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04:11
導語:在稅收與社會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xx年年,是實施新余地稅“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關鍵之年。市地方稅務研究會在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和市社科聯的指導下,在各設縣、區地稅局重視關心和各地研究會配合支持下,在全市地稅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和會員的積極參與下,全市地方稅務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各項得到了省局和省地方稅務研究會領導的肯定。xx年,全市調研文章質量與數量都取得了歷史最好成績。經省市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定,有7篇文章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xx年年度優秀科(調)研文章,有2篇在全市社會科學優秀論文評比中獲獎。同時,市地方稅務研究會被評為全省民間社會團體先進集體,新余市社會科學xx-xx年年度先進集體。尤其可喜的是,我們通過了省社聯的“十五”規劃項目《我國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稅有機統一研究》的課題鑒定,這是我市地稅組建以來第一次通過省級規劃立項鑒定??梢哉f,我市xx年年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無論是在全省地稅系統還是在全市社會科學理論系統均已經步入了先進行列。
(一)加強地方稅務研究會自身建設
研究會是地稅部門聯系社會各界熱心地方稅收學術研究的非營利性群眾社團組織,要充分發揮好研究會的職能作用,重在加強自身建設,關鍵是加強組織和管理。我們進一步加強了領導,思想上重視,工作上支持,人、財、物上給予保障,為研究會工作開展創造了良好工作環境,極大激發和鼓勵了廣大地稅調研工作者和會員的積極性,增強了做好地方稅務研究會工作的信心和決心。市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偉華同志經常過問地方稅務研究會的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難題,從經費和人員上對地方稅務研究會予以保障。目前地方稅務研究會按照省地方稅務研究會的要求,真正實現了有機構、有固定場所、有專職人員。應該說,地方稅務研究會各項工作已經逐步走向規范化道路。
(二)成功舉辦全省地稅系統第三片區研討會
我們緊緊圍繞xx年年全省地稅總體工作思路,結合新余地稅工作實際,突出地稅調研重點。我們按照贛地稅發{xx年}29號文件關于做好xx年年全省重點調研課題的要求,認真牽頭做好第三片區重點調研課題的各項工作。市局專門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課題的安排工作,要求各地必須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認真抓好全省第三片區的課題的研究工作。一方面,我們在全市抽調了調研骨干人員,集中精力,重點抓好《發揮地稅職能,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研究》、《創新地稅系統工作管理機機制,提高行政效率研究》、《提高地稅系統三個服務水平研究》、《加強地稅文化的研究》四個課題具體調研工作,定期召開課題研討會,認真討論提綱,確定調研方向。同時積極主動與課題成員單位省局直屬分局、南昌市地稅局溝通,認真把課題落實到每個成員單位。為增加全市重點課題的領導力和科室參與的廣泛度,推進全市調研工作深入開展,我們把省局重點調研課題擬實行市局領導掛點制和機關科室參與制:每個重點課題將由市局領導親自掛點;每個重點課題實施牽頭單位領導負責制,每個牽頭單位指定一名局領導具體負責;相關業務科室全程參與相關重點調研課題調,切實做到人員、經費、時間三到位。同時,把全省重點課題的調研情況列入今年績效管理考核。在第三片區論文推薦會上,與會人員對我局提交的論文高度評價,我局有四篇文章在第三片區薦會上予以推薦。另一方面,精心組織了兩次全省第三片區地方稅收課題研討會議,對第三片區地方稅收課題進行編印成冊。整個組織協調工作得到了省地方稅務研究會領導的高度評價。
(三)積極推進調研成果轉化
我們十分注重調研成果的轉化,特別是各級地稅局領導重視提高地稅調研質量,在多出精品上下功夫,花力氣,從突出地稅收入中心和地稅實踐急待解決的問題入手,潛心研究事關經濟與地方稅收宏觀協調發展的關系與政策理論問題,力求調研成果能為領導決策參謀服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遵循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充分考慮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趨勢以及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對未來地方稅收的影響程度,經實事求是預測分析和判斷,完成了《全市xx年年-2012年地稅收入預測分析》專題調研,針對全市地稅收入連續幾年高速增長,地稅收入增長已經大大高于全市經濟增長速度的現狀,明確了提出了今后幾年全市地稅收入增長會稍慢于我市經濟增長速度,地稅收入應該建立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之上,從而為我市科學制定經濟發展目標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建議。
(四)不斷提高調研文章質量
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市地稅系統稅收科(調)研成果評選工作,鼓勵全系統干部職工積極投身稅收科(調)研活動,繁榮學術研究,大力推進地稅科(調)研精品戰略,使科(調)研成果更好地圍繞地稅中心,指導地稅實踐,促進全市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我們制定了《新余省地方稅收優秀科(調)研成果評選辦法》。同時,我們在11月組織了全市地稅系統優秀論文評比工作,共有38篇文章參加了此次評比。在評比過程中,我們嚴格遵循“客觀公正、擇優公開、逐級負責、嚴格篩選”的原則,為體現評選工作的獨立、公正,規定評審人員原則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在市級(含)以上地方稅務研究會常務理事中產生,必要時可以邀請地稅系統外有關財稅理論專家作為評審組成員。本單位評審人員人數不得超過評審人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同時論文作者不得作為評審人員。通過評審,真正把一些反映地方稅收工作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積極指導意義的論文及其他調研性成果推薦上來進行獎勵。由于工作機制的創新,全市調研質量有了明顯提高。
xx年年,全市地方稅務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成績的取得。是各級領導對地方稅務研究工作重視與支持的結果,特別是凝聚了廣大地稅系統科研人員的辛勤汗水。在成績面前,我們要高興,但不能陶醉,跳出新余看新余,在全省地稅系統,我市的地方稅務研究與贛州等一些起步比較早的地市還有一定的差距,與外省一些稅務部門的差距更大。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全員調研的氛圍不行。少數部門對地方稅務研究工作重視程度不高,認為地方稅務研究是務虛的,甚至認為地方稅務研究就是地方稅務研究會的事。二是稅收理論調研人員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素質上都比較薄弱。目前,全市地稅干部熱愛稅收科研工作幾乎寥寥無幾,一些從事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理論素質較差,遠遠不能適應新時期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的需要。三是經費保障經費嚴重不足。一些地方對省市局下達的重點調研課題在財力難以得到保障,我們有的課題組成員為了確保課題質量,自行出錢購書,一些地方對課題組所開展的必要的費用不予支持,在地方稅收科研經費上舍不得投入,直接影響了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的開展。四是對地方稅務研究工作配合不力。對地方稅務研究下達的課題存在互相推諉的現象,一些科室對地方稅務研究工作存在抵觸現象。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認真研究對策,我們將進一步加強研究,爭取市局黨組對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的重視,進一步提高地方稅務研究工作能力。二、2012年全市地方稅務研究工作要點
2012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作出的戰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承上啟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地方稅務研究工作,意義十分重大。今年全市地方稅務研究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辦會政治方向,圍繞地稅中心,相對前瞻研究,貼近地稅實際,立足應用對策調研,促進地稅事業發展”的工作宗旨,不斷加強研究會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努力把我市地方稅務研究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推上一個新臺階,為促進新余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貢獻。
(一)圍繞“兩個中心”,力求在調研上下功夫。要進一步強化地方稅務研究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地稅事業發展“兩個中心”,使地方稅務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地稅事業發展。今年省局提出的全省地稅主要工作是深入推進“兩項建設”(規范化建設、地稅文化建設)著力提升“三個水平”(依法治稅水平、稅源管理水平、隊伍建設水平),推動全省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在促進江西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有更大作為。全市各級地稅部門要圍繞地稅中心開展工作。按照“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機關與基層相結合;理論工作者與實際工作者相結合;群眾性調研與專項調查相結合”的要求,積極組織開展基層群眾性地稅學術調研活動。著力抓好專項調研活動,積極謀劃開展以實現新余“兩個率先,一個努力發展規劃目標題的專項地方稅收調研活動,為實現全市地稅“十一五”發展規劃的各項目標提供思想和智力支持。
【關鍵詞】 收入分配; 稅收遵從; 城鎮居民; 基尼系數
【中圖分類號】 F812.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20-0096-05
一、研究背景
