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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稅收籌劃的廣泛意義在于由于國家尤許我國納稅人通過自前的稅收法律的各種規則來做稅收的策劃,在不違法和不違反相關條例的情況下可以采用這些手段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行為。本文枕企業的籌資進行相關的研究,針對目前我國的稅收法律現狀,襯現代企業的籌資過程的稅收籌劃進行論述,以期望指導實踐。
稅收籌劃具有合法、合理、籌劃、專業等特點。稅收籌劃與偷漏稅和避稅不同,而是一種解決目前企業全局稅收的最優化的方案;稅收籌劃是合法的納稅行為,是被國家和政府的稅收政策所鼓勵的;企業稅收籌的標準和方案應該以企業價值為核心而展開,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最終目標。在企業的籌資行為中,不同的籌資行為和方案會對企業產生不同的影響,為企業帶來不同的稅收征繳的效果。企業籌資決策的主要目標是利用籌資體系來滿足目前企業的資金需求,達到資金成本的最低。
一、企業權益籌資的稅收籌劃
首先,我們在對企業留存收益的籌資進行籌劃。在目前我國稅法的規定之中,除去機會成本的因素以外,企業留存收益的資金成本還是很低。但是在稅負角度上來講,企業留存收益是企業稅后的利潤的一部分,所以企業留存收益的稅收標準一般較高。面對這樣的問題,企業在留存收益過大的時候,資金成本將會很大,企業的節稅的手段和效果還不是那么科學和完整。
企業留存收益屬企業股東所有,我國稅收法律規定,企業稅收后利潤要提取相應比例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其余利潤要通過股東大會的決議才能確定分配標準,其中股東分紅和股利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所以要從股東的角度出發,同時顧全企業的長遠發展,企業擴大生產規模需要資金的時刻要經由股東大會的決定提取相應的盈余公積金,這樣就滿足了企業資本的需要。如企業把留存收益再次投人資本市場后,等于把股東的資本進行再次的投資,這樣既滿足了企業權益籌資的需要,又提高了股東的收益率,這么做的結果是一舉兩得。
其次,我們對企業的股票的籌資進行籌劃。按照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股息的稅務征收工作是針對稅后利潤的。那么企業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月無息就下能享受相應的股息所得稅的收益,所以就加重了企業的稅負壓力,企業權益資本籌資的稅收籌劃空間就變得微乎其微了。但是根據稅法規定,外商企業允許在一定的期限內分歧繳納出資,所以企業就可以利用這樣一個時間段來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具體操作程序是:企業分段注人注冊資本,在到位前股東按比例分享利潤。但資金不到位的話企業負債就會加大,企業相應的利潤就會變小,同時企業的負債的利息計算到企業費用之中,扣除了相應的賦稅。所以在股票籌資的過程中,我們要加強適度負債規模和比例的控制。
二、企業負債籌資的稅收籌劃
首先,企業間拆借籌資的稅收籌劃。企業為了籌資便利的需要在關聯為企業中產生借貸,在企業主要管理層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樞紐來控制和操作企業關聯方拆借業務。如此操作的好處是對企業內部的資行優化整合,對債務和資本進行合理分配。對外部企業的整體籌資有信用和風險的保障,對內的話可以調節企業的資金和債務。這樣一來財務服務功能的強化可以節省相應的費用,同時則務樞紐給企業帶來的稅務效益和資金管理也不容小覷。具體操作是:在企業內部拆借過程之中,差別稅率的體現極為明顯,這樣企業可以轉移稅負。同時進行免稅和緩稅的操作,以便集中企業資金加人到企業發展的項目之中,進行利潤轉移工作。其次,企業銀行借貸款的稅收籌劃。在當今我國經濟環境之下,銀行借貸款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有效途徑,企業通過技術改良和支柱產業規劃等工作可以向銀行的地方政府籌集相應的預算經費,但借貸款的規模要視企業抵押和信用評級來規定。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政策貸款和普通貸款的申請和利用就需要銀行借貸款的稅收籌劃工作來進行相應的稅收籌劃工作。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向金融機構的借貸利息的支出按照實際產生額進行收稅,向非金融機構的借貸款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和同期的利率計算金融以內的數額進行相應的扣除,白藥之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企業的財務功能,加快企業借貸規模,加強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同時,企業還可以與銀行協議利率和貸款期限等。這樣一來經濟而決捷的本息了;!款的形式就可以加快企業銀行借貸款的稅收籌劃工作。
三、企業資本結構選擇的稅收籌劃
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應該以所有者權益的提高作為標準,所以企業的資本稅后的資本結構選擇將是企業稅收籌劃的楊和著眼點。在目前的法律條件下,企業稅收籌劃應該確立企業相應的負債規模和比例,同時進一步強化企業負債籌資的合理結構。在企業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企業要根據各種不同的資本結構情況在多種方案中選擇最優的稅收籌劃工作,同時在利用企業負債進行稅收籌的過程中,我們要注意相關的國家規定,以規避相關的法律風險。
首先,企業資本性的利息支出不應在稅前扣除。企業資本性的利息支出是在企業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范圍內而發生的借貸款行為利息,企業開辦期間的若干部分支出被包括在內。我國稅法明確規定資本性利息支出不納人費用一次性從應繳稅款中扣除。
關鍵詞:稅收籌劃;問題;對策;企業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9-0012-02
有效的稅收籌劃,可以利用稅收優惠和稅收彈性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規避涉稅風險,提高企業經營效益。然而,由于企業認識上和管理的不足、人員素質因素的制約,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還未充分進行。為此,當前企業迫切需要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重要意義。
一、稅收籌劃對企業的重要意義
所謂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人,在現行稅法規定的范圍內,根據現行的會計原則,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行使納稅人的權利,利用稅法中的起征點、稅率、稅目、稅收優惠政策等,通過對投資、籌資、理財、消費、經營、財務核算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旨在減輕稅負,優化稅收結構、節約稅收支付的活動。企業稅收籌劃,其目的是減輕稅收成本,從橫向、縱向、空間、時間上謀求企業經濟效益和價值最大化。
企業之所以要進行稅收籌劃,其主要原因基于三個方面。一是隨著中國稅收制度的完善,中國稅種復雜、稅目繁多、稅負較高的問題日益突出;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不斷下降,企業獲利的空間日益縮小;三是隨著稅收法制建設的發展,稅收征管水平日益提高,對涉稅案件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企業的稅收風險日益升高。因而,稅收籌劃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意義越來越大。
首先,稅收籌劃對企業的籌資、投資、運營資金方面有重要影響。在籌資方面,稅法規定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不同資金,其成本列支的方法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在稅后列支,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因此需要認真籌劃;在投資方面,投資的地點、行業、方式不同,稅負也不同,企業也須認真籌劃;在運營資金方面,企業必須把握資金運轉的周期和周轉的效率,以保證納稅時有足夠的現金支付能力。其次,稅收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有重要影響。企業從籌資設立直至利益分配的整個運行鏈無不受到稅收法規的制約。在納稅觀念日益增強的今天,企業通過稅收籌劃過程,能夠有效地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促進精打細算,提高經營理財能力和決策預測的準確性,全面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再次,稅收籌劃事關企業的聲譽和形象。“誠信經營”是企業的生命線,納稅誠信亦是誠信的內容之一。稅收籌劃不當可能會出現漏稅,一旦受到處罰,就會影響企業聲譽。相反得當的稅收籌劃,可以保證企業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繳稅及時足額,樹立企業的信用聲譽。最后,企業開展稅收籌劃,也是追求自身經濟效益的必然需要。稅收負擔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企業經營成果的大小。稅收所具有的無償性特征,決定了企業稅款的支付是資金的凈流出,運用稅收籌劃所節約的稅款支付是直接增加企業凈收益的有效途徑,與降低其他經營成本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此外,企業通過開展稅收籌劃,還可以熟悉和掌握與本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稅收法規,從而最大可能地減小稅收風險。因而,稅收籌劃是企業價值創造的又一手段,加強稅收籌劃對企業實現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當前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若干問題
目前中國的稅收籌劃尚處在較低水平,普遍存在著對稅收籌劃的認識不足、不考慮稅收籌劃的成本收益、著眼點把握不到位等問題。
1.企業的認識和籌劃意識不足。第一,目前很多企業的高層人員和財務人員對稅收籌劃的定位沒有理性認知,感性認識較多,未弄明白稅收籌劃和偷稅之間的區別,容易將稅收籌劃與偷漏稅相互混淆,不懂得稅收籌劃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是企業的一項正當權利的道理。第二,許多企業的高層人員和財務人員對稅收籌劃價值創造意義認識不夠,很少能夠把稅收成本作為業務決策的要素來考慮。第三,是企業對稅收籌劃的空間認識不足,過多圍繞稅收優惠政策和抵扣標準等做文章,縮小了稅收籌劃空間。
2.稅收籌劃的成本收益分析不夠。許多企業在稅收籌劃時,不做稅收籌劃的成本收益分析,只要能節稅的事就干,沒有考慮企業減少的稅額是否大于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所付出的代價。因而有的稅收籌劃的實施破壞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流程;有的稅收籌劃實施的避稅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導致企業內在機制紊亂,產生“抑制效應”,造成得不償失。
