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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以及資產評估理論和學術的進步,資產評估這門學科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無形資產評估過程中廣泛應用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并結合不同的資產特點以及評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評估方法。由于實踐和理論的發展促使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實踐和理論中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無形資產評估行業在運用市場法的過程中出現了長久以來得不到解決的諸多問題:無形資產的涵義尚未完全明確、評估過程中涉及的價值類型尚未得到完全解決,等等。筆者在此考慮從經濟學為角度來思考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的缺陷,并加以思考分析以期對無形資產市場法評估做出理論指導。本文選取了無形資產評估中的市場法作為本文的中心進行思考和研究。并針對國內外的相關進行了思考和創新。
無形資產評估作為市場評估中涉及種類和范圍最廣的資產無疑對資產評估行業影響巨大,但是迄今為止關于無形資產評估依舊存在諸多尚未解決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加深對無形資產評估的進一步的研究。本文著重從無形資產評估方法中最簡單、最有效的市場法進行研究,以獨特的思路對無形資產中市場法的評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
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中國資產評估協會(2008)217號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義無形資產:本準則所稱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擁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能持續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上述定義的無形資產為廣義的無形資產,并且更接近于經濟學中的資產的定義。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義比新準則頒布之前的無形資產的定義更為清晰和準確。
理解這一定義要注意從四個方面來進行理解:第一,劃定主題范圍限定。特定主體進一步限定了無形資產的私有財產權,是對物權法的進一步的規范和補充。第二,擁有和控制的狀態規定。必須是達到擁有或者控制狀態,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狀態,從而進一步規定產權的歸屬。第三,不具有實物形態。這一點與之前的定義沒有太多的新穎之處,這一要素規定了無形資產區別于有形資產的特點。第四,必須具備資產的普通的特點。能為企業創造持續的經濟利益,這一點也是稱其為資產的原因。上述四個要素缺一不可,無論缺少哪一個要素都不能稱其為無形資產。
二、市場法的應用分析
對無形資產的應用進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種方法為研究的對象可以更具有普適性。成本法與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優點和缺點,因此討論哪一種方法最好已經不具有實際的意義。在對三種方法進行進一步的選擇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對每一種方法進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對實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因此針對實際中應用廣泛的市場法進行應用研究,以期對市場法進行研究和創新,更好的推動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科學應用。
1、適用市場法評估的無形資產范圍的限定
首先來對市場法的定義以及應用來進行限定:市場法,又名市場參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場上同樣或類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經過直接比較或類比分析以估測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技術方法的總成。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我們必須深入研究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使用條件以及必須考慮的誤差影響,才能更加科學合理的應用市場法對無形資產做出公正合理的評估結果。市價法適用于能夠在現行市場上找到交易參照物的無形資產(張發樹,1997)。
2、市場法對于無形資產評估需要注意的應用條件
對于應用條件要從市場法的應用條件和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兩方面來進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時要注意兩個角度的進一步比較。
首先,從市場法的使用條件來進行分析。在不考慮無形資產評估這一特定條件下,市場法的使用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第一,要存在相關資產的活躍的公開市場。只有這一市場的存在,才能從市場中找到可靠和相關的資產評估資料,才能作為市場法應用的基礎和基本的前提條件。第二,在公開市場上存在可比資產極其交易活動。如果不存在相關資產的公開市場,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場法的依據了。雖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開的市場交易的存在,但是都與公開市場條件下公平交易的情況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導致評估信息不具有相關、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時,此條件的存在也是違法和政策不允許的。這一點也就限制了市場法不可能適用于一切資產,因此必須考慮其他相關資產評估方法。這些缺點同時也對無形資產評估同時具有明顯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慮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應用的條件下必須要考慮到無形資產的相關的特殊性來分析。針對無形資產區別于其他資產的特殊性必須考慮市場法在無形資產評估中需要特別注意和提及的問題。第一,無形資產需要考慮其是否具備唯一和獨特的特點,那么市場法可能就不適用。比如商標權、著作權等等。第二,需要考慮無形資產與其他交易數據是否具有可比性,要從時間、功能、市場發育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慮。第三,要考慮對數據采用何種方法進行比較。不同主體相同時間以及不同時間的交易信息的比較是否可行。這些都要進行實證分析,但目前遺憾的是國內尚未有學者做過系統的實證分析。第四,要考慮交易目的或者說動機對無形資產評估的影響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都要考慮在內,才能對無形資產的價值做客觀科學的評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轉讓、企業兼并、出售以及企業聯營、清算以及擔保等等都對市場法評估有重要的影響。甚至每一次評估的結果都有可能產生巨大的差異,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為評估的時間、地點、評估時的市場條件、資產評估當事人雙方自身的狀況以及資產自身的狀態都有可能對評估結果造成巨大的差異。
3、對應用市場法缺陷的思考
評估價值雖不是事實上的市場交易價值,但應是最可能的市場交易價值,所以,從總體上講,評估方法都應是市場法(陳守忠,2004)。從這一點上講,市場法應該是代表廣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上述缺陷呢?
從市場方面來講,我國相關市場發育不完善,因此從某些客觀因素上來講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們必須從理論上來考慮如何才能使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誤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們研究的終極目的。評估方法一般都應該是市場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場參照物法或市場比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應該成為無形資產評估的主要方法(陳守忠,2004)。從上述觀點的分析我比較同意市場法作為其他方法的基礎的觀點,因為不論從何種方面來衡量市場法應該是反應無形資產市場價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場經濟的經濟理論要求。 轉貼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獨特性的無形資產,并且沒有相關市場交易信息,以及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國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場條件 上的缺陷呢?
4、對無形資產評估應用市場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選擇了無形資產評估的市場法來進行研究,那么應該從何種角度入手呢?無形資產評估體系應與無形資產評估的對象、評估的目的和評估的方法相匹配(陳發樹,1997)。這可以作為一種調節無形資產評估市場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從創新的角度來解決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應用中的缺陷呢?
單從某些客觀方面的限制因素我們無法改變現狀,因此我們必須突破常規思路對無形資產評估的市場法進行進一步的修正,以期對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應用的糾正。思路關鍵就在于結合其他方法的優點來彌補市場法的缺陷。市場法中直接法的應用已經日益成熟,但是間接法的應用還是沒有得到廣泛應用。究其原因無非是理論上間接法需要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市場標準,而目前相關的數據都無法從可靠、權威的機構得到,故上述方法應用舉足不前。
三、對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經濟學思考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完善以及市場機制的進一步健全,我們有必要從創新的角度入手來考慮如何對無形資產評估的市場法缺陷進行修正。
1、市場法的經濟理論基礎
無論是近代西方經濟學還是現代西方經濟學的發展無疑關注了市場的總供給與總需求對商品價格以及市場均衡的影響。
從這一意義上來說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評估時無論采用直接法還是間接法(同時也是其他資產評估所采用的市場法的基本分類)都是在其他過去時點的市場交易價格,因此這一價格包含三層含義:①供給:需求時,亦即市場平衡時的市場交易價格;②供給需求時,亦即處于賣方市場時的交易價格;⑧供給需求,亦即處于買方市場時的交易價格。從這一角度來出發思考無形資產評估我們往往就會發現無形資產的評估在供給和需求上絕大多數資產往往處處與市場不平衡的狀態,即便因為市場法的種種優點,但也需要在應用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時注意是否參照物的評估價格是否是處于均衡狀態下的市場價格。
因此在評估時需要考慮市場的供求狀況以及單個評估資產的個別特點,從這一點上來講無形資產市場法評估時參照物價格需要避免其獨特時點以及單個資產特點的可比性。從這一角度來思考需要結合更多的資產的價格來做出評估,這也符合統計中大數定律的要求,無疑會促使評估結果更加科學合理。但是同時也加大了無形資產評估的難度,影響了無形資產評估成本和效益之間的平衡。
2、市場法需要注意的問題
無形資產因為其獨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復雜性等特點往往在應用市場法評估時出現諸多缺陷。
①無形資產因其獨一無二的特點造成在相同性資產的參照上往往相關性不是很高或者說極低。并且無形資產市場金融證券化發展并未起步,這些都制約了相關或相似無形資產交易數據的不完善以及歷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應用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時弊端比比皆是。
②無形資產因其產生未來收益作為市場存在的經濟學前提也產生了未來收益的計量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也需考慮其未來收益問題。從這個角度上來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轉移到無形資產評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來,因此在應用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時必須結合其他方法的優點彌補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學的評估無形資產的價格。
③無形資產比如知識產權或者專利權等等往往涉及到保護期限等問題,因此在評估時需要特別注意其期限保護問題。從這一角度來思考也是要對無形資產評估收益法思考時的關鍵點進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無形資產評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現的錯誤。
④存在的無形資產往往在市場上是獨一無二的,以及紛繁復雜的獨一無二的特點,這些都造成了在應用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時需要評估參照物與待評估無形資產的相似程度,這無疑又增加了無形資產評估的難度。
通過以上分析來看無形資產評估時的價格從經濟學供需角度來分析無疑需要對市場法的具體的直接法抑或間接法進行進一步的經濟學角度分析,并需結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數理統計等相關知識來綜合考慮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的應用,力求達到待評估無形資產理想的評估價格。
因此,在評估無形資產價格時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盡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評估結果的科學合理,這也是理論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時也是評估實物界的愿望。相信隨著未來中國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發展以及無形資產交易市場證券化的發展,上述問題會得到進一步的解決,同時也會為無形資產評估市場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評估信息。
也是企業長期成功所擁有的核心競爭力,即優勢產品、質量、服務、營銷網絡等的表現(2)無形資產的開發能增強企業自生能力。企業自生能力是指在一個開放、競爭的市場中,只要有著正常的管理,就可以預期這個企業可以在沒有政府或其他外力的扶持或保護的情況下,獲得市場上可以接受的正常利潤率。企業自生能力是企業經濟發展的內生前提,在一些競爭激烈的特殊領域,在高科技領域和高附加值產品行業,企業自身能力往往通過自身不斷的知識積累,并長期加以擴張、增值和利用,充分運用市場經濟杠桿作用,從而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我國家電生產規模占世界家電生產總規模的比重越來越大,但絕大部分利潤都被擁有強大品牌的國際巨頭所賺取,如果沒有創造出世界級品牌來支撐,產品將失去服務終端消費者的機會,最終將會被跨國公司所吞并。由于無形資產已成為知識經濟時代的重要資源,并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因此進一步探索無形資產的管理便成為一個新的課題。