20世紀中期以來,隨著西方國家宏觀調控的不斷完善,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控作用逐漸加強,從稅收角度研究收入分配問題的成果日漸豐富。與此同時,一些學者開始試著反向思考收入分配差距對稅收遵從度的影響。Adams[1]提出的公平理論認為,社會成員會根據個人付出與自己獲得絕對報酬量的縱向比較、個人付出與他人付出的橫向比較進行行為調整,如其產生不公平感,會采取一定的措施來改變別人或自己的經濟行為狀態。Thibaut et al.[2]發現社會成員的國家制度公平感影響其遵守法律和法規的程度,如果認為國家的制度缺乏,社會成員往往會通過違法的方式使國家的制度重新達到公平。Song and Yarbrough[3]通過對家庭調查樣本數據的分析,Westat Inc[4]根據調查數據,Spicer and Becker[5],Scott and Grasmick[6]通過實驗性稅收游戲數據,Alm et al.[7]運用歷史數據分析,Kim et al.[8]對社會公平以及納稅遵從等變量的動態回歸分析,Richardson[9]通過對跨國數據的研究等都驗證了納稅人對稅制公平的感知影響其納稅遵從。
國內學者在稅制公平和納稅遵從等問題的研究中也開始注意到稅制帶來的收入分配對稅收遵從的影響。陳成文和張晶玉[10]、蘇月中和郭馳[11]、童疆明[12]等,從收入水平、納稅人地位、稅制公平性以及稅率等角度展開研究,均發現稅制的收入分配公平程度對納稅遵從產生了顯著的正向效應。
通過上述有關居民收入分配與稅收遵從的研究不難發現,收入分配對稅收遵從及稅收政策有效性的反向影響已開始納入學術界研究視野。在國內外研究的基礎上,本文從微觀視角探討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的影響,從宏觀視角分析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稅收調節現狀,進而提出通過稅制優化調節城鎮居民收入分配促進稅收遵從的政策建議。
二、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的影響分析
隨著Adams[1]提出的公平理論引起學術界的關注,稅制收入分配引起的公平問題及其對稅收遵從的影響方面的研究逐步得到了拓展。通過對影響納稅人稅收遵從公平感的判斷,可以分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動公平三個維度,其中分配公平維度是由稅制設計本身決定的,在三個維度中居于中心地位。隨著國外實驗方法、歷史數據以及動態回歸分析等的應用,納稅人對社會公平的感知在其稅收遵從決定中存在著重要關系逐步被反映出來。同時,國內學者通過問卷調查、實驗分析以及規范分析等方法進行的研究也使得我國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影響的作用機制和影響程度逐步得到了明晰和度量。
(一)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的影響機制
目前,國內外學者對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影響稅收遵從的機制分析,主要通過問卷調查、稅收實驗、模型分析、根據問卷數據進行回歸分析等方法進行,從收入水平、納稅人地位、稅制公平性以及稅率等角度展開,眾多研究均發現稅制公平性對稅收遵從產生了顯著的正向效應(如表1)。
從上述研究結論可以發現,在既定的稅制下,納稅人既關心自己繳納稅款帶來的自身收入的減少和福利水平的降低,又關心稅制帶來的相對收入變化。當稅制帶來較為公平的收入分配狀態時,納稅人會獲得公平感,從而在較大程度上實施稅收遵從;而當稅制并未帶來較為公平的收入分配狀態,甚至擴大收入分配差距時,納稅人會獲得不公平感,納稅人會設法實施偷逃稅等稅收不遵從行為,以減少自己應繳納的稅款,來補償這種不公平感(如圖1)。同時由于稅收稽查覆蓋面有限,總有部分納稅人獲得偷逃稅的成功,容易形成模仿效應,導致原來實施稅收遵從的納稅人也變得不遵從。因此,保持稅制的收入分配公平是稅收管理的最重要原則,它要求經過稅制調節后形成比征稅前更為公平的社會收入分配狀態,一旦經過稅制調節后無法形成比征稅前更為公平的社會收入分配狀態,納稅人就會產生稅收不遵從的動機。
(二)我國稅制收入分配公平對稅收遵從的影響程度
在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的影響機制逐步明晰的基礎上,借鑒國外學者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國內學者通過問卷調查、實驗分析以及規范分析等方法對我國稅制收入分配因素對稅收遵從影響程度進行了統計描述和度量(如表2)。雖然國內學者的問卷范圍和試驗對象存在差異,但從表2中的稅制分配公平對稅收遵從的影響程度研究概況可以發現:稅制收入分配公平對稅收遵從的影響存在顯著正相關,即當納稅人認為稅制促進了收入分配公平,能夠提高其稅收遵從。
三、我國稅制對城鎮居民收入分配調節現狀
從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的調節來看,稅制通過稅種設計、稅率選擇、稅基設定,向社會成員普遍課征以調節收入分配,彌補市場分配機制的不足,縮小收入差距。就我國稅制而言,當前調節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有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個人所得稅①。
就流轉稅類而言,現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均與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正向變化,隨著收入增加而增加,并且不同收入組城鎮居民承擔的流轉稅絕對額存在較大差距。本文采取劉怡和聶海峰[22]估算廣東省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在不同收入群體的負擔的方法,通過對比各收入組所承擔的流轉稅稅負情況,發現我國城鎮居民各收入組承擔流轉稅絕對額的差異并不足以抵銷收入的差距。與流轉稅絕對額相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稅負均呈現明顯的累退性。城鎮居民困難戶組承擔的流轉稅稅負最高,為8.58%,遠高于最高收入組(5.73%)和高收入組(6.07%),甚至比平均值(6.31%)高2.27%,累退性非常顯著??梢?,在我國城鎮居民各收入組中,中低收入群體承擔了過高的流轉稅稅收,流轉稅類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方面作用消極(表3)。
就具有難以轉嫁特征的個人所得稅而言,在我國稅制中起著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角色,在其稅收要素中超額累進稅率、費用扣除、加成征收等規定體現了“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的原則。在城鎮居民不同收入組別的個人所得稅支出中,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趨勢較為明顯,表4中的數據體現了其累進性。但表4中的數據同樣表明,我國個人所得稅對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的調節效果比較弱,個人所得稅對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的影響較小。按2011年相關數據估算,我國城鎮居民最低收入組個人所得稅稅負為0.059%,即使在負擔最重的最高收入組其個人所得稅負也僅為2.159%,這與稅率設計相差較大。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在調節城鎮居民收入分配方面有正向作用,體現了一定的累進性,但其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的發揮。
就我國城鎮居民收入中來源透明性較低的“隱性收入”(主要包括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等)稅負而言,個人所得稅對于居民財產性收入差距的調節發揮了正向的調節效果②。我國城鎮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基尼系數由2011年的0.5602下降到0.5538,并且在2005年到2011年財產性收入稅后的基尼系數均小于當年稅前的基尼系數(見表5)。但其調節力度卻很弱,如2011年城鎮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基尼系數在經過個稅調節后僅降低了約1%(見表5),并且,2011年城鎮居民財產性收入在稅前平均為648.97元,征稅后只減少了79.5元,為稅前的12.25%。
上述分析表明:目前占我國稅收收入比重最大的流轉稅對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公平調節具有負面影響;受稅收收入占比小和稅制設計不完善等因素影響,個人所得稅對城鎮收入分配公平調節功能有限。尤其是現行稅制對我國城鎮居民隱性收入調節作用微弱,亟須完善優化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公平的稅制體系和促進城鎮居民收入稅收遵從的機制設計。
四、調節城鎮居民收入分配促進稅收遵從的政策建議
通過本文的分析,不難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居民收入分配較為公平的社會,需要一個稅負合理的稅制體系,如果稅制體系不能通過合理征稅來改進其收入分配狀態,會使得居民降低其稅收遵從度,特別是難以查實的隱性收入的稅收遵從度。因此,本文建議繼續優化現行稅制,從以下幾個方面調節居民收入分配,促進我國城鎮居民稅收遵從。
首先,完善稅制體系,實現稅收公平原則。從國際經驗來看,在一國稅制體系完善中注重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協調已成為世界性趨勢,即通過間接稅體現稅收效率原則,通過直接稅體現稅收公平原則。在進一步的稅制體系完善中應把促進收入分配公平作為稅收制度的重要目標,從而促進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公平和稅收遵從度提高。如應在體現效率基礎上,考慮增值稅等流轉稅的公平目標;應進一步明確公平為目標的稅種,如考慮完善個人所得稅,促進其公平收入分配功能實現;應加強促進居民收入分配相關稅種的立法,如財產稅等。
其次,優化稅收征管,促使隱性收入顯性化。通過稅收征管優化和稅收征管的實施可以減少納稅人對稅制體系不完全信息帶來的不公平感。同時,隨著信息化技術的實施,完善統一的納稅人身份識別碼制度、第三信息報告制度和交易的非現金結算等制度,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通過加強稅源(如稅務登記、稅源預測與監控、賬簿憑證、納稅信息的采集等)管理、納稅評估、匯算清繳、稅務審計、反避稅以及稅收政策管理等措施可以促使納稅人隱性收入顯性化,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
最后,提倡約束并舉,增強居民納稅意識。開展“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稅收政策的最終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宣傳,平衡居民納稅負擔與公共品收益的公平感,從而有效地提升居民的納稅意識。形成公民納稅的“社會約束”,實行法律、法規、政策等硬約束與道德規范、輿論氛圍等軟約束共同作用的納稅環境,增強居民自覺納稅意識。
【參考文獻】
[1] ADAMS J S. Inequity in Social Exchange. In L. Berkowitz(Ed.),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M].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65(2):267-299.
