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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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 企業財務管理 關聯性 利潤 效益

企業管理中,財務管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對企業發展的資金鏈循環起著關鍵作用,還對企業的經營規劃有著直接的影響。稅收是我國財政的一項重要來源,而企業是主要的納稅人,納稅是他們應盡的義務。但是企業的主要目的是獲取利潤,若能節稅,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那么企業所獲得的利潤就相應的得到了提高。稅收籌劃則是在稅收法律的基礎上通過合理的方式對節稅進行籌劃。由此可見,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是進行財務管理不可缺少的一個考慮因素,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一定的關聯性,只有將兩者完美地結合起來才能讓企業獲得更多的利潤。

一、稅收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的關聯性分析

(一)目標的層次遞進性

稅收籌劃從市場經濟學來看是一種理財活動,從學科理論來看是綜合了稅務會計和財務經濟學的邊緣性學科,從稅收籌劃的目標來看是財務學。稅收籌劃在企業實際經濟活動中是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在制定籌劃方案時要以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為依據對各種理財項目進行合理的評估,從而確保最大化的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和經濟效益。因此,企業在制定稅收籌劃目標時必須要把握好其與財務管理目標之間的關系,確保稅收管理目標的層次性和科學性,并且要和財務管理目標融合,確保最大化的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職能的統一性

稅收籌劃在財務決策中起著關鍵性作用。為了保證財務決策的科學、合理,在稅收籌劃時必須將各方面的稅收信息收集齊全并與決策理論、方針等相結合,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籌劃方案。稅收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中的財務規劃之間相互影響也相互促進,財務規劃具有指導和制約稅收籌劃的作用,而稅收籌劃則是以財務控制為基礎為財務規劃進行服務,是財務規劃與預算的一種具體表現。企業的財務控制對于稅收籌劃的貫徹落實具有促進作用,因此,在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控制納稅成本,同時還要監督稅金的支出情況,所有的方案實施必須以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為基礎,過程中還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完善與調整。

(三)內容的關聯性

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可以劃分為四個板塊,即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和股利分配。在籌資活動中,因為籌資方式的不同,稅法對其的規定和要求也存在不同,在實際活動中會對企業的稅收情況產生影響,有的甚至會加重企業的稅收負擔。因此,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必須以企業的自身情況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對融資結構進行優化,確保籌資理念更加完善。另外,企業若是要進行新的投資,那么必須要對投資地點、行業和投資的方式等市場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并實時籌劃對投資選擇途徑進行優化。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若是要增加籌劃空間,那么必須選擇合適的會計處理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政策會對股利分紅產生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會對企業利潤分配造成影響。

(四)融合互動性

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有著系統的整合作用,兩者之間互相融合才能確保財務管理的各項目標均得以實現。稅收籌劃具有較強的技術性,而且所產生的效益也分為長期效益與短期效益,所以,財務管理過程中想要促進企業得到更長遠的發展就必須與稅收籌劃之間實現互動,以保障企業發展中的效益最大化。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應用

(一)應用于投資與籌資活動

財務管理的理論指出企業在進行籌資活動時,首先要對權益資金與借入資金之間的利弊關系權衡清楚,然后在提高資金使用率的基礎上確定好兩者之間最合理的比例,確保財務風險與籌資成本之間達到最佳的配合狀態。另外,若是選擇融資租賃這種特殊的籌資渠道,那么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一定要將稅負降至最低。在企業的投資活動中,稅收籌劃主要是對投資行為、投資對象、投資結構、投資地點以及投資行業項目進行優化選擇,例如企業購買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投資行為。

(二)應用于企業利潤管理中

企業經營發展中,財務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企業獲取利潤,而企業所獲取的利潤以及利潤的分配情況都與納稅問題息息相關。為了實現財務管理目標及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在企業利潤管理板塊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企業利潤管理的稅收籌劃主要是對利潤優惠稅率、稅前利潤盈虧彌補和獲利起始年度進行稅收籌劃,主要措施有充分地利用相應的優惠政策,如“兩免三減半”;將申報經營期延長;將利潤進行再投資用以節稅等。

(三)應用中的風險

稅收籌劃管理應用于企業財務管理中雖然能為企業節稅,但是在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例如錯誤理解稅收政策、稅務機關認定稅收籌劃中出現問題等。如果在稅收籌劃中,企業不重視存在的風險并進行預防和控制,那么稅收籌劃的結果將會與最初設定的目標背道而馳。由于稅收籌劃在應用過程中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而且企業經營環境多樣且復雜也會對應用過程中的風險有一定的影響作用,因此,企業一定要對稅收籌劃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在實施過程中還必須時刻注意在實際經營情況的影響下是否有其它風險存在,從而達到及時控制風險的目的,確保稅收籌劃方案順利實施。

三、結束語

稅收籌劃所涉及的范圍廣且復雜、多樣,因此,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對兩者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與研究,并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企業發展的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

參考文獻:

[1]段磊.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應用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3,22:236+238

[2]王貴敏.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探討思路總結[J].中國外資,2014,01:258+260

第2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偷稅、漏稅

中圖分類號:DF43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32-0174-02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催生中國的企業快速、過于快速、甚至畸形的發展。企業原始積累在一片謾罵討伐聲中不斷進行、成長,逐漸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經濟社會力量。2008年由美國房地產泡沫戳破引發的次貸危機迅速席卷全球,許多民眾眼中“萬惡”的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商人破產了,但民眾并未從中得到些許好處,甚至連心理上的安慰也沒有得到。因為,伴隨房地產蕭條而來的是整個建筑業的蕭條,失業從華爾街蔓延到工廠、農場,激起人們對消費的恐慌,最終重創各國國民經濟。而各種企業和股市的再度活躍成為大家翹首以盼的經濟復蘇信號、股市的強心針。

于是,引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再也不是目光短淺者眼中的一項“殺貧濟富”的活動。筆者認為研究和處理好企業稅收籌劃中的法律問題有助于推動稅收籌劃的普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質量,最終有助于推動經濟社會有序發展。

一、稅收籌劃的發展歷史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或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的合法行為。由于稅收籌劃在客觀上可以降低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又稱為“節稅”。[1]法律上第一次認可稅收籌劃是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在20世紀30年代“稅務局長訴溫斯大公”一案中作出的判例。由于納稅人有少繳稅款內在需求,各種稅收優惠的存在為稅收籌劃提供了,而每個人對稅收籌劃空間的認識和對籌劃技術的掌握是有差異的,因此,人們對專業的稅收籌劃人才有需求,加上法律對稅收籌劃的認可,稅收籌劃在國內外都得到迅速發展。

二、稅收籌劃的內容與偷稅、避稅、節稅的區別

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包括稅收籌劃的對象、稅收籌劃的方式方法。

稅收籌劃的對象主要是: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戰略模式、經營活動、投資行為等理財涉稅事項,具體到各個行業、企業、個人會有具體對象,不盡相同。

