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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是一門理論性和綜合性均很強的學科,學生不僅要掌握勞動關系理論與相關勞動法律制度,還要學會用勞動關系的理論方法來分析解決現實勞動關系問題的能力。而人力資源專業的勞動法的教學要求則更高。在實踐中,勞動法與管理相結合,勞動法是管理者處理與勞動者關系的重要管理方法和手段。因此,企業對于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要求,不僅注重于對相關勞動法律知識的運用,還有相關管理方式的運用。尤其近年來影響較為廣泛的一些勞動糾紛表現尤為突出,例如深圳華為“辭職門”事件、富士康職工“跳樓門”事件等等,單純的采用勞動法律知識無法解決這些勞動糾紛,需要人力資源管理者將法律與管理相結合,系統的解決這些企業問題。因此,在勞動法的具體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不僅為了使學生理解相關法律知識,更注重對于學生解決相關勞動糾紛問題的綜合能力的培養。而學生多為從高中直接升入大學,本身缺乏社會實踐的鍛煉,對于勞動法所涉及的許多內容,例如勞動關系、工資待遇、勞動保護、工傷保險等缺乏必要的感性認識。案例教學可以使學生盡快熟悉企業的實踐,進入企業管理的情境內,思考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現有的勞動法教學多忽視了這一實踐要求,僅注重對于學生相關法律知識和能力的培養,采用案例教學的方式強化學生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和運用,卻未將勞動法作為一種管理手段應用于企業實踐內。因此在案例教學的實踐中,仍和“講授式”教學類似,以教師為主導,僅將案例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方式,遏制了學生的主動性,沒有完全激發學生發現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案例的選擇過于簡單
案例的選擇是案例教學的重心之一,選擇合適的案例影響著整個教學的效果。選擇什么樣的案例,在什么范圍內選定案例,這取決于對“案例”的認識與界定。由于多數的案例教學以教師為主導,而教師采用案例僅為了講授知識點,因此僅采用一些存在著權益糾紛的實例。有時為了更好的講述知識點,而采用一些編輯過的案例,而這些案例容易脫離真實的勞動糾紛,僅僅幫助學生牢記理論知識,卻無法引導學生通過法律條文分析案例,從而深刻地理解立法者的立法思想和法律規定。在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最終訴至仲裁或法院的,大部分并不只因一件事情引起,單純的只針對兩者的訴請,往往不能較好的解決雙方的糾紛。因此,所選擇的案例如果過于單一,完全不能反映現有勞動糾紛的復雜性。有效的選擇勞動生活實踐中一些已然發生的真實事例,雖然其無法直接用書上的知識點予以解析,但是也應該被援引到教學上來加以分析、研討,充分挖掘其教學價值。例如在校大學生崗位實習期間的勞動糾紛、“買斷工齡”人員的勞動糾紛等,這些案例有助于學生深刻理解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復雜關系,啟發學生積極思考,引導學生開動腦筋,通過分析案例得出結論。
三、案例教學的方式過于單一
[關鍵詞] 教學模式改革 項目式教育 本科 應用
本文為西北政法大學2010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基于創新人才培養的《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專業課教學模式改革研究與實踐”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學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問題,它直接關系到法學教育的效果。筆者在《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課程教授過程中深感教改之關鍵在于擯除傳統教學模式忽視學生個體需要和自我發展的弊端,尋求培養學生自主創新能力的途徑,從根本上促進學生的發展。項目式教育作為一種教學改革模式,其注重培養學生自主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值得在本科教學過程中應用以及推廣。
項目式教育概述
1.項目式教育概念及應用說明
所謂項目式教育,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學過程中以科研項目為基礎,由作為項目負責人的教師有條件的吸納本科生參與課題研究工作,或以項目為教學補充或以項目為教學延展,在課程教授與項目研究的過程中啟發和促進學生思考,提高學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種教學模式。
筆者在高校一直從事《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的教授與研究工作,該門課程在我校屬專業核心課和專業必修課,2010年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作為法學本科生而言,了解和掌握本學科非常重要:不僅可以幫助其構筑完整的法學理論體系,而且有利于學生的繼續學習和發展,加之本學科實用性非常強,因此日益受到學生的歡迎與關注。隨著對勞動法學研究的升溫,也給本課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戰。而傳統教學模式存在許多突出問題,難以全面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第一,忽視學生自我需求及學習興趣,難以調動學生積極主動性;第二,教學模式單一,難以實現創新人才的培養目標;第三,師生之間交流途徑有限,缺乏互動。2010年4月,筆者申報本學科的校級課題獲準立項①。以此為契機,筆者將部分本科學生吸收進項目組,意通過項目式教育尋求教學模式改革之嘗試,實現培養創新人才之目標。
2.項目式教育的優勢
與傳統教學模式相比,項目式教育的優勢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有利于提升學生自我認同感,激發自主學習興趣。項目式教育是吸收學生主動參與的方式,學生與教師共同研究將會大大提高學生的自我認同感,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過程;能夠進入項目組的學生,往往是對項目存有興趣的學生,學其所好,研其所想,可以有效地將研究興趣與研究內容結合在一起,不論最終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僅就這一教育過程而言,學生所獲將遠遠大于傳統教學模式。
第二,有利于拓展學生視野,培養良好法學思維和研究思路。以法學專業為例,法學教育在本科階段受課時、教學模式等限制常常淪為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只關心本專業的基本制度,對許多專業問題的認識只停留在皮毛階段,視野不夠開闊,更談不上法學思維的養成。開展項目式教育實際上使學生有了一次更深入了解相關知識及作深入研究的機會,在教師的引導下其視野得到了拓展,思維局限障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時,開展項目式教育也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實現資源共享,在教研的過程中學生不僅可以從教師那里獲得資料搜集整理、論文寫作等技巧,更重要的是可以學習正確的法學研究思路,培養法學思維能力。
第三,有利于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為進一步深造打好基礎。一般而言,高校課堂教學主要是向學生介紹專業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側重的是基礎教育。而社會對法學本科生的要求絕不止于此,因此高校越來越重視實踐教學環節,通過開展模擬法庭、實地調研、法律診所等各種實踐教學方式與課堂教學結合起來,期望達到培養全面創新人才的目標。筆者認為,項目式教育就是一種直接實用并且經過教師精心設計的實踐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的素質得到全面提升:項目式教育尊重學生的主觀需求,對學生的培養目標遠遠超過基礎理論的傳授,其時刻關注學生法學思維和實踐能力的提高。對畢業后即就業的學生而言,項目式教育為其提供了從事勞動法律工作技能的訓練機會;對畢業后攻讀研究生學位的學生而言,項目式教育鞏固和增強了學生的專業素養,為其進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礎。從一定意義上講,項目式教育可以成為連接高校教育與社會需求、本科教育與研究生教育之間的橋梁。
第四,有利于增進師生交流,構筑和諧師生關系。教學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互相配合的一個人才培養過程。目前,我國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師生良性互動機制的問題,高校代課教師與學生的交流基本局限于課堂上,課外的交流互動比較少。雖然網絡發達,但有很多局限,網絡互動往往只能成為課后解答專業問題的工具。通過項目式教育,實際上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在一定期限內建立了一種定時交流溝通的機制,增加了課外的師生相處時間。而且面對面可以讓教師更直觀的感知學生需要、更深入具體的對學生進行指導,增進師生之間的感情。可以說項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對“教學相長”最好的詮釋。
3.項目式教育的教學目標
通過開展項目式教育,筆者試圖實現以下教學目標:第一,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培養自主學習的方法,提升學生在語言表達、法律思維等多方面的素質;第二,提供更多途徑使學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增強應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第三,擴展師生交流方式,搭建構筑和諧師生關系的平臺;第四,研究和檢驗法學本科專業課教學模式改革的方式,實現教學改革的創新,探尋培養創新人才的路徑。
項目式教育應用實例
1.學情分析
本次項目式教學改革的實施對象是筆者所在高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二年級本科學生以及經濟法專業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方向研究生,以本科生為主。從本科生的知識水平來看,除哲學等公共課外已修完法學概論、民法總論等專業基礎課,具備一定的法學理論基礎。同時正在學習合同法、人力資源管理等課程,對這些課程的學習有利于對筆者教授勞動法知識的理解。從實踐能力上來看,學生都具備對網絡等媒體的運用技能,而專業課的實踐操作能力相對較弱,基本上沒有參與過任何法學實踐活動。從情感起點上來看,學生大多認為現有教學模式難以激發學習興趣,因而對教學模式改革持有歡迎和積極的態度,樂于接受教師設計的項目式教育。
2.實施策略與過程
筆者應用的項目式教育主要通過三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階段,主要的流程是項目介紹――學生報名――確定成員。為了進行項目式教學改革,筆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學生中舉辦了專場項目介紹會。一是向學生介紹筆者獲準立項的課題基本情況,包括課題內容、立項依據、研究方案等等,讓學生了解項目情況及判斷是否對該領域有研究興趣;二是向學生介紹項目式教育的基本構想,主動向學生發出邀請并告知學生報名方式等等,讓學生了解何為項目式教育以及筆者預備實施的具體方案和步驟。會后在筆者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陸續有十余位學生提出了報名要求,最后筆者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了十名學生(包括一名研究生)參與項目組。為了規范日后的教研工作,筆者還與部分學生簽訂了“助研崗位聘用協議”,該協議主要包括:學生成員的基本信息、進入項目組的職責等等。
第二階段:項目教研階段,這一環節實際就是圍繞課題開展具體項目研究工作,是項目式教育提升學生能力的關鍵環節。首先,筆者與學生確定了“定期研討+不定期溝通”相結合的聯系方式,即每月至少與學生見面一次,就項目進展及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平時學生有任何關于項目開展的問題可以隨時與教師進行溝通。其次,筆者將課題分解為若干子課題,充分尊重學生學習興趣,讓學生在此范圍內自選題目。最后,為了引導學生進行自主研究,筆者專門向學生介紹了項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資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論文的寫作規范等。在此階段,筆者發現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不僅在項目研討時積極發言,而且平時也非常認真的收集資料,備寫論文,自主學習及創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項目組中一名學生有出國留學的打算,因此在自選課題時,該生就選擇了“工資集體協商的國際比較”這一子課題,在學習過程中利用外語專長拓展項目研究視野,用項目研究鍛煉和檢驗自己的外語水平,可謂一舉多得。
第三階段:項目考核總結階段,這一環節貫穿項目式教育始終。關于項目考核,主要是根據學生完成教師布置任務情況來判斷學生參與項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學生是否按時提交了研究書面計劃、是否按時參加研討活動等等。關于項目總結,一方面是師生之間對研究課題本身不斷進行自修、反思、再討論等,另一方面指師生之間對項目式教育的進展進行不斷修正與總結。
項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學過程中的推廣及反思
一直以來,項目式教育多應用于研究生階段的人才培養,在本科生中應用較少。隨著社會對法學本科人才素質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現代法學教育的目標也由單一知識型向綜合素質型轉變,即融傳授法律知識、培養運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職業素質于一體②。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過程中引入項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對其進行推廣的現實土壤也已形成。首先,項目式教育通過教師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引導學生實現了教研一體化,即圍繞提高教學質量這一中心,把知識傳授與能力培養有機的結合起來,以教學為基礎,以科研為補充,實現二者良性互動、協調發展、融合提高。其次,現代社會對高校教師的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師不僅要完成教學任務,更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發展,尋求教學模式改革與創新;不僅要承擔“傳道、授業、解惑”的職責,也要不斷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項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結合起來,真正實現教師與學生共同提高、教學與科研共同進行的“雙贏”局面。