3.稅收籌劃的事前預測與著力點的把握不當。一是稅收籌劃重點把握不到位。不是什么稅種都可以籌劃,不是所有稅基內容都可以籌劃,一些企業沒有對稅種作分析區分,沒有把怎樣使稅基最小,怎樣享受最低稅率作為籌劃的重點。二是一些企業在稅收籌劃時,對稅收籌劃的時機和環節把握不到位。通常是事前預測不夠,往往是在完成項目工作后才去籌劃怎么做賬能夠節稅,這種稅收籌劃,是被動的而非主動的籌劃。
三、改進中國企業稅收籌劃的策略
1.提高認識是搞好稅收籌劃的前提。企業財會和相關人員要提高認識,稅收籌劃不僅不是涉嫌偷稅的行為,而且是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的行為,是企業的一項正當權利。企業的高層人員和財務人員應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價值和創造效益的意義,把稅收成本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戰略決策之中是搞好稅收籌劃的前提條件。
2.掌握相關知識是開展稅收籌劃的基礎。當前,稅收征管日益細化,征管流程日益復雜化,金融工具、貿易方式和投資方式正在不斷創新,要求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不僅要精通會計、稅法,還要精通金融、投資、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而且稅收籌劃是一門交叉性、前瞻性學科。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僅要運用統計方法,而且要運用數學方法;不僅要運用稅收知識,而且要運用會計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知識和其他方面的知識;不僅要搜集現實的、已經發生的或正在發生的、與進行稅收籌劃有關的、確切的信息資料,還要搜集未來經濟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與進行稅收籌劃有關的、不確切的信息資料,只有這樣才能找到稅收籌劃的切入點,真正為企業節省稅收成本。一個成功的稅收籌劃,離不開稅收籌劃人員的豐富知識、信息的敏感觸覺。豐富的稅收、會計和管理知識,以及準確、及時的內外部各類信息是稅收籌劃的基礎。為此,財務人員要不斷豐富并強化自身財會、稅務、企管等知識;要主動了解宏觀形勢、外部市場、法律環境和自身經營狀況,增強形勢和信息的敏感性。
3.遵循原則是稅收籌劃成功的保證。就企業而言,必須要熟悉各種稅收籌劃方法與技巧,使稅收籌劃規范化。把握稅收籌劃的原則具有戰略意義,籌劃的方法與技巧只是具體的“戰術問題”,戰術出錯,還有挽回余地,但是原則性的“戰略問題”出錯,則滿盤皆輸。因此,企業稅收籌劃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方法技巧,都必須把握好幾個關鍵性的原則:第一,合法性原則。稅制是國家以征稅方式取得財政收入的法律規范,法不可違,企業作為納稅人,應當履行納稅義務,因此稅收籌劃和實施,必須采用合法手段,不能違法。 第二,謹慎性原則。稅收籌劃,應保持必要的謹慎,不能盲目進行策劃,如果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不但白費力氣,還可能被稅務機關追究責任。 第三,時效性原則。稅收籌劃,受到稅收時間的約束,其策劃在一個時期是有效的,可能在另一個時期就是違法的。所以稅收籌劃的方案應根據稅收制度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第四,效益性原則。稅收籌劃應處理好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要考慮企業減少交稅的收益是否大于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所付出的成本,不要得不償失,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第五,規范性原則。稅收籌劃不僅僅是稅收方面的問題,還關聯其他領域的問題,應遵循各領域、各行業、各地域的各種制度和規范。例如,在財務會計籌劃時要遵循“財務通則”、會計制度等的規范;在行業籌劃方面,應遵循行業的規范制度;在地區籌劃方面,應遵循地區的規定,要堅持用合法合規的方式和方法來進行稅收籌劃。
4.抓住重點是稅收籌劃的關鍵。在企業性質定性和規模認定的情況下,如何享受最低的稅率,怎樣使稅基最小,是稅收籌劃思路的重點,不同稅種而籌劃重點有所不同。比如房產稅的籌劃思路重點在于稅基減少,籌劃重點在于可辨認和可識別的固定資產或各類代墊費用在同一經濟事務中實現最大限度的分離,達到降低自有房產入賬價值或賬面租金收入。而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思路的重點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稅率,籌劃要著眼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和日常工資福利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資福利的攤薄攤勻,以便能夠享受到低檔稅率和低稅率政策。另外,稅收籌劃的重點不宜沉迷于優惠政策和抵扣標準條款。以企業所得稅為例,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地區優惠改成了產業優惠,金融業則無利可圖。但新企業所得稅法更注重真實、合理的抵扣項,卻給大家帶來新的稅收籌劃空間。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稅收籌劃突破口就在于日常財務規范和點滴管理。諸如會議費、廣告費真實性的相關資料提供,入賬票據的合規性,稅務部門對財產損失和員工費用的合理認定等。
5.重視事先預測是稅收籌劃的要旨。稅收執行和稅務檢查具有滯后性,它是依據企業一系列經營行為的賬務記錄實施的。企業的任何經營決策一旦形成經營行為記錄在案,就不能隨意更改。這就需要企業在進行經營決策時,事先對照相關稅收政策進行籌劃,以形成對企業有利的決策方案。因而稅收籌劃是一項應當全面考慮、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如果沒有事先籌劃好,經濟業務發生,應稅收人已經確定,納稅義務已經形成,這時再試圖改變納稅義務、減輕稅收負擔就可能被認定為涉嫌逃稅。因而,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經營業務未發生、收入未取得,納稅義務未形成之前,先做好籌劃安排。
6.加強部門協作是稅收籌劃成功的保障。部門協調有序的合作,是稅收籌劃成功的又一影響因素。任何經營活動都離不開成本費用,任何部門都是費用的承載主體,而稅收籌劃不能離開費用活動而孤立運作。因此任何部門都是稅收籌劃的參與者,部門協作才能贏得稅收籌劃的成功。尤其是以所得稅籌劃為重心的行業,部門協作配合的需要更為迫切。財務部門要大力宣傳部門協作對稅收籌劃的必要性,還應加強部門的協作制度和協作作業流程的建設,以保證開展稅收籌劃的部門協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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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國家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時代背景下,隨著金融機構業務的發展和國家強農惠農力度的加大,農村信用社對稅收籌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闡述農村信用社稅收籌劃的意義,然后從所得稅稅收籌劃、營業稅稅收籌劃和個人所得稅三個方面,對信用社稅收籌劃進行深度剖析,重點強調逾期貸款、銀行無形資產和職工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技術。
關鍵詞 農村信用社 稅收籌劃 所得稅 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
引言
農村信用社是服務三農的主要金融支持力量,進行稅收籌劃符合各方利益,不僅是合法正當的經營管理,也是含金量十足的經營技術。信用社作為經濟主體,當然就要涉及納稅的問題,其中所得稅和營業稅占總稅額的90%以上。探討農村信用社在經濟轉型期的稅收籌劃,在稅法允許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使信用社稅收利益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對信用社自身發展有利,對信用社職工有利,對提高信用社服務能力有利。因此,加強信用社稅收籌劃,是完全有必要的。
一、農村信用社稅收籌劃的重要意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根據現行稅法對經營、投資、籌資、分配、結算等活動進行減輕稅負的謀劃和對策。稅收籌劃不是偷稅逃稅,而是在合法前提下,用合法手段對經營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依法納稅是企業基本的守法行為準則,體現的是社會責任。稅務籌劃的目的就是在遵循稅法的基礎上減少稅負,這對農信社而言,就是通過科學籌劃,使信用社稅收利益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稅收籌劃是農信社對所得稅、貸款待賬準備金、工資獎金等的優化管理。農信社可以通過稅務收籌劃掌握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相關稅收結構調整。農村信用社只有成功地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在企業內部創造一個健康的稅務環境,各項業務才能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同時,農村信用社還可以將因稅收籌劃所產生的節稅資源直接再投資于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發展,從而進一步提高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質量,促使農村信用社能夠更好地為國家經濟轉型服務、為社會公眾服務。
二、稅收籌劃在農村信用社經營中的應用
2.1農村信用社所得稅稅收籌劃
國家對企業所得稅優惠主要體現減免稅和稅前抵扣進項稅額。減免稅是通過制定減免稅政策,對一些行業、產業、部門經濟發展給予政策支持;稅前抵扣進項稅額是通過擴大扣除項目和提高扣除標準,為企業生產和經營給予稅務優惠。農信社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主要是圍繞爭取減免稅和加計扣除標準優惠政策進行的。
2.1.1所得稅減免申報
信用社所得稅優惠大多是指減免相應稅負,國家稅務局在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中對相關減免進行了嚴格規定,對符合減免范疇的企業經營項目,對減免的所得稅報批需要的材料、審批的權限、報批的時限、報批的方法程序等,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如果信用社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報批,當然就不能享受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
2.1.2無形資產的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農村信用社大量無形資產的存在給稅收籌劃提供較大的空間,正確選擇自創還是購入無形資產成為無形資產籌劃的關鍵,信用社在稅務上應該正確處理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才能充分享受到稅前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同時由于信用社無形資產確認計價并不是在賬簿中記錄越多對企業越有利,因此對信用社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注冊費、律師費、人工工資等費用入賬,而對于購入的無形資產,如果能夠將其作為費用支出而不作為無形資產計入,對信用社更為有利。假如購入無形資產時又同時購入有形資產,相關費用的分攤就有一些彈性,采取什么樣的分攤策略對減免稅負有利,要作出正確判斷。
