銜接關系。企業嚴格遵循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各項涉稅環節進行專業、合理且謹慎的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實施納稅申報;通過信息化技術采集并分析涉稅信息,對稅收變化情況進行自動預警;分析稅收變化情況,對財稅管理潛在風險進行合理評估,實施科學籌劃,有效提高企業財稅管理水平,節約稅收成本,規避財稅管理風險,確保企業健康持續發展。(作者單位:中國振華集團永光電子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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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涉稅風險顯性化
稅收是企業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企業稅務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中與企業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同等重要。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實行計劃經濟,稅收沒有發揮它調節經濟的重要作用,企業無意間形成了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輕稅務管理的局面。但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和債權結構代替了政府投資一統天下的格局,這就要求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規、貨幣政策等手段來實現對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在這一形勢下,國家勢必要加強稅收征管,納稅人的涉稅風險開始顯現,這就要求企業會計人員需要具備財務知識的基礎上,熟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掌握納稅申報、稅務籌劃、納稅健康自查以及配合稅務稽查的知識和能力,以應對稅務風險。
(二)稅務稽查形勢嚴峻
隨著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稅收管理模式的實施,以及稅收征、管、查分工的形成,稅務稽查的作用日益凸顯。2008年,我國企業所得稅法進行了重大改革,需要稅務稽查為新稅法的實施保駕護航。在這一形勢下,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大。繼2009年全國稅務稽查風暴之后,2010年突出重點稅源檢查和大要案查處,未來幾年還將繼續進行專項整治工作,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企業面臨的稅務稽查形勢異常嚴峻。我國稅收政策變化頻繁,往往超出了納稅人的接受能力;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又缺乏必要的信息溝通渠道;納稅人難以充分理解稅收政策法規的實質和辦稅規程,不能正確履行納稅義務的風險日益加大。這就要求企業一方面要加強自身的風險管理,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要積極配合稅務稽查,加強企稅溝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稅務籌劃意識不斷增強
我國采用的是流轉稅和所得稅并重的復合稅制,大部分企業涉稅稅種接近20種,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納稅方案,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稅收的無償性意味著稅款是納稅人經濟利益的凈流出,減輕稅收負擔等于直接增加納稅人的經濟效益。稅務籌劃是國家所倡導的,是納稅人一項重要的權利,它可以增強企業納稅意識,從而有利于抑制偷稅、漏稅、逃稅等違法行為的發生。正確的稅務籌劃能對可能觸犯稅法的經濟行為加以防范和糾正,避免涉稅風險。與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不同,我國長期以來秉承的是“高稅率、多優惠”的稅收征管模式,各稅種稅率普遍較高,稅收優惠政策涉及范圍非常廣泛。例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可以按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因此,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稅務籌劃避開一些稅費是完全有可能的。這就要求納稅人增強納稅籌劃意識,在從事各類活動之前把稅收作為影響最終財務結果的一個重要因素進行謀劃和安排。為了加強稅收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不同稅種以及同一稅種在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要素上存在諸多差異,這一特征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二、加強企業稅務管理的對策選擇
(一)加強內部控制,降低涉稅風險
內部控制是稅務風險防范的重要工具,企業可以在組織現有的內部控制框架中,引入稅務風險元素,以建立具有稅務風險管理內容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識別來自于組織內部(組織結構變化、業務活動內容變化)和外部(稅收政策變化)的稅務風險因素。企業要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制定適當的政策和程序,規范涉稅業務流程和涉稅業務會計處理,及時進行納稅健康檢查,如果發現納稅申報存在異常,要及時進行稅務風險預警,從而始終保持納稅健康狀態,以避免被稅務機關列為稽查的對象。企業還應當按照內部控制的要求,建立和強化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監督本企業稅收活動,依法和正確履行納稅義務,約束稅務風險,避免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害。與此同時,企業還要定期對內部控制制度自身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以不斷改進和優化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進行稅務籌劃,降低稅收負擔