一、我國無形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無形資產管理意識薄弱。我國許多企業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意識淡薄,沒有把無形資產的管理制度納入有效的制度建設范疇。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沒有法律保護意識,無形資產開發后,不懂得申請專利、注冊商標、推廣新產品新技術;品牌保護意識淡薄。技術創新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若不加以保護,就會使企業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發明創造被其他企業所侵蝕。任何忽視和低估無形資產價值的行為,都必然導致無形資產流失。自加入WTO以來,從DVD、彩電、摩托車、數碼相機到MP3、芯片、汽車、電信的開發與研制,我國企業由于對無形資產管理認識不足,使其造成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有些糾紛甚至對有些企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二)無形資產評估缺乏真實性。在我國最早實現股份制的企業絕大多數沒有進行無形資產評估,現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同樣也沒計無形資產的價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資中,對商業信譽、經營資質等無形資產沒有計價折股,使企業喪失了許多競爭機會。另一方面,無形資產的評估也不規范。評估機構受經濟利益驅動順應被評估單位需要作出的評估,也造成了無形資產流失和經濟損失。
(三)無形資產缺乏價值量化標準。目前會計核算不能真實地反映無形資產的價值變動。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理論上應包括企業為取得這些資產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但是無形資產的計量在實際操作中較困難。我國會計制度規定,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記入無形資產,而對于無形資產開發費用和自創商譽則費用化處理,使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不能得到準確的確認,價值不能得到全面地體現,影響了對經營者業績的公正評價,進而導致投資人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
(四)忽視無形資產的開發和利用。無形資產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價值。但是,由于企業缺乏無形資產增值的有利氛圍,許多企業沒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無形資產,而是過度使用,或長期閑置不用。在企業合資過程中,許多優秀品牌通過折價入股后,被企業閑置不用,使其價值喪失殆盡。另外,企業長期不參與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競爭,也削弱了其無形資產的價值。
二、加強無形資產管理的舉措
首先,加強無形資產權益管理,防止無形資產侵權行為。WTO總協定中的《知識產權協定》和相關條約以及我國《商標法》均采用注冊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商標注冊,商標權就授予誰。我國企業要保護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必須及時準確把握和運用優先權原則,享受優先權以增加商標注冊的成功機會《巴黎公約》規定,一個商標在本國已獲得合法注冊,則在其他成員國注冊也就不應被拒絕。因此企業要及時在國內外申請注冊商標來保護企業商標,以防止國外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的侵權行為。目前我國企業對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協議還不夠了解,對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仍然很淡薄,商標注冊滯后于外國,因而在進出口貿易中常常發生因出口產品侵犯外國專利而遭索賠現象。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無形資產權益,加強無形資產權益保護,充分利用國際公約,保護我國無形資產不受侵犯,同時防止無形資產侵權行為。其次,加強無形資產營運管理,實現企業低成本擴張。無形資產的有效營運,是無形資產管理的根本目標。企業通過對所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進行運籌和謀劃,可使其價值實現最大增值。無形資產的運籌和謀劃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一是利用延伸品牌價值。充分利用現有品牌、商譽研發、生產其他產品,幫助新產品順利上市,減少風險,品牌的延伸可進一步擴張和增加品牌價值。二是建立融資策略。運用無形資產的影響力和信譽度,拓寬融資渠道,吸收資金。三是建立擴張策略。企業要利用名牌效應、技術和管理優勢,通過聯合、參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實現資產擴張。四是實現企業的低成本擴張。企業可通過無形資產的投資合作,用品牌參與投資,與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實行強強合作,優勢互補,通過產品技術的高科技含量使無形資產增值,實現企業低成本擴張。
關鍵詞 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評估;實物期權;模型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37-0109-03
隨著國內的經濟結構不斷的轉型升級,生產要素的投入由資源要素投入推動型轉變為科技創新推動型,是我國經濟整體轉型必由之路。企業越來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創新提升競爭力。大中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紛紛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做大做強企業的研發機構;有條件的企業收購、兼并發達國家企業研發設計機構和知名品牌,迅速提升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些經濟活動增加了企業對于技術類無形資產評估的需求。
技術類無形資產相對于實物資產,更加難以確認、計量和評估。然來,由于對公司競爭優勢、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性,這類資產需要得到更加深入細致的研究:建立清晰的定義、計量規則和評估準則。
在這篇論文里,我們將會透過技術類無形資產的本質來探討適用于該類資產的評估方法。相比于傳統的評估方法,實物期權模型更適用于評價企業潛在獲利能力價值。技術類無形資產為企業提供在未來獲得更高收益的機會。希望借助實物期權模型的思路為技術類無形資產的評估提供更多的思路。
1 緒論
當企業進行技術轉讓;以無形資產作為出資方式;授權其他企業許可使用本企業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以無形資產質押融資、為稅務部門核定無形資產應納稅額等情況,都首先需要評估無形資產的市場價值。
技術類無形資產能夠為管理層確定投產經營決策提供靈活的選擇權,選擇權的價值體現在它能夠幫助管理者避免無謂的損失。實物期權模型(Real Option Model)恰恰可以用來計算選擇權。實物期權和金融期權是期權的兩個分支,實物期權以實物為標的物、最初的實物期權主要用來解決石油開采問題。1985年,狄克西(Dixit)、平代克(Pindyck)這兩位經濟學家指出:當不確定性使我們無法準確預測未來現金流的情況下,應用金融市場上石油期權所隱含的波動率去衡量一塊有待勘探的油田的價值。這確實是一個迫不得已的行動,因為石油的數量和價格的不確定性是我們無法預測的。我們將油田的開采權當成是期權來購買,這項權利允許我們在石油價格高于成本的時候,開采油田,反之則持觀望態度。美國經濟學家Amram.M在《如何評估企業增長機會》中指出,實物期權是項目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所用的一系列非金融選擇權。這一定義除了考慮現金流時間價值為基礎的項目價值外,它還充分考慮了項目投資的時間價值和管理柔性價值以及減少不確定性的信息帶來的價值,從而能夠更完整地對投資項目的整體價值進行科學的評估。實物期權是戰略決策和金融分析相結合的框架模型。所以當評估帶有期權性質的無形資產時,評估價值應該包括兩部分:一是無形資產固有的內在價值,另一部分是期權性質產生的期權價值。
2 技術類無形資產分類
技術類無形資產,指權利和技術使用權(專利和非專利技術)、數據庫、公式、設計、軟件、流程和制作方法。技術類無形資產的種類很多,常見的包括如下:
2.1專利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機關依法批準的權利人或者其權利受讓人對其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間內享有的獨占權或者專有權。任何人如果要利用該項專利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出售使用該項專利制造的產品,需要事先征得專利權所有者的許可,并支付其報酬。專利權具有以下特定:獨占性、地域性、時間性、可轉讓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取得專利權需要經過申請、審批、核準、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獲得,專利權有法定的有效保護期限,一般不準續展。
2.2商標權
商標是商品在注冊后,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權益。商標權一般包括排他專用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繼承權等。商標屬于工業產權,需要申請、審批、核準、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獲得,得到的條件是顯著性、不重復性和不違反禁用條款。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可以無限續展。
2.3著作權
著作權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對于自己的科學或者文學、藝術等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4專有技術
專有技術又稱為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是未經公開、未申請專利的知識和技術,主要包括設計資料、技術規范、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營訣竅和圖紙、數據等技術資料。在對專有技術的評估之前,首先應當鑒定專有技術存在的客觀性。一般來數,企業中的某些設計資料、技術規范、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等之所以能作為專有技術存在,是根據以下特點判斷的:
2.4.1實用性
專有技術只有能夠在生產實踐過程中操作,才具有存在的價值,不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技術不能稱之為專有技術。
2.4.2新穎性
專有技術所要求的新穎性與專利技術的新穎性不同。專有技術并非必需具備獨一無二的特性,但它也決不能是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得到的技術。
2.4.3價值性
專有技術應當有價值,表現在它能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
2.4.4保密性
這是專有技術的最主要因素。專有技術只有通過自我保護,避免泄漏和公開,才能稱其為專有技術。
3 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的影響因素分析
分析判斷影響技術類無形資產評估價值的相關因素時,應當對與各相關因素有關的以下方面予以重點關注:
1)成本。自創技術類無形資產的成本項目主要包括創造發明成本、法律保護成本、發行推廣成本等。
2)機會成本。機會成本是指該資產轉讓、投資、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場以及損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技術類無形資產的價值體現了無形資所擁有的超額獲利能力。一項無形資產,在社會、環境、制度允許的條件下,獲利能力越強,其評估值越高。反之,獲利能力越低,評估值越低。有的無形資產,盡管其創造成本很高,但不為市場所需,或者收益能力很低,其評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無形資產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長短,一方面取決于該無形資產先進程度;另一方面取決于其無形損耗的大小。一般而言,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按照法律保護年限和實際能夠獲得超額收益的期限孰短原則確定。
5)技術成熟度。技術成果都要經歷“發展-成熟-衰退”的過程。成熟度如何,直接影響到評估值高低。開發程度越高,技術越成熟,運用該技術成果的風險性越小,評估值就會越高。
6)轉讓內容因素。從轉讓內容看,無形資產轉讓一般有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轉讓。另外,關于轉讓過程的有關條款的規定,都會直接影響評估值。就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轉讓來說,所有權轉讓的無形資產評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權轉讓的評估值。在技術貿易中,同是使用權轉讓,由于其許可程度不同,也會影響評估值的高低。
國際經驗表明,當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將會出現快速增長。2008年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3000美元,文化產業的發展正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近年來,作為全國文化體制改革試點省份,吉林省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調整經濟結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大舉措,通過搶抓先機,深化改革,整合資源,優化布局,培育形成了一大批文化產業龍頭企業,文化產業發展呈現勃勃生機。伴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文化市場的不斷發展,吉林省金融業加快了介入文化產業的步伐。
創新金融產品
著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升金融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能力。一是量身定做適應文化產業特點的信貸政策,將文化產業作為朝陽產業列入支持類,在擔保條件、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對文化企業設置有別于工商企業的信用評級模塊,制定版權質押貸款指引和并購貸款指引等等,為文化企業提供優質服務。二是通過創新信貸模式實現擔保形式多樣化。商業銀行應結合文化企業運營方式和特點,弱化財務指標考核,轉變以機器設備、廠房有形資產為抵押品的傳統擔保思路,積極試辦知識產權、專利權、商標權、電影制作權、著作權、版權等無形資產抵押貸款、企業聯保互保貸款等,并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為文化企業尤其是中小文化企業融資擴大抵(質)押范圍,豐富融資品種,解決文化產業普遍缺失抵(質)押物的問題。三是制定針對文化企業的授信制度,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為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優質服務。四是加強與產權交易、信托、證券等相關機構合作,為文化創意企業提供資金結算、機構理財、供應鏈融資、并購貸款、國際業務等綜合性金融服務。特別是針對目前我國文化體制改革步伐加快、部分文化企業正在進行市場化運作的現實,建立相應的一攬子金融服務措施,支持重點文化企業做大做強。來源于/
完善文化產業直接融資支持機制
以完善文化產業直接融資支持機制為切入點,拓寬文化企業融資渠道。對符合條件的重點文化企業,應做好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的培訓、輔導和推介工作,推動更多優質企業上市融資。積極支持文化企業通過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集合債等方式融資,支持文化企業借助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迅速成長。推動文化企業引進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資本以BOT等形式參與文化項目建設;積極探索信托計劃、融資租賃以及文化產業項目未來收益證券化等融資方式。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拓寬利用民間資本和國際資本的方式和空間,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渠道。
大力發展中介組織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status of the assessment of library at home and abroad, analyzes mature assessment methods for the social values in various fields, sets out purpose and premise of the assessment for the social value of library in China, and concludes the specialized research methods.