2.1.3 申報過程的籌劃
農村信用社在申報稅務時,如果以單個信用社作為納稅主體和以縣市聯社統一法人作為納稅主體效果是完全不一樣的。經營好的信用社是盈利的,經營不好的當然就會出現虧損現象,要是用盈利水平高的信用社的利潤沖抵其他虧損信用社虧空,就可以減少信用社所得稅稅額。農村信用社在申報過程中進行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納稅籌劃。由于受季節影響,農村信用社也分為淡季和旺季,在列支費用時也會出現不平衡,采取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稅額,就可以避免突破稅法規定的扣除標準。因為國稅有相關規定,企業少繳納預繳的稅款不屬于偷稅行為。
2.2農村信用社營業稅稅收籌劃
2.2.1逾期貸款稅收籌劃
按照國稅函(2002)960號文規定,企業向信用社借貸存在一個逾期的問題,如果企業發放貸款逾期在90天以內,要核算利息收入,計入當期的所得稅稅基,要是貸款逾期超過90天,就不計入利息收入,等待實際收到時再計收入。而且前面90天內多繳納的營業稅要從后面申報營業稅時進行沖減。信用社一般會將相關貸款利息全部按照收付實現制核算,也就是存在一個延遲確認的問題,這樣可以少繳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由于存在未將逾期90天貸款利息收入計入收入總額缺陷,國稅函〔2007〕880號文件對企業所得稅做出了相應修改,規定自2008年起逾期90天的貸款也要計入收入總額,如果信用社的信息系統未能及時更新貸款計息方法,則將有可能發生漏計利息收入而導致涉稅風險。
2.2.1.1對貸款業務進程籌劃
貸款業務籌劃主要通過降低貸款利率的方式減少納稅金額,可農村信用社又不能單純為減少營業稅而降低利率。因此,信用社就需要對信貸客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對那些經營良好的優質客戶采取低利率政策。這不僅能夠減少營業稅稅基,還能夠通過客戶吸引更多高信譽客戶加盟,這對降低信用社經營風險有重要作用。
2.2.2農戶小額貸款稅收籌劃
根據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5萬元以下(含5萬元)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信用社作為主要服務“三農”與縣域經濟的金融機構必然擁有大量的農戶小額貸款,而準確對農戶小額貸款分類、計價則是正確核算其利息收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的前提。信用社應在做好正確核算農戶小額貸款及其利息收入的同時,還須充分利用信用社營業網點量多面廣優勢加大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營銷宣傳及投放力度,以擴大市場份額、分散信貸資金的投放風險,實現開源節流、增強信用社核心競爭力目的。
2.3農村信用社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
由于農村信用社經營良好,信用社職工工資水平普遍提升,已經遠遠超過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進行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當然有現實意義。個人所得稅籌劃主要圍繞收入量的標準、支付的方式和均衡收入等方面進行。收入量不變,適當降低名義收入,這樣可以降低稅率檔次。可以將工資發放量安排在允許稅前扣除額以下但適當提高職工的福利水平,這就是降低名義收入。還可以采取推延或者提前的方式,將各月的收入拉平,這就是均衡籌劃法。
2.4均攤發放降低個稅
發放獎金是農村信用社激勵職工的重要措施,相比工資收入,獎金需要交納個稅顯然要少很多,這也是信用社為什么采取獎金增加職工收入的原因。因為工資薪金交納所得稅是按照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薪金越高,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多,適用的稅率就越高。職工獎金分為月獎、季獎、年終獎,這幾種獎金發放形式的選擇很關鍵,對職工所交納個稅來說,差異是很大的。采用均攤發放的形式,可以有效降低個稅。
2.5合理確定預發金額
農村信用社職工發放一般采用每月預發年終集中統籌的方式,每月預發數要根據適應的稅率確定,原則上,每個月預發數要比全年對應稅率低1-2個檔次。這樣也可以減少個稅繳納數額。當然,這只是理論設計籌劃,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單位經營情況有差異,職工績效不平衡,所得薪金自然就會存在一些差異,職工工資發放不均勻當然就會造成稅率提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還需要當事職工和單位進行相關協調解決。
2.6合理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金額
企業所得稅法及財稅〔2006〕10號文規定,單位為職工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按照當地扣除標準在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和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信用社利用住房公積金進行稅收籌劃的思路是在不增加單位及個人支出的情況下,通過調整職工工資水平和住房公積金的比例,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的同時,降低職工工資標準,節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達到職工實際工資收入不降反增、企業所得稅負擔降低的目的。
三、結語
農村信用社稅收籌劃是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通過科學籌劃,不但能夠有效規避涉稅風險,還為信用社贏得稅收實惠,從而全面提升信用社經營管理水平,為信用社發展增添動力。良好的稅收籌劃,體現的是科學的財務管理,開展相關研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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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宏.經濟轉型期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發展的若干思考.時代金融.2012(03).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
一、前言
稅收籌劃是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的前期籌劃,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繳納的最重要的稅種之一,因其稅負重、稅負彈性大、籌劃空間大,而成為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點。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關鍵在于盡可能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盡可能的擴大政策給予扣除項目的數額。從而達到降低企業所得稅、提高企業盈利水平的目的。
二、企業所得說稅收籌劃應遵循的原則
(1)稅收籌劃應當遵循守法及自我保護原則。收稅是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依法經營、守法是企業應當遵循的第一原則,它包括合法及不違法兩方面的內容,即稅收籌劃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避稅為名進行偷稅漏稅行為不屬于收稅籌劃范疇。(2)企業所得稅籌劃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涉及到企業從籌資融資、投資生產、銷售服務等各個過程,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盡可能的將成本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籌劃一定要以企業價值最大為根本。(3)所得稅籌劃應遵循風險收益均衡原則。稅收籌劃從本質上來說也是一種風險籌劃。風險是潛在的,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動、市場經濟波動、企業經營不確定因素等內外部的風險都可能給稅收籌劃整體目標帶來影響。因此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必須遵循風險與收益均衡原則,采取靈活措施、趨利避害、選優棄劣,將風險分散,從而化解風險。(4)收稅籌劃應遵循時效性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根據國家法律政策靈活變動的,它是在既定的經營范圍和方式下進行,針對性和特定性強,隨著時間推移,國家政策環境和社會經濟環境等都會發生變化,因此企業必須把握好時間,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導向、靈活的調整或者重新制定稅收籌劃方案,充分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來優選方案,以確保企業穩定持久性稅收籌劃中獲取收益。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具體應用分析
(1)企業在籌資環節所得稅籌劃。企業采用各種渠道進行籌集資金,都需要一定的資金成本,這就需要安排資本結構,如何使企業的資金成本達到最低,也可以從稅收籌劃這方面來優化資本結構。企業對資本結構的選擇主要是考慮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比例。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即債務資本雖仍需要還本付息,但籌資資金的各種費用及利息可在所得稅之前扣除,而權益資本在稅前不能扣除利息,只可扣除利息之外的其他籌資費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務資本的成本相對于權益資本來說,成本較低,但是風險大,因其到期一定要還本,而且又固定利息支出。而權益資本籌資的主要成本是股息,其可以隨企業情況而靈活變動。企業選擇資本結構時應充分對風險與收益進行衡量。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現金流量趨穩定,債務利息率低于投資收益,且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即可采用債務籌資,利用財務杠桿來調節收益,從而減少企業應納所得稅稅額。(2)企業運營過程中所得稅籌劃分析。這主要包括存貨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所得稅籌劃。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協作件、包裝物、自制版成本以及產成本等,它是企業生產經營環節中因消耗或者銷售而持有的各類形式的資產。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購人存貨應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不含增值稅)等計價;我國現行稅制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一經選用的計價方法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應在下一納稅年度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批準,否則,這將對應稅所得產生影響,稅務機關對此有權進行調整。