[2] THIBAUT J, et al. Procedural Justice as Fairness[J]. 26th Stanford Law Review,1974,26(6):1271-1289.
[3] SONG Y D,YARBROUGH T E. Tax Ethics and Taxpayer Attitudes: A Survey[J].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78,38(5):442-452.
[4] WESTAT Inc.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mpliance Factors Study Qualitative Research(Report Prepared for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Z].1980:5-8.
[5] SPICER M W, Becker L A. A Fiscal Inequality and Tax Evasion: an Experimental Approach[J]. National Tax Journal, 1960,33(2):171-175.
[6] SCOTT W J,GRASMICK H G. Deterrence and Income Tax Cheating:Testing Interaction Hypotheses in Utilitarian Theories[J].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1981,17(3):395-408.
[7] ALM J,BETTY R J,Michael M. Estimating the Determinants of Taxpayer Compliance with Experimental Data[J]. National Tax Journal, 1992,45(1):107-114.
[8] KIM C K, Evans J H, Moser D V. Economic and Equity Effects on Tax Reporting Decisions[J]. 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2005,30(7-8): 609-625.
[9] RICHARDSON G. Determinants of Tax Evasion: A Cross-country Investigatio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 ccounting,Auditing and Taxation,2006,15(2):150-169.
[10] 陳成文,張晶玉.社會公平感對公民納稅行為影響的實證研究[J].管理世界,2006(4):57-65.
[11] 蘇月中,郭馳.納稅遵從行為的實證研究[J].稅務研究,2007(6):50-53.
[12] 童疆明.社會公平感與稅收遵從的實驗分析[J].新疆財經,2008(4):57-62.
[13] WRNERYD K E,WALERUD B.Tax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Some Interview Data on Tax Evasion in Sweden[J]. Journal of Economic Psychology, 1982(3):187-211.
[14] ROBERT M,et al. A Study of Admitted Income Tax Evasion[J]. Law & Society Review, 1978,13(1):73-89.
[15] COWELL F A. Tax Evasion and Inequity[J]. Journal of Economic Psychology,1992,13(4):521-543.
[16] BLOOMQUIST K M. Tax Evasion, Income Inequality and Opportunity Costs of Compliance[C]. Paper presented at the 96th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National Tax Association,2003:91-104.
[17] 羅延平.基于期望理論的納稅遵從行為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18] 邱伊莎.個人所得稅納稅遵從的非理性因素分析[D].華中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19] 肖玲.稅收道德與納稅遵從相關性研究[D].湖南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20] 張國強.基于累積前景理論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遵從研究[D].河北經貿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
本文通過對企業進行合理避稅的界定和方式選擇的分析,旨在使企業選擇策略,以便使廣大經營者及會計人受到理解與重視。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或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企業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可取得節約稅收成本(savingtax)的稅收收益,以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依法納稅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而依法進行稅收籌劃已取得更大的稅收收益也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
[關鍵詞]企業避稅避稅策略稅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稅的界定
1.1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調查
跨國公司每年“避稅”達幾百億元。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內經營與國際慣例的接軌,避稅現象將越來越普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都各有避稅秘方,雖然說避稅違反了稅收立法意圖,有悖于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但避稅并不違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稅之說。正因如此,很多外資企業采取各種招術,以達合理避稅的目的。
1.2合法避稅
納稅人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合法的手段,通過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安排盡量減少納稅稅額。所以避稅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稅、漏稅另當別論,不屬于本文研究的范圍。
2企業避稅的策略
社會關系紛繁復雜,企業避稅的方式也千差萬別,各企業有各企業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據筆者了解,絕大多數企業在現實生活中的避稅手段相當高明,可謂輕車熟路,總結起來無外乎有以下幾種方式:
2.1生產環節的避稅方法
2.1.1轉讓定價
1)通過在國外設分部在國內加工制造的企業,總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價格,增大負債,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使收益減低,甚至出現虧損,在虧損后,還會增加投資,常年如此,稅務部門拿這種做法也無可奈何。這種做法被審計人員叫做“轉移定價”。
2)轉讓定價是現代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進行國際避稅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現代經濟生活中,許多避稅活動,不論是國內避稅還是國際避稅,都與轉讓定價有關。它們往往通過從高稅國向低稅國或避稅地以較低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或者從低稅國或避稅地向高稅國以較高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使國際關聯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減輕。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采取這鐘方式。
2.1.2貸款高利率
1)利用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高于國際市場價格,或隱藏在設備價款中的一種手法。外商利用人們不了解設備和技術的真實價格,從中抬高設備價格和技術轉讓價格,將企業利潤向境外轉移。它們在抬高設備價款的同時,把技術轉讓價款隱藏在設備價款中,以躲避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納的預提稅。勞務收費標準“高進低出”。關聯企業之間相互提供服務或勞務,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費高,境內公司收費低甚至不收費。有的還虛列境外公司費用。
2)國際避稅地建公司
運用避稅港進行避稅是跨國納稅人減輕稅負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維持稅收制度在籌措國家財政資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國稅務當局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在跨國納稅人不斷運用避稅港的情況下,國家的稅收權益不斷遭到損害,稅收收入受到影響,稅收的公平原則也相應遭到破壞。因此,許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特別注意如何防止跨國投資經營者運用避稅港從事避稅活動。
2.2投資環節避稅方法
2.2.1選擇投資企業類型的方法
1)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是指投資者依據稅法對不同類型企業的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對企業類型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的方法。我國企業按投資來源分類,可分為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對內、外資企業分別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同一類型的企業內部組織形式不同,稅收政策也不盡相同。因此,對不同類型的企業來說,其承擔的稅負也不相同。投資者在投資決策之前,對企業類型的選擇是必須考慮的問題之一。
2)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僅在使用的稅率上明顯不同,同時,法律對外資企業又提供很多的優惠政策,所以,通過改內資企業為外資企業,披上外資企業的面紗,就可以輕松避開其所使用的高稅率。
3)另外,內資企業統一按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繳納各項稅收,稅收負擔基本上趨于公平,但仍可以通過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以達到避稅目的。所以,企業通過“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實現避稅的目的,當然,這種方式使用不當會存在是否合法的問題,有可能出現偷稅情形。
2.3選擇投資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資方式是指投資者以何種方式投資
一般包括現匯投資、有形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等方式。投資方式選擇法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對投資方式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2.3.2企業外商投資
眾所皆知,絕大多數的企業形式,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例,投資者都可以用貨幣方式投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械設備或其他物件、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投資。而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投資,以便引進國外先進機械設備,以提高中國的生產和服務的質量和科技含量,中國稅法規定,按照合同規定作為外國出資者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經審查批準,外資企業以增加資本新進口的國內不能保證供應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3.3無形資產帶來的效益
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甚至可創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額利潤。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它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投資者利用無形資產也可以達到避稅的目的。
2.3.4采取貨幣出資也同樣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外國投資者在投資總額內或以追加投入的資本進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4選擇投資產業的方法
2.4.1選擇投資產業的方法
投資者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對投資產業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方法。具體來說,不同的投資產業使用的稅收優惠不太一樣,我們國家的稅法提供的稅收優惠,主要是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一定的年限內享受減免稅收的待遇。所以選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也是合理避稅的方式之一。
2.4.2新稅法的頒布實施
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國務院,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同時,稅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如: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利用“三廢”作為主要原料的企業可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與其有關的咨詢、服務、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所得稅等。
2.4.3企業也可以生產出口產品,從而享受稅收優惠
中國稅法規定,對報關離境的出口產品,除國家規定不能退稅的產品外,一律退還已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退稅的產品,按照國家統一核定的退稅稅率計算退稅。
2.5選擇投資地點的方法
2.5.1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2.5.2虛設信托財產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與信托財產的分離,但信托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3成本費用環節避稅方法
3.1材料計算法
材料計算法是指企業在計算材料成本時,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業本身的成本計算方法。材料是企業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材料價格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價格波動必然影響產品成本變動。但是在材料市場價格處于經常變動的情況下,材料費用如何計入成本,直接影響當期成本值的大?。煌ㄟ^成本影響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的大小。一般來說,材料價格總是不斷上漲的,如果企業采取讓后進的材料先出去,計入成本的費用就高,否則勢必使計入成本的費用相對較低。如果企業正處所得稅的免稅期,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的材料先出去以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利潤越多,則繳納所得稅越多,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的材料先出去,將當期的材料費用盡量擴大,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少繳納所得稅的目的。
3.2折舊計算法
折舊是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中的那部分價值。折舊的核算是一個成本分攤的過程,即將固定資產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式,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不同的折舊方法對于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時間會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舊方法導致的年折舊額提取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制下納稅額的差異及比例稅制下納稅義務承擔時間的差異。企業正是利用這些差異來比較和分析,以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達到最佳稅收效益。
參考文獻
[1]孫成方:避稅與反避稅[J].稅收實務
[2]楊輝:避稅籌劃的合理性分析[J].財會與財政
[3]張海雨:我國現行稅法下的避稅思考[J].上海財稅
致謝
本論文設計在()老師的悉心指導和嚴格要求下業已完成,從課題選擇到具體的寫作過程,無不凝聚著()老師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畢業論文寫作期間,()老師為我提供了種種專業知識上的指導和一些富于創造性的建議,沒有這樣的幫助和關懷,我不會這么順利的完成畢業論文。在此向丁老師表示深深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臨近畢業之際,我還要借此機會向在這四年中給予了我幫助和指導的所有老師表示由衷的謝意,感謝他們四年來的辛勤栽培。不積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課老師認真負責,在他們的悉心幫助和支持下,我能夠很好的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并在設計中得以體現,順利完成畢業論文。
關鍵詞:所得稅會計;存在問題;發展措施
Abstract
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stoexaminetheaccountingincomeandtaxableincomedifferencesi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isabranchoftheaccountingdiscipline.Forthepurposeoftaxation,accordingtoeconomicrationality,fairtax,pro-competitionregime,inaccordancewiththerelevanttaxlawsandregulations,determinetheamountoftaxableincomeforacertainperiodoftimetotheoperationofthebusiness,aswellasotherincomeforincometax.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tostudyhowtodealwithaccountingstandardsinaccordancewiththecalculationofpre-taxprofitsandthetaxcalculatedinaccordancewiththetaxableincomethedifferencebetwee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bornintheWestfieldofaccountingandbythelong-termresearchandpracticehavedevelopedmoremature.InChina,accountingforincometaxesarestillintheinitialstageofdevelopment.Inthispaper,thedevelopmentofChina''''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causestheconten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inthedevelopment,improveChina''''staxmeasures,suchastheaccountingaspec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ontheestablishmentofappropriatenationalconditionsofChinatoexploreanumber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
Keyword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developmentmeasures
所得稅會計是研究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是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所得稅會計就是研究如何處理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虧損)與按照稅法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之間的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由于會計核算的結果即會計收益是計算應納稅所得的前提,而計算應繳所得稅必須以應納稅所得為依據,為了計算應繳所得稅,必須對稅前會計利潤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使之成為應納稅所得,這就產生了所得稅會計問題。那么對于我國所得稅會計改如何改善問題,又如何發展呢?