當然,項目式教育也有許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對項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應過于局限。筆者此次教學改革有立項課題作為支撐,所以將其稱之為“項目式教育”似乎比較貼切,但如果對“項目式教育”的理解僅局限于教師有課題才能應用就太狹隘了。即使教師沒有課題,也可以就所教授學科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作為專題而開展項目教育。畢竟,項目式教育的精髓在于給學生提供一個提高能力的平臺,有無項目支撐并不是必然要求。第二,項目組學生成員的吸納要科學合理。筆者認為,首先項目組成員的人數應該和研究內容相匹配并作好分工和研究計劃。另外,確定參與學生時有必要了解學生的知識儲備情況。以本次教改為例,筆者所選擇的學生均具備基本法學理論基礎,已修過或正在學習《勞動法學與社會保障法學》,這樣才能將基礎教學與能力提升結合起來。如果參與項目組的學生不具備理解項目研究內容的基本知識,將會直接影響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項目式教育的考評體系有待完善。在筆者的教改過程中主要是通過學生訪談、問卷調查和學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來檢測項目式教育的開展情況和效果的。但項目式教育考評體系還有更多的研究空間,比如如何將項目式教學效果與高校對學生或教師的日常考評結合起來等等。這些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實踐與研究。總之,缺乏教研的教學是無生命力的教學,項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學又注重教研,值得在法學本科教育中采用和推廣。
注釋:
①2010年4月,西北政法大學校級優秀青年人才項目――“和諧勞動關系視角下工資集體協商的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編號:09XJC006.
②陳紅梅.對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教學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09,9:193.
參考文獻:
[1][澳]Michael Prosser,Keith Trigwell著.潘紅,陳鏘明譯.理解教與學 高校教學策略[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9.
[2]Bruce Joyce,Marsha Well,Emily Calboun著.荊建華,宋富鋼,花清亮譯.教學模式(第七版)[M].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9,1.
一、客體:憲法中勞動的概念拓展
憲法將勞動權納入基本權利范疇之后,針對勞動權的研究就從勞動法的角度拓展到憲法視野,學者們圍繞勞動權的主體、內容、性質、效力、限制等展開了規范分析。但是,在憲法層面如何界定勞動權的客體即“勞動”之內涵,始終是憲法解釋學中關于勞動權研究的薄弱環節,直接影響了憲法第四十二條在整個體系中的融通,也導致現實中“勞動”被貼上“體力”、“粗活”等標簽,形成極其狹隘的理解,甚至在《現代漢語詞典》中也將其限定于體力勞動(名詞)或進行體力勞動(動詞)。[1]隨著人類勞動形態、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多元化,特別是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人的比重逐漸增大,對傳統的“體力勞動觀”造成極大沖擊,也倒逼法學界反思勞動概念界定的必要性。學者王旭較早地認識到了這一問題對于勞動權研究的價值,他以“投資行為”為例,通過憲法第六條中“其他分配方式”與第四十二條中“勞動義務”的文義沖突,指出對于勞動本身的范疇,“不經進一步解釋就會發生體系上的沖突與不融貫”。[2]在這種問題意識導向下,山東大學王德志教授進一步通過憲法文本中關于“勞動者”和“勞動人民”的規定進行體系解釋,主張憲法中勞動概念有待拓展才能順應時展。因此,他將“勞動”界定為:“一種人們創造物質財富、精神財富或者秩序、公平、安全等公共價值以及提供其它有價值的社會服務的活動。”[3]蔡定劍教授也曾指出,“勞動”不僅僅是個人謀生手段,更是“國家和社會積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基本方式”。[4]這種憲法視域下的“勞動”概念所能指向的外延,遠遠超出勞動法理論中具有從屬性和求償性特征的契約式“勞動”。
二、主體:公民與勞動者的外延界分
通過對比可以發現,《憲法》第四十二條中“勞動權”的主體是公民,而《勞動法》第三條中“勞動權”的主體是勞動者,即通常意義上的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但是,部分憲法學者忽視了法規范層面權利主體規定的鮮明差異,甚至主張憲法與勞動法上的勞動權權利主體均指“勞動者”或“勞工”。[5]也有的學者注意到上述差異,卻認為應將憲法中規定的公民限縮解釋為勞動法中的勞動者。[6]上述理論均體現了“以勞動法解釋憲法”的方法論,未能有效遵循“以憲法解釋憲法”的原則。最早站在憲法立場重新審視勞動權主體的學者是王德志,他以外國人在憲法與勞動法中的身份定位為切入口,闡明了“公民”與“勞動者”的明確界分,即“公民”排斥“勞動者”中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而勞動法中的“勞動者”也將非受勞動法保護或非雇傭型的公民(如個體戶、創業者、農民等)排除出去。[7]筆者認為,憲法與勞動法權利主體外延的區別,最根本地源于兩者背后所體現的是不同的法律關系,前者是公法關系,因此將權利主體界定為憲法意義上的“公民”,調整個人與國家以及國家內部間的關系,除外國人外,所有人均得以享有。后者是私法關系,調整職工與用人單位兩個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以勞動關系的有無為標準,而非國籍。正是基于這一區分,部分學者進一步指出,應將憲法中的“勞動權”和勞動法中的“勞動權利”作為兩個獨立且并列的概念,以此突出勞動權作為憲法基本權利的獨特地位。[8]因此,對于勞動權與勞動權利的主體界定,是厘清憲法勞動權與勞動法勞動權利的關鍵。傳統理論中,部分學者認為憲法中的“勞動權”與勞動法的“勞動權利”系“屬種”關系[9],這事實上混淆了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也無視《憲法》和《勞動法》中兩種權利主體規定的明顯差異。
三、本體:憲法中勞動權的屬性定位
傳統理論中,關于憲法上勞動權內涵和性質的研究可以分為兩種路徑,第一種是圍繞第四十二條,基于學術史的回顧和憲法釋義學的立場,直接闡述勞動權的內涵,并將其定位為自由權與社會權。其中,又可以分為自由權與社會權雙重屬性說[10]、純粹自由權說[11]、純粹社會權說[12]等三類。第二種路徑是從權利的相對面即義務角度,闡述勞動義務的內涵和特征。部分學者主張,憲法中的勞動義務的規定“宣示意義大于實際意義”[13],不具有實際的規范約束力,僅僅是一種道德義務。個別學者認為,勞動無論是否為道德義務,“在憲法中作專門規定的意義不大”。[14]甚至,有學者主張“取消將勞動作為憲法義務的規定”[15]。就第一種路徑而言,未能注意到勞動權的規范內涵與條款內涵之間存在一定差距,局限于西方自由主義立場下的基本權利譜系,缺乏通過多種憲法解釋技術進行的詮釋。針對后一種路徑,如果將勞動義務與憲法第六條中的分配制度相結合進行體系解釋,勞動顯然不僅僅是道德義務,還具有一定經濟意義。因此,所謂的“勞動義務宣示說”局限于西方自由主義立場下的立憲主義立場,過于強調個人的極端自由,未能體現我國憲法真實的立法原旨。如前所述,上述兩種傳統研究路徑局限于西方自由主義的基本權利譜系和立憲主義立場,未能體現我國憲法文本所承載的國家價值觀。與此大相徑庭的是,學者王旭對“勞動權”本體的認識,超出了傳統關于“私權規范”的定位。他通過梳理勞動權在不同歷史階段文本中的功能變遷,借鑒黑格爾的主奴辯證法,創造性地提出了“承認規范說”,即勞動權是“蘊含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倫理的重要承認規范”。具體而言,“勞動者”作為“奴隸”,在勞動中萌生自我意識,與“主人”取得相互承認,甚至可能通過暴力革命等手段成為“主人”。“承認規范決定了權利規范的內涵與結構,權利規范是對承認規范的權利擔保與落實。”[16]筆者認為,“承認規范說”對于勞動問題研究的重大貢獻在于,將勞動權的定位從法律層面延伸至政治結構,充分揭示了勞動權兼具權利與義務雙重屬性背后所蘊含的國家倫理觀。但是,王旭所強調的“從中國憲法文本出發”,如何確定憲法原意,如何處理文本、歷史與實踐的關系似可再做斟酌。正如部分學者所指出的,隨著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實踐變遷,勞動已經從“國家安排”過渡為“職業自由”,“這時再用所謂的原意解釋方法,解釋力度也就不夠了。”[17]
四、救濟:勞動權保障的理論探索
我國憲法學研究中,關于憲法勞動權的權利救濟或保障是長期以來的短板,甚至個別學者指出“是一個理論空白”。究其原因有二:一方面,通說觀點中將勞動權界定為社會權或自由權。如果認定為社會權,它只是一項抽象權利,而缺乏具體主張,“即任何公民均不能直接依據憲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而向國家提出提供就業或就業機會的請求。”[18]如果認定為自由權,職業自由在我國尚未界定為一種權利,更難以納入憲法勞動權的內在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傳統理論中憲法救濟渠道相對有限,只有違憲審查、憲法訴訟等,勞動權保障通過上述方式解決缺乏現實可行性。具體而言,這種理論短板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集體勞動權是否入憲尚未達成共識。其中,團體爭議權中的罷工權爭議最大,支持刪除罷工權條款的學者主要提出了維持秩序說、工人與國家利益一致說等理論主張,而主張罷工權應入憲者也提出了人身自由條款推導說、勞資雙方地位不對等說、經濟政治發展需要說等。第二,勞動權保護的范圍如何確定經歷了長期爭論。勞動權研究早期,學者們基于“以勞動法解釋憲法”的方法論弊端,將憲法勞動權直接等同于勞動機會保障權,僅僅包括就業權和擇業權兩類。或者將其等同于工作權,“包括選擇職業權、職業保障權、職業培訓的請求權、失業救濟權等”[19]。雖然揭示了個別勞動權中就業與擇業兩大核心權利,但未涉及集體勞動權,范圍較為狹隘。隨著勞動外延的不斷擴大,學者們對于勞動權的認識也相應拓寬了視野,一方面,主張勞動權是以勞動權利為基礎的,涵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內容的廣泛的社會權利。[20]另一方面,提出勞動權應將集體勞動關系納入其中。部分學者指出,除了憲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中規定的幾種權利外,還應包括普通法律中客觀存在的準基本權,例如勞動安全和衛生保障權、民主管理權和團結權等。[21]第三,勞動權保障憲法救濟方式難以落實。由于憲法勞動權的屬性尚存在一定爭議,如何在保障憲法勞動權也難以明確。學者們先后提出了建立涉及憲法勞動權的案例指導制度、明確勞動權的可訴性、建立實效的違憲審查機制等。
五、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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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層次
學制
主要課程
音樂教育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基礎聲樂、基礎和聲、合唱與指揮基礎、基礎鋼琴、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中學音樂教學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基礎鋼琴實踐、基礎聲樂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音樂史、中外音樂欣賞、和聲學、音樂作品分析、歌曲寫作、音樂教育學、音樂美學、簡明配器法、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實踐、視唱練耳實踐、畢業論文
經濟法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計算機基礎、人力資源管理
本科
兩年
英語(二)、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學、國家賠償法、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房地產法、環境法學、稅法原理、行政訴訟法、財務管理學(輔修)
市場營銷專科兩年政治經濟學(財經類)、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大學語文(專)、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消費心理學、談判與推銷技巧、企業管理概論、公共關系學、廣告學(一)、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高等數學(二)、市場營銷策劃、金融理論與實務、商品流通概論、消費經濟學、國際商務談判、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學、國際市場營銷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公共關系本科兩年人際關系學、公共關系口才、現代談判學、公共關系案例、國際公共關系、公關政策、企業文化、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現代資源管理(一)、廣告運作策略
行政管理專科兩年大學語文(專)、政治學概論、法學概論、現代管理學、行政管理學、市政學、人力資源管理(一)、公文寫作與處理、管理心理學、公共關系學、社會研究方法、秘書工作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組織理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學概論、中國行政史、中國文化概論、普通邏輯、財務管理學、秘書學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漢語言
文學
專科
兩年
文學概論、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當代文學作品選、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二)、外國文學作品選、現代漢語、古代漢語、寫作等
本科
兩年
美學、中國現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一、二)、外國文學史、語言學概論、英語(二)、兩門選修課、畢業論文
涉外秘書學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專)、公共關系、外國秘書工作概況、涉外秘書實務、涉外法概要、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文學作品導讀、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經濟法概論、秘書語言研究、公關禮儀、交際語言學、國際商務談判、中外秘書比較、口譯與聽力等
對外漢語
本科
兩年
現代漢語、實用英語、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外國文化概論、對外漢語教學概論、英語表達與溝通(實踐環節)畢業論文等
英語翻譯
專科
兩年
英語寫作基礎、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國家概況、英語筆譯基礎、初級英語筆譯、初級英語口譯、英語聽力
本科
兩年
中級筆譯、高級筆譯、中級口譯、同聲傳譯、英漢語言文化比較、第二外語(日 / 法)、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畢業論文
日語
專科
兩年
基礎日語(一二)、日語語法、日本國概況、日語閱讀(一二)、經貿日語、日語聽力、日語口語
本科
兩年
高級日語(一二)、日語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學選讀、日漢翻譯、第二外語(英/法)、現代漢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日語口譯與聽力、畢業論文