關鍵詞: 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方法體系
Key words: library;assessment of social value;methodology
中圖分類號:G2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27—0266—03
0 引言
圖書館評估是國內外圖書館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目前,理論熱點分別是圖書館績效評估、成效評估和價值評估。國外圖書館界積極探索計量、貨幣化圖書館價值的方法體系,借鑒其他領域如教育、生態領域的價值研究方法,引入經濟學的測評方法和工具,衡量圖書館的價值,主要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條件價值評估法、二次經濟影響分析等。我國圖書館界對于圖書館價值評估還比較陌生,尚處在個別著作和少數論文的初步推介階段。我國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研究還沒有建立起系統、完善的本土化理論體系和方法。
1 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目的和邏輯前提
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的總體目的是面向圖書館終極關懷,強調通過價值導向和價值取向的評估以影響圖書館社會價值選擇,著眼提高圖書館活動的價值含量,滿足用戶需要,追求卓越狀態,達成合理目標。進行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一方面可以明確圖書館的社會價值,計算出總投入和總產出的比值,進行明確的成本收益分析,從而提高改善圖書館自身的工作效率,達到以評促建;另一方面,明確了圖書館的價值,就能采取相關措施有效維持圖書館的正常運作,使圖書館得到更多的社會支持,比如資金,設備,社會地位等,同時使用戶感受到價值生成。
圖書館社會價值評估符合經濟學意義的效率與公平的內涵要求。經濟學上的效率要求人們對各種社會資源有效地利用、配置,更多地滿足人類的需要,以最小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收益,提高效率是增加社會財富的根本途徑。公平就是指代內公平和代際公平。代內公平就是平衡不同階層之間的資源分配,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代際公平要求目前的資源使用要保證資源質量不能發生退化,在數量上保障資源的穩定,從而保證后代的發展空間[1]。
對于圖書館來說,只能對同一個館進行不同歷史時期的縱向比較,不能進行橫向比較。將一段時期的總投入量視為對圖書館整體的影響,最后導致這段時期的總產出,結果是增量比,總產出/總投入,通過數值分析,可發現整個價值分布呈動態曲線分布。
2 各類型社會價值評估方法介紹
2.1 生態系統價值評估 運用非市場價值評估方法對環境價值和健康影響價值評估源于美國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主要的評估活動。國內起步較晚,正處于引進國外理論和模仿評估過程階段。對環境產品和服務的價值評估經常運用的方法主要有3種類型:一是消費者產品函數方法;二是享樂價格分析法;三是引導偏好的一些經驗方法,主要是條件價值評估(CVM法)。前2種方法是揭示偏好技術,CVM法是聲明偏好技術。只有聲明偏好技術可以評估環境產品和服務的總經濟價值,包括利用價值和非利用價值(存在價值或被動價值)[2]。這種方法通過調查時創建或模擬市場,直接引導出環境的被動利用價值或非利用價值以及直接利用價值。
2.2 企業價值評估方法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是傳統的企業估值方法。
成本法從投入角度進行評估,一般不能單獨使用。從投資人及企業的角度看,收益法是企業估值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市場法在西方國家是評估行業普遍采用的方法。市場法中常用的兩種方法是參考企業比較法和并購案例比較法[3]。
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可以對同一評估對象綜合采用三種評估方法,對形成的初步價值結論及所使用的數據進行分析,最后形成合理評估結論。
2.3 資本價值評估方法 資本包括無形資本和有形資本。無形資本包括知識資本和社會資本。社會資本指社會關系的建立和維持,比如圖書館對社會的影響反映為用戶對圖書館的忠誠度。有形資本指貨幣資本和固定資產投入,比如:館舍,設備等。
資本價值評估有4類基本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無形資產評估方法。
無形資產是不具備實體形態而能給企業或個人帶來收益的權利或資源。對有依附性或獨立性的無形資產,可分別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4].圖書館無形資產的評估,應包括無形資產和社會無形資產兩部分,分別對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以社會效益分析為主。具體地主要包括圖書館特許經營權、網絡使用權、圖書館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專有權、館譽等內容[5]。
智力資本的價值評估比較復雜。需要先完成智力資本價值創造潛力和價值提取能力的評估,最后將二者的結果進行合并。
資本總量=價值創造潛力*價值提取能力。
智力資本價值提取能力評估值=指標權重向量*加權后的評價矩陣=評估向量值[6]
【關鍵詞】 低碳背景; 森林碳匯; 資產屬性; 價值評估
從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到2007年的《巴厘島路線圖》再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全世界范圍內正在經歷從傳統高碳社會向低碳社會的轉型。目前,全世界范圍內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來減少大氣中的碳氣體濃度,一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源;二是增加溫室氣體吸收匯。而森林作為陸地上最大的碳儲庫,其巨大的碳匯①功能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Ratnatunga(2004)認為,對于具有碳匯功能的森林資源,其吸收CO2的能力可以為企業創造額外的碳減排指標,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資源的價值不僅僅體現為其傳統意義上所界定的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更體現為碳固價值。
基于低碳背景下森林的巨大碳匯價值,對森林碳匯價值的評估能夠使人們更加清晰地了解森林的環境價值,加強對森林的保護,并提高林業生產者的工作積極性。然而,由于當前國內以及國際碳匯市場發育不完善,森林碳匯計量相關技術比較復雜,如何客觀準確地評估森林碳匯價值是一個有待于深入研究的課題,本文試圖在現有評估理論基礎上,結合森林碳匯的特點,探析森林碳匯價值的相關評估問題。
一、文獻回顧
森林資源的環境價值,早在18世紀就受到人們的關注,但大都是基于公共產品視角的森林生態效益的評估,包括涵養水源價值、固碳釋氧價值、保育土壤價值、凈化空氣價值、休閑旅游等方面。1992年聯合國環境發展大會以及我國制定的《21世紀議程》中,提倡對森林的社會價值和生態價值進行計量,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之后,1995年侯元兆等出版的《中國森林資源核算研究》首次對林地、林木及森林的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和固碳制氧效益進行了核算。關于森林資源價值評價的方法,大都從揭示消費者的支付意愿著手進行。馬中(1999)根據消費者支付意愿方式的不同,把森林資源價值評價方法分為直接市場法、揭示偏好法和意愿調查法三類;陳應發等(1995)通過影子價格和消費者剩余等替代市場技術來評估森林資源價值。
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資源巨大的碳匯價值也逐漸得到人們的認可。許文強(2006)運用換算因子連續函數法計算得出黑龍江三北防護林第一階段人工碳匯價值為12.49億元;李榮、楊婧(2008)估算出糯扎渡自然保護區森林資源碳匯量為741.26萬噸。學者對森林碳匯量的估測方法可以分為渦旋相關法、蓄積量法和生物量法等,價值計量方法有工業處理成本法、造林成本法、碳稅法和避免損害費用法等(邢美華等,2007)。從評估的對象和目的看,現有研究側重于對一定區域內的森林總碳匯量的價值評估。
隨著碳交易市場的建立,森林碳匯功能的資產屬性逐漸顯現出來。許文強(2008)認為森林未來碳匯流量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歸屬于企業的一項資產。我國不少學者也提出企業碳資產的概念(萬林葳、朱學義,2010;林鵬,2010;張鵬,2011)。因此,森林碳匯的資產屬性已得到部分學者的認可,但是當前關于森林碳匯價值評估方面的文獻還比較少。
二、低碳背景下森林碳匯的資產屬性
回顧會計學界和評估學界資產的定義,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資產的定義為,“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評估教材中資產定義為“資產是經濟主體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能夠給經濟主體帶來經濟效益的經濟資源。”筆者認為,在低碳背景下,隨著《京都議定書》強制減排法規的出臺,森林碳匯功能逐漸成為對森林所有者有價值的資源,相當于企業的一項無形資產,可以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理由如下:
1.森林碳匯是一種資源。拉馬迪認為:“資源對人類而言意味著任何形式的能量或物質,這種能量或物質對于滿足人類生理、社會經濟和文化娛樂的需要都是必不可少的”。盡管森林的碳匯能力不具有實物形態,但森林資源在生長過程中,可以從大氣中吸收并儲存大量的二氧化碳,從而抑制全球變暖,減少氣候變暖帶來的損失。
2.森林碳匯功能歸屬于森林的所有者。森林碳匯功能的載體是森林,該能力是森林所附帶的一種生態產品,所以,誰擁有或控制了森林的所有權,便同時擁有或控制了與森林相伴而生的碳匯價值。
3.森林碳匯功能預計能夠給其所有者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在《京都議定書》對發達國家的強制減排限定下②,各個國家為了完成強制減排限額,實行了總量-交易控制機制,即國家對國內企業的碳減排量進行了限定,如果企業的碳排放額度超過其限額,就需要到碳排放市場中購買多余的碳排放信用,反之,則可以把剩余的碳排放配額在碳交易市場中出售,轉化為經濟利益。這時,對于擁有森林資源的企業來講,其所擁有的森林資源的碳匯能力顯然可以抵消企業碳排放量,或為企業創造額外的碳減排指標在碳交易市場進行出售。
4.森林碳匯不具有實物形態。森林碳匯功能是森林所具有的一種功能,該功能依托于森林這一載體,在一定條件下(葉綠素、光能等),與一定的物質實體(水、CO2)相結合,發揮其碳匯功能,該功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是只要森林不停止生長,其碳匯功能就會持續。
綜上,筆者認為森林碳匯是依托于森林的一種無形資產,它沒有具體的物理形態,但能夠為其擁有者帶來長期經濟利益。若森林資源的碳匯功能這項無形資產價值長期得不到實現和認可,將會大大低估森林資源的價值,影響林業生產者的積極性,可能還會嚴重影響我國林業的發展,因此,基于森林碳匯的資產屬性,我們有必要對其價值進行評估,為該項無形資產的確認和交易提供價值依據。為了能夠全面客觀地對森林碳匯價值進行評估,首先要了解森林碳匯價值的影響因素。
三、森林碳匯價值的影響因素分析
森林碳匯價值是碳匯量和單位碳匯價值兩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其影響因素也從這兩方面進行分析。
(一)森林碳匯量的影響因素
森林碳匯功能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生物學和生態學過程,其碳匯量的大小既取決于森林樹種、林齡等自身因素的影響,也受到造林面積、森林病蟲鼠害面積、人為撫育管理支出等自然、社會因素的影響。
1.不同品種的林木其碳匯功能不同。由于森林的空間地理差異導致的水熱條件以及林分結構和土壤性狀的變化,不同品種的林木的碳密度不同,森林的碳匯能力也存在很大差異。畢君(2011)就以林分尺度為基礎,調查收集了木蘭圍場六種林分類型的森林碳密度為142.083~218.6947 t/hm2不等,其排序為山楊林>灌木林>白樺林>落葉松林>蒙古櫟林>油松林。
2.森林的碳匯功能與林齡相關。森林資源的成長可以分為幼齡林、中齡林、近熟林、成熟林或過熟林等階段,隨著森林從幼苗到成熟,樹木每年的碳匯流量是不同的。一般來說,當樹木達到最佳生長狀態時,單位時間內樹木形成的碳匯流量是最大的,當樹木成熟后,雖然立木蓄積量達到最大,但樹木單位時間的碳匯流量已經達到最低。一般來說,樹木的碳匯存量隨著時間推移不斷增大,但每年的碳匯流量卻是逐漸變小的。
3.森林碳匯功能受到自然因素的影響。不同生長環境中森林的碳匯能力是不同的。因為每一片森林由于生長的環境,比如土地肥沃程度、病蟲害的侵害程度、氣候的適宜程度等不同,它所吸收的碳數量的多少,即碳匯能力也是不同的。Steven Running發現,濕度增加會使植物孔徑放大,讓更多二氧化碳進入葉片,使光合作用更快進行。
4.森林碳匯功能受到撫育管理因素的影響。增加森林種植面積、延長木材輪伐期、減少對現存森林的破壞以及增加對森林的有效撫育管理,改善森林的生長環境,這些人為因素能夠提高森林的碳匯功能。沈文清等指出,“人為干擾對森林植被碳密度的影響可能遠高于氣候等自然因素,人們對森林的撫育管理能在增加林分質量的同時,增加其固碳和貯碳能力。”
(二)單位森林碳匯價格的影響因素
森林碳匯價值的重要評價參數是碳匯價格,單位一般是元/噸碳。評價的目的不同,碳匯價格的確定方法也不同,可以有影子價格、工業減排成本、碳交易價格、碳稅價格等。其中,影子價格一般是考察森林碳匯對國民經濟和氣候變化的貢獻,而如果進行經濟評價,則并不適用。后三種價格中,工業減排成本對于不同的企業是不同的,是工業企業自身進行碳交易決策的依據;而碳稅價格雖然比較穩定,但是不能反映碳匯的公允價值。碳交易價格最能反映碳匯的市場價格,且市場上已建立了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澳大利亞國家信托、英國排放權交易體系和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四個比較有規模的碳交易所,我國也逐漸建立了北京、天津、上海、昆明等環境交易所,但是碳交易市場還是處于形成階段,碳交易價格波動比較大,容易受到全球碳經濟和政治博弈、全球經濟形勢和碳供需關系、金融市場投機資本和碳交易市場成熟程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江璐林,2011)。
四、森林碳匯價值評估前需明確的幾個問題
根據《無形資產評估準則》,我們在進行森林碳匯價值評估之前,首先需要明確評估基準日、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和范圍、森林碳匯量的監測計量方法等幾個問題。
(一)評估基準日
碳交易市場確立后,全球碳交易發展迅速,但碳交易價格波動比較大。2006年4月中旬,歐洲氣候交易所每噸碳交易價格高至30歐元,但到5月中旬就跌至10歐元,2007年的期貨價格甚至降到了4歐元。2009年平均價格約是2008年平均價格的1.6倍。由于碳價格波動劇烈,評估時要首先確定評估基準日,選擇評估基準日的碳匯價格作為評估依據。
