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4 15:08:46
導語:在幼兒音樂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興趣是指一個人經常趨向于認識,掌握某種事物,并具有積極情緒色彩的心理傾向。達爾文曾說過;“就我記得,在學校期間的性格來說,其中對我后來發生影響的,就是我有強烈而多樣的興趣,沉溺于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深入了解任何復雜的問題和事物。”可見,興趣對學習是很重要的,語言在音樂教學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是音樂藝術的造型基礎與創造核心。如果在音樂教學中失去了優美、生動的語言、就會使其變得枯燥、無味,失去了藝術的魅力。俗話說“言為心聲,音為心語。”。如:《抬花轎》這首歌用的是流行歌曲的旋律,我們給它配上一個有趣的故事,歌詞是“八只小狗抬花轎,老虎坐轎把扇搖,一只小狗跌一跤呀,老虎狠狠踢一腳……小狗抬轎到半山腰呀,……一二三,向上拋,老虎跌個大老跤……”孩子們邊聽故事邊學歌曲,學的可認真了,并且孩子們自發的加上了相應的動作,很快的就學會了這首歌曲。
2設計打擊樂伴奏促進幼兒學習
教完歌曲的詞曲后,我一邊讓孩子們演唱,一邊用打擊樂器伴奏。這樣增強了幼兒的參與意識,不但能主動地去參與音樂實踐,去直接感受音樂,并克服了音樂課以唱為主的枯燥乏味,使活動氛圍生動活潑;同時也鞏固了節奏概念,增進了幼兒對音色的了解,掌握了樂器的使用方法,增強了音樂的表現力;如中班活動《加油干》中,孩子們學完這首歌后,重點讓孩子們用鈴鼓、碰鈴、圓舞板合奏這首歌,孩子們興趣十足,在愉快地勞動中都能較熟練地掌握節奏,并引導幼兒不斷地完善創新,幼兒在探索的過程中,會初步感知節奏、音色、情緒的不同變化,進而把這些體驗逐步升華并加以理解。幼兒從內心品味著成就感,漸漸對用打擊樂來為歌曲伴奏更有興趣了。
3歌曲表演激發幼兒情感表達、體驗
幼兒天生好玩好動、好奇心強、想象力豐富,他們對音樂的感受往往是喜歡通過各種動作表現出來。所以,要提高音樂活動的質量,就應根據孩子好動好游戲的心理特點,把孩子的音樂學習與游戲、舞蹈有機地結合起來,讓孩子通過自身的活動,在音樂世界里蹦蹦跳跳、輕輕松松的獲得知識、技能。如《找小貓》是小班幼兒非常喜歡的音樂游戲,在游戲中我扮演“貓媽媽”、孩子們扮演“小貓們”,躲的時候提醒他們可以躲在小椅子后面。而當游戲進行的時候,我發現孩子們不滿足于僅僅藏身于椅子后面,有一部分孩子一唱到“找個地方躲躲好”的時候,就已經往邊上的小桌下、鋼琴后面躲藏了。見此狀況,我也未加阻止,依舊扮演媽媽嗎“鎮定地”去找小貓,而被我摸到頭以后,小貓們也乖乖地回到了座位上。可見孩子們在游戲中會有自己的想法和創意,他們的興趣很可能會轉移到躲藏的地點上去。針對這樣的狀況,我覺得可以適當滿足孩子們的需要,讓他們在遵守規則的情況下,有所創意的游戲。通過有趣的“找小貓”游戲,培養了幼兒聽聲音迅速躲藏保護自己的能力,幼兒在愉快歡樂的游戲中學習音樂,發展音樂聽覺能力和節奏感。
4通過創編歌詞激起幼兒創編興趣
讓幼兒給熟悉的歌曲增編新的歌詞或改變部分歌詞,這既能提高幼兒唱歌的興趣,也有利于幼兒創造力的培養。在活動中,我把注意力放在保持和增強幼兒對創造型活動的興趣方面,如小班音樂《小手爬》里唱“爬呀爬呀爬呀爬,一爬爬到頭頂上;爬呀爬呀爬呀爬,一爬爬到小腳上”。這首歌曲的音樂以它特有的活潑、輕快的節奏深受孩子們的喜愛,活動中采取邊唱邊和幼兒一起玩的形式,幼兒在不知不覺中就學會了歌曲和動作。在我發出“我們還可以把什么變到歌里去?”的問題后,孩子們的思維一下子就打開了,孩子們大膽地創編:“臉蛋、辮子、肩膀、膝蓋、小背、小腿”等都跑到我們的歌里來了,孩子們越唱越高興,都愿意到前面表演給大家看了。這個活動在孩子們愉快的情緒體驗中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這首趣味無窮的歌既激發了幼兒對音樂的興趣,又開闊了幼兒的眼界,還打開了幼兒思維的窗戶,充分發揮了幼兒的思維想象能力。因此在大量的音樂活動中,幼兒的智力得到了很大地發展。
