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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論文分析了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稅收作為企業的客觀理財環境之一,如何依法納稅并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成為企業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出發點。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籌劃,不能有效地安排稅務事項,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也無法達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對于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許可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心所在。因此,稅收籌劃論文深入探討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和籌劃思想,就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論文稅收籌劃的含義與特點
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守稅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通過對企業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的事先安排和籌劃,盡可能地節約稅款,達到稅負最輕或最佳,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行為。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論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1)合法性。稅收籌劃不僅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且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根本點。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是對稅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貫徹,也體現了稅收政策導向的合理有效性。國家在制定稅法及有關制度時,對稅收籌劃行為早有預期,并希望通過稅收籌劃行為引導全社會的資源有效配置與稅收的合理分配,以實現國家宏觀政策。因此,提到稅收籌劃不僅不違法,而且作為納稅人的權利受到國家的保護。
(2)超前性。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設計和安排。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即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才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一旦經營活動實際發生,應納稅款就已確定,再進行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稅收籌劃就是要將稅收作為影響納稅人最終收益的重要因素,對投資、理財、經營活動做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
(3)整體性。稅收籌劃的整體性,一方面指稅收籌劃不能只注重于某一個納稅環節中的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另一方面指總體稅負的輕重并不是選擇納稅方案的最重要依據,應衡量“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稅收籌劃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現在的財務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的長期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所得增加,還要考慮納稅人的資本增值;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稅后財務利益最大化,而且還要使納稅人因此承擔的各種風險降到最低。總之,稅收籌劃只有從納稅人財務計劃、企業計劃這些整體利益出發,趨利避害、綜合決策,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4)積極性。從宏觀經濟調節看,稅收是調節經營者、消費者行為的一種有效經濟杠桿,國家往往根據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節約稅款,謀取最大利潤”的心態,有意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投資者和消費者采取政策導向行為,借以實現某種特定的經濟或社會目的。
(5)目的性。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稅收負擔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二在納稅總額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選擇納稅時間滯后的方案,這就意味著企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通過稅負減輕而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或意圖,總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者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引導和規范納稅人的經濟行為,這就為企業提供了進行稅收籌劃、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這種機會是普遍存在的。
二、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
1.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不論是新設立企業還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可以說,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資,如企業內部積累、企業職工入股、向銀行借款、企業間相互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籌資渠道的稅收負擔也不一樣。因此,稅收籌劃論文表明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不同的籌資組合進行比較、分析,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確定一個能達到減少稅收目的的籌資組合。
(1)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選擇。就舉債籌資而言,要考慮舉債籌資費用,如發行債券要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等,而借款雖不需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印花稅,因此稅款的繳納作為籌資費用因素必須考慮。但是利用債務籌資,納稅人不僅可以獲得利益收益額,而且負債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與不能作為費用支出只能以稅后利潤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負債籌資可以少繳所得稅,獲得節稅收益。這樣,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對債務籌資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負債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負債越多越好,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就隨之增大了。
(2)融資租賃的利用。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籌劃方法。通過融資租賃,納稅人不僅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本,保存舉債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作為成本費用,減少了所得稅的征稅基數,少納所得稅,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還可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極其明顯。
2.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企業在進行投資預測和決策時,首先要考慮投資預期獲得的效益,其次要考慮收益中屬于本企業的有多少。對投資者來說,稅款是投資收益的抵減項目,應納稅款的多少直接影響到投資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稅對投資收益的影響更需決策者的重視。
(1)組織形式的選擇。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
(2)投資地區的選擇。企業需要對投資地稅收待遇進行充分考慮,有時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現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投資,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
(3)投資行業的選擇。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國家在稅收立法時,也做了相應的規定,以鼓勵或限制某些行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投資時選擇投資何種行業也可以進行稅收籌劃,要結合實際情況,予以充分的考慮。
3.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并按照科學的方法投入企業后,其經營活動進入營運周轉階段,這一階段集中了企業的主要經濟活動,籌資、投資的效益通過這個階段得以實現,而且自始至終包含著稅收籌劃。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來進行稅收籌劃。例如,對于享受限期減免所得稅優惠的新辦企業,獲利年度的確定也應作為企業稅收籌劃的一項內容。由于新辦企業產品初創,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也較低,因此,減免所得稅給企業帶來的利益也相對較小。為了充分享受所得稅限期減免的優惠,企業可通過適當控制投產初期產量及增大廣告費用等方式,一方面推遲獲利年度,另一方面通過提高產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潛在的市場占有率,提高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從而獲得更大的節稅利益。
三、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遵守稅法,依“法”籌劃。稅收籌劃的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沒有稅收籌劃。具體包括3方面的內容:一是以依法納稅為前提。二是以合法節稅方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安排,作為稅收籌劃的基本實現形式。三是以貫徹立法精神為宗旨,使稅收籌劃成為實現政府利用稅收杠桿進行宏觀調控的必要環節。