成功的稅務籌劃既能降低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又能使國家稅收政策意圖得以實現。稅務籌劃必須堅持合法性、計劃性和目的性等原則。合法性是指稅務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計劃性是指稅務籌劃只能在業務活動發生之前進行;目的性是指稅務籌劃要幫助組織實現價值最大化,而不是稅負最小化。稅務籌劃是一種專業性強、高風險的工作,這就要求企業對稅務籌劃進行專業化的管理,籌劃人員必須透徹理解組織戰略意圖,需要綜合考慮多個稅種之間相互牽制和稅負此消彼長的關系,盡可能順法操作,避免籌劃風險。企業要善于把握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對經營和財務活動的稅收安排,降低稅收負擔。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任何一個涉稅方案都根植于業務活動當中,這就要求企業財務部門或者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一是與決策部門溝通,在經營和財務決策中考慮稅收成本;二是與業務部門溝通,在業務活動中考慮節稅問題。
(三)配合稅務稽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稅務稽查,是企業需要面對的一項涉稅事項,企業要充分研究稅務稽查形勢,掌握稅務稽查工作的重點,分析企業被稅務稽查的原因、稅務稽查工作的程序和內容,然后有針對性地組織稅務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積極配合稅務稽查工作。應當以積極的心態,嚴格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認真組織稅務自查,并及時糾正在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同時,稅務會計師要合理解釋,縮小稅務爭議的范圍。稅務會計師還應當以稅務稽查為契機,檢查稅務風險管理缺陷,幫助本企業建立稅務風險長效機制,提升稅務風險管理能力。
(四)加強稅企溝通,減少稅務爭議
一、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作用及特征
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美國開始的。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后,企業稅務會計被人們當作一門學科加以研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業,會計的目的是為了編制所得稅申報表,甚至不少企業若不是為了納稅根本不會記賬。即使對大公司來說,納稅也是會計師們的一個主要問題。……稅法對于提高會計實踐水準具有極大影響,并促進一般會計實務的改進及一致性的保持。……通過稅法還可以促進會計觀念的發展。如促進尋求更好的折舊方法和存貨計價方法,澄清了計稅收益的實質和所應包括的,范圍等等。”可見,企業稅務會計對于企業利用稅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確保不固納稅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稅務管理得到加強。增值稅憑專用發票抵扣稅額方法的實行,使應納稅額的核算逐步走向規范化。對此,各地稅務機關試行了在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中培訓辦稅員,指定取得辦稅員合格證的會計人員辦理納稅事項辦法。這一辦法,完善了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核算,可以說是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初步探索。
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相比較,企業稅務會計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萬面:
(一)企業稅務會計要在稅法的制約下操作
對于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并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運作,受稅收規定制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例如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可在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采用其中一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在加權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中選擇。但企業稅務會計只能依照稅收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及存貨核算方法進行核算,并需報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也就是說,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會計核算涉及到稅務問題時,應以稅收規定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稅收規定為準繩,進行必要的調整。
(二)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稅收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以貨幣表現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全面的反映和監督,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并不總是一致的,處理方法、計算口徑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保證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規定進行,使應納稅金及時、足額地解繳,防止偷、逃、騙、欠稅問題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規定、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
(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