一、所得稅會計涵義及成因
所謂所得稅會計,通俗地說,就是研究如何對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法計算的應稅所得(或虧損)之間的差異進行會計處理的理論和方法。
我國的所得稅制度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進行確立和發展起來的。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我國原有的稅制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影響稅收作用的發揮。因此,我國對稅制進行了改革和調整。所得稅會計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存在差異所致。會計收益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核算的總收益或總虧損,一般就是財務報告中的稅前利潤總額;而應稅收益是指按照稅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計算出來的一定時期的應稅所得。會計收益是依據會計準則的規定核算得出的,而應稅收益是根據國家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定的,由于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相對獨立,二者規范的對象不同,體現的要求也不同,往往存在差異,所以分別依據其計算的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存在差異是不可避免的。正是由于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差異的存在,所以產生了對二者之間的差異進行處理的所得稅會計。
二、所得稅的性質
所得稅是調節國家和企業間利益分配的重要手段,各國都比較重視對所得稅會計的規范。《企業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以下簡稱:新準則18)不僅充分考慮了我國的具體國情,而且考慮了我國經濟發展與國際接軌的客觀需要,對于規范我國企業所得稅各種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一)所得稅是一種宏觀費用支出
它直接構成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是企業消耗社會資源等而應發生的支出,而不是企業為取得某種資產或收入而發生的支出。
(二)所得稅是一種法定費用
它的發生額取決于國家的所得稅法,具有無償性、固定性和強制性,這與由股東大會決定的按股權比例分配的利潤不同。
對所得稅性質的界定,不僅有利于企業管理者合理預測企業收益,而且有利于正確制定所得稅會計政策,報告有關所得稅的信息。
三、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所得與應稅所得額,由于存在永久性和時間性的差異,因此,應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應付稅款法
本期發生的納稅所得額和會計所得之間的差異,如在本期發生,而在以后期間不能轉回的,在計算所得稅時,按稅規定計算的應繳所得稅額,列作當期的利潤分配。
(二)納稅影響會分法
本期發生的納稅所得額和會計所得之間的差異,如在本期發生,而在以后期間可以轉回的,這種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產生的影響,應按照企業本期會計所得計算的應繳所得稅列作利潤分配,同時將時間性差異額,作為遞延稅款,設置“遞延稅款”科目,會計處理方法分為遞延法和債務法。遞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發生的遞延稅款,保留到這一差異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后期間予以轉銷。債務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發生的預計遞延稅款,保留到這一差異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后期間予以轉銷。
(三)遞延法
是將本期暫時性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時轉回原已確認的暫時性差異對本期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其特點是遞延稅款的賬面余額是按照產生暫時性差異時所適用的所得稅率計算,而不是現行稅率計算確認的,在稅率變動或開征新稅時,對遞延稅款的賬面余額不作調整,因而遞延稅款賬面余額不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也不代表收款的權利或付款的義務;本期發生的暫時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用現行稅率計算,以前發生而在本期轉回的各項暫時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一般用原稅率計算。
(四)債務法
是將本期由于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后的各期,并同時轉回已確認的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在稅率變更或開征新稅時,需要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的賬面余額。債務法的特點是:本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對未來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在資產負債表上作為將來應付稅款的債務,或者作為代表預付未來稅款的資產。
四、我國所得稅會計存在的問題
所得稅會計需要在它所依據的兩個尺度——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及所得稅法相對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和發展?!皟蓜t”和新稅法已提供了這樣的條件,然而,無論是“兩則”還是新稅法都有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計稅差異性的受制
稅前賬面收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受制于稅收目的與財務報告目的的差異。稅收要依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同時要考慮可操作性。財務報告真實而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變動及現金收支等情況,是為相關的投資者、債權人等進行決策提供的可靠依據。因而,應稅收益的確認,更多的應用收付實現制;而財務會計的稅前賬面收益的確認則往往遵循權責發生制。
(二)沒有獨立的稅務會計處理標準
目前,我國還沒有獨立的稅務會計處理標準,許多規定還必須依賴于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會計與財務及稅務等法規攪在一起的現象至今還沒有重要改觀,如在企業有關財務法規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業務招待的開支標準,利潤分配程序中的“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其實不是會計問題,而是稅法應規范的問題。另外,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所得稅是只對實際收到的股利計征,還是按股權投資比例計算的實際投資收益計征,所得稅法也未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可以看出,把兩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財務會計為社會有關方面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也不利于實現稅收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
(三)沒有健全的制度法規
完備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可以保證財務會計為稅收提供可靠、及時的會計信息,為所得稅會計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而健全完善的稅收法規能使得所得稅會計有法可依。然而目前我國具體會計準則少,實施范圍有限。稅法與財務會計法規體系還沒有完全獨立,所得稅法比較簡單,剛性不強,不能自成一體。這些都不利于財務會計與所得稅會計的分離與發展。
(四)《規定》還不完善
1994年6月財政部頒布了我國《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對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差異的產生、調整、轉銷等作出了規定。在《規定》中將原列入利潤分配的所得稅改作費用支出列入損益類科目,并對應稅收益與會計收益之間的差異即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給出了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所得稅影響會計法和應付稅款法。采用所得稅影響會計法時,既可用遞延法,也可用負債法,但《現定》對所得稅影響會計法的應用加有限制條件,即當稅前會計收益小于應稅收益時,只有在以后時間性差異轉回的時期內有足夠的應稅收益于以轉銷的企業,才能夠采用所得稅影響會計法,否則,只能采用應付稅款法進行會計處理。
總之,我國對所得稅的會計處理規定還是粗線條的。隨著具體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新的情況很快就會出現,如《具體會計準則一投資》中對長期投資重估價,基本上是按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處理,這就必須才“資產重估”涉及到的所得稅問題作出處理規定,同樣,對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投資采用權益法處理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問題也必須作出處理規定。