稅收籌劃的方式方法主要有:1.利用稅收優惠節稅;2.遞延納稅期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3.轉嫁稅負。

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征是合法性,這也是它區別于其他幾個相關概念的特點。

偷稅是指納稅義務人違反稅法相關規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不繳納稅款或少繳納稅款的行為。我國這樣界定偷稅:“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①偷稅具有欺詐性和違法性。

避稅則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規定不明確之處,或稅法上沒有禁止的辦法,作出適當的稅務安排和稅務策劃,減少或者不承擔其應承擔的納稅義務、規避稅收的行為”[2]。

節稅在我國概念等同于稅收籌劃,在許多場合混用。

三、稅收籌劃的意義

稅收籌劃的意義可以理解為稅收籌劃的積極作用,主要從其對納稅義務人、征稅機關、社會的意義三個方面來說。

對納稅義務人而言,首先,稅收籌劃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了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意識,使得納稅人主動了解稅法規定,提高了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水平。其次,對企業納稅義務人而言,稅收籌劃是寓于企業管理各個環節之中的,不僅涉及法律部門、還涉及財務部門、管理部門、甚至生產部門,需要統籌協調;從而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直接節約企業生產管理成本,間接為企業做大做強奠定基礎,滿足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沖動又將其限制在合法范圍之內。

對征稅機關而言,減少稅務機關與納稅義務人博弈成本,節約了征稅機關的人力、物力資源,減少了稽核成本。但同時也加大稅務機關研究法律漏洞,反避稅的難度。

對整個社會而言,雖然稅收籌劃的直接目的是少繳稅,但在客觀上提高了納稅義務人管理水平,提高了征稅機關的效率。

四、我國稅收籌劃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其性質

1.稅收籌劃行為引起稅法風險或者其他風險。稅收籌劃在現實中面臨很多風險,主要是對違反稅法強制規定可能引來稅法上的懲罰,同時由于稅收籌劃也是一項管理活動,涉及企業決策,可能引起企業經營上的風險。

2.稅收籌劃在我國缺乏法律上的認可。稅收籌劃在國外發展迅速,但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認可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國內外學界也對其充滿爭議。

3.我國稅收籌劃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我國稅收籌劃起步較慢,從業人員多是懂稅不懂法的會計人員或懂法不懂稅的律師,缺少專業從業人員。稅收籌劃的技術手段也有限。

4.稅收籌劃、稅務中介機構在我國發展比較緩慢。在我國從事稅收籌劃的機構比較少,而且其形式也大多是召開企業稅收籌劃培訓班,幾天的時間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根本達不到稅收籌劃需要的要求。

5.企業稅收籌劃與承擔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在我國缺乏廣泛、專業的慈善事業,傳統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直接表現形式就是交了多少稅,現在企業搞節稅,大家的主觀評價就是這個企業沒有社會責任心。

五、我國稅收籌劃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稅收征管執法不嚴、稅務稽核水平低造成違法成本低。稅務部門以補帶罰、以罰帶刑非常普遍,很多時候只求完成任務,加上資源、人力物力有限,稽核常常不到位,導致稅收籌劃違法成本很低,助長納稅義務人在稅收籌劃時的違法沖動。而事后懲罰力度不大且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2.我國法律更迭頻繁,也是稅收籌劃風險重要來源。我國的幾部基本稅法,都處于幾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狀態。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且長期的工程,法律的頻繁更迭不但影響籌劃的實際效果,而且為納稅義務人帶來違法風險,阻礙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

3.我國稅收籌劃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我國現在的稅收籌劃從業人員多是會計人員、法律人員和從稅務機關出來的工作人員,它們的籌劃技術或者手段還大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而稅務機關和立法人員不斷對我國不成熟的法律法規進行防漏獨缺(反避稅――這也是我國稅法頻繁修訂的原因),雙方的博弈導致稅收籌劃不具有持久性和連續性,達不到納稅義務人進行稅收籌劃的效果,甚至帶來負面效應。

4.稅收籌劃的法律社會環境不好。很多人認為企業節稅是在“挖社會主義墻角”,一些覺得自己有“覺悟”、納稅光榮的納稅義務人不屑于稅收籌劃,一些想偷稅的人覺得稅收籌劃達不到它們想要的效果。歸根結底還是我國稅法缺乏良好的社會環境,大家對稅收缺乏正確的認識。

5.納稅義務人權利意識淡薄。稅收籌劃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是一項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如同它誕生時,法律對沒有人可以逼迫納稅人多繳稅的認可。但很多納稅義務人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這個權利,也沒有行使權利。

六、建議與對策

1.制定稅收基本法,完善稅法體系,界定稅收籌劃概念。我國的稅法體系相當不完善,既缺乏重要稅種的單項立法,如增值稅法,也缺乏一部稅收基本法。建議制定一部《稅收基本法》,對稅法體系進行完善,同時在《稅收基本法》中界定稅收籌劃的概念,以推進稅收籌劃在我國的普及發展。筆者認為新的《稅收基本法》要跳脫現行《稅收征管法》的既定框架,規范許多稅法實務、前沿、理論問題,稅收籌劃是其不能回避的。同時,稅收法律還應在稅種、計稅依據、稅率等方面的法律規范中為納稅人提供稅收籌劃的空間。

2.稅務機關嚴格執法、稅務稽查,依法行政。稅務機關的執法、稽查力度直接決定納稅義務人在稅收籌劃中的違法成本。只有稅務機關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才能加大稅收籌劃活動中相關各方的稅法遵從意識,稅收籌劃才能在中國健康發展并得到認同。同時,進一步完善對稅收執法的監督,完善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懲罰制度。

3.加大稅收籌劃知識普及,提高納稅人權利意識。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權利應有內容,稅務機關、高校、科研機構都應加大其宣傳力度,支持相關研究和相關出版物出版,普及稅收籌劃知識,讓大家知道如何合法籌劃繳納稅款。同時,應當在我國稅收法律中明確賦予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權利。

4.制定稅務中介機構的業務規范和相關責任認定。稅務中介機構在稅收籌劃中發生違法行為,其不利結果如何在稅務中介機構和納稅義務人之間分配問題應當既定清楚;相對于稅法知識豐富的從業人員,委托人(納稅人)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所以還應當規定稅務中介機構造成納稅人損失的賠償責任,以進一步規范稅務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從業行為。

國家應當加快建立規范的稅收中介機構職業標準和監督機制,加快培養高素質的稅收籌劃人才,如近年來北大等高校稅法教授就提出了培養稅法碩士等高等專業人才的想法,但其實施還有待成熟。

參考文獻:

第3篇

關鍵詞: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收籌劃

一、現行增值稅政策概述

2009年1月1日,我國開始施行《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即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稅率前提下,允許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抵扣新購進設備的進項稅額,未抵扣的部分結轉下期抵扣。同時,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將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率統一調至3%。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包含的主要內容為:企業新購進設備所含進項稅額采取抵扣辦法,企業購進設備與原材料直接抵扣進項稅額。