(2)稅收籌劃活動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影響稅負實際水平的因素有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投資績效及稅負水平的最深刻影響,表現在現金流量的內在價值的差異方面。在稅收籌劃中,企業應提高應收現金的收現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損害企業市場信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緩稅收支出的時間和速度,控制現金支付的比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會形成應稅收益的高估,同時還應注意到通貨膨脹也使得企業延緩支付稅金,會達到抑減稅負的效應。
(3)稅收籌劃要考慮邊際稅率。對稅收籌劃影響較大的稅率不是某項稅負的平均稅率,而是其邊際稅率。邊際稅率是對任何稅基下一個單位適用稅率,也即對每一新增應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在實踐中,往往會出現“邊際稅率越低,稅收收入越高,邊際稅率提高,稅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現象,這反映了邊際稅率變化對納稅人心理的影響及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企業應通過對邊際稅率的考察,核算稅收籌劃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合理開展稅收籌劃活動。超級秘書網
(4)稅收籌劃要有全局觀。稅收籌劃要從企業微觀經濟系統甚至國家宏觀經濟系統角度全面考慮,細致分析一切影響和制約稅收的條件和因素。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的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因此,在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1.教學方法單一、教學模式僵化
傳統稅法課程的教學中,采用“灌輸式”的教學方法,重理論、輕實踐。教師一味的說教講解稅法課程,無法調動學生在學習上的主動性。目前我們的教學方法還受著傳統教學方式的影響,教學手段比較陳舊,教師在課堂上講得多,學生練得少的現象普遍存在,課堂訓練量總體偏小,教學效率低下。
2.稅法實踐性教學嚴重不足
在目前高職院校提倡“以實踐為基礎、以能力為中心”的職業教育模式下,暴露出了實踐性教學嚴重缺乏的問題。現有稅法教學計劃對實踐教學的規定比較籠統,實踐性教學的內容、時間、組織方式和方法不夠明確,沒有系統的實施方案,實踐性教學的比例偏少,在教學中實踐環節的落實不夠,實踐性教學質量缺乏有效監控。這些問題已經影響了會計專業培養目標的實現。
3.知識更新慢、理論研究不夠
由于稅法課程是對稅收法規知識的介紹,而稅收法規在不斷更新變化過程中,所以,做好稅法課程課堂教學的備課非常重要。當前高職院校的稅收法規理論研究處于相對薄弱的狀態,無法滿足高標準的教學需求。
4.考試方法有待改進
稅法在高職院校會計專業一般屬于考試課程,其考試基本采用閉卷形式,簡答、問答題多。筆者認為,考試形式單一,不利于學生各方面能力的培養。
二、稅法教學改革的思路與措施
1.加大稅法課程實踐性教學的力度
(1)稅法作為操作性很強的應用學科,必須以培養學生的能力為中心來設計課程內容。要增加實訓課時,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比例力爭達到1:1。當前適合于高職會計專業稅法課程使用的實踐教材很少,為了保證教學質量,實踐教材應立足于“自編為主,購買為輔”,教師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后,組織一線教師編寫稅法實訓教材,建立稅法教學案例庫。
(2)高職院校應當強化稅收模擬實訓室和實訓基地建設,保證學生擁有良好的實踐性教學場所。高職院校應當加大實訓經費投入,建立仿真性強,能全方位模擬稅務工作流程、工作環境、職能崗位的稅收模擬實驗室,同時把稅收工作有創新、有成果的注冊稅務師事務所、民營企業作為首選目標建立校外實訓基地,走校企合作辦學的道路。正如同志所說:“從學校方面來說,校企合作可以及時反饋社會需求,增強專業的適用性,從企業方面來說,校企合作可以借用學校的教學力量,提高教育層次,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變。”
(3)高職院校應當加強培養稅收專業教師的實際操作技能。教師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自身一定要有實踐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組織、指導學生實踐。稅收專業教師不僅要具備系統豐富的理論知識,而且要具有扎實熟練的實際操作技能。
作為稅收專業教師自身不能脫離實踐,高職院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提高稅收教師的實踐技能,重點培養“雙師型”教師。要定期參加稅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或是專業進修,經常到企業從事報稅的實踐操作工作。應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的方式,結合教學進行教師培訓,向稅務部門、稅務師事務所、大型企業聘請稅務專家、注冊稅務師、財務總監擔任客座教授,讓他們既到學校指導稅收教學工作,進行教師培訓,又擔任稅收實踐課程教學,彌補在校稅收教師實踐知識的不足。對未經過實踐鍛煉,動手操作能力差的教師,可與稅務部門聯系下派到業務部門、企業等掛職鍛煉,提高他們的實踐操作能力和應用能力。要積極創造條件讓稅收教師經常到第一線去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積累豐富的實踐經驗,熟練掌握稅收實務操作,并能夠解答稅收工作中出現的操作問題。
稅收專業教師只有深入實際,接受前沿專業知識的培訓學習,才能更好地進行教材的選擇、教案的組織和準備以及實踐課程的操作和指導。只有這樣,才能有的放矢地組織稅收實踐教學,更好地指導學生。
2.勇于創新,大膽進行稅法課堂教學改革
1.推行案例教學法
《稅法》是一門實用性、操作性較強的課程, 單純的稅法條文十分枯燥,但結合適量的案例會使教學內容不僅豐富而且生動。教學過程中可輔之大量的習題,教師采用與《稅法》教材相配套的《習題集》、《CPA 疑難案例》等,每一個稅種講解完后,就給學生布置一些課后作業以鞏固學習效果。
2.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進行教學
以多媒體教室為載體,變黑板教學為課件教學,使課堂教學變得生動形象、易于接受。稅法教材中幾乎每一稅種都有幾個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較多,在黑板上書寫會浪費大量時間。此外,稅法知識日新月異,課件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資源,保證教學內容的先進性,增加了課堂的信息量。
3.改變傳統的考試方法,完善評價體系
(1)改革常規卷面考試內容,加大對技能的考核。考試內容的變化,可以起到導向教學的作用,促進在一般課堂教學中貫徹實踐性教學的思想,重視技能教學,改進教學模式和方法。如設計相關的企業納稅申報資料,要求學生填制納稅申報表;給出企業相應的資料,要求學生設計納稅籌劃方案等。以實際案例分析為主,盡量避免考死記硬背的東西。
【論文關鍵詞】財經專業稅收課程教學
【論文摘要】本文分析了當前高職院校財經專業稅收類課程在課程設置及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應遵循高職教育的特點,根據不同專業崗位能力分析的結果設置課程,同時對稅收類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出了若干建議。
稅收作為影響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類企業的重視。掌握一定的稅收基本理論知識,熟悉稅收法規制度,正確進行各種稅費的計算與申報,對涉稅交易和事項進行會計處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減輕企業稅負,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層次、不同崗位財經專業人員應具備的職業能力。通過高職院校畢業生的跟蹤調查,稅收知識的相對欠缺是很多財經類專業學生的通病。近年來,各高職院校逐漸認識到了這一點,紛紛在財經類專業中增開了稅收方面的課程,繼《稅法》或《國家稅收》之外,《稅務會計》、《納稅籌劃》、《納稅理論與實務》等也屢屢被納入相關專業課程體系之中。然而,這些課程無論是在課程體系設置、課程內容安排,還是在教學方法上,都存在著一定的誤區。
一、課程設置
據筆者了解,目前高職院校財經類專業中稅收類課程設置存在兩種趨向:
(一)相關課程開設不足
有些院校僅僅只開設一門《國家稅收》或《稅務會計》課程。從市場上通行的教材來看,《稅務會計》涉及的知識模塊通常是稅費計算與涉稅事項會計處理,而《國家稅收》則僅涉及稅費計算知識模塊。課程體系不能滿足相關專業所面向崗位的職業能力需求,學生稅收知識欠缺現象依然突出。
(二)相關課程開設過濫
許多院校不管是會計專業、財務管理專業或是稅收或財政專業,均在《國家稅收》或《稅法》之外加開《稅務會計》、《納稅籌劃》等課程,實行一刀切,而沒有深入把握各門課程的內涵。課程定位不準,造成不同課程之間內容交叉重疊,功能互相混淆。
如,各稅種的計算既是《國家稅收》課程里的主要內容,又在《稅務會計》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如兩門課程同時開設則必然造成學生相同的知識學兩遍;“所得稅會計”是許多高職院校《財務會計》或《高級會計》教材中的重點章節,而《稅務會計》教材中往往也有大量篇幅介紹,稅務會計老師通常都會把暫時性差異的確定,遞延所得稅的計算與賬務處理等等作為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講解,造成兩門課程之間不必要的重復。又如,稅法教師在講解相關稅種的計算時,由于受課時限制,會將某些內容省略,認為學生在《稅務會計》課程里還會學到;而稅務會計教師則認為各稅種的計算是學生應掌握的基本知識,無須重復講授,這樣就造成學生知識面上的盲點,相關稅收知識欠缺。
針對上述現狀,筆者認為各高職院校應深刻反思當前財經專業稅收類課程的設置情況,在準確定位各專業所面向崗位群的基礎上,深入進行各崗位的工作任務分析,進行相應的職業能力分解,重新構架各專業所需要的稅收知識體系,據此為各專業設置相關課程,既要避免開課不足、應有知識的欠缺,又避免了盲目貪多求全,更避免了各專業課程開設一刀切。會計、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對稅收知識的要求與財政、稅務專業的學生應有所不同;財務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也應有別于會計專業。根據會計專業主要面向的崗位群,稅費計算與申報及涉稅會計處理應是其主要的職業崗位能力之一。筆者認為,高職會計專業應將《稅務會計》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課,取代《稅法》或《國家稅收》課程;同時開設《稅務籌劃》作為選修課,以拓展學生的職業發展能力;財務管理專業面向的崗位群較之會計專業有所延伸,其核心崗位能力還應包括籌資管理,進而可細化到減輕企業稅務成本,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因此,應將《稅務籌劃》也作為專業必修課程開設;稅務、財政專業則不必開設《稅務會計》課程,稅務專業可將《稅法》與《稅務籌劃》作為必修課,財政專業僅需開設《國家稅收》課程即可。同一專業開設的各門課程應按照知識的遞進性依次開設,如會計專業,應由《基礎會計》、《財務會計》到《稅務會計》,及至《稅務籌劃》,并要嚴格區分各門課程的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準確把握課程特色,力求把重復內容縮減到最小。來源于/
二、課程內容體系