5音樂在一日活動中的滲透,讓幼兒潛移默化受熏陶
我將音樂滲透在幼兒一日生活之中,早晨來園時,播放一些輕松活潑的音樂,讓孩子們高高興興地來園,使孩子一進園就進入一個快樂的氛圍中;在每次集體活動前我都會彈一首小律動歌曲,讓孩子們做律動安靜下來,告訴孩子們活動馬上就要開始了。在午餐時輕聲播放一些悅耳的世界名曲,給孩子一個安靜、舒適的氛圍,陶冶幼兒的情操,豐富幼兒的生活內容;組織幼兒洗手時,一邊放《洗小手》歌曲一邊組織幼兒排隊,“伸出小手比一比,看看誰的最干凈”,既杜絕了等待的現象,又達到了培養良好生活衛生習慣的目的。
歌唱不僅具有陶冶情操、感受藝術熏陶的作用,還兼具重要的教育意義。幼兒在統一形式美、優雅曲調以及完美韻律的刺激下,心理處于極其放松、歡快的可調節狀態,多樣的內容、形式、風格誘發幼兒豐富的想象和聯想。歌唱活動中的創造性培養有以下幾種形式:第一,通過無意識的自編自唱,幼兒在咿呀學語時期就經常自編自導冒出歌曲的節奏,或者手舞足蹈,這其實是對平時日常外界刺激的反映。幼兒極易受音樂的感染、藝術的同化。幼兒通常在已有的音樂知識、經驗的基礎上(外界刺激),運用某一腦海中熟悉旋律或近似旋律來表達內心的思想感情。如:當媽媽經常放小蘋果的歌曲聽,從而形成一定的認知時,一旦聽到這一旋律,兒童便會不自覺地哼唱,通常還加入自我舞蹈的表現,這就是一部分的自我再加工。當然,幼兒也已形成思想觀念,極渴望給予肯定,因此,對這一行為,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應該加以贊揚與鼓勵,使其表演時情感得到滿足,創造性表現能力得到發展。第二,自創編排適合的演唱形式。幼兒的歌唱形式不應該拘謹于當前的現有的獨唱、和唱、領唱、齊唱等毫無變化的演唱形式。教師應該進行有計劃、有意識地多樣性編排,使兒童不會形成思維的固化模式。可以在掌握唱歌技巧的前提下,利用歌唱接唱接龍游戲、陪襯式合唱、多重填充式合唱或者某一種更加新穎易接受的形式,培養幼兒的創新意識。可以在老師的指導下集結幼兒的智慧,根據自己的想法來改編不同的演唱形式,并力求做到與眾不同。
2在韻律活動中開發幼兒的創造力
韻律感的培養是個潛移默化的影響過程,并不是一朝一夕養成的,它又是幼兒隨著音樂進行的本能活動。動作的伴隨是幼兒認識音樂、學習舞蹈和從音樂中獲得快樂的最自然、最有效的途徑。它能滿足幼兒身體活動的需要,參與對音樂進行探究的需要,進行想象、聯想、思維的整體統一認識。最具代表性的是舞蹈表演,舞蹈形式培養幼兒運用動作進行創造性藝術表現意識和創造能力。可以利用創編舞蹈的形式培養幼兒的韻律感。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根據幼兒的實際能力與具體表現編排恰當的舞蹈,使幼兒不僅能夠獲得更多創造表現的經驗,而且還會自我利用基本的舞蹈語匯和舞蹈的基本方法創造編排新的舞蹈。幼兒能獲得更多的積極性與對音樂、舞蹈的興趣,擁有更具表現力的行為動作,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創造想象和創造能力。
3利用基本的樂器,在演奏活動中開發幼兒的創造力
如幼兒時期的打擊樂演奏活動,指揮,簡單的鋼琴、口琴伴奏等多樣的課程尋找兒童感興趣的樂器課程,培養感興趣的樂器。一方面,幼兒使用樂器可促進其肢體的協調度、靈敏度。另一方面,也促進了其專注度的培養。在不停學習表現手法的基礎上進行大膽的想象與自我探索,拋棄原有的思維模式,接受更加獨特的表現形式。教師在這一階段起到了一個指引的作用,啟發幼兒在操作樂器中大膽地想象、探索、不斷提高創造技能。
4結束語
(一)激發幼兒參加音樂活動的欲望
教師在幼兒音樂活動及其與音樂有關聯的活動中,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來讓幼兒體驗音樂的樂趣,如彈奏優美的童謠曲調,或者跳一段有節奏的舞蹈,激發幼兒積極主動的參加音樂活動,提高幼兒對音樂的欲望,從而培養他們對音樂的興趣與習慣。幼兒們越喜歡音樂,就會越想唱,也就會越唱越好。幼兒對音樂的探求往往從興趣開始,欲望是幼兒們學習入門的導向,是一種特有的指向性。然而,幼兒們對音樂的興趣與習慣又受教師的制約與影響,我們幼兒音樂教師就要想辦法激發幼兒主動參與到音樂活動中去。