二、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動因

(一)內在動因

1、會計信息的不對稱

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稅務機關必須承認會計確認與計量方法、原則,允許選擇會計政策并將會計資料作為計稅依據。在會計信息問題上,企業掌握的會計信息遠遠高于稅務機關,這就有助于企業進行相應的稅務規劃與調整,為稅收籌劃創造空間。

2、資金瓶頸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80%以上,而中小企業風險較大,使得金融部門一般都不愿給中小企業貸款。

3、增值稅稅負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產品競爭力較差,且主要表現為價格競爭。2009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稅改革方案進一步拓展征收范圍外,適度降低增值稅宏觀稅負成為是稅制改革的主要目的。

(二)外在動因

1、稅收法律制度

合理、規范、健全的稅收法律制度將縮小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空間,促使其通過稅務籌劃尋求稅收利益,這也是企業行為理性化的象征。

2、稅收執法環境

稅收執法環境對納稅人而言主要包括兩方面,即外部環境與內部環境。如果高管層素質高,法制觀念強,企業內部就很容易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辦稅人員就會試圖通過正確的稅務籌劃謀求企業的稅收利益,提高稅務管理與會計管理水平。

3、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的需要

2009年,我國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大國。數據表明:稅務咨詢收入占到美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全部業務收入的35%,這足夠說明外企對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因此,我國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獲勝,必須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

三、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目標與原則

(一)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目標

在企業發展不同階段,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目標也是存在差異的。一般而言,增值稅稅收籌劃目標主要包括:

1、履行納稅義務,實現涉稅零風險

這是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基礎目標,旨在規避企業納稅風險、避免不必要損失,進而做到誠信納稅。

2、納稅成本最低

這也是增值稅稅收籌劃的最基本目標。納稅成本包括直接納與間接納稅成本。

3、實現現金流入最大化

增值稅是流轉稅,能直接體現現金流入;(4)增加企業競爭能力。增值稅是價外稅,相對購買者的直接表現是價格降低,進而增加了企業競爭力。

(二)增值稅籌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增值稅籌劃的基本原則是增值稅稅收籌劃活動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主要包括:

1、法律原則

增值稅稅收籌劃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須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進行。

2、有效原則

企業增值稅籌劃活動須與企業戰略目標相符合。

3、成本效益原則

在籌劃稅收方案時,企業須考慮稅收成本與實施該方案的其他費用,綜合考慮該方案給企業帶來的收益。

4、全面籌劃原則

增值稅稅收籌劃與企業其他財務管理活動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5、適時調整的原則

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在法律環境下,以經營活動為背景,有明顯的針對性與時效性。

四、新制度下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特征

新制度下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不能體現企業的最終稅負;易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限制;能夠通過稅負轉嫁進行籌劃;運用轉移定價的方法不能降低稅負。

五、新制度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籌劃的方法

(一)稅種選擇的稅收籌劃

由于“增值率=增值額/經營收入”,所以:應納增值稅稅額=經營收入總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而營業稅計稅原理:應納營業稅額=經營收入總額×營業稅稅率。設經營收入總額為Y,增值率為D,增值稅稅率為t1,營業稅稅率為t2,則應納增值稅稅額=Y×D×tl;應納營業稅稅額=Y×t2,二者稅負相等時:Y×D×tl=Y×t2,則D=t2/tl。因此,當實際增值率大于D時,納稅人籌劃繳納營業稅比較合算;當實際增值率等于D時,繳納增值稅與營業稅相等;當實際增值率小于D時,繳納增值稅比較合算。

(二)增值稅納稅期限遞延的稅收籌劃

企業推遲納稅義務發生,關鍵在于結算方式。增值稅納稅期限遞延的籌劃普遍采取兩種方式,即賒銷與分期收款方式的籌劃、委托代銷方式銷售貨物的籌劃。

(三)折扣銷售和銷售折讓的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折扣銷售可按余額作為應稅銷售額。對于折扣銷售,納稅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能將折扣余額作為銷售額,即銷售額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折扣銷售不同于銷售折扣,銷售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應按全部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折扣銷售僅限于貨物價格折扣,實物折扣按增值稅條例“視同銷售貨物”中的“贈送他人”計算征收增值稅。

參考文獻:

第4篇

(一)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并且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減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產成本。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二)稅收籌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的特點,所以稅收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納稅人的既得經濟利益,與納稅人的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相背離。這就要求納稅人認真研究政府的稅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針對自身的經營特點,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找到能夠為自己所利用的途徑,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減輕稅收負擔。

(三)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國際間的稅收制度的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地區間、部門間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不合理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是我國目前宏觀控制的主要內容。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我國充分發揮稅收這一經濟杠桿的作用,在稅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諸多稅種上都制定了一些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產業、行業稅收優惠政策,產品稅收優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不同,國情不同,稅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有的國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稅,稅率有高有低,稅基有大有小。這就使納稅人有更多的選擇機會,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廣大的操作空間。

二、我國稅收籌劃的現狀分析

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制定經營和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緩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意識淡薄、觀念陳舊

稅收籌劃目前并沒有被我國企業所普遍接受,許多企業不理解稅收籌劃的真正意義,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除此之外,理論界對稅收籌劃重視程度不夠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籌劃廣泛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稅務制度不健全

稅收籌劃須有諳熟我國稅收制度,了解我國立法意圖的高素質的專門人才。但很多企業并不具備這一關鍵條件,只有通過成熟的中介機構稅務,才能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的。我國的稅收制度從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出現,目前仍處于發展階段,并且,業務也多局限于納稅申報等經常發生的內容上,很少涉及稅收籌劃。

(三)我國稅收制度不夠完善

由于流轉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購買價格將稅款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商。所以,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稅款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我國的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復合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間接稅種,尚未開展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稅種,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備,這使得稅收籌劃的成長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稅收籌劃的方法選擇

稅收籌劃貫穿于納稅人自設立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在不同的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企業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組織形式的選擇

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

2.投資行業的選擇

在我國,稅法對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稅收優惠,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予以充分的考慮,結合實際情況,精心籌劃投資行業。

3.投資地區的選擇

由于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稅法對投資者在不同的地區進行投資時,也給予了不同的稅收優惠,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西部地區等的稅收政策比較優惠。因此,投資者要根據需要,向這些地區進行投資,可以減輕稅收負擔。

(二)企業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不論是新設立企業還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可以說,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資,如企業內部積累、企業職工投資入股、向銀行借款、企業間相互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籌資渠道的稅收負擔也不一樣。因此,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不同的籌資組合進行比較、分析,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確定一個能達到減少稅收目的籌資組合。

(三)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利潤不僅是反映一個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稅額的主要依據。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選擇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一定時期的利潤進行控制,達到減少稅收負擔的目的。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企業存貨計價的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企業采取不同的計價方法,直接影響企業期末存貨的價值以及利潤總額,從而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企業應根據當年的物價水平選擇計價方法來減輕稅收負擔。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是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而折舊額的大小與企業采取的折舊方法有關。根據現行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等。企業可以根據稅率的類型、稅收優惠政策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