企業生產產品成本、利潤及所得稅額都與存貨成本有很大聯系,因此企業應該選擇恰當的存貨計價方法,為企業生產運營過程中提供優良的所得稅籌劃策略。另外固定資產折舊也是成本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在繳納所得稅之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固定資產這就涉及到折舊方法選擇、折舊年限估計及凈殘值確定這三方面內容。企業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是不一樣的,從而分攤到每一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就不同。但國家不同的稅制條件對企業的折舊計算產生不同影響,在累進稅制下,選取何種折舊方式對企業有利影響比較大,企業需經過分析權衡后才可做出選擇。(3)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所得稅籌劃分析。為促進經濟發展,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均可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一個重要選擇就是投資不同地區與行業,從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所得稅成本。目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采取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同時兼顧社會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區域稅收除西部大開發保留稅收優惠政策外,其他地方均已取消。國家實行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目的主要是鼓勵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技術進步,以及節能和環境保護等。因此企業可以利用低稅率及減低收入和產業投資等稅收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低稅率稅收優惠政策可為企業降低稅率、簡化納稅環節和優化稅負環境等。企業可以通過設置子公司的方法,將企業的銷售業務適當的集中起來,這樣即可達到節稅目的。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企業根據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適時調整企業發展戰略,將投資重點放在國家重點扶持的基礎設施、農林牧副漁和高新技術等各種項目中,從而減少稅收項目支出,提高企業盈利水平。(4)企業組織方式選擇中的所得稅稅收的籌劃。稅收籌劃投資創辦企業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多種組織形式可供選擇。如果人手較少,規模不大,應選擇獨資企業。因為對這類組織形式的企業,核算要求不高,稅款一般定期定額征收,實際稅負較低。如果規模不很大,但投資人數較多,則宜選擇合伙方式。因為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只按個體工商戶工薪所得征個人所得稅,不征企業所得稅,稅負較輕,也不存在所得稅的重復征稅問題,同時因為合伙企業是先分后稅的征稅方式,如果投資人員多,可降低適用的稅率,從而獲得節稅效益。如果公司規模大,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制企業享有五年補虧優惠政策,公司內部又可以設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也可享有免稅期等多種優惠政策,分公司雖然不是獨立法人,沒有稅收優惠政策,但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虧損可并入總公司損益,從而少繳一部分所得稅。
參 考 文 獻
[1]劉軍徽.淺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研究[J].財政稅收.2010(3)
[2]郭秀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探析[J].現代商貿工業.2009(23)
[3]劉潤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探析[J].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3)
【關鍵詞】 企業;稅收籌劃;應用;思考
稅收籌劃是在依法納稅的基礎上,納稅義務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和選擇,利用稅法對自己有利的優惠政策,選出合適的納稅方案,從而使稅負延緩或減輕的一種行為。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非常廣泛,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擬訂企業發展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在我國,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遲緩,稅務工作主要滿足企業的稅務核算、報稅等日常工作。就電網企業而言,目前企業的稅務支出遠遠高于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稅收籌劃工作將越來越受到重視。
2008年,國稅總局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進行了一系列的財稅體制改革,出臺了新的增值稅條例、營業稅條例、企業所得稅法等一系列稅收政策。因此,企業應在依法誠信納稅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好國家給予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現就有關企業稅收籌劃的幾點思考(著重企業所得稅)探討如下:
一、正確認識稅收籌劃工作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稅收籌劃是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在既定的稅收制度這一法律框架內,從企業的經營活動、籌資、投資、收益分配等環節入手,對各項納稅事宜進行科學合理籌劃,制定出多種可行的納稅方案并擇優選用,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加稅后利潤或增加企業現金凈流量的一種理財活動。合法的稅收籌劃,可達到企業總體收益最大的目的。
2.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
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法律所允許的企業正常的一種理財手段,其與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稅漏稅是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構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非法行為。
二、合理籌劃企業各活動環節的稅收工作
企業的理財活動、稅務活動貫穿于企業的整個成長過程中,涵蓋了企業經營活動、籌資活動、投資活動、收益分配等各活動領域,因此稅收的籌劃過程應貫穿于企業的整個運作過程。包括企業的成立過程、生產經營過程、收益的分配過程等。
1.公司組建的稅收籌劃
在公司組建即初始成立之時,應對投資公司的組織形式、投資地點、投資行業等進行合理的選擇,以期達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的投資回報的目的。
(1)投資組織形式的籌劃
子分公司的選擇,在納稅劃定上就有很大差異。由于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后利潤中才會按股東占據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來說,要是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余,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余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種種稅收優惠和其他優惠。如果組建的公司在成立初期發生虧損,那么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2)投資地域的選擇
由于地域發展的不平衡,國家稅法對投資者在差異的地域進行投資時,也給予了差異的稅收優惠,如在我國科技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西部地域等稅收政策比較優惠。對同一地域不同地區也給予了差異的稅收優惠,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地區注冊。因此,投資者要對投資地進行選擇,以減輕稅收負擔。
(3)投資行業的選擇
在我國,稅法對差異的行業給予差異的稅收優惠,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對投資行業進行必要的選擇。
(4) 企業并購的選擇
各個國家、各個地域、各個行業之間均存在著稅收差異,企業在進行購并時,對購并和被購單位可進行跨國、跨地區、和跨行業的并購選擇。
2.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企業最重要也是企業經歷時間最長的活動,企業可通過財務核算方式、計價方式、財務管理方式等進行稅收籌劃,通過縮小稅基、運用較低的稅率、合理歸屬納稅所得額、稅收交納期間和加強發票管理等進行稅收籌劃,從而起到減稅的作用。
(1)應稅收入的納稅籌劃
納稅人如果能夠推遲或減少應納稅所得的實現,則可以使本期應納稅所得減少,從而推遲或減少所得稅的繳納。
a.會計上確認收入、稅務上不確認收入的調減項目。會計按照會計準則中的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而稅務按照業務的真實發生予以確認,如公允價值變動凈收益,新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負債和衍生金融工具等各類金融資產期末要求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應計入當期收入。而計稅時,不確認應稅收入,應按當期計入損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凈收益調減應稅所得。如權益法下的投資收益,會計準則規定,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投資企業應按投資份額確認投資收益。但稅法規定不確認應稅收入,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利時才確認投資收益。再如股權投資貸差等。因此企業應對此類在會計上確認了收入在稅務上不確認收入的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收入時予以調減。
b.減免稅收入、加計扣除和減計收入項目。在會計上作為收入處理的項目,在稅法上按照稅收法規對有關收入予以減免稅或加計扣除或減計收入處理。如國債利息收入,企業持有的財政部發行國債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交企業所得稅,作為減免稅收入處理;對技術轉讓收入,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定額度內可免征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如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加計扣除等,因此企業計算應稅所得額時,對減免稅收入、加計扣除和減計收入項目應予以調減。