(二)培養幼兒參與音樂游戲的興趣
選擇具有有趣情節和幼兒喜歡的動物形象、人物形象等的音樂游戲。幼兒人園,就進入到了與家庭生活完全不同的幼兒園集體生活之中,幼兒園老師組織的豐富、好玩的游戲能很好地起到激發幼兒喜歡幼兒園、喜歡老師、喜歡同伴的情感的作用。因此,教師們選擇的音樂活動樣式應千差萬別、豐富多彩,每個音樂活動都可以融入含有各種音樂素質的小游戲。游戲內容的設計應該具備充滿情趣的活動情節,以及幼兒們都喜歡的人物形象、動物形象等。例如:親子音樂游戲讓個性從音樂中得以體現,幼兒們能夠從音樂中體會成長的驚喜與快樂,從而他們對音樂的興趣也會隨著音樂技能的提高而不斷加強。演唱是一種很有效的音樂表現方式,它可以使幼兒們在已經獲得相當表現力的基礎上趁熱打鐵,充分發揮童謠歌曲的魅力,以達到在演唱中感悟歌曲的內涵,從而滿足幼兒們自我發展的需要。幼兒的實踐創新能力也將在演唱中得到鍛煉和發展。老師也可以在課堂音樂游戲中獲得幼兒感受童謠音樂和創造能力的直接信息。如老師可以這樣引導幼兒:你學會了這首這么好聽的童謠之后,想不想回到家里唱給你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聽呢?假如老師和其他小朋友就是你的觀眾,你將怎樣來演唱剛才學會的童謠呢?小朋友們以小組為單位展開激烈有趣的討論,根據童謠的內容、情緒創編動作。幼兒在這種自編、自唱、自演的實踐活動中,既培養了對音樂的興趣,提高了表演能力,又發展了創造性思維,進而真正把音樂課變成了充滿游戲內容的自主活動課。
二、遵循幼兒生理和心理特點,為他們營造有利于培養音樂興趣與習慣的氛圍
幼兒音樂教育是采用生動活潑的教學內容和形式,對幼兒進行的一種音樂啟蒙,對培養幼兒對音樂的興趣與習慣是十分關鍵的。因為幼兒具有好奇心強、活潑好動等特點,如果只采取呆板無趣的音樂教學模式,幼兒是難以接受的,應當采取富有濃厚趣味的教課內容和教學方式。比如:利用動聽的童謠歌曲、優美的舞蹈能激發幼兒對音樂的興趣。唱歌在音樂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幼兒園開展音樂教學的重要內容。在唱歌教學中,教師要創新性的運用各種不同的教學方法來激發幼兒參與音樂活動的興趣,利用活潑生動的教學模式進行唱歌教學。例如,在音樂活動大樹媽媽中,教師可以通過創設情境把歌詞轉變為幼兒們愛聽的小故事,以此作為教新歌的開場。用生動有趣的語言向幼兒們講解,讓他們了解歌詞的內容。幼兒們在聽故事時,還會激發其學習興趣,學習歌曲的同時,讓幼兒自己再試著去創編歌曲的動作,教師再加以指導,這樣就更能增加幼兒對音樂的喜愛,從而更好的培養幼兒對音樂的興趣與習慣。
一、動,讓幼兒跟著音樂舞動,提高幼兒的音樂節奏感
音樂是天籟的聲音,更是生命的律動,韻律活動是幼兒園在組織音樂教學活動時的一種組織形式,在組織韻律活動時,樂曲、動作和歌詞的選取,都要遵循以生活化為主,掌握好適宜性。年齡較小的幼兒一般選擇旋律優美、輕松、歡快的音樂,并且音樂章節短一些的,重復性較強的音樂。隨著年齡的增長,可以選擇一些比較具有特色的民間音樂,風格差異大一些的音樂等都可以。當然,在組織這類韻律活動的時候,很多教師主要是通過示范的形式來組織幼兒學習的,這樣的方式耗時長,幼兒的自主性差,容易造成幼兒思維的局限,過度模仿,沒有自己的想法和特色。這一時期的幼兒應該是想象力和創造力最為豐富的時段,如果一味的教師示范、幼兒模仿的教育形式的話,會給幼兒造成思維模式的僵化,孩子的自我想象力和創造力也得不到有效的發展。因此,在音樂教育的研究過程中,我們改變了策略,充分還給幼兒自主探索的平臺,引導他們在自我探索中發現,在實踐中嘗試,在體驗中領悟,將更多的自由放飛給孩子,把更多的時間留給他們自己去感悟、體會和理解,去放飛想象的羽翼,去創造美表現美。