縱觀當前稅收類教材,無論是《稅法》、《國家稅收》,還是《稅務會計》、《納稅理論與實務》,抑或是《稅務籌劃》,其內容編排體系大多是按稅種分列,教師在講授這些課程時,也多局限于按稅種講授。這樣安排,講求知識的整體性與系統性,對宏觀的《稅法》或《國家稅收》教材來說也許沒問題,對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學習來說也是適宜的,但對于要從事企業財務工作的高職學生而言,其實有著致命的缺陷。現實工作中,企業發生的各類涉稅事項往往不只涉及單個稅種,如購銷產品就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或者資源稅等,房地產銷售業務,會涉及到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不同的涉稅事項可能還要進行不同的所得稅納稅調整,這都需要學生綜合運用稅收知識才能進行正確的計算、申報及會計處理,而學生在以分稅種的模式學習稅收知識后,掌握的知識是零散的,綜合運用能力較差,遇到這樣復雜的涉稅問題往往不能作出圓滿的處理。在教學實踐中也經常碰到這樣的情況,學生對單個稅種的涉稅處理都掌握得較好,可一遇到綜合性的題目就丟三落四,在以企業整個經營活動為背景的會計綜合實訓中要完成所有納稅申報就更難了。用人單位屢屢反映學生涉稅處理能力較差,課程內容體系的編排問題不能不說是一大影響因素。
因此,筆者認為,在安排稅收類課程內容體系時,同樣應遵循高職教育的特點,在崗位能力分解的基礎上開發課程標準,依據崗位工作過程組織教學內容。具體而言,《稅務會計》、《納稅理論與實務》、《稅務籌劃》等課程內容應打破單一的按稅種分類的編排方法,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分行業、分經營業務大類設置專題的方式。比如《稅務會計》課程,對于與制造業、流通業聯系緊密的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資源稅等的計算與會計處理,可以購銷業務為專題串聯起來;房地產開發、銷售業務通常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相聯系,可將相關稅種的學習以房地產開發為專題串聯起來。課程內容的組織直接與工作過程銜接,方便學生進行多稅種有機聯系的學習,提高其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又如《稅務籌劃》,分稅種講授稅務籌劃的技巧固然有其合理之處,以企業投資、籌資、日常經營以及資產重組等各主要經營活動類別為主線排列知識或許會讓學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而分制造類企業、流通企業、房地產企業及服務行業等等行業大類講授稅務籌劃的方法可能更貼近工作實際、更能滿足高職學生實踐應用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會計處理或籌劃,在很多院校稅收課教學中都被忽略了,教師們在教學實踐中很少深入講解,有的甚至完全遺漏了。實際上,很多企業都會涉及到出口退稅業務,熟練掌握出口退稅的程序、退稅的計算與申報及會計處理或出口退稅籌劃同樣應是會計、財務管理、稅務等人員要具備的重要崗位能力。
三、課程教學方法
高職教育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培養的學生既要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更要具備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以面向崗位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因此在高職教育教學中,理論教學應與實踐教學并重,兩者互相融合,交替進行。但是,當前高職院校的稅收類課程普遍存在實踐教學偏弱的現象,實踐課時很少,更沒有系統科學的對應實訓教材,有的學校課程計劃里甚至根本就沒有安排實踐教學的內容,有的學校實踐條件簡陋,實踐形式單一。比如《國家稅收》課程,其實踐課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幾張納稅申報表,時間既短,內容也不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有些學校把《稅務會計》的實踐課與《財務會計》合并在會計綜合模擬實訓當中,手工會計模擬在實驗室進行,共用一套財務會計資料,完全沒有突出稅務會計應集中訓練的內容,以上現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許多院校稅收類課程的實踐教學流于形式。至于《稅務籌劃》,出現在高等教育課程體系當中還是近幾年的事,其理論教學尚處于摸索階段,實踐教學更沒有真正開展起來。此外,筆者在對財經專業高職畢業生進行調查時發現,很多學生因在校期間沒有接觸過電子報稅軟件,當工作中需要利用報稅軟件進行網上申報時產生極度不適應感。事實上,大多數職業院校都沒有配備這類實訓設施,也沒有進行過類似訓練。
由此,筆者認為高職教育財經專業稅收類課程的實踐教學條件亟待改善,實踐教學形式亟待改進。任務驅動式教學方法作為高職教育教學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實踐課程教學中的作用已日益為人們所認識,《稅務會計》、《國家稅收》及《稅務籌劃》等稅收類課程實踐性極強,更應廣泛采用任務驅動式教學法。通過設計適當的工作任務來激發學生強烈的求知欲望,引導學生去自主學習和探索,提高教學效果。例如,在稅費計算與申報知識模塊的學習中,應在實踐課中為學生提供多稅種納稅人企業的、包含了各項涉稅業務在內的資料,將其細化成具有獨立工作任務的多個小單元,由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去分析和判斷,正確進行稅費計算并填制相應的納稅申報表。同時,在企業普遍實行電子報稅的今天,稅務會計課還必須增加模擬電子報稅的訓練,購買仿真電子報稅軟件,建立電子報稅實訓室,由學生獨立完成電子報稅業務,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讓學生熟悉電子報稅的流程,增強動手能力,縮短就業適崗期。對《稅務籌劃》的教學,應將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和企業作為主要實踐場所,讓學生在真實的情境下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除實踐課教學以外,稅收類課程在理論課教學中同樣應注意深入把握職業教育的特點,避免空洞的理論講授,應大量采用學生樂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案例教學法、情境教學法等。在選擇教學方法時以任務驅動為導向,教師根據所講授的理論知識精心選擇實際工作中會遇到的案例,組織學生分析和討論,直至解決問題,將復雜的、抽象的理論知識簡單化、形象化,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效果,實現理論教學向實踐教學的平穩過渡。
總之,高職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而稅收類課程又有其特殊性,在組織教學時應牢牢把握兩者特色并實現有機結合,科學設置課程體系,合理安排教學內容,精心選擇教學方法,以提高教學效果,滿足市場對財經專業學生稅收知識結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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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金稅工程”的順利實施,稅收信息化的深入開展,稅收征管改革不斷推進,稅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為了增強稅收專業本科學生的稅收專業實踐能力,高校在進行稅收專業實驗課程稅收管理建設時,要以稅務部門現行的工作流程為導向進行實驗課程建設,并注重產學研合作,引入稅務信息化應用軟件,展現在稅務信息化背景下的稅收征管流程,提高學生的稅收專業實踐能力。
(一)《稅收管理》實驗課程建設的必要性
1.對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必須落實到學校的實踐教學環節。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最近的2009年《經濟藍皮書》預計,2008年年底將有100萬高校畢業生不能就業,而2009年又將有近611萬大學生面臨就業難問題,大學生普遍的專業實踐能力的欠缺成為就業的瓶頸。當前,對于財經類專業,尤其是財稅專業學生,畢業生的畢業實習的去向主要是財稅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但財稅部門是國家機關,很難接收學生進行實習;而企業招聘往往也是要求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和專業基本技能的要求,一般的實習生通常都被安排在非業務部門,根本接觸不到專業實際業務,所以,對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就必須落實到學校的實踐教學環節。
2.增強財稅專業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是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教育部周濟部長在第二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會議上指出:知識來源于實踐,能力來源于實踐,素質更需要在實踐中養成;各種實踐教學環節對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尤為重要。隨著“金稅工程”的順利實施,稅收信息化的深入開展,稅收征管改革不斷推進,稅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也對高等財經類院校的財稅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進行教學改革,特別是實踐教學改革,增強財經類專業學生,尤其是財稅專業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成為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
3.稅收管理實驗課程的開設是實現稅收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內容。目前在開設稅收專業的財經院校中,稅收管理都是專業骨干課程。以廣西財經學院為例,是廣西唯一開設本科稅務專業的本科院校,稅收管理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是本科稅務專業學生必修的專業骨干課程,在本科稅務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確提出了稅收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是“……要求熟練掌握稅收征收管理知識、稅務、納稅籌劃等方面的知識和業務技能……”在專業培養要求中明確提出:要接受稅收征收管理、稽查、和籌劃等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稅收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在本科教學計劃中稅收管理理論課程是必修稅務專業方向主干課程,稅收管理模擬實習是必修的實踐課程。近幾年隨著金稅工程的建設,稅務信息化的發展,稅收管理業務流程進行了優化和完善,特別是防偽稅控系統,網上發票認證、網上申報等業務系統的的投入使用,稅收管理工作流程有了很大改變,如果在實踐教學環節,不能把稅收理論與稅務機關實際的工作流程相結合,就會造成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欠缺,所以,開設與稅務機關稅收業務流程相符合并與時俱進的專業實驗課程建設與完善勢在必行。
(二)課程建設目標與原則
1.課程建設目標。稅收管理獨立實驗課程應是一門與稅務專業主干理論課程稅收管理相配套的獨立實驗課程,內容涵蓋稅收管理主要流程,特別結合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的主要業務架構,如圖1,以稅收管理工作過程為導向進行建設。