(二)評估目的
根據評估準則,“一般當出現無形資產轉讓和投資、企業整體或部分資產收購和處置等經濟活動時,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接受委托,執行無形資產評估業務”。同樣,當發生碳匯交易、森林產權變動或生態效益評價時,就涉及森林碳匯價值的評估。由此,筆者把評估目的分為碳匯交易評估、碳匯林交易評估和碳匯功能評價三種。
當前碳交易市場的標的物分為碳減排量和碳排放權兩種,前者是指《京都議定書》建立的清潔發展機制③(簡稱CDM)下,對CDM項目所帶來的碳減排量的項目型交易;后者是指具有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之間存在的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的配額型交易,該交易一般采取總量-交易控制機制來實現,以年為單位來分配配額,如果當年企業的碳排放額度超過其配額,就需要到碳排市場中購買多余的碳排放權,反之,則賣出多余的碳排放權。由此,筆者又把碳匯交易評估分為項目型碳匯交易評估和配額型碳匯交易評估,前者是對CDM項目下的森林整個生命期內預計的碳匯流量的價值評估;后者只是對森林某年碳匯流量的價值評估。
(三)評估對象和范圍
森林碳匯的評估目的不同,森林碳匯的評估對象和范圍也不同,具體表現如下:從項目型碳匯交易角度看,評估對象是一定區域內森林在未來生命期內的預計碳匯流量,不是森林實物量或其當前的碳匯存量。從配額型碳匯交易角度看,評估對象是一定區域內森林在某一年或時間段內的碳匯流量,而不是森林未來整個生命期內的碳匯流量。從碳匯林交易評估角度看,評估對象包括森林實物本身及其碳匯功能兩部分,是對一定區域內森林的實物量和該片森林未來生命期內的碳匯流量的價值評估。從碳匯功能評價角度看,是對一定區域內森林的總碳匯量的評估,評估對象既包括森林某一時刻的碳匯存量,也包括其預計的未來碳匯流量,這是基于社會角度對森林生態效益的評估,現有的大多數關于森林碳匯價值評價的文獻(許文強,2006;郗婷婷,2006等)均屬于對森林碳匯功能評價。
從各種評估目的下評估對象的不同可以發現,項目型碳匯交易評估和碳匯林交易評估符合“經濟資源觀”理念,認為資產價值取決于其未來帶來的經濟利益的現值,是對價值的公允評估;而配額型碳匯交易評估是對某年或某一時間段內的森林碳匯流量的評估,評估的是某一階段的貢獻價值;而森林碳匯功能評價并不僅僅注重森林未來碳匯流量,更是對森林當前碳匯存量的評估。
(四)森林碳匯量的監測計量方法
森林碳匯監測計量是林業和生物學領域的范疇,考慮到該工作是進行森林碳匯價值評估的重要環節,評估過程中評估師可以借助外部林業或相關專家的幫助,以客觀準確地計量森林的碳匯量。我國國家林業局為規范碳匯項目的計量與監測方法,2010年出臺了《造林項目碳匯計量與監測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我們進行森林碳匯的計量和監測提供了參考。當前森林碳匯監測計量的方法很多,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與生物量緊密相關的反映碳蓄積量的方法,包括蓄積量法、生物量法和生物量清單法;另一類是利用微氣象原理和技術測定CO2通量,再進行碳儲量換算的方法,包括渦旋相關法和渦度協方差法等。各種方法對森林碳匯量的測度成本、精度等都有所不同,比如蓄積量法由于以森林蓄積量數據為基礎,可以充分利用大規模的森林資源清單資料,適合于大尺度的森林碳匯量測算,但該方法容易忽略森林地下項目的碳匯量,使得統計結果出現較大誤差;而渦旋相關法能夠長期對森林生態系統進行通量測定,并且測量精度高,但是該方法需要精密的儀器和一套特殊的系統,測量成本也較高,且不宜對大尺度、寬范圍的森林碳匯量進行監測。因此在實際評估過程中,評估師要根據評估目的和范圍、項目尺度大小、監測成本和精度要求選取合適的碳匯監測計量方法。
五、森林碳匯價值的評估方法
當前開展的森林碳匯價值評價多是基于森林碳匯功能評價角度的事后評估,缺乏以碳匯交易或碳匯林交易為目的的事前評估。在此,筆者結合資產評估相關理論,以項目型碳匯交易評估為例,探討傳統的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如何對森林碳匯價值進行評估。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從成本取得和成本構成的角度對被評估資產價值進行分析和判斷的過程,其評估思路是以被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重置價值,扣除資產從形成并投入使用至評估基準日這段時間內的各種損耗來得到資產的評估價值。由此,森林碳匯評估值是以現時工價和生產水平重新獲得最優狀態的森林碳匯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費用,扣除森林當前的碳匯存量。由于森林碳匯功能是伴隨森林實體而存在的,因此如何將營造碳匯林的成本進行分解,以確定森林碳匯功能的成本是該種方法的難點。本文借鑒萬道印和周建宇(2011),首先計算采用現時工價和生產水平重新營造與被評估碳匯林相類似林分所需成本費用;然后計算采用現時工價和生產水平計算當地營造與被評估碳匯林收獲量相類似的普通用材林所需成本費用;最后二者相減得到營造森林碳匯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費用。該種方法為獲取碳匯功能的成本提供了一種思路,由于普通用材林與碳匯林在樹種結構、經營期限等多方面存在差異,實際評估中要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成本法評估的原理是資產的價值取決于資產的成本,而對于與森林資源相伴而生的碳匯功能,隨著森林從幼齡林長至中齡林,其碳匯功能逐漸變大,這期間需要的森林撫育支出也比較大。在中齡林向成熟林的生長過程中,森林碳匯功能逐漸達到最優,而所需要的撫育支出可能逐漸變小。因此,成本法比較適合對人工種植的中幼齡林的價值評估,因為該階段對森林碳匯的撫育支出較大,而森林的碳匯功能還比較小,比較符合成本法的評估原理。
(二)市場法
市場法是以活躍市場上與被評估資產同樣或類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為基礎,經過直接比較或類比調整來得到被評估資產評估值的方法。利用市場法評估森林碳匯價值的步驟是:第一,在碳匯交易市場中尋找與被評估森林品種、樹齡相同或相近的參照森林;第二,找到被評估森林與參照森林在碳匯功能的差異因素(比如種植面積、病蟲害侵害面積、撫育管理支出和時間因素等);第三,在參照森林碳匯成交價格的基礎上,調整各項差異指標,得到初評結果;第四,對初評結果進行分析,結合統計分析或其他分析方法判斷結果的合理性;第五,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得到森林碳匯的評估結果。
應用市場法評估直接利用市場成交數據,評估值更為客觀,評估結果也易于理解和接受。但該方法的關鍵是:其一,存在碳匯交易的活躍市場;其二,在該活躍市場中找到可比案例。而當前碳匯市場交易中,森林碳匯交易量和交易額都非常低④。很難找到近期成交的可比案例,這給市場法的應用帶來困難。不過在現有評估案例中,也有相關專家通過構造虛擬市場,通過詢問、調查消費者對于不同森林碳匯功能的支付意愿,來確定碳匯的虛擬市場價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過估測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的現值來判斷資產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利用該方法評估森林碳匯價值的步驟如下:第一,根據森林碳匯流量的歷史數據,合理預計被評估森林未來期間的年碳匯流量,再乘以單位森林碳匯價格,得到預計的森林未來各年的碳匯收益;第二,合理預計森林能夠創造碳匯收益的期限;第三,根據獲取森林碳匯預期收益所承擔的風險大小預計合適的折現率,一般可以采用林業行業的平均收益率作為折現率;第四,采用折現技術,對森林碳匯預期的未來收益進行折現,得到森林碳匯在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值。
應用收益法評估的關鍵是預計森林碳匯未來期間的碳匯收益,適合于森林碳匯功能穩定的中齡或成熟林的碳匯價值評估。該方法認為森林碳匯的評估值取決于未來期間森林碳匯的預期收益,未來期間森林碳匯功能越強,森林碳匯價值越大,這是對基于“經濟資源觀”的資產價值的直接估算。需要注意的是,碳匯收益額是森林碳匯未來預期的客觀收益,而不是其歷史收益或現實收益。
六、結論
自1997年《京都議定書》以法規形式確立對發達國家強制減排約束以來,森林碳匯功能逐漸從最初的生態價值變得具有商品價值。盡管當前我國的森林經營碳匯項目還不能進入國際碳匯市場交易,但隨著我國對企業碳排放權的管制和碳交易市場的不斷規范與完善,森林碳匯價值必將得到大家的認可。森林碳匯相當于增加了企業的一項無形資產,在低碳時代我們需要逐步探索森林碳匯資產的評估技術。由上文分析可知,傳統的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在對森林碳匯價值進行評估時各有利弊,在實際評估過程中評估師要根據評估目的、市場條件、可搜集到的資料等情況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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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并購;財務工作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3-0143-01
1 并購決策階段
在海外并購的決策階段,財務方面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海外并購中,資產評估的作用非常重要。由于目標公司遠在異國,并購方對目標公司的企業情況很難準確了解,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被并購企業若存在道德風險,會為了獲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購方隱瞞對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導致對被并購企業的銷售的潛力和遠期盈利狀況與預期存在很大差異,沒有發現隱瞞著的債務、訴訟糾紛、資產潛在問題等關鍵情況,而在實施后落入陷阱,難以自拔。財務在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論證決定是否要收購目標企業,以及收購該企業所可接受的收購價格范圍。國內企業在海外并購的過程中,除自身參與各方面的工作外,還一定要注意善于選擇和借助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評估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在資產評估中應注意以下幾面的問題:
(1)目標企業的資產必須具有可用性對目標企業資產進行詳細分析,避免并購目標企業的無效的、過時的、附加值低的資產。甄別目標企業的資產能否為自己確定的經營方向、產品策略、技術開發、市場營銷、管理方式、輔助工作等提供服務,發揮效用。
(2)對能發揮效用的有價值資產進行可用性程度的鑒定。這樣,一方面可以為評估目標企業資產價值、確定并購價格提供依據,另一方面可為確定對目標企業進行改造所需的資源投入數量提供依據。
(3)還要考察資產是否存在留置權問題。當目標公司使用該資產作為貸款抵押或融資租賃時,資產會存在留置權,若存在留置權,要考慮通過協商橋梁貸款或者其他相關方式來妥善做好過渡工作。
(4)對目標企業商標等無形資產評估要合理評估作價,盡可能防止因目標企業的商標等無形資產被夸大評估而產生的資產損失風險。
2 并購對價的籌集支付階段
在做出投資和估價的決策之后,下一步,企業就要著手進行支付手段的設計和籌集支付工作。每一項并購活動背后都需要巨額的資金支持,在這一階段,財務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目前和未來的資本結構,比較和選擇不同的融資渠道,確定并購對價支付方式等方面,應該注意做好以下幾個問題:
(1)分析提出合理的資本結構。企業并購后能否及時形成足夠的現金流入以償還借入資金以及滿足并購后企業進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對資金的需求是至關重要。在實踐中,并購動機以及目標企業并購前后資本結構的不同,還會造成并購所需的長期資金與短期資金、自有資金與債務資金投入比率的種種差異,要通過對自身和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使得未來的資金在時間上和數量上保證需要;要根據自身是暫時持有還是長期擁有的目的,使融資方式適應并購動機;如果是現金支付,要分析現金支付是否會影響到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和杠桿收購的償債風險等。
(2)安排多元化的資金籌措和支付方式,引入國際資本支持。在具體并購資金的籌措和支付方式上,并購方可根據并購標的所在國法律法規約束、資本市場和并購市場發育程度、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和資本結構、目標企業股東的要求、稅收安排和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分析比較現金支付、股票支付、承債支付、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和公司債券等多種混合證券支付方式,通過組合各種支付方式,避免現金支付的方式導致其營運資金短缺,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作;避免大量的銀行貸款導致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提高,財務費用激增,企業的財務風險提高;避免對方股東全部套現后相關資源不能有效續存和融入并購后的公司。
通過合理的財務安排要盡可能發展壯大并購方自身的財務實力。有了雄厚的財務基礎和良好的財務結構才能抵御國際市場中的財務風險,保障并購后公司的有效整合和持續發展。例如,聯想在并購IBM 案中,采用了4 種融資方式:自有資金1.5億美元;接受IBM PC 部門5 億美元的負債;取得5 億美元過渡貸款和6 億美元銀團貸款;以及發6 億新股換購IBMPC 資產和發3.5 億美元新股取得三大投資公司的權益投資。通過搭配,有效避免了對自身自有資金的過多消耗,發揮杠桿效應,也有利于其它債權人為保證自身利益共同為重組后的企業創造比較好的發展環境。
3 并購后的整合階段
并購后的有效整合是化解并購風險和確保并購戰略目標實現的關取得了海外企業的資產或者股權后,更重要的是能夠運用這些資產或者股權給收購方帶來高的利潤和回報,以達到預期的協同效應。企業并購后的財務整合涉及內容很多,主要應注意如下問題:
(1)有效進行財務組織機構和職能的整合。根據并購企業自身的財務管理特點,綜合考慮國內和并購標的國有關財務方面法律方面的要求,在財務組織機構整合的過程中,合理確定被并購方的財務管理機構設置,享有的財務管理職權和承擔的責任。按照責權分工明確、精簡、高效,并能相互制約的原則,使新的財務組織機構的設置既能調動各部門和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又能夠實施統一指揮和有效控制的財務組織系統,使并購后企業的各項經濟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對被并購方財務控制的過程中,可以借鑒企業集團的財務總監制,通過向被并購方委派財務主管人員來實現對被并購方的財務控制。收購方所委派的財務人員對被并購方的日常財務活動起組織和監控作用;在涉及影響整個企業的重大事件時享有決策權;把收購方的有關結構調整、資源配置、重大投資、技術發展等重大決策和戰略意圖貫徹到被并購方的預算中去,并對被并購方各類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審核被并購方的財務報告;負責對被并購方所屬財務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定期向并購方企業報告各被并購方的資產運行和財務狀況。