企業稅務會計不僅僅是對稅務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能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更加明確地利用合法手段來達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具體地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依據稅收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籌劃企業的經營方式及納稅活動,使之既依法納稅,又可享受稅收優惠,實現企業不多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
二、設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必要性
(一)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的差別日趨明顯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業納稅仍然依賴于財務會計的賬簿和報表,其財務人員在申報納稅時,頭腦中往往沒有稅務資金流動的清晰、完整,系統的觀念,導致在多層次、多環節、多稅利的復合稅制下顯得無能為力。在較多的情況下只能機械地接受稅務機關的指示或處理。在現實情況下,企業稅務會計只能成為財務會計的簡單附屬,而財務會計又不能全面行使稅務會計的職能,二者互相牽制,影響了各自職能的充分發揮。
現行的稅制已日趨完善,它與會計制度的差別越來越明顯。(l)目的不同。財務會計所提供的信息,除了為綜合部門及外界有關經濟利益者服務外,更主要的是為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服務;而企業稅務會計則要根據現行稅收規定和征收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例如納稅申報和稅款解繳是稅收資金運動的結果和終點,是稅務會計應反映和監督的重要內容。由于各稅種的計稅依據和征稅方法不同,同一稅種在不同行業的納稅人之間的會計核算方法也不盡一致,所以反映各種稅款繳納的方法各不相同。企業應按稅收規定,結合本行業會計特點進行正確的核算。(2)核算基礎、處理方法不同。當前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規定,企業的財務會計必須在“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中選擇一種作為會計核算基礎,一經選定,不得更改。而企業稅務會計則不同。因為根據稅收規定,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既要保證納稅人有立即支付貨幣資金的能力和稅務機關有征收當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慮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稅收制度是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結合,是實施會計處理的“聯合基礎”。例如房產稅,商品房一經售出,即使購買方未付清房款,房地產商都得按“權責發生制”記入收入;但稅法考慮到房地產商支付稅款能力,規定根據房地產商是否收到房款來確定納稅時間,即以“收付實現制”作稅務會計基礎。又如企業計提上繳主管部門管理費時,先按權責發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終時,如未付出,按稅收規定則應按收付實現制予以沖回,并入本年損益,繳納所得稅。(3)計算損益的程序和結果不同。企業稅務會計從經營收入中扣除經營成本費用的標準與財務會計不同。如財務會計把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折款從營業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準予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收規定則不允許在計算應稅所得時扣除。(4)企業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而這種價值正是財務會計、管理會計進行核算的重要內容。(5)企業稅務會計要對納稅申報、稅款解繳、稅款減免、稅收籌劃進行專門核算。而企業財務會計則把以上項目作為附屬,這些差異,成為稅務會計單獨設立的前提條件。
(二)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完善稅制及稅收征管的必然選擇
一是企業配備既懂稅收規定、又精通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會計人員,根據稅收規定和生產經營情況及時計算、申報納稅,及時、正確履行納稅義務,有助于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上繳。
二是有利于分清稅企權責,使稅務人員從繁雜的財務賬簿、報表檢查中解脫出來,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稅務機關應有的職責。
三是有利于稅制結構的完善。企業稅務會計相對獨立于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之后,企業稅務人員能對企業稅務資金的運動情況進行潛心研究,有助于稅務機關發現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及稅制的不完善之處,從而促進稅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進一步加速稅制完善的進程。
(三)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業作為納稅人應忠實地履行納稅義務,不得片面地為了追求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和納稅額的最小化而亂擠成本、擴大費用開支范圍、擴大或多報免稅產品、轉移銷售收入、多提專用基金、搞兩套賬、私設小金庫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實偷。企業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認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認真履行納稅義務,另一方面也應充分享受納稅人的權利,如有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有權請求稅務機關解答有關納稅問題;有權對稅務處罰要求舉行聽證;有權向上一級稅務機關提出復議;對上一級稅務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對稅務人員營私舞弊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或控告;有權在稅收規定容許的前提下確定企業類型、企業經營方式,以減輕自身稅負等。要充分享受納稅人的權利,必須熟知稅收規定,不僅要熟知稅法原理,更應精通各稅種的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和補充規定等;不僅要站在征稅人角度熟知稅收規定,還應站在納稅人角度正確進行有關納稅的會計處理,并適時做出符合企業利益的、明智的財務決策。