五、完善我國所得稅會計的措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建立與完善所得稅會計制度尤為重要,很好的運用所得稅會計,對于緩解征納雙方矛盾,保證所得稅按時足額入庫,促進我國稅收征管和會計處理與國際慣例接軌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研究完善所得稅會計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一)重視所得稅的合理避稅策劃,強化所得稅會計觀念
重視所得稅的合理避稅策劃,強化所得稅會計觀念;而稅務部門則應認真研究稅務會計方法,加強稅務立法工作,制定縝密合理的稅收政策,加強反避稅工作。只有通過不斷的避稅和反避稅斗爭,所得稅會計才能不斷地發展并得以完善。應稅收益是根據會計收益調整得到的,完善的所得稅會計,可確保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所得稅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凈收益是衡量企業成就的主要尺度。而如何節約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決策。所得稅對企業的組織形式、財務安排、交易方式等都有影響,企業進行決策時不能不考慮所得稅這一重要因素。嚴格的所得稅會計核算,能確保企業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
(二)制定與國際接軌的所得稅會計規范
從目前國際會計的發展趨勢來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務上,均傾向于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美國學者F.D喬伊和V.B貝維希對24個國家的l000家大型企業的會計實務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雖然傳統上遞延所得稅會計只用于美、加、英、澳等國家的公司,但它似乎在國際上得到認可。24個國家中不贊成這種會計做法的只有比利時、芬蘭、意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6個國家的公司,占國家總數25%。連傳統上屬于大陸法系的德、法等國家的公司,也傾向于采用這種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許多學者認為,向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邁進,將是所得稅會計的發展趨勢。
(三)廣泛進行所得稅會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
在我國,對于所得稅會計的研究雖然正逐漸加深,但是總體來說還顯得不夠,研究范圍也僅限于業務的會計處理,對于所得稅的處理重視不夠。應該加大所得稅會計的宣傳力度,通過研討會、報刊雜志等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所得稅會計學術活動,進一步研討與國際會計慣例基本協調且具有中國特色的所得稅會計發展思路。鼓勵會計部門、稅務部門等共同探討所得稅會計的發展方向,使其符合國情,易于操作。
(四)健全所得稅會計人力資源
企業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不一致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折舊費用、工資及三項費用支出、投資收益、試營收入、利息支出、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國撥補貼、虧損彌補、減免稅收入等等,核算起來,工作量很大。現在,部分企業由于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稅務專管員的時間精力也有限,只是部分企業的納稅利潤不真實,導致國家稅源流失。因此,國家有必要明確規定,企業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核算基礎上,另帳反映企業稅款的實現和上繳情況。這樣,既有利于國家加強稅收征管,減少稅源流失,也有利于企業重視對稅務策劃的研究,加強納稅核算與管理。
六、結論
目前,所得稅會計是我國會計的一個薄弱環節,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會計制度和所得稅制度相對獨立的條件下,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的差異日趨擴大。我國必須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所得稅會計理論,盡可能地縮小我國與其他西方發達國家及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差距。這樣既可以使我國所得稅會計理論和實務尋求發展,又可實現與國際的接軌。
參考文獻
[1]曲玲-淺析所得稅會計[J]-《時代經貿》-2007(87)期
[2]任耿峰-淺析所得稅會計[J]-《遼寧建材》-2003(03)期
[3]徐曉琴-淺析我國所得稅會計[J]-《會記之友》-2008(02)期
[4]宋為民-淺析所得稅會計[J]-《會記之友》-2004(11)期
致謝
本論文設計在老師的悉心指導和嚴格要求下業已完成,從課題選擇到具體的寫作過程,無不凝聚著老師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畢業論文寫作期間,老師為我提供了種種專業知識上的指導和一些富于創造性的建議,沒有這樣的幫助和關懷,我不會這么順利的完成畢業論文。在此向老師表示深深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臨近畢業之際,我還要借此機會向在這四年中給予了我幫助和指導的所有老師表示由衷的謝意,感謝他們四年來的辛勤栽培。不積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課老師認真負責,在他們的悉心幫助和支持下,我能夠很好的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并在設計中得以體現,順利完成畢業論文。
論文關鍵詞:逃稅,博弈模型,逃稅方式,治理
逃稅,是指納稅人在納稅義務發生后,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而逃脫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逃稅行為不僅導致政府稅收收入的減少,而且會直接影響到對GDP的統計,也使得資源配置受到扭曲,加大了誠實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出現了經濟學中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不利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筆者在本文中摒棄了復雜的數學模型,通過建立一個簡單明了的博弈模型來分析在不同的環境下,企業與征稅機關之間(有地方政府干預的情況)、企業與客戶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中介組織之間的幾種特殊合謀博弈逃稅方式。
一、博弈模型構建
(一)模型假設
模型假設參與人雙方既有依存性,又有對立性,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因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便構成一個既斗爭又合作的博弈過程,為了便于分析,首先做出如下假設:
1.雙方均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
2.博弈的規則是既定公開的,參與人雙方都清楚自己的成本收益;
3.納稅人為風險中性者,即納稅人對于風險沒有特殊的愛好或厭惡;
4.國家稅收制度不夠完善。
(二)模型構建
在這個博弈模型中,我們簡單地以參與人甲來表示有逃稅動機的企業,而乙表示與企業逃稅行為相關的參與人,在既定規則下治理,參與人雙方只有“合謀”與“不合謀”兩種策略可以選擇。為了直觀,選擇的結果用代表效用的數字來表示,效用表示在既定的條件下,參與人所獲得的額外收益,數字越大,表示參與人所獲得的效用越大,由于參與人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使得一次博弈可能出現以下四種結果:一是參與人甲合謀、參與人乙合謀;二是參與人甲合謀、參與人乙不合謀;三是參與人甲不合謀、參與人乙合謀;四是參與人甲不合謀、參與人乙不合謀?,F實中參與人雙方博弈是多次博弈的結果。甲乙雙方之間的博弈效用矩陣可以用下圖表示:
參與人乙
參與人甲
合謀
不合謀
合謀
A:10 10
0 3
不合謀
論文關鍵詞:燃油稅改革的分析
自1994年起,人們期待已久的燃油稅改革歷經十四年“千呼萬喚始出來”。這是當前我國稅制改革中繼增值稅轉型改革后出臺的又一項重大舉措,對社會許多行業及人們的生活將產生重大影響,但對委屬企業經濟指標的影響不明顯。
一、 燃油稅改革基本內容
2008年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燃油稅改革就是將現有的養路費轉換成燃油稅,實行“捆綁”收費。這種燃油稅制實質上是通過將養路費“捆綁”到油價上,將每輛汽車要交的養路費轉換成稅費,在道路等公共設施日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體現了“多用多繳,少用少繳”的公平原則。它利用稅收杠桿引導燃油消費者節能減排,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于國于民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二、關于燃油稅的稅負及征收問題
1、燃油稅占汽油零售價34.6%
目前,世界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實施燃油稅。美國對汽油征收30%的燃油稅,英國稅率是73%項目管理論文,日本稅率是120%,德國稅率是260%,法國稅率是300%。我國周邊國家和地區燃油稅稅負大體為40%左右,韓國、印度、新加坡、俄羅斯、中國香港和澳門的汽油零售價格中燃油稅所占比重分別為31.5%、52.1%、26.1%、44.2%和39.3%。
我國成品油消費稅改革后,稅在汽油和柴油零售價格中所占比重將分別達到34.6%和30.7%,仍低于周邊國家和地區燃油稅稅負的平均水平。
2、燃油稅通過生產環節征收