(2)準予扣除成本項目的納稅籌劃
a.計價方式的選擇。如存貨計價方式,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存貨的發出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對存貨的計價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或緩繳稅款的目的。一般來說,在物價下降時期,應采用先進先出法,期末成本最接近實際,其價值較低,銷售成本較高,從而應納稅所得額也低,起到了緩繳稅的作用;如物價出現上下波動較大,則適宜加權平均法,對實現的利潤、稅收起到了平衡的作用,避免大起大落。
b.折舊方法的選擇。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允許企業計提折舊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年限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企業可以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或緩繳稅款的目的。一般情況下,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初期企業生產折舊成本較高,降低了應納稅所得額,起到了緩繳稅的作用。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均衡地計提折舊,均衡地計提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規定,企業一旦選定存貨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不得隨意變更,這要求企業選擇時,要謹慎處理,長短期利益兼顧。
c. 加強發票的管理。如企業的對外捐贈、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等都是憑發票進行抵稅的,企業的對外捐贈等盡量要求開具符合要求的捐贈發票,尤其是2009年開始實行的增值稅轉型,除非生產性購置等少量增值稅發票不可抵扣外,企業資本性購置固定資產的進項稅發票均可抵扣,因此企業因加強發票管理,對付出的資金,盡量要求其開具增值稅發票,以減低稅負。
(3)納稅調減項目的稅收籌劃
為鼓勵企業的發展,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如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技術轉讓所得,可享受“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技術開發費項目可享受50%的加計扣除政策。因此,企業要結合實際業務的發生,充分利用、落實好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爭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更多予以稅前扣除。
3.股利分配的籌劃
企業實現的利潤,通過股利分配的形式回報股東,目前企業的稅后利潤可以當前分配也可在以后分配,可以現金股利也可以進行股票股利。但本期現金股利股東收到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如企業一方面發放現金股利;另一方面為擴大資本再向股東進行融資,就會有一定的影響,應選擇股票股利。
三、稅收籌劃中應注意的事項
1.稅收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
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方案不能違背稅收法規、制度。
2.加強稅收理論知識的研究
財務人員應加強稅收知識的學習,深入對企業業務知識的了解,只有充分地將業務知識與稅收知識相結合,才能做好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
3.盡量配備專職的稅收籌劃人員
稅收籌劃涉及稅收、會計、財務、企業管理、經營管理、經濟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識,專業性相當強,需要專業技能較高的人來操作。因此,對于那些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納稅籌劃業務,最好配備專職的稅收籌劃人員,確保降低稅收籌劃的風險。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理性的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體現。它是企業的一種長久舉動和事前籌劃活動,需要具有長遠的戰略眼光,要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之上,還要與企業長期戰略結合起來,選擇能使企業總體收益最大、最優的方案。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節稅增收”。
【參考文獻】
關鍵詞:跨國公司稅收籌劃
國際稅收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發生的跨境交易行為進行征稅的一系列稅收規則。國際稅收的籌劃需要擁有豐富的國際稅收原理知識,從而找到一條不僅減少納稅而又不損害商業活動和資金流的途徑。
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相關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西方國家對稅收籌劃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在該案例中,湯姆林爵士做出了有關稅收籌劃的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這種觀點得到了英國及法律界的廣泛認同。此后,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編撰了《國際稅收辭匯》一書,書中對稅收籌劃下了更加精準的定義:“稅收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
(二)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特征
跨國公司指的是集團的公司內部結構體系,包括總持股公司和分布在與母公司非同一稅收管轄區內的其他國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除了具備一般稅收籌劃(國內稅收籌劃)的特點以外,還有以下兩個不同于國內稅收籌劃的特性:
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具有國際性。所謂國際性指的是跨國經營稅收籌劃是在國際范圍內開展的,涉及各國稅收法規以及國際稅收協定;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活動具有復雜性。復雜性是指相對于一般的稅收籌劃活動,國際稅收籌劃面臨的是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稅收環境,規劃的是跨國投資經營等活動,其復雜程度及不可預見性要遠超過一般稅收籌劃活動。
(三)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必須嚴格遵循各國法律以及國際稅收協定,不能觸犯、違反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稅收條文。
2.經濟性原則:跨國公司稅收籌劃活動既要能夠減輕單獨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機構的稅收負擔,又不因取得稅收利益而影響全球經營戰略的實施,犧牲其整體利益。
3.計劃性原則:該原則要求跨國公司總部對其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做出細致統一的安排,并適時進行檢查和調整,以免與有關國家變更后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相抵觸或不符合經濟原則。
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是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之一,通過合理的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國企業的國際稅負。
(一)跨國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國公司進行海外投資拓展市場時,首先遇到的問題便是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一般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分支機構主要有跨國分公司與跨國子公司兩大類。
根據《國際稅收辭典》中對子公司的注釋,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屬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實體資格,只是作為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存在。
一般來說,和設立分公司相比較,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優點:在東道國只負有限的債務責任;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東道國適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計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征或免征預提稅。
然而,分公司的設立也有它的優點: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分公司承擔的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所得由總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而不必負擔稅收。
由此可見,與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稅收體系相對獨立,它通過避免母公司管轄區對其所征收的稅收,有效解決了棘手的雙重征稅問題。然而,事物總是具有兩面性,由于子公司資產的相對獨立,國外子公司的虧損不能沖抵母公司的利潤,母公司也不承擔自己子公司的義務。從這個基本差別出發,投資公司形式取決于所能帶來的稅收利益。
例如,某跨國公司集團的利潤為1000000英鎊,其中,母公司的國內利潤為900000英鎊,所得稅率為33%;國外投資公司利潤為100000英鎊。假如采用設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潤所得將匯總到總公司繳納稅款,故該跨國公司需交所得稅1000000×33%=330000英鎊。
假如國外投資為子公司形式,再將子公司在所在國的稅負分為兩種情況進行比較:一種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低,為10%,應繳稅收為10000英鎊;另一種情況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高,為40%,應繳稅收為40000英鎊。