按照金稅三期的建設要求,目前稅務機關使用的稅收征管系統都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范要求開發的,國稅機關已采用統一的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版本,地稅機關統一的CTMX版本正在開發中,但業務流程已按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進行了完善與升級,所以實驗課程的設計將按照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版本的業務模塊布局,將實驗內容分為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稅務法制與稅務執行五大部分,每部分按稅務專業學生最需掌握的重點內容設計3~5個模實驗塊,每個實驗模塊的內容按重要性設l~6個實驗,每個實驗按業務流程、典型案例、學生實驗三個部分來編寫。學生實驗部分包含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實驗步驟、實驗內容等。課程建設力求達到以下改革效果:(1)真實、實用、有用。真實:稅收管理業務實驗流程設計真實,與現行的稅收管理業務流程保持一致;實用:實驗模塊設計實用,選擇稅收管理業務中最常用的業務設計實驗模塊,保證實驗內容的實用性;有用:實驗流程設計、實驗內容設計要確保學生進行實驗后掌握了相關的業務技能,提高專業業務水平,提高學生的就業競爭力。(2)綜合、整合、結合。綜合:實驗課程內容覆蓋主要的稅收管理業務,兼顧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兩種不同角色的業務流程;整合:實驗課程內容設計要與《稅收管理》理論課程內容相銜接,是理論的驗證、復現,便于學生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的整合;結合:實驗課程內容設計要與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相結合,與現有的“防偽稅控實驗室”的設備與軟件相結合,對于防偽稅控業務、納稅申報業務實驗設計上機操作,鍛煉學生的動手能力,充分利用專業實驗室的實驗設備和環境。(3)直觀、易學、易教。直觀:實驗課程業務流程和操作流程要用流程圖設計,使學生可直觀地學習業務,自主按實驗指導流程進行自主實驗:易學:實驗課程的業務案例和實驗指導要通俗易懂,實驗目的、實驗步驟設計清晰易學,方便學生操作;易教:實驗課程教材、講義、課件編寫要符合本科實驗教學管理規范,內容全面而規范,方便教師教學,提高教學效率。
2.課程建設原則。課程建設不僅應滿足本科教學的需要,還要滿足培養大學生四種能力的需要,在建設時應遵循的原則:(1)實驗設計以稅收管理工作流程為導向,與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相結合,與最新的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用軟件相結合,反映最新的稅務應用軟件(如電子報稅、發票認證、防偽稅控)與CTMX的業務交互流程的應用方式及步驟。(2)以征稅人和納稅人兩種角色分別設計實驗角色。讓學生在實驗中分組分別扮演征稅人和納稅人兩種不同角色,真實互動地展現實際中稅收管理業務辦理流程。(3)實驗設計以學生自主實驗為主,教師組織指導為輔。在實驗教學過程中,教師對實驗起組織和指導作用,組織學生按實驗指導進行自主實驗,在實驗中掌握稅收管理實務的主要內容、步驟及操作技能。(4)以企業真實的財務數據為基礎編制實驗案例,為學生提供真實的業務實驗素材,鍛煉學生的財稅知識綜合運用能力。(5)實驗業務流程保持與現行稅務機關規定同步,采集最新的稅收政策制度,反映征管改革成果。(6)實驗設計新穎,實驗指導全面,實驗數據真實。編制實驗力求與實際業務相符,覆蓋面全,重點突出,便于學生理解和掌握。
(三)稅收管理實驗課程建設思路
1.與企業合作,采用“產學研”合作模式,把稅務專業應用軟件引入校園實驗室。實驗教學的成功與否取決于是否具備必須的實驗教學環境。在稅收專業實驗教學環境方面,應建設有包含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模擬教學系統、防偽稅控模擬教學系統和電子報稅模擬教學系統的稅收專業實驗室。如果沒有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MX模擬教學系統和稅收業務防偽稅控模擬教學系統、電子報稅系統,學生就無法掌握目前金稅工程建設中最核心的稅務應用軟件,無法了解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在當前以稅務信息化為背景下的稅收管理業務流程的真實操作,無法了解防偽稅控系統的建設原理和納稅人必須掌握的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增值稅防偽稅控認證系統、電子報稅的操作流程目前高校缺乏模擬稅收業務實驗教學軟件,不能滿足稅收專業實驗教學需要,主要原因是因為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X)和防偽稅控系統是行業大型業務應用系統,并沒有針對高校的教學版。為了滿足稅收專業本科實驗教學需要,應積極探索高校與企業的產學研合作模式,解決專業業務教學軟件不足的問題,把稅收專業必須學習的業務系統引進校園。
當前,中國經濟正處于高度發展的時期也是經濟發展模式處于變革轉折的關鍵時期。相對于整體宏觀經濟規模不斷擴大導致稅收收入節節攀升,但是我們不能就此沾沾自喜,因為在復雜多變的經濟活動中,稅收工作處于瓶頸狀態,一方面,稅收總量逐步增大,但是另一方面,稅收政策帶來的稅收扭曲效應也逐步凸顯,稅收負擔不公平現狀頻發,稅收征管制度亟需進行一定的調整與革新。
一、我國間接稅的稅收問題
(一)我國以間接稅為征稅重點的原因
我國雖然是以流轉稅與所得稅為雙主體的稅收體制,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卻是以流轉稅為主要征稅目標,這是與我國經濟發展現狀所相適應的。我國經濟發展整體水平還不高,公司盈利水平與人均收入水平也不夠高,所以實施現代的直接稅制仍未達到其經濟基礎。而間接稅的征收管理相對簡便,稅收來源比較穩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國家財政的需要,也符合我國的具體實情。
(二)間接稅的稅負扭曲
間接稅的最大特點就是其稅收負擔是可以進行轉嫁的,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其實際的負擔人通常不是其納稅人,這已經就產生了稅收的扭曲。人們通過各種辦法使得自身稅負降到最低以達到自身收益最大化。稅負轉嫁一般形式有前轉與后轉。前轉是指納稅人通過抬高價格將稅負轉嫁到購買者。而后轉是指當納稅人無法實現前轉時,通過壓低進貨的價格來進行的。這需要納稅人形成統一強大的集團力量與供貨商進行談判,這也加大了納稅人與供貨商的稅收扭曲成本。
二、我國直接稅的稅收問題
我國的直接稅是以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為主的。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稅源來自可代扣代繳的工資薪金,而這部分工資薪金很大比例上是生活主要來源,導致的結果是納稅公平原則被破壞。某些富人在納稅所占收入的比例要遠遠小于其大眾工薪階層,稅收監管在富貴層面存在一定的“盲區”。而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直到2008年才有正式的法律形式進行規定,以往以外資企業為名進行生產活動能享受很高的稅收優惠,導致外資企業的泛濫,有些企業利用稅收征管的漏洞常年進行虛虧,為其躲避稅收而進行帳外經營,這些活動所導致私人部門決策活動的成本支出在稅收方面逐步增多,稅收不完善現象層出不窮。
為了實現稅收扭曲效應的最小化,政府要選擇合適的稅收征管制度,現階段政府要對稅收征管制度進行不斷深化的革新。
三、中國稅收征管制度的革新
(一)大力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中國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才著手進行稅收征管網絡的建設,至今也才不到三十年,雖然在硬件層次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相對于我國不斷高速運行的經濟總態,其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依然落后于經濟發展的步調。各種經濟活動形態不斷演變,稅源信息成爆炸式增長,但是其能進行有效利用和系統分析有效信息流不充分,交流不對稱,導致各種形式不斷高級演變的偷逃稅現象愈演愈烈。比如已經投入使用的“金稅工程”,它只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源征管而建立的,但是相對我國基數更大的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卻顯得力不從心了。其他很多稅種也仍然存在著或大或小的稅源流失情況。
現階段投入稅收部門的預算資金應該有專門劃出一部分進行信息化建設專業人才的培養與信息化建設軟件系統的研發,形成一支技術力量強大,并能實際聯系業務的人才隊伍。稅務部門應與有稅收專業的各大院校進行通聯合作,源源不斷挑選優質人才。與技術公司與軟件開發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基礎,依據各地本身情況,為不同地區開發設計可全國兼容但可因地制宜的征稅管理子系統,為信息化的全國流通做好基礎工作。通過一些制度法規的建立,稅務部門與金融機構的信息分享程度逐步加強,與社會其他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做好充分的交流合作機制,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層面稅源信息資源集中庫。(二)稅收部門行政體制改革仍需進行
經過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國稅地稅兩套平行的稅收征管隊伍便開始在各自的征稅領域中發揮作用。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歷程,對于我國稅收收入的增加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其中也暴露出很多的問題。
在某些地區國地稅進行不同程度稅源的爭奪,這使得納稅人處于既尷尬又無奈的境地。在某些稅種的繳納上。既涉及國稅又涉及地稅,兩者分開辦公,納稅人的納稅成本會上升。再者,由于兩套不同的管理系統,國稅屬于中央直屬機構,而地稅屬于當地政府,其行政資源浪費現象和效率低下就時有發生,比如成都地稅要進行門頭裝飾的統一更換,而更換費由財政系統進行撥付,層層下撥的財政資金遲遲沒有到位,使得這一簡單工作耗時幾年都沒有完成。
(三)我國納稅宣傳的力度有待加強,方式有待改變。
雖然現階段我們改變了"納稅光榮"的思想方式,但是納稅這份義務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由于中國的現金支付還是比較盛行,直接導致脫離銀行轉賬系統無法進行有效監測。中國實施的12萬元以上的個人申報納稅制度也略顯吃力。由于監管的缺位,人們納稅意識的程度遠遠不夠。
上世紀90年代風險管理理論開始進入稅收管理領域。在我國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市場的擴大,跨區域經營、連鎖經營、網上交易等方式逐步擴展,稅源分布的領域越來越廣,稅源的流動性和隱蔽性越來越強。稅收逐漸成為各種利益、矛盾交織的焦點,涉稅違法案件也出現許多新的形式和特點,稅收征管中的不確定因素也越來越多,導致稅收征管面臨的風險也在加大。因此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健全稅源管理體系,加快信息化建設,提升隊伍素質,提高征管質效,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現代化。
一、稅收風險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稅收風險管理,是指納稅遵從風險管理,也就是稅務機關以納稅遵從最大化為目標,利用征管資源,以有效方式進行風險目標規劃、識別排序、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根據風險等級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資源,以不斷降低納稅遵從風險、減少稅收流失的過程。其中:風險目標規劃是管理層對一定時期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主要措施等做出的決策安排;風險分析識別是借助風險特征指標、數據模型等工具,尋找發現存在的稅法遵從風險;風險估算排序是對存在稅法遵從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歸類分析,對其風險度高低做出判斷形成風險等級;風險應對實施是根據風險等級,合理配置征管資源,采取納稅輔導、跟蹤監控、納稅評估、反避稅、稅務稽查等不同的服務管理措施;風險管理績效評價主要從稅法遵從度和征管成本效益兩方面對稅收風險管理質量和效率做出評判,促進風險管理持續改進。