目前我國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兩大集團生產的,燃油稅通過生產環節征收,納稅人和稅源相對集中,可以降低征納成本。如果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征收,核算比較復雜,同時容易造成稅收大量流失。
此外,在生產環節征收成品油消費稅,還可以促進中央與地方政府理順分配機制。成品油消費稅是從原屬于地方收入的養路費等轉化而來的,改革后先作為中央稅,再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將收入分配給地方,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收入行為,加強監管,保證成品油消費稅收入??顚S谩?/p>
3、燃油稅從量征收多用多繳
從國際來看,燃油稅的征收方式通常有兩種:一是從量征收,二是從價征收。從量征收,由所使用燃油的量多少來決定,使用量大的,自然需要多繳,如美國、加拿大等國;而從價征收,即以現有成品油價格為基準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并根據油價變動而浮動,如德國。
這次稅費改革采取從量征收主要是為了形成稅收與油品價格變動沒有直接關系,只與用油量多少直接關聯的機制,而且成品油消費稅從量征收比較簡便站。
三、燃油稅改革對四大行業的影響
2009年1月1日,《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將開始實施,對與此相關的汽車運輸、石油化工、汽車、航空航運等四大行業影響各不相同。
1、汽車運輸業:費用明顯降低
燃油稅改革對汽車運輸業而言,將減少公路養路費、公路運
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三項費用支出,大幅度降低運輸成本。以河北省一輛25噸的貨車為例,每月每噸養路費190元,養路費月支出4750元;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每月1500元左右,三項費用合計6千余元,全年可降低費用7-8萬元。
2、石油化工: 煉油毛利由虧轉盈
由于國家和地方都沒有含稅油的總量數據,石油商通常會減少含稅油量而增加非含稅油量。這樣項目管理論文,本來隨著國際油價的下降而相應下調的國內成品油價格,有很大一部分實際上保住了原來高價位,燃油稅改后,兩大石油集團業績會比大家預期的要好。同時,推進成品油價改,有利于長期理順價格機制。2009年國內煉油毛利將從-752元/噸上升至68.7元/噸以上,實現扭虧為盈。銀河證券認為,因為燃油稅改革的推出將上調中國石油2009年業績至1.05元,上調中國石化2009年業績預測至0.65元,。
3、汽車業: 小排量受益大
2008年前5個月,國產越野車銷量同比增長39.72%,進口越野車更是增勢迅猛。缺乏稅收等經濟調控手段正是高油價背景下“耗油大車”仍大行其道的原因。而燃油稅的推出,行業對于中小排量車型、柴油車型以及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生產將有所傾斜,也將給一些具有先進動力技術的生產企業帶來空前的機遇。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于擁有家庭轎車的私家車主而言,在考慮稅費支出時可以計算稅費平衡點的行駛里程。改革后按河北省標準,每月可減少養路費支出105元,年節約1260元。由于每升汽油增稅0.8元,按百公里耗油量10升測算,稅費平衡點為每月行駛1312.5公里,即月行駛超過1312.5公里,燃油稅大于養路費;月行駛不超過1312.5公里,燃油稅小于養路費,與改革前相比費用減少。
4、航空航運業:直接影響有限
對航運業而言,船舶使用的成品油主要是船用燃料油和柴油。船用燃料油為動力油,而柴油主要用于船舶發電,兩者的比例約為9:1。根據目前情況,船用燃料油征收燃油稅的可能性不大,而柴油由于占比較低,其價格上漲對上公司業績影響不大。
對航空業而言,由于航油不屬于燃油稅征收范圍,故開征燃油稅對航空業沒有影響??紤]到航油占航空公司總成本的比例已高達40%,隨著國內航油價格的下調,將有利于緩解航空公司經營壓力,對航空公司形成利好。
【關鍵詞】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稅收教學改革
一、目前高職會計專業稅收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方法單一僵化
現在,高職會計專業的稅收課程遵循著傳統模式,教材和授課地點都是固定不變的,教師滿堂灌,學生被動接受。稅收是一門具有較強實用性的專業課程,教師的滿堂灌,對學生積極性的提高極為不利。由此可見,教師在講解稅收這一章節時,一定要廣泛搜集各類案例,引導學生全面深刻的理解稅收政策的內容及實質,激發學生的學習欲望;另外,教師還要不斷解放思想,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模式和方法,如雙向互動式教學、案例教學等,尊重學生的主體性,滿足學生個體發展的需求,提升學生對稅收政策的應用能力,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但是,目前很多高職院校的教師還受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教學的手段和方法較為單一,觀念陳舊,嚴重阻礙了教學效果的提升。這樣,教師在課堂上講得很多,但是學生卻掌握的較少,由此導致教學效率不高,學生缺乏充分的課堂訓練,不利于提升學生稅收政策的應用能力。
2.稅收實踐性教學嚴重不足
目前,高職院校的會計專業強調學生的實踐能力、倡導教學以實踐為基礎,但是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實踐性教學還存在諸多弊端,亟待解決。在實踐教學方面沒有充分重視稅收政策的講解,實踐性時間、內容、方式及組織方式等都具有較大的模糊性,同時缺乏系統全面的實施方案,實踐性教學在整體課程中所占的比例偏小,嚴重制約了學生實踐能力的提升。由于稅收實踐性教學的嚴重不足,進一步加大了稅收環節的隨意性,而且高職院校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規范實踐教學的質量。以上種種問題,不利于培養會計專業的專門人才,制約了高校會計專業的進一步發展。
3.考試方法亟待改進
稅收課程作為一門基礎課程,一般會在學期末進行考試,且基本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核。本文筆者認為,考試作為一種人才考核方式,也能從一定程度上提升學生的能力,如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能加強學生的記憶能力,而且寫論文時可以廣泛查閱資料,拓寬自己的知識面。教師為了進一步強化學生的實踐運用能力,應該轉變思路,綜合運用多種考核方式,從整體上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
二、高職會計專業稅收課程教學改革的相關措施
1.課堂教學中應該充分多種現代教學手段,靈活運用多種教學方式
(1)教師講授法。教師的授課方法對學生抽象思維能力的培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教師采用講授法能幫學生進一步理解稅收政策的相關內容,培養稅收意識,同時教師的講授能幫學生進一步鞏固基礎知識,但是教師應該注重方式方法,避免本本主義和填鴨式教育,提升課程改革的成效。
(2)學生討論法。學生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討論。例如,教師可以事先給定話題,學生課后自由收集相關話題,在課堂上進行討論。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活動,能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如分析信息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收集資料的能力等。總之,開展課堂討論,能進一步提升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提升學生的自信心。
(3)案例教學法。稅收是一門具有較強實用性的課程,教師單純的進行稅收條文的教學比較乏味,但是適當引用案例,會豐富課程形式,活躍課堂氣氛,激發學生的積極性,由此可見,案例教學是提升稅收課程教學的重要環節。教師在進行理論知識的講解外,還要結合相關內容,給學生留下思考題或者在課堂進行討論,最后由學生進行總結,教師點評。案例教學能幫助學生進一步理解和掌握相關的稅收法律條文,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同時,案例教學能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除此之外,案例教學能實現課堂教學的雙向互動,活躍課堂氛圍,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為跨世界人才的培養奠定堅實的基礎。
2.加大稅收課程實踐性教學的力度
(1)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應該轉變人才培養計劃,適當增加稅收課程的課時,保證實踐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目前的高職院校在課程設置方面,充分考慮了知識的邏輯性,教學活動易于開展,但是對知識完整性的過分追求,導致教學的實踐性不強,不利于加強學科之間的聯系。稅收作為一門應用學科,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所以在進行課程內容的設計時,要著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要建立健全稅收實踐設施,就要進一步強化實踐性模擬教學,增加學生的實訓課,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融合。高職院??梢赃m當增加稅收原理、稅收籌劃、涉稅實務等課程的教學,不斷擴大稅收實訓科目。但是,目前市場上具有實踐性的教學教材較少,適合高職學生的教材更少。為了進一步提升教學質量,高職院校應該自編會計專業的教材,教師不斷積累實踐經驗,然后組織一線教師統一編寫稅收實訓教材。
(2)高職院校應當建立健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實訓基地和稅收模擬實訓室的建設,為學生開展實踐教學奠定基礎。高職院校應該加大實訓經費支出,不斷完善稅收模擬實驗室的建設,保證實訓場所的完整性,為學生創設逼真的工作環境和場所,滿足學生對職能崗位、工作流程的好奇心。同時,高職院校要與相關企業建立合作,建立校外實訓基地,實現校企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能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實現企業生產方式的轉變;同時,能為學校提供及時的信息咨詢,為高職院校的專業課程設置指明方向。