(2)從全球化布局及整個集團的利益和目標為基點進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整合。總體而言,各國在財務政策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自主選擇性,并購前各方企業是根據各自的總體目標和現實要求所制定或選擇有利于自身發展的財務政策,因此處于不同地區和利益主體地位的并購各方在并購前其財務政策會存在很大的差別。而并購后各方合并為一個企業群體,在總體目標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在選擇財務政策時不能再僅僅從單個企業的角度出發,而應當以并購后全球化的布局及整個集團的利益和目標為基點來選擇或制定財務政策。財務制度的整合包括財務核算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投融資制度、股利分配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整合。不論是何種形式的并購,并購方若要對并購雙方的營運進行合并,則財務核算體系方面都要盡可能統一,以滿足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
(3)合理配置整合存量資產、負債。通過對存量資產的有效配置管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產生整合的經濟效益。資產的整合方面,對于固定資產,應當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戰略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各個項目圍繞適用性和效率性進行分析,并在保持生產體系完整性和協調性的條件下,對固定資產進行吸收整合或者剝離出售,提高其利用效能和效率;對于長期投資,通過對目標企業的長期投資進行價值分析和質量評估,關注長期投資資產價值的增減情況和以往各年投資收益的取得情況,若兩者均處于不斷的增長趨勢之中,說明該長期投資具有較好的投資價值,應當將其吸收進并購后的企業,加強管理進一步發揮其效益,反之,則可判斷該投資為質量低劣的資產,可將其剝離出售或轉讓,以收回投資,提高資產周轉的效率;對于流動資產,要根據整合后的生產經營規模和固定資產的投資總量,確定相匹配合適的流動資產數量,將多余的流動資產出售、置換或投資;對于無形資產,雖然它們不具有實物形態,但作為企業資產的一部分對企業有很大的價值,整合的過程中更要審慎分析形成整合方案,以避免企業出現價值損失。在負債的整合方面,核心目標在于改善財務狀況,優化資本結構,降低綜合有息負債成本,增強企業償債能力。如果收購方在并購中面臨的未來償債壓力很大,就可以將一部分債權轉變為股權,使原來的債權人轉變為股東,從而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實現資本結構的優化,還可以利用整合資產時將資產剝離所獲得的變現收入來償還債務,從而使資產和負債保持合理的比率,使并購后企業不受高額債務的拖累,能夠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中國經濟正在更廣泛的領域、更高層次上融入世界經濟體系。海外并購將逐漸成為中國大型企業的必修課。企業的財務管理也要積極借鑒世界海外公司的先進管理理念和方式,助力實施海外并購活動,不斷提升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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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資產; 無形資產; 智慧; 智慧資產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7-0009-08
在無形資產研討中,有學者提出,無形資產將為智慧資產所替代,因為智慧才能創造無形資產。在我國臺灣,把無形資產稱為智慧資產。此問題值得思考,有必要進一步探討。
一、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界定
(一)無形資產及其特征
1.無形資產的界定
無形資產的界定是確定無形資產的定義。什么是無形資產?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三條指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1 ]《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中指出:“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2 ]
依據《邏輯學》有關概念定義的理論,采用“屬加種差法”,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表述如下:無形資產是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而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這里,無形資產定義的“種差”即特點,是沒有實物形態,而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無形資產定義的“鄰近的屬”概念,是資產(上位概念),資產的外延(范圍)大于外延的無形資產(下位概念)。據此,無形資產的定義是符合《邏輯學》有關概念定義規則的。
2.無形資產的特征[ 3 ]
無形資產特征是抽象反映各種無形資產的共有屬性,即對共有屬性的抽象形成為特征,反映無形資產的根本特征稱為本質特征。財政部2006年10月30日《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其中《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提出:“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在本準則規范。”[ 4 ]確定無形資產的特征即揭示無形資產的內涵。“內涵”是指一個概念所反映事物的基本屬性的總和。把握無形資產的內涵,既要從無形資產的共同性來分析,又要從無形資產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來研究。
根據無形資產的性質,無形資產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無形性,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要依附一定載體的性質。無形資產的無形性是相對于有形資產的有形性而言的,它沒有物質實體,是無形的,看不見、摸不著,但它是主體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一種權利。這是無形資產最明顯的特征,使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觀,只能在觀念上反映。無形資產沒有實體,但要依托于一定的實體,如專利、專有技術,是通過專用機器、生產線和工藝設計、廠房等有形資產得以體現,并使其運營更有效益。
(2)資源性,無形資產具有發展經濟特別是發展知識經濟的一種生產資料來源的性質。知識經濟是以智力資源為基礎,而智力資源――人才和知識,是以無形資產的形態成為生產的第一要素,對自然資源進行配置,并開發富有的自然資源。無形資產作為一種資源,是不斷擴張的,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它在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作為必備的條件,與廠房、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相結合,以其使用,作用于自然資源,便會驅動經濟的發展和帶來收益。
(3)壟斷性,亦稱無形資產獨占性,為特定主體所占有。無形資產所有人依法享有所有權,排他專有,不容他人侵犯。壟斷性的存在在于無形資產形成的單一性,使之成為“獨家占有”。無形資產差異性大,千差萬別,使用價值多種多樣。一定主體擁有的無形資產,“獨家占有”受到法律、法規、制度的保護,禁止非所有權人無償取得;通過自身的保密、反對不正當競爭法和契約得到保護,維護應有的利益。
(4)高效性,無形資產具有潛在的在一定條件下能實現巨大效益的性質。無形資產以知識產權為主體內容,它的不斷創新性使其具有巨大的潛在效益。無形資產的運用不只在于企業取得一般水平的收益,或取得高于尋常收益,而在于為企業帶來未來超額收益,使潛在的巨大效益變成現實。無形資產功能上的高效性,需要不斷得到發展和提高,能在更大的范圍內和更高的層次上得到充分的運用,以取得更多、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長期性,無形資產所有人能在較長時期內使用的性質。長期性是由無形資產本身能長期使用并獲得預期收益的功能所決定的。它能為企業的經營活動持續地產生經濟效益,而且由一定的主體排他性加以控制。產權性無形資產,有法定的在一年或一個經營周期以上的較長的有效期。無形資產的長期性是相對的,對某種無形資產而言,有其確定的較長時期。就無形資產發展趨勢而言,無形資產的長期性是無限的,如商標和專利始終在不斷地增長。
(6)不確定性,無形資產確認與計量不容易做到全面、正確地確定的性質。無形資產的價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如無形資產的形成取得成本、使用期間、轉移和出讓、投資回收和預計未來收益等,除有法律規定以外,都難以準確地確定;存在不確定性,但是,不容易不等于不能,根據對無形資產的不同要求,采用相應的措施和方法,也能夠對無形資產進行相應的確認和計量,如對某項無形資產的未來前景進行估計或數量描述。
(二)智慧資產及其特征
1.智慧的真諦
智慧一詞人們并不陌生,如智慧網、智慧樹、智慧島、智慧手機、智慧軟件、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農業、智慧旅游、智慧人生、智慧故事等,時常見諸報端,但什么是智慧,卻要多思量。《現代漢語詞典》:“智慧是辨析判斷、發明創造的能力。”[ 5 ]智慧是在認識和實踐中實現的思維。……智慧是對事物認識、辨析、判斷處理和發明創造的能力,較智力的層次為高[ 6 ]。智慧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經器官(物質基礎)的一種高級的綜合能力,它包含知識、感知、記憶、理解、聯想、情感、邏輯、辨別、計算、分析、判斷、文化、中庸、包容、決定等多種能力。智慧讓人可以深刻地理解人、事、物、社會、宇宙、現狀、過去、將來,擁有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與智力不同,智慧表示智力器官的終極功能。智慧使我們作出導致成功的決策,有智慧的人稱為智者[ 7 ]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智慧是一種對事物的認識、辨析、判斷、發明、創造、處理和實踐的高級綜合能力。人的智慧也有程度的差異,取決于思維方式、思維深度和廣度、知識的專深與廣博、經驗積累的多少及把握時機和發展趨勢的準確程度等因素。人的智慧有層次的區別,可分為大智慧、優良智慧和基本智慧(一般智慧)。一般來說,人人都有智慧的潛質,關鍵在于智慧是否得到開發,并在哪些方面得到發揮。人的智慧是相對的,也是可以改變的,在一定條件下,智慧的層次會發生變化。智慧按其內容的作用不同,可以分為創新智慧、發現智慧、規范智慧和改革思維。
人的智慧具有以下特征:(1)智慧是神經系統具有的高級生理機能,能調節和控制、適應環境變化,主動地認識客觀世界,改造客觀世界。有智慧的人是聰明的人。(2)智慧是綜合能力,對事物能及時、靈活、正確地分析、理解、判斷、決策和解決的綜合能力。有智慧的人是有能力的人。(3)智慧是知識體系,專業知識深透,相關知識廣博,熟悉和應用各種知識。有智慧的人是有知識的人。(4)智慧是思維過程,運用多種思維,反復斟酌,審時度勢,深思熟慮,當機立斷。有智慧的人是有頭腦的人。
2.智慧資產的界定
智慧資產已成為企業發展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是企業競爭優勢的源泉,決定著企業的競爭能力。什么是智慧資產還有不同認識。例如:“智慧資產是人工成品具有的顯性知識和個人、社群擁有的隱性知識。”“智慧資產是企業員工個人知識,在研究、實驗、討論中累積,以及公司經驗的轉換并加以實體化的資產。”臺灣學者成樹芬在所著《企業智慧資產管理》[ 8 ]一書中提出: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總體資產可分為會計資產和智慧資產。會計資產是指在傳統會計審計制度下認可的資產,一般分為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兩種。智慧資產是指尚未被會計制度承認,但已具備市場價值,具有高知識含量工作經驗的人、環境、制度、技術與知識。智慧資產就其富含知識載體的不同,又分為三種,即人才資產、市場資產和結構資產。綜上所述可見,智慧資產是指具有知識含量并積累工作經驗的人,與環境、制度、技術、知識相結合,產出具備市場價值的、長期發揮作用的一定形態的資產。在這個定義中沒有提出“沒有實物形態”。
3.智慧資產的特征
根據智慧的性質,智慧資產具有以下特征:
(1)形成唯一性。智慧資產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生產實踐、科學實驗和社會實踐中,由主體運用智慧形成的資產,只有人的智慧才能形成資產。例如,長江、黃河的水是自然資源,不是智慧資產。
(2)主體依賴性。智慧資產是主體運用智慧形成的資產,與主體是不可分割的,如企業的專利權,是一定主體通過智慧的運作,取得科研成果后申請取得的,沒有主體智慧的運作是不可能獲得科研成果并獲得專利權的。
(3)形態多樣性。智慧資產表現的形態,有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或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精神產品能夠滿足人的情感、意志、心理、求知等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如知識、理論、思想、技術、信息、規則、制度、方法等方面的作品。
(4)成果高質性。智慧資產有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或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一般都是品質較高的產品、精品、優質產品和品牌產品。
(5)效益長期性。智慧資產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的高質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相伴的是智慧資產已成為高價值和高效益。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人力資源已上升為四大資源――人力、物力、財力和信息中的第一資源,是人類社會發展長河中最重要的推動力量。
二、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比較