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二)、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英語聽力,口語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外貿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英語聽力、口語、外貿英語閱讀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外貿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公共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社會學概論、管理學原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公共關系、社會調查與方法、行政管理學、文教事業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秘書學概論、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公共事業管理、公共經濟學、非政府組織管理、行政法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統、畢業論文等
工商企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國民經濟統計概論、企業管理概論、生產與作業管理、市場營銷學、中國稅制、企業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濟法(輔修)、民法學(輔修);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國際貿易管理與實務、管理學原理、財務管理、金融理論與實務、企業經營戰略、組織行為學、質量原理、企業管理咨詢、合同法(輔修)、行政法學(輔修)。
國際貿易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法律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國際商法、中國對外貿易、WTO知識概論、市場營銷學等
本科
兩年
國際市場營銷學、世界市場行情、國際商務談判、企業會計學、國際運輸與保險、西方經濟學、外國經貿知識選讀、涉外經濟法、經貿知識英語等
金融管理
專科
兩年
證券投資分析、保險學原理、銀行會計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法概論、基礎會計學、管理學原理等
本科
兩年
管理會計實務、國際財務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語(二)、電子商務概論、組織行為學、風險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審計學、政府政策與經濟學等
會計(電算化)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數據庫及應用、財政與金融、會計電算化、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本科
兩年
高等數學(二)、、英語(二)、數據結構、審計學、管理學原理、通用財務軟件、計算機網絡基礎、財務報表分析(一)、金融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軟件、操作系統。加考課程:會計電算化、財務管理學、成本會計、基礎會計學、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人力資源
管理
專科
兩年
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學、人力資源經濟學、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勞動就業論、社會保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公共關系學、應用文寫作等
本科
兩年
企業戰略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人力資源培訓、人事測評理論與方法、人力資源薪酬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理論與策略、管理信息系統等
文化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寫作、中國文化概論、文化管理學、文化行政學、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經濟學、文化策劃與營銷、藝術概論、社會學概論、民間文學、計算機
文化產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國文化導論、文化產業與管理、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市場與營銷、外國文化導論、媒介經營與管理、文化服務與貿易
經濟信息
管理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計算機網絡基礎、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基礎、計算機組成原理、經濟信息導論、計算機信息基礎、信息經濟學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應用數學、中級財務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社會研究方法、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數據庫及應用、電子商務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應用數理統計、經濟預測方法。
游戲軟件
開發技術
專科
兩年
英語(一)、高等數學、計算機游戲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游戲作品賞析、計算機網絡技術、游戲軟件開發基礎、市場營銷、動畫設計基礎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游戲創意與設計概論、可視化程序設計、藝術設計基礎、多媒體應用技術、DirectX、Java語言程序設計、游戲開發流程與引擎原理、游戲架構導論、軟件工程、游戲心理學等
電子商務
專科
兩年
電子商務英語、經濟學(二)、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基礎、市場營銷(三)、基礎會計學、市場信息學、國際貿易實務(三)、電子商務概論、商務交流(二)、網頁設計與制作、互聯網軟件應用與開發、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綜合作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數量方法(二)、電子商務法概論、電子商務與金融、電子商務網站設計原理、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互聯網數據庫、網絡營銷與策劃、電子商務安全導論、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術
教育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物理(工)、數據庫原理、數據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計算機系統結構、軟件工程、數值分析、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計算機輔助教育、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中學信息技術教學與實踐研究
計算機
及應用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一)、模擬電路與數字電路、計算機應用技術、匯編語言程序設計、數據結構導論、計算機組成原理、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操作系統概論、數據庫及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物理(工)、離散數學、操作系統、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件工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
電子政務
專科
兩年
行政管理學、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法學、經濟管理概論、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概論、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
本科
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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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層次
學制
主要課程
音樂教育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基礎聲樂、基礎和聲、合唱與指揮基礎、基礎鋼琴、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中學音樂教學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基礎鋼琴實踐、基礎聲樂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音樂史、中外音樂欣賞、和聲學、音樂作品分析、歌曲寫作、音樂教育學、音樂美學、簡明配器法、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實踐、視唱練耳實踐、畢業論文
經濟法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計算機基礎、人力資源管理
本科
兩年
英語(二)、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學、國家賠償法、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房地產法、環境法學、稅法原理、行政訴訟法、財務管理學(輔修)
市場營銷專科兩年政治經濟學(財經類)、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大學語文(專)、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消費心理學、談判與推銷技巧、企業管理概論、公共關系學、廣告學(一)、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高等數學(二)、市場營銷策劃、金融理論與實務、商品流通概論、消費經濟學、國際商務談判、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學、國際市場營銷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公共關系本科兩年人際關系學、公共關系口才、現代談判學、公共關系案例、國際公共關系、公關政策、企業文化、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現代資源管理(一)、廣告運作策略
行政管理專科兩年大學語文(專)、政治學概論、法學概論、現代管理學、行政管理學、市政學、人力資源管理(一)、公文寫作與處理、管理心理學、公共關系學、社會研究方法、秘書工作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組織理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學概論、中國行政史、中國文化概論、普通邏輯、財務管理學、秘書學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漢語言
文學
專科
兩年
文學概論、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當代文學作品選、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二)、外國文學作品選、現代漢語、古代漢語、寫作等
本科
兩年
美學、中國現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一、二)、外國文學史、語言學概論、英語(二)、兩門選修課、畢業論文
涉外秘書學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專)、公共關系、外國秘書工作概況、涉外秘書實務、涉外法概要、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文學作品導讀、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經濟法概論、秘書語言研究、公關禮儀、交際語言學、國際商務談判、中外秘書比較、口譯與聽力等
對外漢語
本科
兩年
現代漢語、實用英語、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外國文化概論、對外漢語教學概論、英語表達與溝通(實踐環節)畢業論文等
英語翻譯
專科
兩年
英語寫作基礎、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國家概況、英語筆譯基礎、初級英語筆譯、初級英語口譯、英語聽力
本科
兩年
中級筆譯、高級筆譯、中級口譯、同聲傳譯、英漢語言文化比較、第二外語(日 / 法)、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畢業論文
日語
專科
兩年
基礎日語(一二)、日語語法、日本國概況、日語閱讀(一二)、經貿日語、日語聽力、日語口語
本科
兩年
高級日語(一二)、日語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學選讀、日漢翻譯、第二外語(英/法)、現代漢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日語口譯與聽力、畢業論文
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二)、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英語聽力,口語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外貿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英語聽力、口語、外貿英語閱讀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外貿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公共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社會學概論、管理學原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公共關系、社會調查與方法、行政管理學、文教事業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秘書學概論、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公共事業管理、公共經濟學、非政府組織管理、行政法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統、畢業論文等
工商企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國民經濟統計概論、企業管理概論、生產與作業管理、市場營銷學、中國稅制、企業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濟法(輔修)、民法學(輔修);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國際貿易管理與實務、管理學原理、財務管理、金融理論與實務、企業經營戰略、組織行為學、質量原理、企業管理咨詢、合同法(輔修)、行政法學(輔修)。
國際貿易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法律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國際商法、中國對外貿易、WTO知識概論、市場營銷學等