如《擺手舞》的教學中,讓幼兒充分發揮他們的想象,感受土家人的舞蹈動作與我們生活中哪些是相象的,從而,感受音樂旋律的變化想象出舞蹈動作,用豐富的肢體語言、表情和身體感覺來表現土家族的小朋友生活中能做的事情,如幫媽媽做力所能及的小家務:洗衣服、涼衣服、擦桌子、澆花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刷牙、洗臉、梳頭發、穿衣服等;幼兒園的各種體育鍛煉:打氣、拍球、投籃、跳繩等。孩子們在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間音樂的伴奏下都能把自己平時生活中做過的一些事情變成優美的舞蹈動作來展現,沒有模仿,沒有約束,大膽想象和創造。
二、動靜結合,充分促進幼兒音樂教育素養的提升
幼兒園教育最基本的目標就是在于激發幼兒學習的興趣,充分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萌發幼兒主動求知的欲望。只有在幼兒要學的基礎上,教師的授予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在以前的音樂教學活動中,教師往往都忽略了幼兒愛玩、好動的天性,只是一味的關注靜的一方面,不斷的給幼兒灌輸理論知識或者在想象中理解。而不是給予他們充分自主的探索平臺,過度的對他們進行技能技巧的訓練。其實,在教學活動中,我們只要充分的激發幼兒的表現欲,讓他們在創編中探索、嘗試,并給予他們一定的鼓勵,激發幼兒的自信心,讓他們充分的動起來,有了學習的興趣,他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也就自然而然的被激發了。如我在《擺手舞》的教學中,活動一開始,我首先復習已學習過的“鑼鼓經”和單擺,帶領幼兒邊念“鑼鼓經”邊做單擺進入活動場地,也是為將要學習的擺手舞作鋪墊。各個民族都有本民族建筑、生活習俗和舞蹈,如:傣族的潑水節;佤族的新米節;拉祜族的葫蘆節,人們都會載歌載舞來慶祝。因此,利用白板課件通過出示土家族的擺手堂,引導幼兒了解擺手堂是土家人最喜歡去的地方,整個山寨的人都喜歡圍在擺手堂的面前跳起歡快的擺手舞。之后,直接進入主題,在我完整示范擺手舞過后,請孩子們模仿看到的擺手舞動作,并到中間來做給大家看看,引導下面的孩子仔細觀察和發現,自主的去學習擺手舞中的四個基本動作:單擺、雙擺、跳擺、拜擺。以幼兒為主體,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充分自主學習和展示的舞臺。當然,活動中,也讓我感受到了這個環節的設計,較好的調動了幼兒學習擺手舞的興趣,當一個幼兒在前面示范時,下面的孩子也都跟著手舞足蹈,躍躍欲試,讓我感受到孩子們特別想快點加入到舞蹈中去的迫切心情。在學跳集體舞時孩子們最活躍,利用“鑼鼓經”跟動作的配合來練習基本動作,一改常態的教師喊節奏、幼兒做動作的教學手段,以富有土家族特色的“鑼鼓經”作為節奏練習,并鼓勵幼兒邊念邊做動作,使活動更具有土家族的韻味,也為活動增添了一絲情趣,不會顯得那么教條。充分體現以幼兒為主體的學習,發揮了幼兒的能動性。音樂節奏感也隨之提高,音樂素養也得到了不斷地提升。當然,幼兒音樂素養的提升,不能局限于30分鐘課堂上,而要滲透到每日活動中,將幼兒生活和教學活動相結合,以音樂為主題布置教室和主題墻,營造一種積極的藝術氣息,使幼兒得到潛移默化的熏陶,陶冶性格和情操。晨間幼兒每天來園就能聽到廣播里放的音樂,熟悉而優美,他們不再感到疲勞和彷徨,靜靜的在校園中享受一天的美好學習時光。在區域活動中,幼兒可以自主選擇去音樂區,隨著音樂唱歌跳舞,與同伴合作,一起游戲、舞蹈,給幼兒一個自由的空間。每個月學校也可以開展小舞臺表演,每個班編排一到兩個節目去小舞臺上展示,使幼兒的表演欲望得到充分的展現,促進幼兒各方面能力的發展。
作者:張冰清單位:江蘇省昆山市繡衣幼兒園
一、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與
西方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相同嗎?