智慧資產是否能取代無形資產,需要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在定義、內容和特征等方面進行客觀的比較。
(一)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定義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定義的比較如表1所示。
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定義:
相同點是:(1)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或一定主體擁有;(2)長期發揮作用;(3)帶來經濟利益,或具備市場價值等。
不同點是: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以文書形式反映其存在;智慧資產是由智慧運作所形成的,具有實物形態和沒有實物形態兩種形態的資產。
比較說明:無形資產是以沒有實物形態的“無形”特征為其定名為無形資產,智慧資產是以其形成來源為“智慧”運作定名為智慧資產,并且包含具有實物形態和沒有實物形態(即無形態)兩種資產。這表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在其上位概念“資產”中,是按不同標志或從不同視角進行的分類。無形資產是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智慧資產是資產按其形成來源,分為智慧資產和非智慧資產,如存在這種分類,影響對資產的全面認識。
(二)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內容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內容的比較如表2所示。
表2中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是學者研究的觀點,不是主管部門確定的內容,其比較只反映學者在研究中的認識。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
相同點是:專利權(專利),非專利技術(技術應用程序,工藝流程),特許權(經營權),經營秘密(企業管理秘密――制度、規則、戰略、措施、經驗、體制、政策等,企業商務秘密――合同、銷售渠道),大數據(數據庫),品牌,佳譽(聲譽),人力資源(人力資產)等。
不同點是: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的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商譽4種,也沒有非會計核算類的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6種。
比較說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無形資產≠智慧資產,而是無形資產>智慧資產,即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類的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商譽4種及非會計核算類的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商號、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6種。無形資產的內容包括智慧資產的全部內容,顯示智慧資產的內容都是無形資產的內容,但不是完整的無形資產內容,即無形資產大于智慧資產。
(三)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特征的比較
對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特征的比較如表3所示。
比較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特征:
相同點是:高效性或成果高質性,長期性或效益長期性等。
不同點是:無形資產沒有智慧資產的形成唯一性、主體依賴性、形態多樣性;智慧資產沒有無形資產的無形性、資源性、壟斷性、不確定性等特點。
比較說明:(1)無形資產的形成,從原始形成分析,主要是主體的智慧運作的成果,人的創造和發明,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和著作權等,除此之外,還有法權的規定,如特許權、土地使用權和地理標志等;從企業一定時點擁有的無形資產分析,其來源可分為外購無形資產和自創無形資產。這表明無形資產和智慧資產的形成是多元的。(2)智慧資產的形態多樣性,沒有表明有“無形性”特征,是反映智慧資產形態的多樣性,既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也有非實物形態的資產。這說明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所包含的內容應該是有區別的,但從表2看,智慧資產的內容都是無形資產的內容,并沒有出現具有實體的資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智慧資產的定義、內容和特征之間不完全一致。
三、無形資產≠智慧資產,勿需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
在無形資產研討會上,有學者提出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通過以上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內容和特征等方面進行比較說明,無形資產不等同智慧資產,勿需以智慧資產的稱謂取代無形資產。這是因為:
(一)從形式邏輯分析,“智慧資產”的稱謂會使人產生誤解
概念的定義有多種,如語詞定義和實質定義。從形式邏輯分析,智慧資產概念的語詞形式是由智慧和資產兩個詞組成的詞組,對其語詞定義(解釋),智慧資產是主體應用智慧機能的作用所產出的資產。概念的實質定義有內涵和外延(適用范圍),對智慧資產的實質定義,如臺灣學者成樹芬所提出“智慧資產是指尚未被會計制度承認,但已具備市場價值,具有高知識含量工作經驗的人、環境、制度、技術與知識(的資產)”,實質上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由具有高知識含量人的智慧等形成的資產。簡言之,智慧資產是應用智慧產出的資產。從資產的范圍而言,是否只存在智慧資產,在沒有指明智慧資產的內容就是無形資產的情況下,從字面上理解智慧資產,就是智慧的資產,如同智慧名人、智慧名言、智慧話語、智慧作文、智慧數學、智慧采購、智慧能源和智慧農業等一樣,是因為智慧而形成的結果。這樣,“智慧資產”的稱謂會使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智慧資產”是因為智慧而形成的全部資產。
什么是資產,2006年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資產包括購買、生產、建造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存在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資產不只是智慧資產,還包括其他資產。對資產怎樣進行分類,從不同的視角采用不同的標準有多種分類,例如:資產按其是否具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資產按其是否有形,分為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資產按其是否具有金融性,分為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一般是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在資產層面的分類,根據需要還可以對每類作次級再分類。資產按性質分類如圖1所示。
從圖1不難發現,在資產分類中并沒有“智慧資產”這一類別。若智慧資產就是指無形資產,則資產>智慧資產;若資產按其是否智慧產出,可分為智慧資產和非智慧資產。那么進一步會提出什么是非智慧資產,是否在資產中除了無形資產(智慧資產)之外,其余的都是非智慧資產,如其中的固定資產,難道不是與無形資產一樣也是智慧的成果嗎?有人說,智慧資產實際上是指無形資產,但客觀上不存在沒有知識含量的資產,好像只有智慧資產,這是人們產生的誤解。資產概念是人們對企業客觀現象抽象的理性認識。產出的資產不限于無形資產,應該包括資產的全部內容,即圖1所示,有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實質重于形式,從實質上說,智慧資產是智慧的無形資產就是名副其實的無形資產,以免使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智慧資產是應用智慧產出的全部資產。
(二)從無形資產國際化分析,“智慧資產”稱謂不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
無形資產的核心內容是知識產權,“智慧資產”實指無形資產中的知識產權。從無形資產國際化分析,“智慧資產”不符合相關國際法規中使用“知識產權”的稱謂。
知識產權亦稱智力成果權、精神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所取得的智力成果依照法律享有的權利。(1)知識產權的對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創造活動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亦稱知識產品、知識成果,是人們在物質生產和社會活動過程中,以一定形式表現的、由腦力勞動創造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成果。智力成果包括著作、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和植物新品種等。智力成果是一種精神財富,是一種無形財產。(2)知識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法律享有的權利。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亦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是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利,是一種知識財產權。(3)知識產權是與知識有關的一切權利。其中的知識是廣義的知識,包括科技知識、管理知識和經驗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創造性活動中運用這些知識而形成具有知識產權的智力成果。知識產權的具體內容由各國法律所決定,由于各國的法律環境不同使得知識產權的具體范圍也有所不同。
為了促進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加強各國和各知識產權組織間的合作,“國際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和“國際保護文學作品聯盟”的51個成員國,根據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簽訂、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而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該組織于1974年12月成為聯合國16個專門機構之一,總部設在日內瓦,成員國185個國家,管理著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各個方面的24項(16部關于工業產權,7部關于版權,加上《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國際條約。中國于1980年6月3日正式加入該組織。1996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通過了兩個新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簽訂《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旨在建立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國際公約。該協定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現由世界貿易組織管理。該協定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的一部分。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2002年6月24日《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其中無形資產定義為:“無形資產,指為用于商品或勞務的生產或供應、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 9 ]
上述表明:法律給予保護的是一種創新的程序性的知識,而不是一種智慧,因此知識產權稱謂比智慧產權或者智慧財產權的稱謂要更符合這種含義。顯然,根據國際公約的規定,沒有必要將知識產權改為智慧產權或智慧財產權和將無形資產改為智慧資產。
(三)從現實分析,“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各有特定規定,可并存使用
從現時的實際情況出發分析,使用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稱謂有其歷史的過程。
“無形資產”一詞根據現有文獻資料,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托爾斯坦?本德?凡勃倫(Thorstein Bande Veblen,1857―1929年)19世紀末提出的,他指出:“企業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備實物形態而能為企業提供某種權利或特權的各項資產。”[ 10 ]1922年羅納德出版公司出版的佩頓(Paton)《會計理論――兼論公司會計的若干問題》一書中“第十三章商譽和現行價值”提出了無形資產及其定義,這是佩頓在密歇根大學的博士學位論文。1927年哈特菲爾德(Hatfield)在其《會計學:它的原理與問題》中提出:“無形資產的涵義是指專利權、版權、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譽、商標、專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財產。”[ 11 ]著名會計學家楊汝梅1926年12月在美國密歇根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商譽及無形資產》,后經施仁夫譯成中文,于1936年以《無形資產論》為題出版(1993年8月中國財經出版社再版,2009年立信會計出版社再版[ 12 ])。楊汝梅著《無形資產論》是中國人第一本有關無形資產的專著,書中提出無形資產理論與實務、商譽理論與會計核算及與無形資產相關的其他理論問題。在國外,各方面也很重視對無形資產的研究。
