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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一) 緒論: 依法誠信納稅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息息相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宏偉奮斗目標。稅收是保證國家機器運轉的經濟基礎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稅收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著小康社會的實現進程。依法誠信納稅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依法誠信納稅從法律和道德兩個方面來規范、約束稅務機關以及納稅人的涉稅行為,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在稅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在經濟生活中的生動體現。我國的稅收種類大致有:增值稅 、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房產稅....而企業所得稅占國家稅收的很大比例,在此僅探討企業所得稅的征收。
第二章:本論
(一)我國有關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基本現狀
(二) 企業所得稅概述
(三) 計稅依據概述
(四)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
(五) 稅率概述
(六) 記稅方法
(1)查賬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 稅收籌劃概述
(八) 合理避稅的方法
內容摘要:
(一) 我國有關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基本現狀:
1994年,我國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這個稅率對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效益好的企業是比較合適的,但對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稅收負擔水平與原實際稅負相比有所上升。為了照顧小型企業的實際困難,也參照世界上一些國家對小企業采用較低稅率征稅的優惠照顧辦法,稅法規定,對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 另外,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做到合理避稅。
(二) 企業所得稅概述
內容:企業所得稅是對各類內資企業和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是1993年12月13日由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的。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從事物質生產、交通運輸、商品流通、勞務服務和其他營利事業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轉讓資產收益、特許權使用費和營業外收益等所得。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為中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各類內資企業或組織。具體包括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聯營企業和其他組織。
(三) 計稅依據概述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即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減除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等項目后的余額。
(四)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即根據什么來計算納稅人應繳納的稅額。計稅依據與征稅對象雖然同樣是反映征稅的客體,但兩者要解決的問題不相同。征稅對象解決對什么征稅的問題,計稅依據則是確定了征稅對象之后,解決如何計量的向題。有些稅種的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是一致的,如各種所得稅,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都是應稅所得額。但是有些稅種則不一致,如消費稅,征稅對象是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則是消費品的銷售收入。再如,農業稅的征稅對象是農業總收入,計稅依據是稅務機關核定的常年應稅產量。計稅依據分為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類型,從價計征的稅收,以征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作為計稅依據;從量計征的稅收,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作為計稅依據,該項實物量以稅法規定的計量標準(重量、體積、面積等)計算。
下列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1.資本性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各項稅收滯納金、罰款和罰金。
5.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6.各類捐贈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
7.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五) 稅率概述
稅率: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同時,對小型企業實行二檔優惠稅率。即: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18%; 3萬元至10萬元的,稅率為27%; 10萬元以上的,稅率為33%.
(六) 記稅方法
計稅方法:企業所得稅有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季度預繳稅額的計算
依照稅法規定,企業分月(季)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季度的實際利潤計算應納稅額預繳; 按季度實際利潤額計算應納稅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4 計算應納稅額預繳或者經主管國稅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計劃利潤額)計算應納稅額預繳。計算公式為:
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月(季)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或者
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 適用稅率
(2)年度所得稅額的計算
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都應當在分月(季)度預繳的基礎上,于年度終了后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其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匯算清繳應補(退)企業所得稅稅額=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月(季)已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稅法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在所得稅的實際征管工作及企業的納稅申報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般是以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為基礎,通過納稅調整來確定的,即: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以前年度虧損-免稅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定額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充分利用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等政策的不完善、不健全,通過對投資決策、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方法的合理安排,達到合法享受稅收優惠,避免因對稅收政策的不解或誤解而產生的稅收陷阱,降低公司稅負,減少稅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稅收籌劃行為。即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當納稅人存在著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選擇最低的稅收負擔來處理財務、經營和交易事項。稅收籌劃是一種有別于偷稅、漏稅、逃稅等非法手段的一種合法的理財行為。
(七) 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最經典的表述,來自于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在1935年針對“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所作的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之后,這一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認同。 綜觀國外諸多對稅收籌劃的觀點,都指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所進行的減輕稅收負擔的節稅行為。盡管表述眾多形式各異,但基本意義卻是一致的,即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者通過合法的的策劃和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的
(八) 合理避稅的方法
所謂的稅收籌劃也就是合理避稅,既然是合理避稅,我想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不能違反稅法,這里的不違反不單指國家頒布的稅法,還包括各項稅法解釋,稅務總局的問題答復等等; 避稅一定要建立在對稅法熟知的基礎上,合理避稅是要把會計準則和稅法相結合,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達到不多交納稅款.