本科
兩年
國際市場營銷學、世界市場行情、國際商務談判、企業會計學、國際運輸與保險、西方經濟學、外國經貿知識選讀、涉外經濟法、經貿知識英語等
金融管理
專科
兩年
證券投資分析、保險學原理、銀行會計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法概論、基礎會計學、管理學原理等
本科
兩年
管理會計實務、國際財務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語(二)、電子商務概論、組織行為學、風險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審計學、政府政策與經濟學等
會計(電算化)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數據庫及應用、財政與金融、會計電算化、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本科
兩年
高等數學(二)、、英語(二)、數據結構、審計學、管理學原理、通用財務軟件、計算機網絡基礎、財務報表分析(一)、金融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軟件、操作系統。加考課程:會計電算化、財務管理學、成本會計、基礎會計學、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人力資源
管理
專科
兩年
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學、人力資源經濟學、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勞動就業論、社會保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公共關系學、應用文寫作等
本科
兩年
企業戰略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人力資源培訓、人事測評理論與方法、人力資源薪酬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理論與策略、管理信息系統等
文化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寫作、中國文化概論、文化管理學、文化行政學、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經濟學、文化策劃與營銷、藝術概論、社會學概論、民間文學、計算機
文化產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國文化導論、文化產業與管理、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市場與營銷、外國文化導論、媒介經營與管理、文化服務與貿易
經濟信息
管理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計算機網絡基礎、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基礎、計算機組成原理、經濟信息導論、計算機信息基礎、信息經濟學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應用數學、中級財務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社會研究方法、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數據庫及應用、電子商務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應用數理統計、經濟預測方法。
游戲軟件
開發技術
專科
兩年
英語(一)、高等數學、計算機游戲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游戲作品賞析、計算機網絡技術、游戲軟件開發基礎、市場營銷、動畫設計基礎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游戲創意與設計概論、可視化程序設計、藝術設計基礎、多媒體應用技術、DirectX、Java語言程序設計、游戲開發流程與引擎原理、游戲架構導論、軟件工程、游戲心理學等
電子商務
專科
兩年
電子商務英語、經濟學(二)、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基礎、市場營銷(三)、基礎會計學、市場信息學、國際貿易實務(三)、電子商務概論、商務交流(二)、網頁設計與制作、互聯網軟件應用與開發、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綜合作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數量方法(二)、電子商務法概論、電子商務與金融、電子商務網站設計原理、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互聯網數據庫、網絡營銷與策劃、電子商務安全導論、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術
教育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物理(工)、數據庫原理、數據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計算機系統結構、軟件工程、數值分析、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計算機輔助教育、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中學信息技術教學與實踐研究
計算機
及應用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一)、模擬電路與數字電路、計算機應用技術、匯編語言程序設計、數據結構導論、計算機組成原理、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操作系統概論、數據庫及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物理(工)、離散數學、操作系統、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件工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
電子政務
專科
兩年
行政管理學、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法學、經濟管理概論、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概論、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
本科
兩年
專業
層次
學制
主要課程
音樂教育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基礎聲樂、基礎和聲、合唱與指揮基礎、基礎鋼琴、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中學音樂教學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基礎鋼琴實踐、基礎聲樂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音樂史、中外音樂欣賞、和聲學、音樂作品分析、歌曲寫作、音樂教育學、音樂美學、簡明配器法、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實踐、視唱練耳實踐、畢業論文
經濟法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計算機基礎、人力資源管理
本科
兩年
英語(二)、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學、國家賠償法、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房地產法、環境法學、稅法原理、行政訴訟法、財務管理學(輔修)
市場營銷專科兩年政治經濟學(財經類)、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大學語文(專)、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消費心理學、談判與推銷技巧、企業管理概論、公共關系學、廣告學(一)、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高等數學(二)、市場營銷策劃、金融理論與實務、商品流通概論、消費經濟學、國際商務談判、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學、國際市場營銷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公共關系本科兩年人際關系學、公共關系口才、現代談判學、公共關系案例、國際公共關系、公關政策、企業文化、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現代資源管理(一)、廣告運作策略
行政管理專科兩年大學語文(專)、政治學概論、法學概論、現代管理學、行政管理學、市政學、人力資源管理(一)、公文寫作與處理、管理心理學、公共關系學、社會研究方法、秘書工作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組織理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學概論、中國行政史、中國文化概論、普通邏輯、財務管理學、秘書學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漢語言
文學
專科
兩年
文學概論、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當代文學作品選、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二)、外國文學作品選、現代漢語、古代漢語、寫作等
本科
兩年
美學、中國現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一、二)、外國文學史、語言學概論、英語(二)、兩門選修課、畢業論文
涉外秘書學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專)、公共關系、外國秘書工作概況、涉外秘書實務、涉外法概要、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文學作品導讀、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經濟法概論、秘書語言研究、公關禮儀、交際語言學、國際商務談判、中外秘書比較、口譯與聽力等
對外漢語
本科
兩年
現代漢語、實用英語、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外國文化概論、對外漢語教學概論、英語表達與溝通(實踐環節)畢業論文等
英語翻譯
專科
兩年
英語寫作基礎、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國家概況、英語筆譯基礎、初級英語筆譯、初級英語口譯、英語聽力
本科
兩年
中級筆譯、高級筆譯、中級口譯、同聲傳譯、英漢語言文化比較、第二外語(日 / 法)、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畢業論文
日語
專科
兩年
基礎日語(一二)、日語語法、日本國概況、日語閱讀(一二)、經貿日語、日語聽力、日語口語
本科
兩年
高級日語(一二)、日語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學選讀、日漢翻譯、第二外語(英/法)、現代漢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日語口譯與聽力、畢業論文
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二)、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英語聽力,口語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外貿英語
專科
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英語聽力、口語、外貿英語閱讀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外貿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公共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社會學概論、管理學原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公共關系、社會調查與方法、行政管理學、文教事業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秘書學概論、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公共事業管理、公共經濟學、非政府組織管理、行政法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統、畢業論文等
工商企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國民經濟統計概論、企業管理概論、生產與作業管理、市場營銷學、中國稅制、企業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濟法(輔修)、民法學(輔修);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國際貿易管理與實務、管理學原理、財務管理、金融理論與實務、企業經營戰略、組織行為學、質量原理、企業管理咨詢、合同法(輔修)、行政法學(輔修)。
國際貿易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法律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國際商法、中國對外貿易、WTO知識概論、市場營銷學等
本科
兩年
國際市場營銷學、世界市場行情、國際商務談判、企業會計學、國際運輸與保險、西方經濟學、外國經貿知識選讀、涉外經濟法、經貿知識英語等
金融管理
專科
兩年
證券投資分析、保險學原理、銀行會計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法概論、基礎會計學、管理學原理等
本科
兩年
管理會計實務、國際財務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語(二)、電子商務概論、組織行為學、風險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審計學、政府政策與經濟學等
會計(電算化)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數據庫及應用、財政與金融、會計電算化、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本科
兩年
高等數學(二)、、英語(二)、數據結構、審計學、管理學原理、通用財務軟件、計算機網絡基礎、財務報表分析(一)、金融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軟件、操作系統。加考課程:會計電算化、財務管理學、成本會計、基礎會計學、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人力資源
管理
專科
兩年
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學、人力資源經濟學、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勞動就業論、社會保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公共關系學、應用文寫作等
本科
兩年
企業戰略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人力資源培訓、人事測評理論與方法、人力資源薪酬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理論與策略、管理信息系統等