在我國,“無形資產”稱謂的使用最早見于20世紀80年代,當時會計教材和會計雜志上出現了有關無形資產理論與制度的內容。出版與無形資產有關的教材,如1984年婁爾行等編著《現代資本主義企業財務會計》,書中第十章無形資產提出了無形資產概念[ 13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增設了“無形資產”科目,如1980年9月18日財政部頒布《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1989年修改時,重視無形資產而增設了“無形資產”科目。財政部1992年11月30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一條對什么是無形資產作了界定。現行的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公布修訂和新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就有《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可見,在我國一直在使用“無形資產”概念。
1998年,我國臺灣“經濟部”公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該條例第2條明確規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掌理下列事項: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1999年,臺灣“經濟部”標準局才正式更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臺灣有:“智慧財產權法”;“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亞太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世界發明智慧財產聯盟總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成樹芬著《企業智慧資產管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周延鵬著《智慧財產――全球營銷獲利圣經》(獨天下雜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周延鵬著《知識產權――全球營銷獲利圣經》(知識產權出版社,2015年2月)等。可見,“智慧資產”是在我國臺灣使用的概念。
以上分析說明,“無形資產”的名稱是國際上通用的稱謂,“智慧資產”名稱是我國臺灣地區具有特定規定的稱謂,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的內容有相同之處,可以并存使用。
四、開發智慧發展無形資產
(一)開發創新無形資產之源:智慧
智慧的神功為人們所稱奇、贊嘆和重視,也為人們帶來事業的發展和財富。智慧資產的提出,為智慧無形資產的發展增添了光明的前景。開發智慧發展無形資產成為無形資產發展的新增長點。
1.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需要增強人的智慧
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任重道遠,客觀環境復雜,相關聯系交錯,發展水平要求提升,需要增強人的智慧推進無形資產的發展。
人的智慧(智力、智能)不是天生的,人具有形成智慧的基礎是人固有的神經系統生理機能,經后天的開發而具有的智慧,是人基于神經器官(物質基礎)的一種高級綜合能力。
智慧是認識客觀事物,運用知識、經驗和方法,及時、靈活、正確地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智慧表現為人的聰明才智、遠見卓識、足智多謀和集思廣益。“智慧是辨析判斷、發明創造的能力。”與此相關,智力是指人認識、理解客觀事物并運用知識、經驗等解決問題的能力,智能是智慧和能力[ 5 ]。智慧與智力、智能的比較,其定義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可以說,智慧亦稱智力和智能。人的智慧是一種思維活動,它是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借助概念、判斷和推理,進行分析和綜合上升為理性認識的過程;思維過程是人的頭腦運用存儲的知識、經驗、方法,對外界輸入的反映客體的信息進行分析與綜合、具體與抽象、比較與概括,揭示其本質和規律的過程。思維過程按其性質,分為普通邏輯思維的初級階段和辯證邏輯思維的高級階段。人發揮智慧功能的結果,是經過實踐產出物質產品、知識產品和其他產品。智慧的思維與實踐過程如圖2所示。
圖2表明:開發與增強人的智慧,提高智慧能力,重視智慧實踐,才能促進無形資產的發展。增強人的智慧,需要在學習與實踐中進行開發。
2.在學習與實踐中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
在人、財、物、信息四大資源中,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人才具有智慧的腦力,是發展的基礎條件,可以開發、配置和利用其他資源。對人才的智慧需要培育與開發,才能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盡其能,發揮智慧的最大作用,推動無形資產的發展。
人才智慧的培育與開發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學校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體現為人要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是德才兼備的人才。在高等學校培養學生的智慧,需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堅持德育為先。……堅持能力為重”[ 14 ]。堅持“德育為先”,需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要貫徹到各個方面。堅持“能力為重”,需要著力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學習要刻苦、鉆研,每事問、多思考,勤奮、堅持,學習出智慧,多思出智慧,勤奮出智慧。實踐要理論聯系實際,要認真、踏實、肯干,要科學、合理、有成效,實踐出真知,實踐出智慧。創新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敢于創新、能創新,創新出成果,創新出智慧。
第二階段,實踐培育與開發。人的智慧是不斷增長與提升的過程,在學校培育與開發智慧的基礎上,還需要繼續在實際工作中培育與開發。實踐是人們在一定歷史條件下,以相關的理論、思想、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為指導,按照確定的目標,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有意識的活動。實踐活動的形式豐富多彩,按其內容的性質分為生產實踐、社會實踐和科學實驗。實踐是一個系統,由實踐主體、實踐客體和實踐手段三要素所構成。在實踐中,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一般都是學一行、愛一行、干一行,“行行出狀元”。在實施信息化的條件下,按照現代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實施規范化工作,在實踐中學習和研究,積累經驗,深化改革,創新理論、模式、制度和方法,在實踐中不斷培育與開發智慧,推動無形資產事業的發展。
(二)智慧創新發展無形資產
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新驅動的全面發展,更需要用智慧創新發展無形資產。展望未來無形資產的發展,從宏觀層面分析,需要重視無形資產的發展戰略和重點發展。
1.制定宏觀無形資產發展戰略
在國家層面和部門、地區層面都需要制定宏觀無形資產戰略。宏觀無形資產戰略是決定無形資產整體各個方面的謀劃。它包括無形資產發展方向、戰略主體、戰略目標、戰略分類、戰略重點和戰略措施等。無形資產的核心是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戰略的戰略重點主要是知識產權的戰略重點,包括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防止知識產權濫用,培育知識產權文化,專項任務(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和特定領域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總體戰略的實施,有利于提升無形資產開發、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增強無形資產的自主創新能力,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
2.全面發展“大無形資產”
基于國家層面的宏觀視角,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從限于企業核算的無形資產,擴大到包括不需要核算的無形資產,即“大無形資產”,全部無形資產按是否規定會計核算,分為規定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和不規定無形資產會計核算類兩大類。《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需要會計核算的無形資產,有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6種;不需要會計核算的無形資產,有發現權、科學技術進步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經營秘密、商號、地理標志、大數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品牌、商譽、佳譽(聲譽、美譽、信譽、名譽、榮譽的合稱)、人力資源12種。無形資產兩大類共18種。全面發展和管理“大無形資產”,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3.企業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
企業通過無形資產運營將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無形資產運營亦稱無形資產營運,是企業旨在提高經濟效益而對所擁有的無形資產采用相應的方法進行轉化和經營的行為。對無形資產的運營按其運營的性質分為無形資產轉化、知識產權貿易、無形資產投資、無形資產融資和擴大名牌市場等形式。無形資產轉化是無形資產形態的變化,將無形性的無形資產轉變成有形性的資產;這種形式主要是科技成果的轉化,將企業所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形成生產某種產品的能力,生產該種產品而對外銷售使企業獲得收益。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貿易是企業通過對無形資產的轉讓、許可或銷售而取得現實收益的行為。知識產權貿易主要包括技術貿易、版權貿易和商標貿易。無形資產投資是投資人以擁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按有關規定作為投資。無形資產融資是以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以質押擔保方式取得貸款。擴大名牌市場,發揮“名牌效應”的作用是以名牌為龍頭擴大生產和擴大銷售。企業通過以上形式,將無形資產轉化為財富。
4.創新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
品牌是具有高水平的,以一定符號表示的知名產品或服務、事項的牌子。品牌具有以下特征:(1)高知名度;(2)高信譽度;(3)高滿意度;(4)高美譽度;(5)高品質;(6)高市場占有率;(7)高覆蓋;(8)高創新能力;(9)高價值;(10)高出口能力;(11)高盈利水平;(12)表象性;(13)特色性;(14)長期性。企業的品牌體現產品或企業的核心價值和核心競爭力,是質量和信譽的保證,驅動著企業的創新發展。基于品牌的巨大作用,企業要竭盡全力分別爭創行業、部門、地區、國家和國際的500強或100強、10強的品牌,為企業的發展闖出一片新天地。品牌具有巨大的價值,企業要創新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企業品牌產品銷售,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5.推進無形資產國際化
全球化推動無形資產國際化。無形資產國際化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無形資產主體跨越國界,在國際范圍內的國家之間,通過無形資產領域無形資產活動的交往和溝通,按照國際通行的無形資產規則,對無形資產各種活動的事項進行處理,從而形成相互聯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促進的發展過程。無形資產國際化內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理論、實務、管理和法規等方面。推動無形資產國際化相應需要制定無形資產國際化戰略,它要以無形資產核心競爭力為中心,以提升無形資源為競爭的重點,制定和實施無形資產國際化戰略。在無形資產國際化的實際工作中,無形資產國際化是無形資產發展的必然趨勢,同時也要重視無形資產國家化,并要正確處理無形資產國際化與無形資產國家化的辯證關系。推行無形資產國際化有利于提升無形資產國家化,相應推進無形資產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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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定位高,經營業績增長快
中企華成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正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大潮,國企改革為評估市場帶來了空前的機遇,中企華敏銳地捕捉到了這一信息,果斷地將服務對象定位在大中型國有企業上,開拓性地為國企主輔分離、改制、上市等提供服務。同時在業內最早成立了市場部,把市場作為發展的龍頭,由專人負責研究國家政策,捕捉信息,了解社會需求,發掘傳統業務中新的開拓點,并做好老客戶的維護,新客戶的開發,使業務范圍朝著深層次及可持續性方向發展。
中企華在創業初期面對的是如何進入市場的問題,在市場開拓上,我們提出兩個字“闖”和“創”,既要有闖勁、拼勁,又要有創造、創新。做市場是每一個員工的任務,大家都在積極地找項目、做項目。公司創立之初,業務人員不過十幾人,但卻有信心承接前所未有的大項目,其中有不乏影響力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如:1997年中國移動海外IPO--創當年亞洲融資之最;1998年首次承辦央企境外資產評估--中國新星石油“勘探四號”海上鉆井平臺;1999年獨家承辦“巨無霸”項目--中石油海外IPO;2001年福建煉化、埃克森―美孚、阿美三方合資;2003年中國人保海外上市--第一家金融企業的境外IPO;2007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的收官之作--中國農業銀行整體改制并A+H股上市;2010年中國五礦整體改制等等,這些項目最大的特點是資產量大、分布廣、結構復雜,需要特殊處理的問題多。在1997年、1999年開始承接大項目時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人員不足,那時我國的資產評估機構還都處在初創階段,沒有一家評估機構超過二十人,中企華也只有十幾人的評估團隊,在這樣的大項目面前,難免感到人員吃緊。還有就是經驗不足,承接大項目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只能按照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國外的經驗來做。再有就是大項目往往都是時間緊、任務重,對時間要求非常嚴格。面對這些困難,我們只能自身消化,因此,在定位做大項目時,首先是要有膽量,要勇于知難而上,要有戰勝困難的決心和勇氣;其次是要很好地組織評估團隊,挖掘自身潛力,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及同行間的合作;還有就是要高效、優質地安排評估工作,集中精干班子,研究和制訂操作方案,嚴格培訓,統一標準和方法,才能又快又好地完成大項目的評估任務。