管建華先生在其文章《“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批評與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建構》中寫道:“但有一點似乎讓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紀中國的音樂課程標準中卻提出了比審美的音樂教育更為極端的概念,即‘音樂教育以審美為核心’的概念。這種‘核心’的哲學根基是什么?”“我們沒有看到音樂新課標中關于‘審美’界定的任何參考文獻,也無任何新的理論闡釋,從其理論依據來看,它基本出自對歷史的沿用,如從席勒、康德美學理論中‘審美’的引用。再則,與美國音樂教育家雷默‘作為審美教育的音樂教育’(MEAE)有一定聯系。”“它(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基本上將音樂教育禁錮在‘審美’的牢籠中,使音樂教育無法面向人類的精神世界和現實生活的世界敞開。因為,音樂生活與人類的政治、經濟、宗教、文化活動各領域息息相關。”很明顯,管建華先生認為國內的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與西方審美音樂教育哲學如出一轍,而國內這種說法甚至還要極端。
那么,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與西方審美音樂教育哲學到底相同不相同呢?為了弄清這一問題,我們有必要先來明確―下西方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的本質。
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產生于美國20世紀50年代末期,在此之前,美國音樂教育主要以實用主義為其哲學基礎。“二戰”后,蘇聯人造衛星上天,與之對照,美國發現自己教育的落后,由此調整教育目標,將學科教育放到了教育之首。面對音樂教育備受冷落的境遇,納爾遜?亨利提出要發展一種注重音樂內在價值的音樂教育哲學,希望通過強調音樂學科的學習價值與獨立存在價值,確立音樂學科在教育中的基礎地位。于是音樂教育出現價值轉向,開始強調音樂中要素的、形式的、審美關系的感知和知識,以及對音樂學科的實在的體驗,音樂教育由此開始進入一個審美教育哲學的時代。該哲學思想于20世紀60年代得到迅速發展,至1970年,貝內特?雷默《音樂教育的哲學》這一著作的出版標志著這場審美教育運動達到了巔峰。80年代之后,審美音樂教育哲學思想逐漸走向衰落,并開始受到其他音樂教育哲學理論的質疑與批判。由以上可以看出,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理論的產生背景以及其美學理論基礎(18世紀康德、席勒等人的“純粹美學”)決定了它過分強調音樂的本體價值。該理論認為:音樂作品的價值是固有的和內在的,欣賞者要想獲得審美體驗,必須以審美方式聆聽音樂作品,必須深入到使作品成為一件藝術作品的那些創作素質中去――即旋律、和聲、節奏、音色、織體、曲式等音樂要素。很明顯,審美音樂教育哲學傾向于“為藝術而藝術”(審美),從而也就忽略了音樂的其他功能。
我們國內以“審美為核心”音樂教育哲學理念的確立在某種程度上,既是對傳統歷史文化的繼承與發揚,又是對外來文化的借鑒與吸收。
回顧歷史,早在春秋時期,儒學創始人孔子就提出“盡善盡美”的評價音樂作品的標準。說明,我國古人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樂陶冶性情之美,以至于孔子在欣賞了《韶》樂之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但我們注意到,音樂作品在此必先“盡善”,后才“盡美”。之后,由于宗法倫理社會的需要,更是過分強調音樂的教化功能。如孔子認為:“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于是音樂漸漸淪為道德教育的附庸和政治宣傳的工具。至1912年,任教育部長時提出將音樂教育作為美育的主張(這一主張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響),并先后提出“五育并重”、“以美育代宗教”、“美育救國”等創見。在1930年為《教育大辭書》所寫的“美育”條目中說:“美育者,應用美學之理論于教育,以培養感情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與智育相輔而行,以圖德育之完成者也。”可見,的美育主張依然是以德育為最終目的的。后來,美國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理論的代表人物貝內特?雷默在1985年與1998年兩次來華訪問,其《音樂教育的哲學》(1970年版)著作也被引入,由此對中國音樂教育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中國音樂教育之所以容易與雷默的審美音樂教育立場產生共鳴,一方面,是由于中國傳統儒學文化中的美學淵源;另一方面,便是社會因素促成了兩種文化的結合。原因是,在剛剛經歷了瘋狂迷亂的十年“”歲月之后,中國的知識分子對政治變得格外敏感,而由于音樂素來有為政治服務的傳統,于是便認為就音樂論音樂沒有任何政治色彩,可能會比較保險。最終在制定《標準》時,明確提出我國的音樂教育哲學: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筆者認為,雖然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理念源于西方,但由于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土壤之中,它很難成長為純粹審美意義的哲學理念,它依然脫離不了通向德育教化目的的傳統文化軌道。也就是說,與西方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理念相比,實則名同而質不同,相通而不相同。春秋時期的晏子曾曰:“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這句話中所蘊含的哲理用以解釋這種現象再合適不過了。這也正是音樂學科在中國始終不被重視,而在美國能夠成為基礎學科的真正原因。
二、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是統一性、封閉性、排他性的嗎?