從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種情況下,整個集團多繳納了700英鎊的所得稅,稅收負擔增加了0.7%,超過了在國外設立分公司的應繳稅額。由此可見,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國,為了得到更多的稅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國,分公司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二)設立金融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經常要從國外的金融機構或公司籌措資金,但如果向一個與跨國公司居住國無任何相關稅收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借款,跨國公司居住國對跨國公司支付給境外貸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預提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境外貸款者不愿意承擔這筆額外稅收,于是,他們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以及其它費率的方式把稅收負擔轉嫁給跨國公司。為了避免高額的貸款利率,跨國公司就必須在第三國設立金融公司,通過公司對境外貸款者進行融資,從而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
(三)設立投資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的海外投資公司主要從事有價證券的投資。如果母公司所在國對財產轉讓的增益征收資本利得稅,財產租賃收益要繳納不動產所得稅,為了得到稅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選擇在一些免征上述稅收的國家或地區建立財產投資公司,以此來辦理這方面的業務。從國際稅收籌劃角度看,投資公司最好把匯集的資金以資產形式進行配置。如果投資公司位于無稅管轄區,那么可以將其資金用于投資免稅債券,或使其成為避稅地銀行的存款。在這兩種情況下,公司將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預提稅。如果購買外國公司的股份投資于資產基金,那么風險和稅收負擔都會增加,對客戶不利。母公司在無稅管轄區建立投資公司吸收基金,后將其投入國際金融市場中投資回報率高的資產、不動產等。為了避免預提稅,要選擇對資產所得不征預提稅,或者按國際稅收協定可少繳預提稅的國家或地區。投資公司的利潤來自于其投資所得與對小股東支出之間的差額,這筆利潤沒有所得稅,可用于跨國集團的投資項目。此外,以可靠的銀行和金融公司作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資的可靠性。
轉移定價法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一)轉移定價法釋義
轉移定價指的是在分權經營體制下,關聯企業對于分權部門之間的產品或服務內部交易所制定的價格,是為了解決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和分權部門業績評價問題而產生的,是企業內部重要的資源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
轉移定價法目前已被廣泛應用在跨國公司的稅收籌劃當中,而它的大量應用,對企業以及國家都帶來了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運用轉移定價可以將集團利潤轉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為處于創業階段的子公司提供經濟支持,或對該子公司管理層進行激勵;運用轉移定價可以減少對外公布的利潤,減少企業稅負;運用轉移定價在企業集團各子公司之間進行利潤分配以及整體資源的統一調配,實現資源最優配置;運用轉移定價改變基本成本來擺脫政府的價格管制,避免反傾銷、反壟斷指控;運用轉移定價將稅前利潤從高稅率國家轉移至低稅率國家,可以減少跨國集團的稅收負擔,保證集團的利潤最大化;通過制定和改變跨國集團的轉移定價規則,會改變相關國家的外貿額。
(二)轉移定價發生的領域
國際關聯企業之間的轉移定價(也稱轉讓定價)發生在有形財產的銷售、無形財產的轉讓、服務提供等領域。
有形財產指的是一切物質性的有用的東西,通常也稱為貨物。從商業角度,主要包含三大類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設備和生產線)。無形資產是不具有物質實體卻能使擁有者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受益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知識產權、行為權力和公共關系三大類。服務的提供也是關聯企業間進行轉讓定價的重要領域。國際關聯企業間的服務提供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可稱為日常服務的提供,如提供會計、法律服務。其二是與無形資產轉讓相關的技術協助。其三本質上也是屬于技術協助但與無形資產無關,如提供生產和質量控制方面的技術協助。在后兩種情況下,如果企業不按照市場公開公平的作價標準,來收取或支付報酬,就產生轉讓定價的事實。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務,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總部派遣雇員到外國分支機構管理新的設備和訓練當地員工,在該雇員報酬支付標準和在何地入賬上,公司會做出有利于其整體利益的安排。
(三)跨國企業如何利用轉移定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跨國企業通過轉移定價,可以使設在不同國家的關聯企業收入和費用發生增減,其結果必然影響有關國家的相應稅收收入。以轉移定價進行的國際收入與費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關系的變化:
跨國集團內部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另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交易雙方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財權分配關系的變化。
具體來說,筆者將利用轉讓定價影響跨國企業成本、利潤的常見方式總結為以下八個方面。通過商品交易,如在關聯企業間供應原材料和零部件,銷售商品上采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增加或減少子公司利潤;通過關聯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技術、管理、設計、維修、廣告咨詢等勞務費用,影響子公司的成本利潤;通過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資產價格擴大折舊基數,影響子公司的產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統銷售機構人為提高或降低傭金回扣,影響公司銷售收入;利用公司的運輸系統,通過向子公司收取較高或較低的運輸裝卸和保險費用,影響子公司銷售成本;在關鍵公司之間人為制造呆帳、損失賠償等來增加子公司的費用支出;通過提供貸款利息高低影響產品成本費用;關聯公司之間通過租賃機器設備轉移利潤。
為了說明轉移定價在國際稅收籌劃中是如何降低企業稅負的,本文舉例說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國甲國所得稅稅率為40%,子公司所在國乙國稅率為30%,子公司要把一批產品賣給甲國的母公司,這批產品的總成本為5000元,子公司原定價為7000元,現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價格出售。現比較子公司提高轉移定價后跨國公司的總稅負變化:
該跨國公司原稅負:(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轉移定價后的稅負:(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過提高價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潤轉移到稅率相對較低的子公司,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
跨國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建議
審查國內法征稅條款和稅收遵從規則,了解交易所涉及國家的稅收法規以及稅收慣例;通過費用扣除,減少稅前利潤,減少企業所擔稅負;利用給予外國資本和技術等的特殊手段減免。有的國家對外國的資本技術給予特殊的稅收減免;對外國利潤延期納稅。延期納稅就時間成本來說提供了一種節稅機會。通過設立中介公司,改變會計期間,使用不同的法律實體來推遲納稅;通過利用離岸金融中心或避稅天堂將未分配的利潤留在國外,避免本國納稅;通過來源分攤辦法將稅前利潤在各個不同的受益國之間進行分割。跨國企業的稅基必須根據世界各國營業活動恰當的結果給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國稅收抵免。許多國家通過抵免法實行雙重稅收優惠。它們可能只對預提稅實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對潛在的收入實行間接抵免;仔細審查跨國交易中的匯兌損益。跨國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外匯兌換損益及其稅收后果;利用恰當法律機構來實現營業和稅收的目標。海外經營可以通過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實體進行。對于稅收籌劃,每種實體都有長處也有不足。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只有當公司利潤分配給股東時才對股東征稅;遵守不同國家的國內稅法和反避稅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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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稅收籌劃是企業用足用好稅務政策的新課題,企業只要稅收籌劃得當,用足用好國家各種稅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節稅,從中得益的。本文依據現行稅法,探討了企業在投資過程中如何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的問題。
0 引言
稅收籌劃是國外稅務業和稅務咨詢業的重要內容。近幾年來,稅收籌劃在我國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這是由于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不斷增大,促使企業不斷尋找降低成本、費用的方法和途徑。稅收支出是企業成本的一部分,通過稅收籌劃,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合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經營利潤,不失為增強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手段。本人認為,在實際應用中,企業只要稅收籌劃得當,用足用好國家各種稅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節稅,從中得益的。
1 稅收籌劃的涵義和特點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籌資、投資、經營等事項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籌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理財行為。它是企業獨立自主權利的體現,也是企業對社會賦予其權利的具體運用。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經營管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稅收籌劃具有以下特點:
1.1 行為的合法性。企業稅收籌劃本質是一種法律行為,由稅收政策指導籌劃活動。即稅收籌劃是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以稅法為依據,深刻理解稅法精神,在有多種應稅方案可供選擇時,做出承擔稅負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擇,是有別于避稅、偷稅、騙稅、逃稅的行為。
1.2 時間的超前性。企業稅收籌劃行為相對于企業納稅行為而言。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稅收籌劃是在納稅義務確立之前所作的經營、投資、理財的事先籌劃與安排。如果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應納稅款已確定,就必須嚴格依法納稅,再進行稅收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
1.3 現實的目的性。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取得節稅利益。企業的節稅利益可從兩方面獲取:一是選擇低稅負或總體收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二是滯延納稅時間。但稅收籌劃不能為節稅而節稅,必須與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保持一致,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服務,為實現企業發展目標服務。
1.4 擇優性。企業在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中面臨幾種方案時,稅收籌劃就是在兩種或更多的方案中,選擇稅負最輕或最佳的一種方案,以實現企業的最終經營目的。對納稅方案的擇優標準不是稅負的最小化而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1.5 普遍性。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或意圖,總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人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引導和規范納稅人的經濟行為,這就為企業提供了進行稅收籌劃、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這種機會是普遍存在的。
1.6 時效性。國家稅收政策是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因此,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隨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適時地做出相應的變化,注重稅收政策的時效性。
2 企業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策略
投資通常是指投入財力,以期望在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獲得收益的行為。企業在進行投資預測和決策時,首先要考慮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其次要考慮所獲收益中屬于本企業的有多少。對投資者來說,稅收是投資收益的減項,應繳稅款的多少,直接影響投資者的最終收益。因此,有必要進行企業投資中的稅收籌劃。
2.1 投資決策應考慮的主要因素
2.1.1 投資地點的選擇。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時,應充分利用不同地區間的稅制差別或區域性稅收傾斜政策,對整體相對較低的地點進行投資,以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由于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稅法對投資者在不同的地區進行投資時,也給予了不同的稅收優惠,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西部地區等的稅收政策比較優惠。這對于投資規模較大,投資期限較長,應納所得稅額較大的企業影響較大。因此,投資者要根據需要,向這些地區進行投資,可以減輕稅收負擔。
2.1.2 組織形式的選擇。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在我國,國家為了鼓勵個人投資、公平稅負和完善所得稅制,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只對其投資經營采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停征企業所得稅。公司制企業要雙重納稅,公司的營業利潤一般課征25%的所得稅,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的稅后利潤,投資者還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當企業規模擴大后,是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的差別。一般來講,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較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優惠稅收政策。如組建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則組建分公司更為有利,可用虧損沖減總公司的盈利,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因此,在組建企業時,采用何種形式必須認真籌劃。
2.1.3 投資行業的選擇。在我國,稅法對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如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舉辦知識密集型項目及基礎設施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所以,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予以充分的考慮,結合實際情況,精心籌劃投資行業。
2.2 固定資產投資的納稅籌劃 固定資產投資具有耗資多、時間長、風險大等特點,其稅收籌劃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 投資于固定資產可以享受折舊抵稅的優惠待遇,減輕所得稅稅負。由于折舊要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因此,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算就顯得尤為重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人產生不同的影響。如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法,可使得在資產使用前期提取的折舊較多,使得企業少納所得稅,起到推遲納稅時間和隱性減稅的作用。延緩納稅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在計算折舊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凈殘值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由于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樣企業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對于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②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不僅要考慮現行稅制的影響,還要考慮到稅制改革趨勢對投資的影響。按照對購入固定資產的不同處置方法,可把各國的增值稅分為三大類型,即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以及消費型增值稅。其中生產型增值稅是對購入固定資產不允許抵扣,其折舊額仍作為增值額的一部分課稅。因為這種增值額的法定計算辦法是以國民生產總值的口徑為基礎的,故而稱之為生產型增值稅。我國現行增值稅便屬于此種類型。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為了發展本國經濟,加大調控力度而采用這種類型的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是對購入固定資產允許按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分期扣除,即從生產型法定增值額中減去當期折舊額。因為這種增值額是以國民收入的口徑為標準計算出來的,所以稱之為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是對當期購進的固定資產總額允許從當期增值額中一次扣除。這相當于只對消費品部分進行課稅,故而又稱之為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的增值稅,依據其法定增值額(即增值稅稅基)的大小區分依次為:消費型最小,收入型較消費型大,生產型最大。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再加上世界上多數國家采用消費型增值稅,所以以后稅制改革的趨勢便是建立消費型增值稅。在進行固定投資籌劃時,如能準確預測到稅制改革的時間和方向,采取主動的態度適應稅制改革的動態趨勢,那么會使固定資產的法定增值額最小化,其直接效果便是:即使增值稅率不變,增值稅額卻會因為稅基的變窄而減少。③在固定資產投資時,充分籌劃再投資項目。這種再投資優惠辦法主要是針對外國投資者而設的,對于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這類結合籌劃方式有較為現實的意義。
2.3 通過縮小所得稅稅基,實現納稅籌劃。其主要方法有:①在投資中盡可能延長投資期限,選擇分期投資方式,未到位的資金通過向銀行或其他機構貸款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稅前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這樣就可以縮小所得稅稅基,達到節稅的目的;同時,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還可實現少投入資本、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的目的。②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提高債務資本的比例。增加貸款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被投資企業的期間費用,而節省所得稅支出,同時可以減少投資風險,享受財務杠桿利益。③在投資方式中,應選擇設備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而不應選擇貨幣資金投資方式。設備投資其折舊費可以作為稅前扣除項目,縮小所得稅稅基;無形資產攤銷費也可以作為管理費用稅前扣除,減小所得稅稅基。用設備投資,在投資資產計價中,可以通過資產評估提高設備價值。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于產權變動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清算價格法等。由于計價方法不同,資產評估的價值也將隨之不同。在對外投資中,通過選擇評估方法,高估資產價值,不僅可以節省投資資本,還可以通過多列折舊費和無形資產攤銷費,縮小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稅基,達到節稅的目的。