文化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英語(一)、寫作、中國文化概論、文化管理學、文化行政學、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經濟學、文化策劃與營銷、藝術概論、社會學概論、民間文學、計算機
文化產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國文化導論、文化產業與管理、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市場與營銷、外國文化導論、媒介經營與管理、文化服務與貿易
經濟信息
管理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計算機網絡基礎、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基礎、計算機組成原理、經濟信息導論、計算機信息基礎、信息經濟學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應用數學、中級財務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社會研究方法、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數據庫及應用、電子商務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應用數理統計、經濟預測方法。
游戲軟件
開發技術
專科
兩年
英語(一)、高等數學、計算機游戲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游戲作品賞析、計算機網絡技術、游戲軟件開發基礎、市場營銷、動畫設計基礎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游戲創意與設計概論、可視化程序設計、藝術設計基礎、多媒體應用技術、DirectX、Java語言程序設計、游戲開發流程與引擎原理、游戲架構導論、軟件工程、游戲心理學等
電子商務
專科
兩年
電子商務英語、經濟學(二)、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基礎、市場營銷(三)、基礎會計學、市場信息學、國際貿易實務(三)、電子商務概論、商務交流(二)、網頁設計與制作、互聯網軟件應用與開發、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綜合作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數量方法(二)、電子商務法概論、電子商務與金融、電子商務網站設計原理、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互聯網數據庫、網絡營銷與策劃、電子商務安全導論、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術
教育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物理(工)、數據庫原理、數據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計算機系統結構、軟件工程、數值分析、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計算機輔助教育、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中學信息技術教學與實踐研究
計算機
及應用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一)、模擬電路與數字電路、計算機應用技術、匯編語言程序設計、數據結構導論、計算機組成原理、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操作系統概論、數據庫及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物理(工)、離散數學、操作系統、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件工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
電子政務
專科
兩年
行政管理學、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法學、經濟管理概論、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概論、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電子政務理論與技術、政府經濟學、信息化理論與實踐、網站建設與管理、計算機網絡與通信、電子政務案例分析、信息與網絡安全管理
書記員文秘專業知識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文秘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專業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專業核心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研、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訓練、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文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就業面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
本專業培養具有必備的法學和文秘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法律職業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復合型高等應用性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書記員工作概論、檔案管理、法律文書訓練、現代漢語與基礎寫作、秘書理論與實務、計算機與應用。
修業年限:基本學制三年,最長修業年限五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法律事務執業能力、掌握秘書技能、會英語、會電腦的應用復合型人才。學生畢業時,要求取得國家秘書職業資格證書。
主要課程:大學英語、英語視聽說、專業英語、秘書實務、檔案管理、企業管理概論、法律文書、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國際經濟法、公司法、稅法、電子商務、商務談判、溝通技巧、多媒體技術應用、網頁制作等。
專業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復合型多元化的職業能力。
職業前景:學生畢業后,既能勝任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法務助理工作,又能從事法庭助理、書記員、律師助理職業,還能從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務管理工作。本專業就業面廣,適應性強,并有潛力成為高級管理人才。
培養目標和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法律文秘專業第一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質的勞動者,學生應在掌握專業必備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技術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素質、知識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質基本要求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思想;誠實守信,團結合作,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的高新技術和技能;養成正確的審美意識、審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認識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調控、建立和諧人際關系的知識與技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具有一定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技能,身體素質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 知識基本要求
(1)掌握語言文學類、政治哲學類等基本知識。
(2)掌握法律專業知識、文秘方面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其中包括辦文、辦事、辦會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論。
(2)掌握管理學、秘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掌握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程序的基本知識。
(4)掌握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懂得檔案和信息處理的基本規則和法律法規。
(5)掌握公共關系、社交禮儀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規則。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應用文的寫作知識。
(7)熟練掌握計算機的理論知識,能運用現代化辦公設備進行法律文秘事務運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練運用漢語語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領神會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法律咨詢、中文寫作能力。
(2)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文的能力。
(3)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事的能力。
(4)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會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法律文書制作和公文處理能力。
(6)運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論知識從事法律文秘運作的能力。
(7)運用基本法律知識進行法律咨詢、司法調解和解決一般法律問題的能力。
(8)公關活動策劃能力和人際溝通、接待協調能力。
(9)運用計算機進行辦公事務處理、法律秘書實務活動的能力。
(三)證書要求
1.獲取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2.獲取全國大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以上證書或大學四極以上證書。
3.獲取全國高等院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或勞動部門計算機操作中級以上證書。
4.秘書資格證書。
5.爭取獲得汽車駕駛證書。
6.爭取獲取法律秘書相關等級證書。
就業崗位(群)
高職院校法律文秘專業是為司法行政機關,檢察院、法院、基層法律服務部門及社會輸送熟練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文秘業務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職業人才。本專業學生應在具備文秘專業知識、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良好職業道德、優良的警務素質的綜合職業技能人才。
畢業生主要從事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秘書,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公關工作,辦公室事務工作,會議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商務及日常事務工作。亦可從事公檢法等部門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公證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助理,法律服務所、企業法律顧問處的司法文秘,鄉鎮、街道辦和社區的法律服務人員,也可從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法律秘書培訓和法律文秘教學工作。
主要課程介紹
1.秘書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程,在整個學科體系中居于提綱挈領的地位。主要講授秘書職業的性質、特點、能力要求和工作內容,及秘書職業的國際發展情況。目的是讓學生熟悉秘書日常工作程序及相關工作方式、方法,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成為從事秘書工作的實用型人才。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管理基礎與實務》;相關后續課程為《秘書實務》;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
2.秘書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學生辦會、辦事、辦文、辦活動為核心的管理服務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秘書工作的實際操作的技能與技巧,通過秘書案例教學和項目載體教學,以能力本位精神貫穿教學過程,從而使學生全面掌握秘書實務的各項內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強化學生的各種現場處理技能,以適應企業、商務、機關使用單位專職秘書崗位的工作需要。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管理學》、《秘書學概論》,后續課程為《辦公室實務與管理》;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其中80%的學生須考取初/中級秘書資格證書。
3.文書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應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為目標。通過文書學基礎理論知識的講授和相關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文書和文書工作的基本知識,并按照公務文書的形成、運轉、立卷、歸檔的工作程序,使學生掌握文書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紙質公文的基本知識,具備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公文處理、信息管理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該課程系《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相關后續課程,是對秘書學的專業細化。
4.管理學基礎
該課程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權市場營銷的管理、戰略和策略,結合營銷實踐,進行具體的操作和策劃活動,提高學生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并使學生了解現代企業管理中的組織設計與流程管理、決策、計劃、控制、創新管理以及管理溝通與管理信息活動的組織等,逐步使學生樹立起重要的現代企業管理意識和管理觀念,提高管理的決策能力。