我們先來看看功能論、語境論、實踐論各自對審美教育哲學的批評。
李渝梅、李方元兩位教授在其文章《解讀“功能音樂教育”――讀書札記:關于當前美國音樂教育理念之一》中對美國教授保羅?哈克博士所主張的功能音樂教育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功能音樂教育最核心的內在品質有兩點:“一點是通過音樂多種功能的教育,影響學生的態度、價值和行為,以此發展出學生對多種音樂風格的判斷力和抉擇力,并獲得明智的運用的能力;另一點是,希望音樂真正回歸到文化之中,以此承載起更多的社會功能,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審美的和
非審美的交流,包括對社會、對儀式、對環境、對心理、對生理等全方位的貢獻。”通過引用著名音樂人類學家A.梅里亞姆所指出的音樂的十種功能(情緒表現、審美欣賞、娛樂、交流、符號象征、身體反應、強化對社會規范的符合、樹立社會機構和宗教儀式的權威、為文化的延續和穩定服務、促進社會的凝聚力),進而指出:既然音樂作為人類的基本活動具有多方面功能,那么,音樂的多種功能應該在音樂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示。而“作為審美教育的音樂教育總是傾向于孤立主義的‘為藝術而藝術’,這樣就大大限制了音樂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樂教育在廣泛、多樣、基本的功能方面表現出應有的作為。”原因是審美音樂教育存在局限性――“審美教育有三個將點:一是它與歐陸的傳統美學的直接聯系;二是其理論是建立在音樂學的知識體系之上的,與精英主義觀念有著某些淵源;三是從時間上看,它可能還沒有來得及與民族音樂學進行認真、深入的對話和對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做出必要的回應。”以上可以看出,功能音樂教育針對審美音樂教育孤立“審美”的弱點,提倡審美理念與實用理念相結合的觀點,力求使音樂在更廣闊的社會范圍內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同時對音樂的文化語境也給予了關注。
那么,我們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是否對音樂的各種功能給予關注了呢?在《標準》中除了對音樂教育美育功能的強調,對音樂教育德育功能的關注更是我們的歷史傳統,如《標準》中指出:“應將我國各民族的優秀傳統音樂和反映近現代與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音樂作品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培養愛國主義情感。”另外,《標準》中對音樂教育的審美體驗價值、創造性發展價值、社會交往價值、文化傳承價值四方面價值的界定,也體現了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對音樂教育其他功能的關注。
管建華先生在其文章《“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批評與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建構》中從音樂人類學的角度,提倡建構將“音樂作為文化”的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語境論)。指出音樂人類學家已提出將“音樂作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樂”的觀點,國際音樂教育學會也已經公認“音樂是作為人類的普遍文化現象”。當今世界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已成為重要潮流,“今天的音樂教育必然開始音樂文化反思與‘概念重建’。世界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將不同文化音樂并置,承認它們是價值平等而表現方式不同的音樂,非洲音樂、阿拉伯音樂、印度音樂、東南亞音樂、拉丁美洲音樂等等,都將進入我們音樂教育的視野。”所以“(1)我們需要多學科的、綜合的與文化整合的音樂教育哲學,而非單一的、與文化分離的審美的音樂教育哲學。(2)音樂教育的社會功能日益受到嚴重挑戰,音樂教育不可能回避全球文化視野及其生活世界的考慮,多元文化音樂教育是人類未來音樂教育的現實基礎。”進而指出以“審美為核心”音樂教育哲學是建立在自笛卡兒以來的認識論的普遍主義哲學基礎上,在哲學史上有其歷史局限性:“第一,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的認識論哲學基礎是普遍主義,它將‘審美’作為人類理解音樂的最重要的和共同的心理基礎。第二,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的認識論基礎是反歷史主義的。第三,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的認識論哲學基礎是反哲學語言學轉向的。”特別是管建華先生的幾個反問,更是有效擊中了審美音樂教育哲學的軟肋:“是否存在符合所有文化普遍的‘音樂’界定以及普遍的‘美學’標準或‘審美’概念?或者說我們能否找到一個音樂的共同本質的東西作為理解世界音樂的基礎?”“我們是否能夠先脫離各種文化或依據一種文化來創造一個普遍的、本質的音樂美學、概念理論,然后可以用這種普遍的美學理論去說明、去理解不同音樂?”“請問有哪一種‘音樂美’在歷史上是永恒不變的?”從而得出結論:“當代音樂教育不是一種審美區分的教育,審美并非核心,它是文化功能中的一種,文化的概念可以包含美學的、宗教的、哲學的、藝術的、政治的、教育的各個方面,但音樂教育作為審美,把音樂教育的認識活動簡單化或單一化了,并將音樂的生活世界的經驗隔離或邊緣化。”