3.費用分攤方法的選擇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然發生如管理費、福利費等費用支出,而這些費用大多要分攤到各期的產品成本中,費用的分攤可以采取實際發生分攤法、平均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等,而不同的分攤方法直接影響各期的利潤、稅收負擔。因此,企業要對費用分攤方法認真籌劃。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對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無形資產的分攤年限等內容進行籌劃。

四、稅收籌劃應考慮的幾個問題

進行稅收籌劃不能盲目,否則,將事與愿違。要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達到節稅的目標,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一)稅收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籌資、投資、生產經營等過程。它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即利潤(稅后利潤)最大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達到少繳稅金,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則是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過分地強調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會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比如說,某企業準備投資一個項目,在稅收籌劃時,只考慮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選擇在某一個所得稅稅率較低的地區。但該項目所需原材料要從外地購入,使成本加大。該方案的實施可能使稅收降低的數額小于其他費用增加的數額。顯然,這種方案不是令人滿意的籌劃方案。采取以犧牲企業整體利益來換取稅收負擔降低的籌劃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見,稅收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

(二)稅收籌劃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

貨幣的時間價值和將適用的邊際稅率籌劃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是33%,某納稅人有一筆10萬元的所得(假設不考慮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0年實現,也可以在2001年實現,該筆所得不論在哪一年實現,它都會不在乎,因為不管在哪一年實現,都要繳納3.3萬元的稅款,稅收成本不變。但若考慮貨幣的價值則不同。選擇不同的納稅年份,應納稅款的現值將存在差異。假設折現率為10%,該筆所得推遲一年實現,差異額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節稅3003元。再比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33%,除此之外還有18%和27%兩檔優惠稅率。如果某納稅人簽訂一份銷售合同時,將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慮該份合同,其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適用稅率為27%,應納稅額為2.43萬元,若考慮該份合同,將使其應納稅所得額增加到11萬元,適用稅率為33%,應納稅額為3.63萬元,增加了2.2萬元,大于其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2萬元,這樣的話,通過稅收籌劃,該企業可以考慮不簽訂這份合同。

第5篇

關鍵詞: 稅收籌劃;避稅;節稅;偷逃稅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之一。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固定性和強制性三個主要特點,所以納稅人往往會采用各種手段來減輕自己的稅負,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些手段包括:避稅、節稅、偷逃稅等。納稅人之所以可以采用各種手段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納稅人利用稅法間的差異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對某一稅種的應納稅款往往有一個以上納稅方案備選,這就為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二是利用國家規定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前提條件;三是利用了稅法的不完善等。總之納稅人可以通過稅收籌劃行為來降低稅收負擔。但是在稅收負擔最小化的概念中,除了偷逃稅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外,稅法學界對稅收籌劃、避稅、節稅的法律界定眾說紛紜,造成實踐中的障礙,期待盡快解決這一問題。

一、概念辨析:避稅、節稅、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理論界將稅收籌劃與避稅或節稅混同使用或是將其視為是避稅的子概念。一種觀點認為①,廣義上的避稅分為“正當避稅”和“不當避稅”,“節稅”、“稅收籌劃”就是所謂的“正當避稅”, 狹義上的避稅專指“不當避稅”;第二種觀點認為②,稅收籌劃就是節稅,一般指納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達到不交稅或少交稅的目的。由此看來稅收籌劃與避稅(包括不當避稅)、節稅、偷逃稅之間的關系與法律界定是本文的主要命題。

(一) 避稅與稅收籌劃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事先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的籌劃與安排。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三個基本特征。與之相對應的稅收籌劃權是納稅人享有的基本權利之一。一般來講,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差別和稅法的不完善,以減輕稅收負擔,獲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既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和意圖,也符合納稅人市場競爭的需要,國家應該給予支持和鼓勵。但是法律規范從被制定后一般都具有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決定了任何一部法律(包括稅法)都存在著許多漏洞。如果從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角度來看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可以將其可分為避稅和節稅。避稅事實上也就是納稅人利用稅法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采用隱蔽的手段事先作出各種規避稅收的行為。避稅行為人往往打稅法的“球”,并不會直接觸犯法律規范。我們認為引起避稅的原因和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都包含在稅收籌劃行為之中,它是稅收籌劃的子行為。而相關學者所說的不當避稅是指偷逃稅這一違法行為,它既不屬于避稅概念的范疇,也不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國家為了避免避稅行為的發生,只能通過不斷修改和完善稅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二) 節稅與避稅

節稅和避稅屬稅收籌劃的子行為。節稅是指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和差別待遇,采取法律許可的正當手段減輕稅式支出的行為。避稅與節稅最主要的區別在于,節稅行為符合國家的立法意圖和政策導向,各國政府都持有支持的態度,而避稅卻恰好相反。避稅只是納稅人利用稅法上存在的漏洞,鉆法律的空子,通過巧妙的隱蔽的行為安排其經濟活動,雖可暫時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但不利于長期經營和發展。因為漏洞一旦被堵上,納稅人將無能從此獲利。因此,節稅才是納稅人的首選。避稅和節稅作為稅收籌劃的兩方面,同樣也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這三個基本特征。不同的是,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或之前納稅人通過尋找法律漏洞的手段達到規避稅收的目的,而節稅是納稅人利用了法律許可或鼓勵的方式達到減少稅式支出的目的。

(三) 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關于偷逃稅,各國稅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并給予嚴厲的懲罰。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叫偷稅”;逃稅是指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用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防礙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的行為”。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偷逃稅的基本特征有三個:一是非法性,即偷逃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欺詐性,也就是說,偷逃稅的手段往往是不正當的。三是“事后補救性”, 這與稅收籌劃的事前籌劃性不同,偷逃稅是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各種非法的手段來進行所謂的“補救”和“彌補”,安排而推遲或逃避納稅義務。這種“補救”既包括積極的作為又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偷逃稅直接觸犯稅法的規定,導致政府當期預算收入的減少,有礙政府職能的實現。偷逃稅與稅收籌劃都有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特點,但是偷逃稅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分析

(一)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

長期以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國家總是處于主動、支配的地位,而納稅人則處于被動服從的地位,國家憑借政治權力無償征收稅款,稅款征收多少都由國家說了算,納稅人根本談不上稅收籌劃,表現在稅收法律上納稅人的權利匱乏,這是稅收權力關系思想在稅收實務中的反映,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市民意識的覺醒,這一狀況逐漸有了改變,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所替代。20世紀初以德國法學家阿爾巴特•亨塞(Albert Hensel)為代表提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說,認為稅收法律關系是國家對納稅人請求履行稅收債務的關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國家和納稅人定性為債權債務關系,權力在該關系中居于次要地位,納稅義務依法在課稅要素滿足時成立。該說對認識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提供了全新的視野,納稅人與國家是平等的關系,而不是服從與命令的關系,這實質上是“社會契約精神和平等原則”、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是“合作與服務”關系等思想在稅收關系中的體現,也正是這些思想為納稅人開展稅收籌劃提供了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在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思維的支配下,納稅人依照稅法繳納稅款,無需超額承擔不屬于自己的義務,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納稅人有權選擇對自己更為有利的行為,選擇對自己最輕的稅負,這即納稅人的稅負從輕權或稅收籌劃權。我們認為將稅收籌劃權上升為納稅人的法定權利,是今后我國稅法修改和完善的一個重點。