怎么把企業所交稅合理的降下來,有如下方法可供參考: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稅,可以預提的費用應該進行預提。
2—對設備采取快速折舊法來降低當期所得。
3—采用“分灶吃飯”的方法,把業務分散,原來一個公司名下做的業務分成2-3個公司做,這樣既可以增加成本攤消,又可以降低企業所得:比如你現在公司做一年30萬利,需要交9萬9的所得稅,如果分成3個公司做,一年利每個公司就是10萬的利,那么所得稅3個公司一共是8萬1,而其實因為成本渠道的增加,3個公司年利也不會做到30萬了,很多成本已經重復攤消和預提了,其節約下來的稅就不僅僅是近2萬的稅了。
4—采用“高稅區往低稅區”走的方式:各個特區和開發區在稅率方面國家都有優惠政策,把公司總部就轉設到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業所得稅才15%。公司的工廠和分公司的一切業務總核算就算到公司總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國家的優惠政策了。把企業結算做到:高所得稅向低所得稅地方走;搞了稅賦率的地區向沒有搞稅賦率的地區走。
5—采用“把工廠和公司注冊到香港”的辦法,香港是個自由港,是個低稅區,一般企業的所得稅不超過8%,其他稅也特別低和少。
6—借用“高新技術”的名義,享受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有2免3減,還有3免8減的。把其他業務和產品套進這個里面來做—搭“順風車”。
7—借用“外資”的名義對企業進行改制,各個地區對外資企業都有稅務優惠政策。
8—使用下崗工人和殘疾人,也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
9—和學校的校辦工廠聯合,校辦工廠在稅務方面國家是有特別優惠政策的。
這些做法是在企業具體運轉中可以采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業避稅方法。
1994年,我國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這個稅率對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效益好的企業是比較合適的,但對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稅收負擔水平與原實際稅負相比有所上升。為了照顧小型企業的實際困難,也參照世界上一些國家對小企業采用較低稅率征稅的優惠照顧辦法,稅法規定,對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 另外,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做到合理避稅。
參考文獻:《金融經濟》2006年22期-期刊,2008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輔導《財務管理》........
結束語:本人查閱了大量的電子資料,借鑒了很多導師的思想,得出以上論文提綱,由于本人能力淺薄,提綱有很多不足,望老師體諒,并指點出不足之處,本人再加以改進。謝謝。
2011年03月24日
攥寫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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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主要差異研究
摘要: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越快對會計的要求越嚴格,特別是對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制度和法規政策都有較嚴格的要求。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理解意義上都屬于會計范疇,但二者在實際的工作運用中存在較大差異,發展歷史最早的是財務會計,稅務會計是由財務會計發展、演變而來的,兩者同屬會計學科,很多核算、計量的方式方法都存在共性,彼此關聯、相互協調。財務會計是以我國新會計準則為會計工作處理依據,會計準則指引和約束著財務會計的發展方向,決定了財務會計核算遵從的國家法規要求,而稅務會計則是以稅法為依托,在稅務會計核算中摻雜著較為濃厚的法律因素,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控制性較高。因此,本文就目前我國財務和稅務兩大會計分支體系各自的具體含義,以及兩大會計之間存在的相互關系進行深入分析,具體闡述二者之間存在的差異,并就差異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促進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協調發展,更好地為我國經濟繁榮和企業發展服務。
關鍵詞:財務會計;稅務會計;差異;相互關聯;意義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界定
1.財務會計的界定
財務會計是企業會計的一個分支,屬于會計學科,財務會計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及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專業、系統的財務會計核算與監督,為企業相關利益者及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企業真實有效的財務狀況、盈利情況、資金流動等方面的經濟信息,這些會計信息可以幫助企業進行決策及制定經營方案,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進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財務會計以公認的會計原則為準則,以會計報告為工作核心,通過傳統會計模式進行數據處理和信息加工,財務會計反應出來的會計信息、財務報表、財務報告是直觀的企業經濟盈虧的數據,企業在進行重大經營決策時,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對企業合法經營的管理都將依賴這些財務會計信息。所以,財務會計可以幫助企業合法經營,提高企業經營透明度,財務會計可以有效的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也便于公司對于企業的管理層和員工工作責任與義務的履行情況進行考核。