而在我們的《標準》中,則將“理解多元文化”作為基本理念之一,指出應“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于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于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這充分說明我們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已經從音樂人類學的視角,對世界多元音樂文化給予了關注,已經具備了較強的多元文化意識。另外,《標準》中對音樂教育的文化傳承價值的明確界定,也說明了,我們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已經將音樂這一傳承載體歸屬到其文化母體之中,賦予其深厚的文化意蘊。
前面兩篇文章都提及了美國大衛?埃里奧特的實踐哲學。在埃里奧特看來:只有實踐才是音樂的本質,音樂在實踐中存在,音樂人也是實踐意義上的存在,音樂欣賞只是音樂實踐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說,審美只是音樂教育的一部分,實踐包括了審美。音樂教育的主要價值即MusIc(指包含了許多種不同的音樂實踐的多樣化人類實踐)的主要價值:自我成長、自我認識以及最佳體驗。因此,音樂教育的目標,以及每一個音樂教學情境的主要目標是:通過培養學生在精選的音樂實踐中平衡他們的音樂能力和音樂挑戰,使他們獲得自我成長、自我認識及音樂愉悅。埃里奧特認為,音樂的審美概念以四個基本的假設為基礎:“第一個假設是音樂是客體或作品的集合。第二個假設是音樂作品存在而且以一種且只以一種方式聆聽,即審美的方式。審美地聆聽音樂作品意味著完全專注于所謂的審美特征。音樂作品的元素和結構特征:旋律、和聲、節奏、音色、力度、織體和組織過程(如變奏、重復),這些為審美特征提供了形式。審美概念的第三個假設是音樂作品的價值總是固有的和內在的。大多數(而不是全部)美學理論家相信音樂的價值只在于音樂作品的結構特性。第四個假設是假如聽眾審美地聆聽音樂作品,他們將獲得(或經歷)一種審美體驗。術語審美體驗指一種特別的情感發生或無私的樂趣,它們似乎來源于聽眾對音樂作品審美特征的完全關注,不包括任何道德的、社會的、宗教的、個人的或其他特征可能表現、指向或代表的實際聯系。”
在《標準》中同樣體現出非常明顯地注重多樣化音樂實踐活動的傾向。如《標準》中明確規定將“重視音樂實踐”作為音樂教育基本理念之-,并指出:“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
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對于功能論、語境論、實踐論三種哲學觀點各自所堅持的不同立場、各自的合理內核,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都給予了不同程度的關注,雖然在廣度與深度上不及各種觀點更廣泛、更深刻,但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與西方統一性、封閉性、排他性的審美音樂教育是不同的,它有著一種非常明顯的追求多元化、開放化的傾向。
那么,為什么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還會受到人們的質疑與批評呢?筆者認為,首先是因為國內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與西方的審美音樂教育是同宗同源,是建立在具有歷史局限性的18世紀康德、席勒等人的美學理論基礎之上的,并與19世紀的精英主義“為藝術而藝術”的藝術觀有著天然的親和關系。這一天生的劣根性,自然會成為人們的眾矢之的。其次,便是因名之故。以“審美為核心”這一命名,很容易誤導人們去過分注重音樂的本體價值,從而也就容易忽略音樂的非本體價值。如前面所述,不論是實踐論的觀點,還是從功能論的角度,審美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而且各種功能并不存在“核心”與“邊緣”或“主”與“次”之分。正如保羅?哈克所說:“無論審美功能如何重要,具備怎樣的基礎性質,我們應該同時記住音樂的其他功能也是同樣重要的,也具備著同等的基礎性質,當我們在涉及審美的價值以及實現這種價值的必要性的時候,我們絕不能孤立地考慮審美自身。”。而且,在音樂人類學家看來,并不存在一種符合所有文化的普遍的“美學”標準或“審美”概念。如此一來,以“審美為核心”這一命名確實有些讓人匪夷所思。這應該正是管建華先生認為:“有一點似乎讓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紀中國的音樂課程標準中卻提出了比審美的音樂教育更為極端的概念……”的原因。
三、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該如何發展?