(二) 稅收籌劃的法律特征

⒈ 合法性。如果說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是稅收籌劃的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那么稅收法定原則則是稅收籌劃進行實踐的理論基礎。稅收法定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在近代資產階級反對封建階級的斗爭中分別擔負起了維護公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重任。稅收法定原則的內容包括③: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課稅程序合法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是指有關納稅人的納稅權利義務的構成要件必須要由國家的立法機關以法律形式來制定,沒有法律的規定,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得開征,任何人也不能被要求承擔任何稅收義務,違反法律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與行政規章等不具有法律效力。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要求稅法中有關課稅要素的規定都應該是確定的和明確的,不應出現含混或有歧義的規定,導致稅收機關濫用稅法解釋權而造成對納稅人利益的損害。課稅程序合法原則是指稅收權力的行使必須按一定的程序來進行,稅收糾紛也必須通過公正的程序來解決。由于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征稅法律根據的明確性和無法律根據政府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征稅,這就決定了法律應該保護納稅人利用稅法所規定的優惠等措施等進行的稅收籌劃。納稅人只根據法律明確規定的要求承擔稅收義務。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都應該屬于義務排除的范圍。對于法律規定的解釋權要做嚴格的限制,不得任意擴大和類推。這一點不僅是為防止法律解釋權的濫用,也是保護納稅人的合法財產權。不能通過擴大解釋的方式使納稅人發生新的稅收義務。法律的漏洞在沒有被堵上之前,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都應當由國家來承擔,而不應該讓納稅人承擔。也就是說,當出現“有利國家推定”和“有利納稅人推定”兩種解釋時,應采用“有利納稅人推定”。因此,筆者認為稅收籌劃(包括避稅)具有合法性。

⒉ 事先籌劃性。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形成以前進行規劃、設計和安排的意思。稅收籌劃是通過延遲應稅行為的發生或事前以輕稅行為代替重稅行為,以達到減少稅款支出或綜合凈收益最大化,具有前瞻性。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稅行為已經能夠確定,納稅義務已經產生而去采取人為的規避、逃避應納稅款,則是偷逃稅而非稅收籌劃。

⒊ 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減輕稅收負擔,降低稅務成本,從而增加資本總體收益。

三、稅收籌劃中的避稅問題

稅收籌劃中的避稅雖然是不違法的經濟行為,但它也給國際市場和各國經濟穩定發展帶來了頗為不利的影響。一方面,避稅直接造成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弱化了財政功能,有礙國家對社會管理和公共福利職能的實現。另一方面,避稅者利用這種方式競爭,會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避稅產生的客觀原因在于稅制本身的缺陷,要想盡可能的減少納稅人的避稅行為就必須完善稅法,做到稅法條文的完整,措辭嚴謹,使稅制的內在機制具有科學性和系統性。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在反避稅立法上都較先進。如最早實行轉讓定價稅制的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美國稅收法案》、《稅收改革法令》等不斷出臺,完善的法規囊括了所要規范的內容。我國應在借鑒國際反避稅法規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稅收中單獨制定反避稅條款,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法專門法規。針對經濟全球化對跨國公司的管理要求,補充、修訂轉讓定價調整方法及其使用條件。從長遠角度來看,適當取消部分優惠措施,會避免濫用優惠現象的發生。此外加強稅務行政管理,如嚴格實行稅務申報制度,加強稅務調查制度,強化會計審查制度,實行所得評估征稅制度等有效措施也可控制避稅行為泛濫。對跨國避稅行為我們應加強情報的搜集和交流,建立涉外稅收信息庫,并在征稅方面相互協助,加強國際合作,加快國際稅法的研究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

市場經濟是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經濟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其競爭規則是以法律規范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稅法規范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關系,且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與納稅人的利益分配關系規范化,稅收秩序正常化,稅收法定原則被加以確定,國家便不能隨意侵占納稅人利益,征稅機關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一定階段后,減輕稅負不再過多依靠偷、逃、欠、騙稅等手段和方法,納稅人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通過稅收籌劃來實現。

參考文獻

[01] 應飛虎,趙東濟. 稅收籌劃的法律認定[J]. 法學,2005,(8)

[02] 陶其高. 從法理上對稅收負擔最小化手段的再界定--稅收籌劃概念的內涵和外延[J]. 浙江師大學報,2001,(5)

[03] 劉隆亨. 依法治稅的目標、理論和途徑[J]. 中國法學,2002,(1)

第6篇

一、概念辨析:避稅、節稅、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理論界將稅收籌劃與避稅或節稅混同使用或是將其視為是避稅的子概念。一種觀點認為①,廣義上的避稅分為“正當避稅”和“不當避稅”,“節稅”、“稅收籌劃”就是所謂的“正當避稅”,狹義上的避稅專指“不當避稅”;第二種觀點認為②,稅收籌劃就是節稅,一般指納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達到不交稅或少交稅的目的。由此看來稅收籌劃與避稅(包括不當避稅)、節稅、偷逃稅之間的關系與法律界定是本文的主要命題。

(一)避稅與稅收籌劃

筆者認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事先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的籌劃與安排。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三個基本特征。與之相對應的稅收籌劃權是納稅人享有的基本權利之一。一般來講,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差別和稅法的不完善,以減輕稅收負擔,獲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既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和意圖,也符合納稅人市場競爭的需要,國家應該給予支持和鼓勵。但是法律規范從被制定后一般都具有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決定了任何一部法律(包括稅法)都存在著許多漏洞。如果從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角度來看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可以將其可分為避稅和節稅。避稅事實上也就是納稅人利用稅法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采用隱蔽的手段事先作出各種規避稅收的行為。避稅行為人往往打稅法的“球”,并不會直接觸犯法律規范。我們認為引起避稅的原因和其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都包含在稅收籌劃行為之中,它是稅收籌劃的子行為。而相關學者所說的不當避稅是指偷逃稅這一違法行為,它既不屬于避稅概念的范疇,也不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國家為了避免避稅行為的發生,只能通過不斷修改和完善稅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二)節稅與避稅