2.稅務會計的界定
不論是稅務會計還是財務會計都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稅務會計是以稅法作為會計工作處理的約束條件,是在一切遵循稅法要求的前提下對企業的納稅工作進行核算的過程,并且還能對企業納稅人進行有效監督與控制,促使我國的稅務向良性化發展。我國的稅務會計核算對象主要是針對企業的發展,在我國的企業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為控制企業經營成本,降低稅負,經常存在偷漏稅務的情況,在此期間則需要稅務會計通過稅務核算進行“合理避稅”的舉措,這種行為都需要法律嚴格控制和約束。稅務會計的工作內容不僅僅局限于稅務會計核算,稅務預算、稅務申報及稅負繳納等都是稅務會計的工作內容。
稅是國計民生的重要保障,在稅負方面公民或者企業都需要秉著合法、公正、自愿的態度繳納稅負,作為稅務會計人員更應該遵守自身職業道德操守,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還應守住自己的職業道德底線,做一名合格的稅務人員,才是我國現代化經濟和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的重要保障。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關系
稅務會計記賬的數據來自財務會計,也就是說稅務會計以財務會計為基礎,從稅務會計所核算的內容來看,其反映和監的不是全部的資金運動,而是與納稅有關的資金運動,稅務會計的核算以財務會計的核算為依據,并且監督其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
在我國市場經濟大環境下,為了適應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需要,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高度重合,因為會計方法存在一定的相同性,都是反應企業的經濟活動和資金流動,財務會計反映企業經營盈虧狀況,稅務會計反映企業按稅法繳納的稅款,這也使得兩者之間出現了眾多矛盾,所以,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雖然彼此關聯但是必須相互獨立,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同屬會計學科,通過會計方法為企業的經營發展保駕護航,既保證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又保證企業合法化經營,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所以,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都是為了保證企業合法經營及企業利益的會計方法。
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1.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出發點不同
我國實施和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制度是為了能更好地服務于會計信息核算處理,能夠通過最直觀明了的數據反映企業經營的財務狀況及各時期企業的運營成果,通過編制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給投資者或者企業利益相關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使企業的經營狀況通過報表形式反映出來。在此過程中,財務會計是從企業長遠的利益出發,向投資者呈現企業最真實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并需要投資者和所有者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制定安全可行的經濟決策。而稅務會計則從企業稅收情況出發,在此方面企業的主要出發點集中在如何避稅,通過采用合理有效的稅務會計核算方法和原則,盡可能地減輕企業的經營負擔。所以,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企業會計信息處理的出發點上存在較大差異,財務會計反映企業的運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稅務會計則反映企業的納稅狀況,只有將二者出發點合理區分才能真正發揮其各自的作用,更好的為企業發展服務。
2.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工作目的的差異
企業財務會計的工作目的是以會計準則為依據,通過會計核算,為企業及時、準確的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會計信息,其目的在于通過財務報表、財務數據來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償債能力、資產價值等信息。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產值、利潤、員工薪資等都通過財務會計反映出來,財務會計的目的也正是通過會計手段真實準確的記錄企業的一切跟資金有關的經濟活動。而稅務會計是以我國的稅法為準則的,其會計價值取向與核算目的不同于財務會計,這是因為稅務會計對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本、利潤以及資產的處理會產生差異,這是由稅務會計的目的決定的。稅法的主要目的是及時足額地為國家籌集財政收入,國家可以用財政收入來對社會和經濟發展進行適當調節,那么,要足額、及時的籌集到財政收入,就必須要求企業等納稅人按時、按量的繳納稅費。因此,財務會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止納稅人通過不合法、不正當的會計方法偷稅漏稅、少繳稅款。