(四)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正確處理企業與國家之間分配關系的最佳途徑
企業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業會計學科領域中研究企業納稅及其有關的財務決策和會計處理,首先,是為了完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稅收規定。不能片面地只為緩繳稅、少繳稅、不繳稅。納稅人應樹立牢固的納稅意識和責任感,正確處理企業和國家之間的分配關系。在政策允許下,企業爭取獲得納稅方面的優惠待遇則屬常理。其次,如果現行稅收規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擴,納稅人從自身利益出發,采取避重就輕、避虛就實等策略也屬合乎情理和法規之舉。目前,國際上合理避稅已很普遍,納稅人樹立避稅意識,既是明智之舉,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當然稅務機關在稅務實踐中,對發現的稅收立法、執法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堵塞漏洞。從這個意義上說,設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強化征納雙方的管理意識和競爭意識的有效途徑。
三、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注意的幾個基本問題
(一)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原則
1.遵循稅法的原則。企業稅務會計所反映的企業的稅務活動是否合法、正確的標準只能是國家稅法。因此,在企業稅務會計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稅法中有關計稅依據與會計處理的規定,這些規定涉及到賬簿、憑證、會計基礎、會計年度、計算單位和申報制度,特別是涉及到資產會計處理”,這方面的規定更加詳細。企業稅務會計活動的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規。
2.靈活操作原則。這里所說的“靈活操作”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指企業在進行稅務會計活動中,對于那些與企業納稅關系相對重要的會計事項,應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力求準確;而對于那些與企業納稅關系相對次要或無關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納稅資料真實性的情況下,則可適當簡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與監督相結合。因為納稅申報期一般是在企業會計核算終了之后,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應當在每次預繳所得稅的期限內,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因此,企業既要在日常的會計活動中正確核算各種應納稅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監督相互配合,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不符合稅收規定的行為,以免企業遭受處罰,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尋找適度稅負原則。稅務會計的一項重要目標就是為企業管理人員、投資者及債權人提供準確的納稅資料和信息,以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對此,企業的稅務會計人員應深刻理解現行稅收規定的有關精神,在符合或不違反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國家的稅收政策是根據全國的經濟情況制定的,具體到某一地區、某一行業、某一產品、某一項目,可能因主、客觀原因而使經濟狀況相對懸殊,有的可能獲得推遲納稅期或減免稅照顧,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顧。企業一方面要綜合權衡各種投資方案、經營方案與納稅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組合,從而達到利潤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業稅務會計活動,從企業經營收入的取得到利潤的形成以及計稅、納稅都要真實反映、正確核算,不允許任何隱匿收入和利潤的現象發生,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及時、足額地向國家繳納稅款。
4.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即會計核算總體上的客觀性、可比性、一貫性原則,會計資料信息質量方面的相關性、及時性、明晰性原則,會計修訂方面的謹慎性、重要性原則。它們體現著社會化大生產對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對會計核算基本規律的高度概括和總結。
(二)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對象、內容及核算方法
具體地說,企業稅務會計的對象就是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可用貨幣表現的與稅收相關的經濟活動。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稅務會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企業稅務會計的納稅基礎,即稅務登記、變更登記、重新登記、注銷登記和納稅申報。
2.流轉稅、所得稅兩大稅金的會計處理及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環節應納稅種的會計處理。
3.企業納稅申報表的編制及分析等。
(三)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基本制度
1.財務會計制度是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財務通則》的要求制定的,與其它專業會計一樣,稅務會計也必須遵照執行。只有當這些制度與稅收規定有差別時,才按稅收的規定執行。
2.納稅申報制度。納稅申報制度,是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程序,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應繳稅款的制度。企業稅務會計應根據各稅種的不同要求真實反映納稅申報的內容。