(3)高職院校應該建設高質量的教師團隊,提高教師的實際操作能力。教師只有不斷提升自身的實踐技能,才能指導學生提高實踐能力。稅收專業的教師要不斷豐富自己的理論知識,更好的掌握專業技能。高職院校應該為教師創造良好的條件,不斷提升教師的實踐操作能力。學??梢远ㄆ诮M織教師進行培訓,或者為教師提供到稅務企業實習的機會,提高高校教師的實踐操作能力。除此之外,高職院校還可以聘請注冊稅務師、稅務專家或者財務總監等親臨學校指導工作,進一步彌補教師實踐能力不強的弊端。
3.改變傳統的考試方法,完善評價體系
(1)改變傳統的考核內容,突出實踐技能的考核。高職院校對考試內容進行變更,能對教學內容起導向作用,進一步貫徹落實實踐性教學思想,不斷突出技能的培養,實現教學方式和模式的創新。如教師提供相應的企業資料,學生自主討論,設計納稅籌劃方案,突出學生的實踐能力。
(2)將期末成績和平時成績有機的結合起來。教師應該結合具體的教學內容安排課后思考題或者作業,組織學生討論熱點問題,同時學生可以寫論文,根據論文或者作業評出平時成績。只有這樣,才會進一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學生熟練掌握相關的稅法知識,提升學生的思維能力。期末考核時采取閉卷的形式,能對學生的基礎知識有一個全面檢測,同時不斷強化學生的記憶能力,為學生專業課的學習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白琳.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稅收課程教學改革探討[J].財會通訊.2012(05)
關鍵詞:稅收;稅法;稅收法定主義
【引言】
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稅收法定主義作為稅法至為重要的基本原則,或稱稅法的最高法律原則, 一直是稅法理論研究中的重要內容。“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16933 - m1#m1它是民主原則和法治原則等現代憲法原則在稅法上的體現,對于保障人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益可謂舉足輕重,不可或缺。”
一、稅收法定主義的起源和內涵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強制,無償地對社會產品進行的一種分配。它是國家存在的經濟基礎,國家要履行必要的公共職能,為公民提供所需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繳稅便是公民獲得公共產品和服務所付出的代價。但若國家和政府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而向人民征稅,意味著對人民的財產權利的非法侵犯。
(一)稅收法定主義的起源。
稅收法定主義,肇端于13世紀的英國,當時,伴隨市民意識的覺醒,英國國王的王權逐漸受到議會權力和個人權利的制約,在1215年《大》中,議會迫使國王同意:“一切盾金及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國的一般評議會的決定,則在朕之王國內不許課稅,”此即著名的“無承諾不課稅”原則,學者一般認為,其為現代稅收法定主義的初始型態。
(二)稅收法定主義的內涵。
1.稅收法定主義的內容
日本學者金子宏在一書中,將稅收法定主義的內容概括為“課稅要素法定主義、課稅要素明確主義,合法性原則和手續之保障原則”等四項,該觀點值得商榷。從三個方面可以證明稅收法定主義所解決的是稅法中的實體問題,而非程序保障問題。這三個方面是:該原則的目的是反對政府無故剝奪國民財產;稅收法定主義的諸多功能來自對政府征稅的要求進行約束;程序保障包含于稅收法定主義將使得該原則實際上成為不可能。“因此認為稅收法定主義只應包含稅種法定、稅收要素確定這兩個方面的實體內容。”[2]
2.稅收法定主義的核心和實質
“沒有法律依據國家就不能課賦和征稅,國民也不得被要求繳納稅款,這一直是稅收法定主義的核心。”[3]依據民主原則和法治原則,國家征稅所依據的法律,僅是指人民行使權力的議會制定的法律或議會授權制定的法規。但最主要、最大量的應是議會制定的法律。
由人民通過其代表在議會上自己決定要負擔什么稅收,并通過議會制定的法律加以確定,這樣的法律才是符合和體現民意的;人民交納其自愿負擔的稅款,才是合法的。稅收法定主義的實質在于民主與法治,它集中地體現了民主原則與法治原則等憲法原則。
二、稅收法定主義的內容
根據對稅收法定主義的認識,學者們把稅收法定主義的內容概括為三個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和程序合法原則。
(一)課稅要素法定原則。
課稅要素必須由法律直接規定。其次,課稅要素的基本內容應由法律直接規定,實施細則等僅僅是補充,以行政立法形式通過的稅收法規、規章,如果沒有稅收法律作為依據或者違反了稅收法律的規定都是無效的。再次,稅收委托立法只能限于具體和個別的情況,不能作一般的、沒有限制的委托,否則即構成對課稅要素法定原則的否定。
(二)課稅要素明確原則。
課稅要素明確原則,即有關課稅要素的規定必須盡量地明確而不出現歧義、矛盾,在基本內容上不出現漏洞。它是從立法技術的角度保證稅收分配關系的確定性。出于適當保留稅務執法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便于征收管理、協調稅法體系的目的和立法技術上的要求,有時在稅法中作出較模糊的規定是難免的。
(三)依法稽征原則。
依法稽征原則是指稅務行政機關必須嚴格依據法律的規定稽核征收,而無權變動法定課稅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三、我國憲法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實現
(一)稅收法定主義成為憲法原則。
繼英國之后,各國亦紛紛將稅收法定主義作為憲法原則加以確認.尤其是倡導法治的國家.無論其發達程度、地理位置、社會制度、氣候條件、歷史傳統如何,多注重在其憲法中有關財稅制度的部分,或在有關國家機構、權力分配、公民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中,對稅收法定主義予以明確規定。
(二)我國是否實現了稅收法定主義。
1.在法律條文的規定上――不能認定我國已確立稅收法定主義
從憲法方面來看。?我國憲法未對稅收法定主義作出具體、全面、明確的規定,這確為缺失或不完善之處。國家立法機關為彌補此不足,在《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它使得稅收法定主義在一個稅收法律中而不是在憲法上得到了確立,因此我們可以通過憲法修正案的方式補進體現稅收法定主義的規定,以使我國憲法更加完善。
2.在我國的稅收立法的實踐中――未體現稅收法定主義
在我國的稅收立法的實踐中,公民在稅收立法上的廣泛參與性未能得到有效體現,公民的各種偏好不能真實而及時的表達,在稅收立法中很少實行聽證制度,稅收立法在決策、起草、審議和公布等諸多環節中,基本上是由各相關機構,主要是稅務部門自行制定,而未經過人大或人大常委會的通過,因此公民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且與稅收法定主義對國家征稅權的限制這一根本要求相悖。
(三)稅收法定主義的實現條件。
我國未能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因并不能簡單地認為是立法機關的不努力或稅務行政機關自身利益的驅使,更重要的在于稅收法定主義的實現必須要具備一定的客觀條件,我國以前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現實條件并不成熟。
1.國家的財政收入應以稅收為主
若一國財政收入不以稅收收入為主,而以其他收入如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資源收入或收費收入為主,則是否實行稅收法定主義在現實中并不具有較大意義,因為此時與公民利益更為相關的政府籌資行為并非稅收,對于政府權力的限制主要不針對稅收活動。
2.私人產權明確而得以保護
在個人與君主或封建領主之間具有人身依附關系的條件下,顯然是不可能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在絕對的公有制條件下也是不可能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因為稅收法定主義所體現的對納稅人或者說是公民的權利的保護缺乏依據,也沒有著力點,因此只有在憲法中明確保護私人產權的條件下,才有可能實現稅收法定主義。
四、我國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立法建議
稅收法定主義的實現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在我國實行稅收法定主義的條件逐步成熟的情況下,根據我國的國情,應從以下幾方面人手,逐步予以完善。
(一)在憲法上全面確立稅收法定主義。
憲法統領諸法,把稅收法定主義規定在憲法中,能夠使稅收法定主義在相關法律中得以貫徹,從而能夠有助于稅收法制的完善,可以通過憲法修正案的方式補進體現稅收法定主義的規定,以使我國憲法更加完善。
(二)盡快制定《稅收基本法》,逐步完善稅收立法。
稅收基本法一般是指對稅收共同性問題進行規定,以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各單行稅收法律、法規,在稅法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規范。它可以對稅法體系起到整合的作用,使其整體結構更加合理,從而提升稅法體系的效力,因此,應盡快制定《稅收基本法》,推動和保障稅收立法的不斷完善,提高稅收法律規范的地位,確保稅制的穩定。
(三)在稅收立法中實行聽證制度。
實行聽證制度是體現公民在稅收立法上的廣泛參與的重要手段,這一點在代議制稅收立法中尤為重要,是提高立法透明度,使公民各方利益得以體現、各種利益沖突和矛盾得以協調的重要保證。
注釋:
[1] [日]中川一郎:《稅法學體系總淪》,第83頁,載《當代公法理》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607頁。
【關鍵詞】電力企業 稅收 稅收策劃
在我國稅收中,企業的所得稅是屬于我國的主體稅收。隨著我國社會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一些壟斷企業也步入了市場經濟的潮流中。我國電力企業作為我國壟斷企業的一個代表,現階段,其所得稅也將成為發展企業、促進企業收益的重要方面。我國稅收策劃起步比較晚,相應的,我國電力企業也是在2007年4月后正式開始向市場經濟的方向出發。逐漸完善的稅收策劃與剛進入市場經濟電力企業該如何結合在一起,進而促進企業的平穩發展,下文將對此進行簡要的了解。