3.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遵循原則的差異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所遵循的會計原則存在著差異,財務會計遵循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嚴格地講,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規定了不同的會計政策和方法,企業會計人員可以靈活地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會計方法,只要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就可以科學有效的反映企業經營的狀況,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決策提供理論、數據依據,所以財務會計遵循的原則相對靈活,基于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上。而稅務會計所遵循的原則是我國實行的稅法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稅法作為法律具有嚴格的法律強制性和嚴肅性,企業繳稅、納稅都是依據稅法執行,公平、公正,對所有納稅人一視同仁,要求納稅人按時、按量的繳納稅費。稅務會計從業人員在進行稅務會計核算時必須尊重稅務法律法規,并且嚴格執行,稅務會計的原則性更強,違反稅法必然受到行政處罰和法律制裁。所以,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遵循的原則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4.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核算原則的差異
企業財務會計的核算原則是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嚴格地反應管理者和經營者的責任履行情況,財務會計核算也是遵循基本會計原則。財務會計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注重的是會計準則和會計方法,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資金運轉的情況通過特殊的會計方法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反映出企業的經營狀況及成本投入、利潤等情況。而稅務會計是稅務的務實過程,稅務會計是采用權責發生制為會計核算基礎的,同時,稅務會計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以修正的權責發生制作為核算基礎。在我國大力發展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的特定情況下,稅務會計是國家稅收的重要參與者和管理者,稅務會計從業人員從有利于稅收征管的目的出發,以國家稅法為核算依據,通過會計核算,準確、合法、合規地算出企業納稅人的應繳納稅款及其納稅依據,所以,稅務會計與納稅人的現金流量掛鉤,能夠保證在納稅人有支付稅款能力時及時、按量的繳納稅款。
5.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核算對象的差異
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指在企業在進行各項經濟活動中能以貨幣作為計量單位的全部經濟事項,這些經濟活動都應當反映在會計憑證、帳簿和財務報表中,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決定了財務會計直接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于企業抉擇、投資者、政府管理部門而言,要求其財務會計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而稅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企業在經濟業務中的涉稅事項以及有關的納稅調整事項,主要是與企業計稅有關的資金運動,也就是說,無論企業是否已經把經濟活動記錄在原始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中,稅務會計的核算程序與財務會計的核算程序并不完全相同,稅務會計通過會計方法來核算企業在進行經濟活動過程中應對繳納的稅款,督促納稅人繳稅、納稅。
企業獲得的某項收益,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作為本期收益,但稅法規定在計算所得稅時應作為以后各期的收益,從會計核算對象及結果來看, 企業發生的某項費用或損失,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作為以后會計期問的費用或損失,但稅法規定應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所以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核算的對象不同,在納稅實務中,時間性差異主要表現在對于一些資本性支出的時間不同,與企業經濟活動密切關聯。
四、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發展的建議
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互間的差異越來越明顯,并且二者之間還存在相互矛盾之處,必須將二者協調才能更好地為會計核算服務,應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1.加強財務會計制度與稅務法規相適應