通過這些大項目的承辦,我們的評估人員在實踐中增長了技能,積累了經驗,同時也贏得了較高的市場聲譽,中企華以其真誠的服務態度、過硬的專業素質、高質量的評估報告贏得了客戶的認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了腳跟,并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十幾年來,中企華服務的客戶多達上千家,服務領域涵蓋了國民經濟各方面,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轄企業集團中的90%為中企華常年客戶,并為國內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的20%、國內大型國企海外上市項目中的60%提供過資產評估服務,2011年進入全球財富500強的內地企業均為中企華客戶。此外,中企華業務收入也是逐年攀升,經營業績連續十四年位居行業榜首,業務收入中大項目收入占60%以上,如2010年業務收入2.2億元,其中百萬元以上項目的收入為1.33億元,占總收入的60.25% 。
二、擴大業務領域,組建分公司,逐步形成集團化結構下的總分模式
隨著業務量的不斷增長,原有的規模已不能滿足為客戶服務的要求,中企華在業內率先實踐了做大做強這一理念,最早設立分公司且數量最多。早在2001年就在天津開設了第一家分公司,之后又相繼成立了河南、西南、大連、西北、山西、山東、河北、黑龍江、福建、湖北、廣東、甘肅及湖南等14家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已基本覆蓋全國重點城市,形成了布局合理的服務網絡。
對于分公司的建立,一是嚴格篩選,分公司建立前,要進行相當長時間的合作項目考察,對其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執業信譽等進行充分的了解;二是規范制度,在分公司的管理上,我們一直制訂嚴格的制度,分公司不能獨立簽合同,不能獨立出報告,不能獨立承接大項目;三是嚴格監控,公司有高層領導專門分管分公司的工作,有兩位副總裁負責審核分公司的報告,對于不符合中企華標準的報告一律阻止;四是培訓提高,公司除了每年對分公司進行定期培訓,在平時的工作中也注意加強對分公司業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分公司人員的業務能力及服務水平。目前,十四家分公司已基本能夠獨立承接中、小型項目,評估報告質量有很大提高,同時也積極參與了總公司承辦的部分大型項目,如:長江三峽注資業務由湖北分公司配合;中國五礦整體改制由河北、湖南分公司配合;黑龍江廣電重組由黑龍江分公司配合;晉城煤業整體上市由山西分公司配合;永城煤電股改上市由河南分公司配合等等,這些項目的出色完成與分公司的努力和付出是密不可分的。
除了在全國范圍內設立分公司,中企華也積極嘗試進行多種經營。由于行業監管的需要,我們成立了中企華房地產估價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土地的評估業務,現具備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頒發的注冊土地估價資質并取得A級資信、國家建設部一級房地產估價資質,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各類土地、房地產估價業務。之后我們又成立了中企華咨詢公司,主要從事財務顧問、管理咨詢等。此外,中企華還有君誠會計師事務所,用來承接一般性審計業務,及中企華工程造價公司,這些企業擴大了中企華的經營范圍,也為客戶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務。目前,雖然中企華集團尚未成立,但集團化的經營模式已運營多年。
分公司的作用在于可以增加人力資源,在總部承辦資產量大、分布廣的大項目中,在人力投入方面能夠進行很好的補充,同時也可充分開發當地的市場,擴大業務領域。
三、敢于創新,不斷提高競爭能力
創建品牌,必須敢于創新,提高競爭力。必須在服務理念、方法上創新,而且在同行中領先。
在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初期,主要采用的評估方法是成本法。隨著評估業務的不斷發展,各種復雜的交易行為不斷涌現,原有評估方法的選擇已經難以適應新型項目,既不能滿足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需求,也達不到合理量化資產價值的目的,所以在這樣的形勢下,中企華勇于創新,在充分進行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大膽嘗試新方法。2005年我們承辦了中石油整合國際業務項目,經過反復論證,我們提出采用收益法作為評估的主要方法,使評估結果增值120多億元,項目非常成功,這是我國評估機構成功嘗試對大型企業的大型項目整體采用收益法評估結果,既符合國際上的案例,也充分反映了資產的真實價值。此外,我們還積極配合國家開發銀行建立全行抵質押物動態監管體系,將風險管理工作落實到抵質押管理等具體風險控制環節,獲得了卓有成效的風險監控效果,這種管理模式一度得到了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巴黎國民銀行、人民銀行、銀監會、中評協等國際知名金融機構、評估咨詢機構、行業監管部門的高度評價,各大商業銀行紛紛效仿。同時,我們還幫助國家開發銀行建立了一套適用于國開行貸款行業的現金流分析預測體系,這是中企華進軍金融領域和咨詢業務的典型創新項目。這些創新型的理論和實踐,使我們為客戶服務的信心更足了,同時也拓寬了服務領域,提升了知名度,大大增強了我們在行業中的競爭力。
正是憑著這種敢為人先的精神,中企華一直努力鉆研著,并積極開拓與評估相關的業務,如: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固定資產管理咨詢、減值測試等。目前,中企華已基本做到了由單一的交易服務到為交易和管理并重服務;由單一的國有企業服務到為多種所有制經濟服務;由單純的發現價值到為價值管理和運營的全鏈條服務方式轉變,并朝著更寬、更深、更精的方向發展。
除了在承辦項目方面勇于創新,在評估理論研究及行業準則制定方面,中企華也有著獨到的見解,相繼參加了財政部及中評協、北注協關于《資產評估與金融風險防范》、《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以出資為目的的評估指南》、《銀行抵質押貸款評估準則》、《企業價值評估中的非流動性折扣研究》等課題的研究,并在權威雜志上發表專業文章數十篇,如:《應用數理統計技術對金融不良資產打包資產價值的分析》、《無風險收益率相關理論及選取方法》、《基于P/B乘數的剩余收益模型改進研究》、《對于收益法評估企業價值中折現率的參數市場風險溢價RPm的探討》、《對評估實踐工作的指導意義》等。
四、聚集人才,打造一支過硬的服務團隊
品牌建設離不開員工,他們是品牌建設最直接的參與者和執行者。因此,中企華把員工隊伍建設放在重要位置。
在打造團隊中,首先選擇一個忠誠、務實、有能力、穩定的領導班子。公司股東六人,沒一個人控股,合作十幾年,分工明確,合作默契,各方面在公司都是楷模。股東中有三人是博士,總裁權忠光博士畢業后留校任教,1994年應邀下海來到中企華,從一名普通員工做起,先后任總裁助理、副總裁,幾年后成為總裁,并在社會及行業內享有較高的聲譽,任北京市政協常委、北京市工商聯常委、中評協資深會員、證監會第六屆發審委委員;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評估師劉登清,1997年博士畢業后就來到中企華,年僅28歲,相繼帶領了中移動、中石油幾個大項目,成長迅速,被吸收為股東,任命為首席評估師、高級副總裁,曾當選為中評協資深會員、首屆全國十佳青年評估師;高級副總裁魏新,前蘇聯國立塔什干大學經濟學博士畢業,1999年加入中企華,兼任房地產估價公司董事長,幾年下來,她所帶領的房地產估價公司發展勢頭良好,業已成為我國最優秀的房地產、土地評估中介機構之一。
其次,要嚴格選人,大膽用人,凝聚一批敬業愛崗、專業水平高、團結協作好的員工。他們在實踐中增長才干,敢于承擔大項目。公司研發部副總經理李光明,2007年博士畢業后,是中企華給了他實踐的機會,讓他把理論研究和實踐很好地結合起來,幾年下來,他在金融資產、企業價值、無形資產評估方法的研究方面頗有建樹,他的《基于P/B乘數的剩余收益模型改進研究》一文曾獲世界評估組織聯合會第四屆世界評估師大會優秀論文獎,并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十佳青年評估師。中企華的所有項目經理都是能夠獨立帶項目的,我們的評估人員都是多面手,緊張的工作節奏練就了他們過硬的本領,員工們都說在中企華工作一年,積累的經驗和收獲的知識相當于在其他公司工作十年。副總裁李健之,加入公司不久就帶隊完成了中國五礦整體改制項目,資產量超千億,涉及國內外各級次企業近200戶,既要組織大量的人員參與工作,又要隨時與境外企業溝通,難度可想而知,當項目成功完成時,他動情地說“五礦項目讓我真正覺得自己成長了”;高級項目經理要勇軍,2002年進入中企華時還沒有接觸過評估,是公司大膽用人,同事們給了他很多幫助,讓他在知識面、對項目深度的理解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并獨立帶隊完成了京滬鐵路、華僑城兩個大項目,項目的順利完成讓他在團隊組織管理、工作要點把握上都得到了鍛煉,從當初的不理解到如今的靈活運用,他在工作上有了一個質的飛躍。另外,通過不斷培訓,提高每個人的水平,公司從員工到部門經理,再至副總提升了一批中、高層領導。
制度嚴格,獎罰分明。中企華有嚴格的制度,明確每個人的崗位職責,強調全局觀念,從前臺到董事長有一個工作鏈條,必須互相協調配合才能不“掉鏈”。中企華有著非常明確的獎懲機制,每年年終都要對員工進行考核,采取末位淘汰制,同時對表現出色的員工給予獎勵,激勵員工爭當優秀,更好地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作用。公司的利益不是全部用于股東分配,而是從盈利中拿出一大部分用于對員工的獎勵,從而使公司利益與每一個員工利益緊緊聯系在一起,更使員工們增強了主人翁責任感,與公司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每當年底,公司總會給每位員工帶來意想不到的驚喜,讓員工們感到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報。這樣使每個員工都懂得,來到中企華干什么,怎么干,干好了有什么獎勵,干不好有什么處罰。另外,建立和諧的企業文化。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諧的工作氛圍、奮發向上的競爭機制和團隊精神,造就了中企華杰出的工作團隊。公司提出每一個員工都是中企華的品牌,就像一面旗幟、一個符號,要在客戶心中牢牢樹立“高素質、高效率、高質量”的形象,同時我們也要求業務人員不管是大項目還是小項目,一律要同等對待,對于別人能做的,我們要做的更好,對于別人不能做的,我們要迎難而上,只有樹立這樣的信心和勇氣,我們才能不斷地突破自己,攀登一個又一個高峰。中企華的品牌是靠發揮每一個員工的作用而形成的,所以中企華的員工人人懂得維護中企華的尊嚴,人人對工作認真負責,體現了中企華良好的品牌效應。
五、認真抓質量管理,嚴格控制風險
評估機構作為特殊的中介服務行業,硬件建設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服務質量,品牌的價值主要體現在為客戶的服務上。如果說誠信是中企華從優秀到卓越的基石,那么質量便是為中企華插上跨越發展的翅膀。中企華從創立伊始便認真抓質量管理,嚴格控制風險。為了更好地規范內部管理,保證報告質量,公司在2002年率先通過了ISO9001質量認證,獲得英國UKAS證書,成為中國評估業內首家獲此認證的評估機構。
中企華始終視質量為生命,堅決不出虛假報告,在面對客戶要求和公允結果的選擇上,中企華會毅然決然的選擇后者,所以也經常會出現因評估結果不能滿足客戶的要求而拿不到評估費或是丟掉項目的情況,如:我們曾經承辦過國內一家著名家電生產企業商標價值評估項目,因涉及到香港上市公司,委托方在香港和內地各選了一家評估公司,出結果時,中企華的評估結論與交易雙方預期相差甚遠,委托方與我們溝通,希望能夠按他們的交易價格來出具評估報告,并指出香港的評估公司已經按交易價格出具了評估報告,我們業務人員經過反復論證,最終還是覺得委托方所說的評估結果缺乏充分的理論支撐,決定不能按委托方的意愿出具報告,雖然這家企業是中企華長期合作的老客戶,且項目收入不菲,但我們還是堅持了自己的原則,最終的結果也證明了我們是對的,這家企業之后找到珠海的一家評估公司按他們的要求出具了評估報告,結果評估報告送到證監會后就被發現問題,證監會還專門派檢查組去調查此事。還有一次,中企華的下屬分公司承接了貴州某煙標印刷企業的借殼上市項目,在項目的三審階段,總部發現了問題,認為以企業現有的技術、利潤率等不足以支撐評估結論,對此,總部與分公司進行了多次的討論、溝通,通過深入剖析了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實地調查、預測行業的平均利潤,最終分公司贊同了總部的觀點,并頂住企業的重重壓力,站穩立場,保持執業操守,最后不得不放棄了這個項目。這樣的例子很多,有時客戶會不理解我們,甚至覺得我們有些死板,但我們認為,中企華每年承辦五、六百個項目,如果有一個項目出了問題,公司的信譽就要受到影響,十幾年的辛苦努力可能在頃刻間便化為烏有,我們寧可丟掉一個、十個、乃至更多項目,也不能因出虛假、不合規的報告影響中企華的聲譽。
隨著公司業務量的增加,對業務審核也增強了力量,業務分管到主管副總,增加了內核工作,加強了審核力度。為了更好地規范業務流程,中企華又啟用了 “業務管理系統”,將評估業務流程嚴格按照《資產評估業務流程管理辦法》和《分公司資產評估業務流程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執行并進行記錄,項目從立項開始到底稿存檔結束的每一個流程都有專人負責,這樣不僅在流程控制上更加規范,而且項目一旦出現問題很快就能找到源頭,能夠較快地發現并解決問題,使項目管理更加規范化,進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減輕了統計方面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正是得益于嚴格的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中企華成立至今,評估報告質量很好,部分報告還作為精品工程在業內推廣,受到同行及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客戶回頭率很高。近年來,中企華也榮獲了“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巾幗文明崗”等榮譽,服務質量被業內及客戶廣泛認可。
六、誠信服務,提高社會知名度、美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