該課程為《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檔案管理實務》的基礎
5.法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一般的法,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產生、本質、特征,形成作用、發展、制定和實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識。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幫助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概論、原理和知識,幫助他們增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觀念,使學生形成關于現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價值,具備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進行較深層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斷能力,為在實踐中準確理解和運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該課程為后續課程《法律文書》打下基礎。
6.法律文書寫作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各類法律文書的概念、功能、內容、格式和寫作要領等基本的寫作知識。包括公安類法律文書、檢察類法律文書、法院審判類法律文書、監獄執行類法律文書、公證類法律文書、仲裁類法律文書、司法鑒定類法律文書以及訴狀類法律文書的相關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在具備法律和寫作基本知識的基礎上,熟練掌握公安、檢察、審判、仲裁和監獄工作以及律師業務工作中各種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應用法律操作技能。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基礎寫作》、《應用文寫作》相關課程。
7.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人身權,物權,所有權,共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債權,民事責任。培養學生熟練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學思維和民法學實務的基本訓練,具備運用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民事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刑法的概念、性質、體系、解釋、制定根據、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犯罪的概念、構成、特殊形態以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刑罰的概念、目的和種類,量刑和刑罰制度;類罪、節罪特別是種罪的概念、構成特征、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養學生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問題的能力。
9.辦公自動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現代秘書計算機信息運用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辦公自動化的涵義、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00、Excel2000、Powerpoint等軟件實際應用技能。通過課堂講授和實際操作,使學生在網絡上進行各種操作并建立簡單的局域網技術,具備運用網絡處理信息技能,掌握現代化通迅技術和文件處理之電傳、復印、自動檢索、微機處理、電視攝錄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為他們將來進入中小型企事業單位能迅速適應辦公自動化環境打下良好基礎。
該課程終結考核要求是通過省計算機一級考試。
10. 知識產權法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國際及我國知識產權法發展的現狀及相關規定,講授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的有關理論和知識,尤其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以及專利權的法律保護。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國際、國內知識產權的現狀,掌握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調整范圍和特征和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法律規范,增強他們分析和處理有關知識產權問題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訴訟法學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則、制度與規則,掌握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理,培養學生能夠運用相關原理解決和處理行政事務及行政爭議的能力。
12.勞動法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國現行的勞動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習者運用所學的勞動法理論和知識以及勞動法律、法規、政策來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能運用所學的知識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
該課程為《法理學》、《商法原理與實務》、《經濟法學》相關法律學科的后續課程。
經濟法學發展中的若干問題
經濟法學在中國已有近二十年的歷史,(注:馬洪:《十年來經濟法學基本理論問題爭鳴述評》, 《財經研究》1989年第12期;謝次昌:《經濟法學的十年及當前亟待解決的一些問題》,《中國法學》1989年第3期,等等 )作為法學領域里的一個新興學科,它隨著國家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立法的變化和發展,亦相應地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在其發展歷程中是充滿了波折和艱辛的,就如同整個經濟改革歷盡曲折一樣。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從事經濟法的教學和研究以及學習經濟法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真可謂“為學者日益”,從而使整個經濟法學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出了繁榮的景象,這是學界有目共睹的。盡管如此,回顧和總結經濟法學的發展歷程,仍不難看到,在經濟法研究方面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和不能回避的問題,這是經濟法學發展中的問題,對此已有一些學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及。由于這些問題關系到經濟法學在未來能否得到持續的、良性的發展,故在此略作撮要,希與學界探討。
一、經濟法的定位問題
對經濟法的地位應如何確定,是許多人非常關注的問題。由于經濟法是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因而其定位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經濟法學的定位和發展。對此,許多學者已經認識到,經濟法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獨立的法律部門,有其自身獨立存在的理由和價值,是其他部門法不能替代的。但與此同時,經濟法也僅僅只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部門法,它同樣也不能代替其他部門法。因此,對其地位要有適當的定位,既不能過分低估,也不能過分高估。事實上,能否對經濟法予以正確定位,會直接影響到人們對經濟法的地位、經濟法的體系、適用范圍等等問題的認識,從而會影響到經濟法方面的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進而會影響到整個經濟法學的未來發展。
恰如其分地估價經濟法的地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現實意義。由于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諸多經濟關系日益復雜,這些經濟關系在總體上需要各類法律的綜合調整,因此僅靠任何一個部門法都不足以實現法律體系的調整目標,必須由經濟法同其他相關的部門法配合,才能共同實現法律體系的輸出功能。對待經濟法和其他部門法必須本著科學的、客觀的態度,而不能出于偏狹的門戶之見。這是經濟法學者和其他相關部門法學者應注意的。
二、經濟法與經濟法學的穩定與發展問題
國家和社會有一個穩定與發展的問題,經濟法與經濟法學同樣也存在這樣的問題。經濟法學雖然在總體上發展較為迅猛,但其發展很不穩定,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現實的經濟法研究與國家的經濟政策以及經濟立法貼得太近,而經濟政策與經濟立法又變化太快,致使經濟法學的研究也只能亦步亦趨地相應變化。同時,經濟法研究人員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總體上的不成熟可能也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應當承認,在現代市場條件下,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立法是經濟法學的重要研究對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對象,同時,也不應把它們作為判斷學術研究真偽的唯一依據。學術上的評判標準是應與政策和法律的成文規定相區別的,否則也就失去了學術研究的意義。尤其是在我國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立法都需要隨著現實的經濟和社會生活不斷作出調整以使之日臻完善的情況下,更應注意這一點。
由于建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提法受到了廣泛的重視,(注:依據“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的基本精神,國家立法機關非常重視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構建,制定了大量的經濟法方面的法律規范。九屆人大仍將繼續加強這方面的立法工作。此外,國務院機構的改革的原則也是要重視和強化宏觀調控部門的作用。為此,有一些學者認為這有利于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發展)因此,我國的經濟立法速度是相當快的。這樣的立法一方面對于市場經濟秩序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確實存在著一些弊端,對此已有許多學者提出了批評意見。(注:可參見李靜冰:《盛行的經濟立法觀在法理學上的檢討》, 《法律科學》1995年第1期; 以及蘇力等人的相關論文)上述情況也說明,經濟立法(其中包括經濟法方面的立法)的發展是應該的,但也應適當地保持其穩定性,這不僅對保障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和可預知性是必要的,而且對于保障法律的實效,保障真正的法律秩序的有效形成也是十分必要的。不僅如此,從附帶的意義上說,在某些學者特別重視成文法研究的情況下,經濟立法的穩定也能為經濟法學提供較為穩定的研究對象,從而有助于人們在某些基本問題上形成一些必要的共識,這也是經濟法學的穩定發展所需要的。
經濟法的研究應當深化基礎理論研究,否則經濟法就不可能得到大的發展,就不可能向深度和廣度掘進和拓展。但是,經濟法的研究同樣要注意經濟法的各個部門法的研究,沒有部門法的深入、廣泛的研究,經濟法的基礎理論也不可能得到豐富和發展。可見,經濟法的理論研究和部門法研究應有良性的循環,但目前這種循環尚未充分實現。此外,在研究部門法時往往會存在僅僅重視具體政策和相關法律規定的問題,由此存在對現行政策和法律依附過重的問題。在此仍需強調說明的是,成文的經濟法律、法規等等固然是經濟法學的重要研究對象,但那些現實生活中正在起作用的非官方的規則、慣例等等同樣也是值得研究的,它們往往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和社會政策目標、法律的預期目標等能否得到有效實現,關系到成文的經濟法的制定者、執行者、受規制者之間的博弈活動,因而會直接影響到經濟法的運作過程和實際效果。這些也都是經濟法學應該研究的重要問題。
經濟法學的發展還需要經濟法教學和科研隊伍的穩定,還需要學術規范的穩定。在經濟法學的發展歷程中,隨著對經濟法認識的起伏不定,經濟法的研究隊伍也有一些伸縮變動。當然,從學者個人而言,學術選向是自由的,但一個學科的發展確實需要一批有志于此的高水平的人們。我國經濟法學的教學和科研隊伍往往是顯得有一定的規模的,但低水平的重復研究也并不少見,有些人并不是在進行學術研究,其研究工作并非本于學術的興趣或忠誠,因而他們只會制造學術對話的噪音,而很難出學術精品。
從一定的意義上說,由于中國的經濟法學僅有近二十年的歷史,且整個法學研究都較為缺少應有的一些學術規范和學術傳統,因而在經濟法學方面就更需要建立和健全應有的學術規范,并在穩定的學術規范中展開學術的交流。經濟法學的發展需要經濟法學者乃至其他領域的學者展開廣泛的對話,通過百家爭鳴、真正的學術批評來促進經濟法學的發展,并經過長期的努力形成一定的學術傳統。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改變目前某些經濟法研究中存在的自言自語、各說各話、無的放矢、自以為是的狀況,也有助于改變某些不尊重他人著作權的信手拈來、據為己有的狀況,或不知他人早有研究且已成通說,還自以為是提出了“新思維”的狀況,從而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學術共同體或學術團體,等等。
三、經濟法學的路徑依賴問題
經濟法學的路徑依賴問題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注:對于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著名經濟學家諾斯有精深的研究,他尤其認為“路徑依賴”是指今天的選擇受歷史因素的影響。參見《經濟學與中國經濟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依據諾斯的理論,路徑依賴對制度變遷起著制約的作用,因而經濟法的變化和發展同樣會受其影響,從而也會影響到經濟法學。由于一國的經濟法學必然會受到既有的各種特定因素的影響,因而會體現出其特殊性)。中國經濟法的研究因其依托于中國特定的社會背景、歷史文化、特定的經濟發展階段、特定的經濟法律制度和特定的學者群體,因而必然會顯現出自己的特色。基于中國特定的經濟、社會狀況而產生的立法、法律運作的環境以及學者本身長期形成的研究習慣,都會構成經濟法學的賴以存續和發展的路徑。路徑依賴的存在,使得中國的經濟法同樣屬于一種“地方性的知識”,它必然不同于體現了“地方性知識”的他國經濟法,而這樣的經濟法正是我國經濟法的研究對象,我們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來研究經濟法。應當看到,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因此,各國的經濟法往往名稱雖然相同,但其實可能相去甚遠。有鑒于此,經濟法學的研究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問題,即既有體現共性的、外向的國際化問題,又有體現個性的、內省的本土化問題。這兩個方面不可偏廢。