財務會計堅持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稅務會計堅持稅法原則,會計信息的核算處理必須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而稅務會計則必須遵循稅收制度和法規。要加強兩者協調發展必須將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相結合,確保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工作的獨立,將稅收的監管信息融合到會計制度的建立中,達到二者之間協調發展,相互作用,共同監管的作用。企業為了更好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就必須嚴格執行會計制度,遵守稅法的相關規定,解決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存在的矛盾,提高會計工作質量,不但要確保財務會計所反映的會計信息的質量,科學地管理企業運轉,還要提高稅務會計的工作質量,按時、按量的繳納稅費,合法經營。
關鍵詞:政府會計目標;會計環境;受托責任
以目標作為財務會計與報告研究的邏輯起點是規范會計理論中的主流理論,而會計目標受其所處的會計環境的影響。我國目前的預算會計改革中,并未提出明確的預算會計目標,但“政府會計改革和政府會計準則建設應當理論先行,能使我國政府會計改革有的放矢,少走彎路,才能使我國政府會計標準的制定和政府會計改革能夠真正解決我國實際問題”(劉玉廷,2004)。因此,明確政府會計目標,是我國政府會計改革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之一,這對于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對國內外政府會計目標的理論研究現狀進行了評述,并立足我國國情,對我國政府會計目標的定位進行了探討。
一、政府會計目標的涵義
會計目標即提供財務信息或編制財務報告的目標或目的。理論上,會計目標有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兩種不同觀點。受托責任的概念起源于兩權分離,當所有者把經營權委托給人時,人就承擔了受托責任,他們要管理好委托人的財產,并就財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如實地向委托人報告。因此受托責任觀認為,會計的目標就是以適當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責任及其履行情況,委托人關注的是信息的可靠性。其后,由于資本市場的日益發達,很多的委托受托關系都是通過資本市場來完成委托人和受托人并不直接接觸。此時,委托人除了關心受托責任的履行外,開始更加關注受托人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有利于其在資本市場上進行決策,故產生了“決策有用觀”,信息的有用性和相關性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政府會計目標即為政府財務報告目標或目的,目前,國內外關于政府會計目標的論述也主要有“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兩種。但由于會計環境的不同,各國的政府會計目標在不同程度上也呈現出差異。下文對國內外政府會計目標的理論研究現狀進行述評。
二、國外政府會計目標研究述評
國外對政府財務會計目標的表述,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兩種:美英模式和德法模式。
1、美英模式。這種模式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在內。其特點是:會計信息主要為外部使用者提供,范圍廣,內容多且細,重點是提供財務方面的信息,提供會計信息的目的是闡明政府的受托責任和滿足決策需要。例如,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在其第1號概念公告“財務報告目標”中明確提出:“政府財務報告提供的信息應當有助于使用者:
(1)評價政府的受托責任;
(2)做出經濟的、社會的,以及政治的決策,而評價受托責任是政府財務報告的最高目標,所有其他目標都必須與它相符合。
該準則委員會還認為,政府會計的具體目標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財務報告應當幫助政府完成政府向公民陳述受托責任的義務,并且應當有助于使用者評價政府的受托責任;
(2)財務報告應當能夠幫助使用者評價政府當年的業務活動成果;
(3)財務報告應當幫助使用者評價由政府提供的服務及其履行義務的能力。由此可見,美國政府將反映政府的受托責任作為政府會計的基本目標,并通過具體目標來實現。
2.德法模式。除德國和法國外,歐洲大陸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也都采用這種模式,其特點是:會計信息主要向立法機關、行政部門提供,主要提供財政預算信息,這些信息主要供議會和政府管理部門決策使用。如德國規定,政府會計的主要目的是滿足立法機關的信息需要,政府會計屬“立法導向”型會計,其信息用于“財政”目的而非“管理”目的;法國規定,所有的信息使用者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政府會計信息首先必須確認政府部門自己的需要是最重要的(北京市預算會計研究會政府會計課題組,2006)。
形成上述兩種模式差異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所處的會計環境不同。實行美英模式的國家,大多政治比較開明,集權程度較低,資本市場比較發達,文化也比較開放,注重個性化需求,國家對經濟的干預較少;而采用德法模式的國家,大多實行集權管理,國家對經濟活動干預較多,資本市場不很發達,屬于成文法國家,文化較為傳統和保守,往往比較注重集體主義,權力距離也相對較大,等級較為森嚴,注重按規章辦事。