一、稅收策劃的內涵
稅收策劃是屬于舶來詞,該詞是在20世紀30年代由英國上議湯姆森爵士提出的,其認為“任何一個企業或是個人都有權利安培自身的發展事業,那么根據本國的法律法規,就應當根據其情況,少安排交稅?!倍@一觀點也得到法律上的認可。根據該詞的特殊性,因此其內涵可以從其構成要素進行分析。
1.主體的普遍性:主體也就是納稅人,納稅人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但是納稅人的稅收策劃則不一定了,因為每一個企業都有其不同的事業,因此稅收策劃也是不同的。
2.涉稅與稅額的價值性與多樣性。不同的企業,其涉稅項目也是不同的,就算是相同的行業,其涉稅的項目也有差異。相應的,相同的涉稅事項,其中又有很多種不同的稅收需要交納。這就代表著不同的涉稅事項與納稅金額,與企業的利益與價值是掛鉤的。
3.稅收法的復雜性。在我國法律上,稅收的種類是比較多的,相應的,其相關的條例也就非常多,而每一條例又牽扯出了很多稅制相關要素,而每一要素又有很多的條款。所以就可以看出,整個稅收法是反應出了一種有條理而又復雜的情況。
從上述內涵就可以了解到,本文是遵循這幾項條例進行敘述的,也就是從價值性、多樣性以及專業性三方面進行分析。
二、電力企業稅收策劃思路與關鍵切入點
電力企業的稅收策劃可以說是納稅設計的最終成果,而這最終成果則需要依靠計劃來完成。思路是電力企業策劃最先提出的框架,下文將從流程思路、契約思路以及轉化思路三個方面進行了解。
(一)策劃思路
1.流程思路
流程是電力企業業務發生、發展的過程,而電力企業的流程是與稅收相互聯系在一起的,可以說稅收是從流程中誕生的,而不同的流程則在源頭就能夠決定稅收的性質。因此在設計稅收策劃方案時,就要利用流程所擁有的優勢,改變稅收的性質。就以一家電力自動化設備生產企業為例,其在研發設備時,其引進的軟件配置售價相較于市場上其他同類產品就高出了20%,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售價非常高,就導致了增值稅的負擔加重。
那么就以流程思路來進行思考,該款設備的售價高主要是來源于引進的軟件配置,軟件本身就屬于高附加值的產品,設備運用了高附加值的產品,其增值率也就隨之上升了,這就可以知道,龐大的增值稅是來源于設備。針對該種情況,首先就需要找到其問題源頭,其問題源頭就來源于軟件公司,因為軟件公司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只擔負起了3%的增值稅,而電力公司則是負擔起了17%的增值稅。這就是為什么電力自動化設備公司會出現高增值稅的負擔。而這也就是從流程的方向進行思考,得出了結果后,在設計稅收策劃的源頭上就不會出現紕漏。
2.契約思路
其次是契約思路。換一種角度思考,實際上公司就是由契約組成的,公司的房產有房產證,公司的員工有合同關系,而公司于稅務之間,也是存在著契約的,而這契約就是法律。
從契約的角度進行思考,公司與稅務之間是一種稅法契約,也是一種公共的契約,而公司與公司中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則是有著一種競爭與合作的關系,該種關系則是市場契約。電力企業的納稅人,可以采用多種方法,在合理的契約規范下進行納稅。
3.轉化思路
稅法是固定的,但是人卻是靈活的。人可以在稅法的規則下針對于稅收策劃方案進行轉化,轉化思路實際上就是一種創新思維?,F代社會,只要哪個企業有創新思維,那么這個企業就一定能夠存活下去。將轉化思路運用到電力企業的稅收策劃中,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業務形式轉化,另一種則是業務期間的轉化。業務形式的轉化:也就是將業務形式中可能涉及到的業務收入與業務的稅種進行轉化;另一種是將企業會計期間的業務轉化成另一個會計企業的業務,從而實現節稅。該種方式不是違反法律,該種方法是在稅法的業務范圍之內進行了。在進行轉化思路時,其將意味著業務模式的改變,因為不同的業務模式有著不同的稅收政策,相應的,其也有著不同的稅收特征,通過轉化思路,在設計稅收策劃方案時,就能夠發揮出更大的空間。
(二)設計思路的切入點
1.節稅空間的稅種切入
因為稅收策劃方案針對的是所有稅種,因此就會影響到其策劃的途徑、方案以及收益。在進行節稅時,針對于節稅空間,其主要有兩種因素。(1)特定稅種與經濟活動之間的關系。作為企業,在進行經營時,除了需要考慮自身的利益,還需要對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與國家的政策相保持一致。也就是,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國家必須通過稅收的手段,鼓勵和發展國家的產業政策。(2)稅種本身的因素。因為稅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稅負彈性,當期稅負彈性增大時,稅收策劃的潛力也會被激發出來。稅負彈性主要包含了稅基、扣除以及稅率,當稅基的范疇越寬時,稅率就會越高,稅負相對而言也會越重,這是一個連鎖的關系。
2.稅收優惠的切入
稅收優惠是整個稅收制度設計中一個比較基本的要素,一個國家為了要實現市場的宏觀調控以及對稅收的調節,在對稅種進行設計的時候,就需要設置有關于稅收優惠的一些條款。企業在進行經營的時候,通過這些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節稅優待。但是企業在選擇稅收優惠作為稅收籌劃的主要發展動力時,主要需要注意兩點問題,這兩點問題是與我國的法律相聯系的。(1)經營者不得將稅收的優惠政策故意曲解,從而用非法的手段獲取稅收優惠;(2)經營者需要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規章制度嚴格的進行申請,不得投機取巧,避免日后可能出現的問題。
3.從影響納稅額的相關因素切入
計稅依據與稅率是影響應納稅額的兩個主要方面,而這三個因素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如果計稅依據非常小,那么相應的,稅率也會非常低,所需要交納的稅額也會相應的減少。因此在進行稅收策劃的時候,首先需要的就是從計稅依據與稅率觸發,以這兩個因素為主要入手點,從而找到相應的、合理的以及規范的辦法來降低所需要交納的稅額數。
三、電力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對策
(一)利用適用性優惠政策
由于我國電力企業是在2007年開始正式的邁入市場經濟的行列,因此,在這短短的五年期間,我國給予電力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是比較少的。而電力企業要想在最大程度上設計出稅收策劃方案,就需要充分利用國家所給與的具有一定適用性的優惠政策。就比如利用我國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的企業在進行購置于實際使用目錄內規定的生產安全設備時,就可以根據其設備的投資額,相應的抵消10%的應納稅款。而這就印證了上文所述的轉化思路的思路,在法律條款規定的框架內,合理地對稅收進行策劃。
(二)各企業內部共同合作
電力企業要想發展,單單依靠企業內部的一個部門是沒有辦法平穩發展的。因此就需要加強電力企業中各部門之間的聯系,通過聯系,培養出具有高素質、高水準的稅收管理人才。為企業降低稅收的負擔,避開相應的稅收風險。例如電力企業的采購部,就必須負責將所有符合國家所頒布的優惠政策目錄中的設備情況進行匯總,并將設備的所有信息傳達給會計部或是財務部,由財務部根據我國稅收政策對優惠的設備進行挑選,并將其記錄在案。最終將設備采購回來之后,將所有的設備發票與合同全部移送至稅務局進行申報,為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在源頭上提供最基礎的資料源,幫助企業降低稅收負擔。而這一部分就是上文所述的流程思路。
四、電力企業所得稅稅收策劃方案
為了印證上文所述的理論進行設計稅收策劃方案,下文將以案例的形式進行分析,選出當前最適合我國電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策劃方案。
假設A發電廠是在2005年成立的,企業的總資產為12000萬元,并且擁有a、b兩條生產線,企業所擁有的機器的總價值是在9000萬元。但是由于該企業的產品消耗量太大,成本過高,使得該企業的競爭力在市場競爭中逐漸的下降,因此在2009年,企業將對兩條生產線進行修理和技術改造,其方案1是設備維修,方案2是技術改造,詳情如下。
(一)主要設備維修
電力企業在2009年對a生產線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為1400萬元,對b生產線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為1400萬元。根據我國稅法規定,09年固定資產計稅基礎35%(1400/4000=35%
(二)技術改造
企業將1800萬元對a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在同年改造成功之后,實現了3500萬元的利潤,根據我國的稅法,由于是技術改造,是屬于自身的技術產業,因此可抵消企業所得稅額的3500×25%=875萬元。電力企業對b線進行技術改造后,該企業實現了1800萬元的利潤。因此可根據1800×25%=450萬元,875+450=1325萬元。通過該種方法,企業可以節省下1325萬元。
從上文兩種方案來看,選用第二種方案使最適合我國電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策劃方案。
五、結語
面對現階段我國激烈的市場競爭經濟環境,我國電力企業要想在該環境下逐步發展,就只有通過戰略性的稅收策劃來進行管理。稅收策劃的本質就是一種依靠自身敏捷的識別方式以及環境適應力進行戰略管理,從而為電力企業的發展開創出一條可儲蓄發展的道路。本文從稅收策劃、思路以及對策進行了解,借鑒相關實例進行分析,了解到,只有在我國稅法的規范中,合理地進行運用,才能夠幫助電力企業走向輝煌。
參考文獻
[1]段樹喬.云南電力企業投入產出與可持續發展[C].西部開發與系統工程——中國系統工程學會第12屆年會論文集,2008.
[2]黃其勵.電力企業信息化是建設現代電力企業的必經之路[C].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國科技工作者的歷史責任——中國科協2003年學術年會論文集(上),2009.
[3]王欣,王鋼,薛雯.電力企業ERP的應用研究[C].高效 清潔 安全 電力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吉林省電機工程學會2008年學術年會論文集,2008.
[4]李白欣.余曉礬.不同存貨計價方法下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以A發展有限公司為例[J].財會通訊,2009(02).