四、經濟法學研究與相關學科的關系
經濟法學研究應注意與其他相關學科的聯系,尤其應注意吸收和借鑒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密切聯系的相關學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經濟學領域曾長期探討關于計劃與市場的關系等問題,這些問題尤其有助于認識經濟法究竟應調整何種經濟關系(如俗稱的縱向經濟關系或橫向經濟關系),這些經濟關系與民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之間是如何此消彼長的,等等。可見,經濟學領域的研究成果對于解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調整范圍、體系以及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等問題,均具有重要意義。
近些年學者還很重視法律的經濟分析,尤其是在經濟法領域,法律經濟學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盡管這些應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畢竟提出了許多新的思路。此外,博弈論、公共選擇理論等在經濟法領域也是很有應用價值的。不僅如此,社會學、政治學等許多相關學科的其他的一些相關理論,對于經濟法學的深化研究都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經濟法學同法學的其他分支學科更是存在著非常密切的聯系,并能從其他法學學科的發展中吸取大量的營養。例如,法理學近年發展迅速,其中有很多成果是值得經濟法學借鑒的。又如,世界經濟的一體化和區域化是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因而一國的經濟和法律發展都不可能脫離國外的經濟和法律的發展,有鑒于此,一些學者已開始重視把國內經濟法同國際經濟法相結合,進行綜合的研究,等等。這些都是加強“科際整合”研究的有益嘗試。經濟法學的研究視野必須開闊,在研究的過程中必須注意解決現實的一些理論和實踐問題,在研究具體問題時還應打破僵化固守“部門法細分”的藩籬,以使問題的分析較為全面,真正解決一些實際問題,而不是在一些大家都已有共識的問題上繼續進行喋喋不休的“同義反復”。
在加強經濟法學與其他相關學科的交流和打通的同時,也應看到,同一些相關部門法學相類似,經濟法學在以往的某些研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深受概念法學和注釋法學影響的問題,基礎主義、本質主義、絕對主義的影響是甚為深廣的。由于現實的世界和經濟關系是非常復雜和豐富多采的,因而在經濟法研究中有必要多視角地、非直線地、非絕對地去分析和研究一些問題。這對于改善經濟法研究也許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總之,上述問題都是經濟法學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只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就必須大力加強經濟法的法制建設和經濟法學的研究,就必須不斷解決法制建設和法學研究中存在的問題,這已是人們的共識。為了促進經濟法學的未來發展,在正視和不斷解決上述問題的基礎上,尤應強調:經濟法基礎理論的研究要深化,經濟法部門法的研究要強化,前者應從后者吸取營養,后者應得到前者的有效指導,從而實現前述的兩者之間的良性循環和共同發展,進而促進整個經濟法學的發展。
立基本土資源建造中國經濟法學大廈
筆者在給學生講課時,對我國法學研究現狀曾形象地評述:民法學研究基本上是“舊房裝修”,即在外國民法學和臺灣民法學的框架內和藍本上,聯系我國實際深入研究,精雕細刻,碩果累累;勞動法學基本上是“舊房改造”,即根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勞動制度改革的需要,借鑒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的勞動法學,對沿襲于前蘇聯模式的我國勞動法學,重構體系,更新內容,初步形成了一套既吸收國內外勞動法學成果、又在體系和內容上與外國勞動法學和我國原有勞動法學均有不同的勞動法學理論,經濟法學研究基本上是“建造新房”,即基于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現狀和目標模式,在傳統法學體系之外新創中國經濟法理論,并且至今尚未完成“新房設計”而處在“無房可居”的境地,以致受到“經濟法學沒什么理論”的非議和譏諷。可見,我國經濟法學所走的是一條比民法學、勞動法學更艱難但更有意義的發展道路。
我國經濟法學研究自始就未能走上“舊房裝修”或“舊房改造”的道路,而選擇“新房建造”的道路,其原因在于:(1 )經濟法學是法學體系中的一個新學科,其歷史遠遠短于民法學和勞動法學,更不象民法學和勞動法學那樣有一套定型和公認的理論體系。(2 )前蘇聯的經濟法學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法學,而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之產物的經濟法學,當然不能照搬前蘇聯的經濟法學。(3 )西方國家的經濟法學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發達國家的經濟法學,而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新型的經濟體制,因而,西方國家的經濟法學也不能搬入我國。
正因為如此,要建造我國經濟法學的大廈,即創立有中國特色的經濟法理論,務必正確認識和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征。筆者認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同于西方國家市場經濟的諸多特征中,對我國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特別有意義的,是下述幾點:
一、我國市場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
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在某些國家已有成功先例,而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則史無前例,以致有人認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之間是相當于生物學和醫學上“異體排斥”的關系。所以,建立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體制,其難度上相當于生物學和醫學上克服“異體排斥”。因此,我國經濟立法應當以實現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容為己任,進行制度設計。這就給我國經濟法學提出許多特殊課題。例如,我國的國有資產在地位、職能、目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均不同于西方國家的國有資產,這就需要研究在立法上對此應當如何界定和落實。又如,國有資產一方面由于具有以全民利益至上、承擔更重社會責任、肩負宏觀調控職能等有別于非國有資產的特殊性而要求對國有資產適用特別法,另一方面由于市場經濟在本質上決定了各種市場主體應當統一運行規則而要求對國有資產適用一般法,這就需要研究國有資產適用特別法的范圍和條件,以及如協調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關系。再如,國家所有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當有多種實現形式,這就需要研究在立法上應當肯定國家所有權的哪幾種實現形式,如何規定國家所有權的各種實現形式的適用范圍和條件以及協調規則。
二、我國市場經濟是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經濟
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較之發達國家市場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運行機制、市場調節和國家干預各個方面都有許多差別。所以,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經濟法律制度和經濟法理論的借鑒,要受到許多局限。因此,我國經濟法學雖然需要借鑒發達國家,但更應當注重研究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所需要的法律問題。例如,在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運行機制中,國家干預的地位比在發達國家更重要,國家干預的目標也不同于發達國家,在發達國家行之有效的國家干預手段在發展中國家則不一定有效,這就需要研究國家干預在發展中國家所特有的地位、目標和手段。又如,我國經濟呈現城鄉二元經濟的格局,生產力水平、社會化和市場化程度在城鄉都有所不同,進而城鄉對市場調節和國家干預有著不同的需求,但是,市場經濟在本質上要求城鄉市場一體化和城鄉共同發展,這就需要既分別研究城鄉經濟運行的不同機制和規則,又研究二元機制和規則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協調。再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應當采取不同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模式,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發展是硬道理,面臨著趕超性發展目標,這就需要研究發展中國家處理當展、公平和效率與代際發展、公平和效率之間關系的特殊規則,以及這種特殊規則對市場調節和國家干預的特殊要求。還如,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正遇到在國內市場上為發育競爭機制而要求反壟斷、在國際市場上為增強國際競爭力而要求組建大型企業集團的兩難選擇,這就需要研究我國反壟斷法在任務、規制對象和規制措施上與發達國家的差別。
三、我國市場經濟是由計劃經濟轉化而來的市場經濟
西方國家的現代市場經濟是由自由競爭(即單純市場調節)的市場經濟轉化而來的市場調節與國家干預相結合的市場經濟,國家干預是在不斷發現市場失靈和缺陷并且不斷積累干預經驗和教訓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的,這在法律上表現為私法公法化過程。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則是計劃經濟轉向市場調節與國家干預相結合的市場經濟,此即由國家對經濟實行高度集中和直接指令的控制,一方面通過放活微觀經濟以形成受價值規律支配的市場調節機制,另一方面通過轉變政府職能以形成間接控制為主的國家干預機制,這在法律上表現為公法私法化過程。所以,我國經濟法學與西方國家經濟法學在研究思路上應當是相向而行而不是同向而行。于是,我國經濟法學需要研究西方國家經濟法學不曾研究過的許多新問題。例如,為培育市場主體,應如何重新配置國家與企業之間的權、責、利;為在改革中能維持宏、微觀經濟協調,應如何處理宏觀調控與微觀放活的同步配套關系,為實現經濟體制順利轉軌,應如何確定雙軌制之間的界限和聯系,以及規范雙軌制并軌的過程;等等。
四、我國市場經濟是壓縮發展階段的市場經濟
西方國家的市場經濟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有人將其分為物商品化、勞動力商品化和產權商品化等若干階段,一般是在前一階段完成的基礎上進入后一階段,循序漸進,順其自然。而我國要求在本世紀內基本實現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化,就只得將市場經濟的不同發展階段壓縮在二、三十年內。于是,初級、中級和高級階段的因素同時并存,應當先形成的因素尚未成熟,而應當后出現的因素卻已早產。這樣,就給國家對市場化過程的組織和法律對經濟運行的規范,帶來了困難。所以,我國經濟法學應當著力研究市場經濟不同發展階段的經濟運行規則如何協調的諸多問題。例如,對不同發展階段經濟因素的滯后或超前出現,國家應如何部署和控制;與不同發展階段相應的經濟運行規則,立法中應如何界定各自的適用范圍和條件;與不同發展階段相應的經濟運行規則發生沖突,應如何緩解和救濟;改革進程中法律的超前性、穩定性和變動性的關系,應如何處理,等等。
五、我國市場經濟是民主和法制條件尚不完備的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與民主和法制相輔相成,完備的民主和法制,有利于維護市場秩序和提高國家干預效率。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目前尚不完備,封建因素殘存,民主和法制觀淡薄,權力制衡機制欠成熟。在這樣的條件下實行市場經濟,就必然發生權力進入市場、權錢交易、官商結合等現象。所以,我國經濟法學應當研究與政治學相關的許多問題。例如,應如何界定國家作為政治統治工具、社會經濟調節中心和資產所有者的三重身份和職能,以及協調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應如何規范政府行為,防范政府濫用國家干預權;應如何規制行政壟斷,制止權力進入市場;等等。
上述表明,我國經濟法學研究只要堅持和發揚立基本土資源“建造新房”的傳統,就一定有輝煌的前景。
關鍵詞:共享經濟;新型用工;勞動關系
一、問題的緣起:基于互聯網平臺提供勞務者的“身份困境”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應用與發展,出現了一批以互聯網金融及共享經濟等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和新型用工主體。根據國家信息中心2021年的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統計,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2020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仍達到33773億元,同比增長約2.9%,共享經濟參與者約為8.3億人,其中服務提供者約為8400萬人,同比增長約7.7%;平臺企業員工數約631萬人,同比增長約1.3%。共享經濟通過平臺將兩端的服務提供者個人與服務需求者個人聯系起來。不同于以前的招募雇員完成生產任務,再銷售產品而獲利之商業模式,現在是通過匹配交易雙方,降低信息成本、交易成本而獲利。這一類的平臺企業豐盈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平臺+個人”的特殊模式因其獨有的靈活性得以快速擴張,可對于基于互聯網平臺而從事工作的勞動者而言,由此所產生的新形態就業的法律性質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難以確定。[1]“互聯網+”聯結現代服務業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近乎“無所不能”的生活方式,互聯網技術的更新迭展出了一系列的平臺功能,不僅有傳統意義上的搜索功能,更有“雙創”背景下的資源共享功能,由此衍生出了網約車司機、網約快遞員、網約廚師、網約家政服務者等一批“網約工”職業。筆者通過對比裁判文書網上“網約工”直接網絡平臺確認勞動關系案件與網約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發現司法者的裁判標準并不統一。在確認勞動關系的勞動爭議案件中,法院對“網約工”提出的認定勞動關系訴求一般不予支持①;而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件中,司法實踐中存在認定代駕司機與平臺間存在雇傭關系的判例②。基于錯綜復雜的現實狀況以及裁判標準并不統一的司法實踐,“網約工”這一群體難以找到身份上的認同。平臺企業與“網約工”的關系較之于勞動關系“貌合神離”,一旦糾紛發生,“網約工”迫切希望得到法律上的認同,因為只有法律上認定他們屬于勞動法規制的對象,他們才能享受勞動法上規定之勞工權益。因而,不得不直面的問題就是: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勞動者可否與平臺確認為勞動關系?如這些特殊的勞動者不能被認定為勞動關系,這一龐大群體的權益如何保障?