節稅和避稅屬稅收籌劃的子行為。節稅是指納稅人充分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和差別待遇,采取法律許可的正當手段減輕稅式支出的行為。避稅與節稅最主要的區別在于,節稅行為符合國家的立法意圖和政策導向,各國政府都持有支持的態度,而避稅卻恰好相反。避稅只是納稅人利用稅法上存在的漏洞,鉆法律的空子,通過巧妙的隱蔽的行為安排其經濟活動,雖可暫時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但不利于長期經營和發展。因為漏洞一旦被堵上,納稅人將無能從此獲利。因此,節稅才是納稅人的首選。避稅和節稅作為稅收籌劃的兩方面,同樣也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目的性這三個基本特征。不同的是,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時或之前納稅人通過尋找法律漏洞的手段達到規避稅收的目的,而節稅是納稅人利用了法律許可或鼓勵的方式達到減少稅式支出的目的。

(三)偷逃稅與稅收籌劃

關于偷逃稅,各國稅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并給予嚴厲的懲罰。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叫偷稅”;逃稅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用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防礙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的行為”。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偷逃稅的基本特征有三個:一是非法性,即偷逃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欺詐性,也就是說,偷逃稅的手段往往是不正當的。三是“事后補救性”,這與稅收籌劃的事前籌劃性不同,偷逃稅是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各種非法的手段來進行所謂的“補救”和“彌補”,安排而推遲或逃避納稅義務。這種“補救”既包括積極的作為又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偷逃稅直接觸犯稅法的規定,導致政府當期預算收入的減少,有礙政府職能的實現。偷逃稅與稅收籌劃都有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特點,但是偷逃稅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分析

(一)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

長期以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國家總是處于主動、支配的地位,而納稅人則處于被動服從的地位,國家憑借政治權力無償征收稅款,稅款征收多少都由國家說了算,納稅人根本談不上稅收籌劃,表現在稅收法律上納稅人的權利匱乏,這是稅收權力關系思想在稅收實務中的反映,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市民意識的覺醒,這一狀況逐漸有了改變,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所替代。20世紀初以德國法學家阿爾巴特•亨塞(AlbertHensel)為代表提出稅收債權債務關系說,認為稅收法律關系是國家對納稅人請求履行稅收債務的關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國家和納稅人定性為債權債務關系,權力在該關系中居于次要地位,納稅義務依法在課稅要素滿足時成立。該說對認識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提供了全新的視野,納稅人與國家是平等的關系,而不是服從與命令的關系,這實質上是“社會契約精神和平等原則”、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是“合作與服務”關系等思想在稅收關系中的體現,也正是這些思想為納稅人開展稅收籌劃提供了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在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思維的支配下,納稅人依照稅法繳納稅款,無需超額承擔不屬于自己的義務,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納稅人有權選擇對自己更為有利的行為,選擇對自己最輕的稅負,這即納稅人的稅負從輕權或稅收籌劃權。我們認為將稅收籌劃權上升為納稅人的法定權利,是今后我國稅法修改和完善的一個重點。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特征

⒈合法性。如果說稅收債權債務關系是稅收籌劃的思維意識的理論前提,那么稅收法定原則則是稅收籌劃進行實踐的理論基礎。稅收法定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在近代資產階級反對封建階級的斗爭中分別擔負起了維護公民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重任。稅收法定原則的內容包括③: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課稅程序合法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是指有關納稅人的納稅權利義務的構成要件必須要由國家的立法機關以法律形式來制定,沒有法律的規定,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得開征,任何人也不能被要求承擔任何稅收義務,違反法律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與行政規章等不具有法律效力。課稅要素明確原則要求稅法中有關課稅要素的規定都應該是確定的和明確的,不應出現含混或有歧義的規定,導致稅收機關濫用稅法解釋權而造成對納稅人利益的損害。課稅程序合法原則是指稅收權力的行使必須按一定的程序來進行,稅收糾紛也必須通過公正的程序來解決。由于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征稅法律根據的明確性和無法律根據政府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征稅,這就決定了法律應該保護納稅人利用稅法所規定的優惠等措施等進行的稅收籌劃。納稅人只根據法律明確規定的要求承擔稅收義務。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都應該屬于義務排除的范圍。對于法律規定的解釋權要做嚴格的限制,不得任意擴大和類推。這一點不僅是為防止法律解釋權的濫用,也是保護納稅人的合法財產權。不能通過擴大解釋的方式使納稅人發生新的稅收義務。法律的漏洞在沒有被堵上之前,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都應當由國家來承擔,而不應該讓納稅人承擔。也就是說,當出現“有利國家推定”和“有利納稅人推定”兩種解釋時,應采用“有利納稅人推定”。因此,筆者認為稅收籌劃(包括避稅)具有合法性。

⒉事先籌劃性。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形成以前進行規劃、設計和安排的意思。稅收籌劃是通過延遲應稅行為的發生或事前以輕稅行為代替重稅行為,以達到減少稅款支出或綜合凈收益最大化,具有前瞻性。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稅行為已經能夠確定,納稅義務已經產生而去采取人為的規避、逃避應納稅款,則是偷逃稅而非稅收籌劃。

⒊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減輕稅收負擔,降低稅務成本,從而增加資本總體收益。

三、稅收籌劃中的避稅問題

第7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高校;稅務管理;完善

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科學合理的安排理財、投資以及經營等活動,其目的是節約稅費,增加收益,這種管理模式就叫做稅收籌劃。高校對自身稅務管理工作都比較重視,只有不斷改進和完善稅務管理工作,才能減輕高校的稅收負擔,提升高校的資金管理水平,為高校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一、稅收籌劃視野下高校稅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法律意識有待加強

高校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的前提條件是從實際出發,并對經營管理經驗進行有效結合,從而全面的對高校稅收籌劃進行分析。合理的對高校稅收進行籌劃能夠加強高校管理工作和經營工作的科學化發展,但就目前來看,部分高校管理人員稅收籌劃意識較為缺乏,對稅收籌劃工作認知不夠透徹,增加了稅收籌劃工作的難度。部分高校稅務管理工作存在不足的主要是稅收籌劃意識不強而導致,另外,高校管理者因決策失誤也會使高校的稅務風險得到增高。對國家法律法規了解不夠深入,因而錯失國家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使得高校的運營資金成本增加。另外,缺乏稅收法律意識,對稅收籌劃工作認知不夠,認為納稅籌劃工作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并與偷稅漏稅行為聯系在一起,由于這些錯誤的觀念,導致高校稅收籌劃工作的積極作用得不到發揮,對高校的健康發展造成嚴重阻礙。

(二)稅務管理系統不夠健全

高校財務管理部門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需要大量的數據和信息支持,但對于這些信息卻無法進行直接獲取和應用,需要不同部門進行配合來完成納稅申報流程,稅務籌劃工作的實現也需要以分析后得出的數據和信息為基礎。在這個過程當中,需要的人力資源比較多,同時也會耗費工作人員的大量精力,每一項決策方案也會因為工作人員的主觀判斷而出現偏差,從而導致高校稅務管理的風險系數大大提升。此外,由于高校的稅務管理系統不夠健全和完善,無法及時對經營項目稅務工作進行處理,傳統的納稅處理方法也缺乏實效性。不完善的稅務管理系統還阻礙了稅務工作人員對各項國家稅收政策或臨時性條款等信息的及時了解,從而使稅務籌劃工作的難度得到提升。