3 企業投資的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進行稅收籌劃不能盲目,否則,將事與愿違。要有效地進行投資的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標,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3.1 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達到少繳稅金,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則是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比如說,某企業準備投資一個項目,在稅收籌劃時,只考慮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選擇在某一個所得稅稅率較低的地區。但該項目所需原材料要從外地購入,使成本加大。該方案的實施可能使稅收降低的數額小于其他費用增加的數額。顯然,這種方案不是令人滿意的籌劃方案。
3.2 稅收籌劃活動必須合法及時。我國稅制建設還不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納稅人必須通曉稅法及會計財務制度,充分利用稅務政策與會計財務制度的差別,如何將前后者結合起來,在利用某項政策規定籌劃時,應對政策變化可以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防范籌劃的風險。原來是稅收籌劃,政策變化后可能被認定是偷稅,所以,目前稅收籌劃的重點應是用足用好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讓稅收優惠政策盡快到位,這個空間非常大。許多納稅人對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還不了解,有些政策還沒有被完全利用。我們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用必須有緊迫感,否則,有些稅收優惠政策過一段時間就取消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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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稅收籌劃逐漸受到社會廣泛的關注。因為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使得各個企業都在追尋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法。而對于企業來講,納稅支出屬于成本當中的一部分,在納稅之前,通過采取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法,為企業減輕稅收當面的負擔,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這樣也可以被視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在實踐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已然存在諸多問題,從而導致企業的工作稅收籌劃無法有效實施。在此過程中,我國稅收籌劃工作只有獲取更好的發展與完善,才能真正確保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的方法來獲取經濟效益。
一、我國稅收籌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意識淡薄,觀念陳舊
在我國很多人都把稅收籌劃等同于偷稅、漏稅、避稅等問題,但是實際上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在本質上存在一定差異。偷稅、漏稅都是屬于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為,避稅是指納稅人鉆稅法缺陷來躲避國家的稅收,屬于鉆稅法漏洞的行為,避稅正好與稅收立法適得其反。而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實現優化納稅、減輕稅負或延期納稅為目標的一系列籌劃活動。稅收籌劃即與企業偷稅、漏稅的行為不同,又因為其在國家中具備一定的合理性,還與人們日常見到的企業避稅不同。但是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與所探討牽涉企業誰收的實踐當中,稅收籌劃與避稅時而難以區別,在此基礎中,一旦出現稅收導向不明確,也不具備完善的制度,稅收籌劃極易轉化成避稅性質。
(二)稅務等稅務服務水平還有待提高
稅收籌劃屬于一種層次比較高的理財型活動,如果稅收籌劃的方法使用不當,就會引發避稅甚至是逃稅的行為,這樣既會受到相關稅務機關的處罰,嚴重的還會影響企業的聲譽,對企業正常的經營非常不利。也就是說企業需要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其不僅要精通會計法與會計準則、制度等,還要全面的了解現代稅務法與稅務政策,更要熟悉企業的實際經營流程與業務情況。但是我國當前根本就不具備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關于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大多都是由會計兼任,對于此種理財活動也僅僅是一知半解,甚至還有工作人員將稅收籌劃當作是稅法當中的漏洞等,根本無法從全局對整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統籌,最終使得稅收籌劃方法不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缺乏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
基于我國企業目前稅收籌劃的實踐情況而言,納稅人在實行稅收籌劃的同時,通常都認為,只要進行了稅收籌劃就能夠減少納稅的負擔,極少甚至沒人考慮稅收籌劃中存在的風險。其實,稅收籌劃相當與一種理財活動,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風險。例如,任意一種稅收籌劃方案的提出及順利實施,都是建立在稅務機關認同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就算企業稅收籌劃是合法的行為,有時也會因為稅務執法人員想法存在的偏差使得稅收籌劃的有關方案在??務中無法真正的落實,從而導致稅收籌劃方案失敗。
(四)缺乏健全的稅收法律以及征管水平還有待提高
一些稅收籌劃開展比較成熟的國家,通常所采取的征管方法都較為科學合理、手段先進、處罰力度較大。但是我國當前的稅收法律還不夠健全,征管水平也比較低,對于處罰違法的力度也不足,而且部分稅務執法人員的稅務知識淺薄,查賬的能力較低,根本無法辨別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與非法的偷稅、漏稅等行為。外加執法也不夠嚴格,政策缺失剛性,人員存在較強的隨意性,這些都嚴重的限制了我國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我國稅收籌劃的發展對策
(一)完善稅收籌劃的立法工作
完善稅收籌劃的立法工作,是保證稅收籌劃發展的重要舉措。首先,稅收籌劃立法必須簡潔、實用、明確和規范。因為完善、規范的稅收法律是企業實現稅收籌劃活動的前提條件,企業只有在正確的稅法指引下才能更好的實施稅收籌劃活動。其次,加強建立與完善保護納稅人權利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的形式維護納稅人的權利。在進行有關稅收籌劃立法的同時,將保障納稅人的權利放在第一位,這也是作為企業認可稅收籌劃實施的前提。
(二)正確掌握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實現優化納稅、減輕稅負或延期納稅為目標的一系列籌劃活動。企業相關人員必須學法、懂法、守法,明確的了解稅收籌劃的涵義,并且能正確辨別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避稅等違法行為的不同。其次,及時關注我國稅收政策及稅收籌劃導向的變化。
(三)提高稅收籌劃服務人員的服務水平
稅收籌劃屬于一項具有較強專業性與政策性的工作,從事此項工作的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素質與業務知識。目前,我國企業基本不具備專業的稅收籌劃隊伍,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主要是由單位的財會、委托稅務師、會計師等中介進行。而企業的稅收籌劃屬于一種職業,必須由專業的人員與機構進行研究,才能實現其獲得良好的發展。與企業一般的活動相比較,參與稅收籌劃的相關人員除了具備法律、會計、管理、金融等專業知識外,還需要具備嚴密的思維邏輯、統籌謀劃的能力。因此,從事稅務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加大力度培養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
從納稅籌劃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短期內,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目的是通過對經營活動的安排,減少繳稅,節約成本支出,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從長期來看,企業自覺地把稅法的各種要求貫徹到其各項經營活動之中,使得企業的納稅觀念、守法意識都得到增強。因此,無論從長期還是從短期來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都是很有意義的。
在掌握納稅籌劃概念的基礎上,企業如何成功地開展納稅籌劃呢?
01要充分了解國家的稅收政策,進而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納稅籌劃必須在國家稅收政策的體系內進行,因此,籌劃的先決條件是掌握國家稅收法規和政策,同時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一方面,從憲法和現行法律規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另一方面,從稅務機關組織和管理稅收活動以及司法機關受理和審判稅務案件中,具體了解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對“合理和合法”的界定。
02 要劃清稅收籌劃、避稅以及偷稅的界限。從國家的財政角度看,雖然偷稅、避稅、稅收籌劃都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各種減少的性質具有根本的區別。從理論上說,偷稅是一種公然違法行為且具有事后性;避稅和稅收籌劃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謀劃、安排特征,但兩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別;避稅雖然不違法但與稅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稅獲得的利益不是稅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稅收籌劃則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順應立法意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