3.減免稅、退稅與延期納稅的制度。企業可按照稅收規定,申請減稅、免稅、退稅和延期納稅。按照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辦理書面申報和報批手續,應附送有關報表,以供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前,企業仍應申報納稅;減免稅到期后,企業應主動恢復納稅。
4.企業納稅自查制度。企業納稅自查,是企業自身監督本單位履行納稅義務,防止和糾正錯計稅、少繳稅、欠稅的一種手段。企業內部對賬務、票證、經營、核算、納稅情況等進行自行檢查,以避免應稅方面的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對設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幾點建議
要把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其中雖然涉及許多方面的問題,有些甚至還要補充和修訂《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等。但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業稅務會計的具體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瑣的工作。田會計電算化給稅務會計所帶來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將成為稅務會計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動力。
目前,企業稅務會計在我國基本上還處于構想階段,如何讓其初具雛型,筆者認為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說稅務會計的最重要的目標是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那么稅務會計的業務素質則是稅務會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證。稅務會計作為融會計知識、稅務知識、法律知識及其相應的實際工作經驗為一體的高智能活動主體,首先需要社會為其提供充足的業務培訓機會:
l.在高等教育中開設與“稅務會計”相關的課程,培養具有較深會計理論、稅收理論及法律理論功底的專業人才。
2.稅務機關應給企業稅務會計常年提供咨詢服務和培訓的機會,以使企業稅務會計及時掌握最新的稅收規定和征管制度。
3.企業應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念,選拔符合稅務機關和企業要求人員擔任稅務會計,并為其提供培訓、調研機會,保證稅務會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組織方面
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就我國現狀來看,要設立企業稅務會計,還必須建立注冊稅務會計師協會,定期組織稅務會計資格考試,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一定水準的執業素質;并對稅務會計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為完善稅收規定和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另外,還應制定約束企業稅務會計行為的條例或規定,以減少企業稅務會計不合法行為的發生。
關鍵詞:開放教育;稅務會計;任務導向;項目教學
作者簡介:肖新花(1980-),女,中山市廣播電視大學講師,碩士、會計師,研究方向為會計、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7518(2012)23-0049-02
稅務會計是融法律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種專業會計,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技術性特征。目前《稅務會計》課程是電大開放教育會計本科專業的選修課,但作為財會人員卻必須具有基本的稅法知識,并熟練掌握稅金核算和納稅申報等工作,甚至具備納稅籌劃的理論和操作能力。傳統的《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模式采用課堂講授法,教學與實際崗位任務相分離,學生只會單純計算各稅種的應納稅額和簡單會計核算,而無法處理綜合的涉稅業務、具體的納稅申報及會計核算流程,不利于專業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不利于教學效率的提高。因此,在《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應轉變傳統教育理念,采用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以契合會計學本專科專業實踐導向的教育理念。
一、電大開放教育與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
電大開放教育學生的學習特色為成人在職學習。成人在學習過程中通常具有比較強的內在學習動機,學習取向是解決實際問題,即他們學習的目的是運用學習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來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其次是成人學習的自主性較強,他們有明確的學習需求,希望通過自主的學習活動滿足個人社會角色發展的需要;再次,成人學習者來自不同社會工作崗位,擁有豐富的社會經驗,這些經驗成為他們學習中的重要資源。[1]
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以行動導向學習理論為基礎[2],教學過程是建立在一個完整的工作任務過程基礎上,通過實踐性項目教學的實施與開展,在各個學習性工作任務項目中融入理論教學的內容,在企業辦稅業務各步驟穿插與該操作技能相關的理論,這樣整個教學過程由各個技能項目構成,在各個工作任務項目中體現理論知識。該教學模式將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有機結合,以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為核心,有利于學生創造能力的充分發揮。
因此,基于課堂和社會生活真實聯系的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非常符合開放教育學生特色,使學生由被動接受知識轉變為主動探索,實現所學知識技能與工作的具體問題和實踐相結合,有利于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培養學生職業綜合能力,提高教學效率。