(三)稅收籌劃不夠合理

高校的稅務籌劃管理工作應該包含以下三個方面內容:一是高校的稅收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具有比較強的動態性變化特征;二是在高校的內部,加強對科研立項資金的稅收籌劃工作;三是針對高校內部教職工人員的個人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但是從目前的高校實際稅務籌劃工作來看,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整體來看工作比較籠統,也沒有對稅務籌劃工作進行細分,工作開展不夠具體,從而對高校稅務籌劃工作的順利進行造成嚴重影響。

(四)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管理存在不足

部分高校在內部管理和經營過程中,為了將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起來,因此對高校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了特意安排,但這種工作通常是注重形式,并沒有對工作進行有效的實際落實。高校內部為了節省管理成本,還讓財務管理人員身兼數職,財務會計工作和稅收籌劃工作全部由個人來完成,這就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無法對具體工作內容進行有效監督和制約,不僅增加了高校稅務風險還為國家稅收帶來損失。當前現狀是,高校人員冗雜繁多,稅務環境得不到改善,雖然高校管理人員已經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意義有了認識,但各級部門之間的有效合作還無法實現,使得工作難度增加。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不夠透徹是導致高校稅務籌劃工作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導致在高校經營管理工作中得不到稅收方面的優惠,增加了高校經營管理的運行成本。

二、稅收籌劃視野下的高校稅務管理完善有效措施

(一)加強高校稅收法律意識

在有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下,有效統籌稅務管理工作是高校稅收管理的目的,其作用是對高校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而對于高校的稅務管理工作來說,在稅收籌劃的背景下,合理運用政策法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高校實際的納稅工作中,不僅要做到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合理避稅,還應根據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來進行依法納稅。高校納稅行為的有效落實需要在國家制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下進行。在稅收籌劃角度來看高校的稅務管理工作,其具體的開展和實施過程需要以稅收法治意識的提升為前提,提升稅收法律意識具體的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強了解國家對高校稅收的優惠政策,將稅務管理共享服務中心建立起來并不斷對其進行完善。二是加強高校各個部門相互之間的合作,設置專門的工作人員加強與稅務部門之間的交流和溝通,方便對最新優惠政策信息的及時獲取,確保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能夠第一時間了解到國家的稅法動態情況。三是對本校實際情況進行結合,充分認識稅收籌劃工作對于高校發展的重要性,加強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四是保留并存儲好有關免稅收入的各種資料,在不違背相關稅務法規的前提下,開展合理的避稅工作,并依法進行納稅。只有這樣,才能促進高校的健康穩定發展,使高校為社會和國家培養出更多的人才。

(二)建立健全稅務管理體系

要想建立健全稅務管理體系,就應先了解高校的綜合政策,這就要求高校內部系統化對已有的稅收法規進行學習,如此有利于促進稅收管理理念發展成為完善的管理體系。其次,高校內部還應對自身的稅收背景知識進行完善。另外,還應加強與稅務人員之間的溝通,從而更加清楚的了解動態性的稅務管理知識,以此為基礎才可以確保建立并完善稅務管理體系。最后,在具體的稅收管理工作中,稅收管理人員和財務工作人員應加強對稅收和免稅收兩方面知識的學習和認知,并明確記錄下經營和科研教育等方面的收入,有機引入預算費用和攤派費用,更新固定資產折算理念。高校內部的稅務管理人員可以以上述管理理念為依據來進行稅務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強稅務籌劃的合理性

合理的稅務籌劃工作能夠幫助高校進行依法、合理的避稅,所以應在稅收籌劃的角度下來開展高校稅務管理工作。對于高校稅務管理工作來說,為了合法合規的規避納稅費用,需要加強稅收籌劃工作的合理性。高校的稅收管理工作體系比較龐大,而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管理方法對于高校的稅收管理工作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具體一點來說,首先,要充分認識到稅收政策的變動;其次,應合理支持高校內部的科研立項資金支出,從而有效降低高校的納稅負擔;最后,對高校教職員工的薪資待遇進行合理調整,可以通過開展福利性措施的辦法來縮減稅務支出,確保高校的經營效益得到提升。

(四)優化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管理工作

當前時期,我國政府針對高校陸續出臺了諸多稅收優惠政策,其目的就是保證高校能夠健康穩定的發展下去。因此,高校應充分把握機會,在內部開展稅務管理的改進和優化工作,以促進對國家優惠政策的合理化運用,也能夠對高校的稅務管理情況進行有效完善。此外,國家對于高校營收方面的稅收有一定的政策傾斜,這就使得高校內部的科技研究以及提升服務等方面不需要繳納所得稅。所以,高校還應對這一優惠政策進行有效利用,同時加強與科技部門的溝通,從而實現科學合理的運用國家對高校的政策傾斜。還可以通過合理稅收籌劃方式來縮減高校的稅負,比如對技術開發轉讓等工作進行詳細記錄,不僅促進了我國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同時也提升了高校的經濟效益,從而實現高效的可持續發展。

三、高校稅務管理完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合理運用稅收籌劃

高校不能盲目的使用稅收籌劃,避免稅收籌劃工作的質量降低,高校應明確校內的各項工作,并挑選出與高等教育和科研事業相關的各項服務工作,有限對其進行籌劃。另外,稅收籌劃工作不僅適用于校內的各種教學行為,也同樣適用于全社會人員。在不斷完善高校的后勤服務過程中,涉及到比較豐富的領域和內容,如果高校進行對外經營時,取得的收益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但是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收益,國家予以免稅。因此,高校在對稅收籌劃進行合理應用的過程中,應加強對科研事業的重視程度,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最大限度地簡化高校的稅務負擔。

(二)合理運用低稅環境

通過研究高校的稅收籌劃工作,可以看出國家給予高校比較大的支持,此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債權債務資本、單位投資和融資租賃等,使得高校具有一個相對理想的稅收籌劃環境。因此,高校在加強稅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應合理運用這種理想的環境,認真明確各項免稅項目,并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確保高校能夠以最小的投入成本來獲取最大的收益。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稅收籌劃視角下,高校稅收管理工作較為復雜。這就要求高校內部的稅務管理人員必須提升自身的納稅意識,積極改進和優化稅務管理工作和管理水平,并通過高校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管理工作來合理安排高校內部的各項收支,從而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孫穎,齊玲.基于審計視角下的高校稅務風險控制初探——以昆明理工大學為例[J].稅收經濟研究,2018,108(02):60-63.

[2]陳小陽.新稅法下高校教師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淺析[J].納稅,2019,13(13):73-73.

[3]許學華.基于財務管理視角的集團公司稅收籌劃研究[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8,339(22):160+186.