三、國內政府會計目標研究述評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制度對政府會計目標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在《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政府財務報告的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要求。如,1998年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指出:“總預算會計信息應當符合預算法的要求,適應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上級財政部門及本級政府對財務管理的需要。”《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指出“: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行政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結果的需要,有利于單位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由此可知,我國目前的準則、制度對政府會計信息的要求著重強調合法性和對宏觀經濟管理的決策有用性,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烙印。但“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政府職能的轉換、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變化、政府績效評價制度的建設以及政府監督的加強等,均對反映政府經濟活動的政府會計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從而需要與時俱進,積極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劉玉廷,2004)。而政府會計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政府會計目標的定位。因此,根據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需要,國內理論界和實務工作者對政府會計目標定位問題進行了熱烈的探討,下文選取大部分的觀點進行述評。陳立齊、李建發(2003)認為,政府會計的基本目標在于檢查、防范舞弊和貪污,以保護公共財政資金的安全;中級目標是促進健全的財務管理,使得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是最小的或服務的更好;最高目標是幫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責任。
陳小悅(2005)認為,政府會計的目標應表述為:實現政府履行職責的高經濟透明度。時津(2006)認為,在政府會計中,向諸如公民、立法機關和監察機關及投資者和信貸者等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們評價政府受托責任的信息,是政府會計的最高目標。
張慧、高春(2006)認為,政府會計的運行環境決定了政府會計應該以反映和解除政府的財務受托責任為目標。政府財務報告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信息使用者評價政府受托責任的履行提供信息,從而解脫政府受托責任,同時增加政府財政的透明度。
王湛(2006)認為,政府會計目標應當定位于提供政府公共部門受托使用社會資源的責任履行的信息。金希萍(2007)認為,政府會計目標劃分為基本和具體兩個不同層次,基本目標是政府會計服務于政府整體受托責任的全面真實反映;具體目標為:促進政府單位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幫助使用者評價政府的受托責任,幫助使用者確定政府單位提供服務的水準;通過適當的授權交易,將交易過程和結果記錄在財務會計系統中,保證公共財政資源或其他資源真正用于限定的用途,以體現資源的專用性,防范舞弊和貪污,保護公共財政資金的安全;檢查政府財務業績和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陳穗紅、石英華(2007)認為,我國政府會計目標可以定位為兩個層次,首先,我國政府會計的基本目標,或言最高層次目標,是提供說明受托責任的信息。其次,我國政府會計的具體目標應是為以下四個方面提供和報告會計信息:第一,反映財政收支活動的合規性。第二,評價政府財務狀況。第三,反映政府運營績效。第四,提供反映政府可持續履責能力的信息。
陳勁松、石道金、彭玨(2008)認為,我國一般政府財務會計的目標應分階段來確定。在未來3~5年的時間內,我國政府財務會計應在完善財政收支分類改革的基礎上,著手完善基于現金制基礎或修正的現金制基礎的財務會計體系,提供反映政府整體的財務狀況、運營情況和現金流量信息,滿足政府管理部門、立法機關和審計機關在做出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決策時的信息需要,從而解脫政府的公共受托責任。
在未來5~20年的時間內,我國一般政府財務會計的目標應定位為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基礎上提供反映政府財務狀況、運營情況和現金流量的財務信息,以滿足政府管理部門、立法機關和審計機關在做出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決策時的信息需要,同時滿足投資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做出相應決策的信息需要,并有利于社會公眾了解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從而解脫其公共受托責任。
在未來20~5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里,我國一般政府財務會計目標可表述為提供以應計制為基礎的反映政府財務狀況、運營情況和現金流量的財務信息,以滿足政府管理部門、立法機關和審計機關在做出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決策時的信息需要,同時滿足投資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做出相應決策的信息需要,并有利于社會公眾了解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從而解脫其公共受托責任。
白亞龍(2008)認為,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政府會計目標應定位為以反映履行受托責任,提供全面而詳細的會計信息為最終目標,以反映政府財政收支情況,資源使用情況,滿足財政管理要求,不斷提高政府會計信息的準確度和透明度為現階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