二、新型用工模式下傳統勞動關系認定理論之適用難題
(一)資源高效利用與用工高風險并存的平臺用工生態
基于互聯網技術深度應用而產生的平臺經濟,其本質的特征在于暫時性地移轉閑置資源的使用權。具體體現在:一是重視使用生產資料,二是“網約工”靈活就業。在互聯網平臺提供勞務的新型用工形式中,互聯網平臺所發揮的萬物共聯及信息共享功能,使得企業的生產效率更高,同時也使得企業的自我監督得以實現。[2]平臺用工的形式在資源高效利用上達到了新的高度。商業模式的改變,直接降低了企業的成本,平臺新型的管理方式也讓企業對勞動者的管控不再那么強烈。故從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管理成效,促進了消費者體驗。但與此同時,因為平臺用工作為一種新型用工形式,改變了傳統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模式,這一改變造成了在“網約工”勞動關系認定問題上勞動關系認定理論難以自洽,還衍生出以下亟待厘清的問題:平臺介入勞動者工作過程是否存在合法性?平臺公司、勞務提供者、實體企業三者的責任認定和責任如何劃分?在任何時代,資本與勞動的博弈關系始終存在。面臨越來越龐大的“網約工”群體,一方面是資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是來自于法律滯后帶來的用工風險。二者想要達到最優解狀態,仍需要來自于各方的努力。
(二)現行勞動關系認定理論的標準
勞動關系是集結了大眾生存、價值創造等要素,為現代社會所承認的一種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也被稱為當代社會和諧的“晴雨表”和“風向標”。勞動關系至為重要,但在我國確認勞動關系的規則卻一直闕如。我國現行勞動立法在確認勞動關系方面主要依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但通過解讀該通知不難發現,對于勞動關系審查模式存有以下幾個問題:第一,要求勞動特征的許多要素同時具備太過強人所難。第二,未能做到對“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予以明確和細化,缺乏可操作性。第三,未強調用工管理的實踐特征。[3]盡管我國法律沒有給勞動關系明確的定義,但是勞社部12號文貫徹了從屬性理論,從屬性判斷成為司法實踐中認定勞動關系的關鍵要點。具體而言,裁判文書的說理部分著重論述勞動者與企業之間是否具備人身從屬性和經濟從屬性。現行司法實踐中對于勞動關系認定、強化的概念皆是對從屬性進行實質性和綜合性判斷。但世遷,生活百態而多元,勞動關系與一些特殊的關系之間往往難以剝離,現行的勞動關系認定判斷標準能否在實踐中一以貫之,仍有待考驗。
(三)新型用工形式對“從屬性”理論的沖擊
以“滴滴”為代表的新型用工形式,迥異于傳統用工,既有別于勞務關系,又不同于典型的勞動關系。表現在:人格從屬上弱于勞動關系,經濟依賴上強于勞務關系。梳理現階段出現的確認勞動關系案件,不難發現,司法實務中對于人格從屬性的判定沒有統一的標準,很多情形下主要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缺乏實際可操作性。此時出現的問題癥結就是,如何作出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裁判結論?裁判結論何以服眾?根據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王再忠、黃美容的研究,絕大部分案件法院都未認定從業者與平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還有大部分案件回避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問題,只有極個別案例(2件)認定了存在勞動關系,且已判決結案的案件中上訴率極高。[4]從中可以窺見,法官在審理涉共享經濟勞動關系確認案件時,秉持的傳統“從屬性”理論,難以自圓其說,甚至有時會與現實生活顯得圓鑿方枘,給勞動力市場和諧帶來不好的社會效果。概而言之,新型用工形式因其若即若離的性質,本身就屬于“弱從屬性”,再要求法官從“從屬性”上判斷容易無從下手。故對于如何有效應對根植于現實需求的新型用工難題,非常值得研究。
三、應對新型用工保護的一種思路
(一)立法上重新設計
較之于西方國家在福特制轉向后福特制背景下所形成的勞動法保護手段分層分類配置而保護范圍不斷拓寬的模式,我國現有的立法保護模式呈現“不適應”狀態。首先,保護范圍上較窄。現在的用工模式多種多樣,而勞動法律法規層面僅作出了對常規勞動關系下的勞動者予以保護,未能將多樣態、提供獨立性勞動及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勞動提供者囊括進勞動立法保護的范疇。其次,“二元論”框架有失妥當。目前,我國采用的是有勞動關系的給予勞動法保護,否則勞動法不予保護的二元論框架,這類非此即彼式的保護模式,難以適應新情況新變化。最后,勞動關系認定標準的重構與細化尤為重要。經濟結構復雜多變,從屬性的認定標準越來越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勞動立法上要加強對勞動關系認定標準的重構與細化,否則法律上長時間的滯后,只會造成恒之彌久的糾結與困境。必要時立法應突破傳統的勞動關系二元論框架,設立諸如“準從屬性勞動”“類似勞動者”等中間主體,給予靈活作業者更加合理的保護。但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急于立法,根據目前司法實踐處理涉互聯網平臺勞動關系確認的現狀,有必要先總結審判經驗,等時機成熟再行立法,概而言之:司法先行,緩立法。從價值考量的角度來看,對勞動法未予顧及的勞動者,本應由民法社會化彌補,但我國在這一問題的立法上進程緩慢。由于我國勞動法對勞動關系調整缺乏體系性和包容性,且民事雇傭關系和準從屬性勞動的保護問題迄今也未進入我國現行民事立法的視野,使得現有保護模式未能對信息化、全球化進程中與新經濟伴生的勞動領域新形態、新現象有足夠的關照。從立法的角度來說,我們有必要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拓寬勞動者保護的范圍。根據生產資料與勞動力不同的結合程度,區別從屬性勞動、準從屬性勞動、自治性勞動,從而擴大法律概念上的“勞動者”。第二,細化并增多勞動者保護的分類。站在比較法的角度上對勞動者分類進行研究,避免落入員工分類的謬誤中去,防止“一刀切”定義勞動者。第三,注重民法社會化的同步配套。社會生活紛繁復雜,勞動者訴訟來勢洶洶,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的需求決定了要容忍特殊勞動關系,如果這些特殊勞動關系被排除在勞動法調整范圍之外,有必要將其合理交給民法予以處理。
(二)社會保障得有所作為
我國的社會保險現狀是,社會保險與勞動關系捆綁,包括“網約工”在內的就業者在參保和繳費上存在諸多問題。面對勞動力市場中愈來愈靈活的用工形式現狀,單純依靠勞動法來保護從業者權益太過困難,必須依賴更加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而且從降低用工風險和發揮社會保障職能的角度來看,保護共享經濟下的勞動者權益勢必需要社會保障有所作為。第一,勞動關系與社會保險關系脫鉤。從司法實務角度來看,如今的社會保險制度不會再像以前一樣必須與勞動關系緊密聯結,而是可以通過多重社會力量推動社會保險制度向前進步,典型的就是擴大對網約工群體的社會保障面。現在的制度設計可以通過對保險主體、行業范圍、保險待遇等方面的重新劃定,并設置新的準入資格,以保證網約工這一特殊群體人員能得到社會保險覆蓋下的社會保障。如此既減輕使用網約工的企業負擔,也更好地為依托平臺提供勞動的勞動者提供了堅實保障,還有利于促進新的就業。第二,建立強制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目前,有學者針對性地提出了將勞動關系認定與職業傷害分離的觀點,但在未改變工傷待遇的獲得建立在勞動關系認定的前提之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仍有待商榷。但從實務的角度出發,針對基于網絡平臺提供勞務者這一類群體,有一種思路可供借鑒,即建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角色設定上,可以如此考慮:因為在平臺用工的模式下,勞動者是直接面臨工作風險的人,其應當是被保險人,而共享經濟平臺是商業受益者,勞動者是投保以后最直接的受益者,因此,應當允許勞動者或平臺自主協商決定誰作為投保人。平臺只是在辦理投保時統一為勞動者代收或代繳保險費,以便利勞動者投保。當然,在構建強制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的同時,可能存在監管上和保險費確定等困難,但基于對勞動者生存權益的保護,制度設計上可進一步探討,例如保險費的費率可由勞動部門在調研后制定基準,也可將中華全國總工會為卡車司機購買商業保險的經驗作為參考。
四、結語
面臨共享經濟迅速發展所引發的新型用工模式下勞動關系認定難題,純粹依賴傳統勞動關系理念難以解決。為了應對此種“窘境”,必要時需突破傳統的勞動關系二元論框架,加大對勞動者的保護,同時在社會保險方面為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勞動者提供“新方案”。
參考文獻
[1]林嘉.勞動法的原理、體系與問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102.
[2]王全興,王茜.我國“網約工”的勞動關系認定及權益保護[J].法學,2018(4):57-72.
[3]王天玉.基于互聯網平臺提供勞務的勞動關系認定——以“e代駕”在京、滬、穗三地法院的判決為切入點[J].法學,2016(6):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