第8篇

一、實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將風險導致的各種不利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學管理方法。風險管理和投資管理從來就是一對孿生兄弟,任何投資收益都是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取得的,在當前資金運用所處的市場環境下,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的高低決定了資金運用的成敗和效益,因此,加強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對資金運用是非常重要的。從2004年爆發的中航油事件來看,中航油最大的失誤就是涉足不熟悉的石油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沒有嚴格的風險限額控制措施。如果中航油能夠準確評估石油指數期貨頭寸的風險,并將風險控制在與資本對應的最大風險限額內,就不會造成5.54億美元的巨額損失。中航油事件的教訓是極為深刻的,從中也可以看出總風險限額控制在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我們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就應將這些風險控制在總風險額度范圍內。從而達成風險控制的總體目標。要想有效地控制每一項投資中所蘊含的風險就應建立科學的風險控制體系。建設好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風險預算管理、信用管理、內控管理和績效評估五個部分組成的風險控制體系,同時,為了更有效地發揮風險控制體系的作用,還必須建立一個能夠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組織架構和高效的運行機制。只有這樣,才能及時、準確、有效的識別、評估和控制各類風險,將總風險控制在預算范圍內。

二、科學預測投資項目的現金流量

在企業的投資決策尤其是長期投資決策中,準確識別投資項目未來現金流入量和現金流出量的大小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因為現金流量預測的準確度,直接影響到決策的質量。但是,與單獨實施的新建項目不同的是,公司投資的項目總是與本公司現有的經營業務活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費用和效益往往不易直接確定,這使得項目現金流量的識別工作變得非常困難。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就應遵循實際現金流量原則和增量原則來識別公司投資項目的費用和效益,正確區分沉沒成本、機會成本;相關費用和非相關費用;正確處理折舊費、稅金和融資成本;合理解決費用分攤等問題。對上述問題做出正確判斷后,剩下的任務就是按照常規做法和稅收的規定,分別估算項目的增量年經營費用、銷售稅金及附加和所得稅,然后編制現金流量表。

三、合理進行稅收籌劃

第9篇

關鍵詞:納稅籌劃納稅作用 實際應用

納稅籌劃其實并不是一個新生事物,在西方國家己有很長的歷史,不僅被政府認可,而且在會計主體中應用十分普遍,甚至已成為一種謀生的職業。可見納稅籌劃的重要性。在我國,稅收籌劃與合理避稅也越來越受到關注,并在企業中得到實際運用。

1、充分認識納稅籌劃對企業的積極作用

1.1,納稅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經營目標的有效途徑,是企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通過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實際,進行認真研究、精心籌劃,從中選出既不違犯稅法又確保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最佳方案。

1.2,納稅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是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手段。資金、成本(費用)、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費用)、利潤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1.3,納稅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減少違法行為,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

1.4,納稅籌劃有利于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稅收籌劃對節約稅收支出與降低產品成本具有同等意義及經濟價值。

2、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主要內容

2.1,合理避稅。合理避稅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會計知識,在不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對經濟活動的籌資、投資、經營等活動作出安排,以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少交稅或不交稅的目的。

2.2,合法節稅。隨著稅制的完善和征管漏洞的減少,避稅籌劃的難度越來越大。但是節稅籌劃的空間卻日益擴大。與避稅籌劃的非違法性相比,節稅籌劃是合法的,是順應立法精神的。

2.3,稅負轉嫁。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通過價格的調整與變動,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

3、納稅籌劃在現代企業中的實際應用

3.1,企業籌資納稅籌劃

企業的籌資渠道主要有財政資金、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企業自我積累等。從納稅角度看,這些籌資渠道產生的納稅效果有很大的差異,對某些籌資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幫助企業減輕稅負,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3.2,企業投資納稅籌劃

3.2.1投資地點的選擇

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時,應充分利用不同地區間的稅制差別或區域性稅收傾斜政策,選擇整體稅負相對較低地區進行投資,以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例如,我國經濟特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15%,而國內其他地區則為33%,差幅高達18%,因此,投資地點的不同選擇對投資凈收益將產生巨大影響。

3.2.2投資行業的選擇

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時,對有關行業稅收優惠及不同行業的稅制差別也不容忽視。例如,我國為鼓勵發展教育科學事業,對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為鼓勵吸引外資,引進技術,對從事生產性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享受“免二減三”的稅收優惠;而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按上述規定享受減免稅待遇期滿后,經批準在以后10年的經營期內繼續按應納所得稅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由此可見,投資行業的選擇也會影響企業的納稅成本,從而影響其收益。

3.3,企業經營納稅籌劃

3.3.1、收入籌劃策略

3.3.1.1銷售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企業銷售貨物有多種結算方式,不同的結算方式其收入的確認時間有不同的標準。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確認時間;賒銷和分期收款銷貨方式均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收入確認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貨款銷售,待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實現。這樣,通過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

3.3.1.2收入確認時點的選擇。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確認的標準條件,企業通過對收入確認條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企業應特別注意臨近年終所發生的銷售業務收入確認時點的籌劃。

3.3.1.3勞務收入計算方法的選擇。長期合同工程的收益計算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采用完成合同法為佳。因為完成合同法在工程全部完工年度才報繳所得說,故可獲得延緩納稅之利益。

3.3.2、成本費用籌劃策略

3.3.2.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存貨流轉有實物流轉和價值流轉兩個方面,由于實物流轉與價值流轉往往不相一致,因而必須采用某種存貨成本流轉的假設,采用適當的存貨計價方法在期末存貨與已售貨物間分配成本。存貨計價方法不同,企業存貨營業成本就不同,從而影響應稅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因此,存貨計價是納稅人調整應稅利潤的有利工具,選擇最有利的存貨計價方法能達到節稅目的。

3.3.2.2折舊方法的選擇。由于折舊要攤入產品成本,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因此,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算就成為十分重要的問題。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企業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折舊法,但企業稅收籌劃主要應考慮選擇稅法允許的折舊年限。

3.3.2.3費用的分攤與列支。通過對各項費用的計算、組合,使其達到一個最佳成本值,以實現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潤少繳稅。運用費用分攤與列支方法,并非任意夸大成本、亂攤成本,而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運用成本計算程序和核算方法等合法手段進行的財務稅收籌劃活動。

3.3.3、盈虧抵補籌劃策略

盈虧抵補是準許企業在一定時期以某一年度的虧損,抵減以后年度的盈余,以減少以后年度的應納稅額。這種優惠形式對扶持新辦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對具有風險的投資有相當大的激勵作用。盈虧抵補籌劃主要有以下幾點:

3.3.3.1提前確認收入。企業在有前五年虧損可供抵補的年度,可以提前確認收入。

3.3.3.2延后列支費用。如呆賬、壞賬不計提壞賬準備,可采用直接核銷法延后處理;將某些可控費用,如廣告費等延后支付。

3.3.3.3收購、兼并虧損企業。稅法規定:企業以新設合并、吸收合并兼并方式合并,被吸收或兼并企業已不具備獨立納稅人資格的,各企業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可在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的剩余期間內,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業逐年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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