哲學家威爾什指出:后現代是一個告別了整體性、統一性的時代。后現代是一個徹底的多元化已成為普遍的基本觀念的歷史時期。的確,在當今全球一體化背景下,“多元化”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在音樂教育哲學研究領域內,音樂教育哲學基礎也呈現出多元化的面貌。劉沛先生在其文章《音樂教育哲學觀點的歷史演進―兼論多維度音樂課程價值及邏輯起點》中就系統梳理了西方音樂教育的六種主要哲學觀點:所指論、表情論、形式論、語境論、實踐論和功能論,各種哲學理念既對立又統一,有效地促進了我們對音樂的本質以及音樂教育價值的深入認識。各種哲學理念雖然各執一詞,但相互之間也存在互相交融的情況。比如,功能論者保羅?哈克指出:“無論是實用的理念還是審美的理念,偏取一家之說都不能為全社會認可音樂教育提供強有力的論證。我的動議著眼于中庸的立場,強調音樂的整體價值……”“在這里,我提出一種‘社會的/功能的音樂教育’,或簡稱做‘功能音樂教育’,它可能有助于我們認識審美觀與實用觀之間的關系,不是截然的對立,可能有助于我們及時地為當代社會的音樂教育樹立起一種更為寬廣、更為全面的觀點。”對于外部社會的聲音的認識,功能音樂教育亦采取了音樂人類學的立場,即音樂是文化中的音樂,必須從文化中認識音樂的立場。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功能論與語境論以及審美觀相互融合的一面。實踐論者大衛?埃里奧特則主張:審美只是音樂教育的一部分'實踐包括了審美,可見埃里奧特所主張的實踐包括能夠給人們帶來音樂體驗的所有音樂實踐活動,它已經涵蓋了審美實踐。另外他亦指出:語境性和過程性是實踐的特征,脫離了一定的語境,音樂也就不成其為真正的實踐了。從這里我們又可以看出實踐論與語境論相互融合的一面。而音樂人類學家(即語境論者)則將視野拓展到全球文化視野,堅持文化相對論,并認為音樂作為文化對于人類可以起到多方面的功能,審美并非核心,它只是音樂文化功能中的一種。在此我們亦可以看出語境論與功能論、審美觀互相交融的一面。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發現各種哲學理念之間有著相互融合的趨勢。
那么,我們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理念面對哲學基礎多元化以及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發展趨勢,面對來自各方面的質疑與挑戰,又該如何去發展自己呢?我們先來看看美國審美音樂教育的掌門人貝內特?雷默是如何應對的,或許會給予我們以提示與啟發。
面對多重挑戰,雷默在其2003年版的著作《音樂教育哲學:提升的視野》中談到:“審美教育并不是一個永恒不變的法則,而是提供一種過程指導,就其本質而言,必須是正在發展的過程中而且是開放的,……我所理解的審美教育是可以改變的并且是靈活的,試圖去捕獲有關音樂的最佳思考,并將其運用于音樂教育實踐。”對于各種哲學觀點,雷默采用了“融合”的觀點:“融合是與多元主義和平共處,而不是超越它……但是,它不是簡單的接受,而是試圖與多樣性共存合作促使事物多樣性,試圖去做哲學工作應該做的事情……融合是多元主義的一種思考、研究和分析方式。”。最終雷默的建議“以體驗為基礎”的音樂教育哲學。對于“體驗”一詞,他做出界定:音樂與人類的其他體驗一樣。他認為,這種體驗哲學關注和珍視所有方式的音樂體驗,關注和珍視能夠提供特殊音樂體驗的所有音樂。任何單一的哲學都沒有這種哲學的內涵全面,體驗哲學包括所有的音樂以及參與音樂的所有方式。可見雷默的最終目的是試圖建立一種多元化、開放化,包容性極強的音樂教育哲學體系。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多元化的哲學觀點都有著明顯的開放性與包容性。這就啟示我們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也應該以一種海納百川的胸懷,對國際音樂教育領域的各種新成果,以一種兼容并蓄的態度,取其“精髓”,去其“糟粕”,進一步補充、完善自己,并以一種坦蕩、開放的胸懷,隨時準備接納、吸收人們在不斷深化的認識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思想、新觀點,這是人們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為避免固步自封,思想滯后,追求與時俱進的必然要求。有感于此,筆者在此提倡一種“求善論”的音樂教育哲學觀點,此觀點中的“善”既是對儒學創始人孔子所提出的“盡善盡美”藝術標準中“善”(德)字含義的繼承,又是對它的一種超越,乃是取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著作《尼各馬科倫理學》一書中“善”字的含義。在該著作中,亞里士多德認為:人的行為都有其目的,在所有的目的中,應該有某種首要的或者最高的目的。這是一種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它,而它卻不以其他東西為目的的目的,即其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這就是最高的善。很明顯,亞里士多德所說的“善”字的含義是指人們的愿望與理性所要達到的最高目的。藉此含義,來建立我們的“求善論”,實是與我們音樂教育的終極目的再相符不過了,它包羅萬象,所有美學的、哲學的、宗教的、文學的、藝術的、科學的含義等等,都為它的胸懷所容納,它是過去、現在以及將來人類不斷追求的至高無上的理想境界。同時我們清楚地知道,由于人們認識過程的過程性與無限性,決定了一切認識和理論都天生具有著某種歷史局限性。換言之,任何理論學說都不會是完美的,人們對事物終極本質的認識與關懷,只不過是人們追求的終極目標與理想,它始終在我們認識的彼岸,我們永遠走在不斷探索的路上。但為了關注我們的內心世界,更為了深層關懷人類自身,我們愿意為之付出、不斷跋涉,因為幸福、樂趣就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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