二、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從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概念來看,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要尋找稅收風險存在的領域,即發現并確定風險發生的主要范圍,歸納并能準確描述稅收風險的共性特征;二是要分析識別稅收風險發生的具體目標,即利用歸納的風險特征進行全面掃描,鎖定符合風險特征的風險納稅人。從稅收風險管理的各環節來看,是一個有機的不可分離的整體,哪個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針對層出不窮的偷騙稅手法來講,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將是最重要的一環!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既使依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征管體制機制,同時無論風險應對人員業務怎樣嫻熟精通,但是如果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不到位,所有一切只能成為泡影,不僅僅通過風險管理實現稅收遵從最大化的目標難以實現,也會造成基層稅務人員極大的不滿和對整個風險管理的不信任,讓整個風險管理的體制形同虛設。所以,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信息管稅”應用和防范風險的環節,其在整個風險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三、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作用
一是具體實現稅收風險目標規劃相關內容的主要途徑。每階段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都會基于當前或今后一段時間的內外部環境的判斷,明確一定時期內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目標、階段重點等內容。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從宏觀上分析相關的稅收風險的動向,提出防范的要求和目標。而風險分析識別就是這些風險管理目標和重點落實的具體體現,是聯系目標規劃和其他環節的紐帶,分析識別的準確與否關系到目標和重點是否能夠實現。
二是風險排序評定、風險應對等環節實施的基礎。如果我們考慮稅收風險管理與信息系統的結合,那在系統中的第一個環節就是風險分析識別。這是后續各環節的基礎,風險分析識別為排序提供了具體的風險信息,為風險應對提供的按戶歸集的豐富全面信息,不僅為風險應對全面客觀的分析風險度的大小和指向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據,也從分析識別的方法上為風險應對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是風險管理技術含量和不斷提升發展趨勢的最主要的體現。風險分析識別的工作過程,實際上就是稅收業務水平和現代科學技術融合并產生效益的過程,它必須對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程序的各個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才尋找出稅收風險所在的環節和領域。當然這些風險存在于哪些納稅人,必須借助于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撐才能實現。因此在風險分析識別這個環節一定是風險管理中最能體現技術含量的部分。同時,借助于信息技術,我們才可能對風險應對過程中,各個風險特征的有效性和指向性進行統計分析,并不斷地改善和調整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思路,使之更趨向于合理、準確,邁入循環提升的良性步調。
四是最能讓基層稅務人員接受和認可風險管理理念并激發他們參與風險管理熱情的環節。在我們看來,通過分析風險管理的各環節的實施,充分發揮風險管理的理念,會給現代稅收體制機制帶來深刻且富有積極意義的變化。要貫徹落實好稅收風險管理,除了我們在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和大力宣傳風險管理理念的同時,基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接受與否是其成敗的關鍵。而讓基層感受是否有效、能否接受,最主要的就是要讓其能夠在工作中感受到風險管理對稅收征管的巨大的推動作用,相比以前無論工作的方式、壓力、成效都有積極的變化,從而才能認可,使風險管理真正落實到位。同時,基層人員的對風險分析識別的方面的認可度,通過風險應對積累的經驗,也會激發其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新的思路和理念,促進整個風險管理的向前邁進。
四、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的可行性方法
一是要以現有信息數據為基礎開展風險分析識別。要做好風險分析識別,首先要有信息,沒有基礎信息,風險分析識別就無從談起。只有積極努力拓寬數據源,特別是內部及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將會給我們風險分析識別帶來更大空間。同時,信息數據的范圍、要求是永無止境的,風險分析識別要立足以現有的信息數據為基礎來開展。
二是要以與納稅遵從有關的風險作為主要分析識別對象。在風險分析識別方面,首先要進行定位,風險分析識別應該識別什么。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有把征管基礎類指標、發票監控類指標、稅務機關工作差錯類指標、質量考核類指標統統列入了風險分析識別范圍內,這是不可取的。這些指標也是有風險指向的,但并不是符合納稅遵從風險。所以風險識別的目標一定要與納稅遵從有關的,其他類別的指標也可以作為補充,組合運用的效果更佳。
三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來進行風險分析識別。要開展并實施好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就必須掌握科學的方法。要善于從紛亂復雜的稅收經濟業務中發現風險;要善于要實踐中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要善于從眾多繁瑣的指標中選擇最能衡量和甄別風險的指標;要善于把復雜的風險模型以簡單的方式進行展示和描述。
四是要建立機制,從實踐出發不斷完善和優化風險分析識別。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成敗的關鍵,尤其表現在風險分析識別能不能適應整個經濟稅收的發展。這就需要建立機制,來保證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效性,且能根據應對結果不斷地調整完善和優化整合。這應該是一種保證持續研究分析、尋找識別稅收管理中的風險的協調機制。
五、依托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加強稅收風險識別建設
1.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加強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建設
“信息管稅”已經成為稅務部門一個時期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導思想,落實信息管稅就必須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做好稅收風險的分析識別工作也已經成為貫徹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和落實信息管稅的關鍵環節。因此,只有始終堅持風險分析識別是稅收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的認識,在風險分析識別中抓住主要矛盾,從風險管理的整體運行考慮;明確風險分析識別的職能分工,配備高素質專業人員,建立風險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特別是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培訓,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方面的交流和探討,建立面、線、點有機聯系的風險分析識別的立體框架。
2.加強職能部門明確分工、緊密合作的風險分析識別機制
電力科技企業產業化需要持續密集的資金投入,合理運用適應本行業經營特點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支持電力科技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從電力科技企業產業化稅收管理的工作實踐出發,結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要求,對當前電力科技企業產業化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梳理,并對運用現狀作出分析,提出了規范業務流程、加強專業分工的管理思路。
關鍵詞:
電力行業;科技企業;產業化;稅收優惠
電力行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屬于公共基礎設施行業,需要國家的大力扶持,通過持續密集的資金投入和制訂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本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近年來,國家根據不同時期經濟發展形勢的需求,相應出臺了不少稅收優惠政策,電力科技企業如何積極爭取稅收優惠支持,圍繞現行法律法規,統籌安排適應電力科技企業經營發展特點的稅收籌劃,對促進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撐服務于電力科技進步和電力工業發展,具有廣泛而深刻的意義。目前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作為電力行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主力軍,電力科技企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高度集中在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方面,具體稅種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1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1.1減稅、免稅相關優惠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后文簡稱《稅法》)第28條: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稅法》第27條: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條例》第90條: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目前,電力科技企業按行業內經營范圍的具體分工,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轉讓技術基本集中在新能源及節能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高技術服務等領域。其中,側重于電力裝備制造業的科技企業適用最廣泛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15%的企業所得稅率,這一政策可帶給資金鏈緊張的制造型科技企業更多現金流。