二、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在《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的應用
《稅務會計》課程采用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是指教學過程以辦稅的各個工作過程為驅動力,即以涉稅崗位工作內容為教學內容,以完整的辦稅業務的工作項目為教學項目,以完成涉稅崗位的工作流程來確定教學過程。在課程教學中,以實際工作中涉稅崗位的業務工作場景模擬教學場景,將理論教學貫穿到實際工作中應納稅額的核算、稅款的申報與繳納、稅務賬務處理等工作環節,使學生在課堂學習中掌握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務處理等實踐能力,實現教、學、做一體化。
(一)教學項目的確定
《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應以實際辦稅業務的工作項目確定教學項目。課程教學內容按照工作項目的順序兼顧重點稅種,可設置:納稅工作流程;增值稅計算申報與核算;消費稅計算申報與核算;營業稅計算申報與核算;關稅計算與核算;企業所得稅計算申報與核算;個人所得稅計算扣繳與核算;其他稅種計算申報與核算;企業納稅籌劃9個教學項目。
(二)教學方法的采用
《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應在傳統理論講授方法的基礎上,根據涉稅業務工作的特點,靈活采用了小組合作學習法、課堂講授法、案例教學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種教學方法,這些教學方法的靈活運用能很好地引導了學生積極完成學習任務。
1.小組合作學習法。由于每個涉稅工作項目都涉及從分散的經濟業務原始憑證到最終納稅申報表的數據判斷和歸集處理的復雜過程,要求學生具備綜合的稅收法規和會計核算等知識和技能,這對部分成人學習者特別是非會計工作者來說存在較大的難度。如果在教學過程中將學生按一定的人數分組,由各組成員合作完成各個涉稅工作任務項目,既降低學習難度,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又可以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能力。
2.課堂講授法。課堂講授法輔助多媒體教學,將以語言表述的文字轉化為以憑證、賬薄、報表等與現實相近的資料,提高課堂講授的形象性,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如對經濟業務的稅務核算處理教學,以現實的原始憑證來替代教材中的理論題目闡述,提高理論教學的仿真性,盡可能縮短理論與實際的距離;對納稅申報這種工作過程教學,通過多媒體演示向學生展示每個項目的基本流程更加形象化。
3.案例教學法。在課堂教學中通過案例演示展開課程內容,使教學內容更加形象直觀,更容易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通過典型案例的講解可以促進學生對相關理論的理解,促進學生對實際工作工程的思考。通過對不同內容案例的運用能達到普通說教所無法做到的效果,如通過講解違法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可以較好地提升學生的專業意識;通過講解納稅籌劃給企業和個人帶來利益的案例,可以讓學生明確稅務會計的重要性,從而激發學生學習《稅務會計》課程的積極性。
4.角色扮演法。現實工作中,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工作崗位要承擔不同的職責,完成不同的任務。角色扮演法就是讓小組中的不同成員交替扮演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務。在《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要將學生主要定位為企業辦稅員角色,組內成員交替扮演不同角色,讓每個成員都得到鍛煉,有利于學生從不同角度得到技能的全面訓練。
(三)任務導向項目教學的具體實施
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法的實施由三個階段構成: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分享評價階段。在準備階段,學生首先確定項目需要解決的問題,該問題應該與真實世界中的實際工作有一定的聯系;小組成員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法提出假設或預測可能的答案。在實施階段,小組成員根據各自分工收集信息、資料,進行分析研究;記錄項目進展情況;整合小組成員的研究成果,形成明確具體的項目成果并準備好演示報告。項目的第三階段是分享評價階段,小組成員向全班同學展示項目成果,教師和其他同學對成果提出問題、進行評價、或提出質疑,通過交流與溝通,每個學習者的想法都為整個班級所共享。[3]
在具體實施項目教學中,教師要進行方向性和框架性的指導,對學生進行循序漸進的引導。以增值稅籌劃項目為例,具體教學過程:首先向學生布置“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的選擇”工作任務,介紹該任務要達到的目標和要求,并向學生分發與項目有關的資料。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可以設計一些問題讓學生思考,使學生帶著問題來完成項目任務,逐步掌握完成該任務應具備的知識(詳見表一)。
三、《稅務會計》課程運用任務導向項目教學模式的思考
(一)對教師的要求
首先,教師要轉變角色。由單一的知識傳授者向集知識傳授者、導航者及協調者于一身的角色轉變;其次,對教師素質提出更高要求。教師的觀念由于沒有切身的體驗而不可能得到根本性轉變。由于理論教學的內容嵌入到工作任務的各個相關工作項目中,教師要吃透各個項目的內涵并循序漸進的營造課堂氛圍,不斷更新知識,吸取新信息。
(二)對學生的要求
學生要轉變觀念,要有主動學習的愿望,在教師的引導下,積極參與到稅務會計工作任務項目中,善于思考,切實在項目實踐過程中,理解和把握課程要求的知識和技能。
(三)對教學設施的要求
由于項目教學往往緊密結合企業實際工作過程,體現在教學硬件環境上,要求學校加強對實驗室、實訓室和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在模擬教學中,需用專業的稅務會計軟件,在校內建立“稅務仿真實訓室”,安裝企業涉稅事項的各種軟件。
總之,任務導向項目教學以解決實際工作中的一些現實問題來實現學生對知識的掌握,使學生做到學中做,做中學,鍛煉了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與人合作能力、與人交流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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