1.2加計扣除的相關優惠政策根據《條例》: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所產生的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所產生的費用,其中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依據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如果已經形成了無形資產,則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根據《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文,后文簡稱70號文),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政府規定的范圍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可以在稅前加計扣除。電力行業企業屬于典型的技術密集和資金密集型企業,研發投入是衡量電力科技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研發支出則為其每年成本管理的重點。因此,加計扣除政策是適用電力科技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依據。
1.3對專用設備稅額抵免優惠政策《稅法》第34條: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安全生產是電力行業發展的重要基石,作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電網安全運行的技術支撐單位,電力科技企業每年都會確保在安全專用設備上的投入;而作為清潔能源的提供者和維護者,電力企業對相關科研技術的需求也非常迫切,這也對電力科技企業在這兩方面的設備投入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專用設備稅額抵免優惠政策有利于電力科技企業降低相關設備成本。
1.4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為提高企業加大設備投資、更新改造及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促進我國制造業的轉型升級,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第2條,明確了加速折舊的行業范圍、設備范圍、加速折舊方式、新舊政策銜接以及后續管理問題: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用于研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該《通知》第三條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企業可以選擇是否采取加速折舊方法,方法一經選定,一般情況下不能更改。電力科技企業尤其是從事電力一次設備(如桿塔、特變電設備等)研發和技術服務的企業,是典型的重資產企業,固定資產在資產總額中所占比例往往超過70%,且單項資產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設備眾多,因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政策的應用對電力科技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1.5不征稅收入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2011]70號文)第1條: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電力科技企業在服務于電力生產的同時,往往也承擔著所在細分學科領域的科學研究、標準制訂、計量檢定、能效測評等社會責任,各級地方政府都會給予其一定的財政支持,并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企業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并對該資金的收支進行單獨核算,即符合不征稅收入的條件。
2在增值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1)《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3,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在“營改增”之后,該政策對電力科技企業尤其是從事電力技術研究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來說,是可用以降低稅負的重要政策依據。(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1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電力行業內從事相關自動化控制、調度、過電壓計算、電量計量等方面軟件產品開發的科技企業眾多,實際增值稅負符合該政策條件的,可充分利用該優惠政策降低稅負。
3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筆者以湖北省某電力科技企業為例,就電力科技產業實際遇到的相關稅收政策的運用及問題進行闡述。該企業注冊在湖北省武漢市,注冊類型是非法人分支機構(其總公司在北京市),財務獨立核算,主要經營范圍是電力系統及工業自動化、電子產品、通信系統、計算機應用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及開發產品的銷售。
3.1企業所得稅方面政策的運用按照《稅法》第28條,該電力科技企業的總公司是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也享受15%的優惠政策。根據《條例》規定,該企業屬經營型的研究機構,日常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由總機構匯總申報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在“不征稅收入”等專項經費的核算及稅收管理方面,按照《條例》第28條,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以其收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達的質監專項經費為例,相關文件為國質檢財[2013]386號,收到的專項經費暫掛預收款項,按專項經費進行管理,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其支出所形成的費用和資產的折舊及攤銷未在所得稅前扣除。在成本費用方面,該企業因處在電力技術一次設備研發領域,其科技投入需要大量購建固定資產,并在特定技術環節經常發生較大金額的科研樣機試制費、檢測試驗費,故對專用設備稅額抵免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的運用非常重視,其研發支出也由總公司統一安排申報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由于資產總額中固定資產所占比例較大,該企業應充分利用ERP系統信息化管理的優勢,對固定資產實施全壽命周期管理,使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同步,為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提供規范的基礎數據支撐。
3.2增值稅方面政策的運用2012年12月1日,湖北省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八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開始執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收政策,該企業由原來征收5%的營業稅轉換為征收6%的增值稅,同時銷售產品征收17%的增值稅。根據《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項目免征增值稅。根據稅法相關規定,享受免增值稅項目所購進的固定資產或原材料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進行抵扣。目前,湖北省技術市場認定機構對該企業的技術開發項目中涉及的材料費進行了全額扣除,如:2013年某裝置技術開發項目總金額為940.00萬元,技術市場只認定了466.60萬元;2013年某標準技術開發項目總金額為360.00萬元,技術市場只認定了171.00萬元。由于技術市場認定的金額小于項目總金額,該企業對免征增值稅收入開具免征增值稅發票,非免稅收入開具6%的增值稅專票,并對免稅項目所有的進項稅額不申報抵扣。這樣處理的風險在于:如果確認未提品銷售的技術開發及服務項目,應全額申報增值稅免稅收入;如果確認同時提供了產品銷售的技術開發及服務項目,應視同混合銷售行為,分別開具發票并分別進行核算,對產品銷售部分開具17%的增值稅專票,對經過科技局認定的免征增值稅收入開具免征增值稅發票。面對這種現狀,該企業可以在確認未提品銷售的技術開發及服務項目時,先確定能否明確劃分免稅項目中的進項稅額;如果無法劃分,則按照享受免增值稅項目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占當月無法劃分進項稅額項目的銷售額比例,對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如果確認同時提供了產品銷售的技術開發及服務項目,應視同混合銷售行為,分別對產品銷售部分及免征增值稅部分進行成本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管理及核算,對產品銷售部分所消耗的材料及設備的增值稅進項稅及時申報抵扣,對免征增值稅部分所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作轉出處理或不申報抵扣,從而加強對技術開發及相關服務項目的成本管理。
3.3軟件產品開發項目稅收減免的管理方面該企業實際經營軟件產品開發項目,但因軟件權歸屬總公司,難以在武漢屬地利用軟件開發產品的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因此,該企業可與總公司匯報溝通,明確分工,在滿足自行開發軟件產品以上兩個條件的前提下,對軟件開發產品銷售收入先按照17%稅率計算出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然后與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的3%金額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則對差額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稅額處理,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則按照前者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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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教師;納稅管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受到尊重,社會地位得到不斷提升,作為中國知識分子最典型代表的高校教師,其個人收入也得到了明顯提高,社會輿論對于部分收入畸高教師個稅納稅問題的關注程度、稅務部門和高校財務部門對于教師個稅征管工作的難度,也伴隨高校教師收入和個稅納稅額快速增長而不斷提高。本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一、我國高校教師個人收入的現狀及特點
近10年來,我國高校教師的收入呈現顯著增長的態勢。有統計顯示,2003年全國高等學校教師年平均工資超過2.33萬元,在總體收入提高的大前提下,我國高校教師在個人收入上也體現出一些重要的特點。
(一)、收入的個體差異顯著,呈現兩級分化的特點
高校教師的工資性收入主要來自工資和崗位津貼。就此而言,也明顯具有拉開不同技術級別之間收入差距的傾向。以國內某211工程高校為例,最年輕的教師與老資格的在崗教授之間的最大工資差距約在3.3倍之內,學術地位最高的在崗教授的校內津貼與剛剛碩士研究生畢業任助教的校內津貼相比,級差達16.7倍。將制度性工資與校內津貼兩項相加,學術地位最高的老教授與新助教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到7.7倍。因此校內津貼制度的政策傾向也是在拉大不同級別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差距。
教師從享有的社會資源中所獲經濟收入,也明顯地呈現出 "馬太效應"。即越是已獲得較多社會資源的人,越能獲得更多社會資源,獲得的社會資源越多,則越能從中獲得更多的經濟收入。而獲得社會資源的多少,主要取決于每個人所擁有的權力資本和經濟收入之后,他們就同時從總體上成為追求社會穩定發展的社會階層學術資本、社會關系資本,而且這三種資本又是相輔相成的。所以,高校教師中由于每個人享有的綜合資本的拉大,導致各自獲得的社會資源量相差越來越大,進而導致經濟收入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二)、收入來源廣泛,工資性收入比例不斷降低
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高校與社會的聯系程度逐漸提高。高校教師已經不再僅僅局限于“象牙塔”內的有限區域。一些與社會和市場直接需求關系密切的應用性學科的教師,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經濟收入。有些社會地位和學術聲譽比較高的教師,還參與到社會經濟的其他領域。此外,還有一部分教師通過各種形式獲得工資以外的各種收入,如自辦公司收入、稿費、咨詢費、評審費等等。 隨著 收入來源的多元化,要求稅收監管及代收代繳部門在監管方法上也更為合理、科學,避免稅款的流失。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
在合理正當的個人收入之外,一些高校教師還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普遍存在的是,部分教師將本屬于個人消費的支出,通過開具與科研投入有關的發票,納入到科研經費進行報銷。例如,報銷在某大型購物商場一次性購買十余個打印機硒鼓的發票;研究基礎學科的教師到海南、桂林等旅游勝地進行調研等等。由于財務制度的不健全、監管力度的不足,導致了這些不正常現象的出現。
二、當前高校教師個稅征繳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自行申報比率較低
在我國目前的個稅征管體系下,個人所得稅采取以單位代扣代繳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繳納方式。用這種方式征收能有效地降低稅務部門的征收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這也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所采用的征收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我國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群,適用于自行申報納稅的方式。實踐中,這種方式的成功需要依賴于大家納稅意識的提高。以天津市為例,2007年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僅有3.5萬人,與稅務部門掌握的應申報人群的數字相差較大。由于高校教師收入的特點,部分高收入教師的收入多數屬于應自行申報的非工資性收入,其實際的申報效果則不得而至。
(二)、高校財務部門作為扣繳義務人,其代扣個人所得稅工作量大、扣繳難度大
以國內某著名大學為例,全校教職工超過4000人,全部的工資性收入、津貼以及其他補貼收入都通過校財務部門統一發放,而該校的直接從事個稅扣繳的財務工作人員僅10余人,其每月的個稅扣繳工作量應該是相當大的。另一方面,由于學校的科研經費、培訓收入等試行二級學院自行收支,而二級學院相關會計人員在個稅扣繳問題上往往不夠重視,導致扣繳工作難度增大。
此外,由于高校教師收入中的勞務費、稿酬等在界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使用稅率上也往往難以把握。導致部分教師的各類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在監管上更加困難。
三、高校教師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問題的對策思考及解決方法
(一)、高校財務管理部門作為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須嚴格執行稅法規定
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是國家法定的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為了提高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效率,可以由稅務部門定期對高校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同時明確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以加強對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約束,高校財務部門自身也需要對個稅扣繳工作提高認識,強化自身的使命感,明確個稅代扣代繳工作對于國家稅收和財政的重要性。
(二)、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加強與教師的溝通,加大稅收政策的宣傳力度
高校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順利進行,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廣大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的提高。因此,需要高校財務部門及代扣代繳責任人深人稅法知識宣傳,提高廣大教師的納稅意識,降低工作的難度,一方面向高校教師進行稅法知識的宣傳,更重要的是對自身扣繳工作的重要性進行宣傳,避免將財務部門與教師群體對立起來。對于積極進行個稅納稅的納稅人,可以樹立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力爭在高校內形成依法納稅光榮的輿論導向。建立個人所得稅遵守情況評價體系,將其與職位的升遷、先進的評選、執照的申領與年檢掛鉤,以此約束個人納稅行為、督促其依法納稅。
(三)、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繳的硬件和軟件
稅務部門在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設的同時,可以幫助完善扣繳義務人扣繳系統的建設,進而實現稅務部門、扣繳義務人、銀行系統、個人信用系統的聯網,能完成對稅源的有效監控,達到收入一-申報一-繳納一-監控一體化,實現數據、資料的共享與動態處理。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劃分個稅監管重點,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對于個稅的監管而言,實際上需要重點進行監管的人群并非高校教師的全部。占高校教師相當大比例的青年教師,包括助教和講師,其收入相對不高,構成了高校教師群體收入的金字塔底端,而占比例較少的教授、特別是知名教授則應該成為個稅監管的重點。有針對性的區別個稅的監管對象,有助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資源,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通過納稅籌劃進行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合理合法地調整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一)、設計合理的薪酬體系,降低高校教師稅負
根據高校不同的基本薪酬體系,現在假設:
條件一,在24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24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 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條件二,在36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36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高校甲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高校乙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13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到,由于每位教師在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內課程時間的安排不均衡,因此在全年總收入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實際收入不同,由此造成這兩種薪酬體系的稅收負擔不同,業績津貼制的稅負要低一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業績津貼制下,各月的收入比較平均,年終所發放的超課時津貼可以和全年一次獎金合并在一起按照國稅發[ 2005 ]9 號文件納稅;而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由于高校在寒暑假期間以及學期末的課程很少,大部分課程集中安排在3 月~6 月以及9 月~12 月,再加上有些課程需要集中上課,以及指導學生論文的酬金集中在六月份支付(雖然教師于每年的3 月~6月份指導論文,但指導論文的酬金往往是在指導論文結束后一次性發放) 等因素,使得教師各月的收入不均衡,從而增加教師的稅收負擔。
為此,從降低稅負角度來說,建議高校采用業績津貼制。采用這種薪酬體系至少有兩個優點: (1) 從總體上降低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2) 從管理上來說,業績津貼制易于操作,而且更易于理解。如果高校不具備采用業績津貼制的條件,或者教職工不愿意采用這種薪酬體系,可以采用一種介于業績津貼制和基本收入加課酬制之間的薪酬體系―――即按照每學期的總課時(含指導論文等折合工作量) 除以6 (如果寒暑假有假期津貼的話,則除以5) 確定每個月的課時量,以該課時量乘以標準課酬確定每個月的課酬收入(即一個學期內每個月的課酬收入相同) ,然后加計基本收入確定每月收入總額,學期末再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與計劃工作量之間的差異進行調整,多退少補。此處需要說明的是,由于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元旦節等法定假日所耽擱的課程不調減實際工作量。
(二)、將部分工資、薪金適當福利化
一般來說,教師的工資、薪金收入超過2000 元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高校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降低計稅工資、薪金所得,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1) 提供交通便利。如開通班車、免費接送教職工上下班,或者每月報銷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2) 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教師居房計劃,盡力解決教師住房問題。(3) 為教職工購房提供一定期限的貸款,之后每月從其工資額中扣除部分款項,用于歸還貸款,這樣可以減輕教師的貸款利息負擔。(4) 為新調入教職工提供周轉房。(5) 提高教職工的辦公條件,為其配備辦公設施及用品,比如為教職工配備筆記本電腦及電腦耗材等,但在操作中要注意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所有權屬于學校,列入學校的固定資產,教職工擁有使用權,教職工調出學校時要將相應的物品歸還學校。如果所購置的辦公用品所有權歸個人,則相當于對教職工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要按照物品的價值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6) 每年為教師報銷一定額度的圖書資料費用。
(三)、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在稅法中規定了有關的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時,財務部門的相關人員要通曉稅法,注意相關規定的最新變化,以期最大程度地利用相關稅收優惠減輕教師的稅收負擔。
結束語
高校財務部門是稅務機關和高校教師中間的橋梁,既要嚴格扣繳,又要熱情服務。通過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進行稅收籌劃,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偷漏稅行為,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改變了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的調節經濟杠桿的作用,促使國家稅法及國家稅收政策不斷改進和完善,從長遠來看最終增加了國家的稅收收入總量。搞好高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已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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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家稅收 教學質量 教學目標
[中圖分類號] F81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3)012-0087-02
目前眾多院校都開設了國家稅收課程,但是在實際教學中還存在種種不完善之處。為了提高國家稅收課程的教學質量,鞏固學生稅收知識,并進一步為社會提供高素質的稅務人才,亟須對國家稅收課程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方法、教學教材、教學評價等方面進行改革。
一、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基本類似,即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我國現行各稅種的基本理論和稅制構成要素。我國現行稅制包括十九個稅種,每個稅種都有較為完備的稅制規定,要求學生對每個稅種的各項規定都爛熟于心顯然要求過高,在教學課時有限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加突出。
我們有必要對國家稅收課程的教學目標進行重新定位、分清主次。鑒于我國主體稅種是流轉稅和所得稅,應該將國家稅收課程的教學重點集中在增值稅(包括“營改增”內容)、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五個稅種上,其他小稅種可以作為一般性介紹了解,并鼓勵學生自學相關內容。在制定教學目標時,用“重點掌握”、“一般了解”等詞語進行區別對待,做到有的放矢、從實際出發,使教學目標切實可行。
二、教學內容
在科學的教學目標的指導下,我們對國家稅收的教學內容應該有所取舍,不再貪多貪全。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突出重點,詳略得當。要求教師在講授教學內容時,將更多的課時分配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五個稅種上,講解做到深入透徹,讓學生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基礎上能夠活學活用,解決實際問題。而其余十幾個稅種,可一帶而過,也可讓學生自學了解,有疑難問題可以提出來由教師解答。這樣,既能把復雜的、同學難以直觀理解的內容在課堂上講解細化,又有機會讓同學思考研究相對簡單的內容,在提高上課效率的同時,也鍛煉了學生的自學能力。
第二,整體把握,化零為整。國家稅收課程教學應注意各個稅種之間的聯系,在大框架下分別講授具體稅種,再將各部分內容進行整合。教師可采用具體的案例和表格形式,對相關知識點進行梳理總結,歸納其共同點和不同之處,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在單個稅種講解中,教師也應化零為整,講求邏輯規律性,從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惠等稅制構成要素入手,依循各稅制構成要素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步步推進,由淺入深。
第三,重視實務,結果導向。以向社會輸送合格的稅務人才這一結果為導向,要求高校教師在國家稅收課程的教學中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將重點放在稅收實務的教授上,理論方面的闡述要少而精。通過經典案例和綜合分析題的穿插講解,幫助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稅收知識,解決實際經濟問題,在此基礎上,向學生深入介紹相關涉稅事務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稅收籌劃思路,幫助學生夯實會計基礎知識,提高稅收籌劃能力。
三、教學手段方法
國家稅收作為一門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在教學手段和方法上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保留傳統教學方法的基礎上,教師應注重對學生實踐性和操作性的培養,引入多種教學方式和手段并落到實處,提高課堂效率,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具體措施如下。
第一,重視案例教學。案例教學法是指在學生已經掌握有關基本知識和分析技術的基礎上,在教師精心策劃和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的要求,運用典型案例,將學生帶入特定事件的現場進行案例分析,通過學生獨立思考或集體協作,進一步提高其識別、分析和解決某一具體問題的能力,同時培養正確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風、溝通能力和協作精神的教學方式。在國家稅收課程教學過程中,重視使用案例教學法,通過選取案例、介紹案例、學生分組討論方案、各組展示小組方案和教師評價總結等主要步驟,幫助學生拓寬思維,身臨其境地運用所學的稅收知識解決經濟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第二,加強實踐教學。通過實踐教學廣泛深入開展,改革高校現有的人才培養方式,實現理論與教學緊密結合,提高學生面對實務的動手處理能力,從而培養出真正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高素質人才。首先,高校應投入資金在學校內部建立國家稅收實驗室,購買相關實驗器材,如現在企業普遍使用的財務軟件系統、網上申報納稅系統等。在實驗室中,教師可以引導學生進行企業涉稅事務的模擬運行,為今后工作打下基礎。其次,高校應加強與企業、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系統的聯系,建立實習基地,切實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讓學生在短時間內集中性地接觸到企業大量的稅收實務,加深對課堂上所學稅收知識的理解,提高稅收實務處理能力。最后,高校應從校外特聘一批實踐經歷豐富的稅務專家,如稅務系統干部、企業財務總監等,進行講座或教學。打破高校只有專職教師教學的局限性,開闊學生的稅收視野,為學生提供更多學習和研究的機會。
四、教學教材
部分高校選定的國家稅收課程教材時間久遠、內容過時,跟不上國家稅收制度變化的步伐。還有的教材內容,只是對稅收法規的簡單羅列,沒有相應深入解讀和相關習題案例。
為了改進高校國家稅收課程在教材選用上的不足,我們應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每年都選定最新的教材,注重時效性。首先,高校對于教材的選定不宜過早,避免出現教材內容與實際出現較大偏差的情況。其次,在實施教學過程中,教師不應迷信教材,應該對教材中的缺漏和刊誤等進行及時補充和更改。最后,教師應該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更新和調整,對于已定教材后又發生的稅收政策調整,需在課堂中及時指出,并能通過有關案例加以解釋說明,將最前沿的國家稅收信息傳達給學生。
第二,選取的教材中應該有與教授內容相契合的例題和案例,幫助學生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教師在選取教材時應避免單純理論講解的版本,而要把是否包含理論聯系實際的案例和例題作為判別教材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教材中具有針對性、代表性的案例和習題,將枯燥的理論與日常經濟生活事例緊密結合,不僅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也可以提高學生對理論知識的吸收理解能力,從而有效提高課堂教學的效率。
第三,鼓勵教師編寫教材。由于任課老師對本校學生的基礎水平、知識結構和教學培養計劃較為熟悉,知道怎樣的教材在授課時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所以本校教師更能編纂出有利于本校學生接受、有利于國家稅收課程教授的教材。這就需要高校從資金、政策等方面對教師編寫教材給予適當的鼓勵和支持。
五、教學評價方式
現在高校對于課程成績的評定大部分采用的形式是:期末考試(或綜合期中考試)成績占70%,平時成績占30%。部分學生平時不認真學習,只是在考前突擊一下,也能取得不錯的成績。這無法真實反映學生對所學內容的掌握程度,從某種程度上說,也助長了急功近利、不能沉下心來踏實做學問的不良風氣。
對國家稅收課程成績的考查可以從卷面考試的單一形式中跳出來,更偏向于平時表現的考量,如對學生在案例教學過程中的表現打分,評分依據包括是否積極參與、是否提出有建設性的看法或是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等。還可以將課外實踐作為成績評定的一部分,根據實習輔導老師的評價或實踐成果來決定。此外,教師還可以布置稅收方面的課程論文,通過小論文考查學生的文字組織能力、對稅收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有獨創精神等。通過以上多種形式的成績評定,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應試教育的弊端,也易于調動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從國家稅收課程的日常教學中逐步提高學生學習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
國家稅收課程的改革包括方方面面,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在對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方式、教材選擇及評價方式多個方面進行改革時,要注意循序漸進、穩步推行。只有從實際出發,切實提高國家稅收課程教學的質量和效率,才能夯實廣大學生的稅收知識基礎,為培養符合時展需要的稅務人才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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